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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蔡琰《悲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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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道的事实稍稍有所增加,这时来辨证两首《悲愤诗》的真伪便可以有一些新依据了。我以为蔡琰如曾做诗来写她的悲愤,可信的倒是五言这一首,而骚体一首断然非真,因为五言《悲愤诗》所叙事实一一和史籍相合,而骚体一首的描写不切于实际的情景。且看下列诗句:

    惟彼方兮远阳精,阴气凝兮雪夏零,沙漠壅兮尘冥冥,有草木兮春不荣。

    这样写来,直以蔡琰所居的胡中为穷北荒漠之地。那里是南匈奴的景象?更何尝是去卑一支所住的河东平阳的景象?五言《悲愤诗》只说“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便觉毫无夸张。再看:

    岁聿暮兮时迈征,夜悠长兮禁门扃,不能寐兮起屏营,登胡殿兮临广庭。

    乐人兴兮弹琴筝,音相和兮悲且清。

    从这些诗句见出作者想像蔡琰在胡中的生活是居宫庭,娱丝竹,简直似乌孙公主、王昭君的身分了,又岂合于事实?又如:

    身执略兮西入关,历险阻兮之羌蛮。

    二句,称匈奴为“羌蛮”,且似谓蔡琰被虏于羌,直至其国,显然是错误。如这诗出蔡琰手笔,怎么会有这许多不真实的叙写呢?五言一篇就没有这些破绽,其写情的部分又深切感人,远过骚体,确有如陈祚明所谓“他人所不能言”者。范晔称为琰作,自属可信。

    现在不妨将怀疑的意见拿来研究了。苏氏以为蔡琰被虏必在父死之后,上文所考事实已经证明其不确。他只根据本传“兴平中”云云来揣想事实,绝不曾想到蔡琰的流离还有兴平以前的一段。后来阎百诗却相信苏说,《尚书古文疏证》卷五十下云:

    予尝谓事有实证,有虚会,……如东坡谓蔡琰二诗东京无此格,此虚会也;谓琰流落在董卓既诛之后,今诗乃云为董卓所驱掠入胡,尤知非真,此实证也。传本云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胡中者十二年,始赎归。兴平凡二年,甲戌、乙亥,距卓诛于初平三年壬申已后两三载,坡说是也。

    阎氏这里的论证远不如平时考经细心,他受了东坡的影响,有了“《悲愤诗》非真”的先入之见,所以一见诗中叙事和本传不合,便立刻据史驳诗,全不想传文那样简单,如何能包括全部事实?诗纵使是别人所作,也不见得不据事实。读者正该注意诗和传的参差,参考其他资料来判明其所以然,看诗和传的叙事是否可以互相补充。不应在事实未判明之前遽下断语,抹煞一方面。苏、阎二氏的疏忽由于被成见蒙蔽了。

    再看苏氏“虚会”之处。他说《悲愤诗》“明白感慨,东京无此格”,亦属武断得很,试看同时曹操有《薤露行》、《蒿里行》,王粲有《七哀诗》,阮瑀有“驾出郭北门行”,无名氏有《孔雀东南飞》,可知叙事、写实,五言正是当时普遍流行的诗体。如果说五言《悲愤诗》不该产生在这段时间里,那么在建安之后、范晔著史之前,放在哪一段时间里才更合式呢?在汉末与刘宋之间又有什么作品比《七哀》或《孔雀东南飞》之类更和《悲愤诗》相似呢?何义门《读书记》云:“《春渚记闻》载东坡手帖云:‘史载文姬两诗,特为俊伟,非独为妇人之奇,乃伯所不逮。’当是公晚年语耳。”苏氏前后议论矛盾如此,《仇池笔记》或者不可靠吧?

    至于郑振铎先生所提出的疑问,其本身似乎很可以引起疑问,他说骚体一篇是浑朴简单、字句锻炼的诗,最适合于蔡琰的口吻,但为什么像五言一篇“激昂酸楚”(沈德潜语)、“局阵恢张”(张玉穀语)的诗就不适合于她的口吻呢?如说写悲愤的诗只可浑朴简单,岂不和东坡认建安诗不能“明白感慨”同样无据?他说生于学者家门的蔡琰,极有采用古典的骚体的可能,然而为什么饱经世患,“流离成鄙贱”的蔡琰就没有采用当时流行的五言体的可能?蔡邕不也做五言诗么?他说蔡邕以卓党被杀,蔡琰不应痛斥董卓。蔡邕应否列为“卓党”,固然大可商酌;即可算做卓党,蔡琰身受“卓众”的蹂躏到那种程度,难道还能隐忍不言?难道还要看父亲面上为董卓遮盖?这岂不太出于情理之外?

    总之,对五言《悲愤诗》虽有人提出疑难,其实都是容易解决的,决不能动摇蔡琰的著作权。此外关于蔡邕父女的传记还有两个小问题,和蔡琰诗多少有些牵连,不妨附带讨论一下。

    第一是蔡邕有无后嗣的问题。《悲愤诗》说“既至家人尽”,本传说蔡邕“无嗣”,恰相符合,但《世说·轻诋》篇注引《蔡充别传》说蔡充的祖父蔡睦是蔡邕之孙。《晋书·羊祜传》说羊祜是蔡邕的外孙,又称蔡袭为羊祜的“舅子”。那么蔡邕至少有两孙,一名睦,一名袭。范晔说他无嗣,岂非错误?范晔说错了还不碍紧,蔡琰所云“家人尽”岂非同样失真?有了这一个破绽,此诗岂不也蒙赝鼎的嫌疑?这里的问题其实包括两件事:一是蔡邕有无子孙的考定;一是“既至家人尽”这句诗的解释。前者是缠讼已久的案子,一时恐难判决,但范晔未必处在不利的地位。《晋书·蔡豹传》说蔡睦是蔡邕的叔父蔡质之孙,和《蔡充别传》不同,《别传》不一定可据。《晋书·羊祜传》所谓“舅子”依侯康《后汉书补注续》说“非必即邕之孙,虽从孙亦得蒙此称也”。那么,范晔错不错现在还不能论定。即使范晔错了,蔡琰这首诗也不一定非受连累不可,因为“家人尽”不一定就是说死亡无余,也可能是说流散殆尽。何况经多年流离隔绝,蔡琰如有“家人”在远方,当时她尽可以不知而误以为“尽”,这并非情理所无的事啊。

    第二是蔡琰是否在陈留被虏的问题。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校补》云:

    案本传言文姬归宁于家,为胡骑所获。疑本于路被留,并未抵家也。邕文字亦无言及其家被祸者。

    这一个假定如果能成立,蔡琰被虏是否与李傕等有关就成问题,而《悲愤诗》本事的考定就要重起炉灶了。但传文“兴平中,天下丧乱”云云叙在“归宁于家”之后。“归宁于家”一句语气业已顿住,其事亦必在兴平以前。对于这一节文字的解释似不当如“校补”所说。至于蔡邕文字无言其家被祸一层,也很容易解释。一则李、郭等抄掠陈留时在初平三年春,邕于长安被杀在同年夏四月,空间距离很远,时间距离极近,消息传不了那么快。何况干戈遍地,又非平时可比。文姬被虏曾经过长安,尚且不能知道父死消息(4),蔡邕不能知道其家被祸又有什么可怪?二则据《蔡邕传》,他的著述因李傕之乱颇有湮没,不尽流传,又如何能因为不见于他的文字,就断为并无其事?《校补》所疑,根据太薄弱了,当然也不能影响《悲愤诗》的辨证。

    ————————————————————————————————————————

    (1) 《后汉书·蔡邕传》云:“蔡邕……陈留圉人也。”

    (2) 《南匈奴传》云:“持至尸逐侯单于於扶罗中平五年立,国人杀其父者遂衅,共立须卜骨都侯为单于,而於扶罗诣阙自讼。会灵帝崩,天下大乱。……复欲归国,国人不受。乃止河东。”注:“遂止河东平阳也。”

    (3) 参看黄节《汉魏乐府风笺》曹操《苦寒行》注。

    (4) 由诗中“感时念父母”句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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