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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主、官僚和人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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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封建国家中,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各地方分设官职以掌兵、刑、钱、谷等事,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1]

    红军起义的目的是推翻蒙汉地主阶级的联合统治,就这一点而说,任务是完成了,蒙汉地主阶级的联合统治确是被推翻了。但是,更进一步,解除阶级对阶级的压迫,却失败了。广大各族人民共同斗争的胜利果实被朱元璋所吞没了。在朱元璋二十年血战的过程中,他最初掌握的主要军事力量是地主武装部队,后来一部分旧地主参加了他的政权,还陆续招降了一批地主武装部队,出身农民的红军将领也由于取得政权而转化成新的地主阶级了。其中朱元璋和他的家族便是新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这种变化是由阶级本质决定的。农民是小土地所有者,勤劳朴素,一生在饥饿线上挣扎。在遭遇到残酷压迫、剥削时,他们会奋不顾身,起而反抗。但是还有小私有者的一面,他们渴望能有更多的土地,过更好的日子,在取得胜利以后,他们中间的一些立了功的将领,就蜕变了,成为过去他们所坚决反对的地主阶级分子了,事物的发展使他们走到了自己的反面。

    元末红军起义对旧地主阶级发生了淘汰的作用,特别是中原地区。一部分大地主被战争所消灭了,遗留下数量很大的空闲的土地,元代后期土地过分集中的现象消失了,这些土地由无地少地农民耕种。在一个历史时期内,中原地区的土地呈现出分散经营的过程,阶级矛盾缓和了。但在另一方面,东南地区一部分旧地主却由于战争而巩固和上升了他们的地位,同时,从战争中又涌现出一批新的地主阶级。他们占有的土地主要在东南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旧新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无地少地的农民也就越多,就这样,这些地区的阶级关系又紧张起来了。结果是从朱元璋建立新皇朝的时候起,江南地区新的农民战争,农民反抗地主的战争就汹涌澎湃地展开了,地区之大,次数之多,斗争的激烈程度,都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时代。

    元末的农民革命战争,破坏了旧秩序和推翻了压迫人民的蒙汉地主阶级联合统治机构。他们痛恨、仇视地主,尽管在认识上还不可能把地主当作一个阶级来对待,但在行动上,却对地主毫不宽容,逮住就杀,没收地主的粮食、浮财,例如地主阶级的文人宋濂记当时情况说:

    当元之季,“大盗”起沔阳,蔓延江右,陷吉安,既而州兵捣走之。“盗”所过井落,民皆相梃为变,杀掠巨室,惨酷不忍闻。[2]

    贝琼也说:

    海内兵变,江南北巨姓右族,不死沟壑,则奔窜散处。[3]

    地主阶级则正好相反,他们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就不能不维护旧秩序,就不能不拥护旧政权。阶级利益决定了农民和地主分别站在敌对的阵营。在战争爆发之后,地主们用全力组织武装力量,称为“民兵”“义兵”或“乡兵”,青军,黄军,建立堡砦,抵抗农民军的进攻。现任和退休的官吏、乡绅、儒生和军人是地主军的将领。他们受过教育,有文化,有组织能力,在地方上有威望,有势力。虽然各地方的地主军人各自为战,没有统一指挥和全面作战计划,军事力量也有大小强弱的不同,但因为数量多,分布广,作战顽强,就成为反抗红军的主要敌人了。见于明初人记载的如答失八都鲁:

    至正十二年五月,招募襄阳官吏及土豪避兵者得“义丁”二万,编排部伍,败“贼”于蛮河。[4]

    刘焘孙:

    至正壬辰,天下兵起,红巾乱湖南,常宁陷,州长贰皆弃城遁。(儒学正刘)焘孙独不去,因集民为兵,有众万计,克复其州治,就以“民兵”守之。[5]

    胡深:

    至正壬辰,江淮俶扰,“盗贼”蔓延闽浙,由建之浦城、松溪入龙泉,……公乃集“乡民”共为守御计,而结寨于湖山。[6]

    胡嘉祐:

    元季处州属县“寇”蜂起。……嘉祐走白县令……散家财,募武健之士,得千余人而什伍之,大署其旗为“义兵”,“寇”至辄迎击。[7]

    陈天锡:

    元至正十二年壬辰,“大盗”起江汉间,郡县相继陷,聚落民争揭竿为旗以应寇。天锡白监郡……“自度乡里健儿,一呼之间可得千人。甲胄糗粮,当一一自给,不以烦县官。……”天锡还,朝夕聚兵训练如前谋。[8]

    萧思和:

    当元季“寇”乱,所在靡宁。……(吉安)萧思和父子挺然发帑倡义,保障其一乡,终乱不见兵,至今号其里曰桃源。[9]

    徽州罗氏:

    至正辛卯,蕲“盗”起。……罗氏诸子募健儿数百人,整其队伍,部领诣辕门请自效。[10]

    永康吕氏:

    元至正之季,民反处州为“盗”,转掠而东,陷永康、婺,诸县绎骚弗宁。永康太平里大族吕君文燧散家资数千万,与弟文烨合谋,募里强壮子弟得二千人,将之与“盗”屡战,“盗”败走,复其邑,斩获甚众。[11]

    东莞李氏:

    东莞李氏尤豪于诸族。朝政不行,“盗贼”蜂起,富民各专武断,聚兵自卫。既而各据乡土,争为长雄,或更相攻掠,井邑萧然。府君亦结民为保,内援官军,外御群“盗”,里人赖之以安。[12]

    经过二十年的长期战争,长江南北的巨族右姓,有的死于战争,有的逃亡到外地。如江阴州大姓许晋:

    至正十二年七月,红巾陷钱塘,九月陷吴兴、延陵,十月陷江阴州。州大姓许晋与其子如章,聚无赖恶少,资以饮食,“贼”四散抄掠,诱使深入,殪而埋之。战于城北之祥符寺,父子俱死。[13]

    安陆刘则礼:

    至正辛卯,两河乱,乃割财募兵,隶四川平章爻著麾下,攻安陆、襄、樊、唐、邓,悉讨平之。兄弟子侄多死于兵。[14]

    以上这些例子都是长江以南地区的。至于中原地区,战争更加激烈、惨酷,地区更广,时间更久。不只是这个地区的地主大量地为红军所消灭,就是参加扩廓帖木儿、孛罗帖木儿和关中四将的关、陕、鲁、豫等地的地主,也大部分随着这些地主军的消灭而消灭了。

    一部分旧的大地主被消灭了,另有一部分中小地主的武装则因势力孤单,兵力不敌,投降了朱元璋,参加到这一新统治集团中来。如至正十八年十二月,浦江县民蒋可大等以“民兵”来降。二十一年池州东流县“乡兵”头目许山,自壬辰兵起,聚众二万余人以捍乡里,至是来降。二十二年江西宁州土豪陈龙遣其弟良平率分宁、奉新、通城、靖安、德安、武宁六县“民兵”二万来降。守吉安的土军元帅孙本立等也来降。二十四年温州土豪周宗道、湘乡土酋易华降,等等。至于元璋初起时,裹胁驴牌寨的三千“民兵”,和横涧山“义兵”元帅缪大亨以其众二万人降附。攻集庆时,“义兵”元帅陈兆先和康茂才全军降附,成为元璋军队的主力,那就更不用说了。

    这两部分地主,旧地主阶级的残存力量和新兴的地主阶级构成朱元璋统治集团的基本力量,统治基础。

    此外,还由于土地分散经营的结果,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孳生了为数广大的中小地主阶层。这部分人经济力量不大,却人数众多,有文化,有知识,在政治上没有特权,因而不能不拥护、支持新的统治阶级,企图取得政治上的特权,来保障和扩大自己的财富。这个阶层的代表人物,当时的知识分子————儒士,是新朝官僚机构所需要的官僚的主要来源。

    朱元璋和他的绝大部分将领都是贫苦农民出身的,过去都曾亲身经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是,他初起时掌握的主要军力却是原来的地主武装,在渡江以后,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大量参加了,浙东的几家地主大族参加了,各地的许多地主武装降附了,他的政权也就不能不逐步变质,走到了反面,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权了。

    朱元璋由农民起义领袖逐步转变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样,大地主们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庇漏籍人口等手段来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使用,“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15]。“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16]。由于大地主们的隐瞒、荫庇、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采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17]这件事一方面表示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作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做一千四百六十人。[18]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做的调查,以田税多少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19]三十年又做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册藏于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20]应该看到,田在七顷以上,在长江以南的确是大地主了,但在长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地主对封建统治集团和农民来说,也是有两面性的。一面是他们拥护当前的统治,倚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业。朱元璋说过:“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富民中多有素行端洁,通达时务的。”叫户部保荐交租多的地主,任命为官员、粮长。[21]一面他又指出“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22]。以此他对地主的政策,也是两面性的,双管齐下,一是选用做官僚,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一是把他们迁到京师,繁荣首都,同时也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举法未定之前,选用地主做官,叫作税户人才,有做知县、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23]例如,浙江乌程大族严震直就以税户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书。[24]又以地主为粮长,以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容易被黠胥宿豪蒙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负责运到京师,可以减少弊病。[25]洪武四年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占有大量土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负责督收和运交税粮。[26]如浙江布政使司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每年纳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27]粮长下设知数(会计)一人,斗级(管斗斛秤量的)二十人,运粮夫千人。[28]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钞赎罪。[29]三十年又命天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编定次序,轮流应役,周而复始。[30]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元璋亲自召见,谈话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31]元璋把征粮和运粮的权力交给地主,以为“这个办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32]。“免地方官科扰之弊,于民甚便”[33]。他把地主也当作良民了。但是事实恰好相反,不少地主在做了粮长以后,在原来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上,更加上了皇朝赋予的权力,如虎添翼,肆行额外剥削,农民的痛苦也就更深、更重了。例如,粮长邾阿乃巧立名色,科扰民户,收舡水脚米、斛面米、装粮饭米、车脚钱、脱麸米、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通共苛敛米三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正米止该一万石,邾阿乃个人剥削部分竟达米二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农民缴纳不起,就强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变卖牲口,以及衣服、缎匹、布帛、锅灶、水车、农具等。[34]又如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粮附加到十八种。[35]农民吃够了苦头,无处控诉。[36]朱元璋也发觉粮长之弊,用严刑制裁。尽管杀了不少人,粮长依然作恶,农民也依然被额外剥削,改不好,也改不了。[37]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粮以外,同时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洪武三年移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这时凤阳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38]三十年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称为富户。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从前汉高祖这样做,我很不以为然。现在想通了,京师是全国根本,事有当然,确实不得不这样做。”[39]

    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地主被迫迁住凤阳,离开了原来的乡里田舍,还不许私自回去。这一措施对于当时东南地主阶级是极大的打击。旧社会的地主阶级离开了原来占有的土地,也就丧失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了。相对的以朱元璋为首的新地主阶级却可以因此而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的控制了。这些家地主从此以后,虽然不敢公开回到原籍,却伪装成乞丐,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老幼男妇,散入江南诸州县乞食,到家扫墓探亲,第二年二三月间又回到凤阳。年代久了,也就成为习惯。五六百年来凤阳花鼓在东南一带是妇孺皆知的民间歌舞,歌词是:

    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40]

    地主们对做官、做粮长当然很高兴,感激和支持这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政权。但是,地主阶级贪婪的本性是永远也不能改变的,他们决不肯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增加占领土地和人力的机会,用尽一切手段逃避对皇朝应纳的赋税和徭役。例如,两浙地主所使用的方法,把自己的田产诡托(假写在)亲邻佃仆名下,叫作“铁脚诡寄”,普遍成为风气。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诡寄”。[41]此外,还有洒派、包荒、移丘换段等手段。元璋在处罚了这些地主以后,气愤地指出:

    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都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赋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猾之财,当科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42]

    地主把自己的负担通过舞弊手段转嫁给“细民”“小户”“小民”,也就是贫苦农民,结果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了。[43]地主阶级侵占了皇家统治集团应得的租税和人力,贫苦农民加重了负担,皇朝一方面田赋收入和徭役征发都减少了,一方面贫苦农民更加穷困饥饿,动摇和侵蚀了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斗争展开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顽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中违法的大地主,办法有两条,一条是用严刑重法消灭“奸顽豪富之家”,一条是整理地籍和户口。

    洪武时代大地主被消灭的情况,据明初人记载,如贝琼说:

    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无一存者。[44]

    方孝孺说:

    时严通财党与(胡惟庸党案,见后文)之诛,犯者不问实不实,必死而覆其宗。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45]

    吴宽说:

    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刬削殆尽。[46]

    长洲情况:

    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47]

    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48]

    有的大地主为了避祸,或则“晦匿自全”[49],或则“悉散所积以免祸”[50],或则“出居外地以避之”[51],或则“攀附军籍以免死”[52],但是这样的人只占少数。江浙的“富民豪族,刬削殆尽”。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是十分残酷的。

    另一方面,经过元末二十年的战争,各地田地簿籍,多数丧失,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也因为户口变换,土地转移,实际的情况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田地没有簿籍可查,大地主们便乘机隐匿田地,逃避皇朝赋役;有簿籍登载的田地,登记的面积和负担又轻重不一,极不公平合理。朱元璋抓住这中心问题,对大地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调查登记人口。

    洪武元年正月派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实田亩,定其献税。[53]五年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亩。[54]十四年命全国郡县编赋役黄册。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编制鱼鳞图册。[55]前后一共用了二十年时间,才办好这两件事。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县,随其税粮多少,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会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块田亩的方圆,做成简图,编次字号,登记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编类各图成册,以所绘的田亩形象像鱼鳞,名为鱼鳞图册。

    人口普查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做里长,余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内先后轮流为皇朝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在城市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厢,农村的都叫作里。每里编为一册,里中有鳏寡孤独不能应役的,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服役的次序。因为册面用黄纸,所以叫作黄册。

    鱼鳞图册是确定地权(所有权)的根据。赋役黄册是征收赋役的根据。通过田地和户口的普查,制定了这两种簿籍,颁布了租税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的漏落的田地户口被登记固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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