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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下):声律的研究何以特盛于齐梁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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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律诗的音韵受到梵音反切的影响

    律诗有两大特色,一是意义的排偶,一是声音的对仗。我们在上文里所得的结论是:①意义的排偶与声音的对仗都起于描写杂多事物的赋。②在赋的演化中,意义的排偶较早起,声音的对仗是从它推演出来的,这就是说,对称原则由意义方面推广到声音方面。③诗的意义排偶和声音对仗都是受赋的影响。“律赋”早于“律诗”,在律诗方面,声音的对仗也较意义的排偶稍后起。

    从历史看,韵的考究似乎先于声的考究。中国自有诗即有韵,至于声的考究起于何时,向来没有定论,一般人以为它起于齐永明时代(五世纪末)。《南史·陆厥传》说:

    (永明)时,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邪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周颙曾著《四声切韵》,沈约曾著《四声谱》,两书为声韵书始祖,可惜都不传。一般人以声律起于永明,大半根据这段史实。其实声的分别是中国语言所固有的,中国自有诗即有韵,亦即有声。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不是韵是否先于声,而是韵的考究是否先于声的考究?声的考究可分两种:一种是考究韵脚的声,一种是考究句内每字的声。考究韵的声和考究韵一样古。打开《诗经》和汉魏人的作品看,平韵大半押平韵,仄韵大半押仄韵。例如“国风”第一篇诗《关雎》首二章,一律用平声韵,第三章一律用入声韵,第四章一律用上声韵,第五章一律用去声韵。这就是古人早已在韵脚字论声的证据。考究句内各字的声音则似从齐梁时起。齐梁时才有论声律的专著,齐梁诗人才在作品里讲声音的对仗。

    声律的研究何以特盛于齐梁时代呢?上篇所讲的赋的影响是主因之一。赋到齐梁时代达到它的精妍的阶段,于意义排偶之外又讲究声音对仗。诗赋同源,声律的推敲由赋传染到诗,自是意料中事。这种演变是逐渐形成的,虽然到齐梁时才达到它的顶点,而萌芽则早伏于汉魏时代。在这长时期的演变中,诗赋又同时受一个很大的外来的影响,就是佛教经典的翻译和梵音研究的输入。佛教何时传入中国,世无定论;但是佛经的翻译从东汉时起,有《魏书·释老志》以及《隋书·经籍志》可据。明帝派遣蔡愔和秦景使印度,求得《四十二章经》,又带了几位印度和尚摄摩腾笠法兰回到洛阳,立白马寺,译佛经。以后印度和尚川流不息地赉经到中国来,做译经和传道工作。到了隋朝,佛经已译出二千三百九十部之多。这种大规模的印度文化的输入,在中国文化史上是第一件大事迹。它对于哲学、文学、艺术以及政治风俗的影响都还待历史学家详细探讨,以往的书籍对于这一方面大半太疏略。我们现在只谈字音的研究。梵音的输入是促进中国学者研究字音的最大原动力。中国人从知道梵文起,才第一次与拼音文字见面,才意识到一个字音原来是由声母(子音)和韵母(母音)拼合成的。本来两字音读快时合成一音,在中文里是常见的现象。《尔雅》已有“不律谓之笔”之语。不过汉儒注书训音,只用“譬况假借”,如某字读若某音之类,并不曾根据合两音为一音的现象为反切。据《颜氏家训·音辞》篇和陆德明的《经典释文序录》,反切起于魏朝孙炎。据章太炎说,应邵注《汉书·地理志》,已有“垫音徒浃反”、“潼音长答反”之例,反切起于东汉。无论如何,反切在汉魏之交才起始,在当时仍是一件新发明的东西,所以“高贵乡公不解反语,以为怪异”(《颜氏家训·音辞》)。反切是应用拼音的方法于本非拼音的文字。如果不受拼音文字的启示,中国学者决难在本非拼音的中国文字中发现拼音的道理。所以反切是无疑地承受梵音的影响。反切起于汉魏之交,恰在印度和尚来中国和译佛经的风气大行之后,也可以证明造反切者是应用梵音的拼音于中文。郑樵《通志》说切韵之学起于西域,本是不错的话。陈澧《切韵考》以为反切起于汉而三十六字母起于唐,便断定《通志》错误,实在没有明白反切虽因三十六字母而有系统条理,却不必和字母同时起来。他没有明白反切就是拼音;而中国人知道拼音的道理是从梵音输入起始的。

    反切是梵音影响中国字音研究的最早实例,不过梵音对于中国字音研究的影响还不仅限于反切。梵音的研究给中国研究字音的学者一个重大的刺激和一个有系统的方法。从梵音输入起,中国学者才意识到子母复合的原则,才大规模地研究声音上种种问题。从东汉到隋唐的时期,字音研究的情形极类似我们现在的情形。清朝许多小学家虽极注意音韵,但是他们费了许多工夫的结果反不如现代学者略加涉猎所得的精密准确,就因为他们没有、而我们有西方语言学做榜样。对于字音之研究,六朝人比汉人进一层,也就因为汉人没有、而汉以后人有梵音做比较的资料。齐梁时代的研究音韵的专书都多少是受梵音研究刺激而成的。比如说四声分别,它决不是沈约的发明而是反切研究的当然的结果。反切之下一字有两重功用,一是指示同韵(同母音收音),一是指示同调质(同为平声或其他声)。例如“公,古红反”,“古”与“公”同用一个子音;“红”与“公”不仅以同样母音收声,而且这个母音必同属平声。四声的分别是中国字音所本有的;意识到这种分别而且加以条分缕析,大概起于反切;应用这种分别于诗的技巧则始于晋宋而极盛于齐永明时代。当时因梵音输入的影响,研究音韵的风气盛行,永明诗人的声律运动就是在这种风气之下酝酿成的。

    二 齐梁时代诗求在文词本身见出音乐

    赋的影响和梵音的影响之外,中国诗在齐梁时代走上“律”的路,还另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乐府衰亡以后,诗转入有词而无调的时期,在词调并立以前,诗的音乐在调上见出;词既离调以后,诗的音乐要在词的文字本身见出。音律的目的就是要在词的文字本身见出诗的音乐。

    永明声律运动起来之后,惹起许多反响。钟嵘在《诗品》里说:“古曰诗颂,皆被之金竹,故非调五音无以谐会。……今既不被管弦,亦何取于声律耶?”《诗品》中本多谬论,此其一端。古诗并未尝有意地“调五音”,正因其“被之金竹”,音见于金竹即不必见于文字;今诗“取声律”,正因其“不被管弦”,音既不见于管弦即须见于文字。要明白这个道理我们须略讲各国诗歌音义离合的进化公例。就音与义的关系说,诗歌的进化史可分为四个时期:

    1. 有音无义时期。这是诗的最原始时期。诗歌与音乐、舞蹈同源,共同的生命在节奏。歌声除应和乐、舞节奏之外,不必含有任何意义。原始民歌大半如此,现代儿童和野蛮民族的歌谣也可以作证。

    2. 音重于义时期。在历史上诗的音都先于义,音乐的成分是原始的,语言的成分是后加的。换句话说,诗本有调而无词,后来才附词于调;附调的词本来没有意义。到后来才逐渐有意义。词的功用原来仅在应和节奏,后来文化渐进,诗歌作者逐渐见出音乐的节奏和人事物态的关联,于是以事物情态比附音乐,使歌词不唯有节奏音调而且有意义。较进化的民俗歌谣大半属于此类。在这个时期里,诗歌想融化音乐和语言。词皆可歌,在歌唱时语言弃去它的固有节奏和音调,而迁就音乐的节奏和音调。所以在诗的调与词两成分之中,调为主,词为辅。词取通俗,往往很鄙俚,虽然也偶有至性流露的佳作。

    3. 音义分化时期。这就是“民间诗”演化为“艺术诗”的时期。诗歌的作者由全民众变为自成一种特殊阶级的文人。文人做诗在最初都以民间诗为蓝本,沿用流行的谱调,改造流行的歌词,力求词藻的完美。文人诗起初大半仍可歌唱,但是着重点既渐由歌调转到歌词,到后来就不免专讲究歌词而不复注意歌调,于是依调填词的时期便转入有词无调的时期。到这个时期,诗就不可歌唱了。

    4. 音义合一时期。词与调既分立,诗就不复有文字以外的音乐。但是诗本出于音乐,无论变到怎样程度,总不能与音乐完全绝缘。文人诗虽不可歌,却仍须可诵。歌与诵所不同的就在歌依音乐(曲调)的节奏音调,不必依语言的节奏音调;诵则偏重语言的节奏音调,使语言的节奏音调之中仍含有若干形式化的音乐的节奏音调。音乐的节奏音调(见于歌调者)可离歌词而独立;语言的节奏音调则必于歌词的文字本身上见出。文人诗既然离开乐调,而却仍有节奏音调的需要,所以不得不在歌词的文字本身上做音乐的功夫。诗的声律研究虽不必从此时起(因为词调未分时,词已不免有迁就调的必要),却从此时才盛行。在欧洲各国,诗人有意地求在文字本身上见出音乐,起源虽然都很早,但是技巧的成熟则在十九世纪,象征派所产生的“纯诗运动”把文字的声音看得比意义更重要,是诗人在文字本身求音乐的一个极端的例子。

    这四个时期是各国诗歌进化所共经的轨迹。中国诗也是这个普遍公式中的一个实例。诗的有音无义的时期除少数现行儿歌之外,已无史迹可据;因为文字所记载的诗都限于有歌词的诗。见于文字记载的诗以《诗经》为最早。《诗经》里的诗大半可歌,歌必有调,调与词虽相谐合而却可分立,正如现在歌词与乐谱的关系一样。班固《艺文志》说:

    《书》曰:“诗言志,歌永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

    所谓“言”就是歌词,所谓“声”就是乐调。现在《诗经》只有“言”而无“声”,我们很难断定在《诗经》发生时代“言”与“声”的关系究竟如何。如果拿一般民俗歌谣与祭祀宴享诗来比拟,我们可以推测《诗经》时期还是音重于义时期。它的最大功用在伴歌音乐,离开乐调的词在起始时似无独立存在的可能。孔子删诗,已在“王迹息而诗亡”之后,所谓“诗亡”自然只能指“调亡”而不能指“词亡”。《史记》虽有“诗三百篇,孔子皆弦歌之”的传说,但就《论语》所载孔子论诗的话来看,他着重“不学诗,无以言”。诵诗须能“从政”、“专对”,诗的要旨在“思无邪”,学诗的功用在能“事父”、“事君”以及“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他的兴趣似已偏重诗的词,带有几分文人的口胃了。本来在他的时代,诗的乐调已散失,他所捉摸得着的也只有词。这就是说,《诗经》在孔子时代已由音重于义时期转到音义分化时期了。后来齐、鲁、韩三家诗学都偏重训诂解释,诗的乐调更无人过问了。

    诗到汉朝流为乐府。班固在《汉书》记乐府起源如下:

    (武帝)立乐府,采诗夜诵,于是有代赵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

    ————《礼乐志》

    是时上方兴天地诸祠,欲造乐,令司马相如等作诗颂,延年辄承意弦歌所造诗,为之新声曲。

    ————《李延年传》

    从这两段话看,“乐府”原来是一种掌音乐诗歌的衙门。它的职务不外三种:收集各地民歌(词与调兼收,调叫做“曲折”),制新词,谱新调。后来这个衙门所收集的和所制作的诗歌乐调便统称为“乐府”。乐府含有两大类材料:一是民间歌谣,如郭茂倩《乐府诗集》中的《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清商曲辞》、《新曲歌辞》之类,一是文人乐师所做的歌功颂德、告神祈福的作品,如《乐府诗集》中的《郊庙歌辞》、《燕射歌辞》之类。这两种材料相当于《诗经》中的《风》和《雅》、《颂》。假如孔子迟生几百年,所谓“代赵秦楚之讴”自然纳入《代风》、《赵风》等中,至于《安世房中歌》、《郊祀歌》之类则入《汉颂》了。

    乐府在初期还是属于“音重于义”的时期。有调的虽不尽有词,有词的却必都有调。既有衙门专司其事,歌词就不像从前专靠口头传授,都要写在书本上了。写的方法或如近代歌词旁注工尺谱。沈约在《宋书》里推原汉《铙歌》难解的原因说:“乐人以声音相传,训诂不可复解。”明杨慎在《乐曲名解》替沈约的话下注解说:“凡古乐录,皆大字是词,细字是声,声词合写,故致然耳。”这大概是不错的话。当初原以声音为最重要,所以对于词的真确不留意保存。

    乐府是酝酿汉魏五七言古诗的媒介。古诗既成立,乐府便由“音重于义”时期转入“音义分化”时期。乐府递化为古诗,最大的原因是乐府(衙门)中乐师与文人各有专职。制调者不制词,制词者不制调,于是调与词成为两件事,彼此有分立的可能。后来人兴味偏于音乐者或取调而弃词,兴味偏于文学者或取词而弃调。乐府初成立时,乐师本是主体,文人只是附庸。李延年是协律都尉,一切都由他统辖。乐府所收,大半词调俱备。宗庙祭祀乐歌,在起始时或沿《房中乐》、《文始舞》(这都是汉人沿用前朝乐调)诸乐的旧例,采用已有的乐调,但是已有的歌词不适宜于新朝代,有改造的必要。司马相如一班文人的职务原来大概就在依旧调谱新词。新情感和新事实不必尽可以旧乐调传出,所以有谱新调的必要。谱新调时往往先制词而后制调。据《汉书·李延年传》所说“司马相如作诗颂,延年辄承意弦歌所造诗,为之新声曲”,可见乐师已听文人的调动,词在先而乐在后,词渐变为主体而乐调反降为附庸了。这个变动很重要,因为它是词离调而独立的先声。

    乐府能否成功,全靠文人和乐师能否合作。像司马相如和李延年那样相得益彰,颇非易事。汉乐府制到哀帝时已废,文人虽无乐师合作,但仍有做诗的兴趣,于是索性不承认乐调为诗歌的必要伴侣,独立地去做不用乐调的诗歌了。汉魏间许多文人本来不隶籍乐府,也常仿乐府诗的体裁,采乐府诗的材料,甚至于用乐府诗的旧题目做诗,虽然这种诗和乐府的精神相差甚远,也还叫做“乐府”。“青青河畔草”诗本言远别相思,而题目却为《饮马长城窟》。唐元稹所以有“虽用古题,全无古义”,“如《出门行》不言离别,《将进酒》特书列女”之诮。这好比商人赁旧门面开新店,卖另一种货物,却仍打旧店主的招牌以招揽生意一样。汉魏人所以有这种把戏,是由于弃乐调而做诗的新运动还没有完全成功。一般人还以为诗必有乐调,所以在本来是独立的诗歌上冒上一个乐调的名称。汉魏以后,新运动完全成功,诗歌遂完全脱离乐调而独立了。诗离乐调而独立的时期就是文人诗正式成立的时期。总之,乐府递变为古风,经过三个阶段。第一是“由调定词”,第二是“由词定调”,第三是“有词无调”。这三个阶段后来在词和戏曲两方面也复演过。

    诗既离开乐调,不复可歌唱,如果没有新方法来使诗的文字本身上见出若干音乐,那就不免失其为诗了。音乐是诗的生命,从前外在的乐调的音乐既然丢去,诗人不得不在文字本身上做音乐的工夫,这是声律运动的主因之一。齐梁时代恰当离调制词运动的成功时期,所以当时声律运动最盛行。齐梁是上文所说的音义离合史上的第四时期,就是诗离开外在的音乐,而着重文字本身音乐的时期。

    现在我们总结上章和本章的话,对于“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这个问题作一个简赅的答复:

    1. 声音的对仗起于意义的排偶,这两个特征先见于赋,律诗是受赋的影响。

    2. 东汉以后,因为佛经的翻译与梵音的输入,音韵的研究极发达。这对于诗的声律运动是一种强烈的刺激剂。

    3. 齐梁时代,乐府递化为文人诗到了最后的阶段。诗有词而无调,外在的音乐消失,文字本身的音乐起来代替它。永明声律运动就是这种演化的自然结果。

    附:替诗的音律辩护

    ————读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后的意见

    作史都不能无取裁,胡适之先生的《白话文学史》像他的《词选》一样,所以使我们惊讶的不在其所取而在其所裁。我们不惊讶他拿一章来讲王梵志和寒山子,而惊讶他没有一字提及许多重要诗人,如陈子昂、李东川、李长吉之类;我们不惊讶他以全书五分之一对付《佛教的翻译文字》,而惊讶他讲韵文把汉魏六朝的赋一概抹煞,连《北山移文》、《荡妇秋思赋》、《闲情赋》、《归去来辞》一类的作品,都被列于僵死的文学;我们不惊讶他用二十页来考证《孔雀东南飞》,而惊讶他只以几句话了结《古诗十九首》, 而没有一句话提及中国诗歌之源是《诗经》。但是如果我们能接收他的根本原则,采取他的观点,他的这部书却是中国文学史的有价值的贡献。他把民间文学影响文人诗词的痕迹用着颜色的笔勾出来了。尽管有许多人不满意这部书,这一点特色就够使它活一些年代了。但是我们看,他的根本原则是错误的。他的根本原则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做诗如说话”。这个口号不仅是“白话文学史”的出发点,也是近来新诗运动的出发点。“白话文学史”不过是白话诗运动中的一个重要事件!就许多事件说,做诗决不如说话。在这篇文章里我把“做诗不如说话” 的理由说出来,以就教于胡先生和一般讲诗学者。

    作者附记

    向来论诗的人们对于“诗”字的意义都用得很含混,有些人把它看得太广,有些人把它看得太窄。就最广的意义说,语言本身就是诗,因为语言就是情思的表现,活语言都是创造的,带有技巧的。我们并且可以把一切艺术的表现都看作“语言”,诗就是一切艺术所公有的特质,所以我们说画中有诗,说瓦格列的音乐含有很浓厚的诗意,甚至于说一个人或一件动作是带有诗的风味的。意大利学者克罗齐以为一切艺术都是直觉的抒情的表现,而语言也是其中之一种。他把语言学和美学看作一件东西。这是用“诗”字的最广义。

    就次广的意义说,凡是纯文学都是诗。我们说柏拉图的《对话集》,《新旧约》或是柳子厚的山水杂记是诗时,就是因为这些作品都属于纯文学。英国诗人雪莱说过:“诗和散文的分别是一个鄙俗的分别。”克罗齐在《十九世纪欧洲文学论文集》里主张用“诗和非诗”的分别来代替“诗和散文”的分别。这都是用“诗”字的次广义。

    这两种意义都是忽视形式而偏重实质的,它们在理论上都不可非难,不过在实际应用时有许多不便利,这就像遇到张三李四不肯呼他们为“张三”、“李四”而只肯叫他们为“人”一 样,太混太泛了。“诗”字还有一个最滥的意义,就是专从形式上分别诗和散文,把一切具有诗的形式的文字通叫做“诗”。冬烘学究堆砌腐典滥调,诙谐者嘲笑邻家的姑娘,凑成四句七言,自己也说是“做诗”。“诗”字的这样用法是最不合理的。如果依它,李白杜甫的诗集和《三字经》、《百家姓》、《七言杂字》以及医方脉诀之类的东西都是一样高低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提议用“诗”字的最寻常的意义,把它专指具有音律的纯文学,专指在形式和实质双方都是诗的文学作品。这个意义确定了,我们现在来研究纯文学之中何以有一部分要用音律或诗的形式,并且研究这一类纯文学作品何以要别于散文。

    我先要表明我的美学的立场,诗人的本领在见得到,说得出。通常人把见得到的叫做“实质”,把说得出的叫做“形式”。他们以为实质是语言所表现的情思,形式是情思所流露的语言,实质在先,形式在后,情思是因,语言是果,先有情思然后用语言把它表现出来。这是弥漫古今中外的一个大误解。许多关于诗的无谓的争论都是由它酿成的。我们先要打破这个误解。

    诗有音义,它是语言和音乐合成的。要明白诗的性质,先要明白语言的性质和音乐的性质。音乐的性质到下文再讲,现在先讲语言的性质。语言是什么呢?一般语言学家说:“语言是表现思想和感情的。”这个定义细经分析是漫无意义的。它误在“表现”两个字。“表现”是一个及物的动词,它所指的动作须有主动者和被动者。比如说“猫吃鼠”,猫是主动者,鼠是被动者,而“吃”字则表示这个及物的动作。说“语言表现情思”时,语言和情思的关系是否如说“猫吃鼠”时猫和鼠的关系呢?语言是否把已在里面的东西翻到“表”面来“现”给人看呢?猫可离鼠而独立,语言却不能离情思而独立。什么叫做“思想”?它是心感于物时,喉舌及其他语言器官的活动(这是行为派心理学的主张,我从前反对它,近年来发见它和克罗齐的“直觉即表现”说暗合,对于这个问题再加上一番思考,觉得它是确实的)。什么叫做“感情”呢?它是心感于物时,各种器官(如筋肉血脉等等)变化的总称。旧心理学家说:“笑由于喜,哭由于悲。”哲姆士把它反过来说:“喜由于笑,悲由于哭。”其实这两说都不精确,我们应该说:“笑就是喜,哭就是悲。”这就是说,情感和它的表现原来不是两件可分离的东西。语言是情感发生种种器官变化中之一种,它是喉舌及其他语言器官的变化。照这样看,语言与思想和感情的关系都非常密切;但这种关系,一不是因果的关系,二不是空间上表里的关系,三不是时间上先后的关系;所以“情感在先,语言在后;情思是因,语言是果;情思是实质,语言是形式”的见解根本是一个错误的见解。在各种艺术之中,情思和语言,实质和形式,都在同一顷刻之内酝酿成功。世间没有无情思的语言,世间也没有无语言的情感。“以言达意”是一句不精确的话。

    语言与情思的真正关系如此,何以多数人有“情思在先,语言在后;情思在里面,语言在表面;情思是原因,语言是结果”的误解呢?语言是情思发动时许多器官变化中之一种,但是它和其他器官变化有一点不同。其他器官变化与时境同时消灭,语言可借文字留下痕迹来。情思过去了,语言的声响消散了,文字还可以独立存在,一般人把有形声可求的符号通叫做文字,其实文字有死有活的分别。文字的生命是情思。通常散在字典中的单字都已失去它在特殊的具体的情境之中所伴的情思,它已经是没有血肉的枯骸,这是死文字。每个人在特殊的具体的情境之中所说的话或是所做的诗文,都有情思充溢其中,这是活文字。活文字都离不开活语言,都离不开切己的情思,而死文字则是从活语言之中割宰下来的残缺的肢体,就是字典中的单字。比如说“莲”字。假如你的爱人叫做“莲”,你呼唤“莲”时所伴的情思是在字典里“莲”字脚下所寻不出的。“莲”字在你的口里是一个活文字,在字典里是一个死文字。一般人不知道文字有死活两种,以为文字就是字典中的单字,于是把死文字误认为一切文字。他们以为未有活人说的话做的诗文之前,世间先已有了一部字典。这部字典里的字就是他们所谓“文字”,也就是他们所谓“语言”。他们以为人在说话做诗文时就是在这部字典里取字来配合,好比姑娘们在针线篮里拣红线白线来绣花一样。这么一来,语言和情思便变成两件分立的东西,可随意拉拢起来,也可随意拆开来了,世间就可以先有独立的情思而后拿独立的语言来“表现”了。我们如果稍加思索,这种误解是显而易见的。

    这番话像是题外话,其实是这篇文字的出发点。懂得情思和语言不可分离,实质和形式不可分离,它们中间并无“先后”、“表里”、“因果”种种关系。然后才可以进一步讨论诗要有音律,要与散文有别的道理。

    诗和散文的分别不单在形式,也不单在实质;它是同时在形式和实质两方面见出来的。就形式说,散文的节奏是直率的无规律的,诗的节奏是低徊往复的有规律的;就实质说,散文宜于叙事说理,诗宜于歌咏性情,流露兴趣。要明白诗和散文的分别,须先明白情趣和事理的分别。事理是直截了当,一往无余的;情趣是低徊往复,缠绵不尽的。直截了当的事理宜用“叙述的语气”,缠绵不尽的情趣宜用“惊叹的语气”。在叙述语中事尽于辞,理尽于言;在惊叹语中语言只是情感的缩写字,情溢于辞,所以读者可凭想象而见出弦外之响。这是诗和散文的根本分别。

    这个道理可以拿一个浅例来说明。比如看见一位年轻的美人,如果把这段经验当做“事”来叙,你说:“我看见一位年轻的美人。”话既说出,事就叙完了;如果把它当做“理”来说,你说“她年轻,所以漂亮”。话既说出,理也就说明了。你不必再说什么,人家就可以完全明白你的意义,人家也就不会在你的语言之外别求意义。但是如果你一见就爱了她,动了情感,你只说“我遇见她”,只说“她年轻所以漂亮”,甚至于说“我爱她”,就还不能算能了事,因为“我爱她”和其余两句话一样,还是在叙述一件事而不是吟咏一种情感。如果你真爱她,你此刻记念她,过一刻还是记念她。你想而又想,念而又念,你就要用一种特殊的语气才可以传出这种缠绵不尽的神情了。《左传》桓公元年有一条说:“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这一段寥寥数字写尽华父督垂涎他人妻子的神情,在散文中可谓妙笔,而究竟不能说是诗,因为全文语气是“叙述的”而不是“惊叹的”。《诗经·郑风》有两章诗: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出其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聊可与娱。

    这两章诗所写的经验颇类似《左传》所记华父督的故事,但是它是诗,因为它的语气是“惊叹的”,它的音节是低徊往复的,它不是叙一件事,而是流露一种感情。

    在“叙述语”中作者可以不露切己的情感,甚至于可以说假话。比如你纵然不爱一个女子而说“我爱她”,别人不能单从这文字上看出你的情感的真伪和深浅。在“惊叹语”中情见乎词,别人可以单从文字上多少窥测出你的情感的程度。上例“出其东门”的作者距我们年代虽很远,我们虽无从知其历史,但是他对于那些如云如荼的女子,并没有十分深挚的情感,因为他只表示出和她们“娱”“乐”的希望,音节方面也见不出缠绵悱恻的神情。我们拿《诗经·周南》中四章诗和它比较看看: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陟彼崔嵬,我马虺!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陟彼石且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这诗也是描写爱情的,我们也无从知道作者的身世,但是我们知道她的情感比“出其东门”的作者深挚百倍。她的疲劳一章重似一章,她的声音一章凄婉似一章,最后她的力竭声嘶的情况更活跃欲现。这才是真情流露的文章。

    然则诗绝对不叙事不说理么?诗有说理的,但是它的“理”融化在炽热的情感和灿烂的意象之中,它决不说抽象的未受情感饱和的理。诗也有叙事的,但是它的“事”也是通过情感的放大镜的,它决不叙完全客观的干枯的事。“哲学诗”和“史诗”,表面上虽似说理叙事,实际上都还是抒情。凡是号称“哲学诗”的作品,你如果从“哲学”观点去看,“理”往往很平凡甚至于荒谬,但是它们中间的上乘仍不失其为“诗”,因为作者毕竟是情胜于理的。这个道理我们只要稍留心英国十七世纪的“哲学派诗”和法国十九世纪维尼(A.de Vigny)的作品,便可以见出。至于叙事诗如《木兰辞》、《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等等的作者大半是对于豪情盛概的赞颂者或惋惜者,他们大半仍是用“惊叹的语气”。严格地说,一切艺术都是主观的,抒情的。

    诗的生命在情趣。如果没有情趣,纵然有很高深的思想和很渊博的学问,也决不会做出好诗来,至多只能嚼名理或是翻书簏。严沧浪在他的《诗话》里说过一段很精辟的话:

    夫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诸人惟在兴趣……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夫岂不工,终非古人之诗也。盖于一唱三叹之音,有所歉焉。

    “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三句话说尽中国许多诗人的通病,不独宋人为然。走上这条路的诗人上焉者仅可如韩昌黎做《押韵文》,下焉者则不免如文匠堆砌典故,卖弄寒酸。

    胡适在《白话文学史》里批评韩昌黎说:

    韩愈是个有名的文家,他用做文的章法来做诗,故意思往往能流畅通达,一扫六朝初唐诗人扭扭捏捏的丑态。这种“做诗如做文”的方法,最高的境界往往可到“做诗如说话”的地位,便开了宋朝诗人“做诗如说话”的风气。后人所谓“宋诗”,其实没有什么玄妙,只是“做诗如说话”而已。这是韩诗的特别长处。

    胡先生的全部书都是隐约含着一个“做诗如说话”的标准,所以他特别赞扬韩愈和宋朝诗人的这一副本领。其实“做诗如做文”、“做诗如说话”都不是韩愈和宋朝诗人的“特别长处”。做文可如说话,做诗决不能如说话,说话像法国喜剧家莫利耶所说的,就是“做散文”,它的用处在叙事说理,它的意义贵直截了当,一往无余,它的节奏贵直率流畅(胡先生的散文就是如此)。做诗却不然,它要有情趣,要有“一唱三叹之音”,低徊往复,缠绵不尽。《诗经》是诗中的最上品,如果拿“做诗如说话”的标准来批评它,就未免太不经济了。比如《王风》: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这诗第二三两章都只换两个字。只有“苗”、“穗”、“实”三个字指示时间的变迁,而“醉”、“噎”两字只是为叶韵,于意义上无增加。说话时谁能这样重复?如果“做诗如说话”,一句话何必说至两次三次呢?做文和说话都只贵达意,要能做到胡先生所推尊的“流畅通达”,最忌重复;做诗所以言情,感情愈深刻愈缠绵,音节也因而愈低徊往复,它的语言就义说是重复,而就性说却不是重复,它要有严沧浪所推尊的“一唱三叹之音”。

    照胡先生的话看,韩愈不仅是“文起八代之衰”,诗也是如此,韩愈“做诗如做文”,开宋人“做诗如说话”的风气,在后世影响很大,这是确实的话,胡先生说这是他的“特别长处”,则是以为他的影响是好的。但是这恰适得其反。韩愈可以说是严沧浪所谓“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的开山始祖。他是由唐转宋的一大关键,也是中国诗运衰落的一大关键。

    诗本是趣味性情中事,谈到究竟,只能凭灵心妙悟,别人和我不同意时,我只能说是趣味的不同,很难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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