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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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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呢?”

    “叫女佣去买了,说是马上送来。这一阵子总觉得不对劲,烦人。”

    女佣拿来威士忌、下酒菜、香烟,脚步很轻,像小偷一样悄无声息。

    “你喝吧,安静一点。”

    “我明白。”

    阿鹤如黑市大佬一样泰然自若,笑了一笑。

    下面是比蓝天还要湛蓝的碧浪,

    上面是金色而灿烂的骄阳。

    然而,

    不知歇息的帆,

    一心追求着惊涛骇浪,

    仿佛风暴中才有安详。

    可怜啊,风暴中的安详。阿鹤不是所谓的文学青年,是一个相当逍遥自在的运动员。然而,他的恋人小森无论走到哪儿,手包里总有一两本文学书。今天上午在井头公园约会的时候,她还给阿鹤朗诵二十八岁死于决斗的俄罗斯天才诗人莱蒙托夫的诗歌。阿鹤原本对诗歌毫无兴趣,可是对收入这本诗集的所有诗歌都十分喜欢,尤其是这一首题为《帆》的充满青春躁动又粗野的诗歌,与他现在的恋爱心情十分契合,便要求小森一遍又一遍地念给他听。

    风暴中才有安详……风暴中……

    小油灯下,阿鹤和麻雀对饮威士忌,心情渐好,醉意醺然。将近十点,房间里的电灯“啪”地亮了。但此时对阿鹤来说,电灯的明亮也好,小油灯的昏暗也好,都已经不需要了。

    拂晓。

    咚!见过的人大概都知道这种感觉。日出之前的拂晓的感觉绝非令人愉快。仿佛传来众神发怒般令人惊骇恐惧的鼓声,那是与朝阳完全不同的光线,一种黏稠的暗红色光线抹上树梢,散发出血腥的臭味。有种近于凄惨阴森的感觉。

    阿鹤从厕所的窗户看见这个秋天的阴惨拂晓,觉得撕心裂肺,面如死灰,摇摇晃晃地回到房间,盘腿坐在还在张着嘴熟睡的麻雀的枕边,把昨夜剩下的威士忌咕嘟咕嘟地往嘴里灌。

    钱还有。

    酒劲儿上来,他钻进被窝里,抱着麻雀。他躺在床上还在继续喝酒,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再睁开眼睛之时,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已经走投无路,额头渗出油汗,苦恼地翻动身子,要麻雀再去买一瓶威士忌。喝酒。性爱。昏睡。醒来再喝。

    到了黄昏,到了再喝一口就要呕吐的程度。

    “回去了。”

    他呼吸困难,好不容易才憋出这一句话。他本想再说个什么笑话,可恶心得直想呕吐,便默不作声地爬过去取衣服,麻雀帮着他,总算穿戴好。他一边拼命忍着呕吐的感觉,一边跌跌撞撞地走出日本桥这家“樱花”酒馆。

    深秋的黄昏冷似初冬。事发后,已经一天一夜。他挤在桥下买晚报的队列里。买了三种晚报,连边边角角都翻遍了,没有报道。没有报道反而令人不安。封锁消息,无疑是在秘密追捕逃犯。

    如此看来,这里已经无立足之地。趁着有钱,远走高飞吧,最后自杀了事。

    一旦被捕,就要面对亲人和同事的愤怒、悲伤、不快、詈骂、抱怨。这是他最不愿意的、最害怕的事。

    但是,他已经筋疲力尽。

    报纸尚未报道。

    阿鹤鼓起勇气,朝公司在世田谷的宿舍走去。他想在自己的窝里好好睡一个晚上。

    六张榻榻米大的房间,和同事一起,住三个人。大概他们出去游玩了,屋里没人,灯还亮着。阿鹤的桌子上有一束随手扔进水杯里的菊花,花瓣有点发黑枯萎,等待着主人的归来。

    他默默地摊开被子,关灯躺下。但又马上起来,开灯,再躺下。他一只手捂着脸,低声叫着“啊……”,很快死一般地沉睡过去。

    早晨,一个同事把他推醒。

    “喂,阿鹤!你上哪儿逛去了?你姐夫从三鹰往公司打了好多次电话,我们也没辙。他说让你即刻回三鹰一趟。是不是有人得急病了?可你小子不去上班,也不回宿舍,连小森都不知道你去哪里了。无论如何,今天你必须去三鹰。听你姐夫那语气,感觉出大事了。”

    阿鹤一听,吓得毛骨悚然。

    “只说让我回去吗?还说别的什么了?”他一下子蹦起来,穿上裤子。

    “嗯,像是有急事,还是赶紧回去吧。”

    “我回去。”

    阿鹤觉得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难道自己与这个社会还有关系吗?忽然感觉像是做梦,但急忙否定并不是在梦中。自己是人类的敌人,是杀人魔鬼。

    自己已经不是人了。世间的所有人正集中全力围追这个恶魔。犹如一张蜘蛛网,无论走到哪里,到处都有天罗地网在等待着自己。但是,自己还有钱。只要有钱,就可以寻欢作乐,暂时忘记恐惧感。他想远走高飞,能逃多远就逃多远。实在走投无路了,就自杀。

    阿鹤在盥洗室里使劲刷牙。他嘴里含着牙刷走到饭厅,极度紧张地翻阅餐桌上放着的几份报纸,正面背面翻遍了,还是没有报道。无论哪一家报纸,对阿鹤的杀人案都保持沉默。不安。如间谍般悄无声息地站在自己身后的不安,如看不见的洪水从黑暗的底层不断上涌的不安,如即将轰隆一声发生致命爆炸的不安。

    阿鹤在盥洗室里漱完口,也不洗脸,回到房间,打开壁橱,从自己的行李中取出夏天的衣服、汗衫、铭仙绸夹衣、腰带、毛毯、运动鞋、三个鱿鱼干、银笛、相册,以及其他大概可以卖钱的东西,装进帆布背包,连桌子上的小闹钟也塞进夹克口袋里。

    他连早饭也没吃,用沙哑的声音仿佛自言自语般说道:“我去三鹰。”背上帆布包,急匆匆离去。

    先坐井头线去涩谷,在涩谷把所有东西甩卖掉,连帆布背包都卖掉,总共卖得五千多日元。

    从涩谷坐地铁,在新桥下车,朝银座方向走去。没走几步停下来,在河边的一家简易药店买了一盒二百粒包装的安眠药溴米那,然后折回新桥站,购买去大阪的快车票。去大阪干什么,漫无目的,但感觉只要坐上火车,就能减少一些心头的不安。而且阿鹤没去过关西。余日无多,在关西寻欢作乐,也不算白来世上一回。听说关西的女人很不错。自己有钱,差不多有一万日元。

    他从车站附近的商场买了一大堆食品。中午刚过,便坐上火车。没料到快车很空,阿鹤坐得舒舒服服。

    火车在奔驰。阿鹤忽然想写诗。他原本没有什么爱好,这可以说是极其怪异的唐突的冲动。但这的确是生来第一次真正体验不可思议的诱惑。人之将死,不论多么鄙俗的村夫野老似乎都会产生诗心,真是奇怪。放高利贷者也好,大臣也好,不是都喜欢写那种辞世歌、俳句什么的吗?

    阿鹤愁眉苦脸,摇摇脑袋,从前胸的口袋掏出笔记本,舔了一下铅笔。他心想要是写得不错,就送给小森,算是遗物。

    阿鹤在笔记本上慢慢写着:

    我有,溴米那,二百粒。

    吞下去,就会死。

    生命……

    写到这儿就写不下去了,下面没什么可写的。他念一遍,觉得索然无味。真是蹩脚。阿鹤像吃了黄连一样,满心不痛快,紧蹙眉头,把这一页撕下来扔掉。诗写不成,这回试着给三鹰的姐夫写封遗书。

    我就要死去。

    来生变成狗或者猫。

    往下还是无话可说。他久久地凝视着笔记本上的这几个字,忽然转头看着车窗,那儿映照出一副如熟透的柿子般丑陋的哭相。

    火车已经进入静冈县。

    此后阿鹤的行踪,他的亲属也没有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推断,所以难以确定以下叙述是否真实。

    大约五天后的一个早晨,阿鹤突然来到京都市左京区的某商会,说要见过去曾是运动比赛场上的战友的北川,北川如今是这个商会的职员。于是,他们在京都逛街,阿鹤轻松地走进旧货店,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把身上穿的夹克、衬衫、毛衣、裤子统统卖掉,然后买了一套旧军装穿上。剩下的钱,两人从中午就开始喝酒。然后,他非常爽快地和这个叫北川的青年分手,独自从京阪四条站乘车去大津。至于为什么去大津?不清楚。

    阿鹤在黄昏的大津街道上晃荡游逛,喝了好几家,醉态渐浓。当晚八时许,他醉醺醺地走进大津车站前的“秋月”旅馆。

    他操着一口地道的江户腔,说是要住宿一夜。被领到客房后,立即仰面朝天躺在床上,双脚乱蹬一气。但是当掌柜拿来旅客登记簿要求登记时,他还是准确地填写了真实的姓名住址。他要喝水,说是为了醒酒,喝了不少水。然后,似乎也用这水一口气把二百粒溴米那送进肚子里。

    听说阿鹤遗体的枕边只是散落着几份报纸、两张五十钱的纸币和一张十钱的纸币,别无他物。

    阿鹤杀人案始终未见报,但阿鹤的自杀,关西的报纸倒是在边角发了条小消息。

    京都某商会的那个北川闻讯后,大吃一惊,赶到大津。他与旅馆方面商量,给阿鹤居住的东京的宿舍打电报。宿舍立即派人赶往三鹰。

    姐姐左臂的伤口尚未拆线,白色绷带绕过脖子吊在胸前。姐夫依然半醉半醒,说道:“我们不想闹得满城风雨,所以一直到处寻找他,实在抱歉。”

    姐姐泪流满面,没有说话,她明白对年轻人走火入魔的热恋切不可掉以轻心。

    * * *

    [1]这里的“酒馆”指的是游乐场所,为男女幽会以及客人与艺伎的游乐提供场所,也提供饮食酒水。(若无特别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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