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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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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反对,而对于耶教学生同盟,又独不表示反对,虽说他们‘不拥护任何宗教’,其实已经有倾向于拥护宗教的嫌疑,而失了完全的中立态度。”这见得非宗教同盟的无聊解嘲,因为这句问话,很容易解答的,假使他们要回答的话,只要说“耶教学生同盟,并没有干涉到非耶教人的自由”!一看这电报,就会懂得有这句话在里头,所以我说“东电”里的驳语是无聊的。

    梁启超也以第三者来说几句折衷的话,其实也是对“非宗教同盟”的一个忠告。梁先生本来惯于说两面光的话,他在4月16日那一天在“哲学社”公开演讲,题目就叫《评非宗教同盟》,他替宗教下了个定义,说一切信仰都是宗教,证明非宗教的不可能。他说:“我在我所下的宗教定义之下,认宗教是神圣,认宗教为人类社会有益且必要的物事,所以我自己彻头彻尾承认自己是个非非宗教者。”这个意思,明明是驳他们“宗教与人类不能两立”的话。他所下的宗教定义,果然太嫌笼统,但是对非宗教同盟者的武断态度,的确是一种针砭。常乃德也写了一篇《对于非宗教同盟的诤言》,他以为非宗教同盟的人,还没有把问题弄清楚,自己以为拥护科学,却不知不觉有“武断”、“谩骂”、“凶暴”等非科学的气焰。他说:“英国美国是基督教国,但他们的科学进步,比非基督教的中国,究竟谁好谁坏?”他竟举出了三十二条不解,说他们不能平心静气地加以研究。这也是对于那班非宗教的学生们一番不客气的教训。陈衡哲在《努力周报》上写了一篇《基督教在欧洲历史上的位置》,从历史研究的立场,说了一番持平话。另外有一位旁观者叫刘绍宽,他却没有像上面几个人那样客气了,竟说:

    ……深叹非基督教一般人全无学识,盲言瞎论,亡中国者必此辈人也。此辈自认为科学中人,而科学家如哥白尼、奈端、侯失勒诸人,皆是基督教中人,彼竟不知。……今乃于《新旧约》全未见,凡《新约》中所主张真平等真自由,及力破资本主义处,全未知之,反谓诱人欢迎资本主义,要养成资本家的走狗,真是梦话。至谓我国本无宗教,又云有宗教可无人类,有人类应无宗教,宗教与人类不能两立等语,更是无法无天之极。……独恨中国学子,全是盲从,胸无点墨,如汪精卫等,自命通人,而所言鄙俗尚如是,他更安足言耶?徒藉盲言瞎论,叫嚣一世,以自文其不学无行之罪状。而祸害一世,不可救药矣。

    这正如老师痛斥顽皮学生一样的严厉,便成为斩断乱丝的快刀。

    溯自民国成立以来,对于保障信教自由,教会曾经有过相当的努力。当时有人主张规定孔教为国教,全国基督徒结合团体,并会同其他宗教,起而与争,奔走呼号,派代表赴北京请愿,并主持其事,幸而能获得信教自由的条文规定。此次的反教,显然有悖于信教自由的原则,是以那班局外的学者作此不平之鸣,使这次普遍的反教运动,渐渐地无形消灭。虽然这一次的反教仅仅是一场笔墨官司,但却给予了基督教不少刺激:能使一般基督徒在精神上、在思想上自己加一番检讨,觉悟到自身确有其不可或讳的弱点。同时,觉得要消除外界的误会,使基督教从不平等条约的关系中解放出来,惟有使中国教会脱离西洋化而为中国化。于是有中国“本色教会”的运动。

    何谓“本色教会”?解释的人很多,简单地说,就是一个自理自养自传的中国化教会。这个运动,是从“基督教协进会”提倡起来的。诚静怡氏曾经说:

    当今举国皆闻的“本色教会”四字,也是“协进会”所提倡。一方面求使中国信徒担负责任,一方面发扬东方固有的文明,使基督教消除洋教的丑号。(见《真光杂志》二十五周纪念特刊《协进会对于教会之贡献》)

    在这短短的几句语里,很明白地指出“本色教会”的任务与目的。任务有两种:一使中国信徒自负责任。这责任就是自理自养自传,在经济上、行政上、工作上,都是以中国信徒为主体,西国教士可以退处于辅佐地位。虽不免有少数西人怀疑到是一种排外的举动,但是大多数贤明的西教士都十分同情,协助这运动的进行。因为中国教会真正能达到自理自养自传,可以减轻了西教士的负担,所以在很早就有人在提倡,像俞国桢氏所创立的“中国自立会”(自立会有两种,一称中国耶稣教自立会,一称中华基督教自立会,成立有六百余处,散布在河北、河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广东等省)与胡素贞女士所发起的“国内布道会”,皆其一例。另一任务是发扬东方固有的文明。那就是要使教会与中国文化结婚,洗刷去西洋色彩。这在当时便有人主张改变礼拜仪式,采取一点佛教的方法,在礼拜时燃点香烛,跪诵经文祷文等等。上海在宝兴路曾有过这样一种试验,在南京艾香德氏所组织的“景风山”,完全变成了佛化基督教。同时,也有从诗歌方面入手,特著了许多中国歌调的赞美诗,一方面也修改固有的赞美诗,使诗歌中国化起来。但是这种形式上的改变,不独不足以适合本色教会的原意,却反而觉得愈加纷歧;所以有人主张从思想方面来研究,一方面研究中国文化是什么,一方面研究基督思想如何与它调和。基督教学者曾发表了许多意见,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一类的文章,在教会杂志上层见叠出。吴雷川氏曾著成了一专书——《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他如徐宝谦、赵紫宸、谢扶雅等都著作过这类的文字,这些大概是从建设方面着想的。另外有从破坏方面着想的,像聂云台主张“基督教儒教化”,张纯一主张“基督教佛教化”,他们的言论,虽然离开了根本的立场,几乎站在反对的地位,但是他们不满意于基督教的西洋色彩,是相同的。我们看一看“基督教全国大会”里所发表的《教会的宣言》第二段,举出九条关于“本色教会”的意见,其间第三第六第七条说:

    三,我们对于西来的古传、仪式、组织,倘若不事批评,专做大体的抄袭、卑鄙的摹仿,实在是不利于“中华基督教”永久实在的建设,这是我们教会同胞的公意。

    六,所以我们请求国内耶稣基督的门徒,通力合作。用有系统的捐输,达到自养的目的。由果决的实习,不怕试验,不惧失败,而达到自治的正鹄。更由充分的宗教教育、领袖的栽培,及挚切的个人传道,而达到自传的目的。

    七,我们宣告时期已到,吾中华信徒,应用谨慎的研究,放胆的试验,自己删定教会的礼节和仪式、教会的组织和系统,以及教会布道及推广的方法。务求一切都能辅导现在的教会,成为中国本色的教会。

    这确可代表一般中国基督教徒要说的话,西国人也有很多是同意的,欧德模氏发表过这样几句话,也可以代表一般西国人的意见:

    中国教会本色的问题,是“协进会”的必需。……比如尝有苏格兰的友人警告我说,我应当时刻小心,不要过于推重美国人的思想,或是习染美国人的方法。因为这种美国色彩的东西,决不合苏格兰的民情。同时,我也看得出来,若是一种办事的方法,过于带英国的色彩,又不是美国人的利益,同时欧陆各国的友人,也要发生一样的感觉。……到什么时候基督教才有真确的本色的发扬呢?就是什么时候基督教的运动,是本国人亲手来主持他,管理他,必要他们自身去取决行止,那就是那一国的基督教自由发展了……若是基督教必需按着本国的国情自由发展,那个问题的答复,不只是由中国人自行决断,乃是中国人要自身去发生一个自动的问题……中国人到底是否要自动的担负完全责任?依鄙人看来一,种带西洋色彩的责任,中国人还未必愿意去负担他。(上皆见全国大会纪录)

    这样,可以见得无论中西人士,一致承认中国教会必须脱离西洋色彩,就是上面所说“要消除洋教的丑号”,这便成为提倡“本色教会”的目的,而使基督教完全成为中国的基督教。在这个运动之中,附带地产生了两个问题:一个是“脱离不平等条约”的关系,一个就是“收回教育权”。基督教传入中国的时候,最大的不幸,就是与不平等条约发生了关系,因此,引起一般人的误会。要消除这种误会,非使基督教脱离不平等条约的关系不可!一般觉悟的基督徒,不约而同的有取消不平等条约的呼声。“全国基督教协进会”鉴于各地基督徒的舆论,曾发表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宣言,同时,西教士中有司徒雷登等联合请求政府脱离传教条约的保护,湘潭美教士梅知理等亦宣言废除传教条约。《武汉基督徒革命运动宣言》中有“我们很欢喜‘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已经通过赞成及宣言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了,我们一致拥护此议决案。我们不要基督教建立在炮舰政策之基础之上,更不愿以什么武力为福音之后盾”。又说:“关于收回教育权一项,我们一致赞成,我们要使教会学校都归中国教会自办,受中国政府之监督。”“广东基督教协会”也有宣言:对不平等条约,则主张废除,对收回教育权,则定有大纲。全国基督徒团体,莫不发表宣言,有“打倒帝国主义”、“废除不平等条约”等口号。此外在一般基督徒的言论中,有不少类似的话,例如徐宝谦在《反基督教运动与吾人今后应采之方针》文内有:“我以为中国基督徒当此时机,应参加反对不平等条约(包括传教条约)及收回教育权各种运动,使人们得知基督教与帝国主义并无何种不解的姻缘;使人们得知基督徒爱国之心,不居人后。”施云英女士在《基督徒学生应如何尽力于国际友谊之改进》文内,也有“在中国的西教士,大都不知道不平等条约的不人道,我们基督徒学生如能平心的向他们说明条约的真相,至少能得到他们的同情。再说现在已经有许多西国教士觉悟了,他们竟愿大胆的向他们的政府请求废除传教保护条约”。又说:“如能将种种不平等条约宣告各国青年学生,他们亦定有相当的同情。”比较激烈的言论,更有如徐谦所云:

    反基督教的基本观念,就是反帝国主义,认基督教为帝国主义的工具,不是一种批评,乃是一种事实,这是不容否认。……假使外国传教士要否认这句话,就可以问他们宣传基督教,既有救人目的和牺牲主义,为什么要用不平等条约作保障?传教士自动的入到反教的地方,牺牲了性命,反要中国割地赔款,这不是为帝国主义之工具的明证么?

    徐氏是基督徒,他本来很为基督教辩护,至此态度大变,这几句话与非基督徒口吻,如出一辙,我以为说帝国主义利用基督教则可以,说基督教就是帝国主义,未免有些冤枉。徐氏又说:“冯同志(即冯玉祥)亲口向我说:我从前做基督徒,听牧师讲,只以为专是救人的,现在我听了你的话,才明白基督徒是应该救国的。五卅事件发生后,冯同志通电中外,大骂帝国主义基督教。以上证明我的确是个反基督教的分子了。”但是他声明他是反基督教而不是反基督徒,意思就是对于教会表示不满,对于基督还是相当的信仰。至于张纯一、聂云台反对得更利害,从反对教会而牵涉到教义上去。这些人本来都是基督徒,而且是很热心的基督徒,他们这样突然地改变,站立在反对的方面,很显然的是因为不平等条约的关系。更进一步,甚至有主张革命式的独立,例如武昌“反基督教大会”议决案等五条:“全国的基督教堂,基督教青年会,基督教徒,一齐独立起来,离开一切外国神父牧师的统治,向一切外国帝国主义者,为本国民族自由而战。”广东协会有一条议案说:“凡外国差会现在所辖各项事业,应于最速时间内移交大会接收,以后外国差会停止管理行使其向有支配教会事业之职权;所有人材经济之助力,亦概由大会或大会特设之机关支配之。”兰州教会发出宣言:“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开会议决,纯粹由华人组织‘中华基督教会’,与西国宣教师完全脱离关系,务期自立自传自养。”桂林教会亦有相同的宣言。其他各处都有这种教会自立的酝酿,许多教会都改称为“中华基督教会”,取消原有的宗派名称。这些所谓自立,简直带点革命性的独立了。而可以说是从反基运动而来的反应。

    至于“收回教育权”的事,乃是由反基运动变而为反文化侵略运动,基督徒也有很多表同情的。教会教育权,本来操在外国人手里,各自为政,多不向中国政府立案,中国政府亦无从管理。国民政府鉴于国民的一般舆论,与统制教育的重要,乃于1926年颁布了私立学校立案规程,中间最重要的有五条,就是(一)组织校董会。(二)不得以外国人为校长。(三)不得以宗教科目为必修科。(四)如有宗教仪式,不得强迫学生参加。(五)依限呈请立案。这规程大部分是指教会学校而说的。同时教育部又对教会学校发一布告,有“凡外人捐资设立各等学校,向教育行政官厅请求认可。学校校长,应为中国人,为请求认可之代表人。校董会应以中国人占过半数。学校不得以传布宗教为宗旨”等条文。这种法令,最使教会学校当局有些为难的,就是限止宗教传布,取消宗教科目,认为与教会设立学校的原意有背,所以对于立案问题,颇费踌躇。但是经过了多方的研究,与一般基督徒的舆论的督促,各教会学校大都先后呈请立案了,只有极少数的学校尚未履行(如“圣约翰大学”等,至今尚未立案),但是在立案之后,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困难。这一点也未始不可以说有反基运动促成的力量在内。

    总之:这一次的反基运动,对于基督教不但没有什么害处,却相反的成了基督教的诤友,而蒙受着极大的利益和进步。至少可以使中国基教徒觉悟到自身的责任,变更了西教士在中国教会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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