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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代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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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提出一些为这种观点辩护的论证。目前我不考虑它们是不是最终的结论。

    人们可以如下论证:如果关系是灵魂以外的确实与绝对的事物不同的事物,那么就会得出:第一质料能够借以得到形式的第一质料的潜能就会是某种与质料不同的东西。这个推论是假的;因为由于质料能够先后得到无数的形式,因而质料中会有无数的事物。

    而且,如果有这样一个东西,那么每当一头驴产生局部运动时,每个天体都会被改变并且本身会获得某种新东西;因为这条驴与任何天体之间的距离现在都会和以前不同。所以,如果距离是这样一个东西,那么各个天体就会实际上失去一个东西而获得另一个东西。

    而且,在任何给定的物体中都会有无数东西。证明:任何物体与其他某个物体的每个部分实际上都有一定距离,但是其他物体的这些部分是无数的;所以,在第一个物体中会有无数的距离,它们各个相应于第二个物体的无数部分中的一个。

    此外,一块给定的木头是它的一半的两倍。所以,如果两倍与是两倍的东西是不同的事物,那么同样会有这块木头超过它的一半的一半这样一种关系;而且这种东西将是存在于木头中的一种独特的实体。由于相同的原因,这块木头将有一个与自身的各个部分的各一半相应的实体。但是由于这块木头含有无数满足这种特征的部分,而且由于这块木头与这些部分各自以不同的方式相联系,因而在这块木头中将有无穷多种类不同的关系。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这块木头的相关部分并不是实际的,而只是潜在的,那么关系在现实中就不是无穷的。回答是,这些部分是自然的,因为若不是这样,一个对象就会是由不是者构成的;所以,与相关部分相应的关系是自然。结果,在木头中就有无穷多种类不同的事物。

    此外,这块木头确实是其一半的两倍;所以,是其自身一半的两倍这种关系在这块木头中是实际的和现实的;但是一部分不比另一部分更实际,因为所有部分都是相似的。所以,其他每一个部分都是实际的,因为关于它可以有一种实际关系。所以,对于每一个这样的部分都将有一种实际和现实的关系。这些部分是无穷多的;所以,这块木头中有无穷多关系。

    除此之外,如果任何关系是这样一种东西,那么两倍就是。但是A是B的两倍,这是一种要么可分要么不可分的偶性。它不能是一种不可分的偶性,因为任何为整个木头命名的不可分的偶性都不会出现在那块木头中。这种偶性的第一个主体将会是要么可分的,要么不可分的。显然它是不可分的。所以,这个主体一定是可分的。然而,一个可分的主体不能是一个不可分的偶性的第一主体;所以,这种偶性不是不可分的。但是人们也不能说这种偶性是可分的和扩展的。如果它是可分的和扩展的,那么那种偶性的部分就会要么是相似的,要么是不相似的。如果它们是相似的,它们就会分享这个名和整体的定义,这样,两倍的每一个部分本身就会是两倍。整体是什么的两倍,每一部分就会是什么的两倍,而这是荒谬的。但是如果部分是不相似的,那么它们就会在种上是不同的。因此,如果它们要构成一个事物,那么一个就会不得不是现实性,另一个就会不得不是潜能。两倍就会是由行为和潜力构成的。同样,如果一部分是行为,而另一部分是潜力,那么由于在形成一个事物的过程中行为和潜力不是空间分离的,因而这些部分不能是空间分离的。但是除非假定新部分,否则我们就不会有一个扩展的对象。

    而且,关于这种观点,人们可以提出下面的神学论证。上帝借助一个第二有效因所能制造的任何对象能够在没有任何第二有效因的条件下被上帝制造。由于有效的原因这种关系是借助一个第二因而在一个有效因中提出来的,因而上帝能够亲自产生那种关系,而不用任何第二因与他一起运作。假定情况是这样。我将证明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如果上帝在这个相应的对象引起了这种关系,这个对象就将是一种有效因。正如含有白的东西是白的一样,含有有效原因关系的东西是一种有效因。但是,如果它是一个有效因,那么能够以它为有效因的唯一对象就是所考虑的这种关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上帝是这种关系的原因并不仅仅是由于运作,例如,我们可以从假设得出其对立面,因而这是不可能的。

    此外,对于任何东西而言,上帝若是在没有其他东西的条件下保存它,那么他就能够创造它,即使其他东西现在不是,并且从来也不是。所以,如果一个父亲与他的儿子相联系的父性是与父亲和儿子不同的东西,那么上帝就会在没有遗传行为的条件下保留它;因为这已经过去了。所以,即使没有遗传行为,上帝也能够或过去也能够创造那种父性。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人就可能是某个不是他生的人的父亲。

    而且,假定上帝在创造其他任何人以前创造了一个人并且在这以后其他人被遗传出来。应用这个假设我要论证:无论在任何一个其他人中有什么,上帝都能以他绝对的力量在这个第一个人身上产生出来;但是是一个儿子是在其他人之一身上;所以,上帝能够在第一个人身上产生这种关系。但是如果这样,这个人就将是儿子,并且他将是某个人的儿子。然而,每个人都将比所说的这个人年轻。所以,这个人将是某个比他年轻的人的儿子,而这似乎包含了一个矛盾。

    我可以引用无数论证来支持这种观点,但是为了简明的缘故,就把它们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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