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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攻击性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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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优越感。此外,另一些人通过表现得非常严肃、冷酷来展现优越感。实际上,这些人外表冷酷,内心软弱,他们只是在装腔作势罢了。尤其是男孩,他们表现出的冷酷其实只是对社会情感的排斥。这类人总想从他人的不幸中寻得安慰,如果别人乞求他们同情,他们就觉得受到巨大的侮辱,变得更加冷酷无情。就像有些父母用养育过程的艰辛来教育孩子,希望以情动人,但孩子却觉得可笑,不以为然。

    如前所述,虚荣的人喜欢掩饰自己,在想操控别人之前,总是先给些甜头。所以,他们表面上热情、真诚和好相处,内心却争强好胜,自私自利。如果把虚荣的人与人交往比喻为一场战斗,他们首先会让对方放松警惕,他们会表现得上进,有责任感。之后,他们才慢慢地表现出自私的本性。这时,我们会对他们的行为感到失望,难以接受这种改变,自我安慰说也许他们的性格有两面性。事实上,虚荣的人的性格从来都是如此,让人先喜后悲。

    虚荣的人为了赢得别人认同,所采用的诡计可称为“心灵捕获”。为了获胜,他们全身心投入这场表演当中,不遗余力。在与人相处时,他们大谈人性,处处表现出对他人的关爱。不过,过于夸张的表现也容易暴露出他们的目的。一位意大利犯罪心理学家曾经说过:“当一个人表露的善意和仁心超出一定程度时,我们应加倍小心。”这一观点尽管有待商榷,但不无可能。总之,虚荣的人易于识别,奉承讨好是他们的主要表现之一。但是,大多数普通人对此并不买账。在此,提醒一下那些野心勃勃的人,阿谀奉承对于达到目的而言并不是一个恰当的方法。

    本书的前半部分阐述了导致个体心理发展偏差的主要因素。从教育学的观点看,问题儿童对周围环境持有攻击好斗的态度。教师尽管深知生活的规则和自身的职责,但是无法把这些道理强行灌输到这些儿童身上。唯一的方法是:尽可能不让这些儿童暴露在富有攻击性、可能激发他们好斗心的环境当中。教师不应把这些儿童视为改造对象,而要把他们当成独立的、平等的个体。这样才有可能避免这些儿童产生被控制或被忽视的感受并向教师发起挑战。当代文明社会,在斗争情境中滋生的野心正在渐渐侵蚀个体的思想行为和性格。不当的野心随着在人际交往中进一步发展,会在人格中占据优势,最终阻断和瓦解个体的健康发展。

    童话故事中也有关于人性的许多描述,还展示了个体的虚荣心可能造成的危害。以《渔夫和金鱼》为例,故事梗概是:有一个渔夫,有一次打鱼时将捕到的一条鱼放生,鱼为了报答他,答应满足他一个愿望。但渔夫那贪婪自私的妻子却得寸进尺,成了公爵夫人又想成为皇后,成了皇后之后还想成为上帝。鱼在听到她最后一个愿望后大怒,将他们打回原形。

    个体的虚荣和野心会无限膨胀,不会停止。有趣的是,无论是在童话故事还是在野心勃勃、虚荣的人所热衷的奋斗目标中,个体追求权力的愿望最终会发展为“想当上帝”。在现实生活中,虚荣的人要么将自己视为上帝,要么将自己视为上帝身边的侍者,并不时地表达想当上帝的愿望这些情况并不少见。想要成为上帝的欲望投射到人格边界之外,并渗透在他们的言行举止当中。

    这种虚荣心极度膨胀的例子在当今生活中随处可见。例如,很多人对于通灵术和超自然力量表现出莫大的兴趣,他们渴望拥有超出常人的力量,超越人类,穿越时空,与鬼神交流。

    我们如果再深入挖掘,就会发现很多人都渴望在上帝身边获得一席之地。当代还有相当多的学校教育理念中是以神学思想为指导的,这些学校的前身就是教会学校。这种教育模式会带来不良的后果。所以,在当代的教育模式中应该引入更合理的思想或信念。但是,宗教或超自然解释倾向在人类文明中影响至深,难以根除。事实上,除心理学的解释外,大部分人对于人性的理解都源自《圣经》。《圣经》说,上帝根据自己的想象创造了人类。这些说法会对儿童的灵魂产生巨大的影响。毋庸置疑,《圣经》是一部巨著,对于人格发展已成熟的成人来说,每次读后都会受益匪浅。但是,用《圣经》的思想来教育儿童并不妥当,或者即使让儿童阅读《圣经》,也最好别向他们解释其中的含义,这样有助于我们的下一代拥有健全的人格,而不会产生“既然我是上帝创造的,我就应该高高在上”的认识偏差。

    变为上帝的化身这种观念类似于童话故事中的乌托邦,在那里个体的任何愿望都有可能实现。一般来说,儿童不会对这些故事信以为真,但却很容易被这些想法诱惑,陷入其中无法自拔。就像儿童喜欢魔术一样,尽管知道魔术是假的,但仍然被深深吸引。在现实中,有不少人沉迷于想象自己拥有某种魔法控制他人,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甚至会持续终生。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迷信思想,比如认为女人通过魔力控制男人。很多男性的言语和行为好像受到自己伴侣的魔法支配。在古代,这种迷信思想甚至更严重。只要一个小借口,女性就可能被指控为女巫或术士。这种风气曾噩梦般席卷整个欧洲,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欧洲数十年。当时,数百万女性为此丧命。基于此,这种迷信并不是无关痛痒的小错误,它与世界大战、宗教法庭带来的危害相差无几。

    在想努力成为上帝化身的个体中,通过对宗教信仰的错误解读来满足虚荣心的现象也比较常见。例如,一个宗教狂总想着远离人群,和上帝对话。他通过虔诚的宗教仪式和祈祷,来让自己觉得离上帝很近,肩负重任,自认为是神的使者。这种宗教戏法是一种病理性的偏执,与真正的宗教信仰完全不同。曾有这样一个病例:一名男性说自己每天晚上都必须祈祷,否则就无法入睡。因为他只要有一次不把祈祷传向天国,世界上就会有一个人遭受到不幸。我们可以把他的话理解为:“只要我做了祷告,他就不会受到伤害。”通过这些误用的宗教手段,个体很容易产生“魔法”带来的优越感,尤其是仪式又碰巧消除了别人的不幸时。因此,这些宗教狂的某些行为很难从人性的范畴加以解释。他们常常会出现无意义的姿势、刻板行为等表现,这些不仅无助于他们面对的现实问题的解决,反而成为他们接触现实环境的障碍。

    在当代社会,金钱也是充满魔力的东西。有一句俗语:有钱能使鬼推磨。所以个体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就不足为怪了。但是,个体的利欲熏心在我们看来是病理性的,是虚荣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虚荣心驱使个体通过不断积累财富来制造自己拥有魔力的假象。有些已经腰缠万贯的人还在不停地敛财。他们当中有人曾说:“是的,财富和金钱持续诱惑着我,我无法抗拒。”尽管这个人已经意识到自己被金钱蛊惑,但现实中很多人还蒙在鼓里。在当今社会,权力和金钱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人们对于财富的争夺意识是自然而然的,根本没有人意识到虚荣心才是让他们追逐财富的罪魁祸首。

    在下面的案例中,我们将进行归纳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虚荣心在个体性格发展中的作用。在一个家庭中有两姐弟,大家都认为弟弟资质平平,姐姐则能力出众。尽管很多人都试图帮助弟弟,但弟弟觉得自己无法追赶姐姐的步伐,他选择放弃,最终成为姐姐的陪衬。这时,他很沮丧,觉得自己没有天赋。一直以来,他觉得姐姐面对任何问题都游刃有余,而他却只能做一些鸡毛蒜皮的事。由于姐姐一直表现得出类拔萃,周围人也渐渐认为他的天赋不如姐姐,即使事实并非如此。

    就这样,上学时他心事重重,垂头丧气,不惜一切代价去回避对自己能力的认识和评价。青春期时,他想摆脱别人眼中“愚蠢的男孩”的形象,希望别人把他当大人看待。14岁时,他频繁出席成人的聚会。然而,他无法摆脱深深的自卑感,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自己如何能成为一个绅士。

    他开始出现在风月场所,流连忘返,花掉了自己所有的钱。但是,作为成年人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向父亲伸手要钱。于是,他开始偷父亲钱,并不以为耻,反而觉得这样更像一个成年人的所作所为,认为自己是在帮父亲理财。直到有一天,他在一次重要的考试中失败了,自己是无能的这一点再度得到印证,才打破了他认为自己是成年人的幻想。

    于是,他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悔恨之中,这些情绪明显地干扰了他的学业。这些情绪反应使得他得以暂时摆脱目前的困境,为他的学习成绩差找到一个充分的借口。所有处于这种负性情绪状态下的人,学习不可能不受影响。同时,他还伴有注意力涣散的症状,使得学习难以顺利进行。日复一日,虽然他根本就没有学习,但却安慰自己“我今天努力了,我今天学习很认真”,心安理得进入梦乡。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也进一步帮助他摆脱和姐姐比较的窘境。

    他每天强迫自己早起一个小时,结果他一整天都感觉很疲惫,打瞌睡,无法集中注意力到学习上。这样,再也没人让他和姐姐竞争了!现在,问题已经不是他有没有天赋,而是懊悔和自责的情绪时时刻刻折磨着他,让他不得安宁。最后,他全身都穿上了伪装的盔甲,在他失败时没人会说他没有天赋。相反,如果他获得成功,就证明了他天资卓越。

    在患者的行为表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虚荣心在作祟。为了不承认自己的“无能”,一个人甚至去冒犯罪的风险。不当的野心和虚荣心让这些个体在生活中迷失,夺去了人生本该拥有的坦诚和快乐。实际上,这些表现其实就是虚荣的人犯下的愚蠢错误。

    嫉妒

    嫉妒是一种非常常见和有趣的性格特征。这里的嫉妒并不单指在恋爱关系中的嫉妒,而是存在于各种人际关系的广义的嫉妒。有些儿童在企图超越他人的过程中滋生嫉妒。随着嫉妒的产生,这些儿童同时也会发展出野心、攻击性等特质。嫉妒就像是野心的姐妹一样,备受歧视和忽视的人最容易产生这种特质,而且一旦产生,就可能会伴随一生。

    有时,当一个家庭迎来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时,长子往往会对弟弟或妹妹产生嫉妒,因为父母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弟弟或妹妹身上,他们觉得自己就像是被罢黜的国王。曾经享受过的父母亲的温暖和关怀,如今却被弟弟妹妹夺去,让他们变得非常嫉妒。曾有这样一个经典案例:一个不到8岁的小女孩,就已经犯下三次谋杀罪。

    这个小女孩精神发育迟滞,再加上体弱多病,在家里几乎什么都做不了。不过她很安于现状,满意自己的处境。然而,当她6岁时,父母又生了一个女儿。她的内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怀着冷酷的敌意想要害自己的妹妹。父母无法理解她的这种行为,开始对她实施严厉的责罚,想让她明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有一天,有人在她家附近的小溪中发现了一具女婴的尸体。之后不久,另一具女婴尸体也出现在相同的地点。第三次,这个女孩正准备再将一具尸体丢进河中时被抓了个正着,她还供认了前两起罪行。她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观察和鉴定,最终在疗养院度过余生。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女孩把对自己亲生妹妹的嫉妒转移到其他的小女孩身上,她对别的男孩却没有敌意。看起来她是把被谋杀的三个小女孩当成自己的妹妹,她通过杀害这些女孩来报复父母对自己的忽视。

    在有兄弟姐妹的大家庭中嫉妒则表现得更为明显。众所周知,在人类社会,女孩更容易被忽视。当看到弟弟出生时受到更多关注,得到更多的爱和好处时,女孩很容易备受打击。

    在这种情况下,敌对情绪会自然滋生。有时,姐姐也可能表现得像妈妈一样照顾弟弟。然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和上一个案例大同小异。如果姐姐在对待弟弟妹妹时表现得像母亲,就意味着她在与弟弟妹妹的关系中占据上风,占有主导权,让她在自己地位受到威胁时扳回一局。

    兄弟姐妹的过度竞争是家庭矛盾的导火索。女孩会感觉自己被忽视,不断努力去超越哥哥或弟弟。通常,女孩都可以在努力之后远远超越哥哥或弟弟,这同时还有自然规律的作用,因为女孩在青春期时发育比男孩快得多。不过,这种发育优势在青春后期会被男孩渐渐赶上。

    嫉妒总是变幻莫测,形式多样。它可能隐藏在人们的相互猜忌中,暗自埋伏起来等待出击;它可能表现为对别人的批评,或者对于被忽视的恐惧。嫉妒既可表现为自我伤害,也可表现为极度强硬和顽固。在嫉妒的驱使下,人们会毫无根据地怀疑和否认他人,或试图限制他人的自由,支配他人的生活,等等。具体表现为哪种形式取决于个体先前在群体生活中的行为模式。

    嫉妒常见的表现是:先给对方立一系列规矩,进而控制他们的行为。例如,在恋爱关系中,一个人给恋人定一些恋爱条款,或是试图限制恋人的活动,对恋人的一言一行都提出要求时,就是嫉妒在作怪。此外,嫉妒也可以表现为贬损和责备他人。无论是哪种表现形式,嫉妒心理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夺走他人的意志,限制他人的思维,使他人身心受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涅托奇卡·涅兹万诺娃》就是关于嫉妒的上述表现的范例:小说中的男主人公采用嫉妒驱动下的这些行为方式压迫了妻子一生,以此来展示对妻子的绝对主导权和支配权。由此推断,嫉妒其实是一种个体对权力的变相追求形式而已。

    妒忌

    只要个体对权力和操控他人有追求,他的性格特征中一定会有妒忌的痕迹。当实际情况与过高期望之间出现差距,且这种差距难以弥补时,个体就会表现出自卑情结。自卑情结会时刻压迫他,提醒他达到自己的最终目标道阻且长,影响他日常的行为和生活的态度。此外,个体对自我价值的否定和对生活的不满又进一步加深自卑情结。他开始不断地花时间去评价别人的成功,关注别人对他的看法,或沉浸在别人所取得的成功中。他总觉得自己被他人忽视、排斥甚至歧视。即使他拥有数倍于别人的东西,他仍感到自己被忽视,这恰好说明他欲望太多,不管已经拥有多少,虚荣心都得不到满足。实际上,他想拥有全部。不过,这类人不会直接表达自己的这种欲望,毕竟这种想法是受到社会大众排斥的。但是,他们的行为却处处流露出“渴望得到一切”的想法。

    在评价他人成功的过程中,个体的妒忌不断滋生和蓄积,妒忌情绪却不会给人们带来一丁点快乐。在社会情感的影响下,人们对于妒忌持否定态度。在现实生活中,从不妒忌他人的人少之又少,几乎没有人可以完全摆脱妒忌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妒忌的影响并不大。但是,当个体遭受痛苦和压力,或者处于饥寒交迫、衣衫褴褛的困境,或者感觉到自己前途渺茫、无路可走时,妒忌就随之出现。

    当前还是人类文明的初始阶段,尽管伦理和宗教信仰都不允许妒忌的滋生,但是个体的心智尚未成熟到完全摒弃妒忌的程度。贫穷的人心怀妒忌很好理解,倒是那些声称自己“就算是穷困潦倒,也不会产生妒忌”的人让人无法理解。值得一提的是,必须从个体的发展水平和客观环境两方面来理解妒忌。事实上,只要个人或者团体的行为受到过度限制,妒忌就会随之产生。然而,当妒忌以始料未及、令人不快的形式出现时,我们必然会乱了阵脚,无法避免妒忌和随之而来的仇恨。需要注意的是,每一个人永远都不应该去尝试测试自己的妒忌倾向,更不应该尝试刺激自己的妒忌倾向。我们应当掌握充分的技巧,当意识到妒忌产生的时候尽量不去强化它。比如,不要在他人面前表现出明显的优越感,因为即使只是瞬息即逝的优越感,也很有可能会打击到别人的自尊,让他们产生妒忌。

    妒忌的特质起源于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没有人可以凌驾于社会之上,也没有人能对外展示自己的权力时不遭受他人的质疑和挑战。妒忌迫使人类社会建立起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平公正。最后,“人人平等”法则被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法则。这一法则被打破,势必会引起混乱。

    有时只要通过一个人的表情就可以看出妒忌的踪影,人们平时在描述“妒忌”时用到的修辞手法其实是有生理学依据的。例如,人们描述妒忌时的脸色都是“忽青忽白”,这说明妒忌可以影响个体的血液循环,毛细血管的收缩是妒忌的生理表现。

    如何针对妒忌开展教育,只有一条路可以走。既然无法彻底消灭妒忌,我们只能“变废为宝”,尽量让“妒忌”变得有用。例如,在某些领域将个体的妒忌转化为生产力,而不是精神的压力,对个体和集体都大有裨益。

    一个被妒忌蒙蔽心智的人注定会是一个无能的人,只知道一味地索取和干扰他人的生活。同时,他总是能找到各种借口为自己的失败推脱,把自己的错误归咎于他人。他可能是战争狂、捣乱分子,或是自私自利、从不关心他人的人。因为他对别人漠不关心,所以对人性的知识几乎一无所知。他不会为别人的付出而感动,与此相反,当妒忌达到一定程度时,他甚至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贪婪

    贪婪和妒忌总是形影相随。这里所说的贪婪并不是个体对钱财的贪恋,而是指一种更为广义的贪婪。这种贪婪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表现出一种“占有”的普遍行为模式,令人生厌。贪婪的人故步自封,画地为牢来保护自己所谓的“财宝”。贪婪一方面和野心、虚荣心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又与妒忌相关。实际上,这些特质是共存的,当个体具备其中一个特质时,可用“读心术”推测出另几种特质的存在。

    在人类文明中,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贪婪。通常人们会隐藏自己的贪婪。有人也会用过度慷慨来掩饰贪婪,类似于施舍,两者的目的都是通过贬低他人来提升自己。

    有时,在生活的某些特定领域,个体的贪婪也可以成为有价值的特质。例如,当个体对时间、劳力表现出很贪婪时,在相同条件下他能更好地完成任务。在当今社会,无论是道德层面还是科学发展方面,人们对于时间越来越贪心,要求尽量节约时间和节省劳力。这听上去是个不错的理论,但在实践过程中,这一理论会变得为某人的利益和权力服务。人们错误地运用这一理论,会导致对时间和劳力的贪婪直接转化成对他人的压榨。这种压榨行为只能用实用性来评价,实际上实用性是普遍运用于评价各种行为的一项指标。当今时代发展的一个特征是:人被当作机器,技术规则等同于生活准则。将技术规则与人类生活准则一视同仁没有太大问题,但把人当作机器,只会导致人际隔离和孤独,对个体的人际关系带来破坏性影响。所以,在生活中人们应当进行适度的调整,多一点奉献,少一点索取。在理解“对时间的贪婪”这一点时不能脱离语境,更不能以此来危害他人。只要人们时刻谨记集体的利益,贪婪的危害性就会大大降低。

    仇恨

    仇恨是好斗的人具有的特质。仇恨有很强烈的表现形式,如大发雷霆(在儿童中较为常见),也有很温和的表现形式,如喋喋不休地抱怨,或者记仇。仇恨的强烈程度可以作为人格的一个优秀指标。我们可以借此去了解个体的内心,因为不同程度的仇恨会给个体的人格特征赋予不同的色彩。

    仇恨表现形式多样,会促使个体去做一些伤害他人、其他民族、其他阶层乃至异性的行为。和虚荣一样,仇恨也不会以真面目示人,它懂得如何去掩饰自己,有时它表现为批评。个体的仇恨会在不断被破坏的人际关系中得到扩张。有时,个体的仇恨程度会突然暴露。例如,有一位患者诉说自己曾经一度沉迷于翻阅屠杀和残害他人的新闻报道,并感到十分兴奋。值得庆幸的是,这位患者并没有应征入伍。

    在犯罪行为中可以看到仇恨的多种表现形式。较温和的仇恨在社会生活中也很常见,这种形式的仇恨不带有任何侮辱性或者恐吓色彩。愤世嫉俗就是这种仇恨形式,它是对人类表现出的较强的敌对态度。在一些哲学派系的思想中流露出严重的敌对态度和愤世情结,程度不亚于强烈的仇恨形式。在有些人物传记中,仇恨表现得直白赤裸。所以,在读这些传记时记住那些发生的事情并不重要,而是要了解到:为了创造出更为生动的作品,作家本应紧贴大众和生活,但是有的作家内心却充满着对人类的仇恨与冷酷。

    此外,仇恨还有其他多种形式,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否则就偏离主题了。在选择某些专业和职业的个体常表现出厌恶情绪。例如,格里尔帕策曾说:“诗人通过诗歌充分表达了他的残酷天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职业中的个体的仇恨无法消除。与此相反,一个充满敌意的个体在做出职业选择的那一刻,他对人类的敌意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消除。就像一个有敌对特质的军人接受军衔的那一刻,他对人类的敌意会削弱,或者说至少从表面看来,他的敌对倾向与社会系统的发展方向是相一致的。因为他必须要融入新加入的组织,在职业中也需要和他人合作。

    “过失犯罪”也是个体敌对情绪的伪装。对他人或他人财物的“过失犯罪”实际上反映出个体不在乎他人的感受,不关心他人。关于“过失犯罪”,法律上已经进行了长期的争论,但是还没有得出一致结论。“过失犯罪”和真正的犯罪有着本质不同。放在窗边的花盆因为振动掉落,砸到别人的头与蓄意用花盆去砸别人完全不同。但是,有些人的“过失犯罪”却与真正的犯罪无异。所以,“过失犯罪”也是理解人性的关键所在。法律上认为,“过失犯罪”不是一种蓄意的伤害行为,所以实施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罚。但是,无意识的敌对行为和有意识的敌对行为,二者其实源于同一程度的敌对情绪。当观察儿童做游戏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有些儿童一般很少去关心其他同伴。这可以解释为这些儿童对其他人不够友好。但是,如果深入分析时发现,有一个儿童每次和别人做游戏时总有意外发生,我们可以确定他没将同伴的安危放在心上。

    从商业的角度也可以讨论上述观点。在商界描述“过失犯罪”和“敌对情绪”之间的联系其实并不是很合适。商人很少会顾及对手的利益,更不在乎公平和正义。相当多的商界搏杀都是建立在“通过伤害其他企业利益来使自己获利”的理论基础之上,所以这些行为即使有时候是出于恶意,是蓄意伤害行为,也不会受到惩罚。这些缺乏“社会共同利益准则”的商业活动和“过失犯罪”一样,都在不断地侵蚀我们的社会。

    即使是最善良的人,在面临商业压力时也不得不尽力保全自己(我们暂时不考虑这些自我保全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伤害这一点)。这可以帮助解释为什么在商业活动中保持社会情感会很困难。所以,必须要寻找一条新的途径,让人们为集体福祉寻求合作变得更容易,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变得更困难。实际上,人类的灵魂一直在尝试建立更好的社会秩序,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心理学家们也应携手去寻找这条途径,这不仅有助于理解商界中的人际关系,也有助于理解在同时发挥作用的精神装置。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个体和社会的需求。

    “过失”现象广泛存在于家庭、学校和生活之中。当在生活中遇到自私、不考虑他人感受的人时,个体就很容易发生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过失行为不会受到惩罚。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从不考虑他人感受的人会终尝恶果,但他们的报应通常要等到多年以后才会显现。所以,那些肆意妄为的人在受到报应时并不能理解前因后果,大喊冤枉。他们遭到的报应实际上是同伴受够了他们的肆意妄为,不再关心他们,离他们而去。

    虽然很多人试图为“过失犯罪”开脱,但“过失犯罪”其实就是“愤世嫉俗”或仇恨的表现。例如,一个人超速开车撞了人,却借口说自己为赴重要约会才超速的。他将自己的幸福(重要的约会)凌驾于他人的利益之上,并忽略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危险。个体对于自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态度差异为我们衡量他的敌对程度提供了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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