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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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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阿皮亚都市饭店的老板查普林把我介绍给劳森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对他怎么注意。我们早早地坐在酒吧间里喝着鸡尾酒,我饶有兴味地听着岛上的各种流言蜚语。

    我受到查普林的款待。他本来是一个采矿工程师,也许是由于他的性格特点,他竟然定居在一个无从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地方。可是,据说他是一个极有能耐的采矿工程师。他身材矮小,不胖不瘦,黑色的头发已经灰白,头顶更显稀疏,嘴唇上留着一小撮乱糟糟的胡须,整张脸由于日晒和烈酒的影响而显得红扑扑的。他身为饭店老板,却徒有虚名,尽管饭店的名字气派堂皇,但实际上那只是一座两层的木板建筑而已。饭店由他的妻子管理,那是一个年纪大约四十五岁、高挑瘦削的澳大利亚女人,威风凛凛,神色果断。这个容易兴奋、经常喝醉的小个子男人心里对她十分害怕。陌生人不久就听说他们家所爆发的争吵,为了让他俯首帖耳,那个女人连拳头和脚掌都用上了。特别出名的是,在他一夜醉酒之后,那个女人竟然把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关了二十四小时,他根本不敢离开那所牢房,后来有人看到他有些可怜巴巴地站在游廊上跟下面街上的行人交谈。

    他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人。他的人生丰富多彩,无论真实与否,他在这方面的回忆使得他的话儿值得倾听一番。因此,当劳森悠闲地走进酒吧间的时候,我对这样受到打扰心里颇为不快。时间还没有来到正午,查普林显然已经喝了不少酒,我毫无热情地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接受了再喝一杯鸡尾酒的提议。我知道眼下他的头脑已经有些迷糊,要是再喝一巡,出于日常的礼貌,只好由我来付钱要酒,那样一来,他就会变得相当活跃,到那时,查普林太太就会恶狠狠地看着我了。

    劳森的外表也毫无英俊动人之处。他身材矮小瘦弱,长着一张灰黄色的长脸,下巴狭长单薄,高高的大鼻子骨头突出,两道眉毛粗黑浓重,让他看上去样子古怪。他的两只乌黑的大眼睛倒极为动人。他乐呵呵的,但他的那副欢乐样子在我看来并不是出自内心,而只是表面上的,是用来欺骗世人的一副面具,而且我疑心那副样子还隐藏了自己卑鄙的天性。他显然渴望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汉子,一个亲热随便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狡猾诡诈,叫人难以捉摸。他用刺耳的声音说个不停,跟查普林彼此谈论着已经传为佳话的欢宴,谈论着在英国俱乐部度过的“喝得烂醉”的夜晚,谈论着曾经喝了惊人数量的威士忌后的狩猎探险,以及前往悉尼旅行,在那儿让他们引以为豪的是,他们竟然完全记不清从上岸到离开时的全部经历,两个人一个比一个讲得动听。真是一对酒鬼。如今四杯酒下肚,两个人都有些醉意朦胧,但就连在醉酒的时候,两个人之间也有巨大的差异:查普林显得粗野伧俗,而劳森即便醉了,身上仍然充满绅士的气派。

    最后,他身子有些摇晃地从椅子里站起来。

    “噢,我要回家去了,”他说,“晚饭前见。”

    “太太好吗?”查普林问道。

    “好。”

    他走了出去,他用这个单音节词回答的语气有些不太寻常,我不禁抬起头来。

    “好人啊,”查普林直截了当地说,“顶好的一个人,可惜的就是好酒贪杯。”他说话的时候,劳森已经走出门去,来到了阳光底下。

    这种评论从查普林嘴里说出来,倒不无幽默的趣味。

    “他一喝醉了,就想找人打架。”

    “他经常喝醉吗?”

    “每个星期,总有三四天都喝得烂醉如泥。是这个海岛让他变成这样的,还有埃赛尔。”

    “埃赛尔是谁?”

    “埃赛尔是他的妻子。他娶了老布雷瓦尔德的女儿,一个混血儿。他曾带着他的妻子离开此地,他只能这么做。可是埃赛尔受不了,他们就又回来了。要是他没有因为纵饮过度而死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他会悬梁自尽的。好人哪。但是一喝醉了,就变得很难相处。”

    查普林大声打了个嗝。

    “我要去冲个淋浴,真不该喝最后那一杯。让人醉倒的总是最后那一杯。”

    他决定到窄小的淋浴间去洗个澡,神色犹豫地望了望楼梯,随后站起身来,摆出一副做作的一本正经的样子。

    “跟劳森交往对你大有好处,”他说,“他这个人博览群书。他头脑清醒的时候,会叫你感到相当诧异,而且为人也很聪明。值得跟他聊聊。”

    查普林在这样为数不多的几段话中已把劳森的所有经历都对我说了。

    黄昏时分,我顺着海岸坐车兜了一圈后回到饭店,劳森又在那儿。他身子笨重地坐在酒吧间的一把藤椅上,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他显然喝了整整一个下午,举止迟钝,脸上神色阴沉,充满恨意。他的目光在我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但是我能看出他并没有认出我来。周围有两三个别的人坐在那儿,摇动着骰子,他们都没有理会他,显然已经见惯了他的这种情况,不再加以注意。我坐到椅子上也开始玩起来。

    “你们真是一伙爱好交际的人。”劳森突然说。

    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两膝弯曲着,摇摇摆摆地朝门口走去。我不知道在这种景象中可笑的成分是否超出了可憎的成分。他走了以后,在座的一个人偷偷笑起来。

    “劳森今儿醉得可不轻。”他说。

    “如果我喝了酒就是他这副模样,”另一个人说,“我就把酒戒掉,不再喝了。”

    谁会想到这个可怜的家伙本来是一个风流浪漫的人物,他的生活中竟充满了令人怜悯和恐怖的东西?理论家告诉我们这些东西都是取得悲剧效果的必不可少的因素。

    接下来两三天,我都没有见到他。

    一天傍晚,我正坐在可以俯瞰下面大街的饭店二楼的游廊上,劳森走上楼来,一屁股在我身旁的一把椅子上坐下。他头脑相当清醒,跟我随便说起话来,我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着,他突然带着歉意地笑着又说道:

    “前几天我醉得怪厉害的。”

    我没有回答,实在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大口抽着烟斗,希望把蚊子赶走,但是毫无用处。接着我就开始观看那些正在下班回家的当地人。他们迈开大步,缓缓走着,显得小心谨慎,而又不失尊严。他们赤裸的脚掌在地面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听起来颇为奇特。他们那不是鬈曲就是直撅撅的浅黑色头发,也常常用石灰染成白色。他们的外表也跟别的人种极为不同,都长得身材高大,体态优美。接着,一群所罗门群岛上的居民唱着歌,从眼前经过,他们是这儿的契约劳工,身材要比萨摩亚人矮小纤瘦,皮肤墨黑,脑袋很大,毛茸茸的短发都染成了红色。不时有个白人驾着马车经过,或者把车直接赶进饭店的院子里。环礁湖里面,平静的水面上倒映着两三条纵帆船优美的影子。

    “在这个地方,除了沉入醉乡,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可做的。”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吗?”我漫不经心地问,想要找些话说。

    “景色确实很美,对吧?”

    要描述这座岛屿难以想象的绮丽之处,他选用的这个词儿似乎远远不够,我不禁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转身朝他看去。他那双忧郁而好看的眼睛里流露出的神情让我大吃一惊,那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两只眼睛里透露出的那种深切的悲哀情感,我觉得他绝对无法承受得了。可是那种神情一闪而过,他笑起来了。他笑得相当单纯,有那么一点天真,这种笑容使他的整张脸都发生了变化,因此我最初对他产生的厌恶也开始动摇起来。

    “我最初到这儿的时候,把整个地方都跑遍了。”他说。

    他沉默了一会儿。

    “大约三年以前,我离开了这个地方,打算再也不回来了,但是后来仍然回来了。”他停顿了一下。“我妻子想回来。你知道,她出生在这儿。”

    “哦,我知道。”

    他又沉默下来,随后贸然谈论起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来。他问我有没有去过维利马。不知什么原因,他竭力想对我表现得亲切友好。他开始谈起斯蒂文森的作品,但话题不久就转到了伦敦。

    “考文特花园剧场大概仍然相当热闹,”他说,“我想正如心里相当怀念以前这儿的一切,我也很想看那儿上演的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吗?”

    他问我这个问题,好像答案对他着实相当重要。我大概有点漫不经心地对他说我曾看过,他听了显得很高兴。他开始谈起瓦格纳来,并不是用音乐家的口气,而是作为普通人,觉得瓦格纳让他获得了他也无法解释清楚的情感上的慰藉。

    “我想拜罗伊特实在是个值得一去的地方,”他说,“倒霉的是,我根本没有钱。当然,演出情况可能比不上考文特花园剧场,那儿灯光明亮,妇女们都穿戴得十分华丽,音乐也很动听。《女武神》的第一幕真不错,对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尾,真是妙极了!”

    他的眼睛这会儿闪闪发亮,整张脸神采飞扬,似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那灰黄色的瘦削的脸颊上微微有些泛红,我忘了他的声音刺耳难听,他的身上甚至还增添了几分魅力。

    “的确,今晚我就想待在伦敦。你知道蓓尔美尔饭馆吗?以前我经常到那儿去。皮卡迪利广场的商店灯火辉煌,人群熙熙攘攘。我觉得站在那儿,看着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川流不息地经过,好像永远都不会停歇,实在令人震撼。我也喜欢河滨大道。关于上帝和查林十字架的那几行诗是怎么说的?”

    我大吃一惊。

    “你说的是汤普森的诗作吧?”我问道。

    我念出了那几行诗。

    当哀伤到了不能再哀伤的时节,

    痛哭吧,面对如此惨重的损失。

    闪闪发亮、交通繁忙的雅各天梯,

    就搭在天堂和查林十字架之间。

    他微微叹了口气。

    “我读过《天堂猎犬》,写得真是好极了。”

    “一般都这么认为。”我嘟囔道。

    “在这儿,你碰不到什么读过书的人,他们认为那是卖弄炫耀。”

    他脸上露出了怅惘的神情。我想我猜到了促使他前来找我的心情:我是与他怀念的那个世界,与他再也无从了解的一种生活连接的纽带。不久以前,我就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对我充满了羡慕和敬畏。不过他也许开口说了不到五分钟,嘴里突然冒出几句口气激烈的话,让我大吃一惊。

    “我真感到腻味,”他说,“实在感到腻味。”

    “那你干吗不走呢?”我问道。

    他变得脸色阴沉。

    “我的肺不大好,英国的冬天现在我受不了。”

    这时候,另一个人来到游廊上坐到我们身边。劳森又陷入了沉默,显得闷闷不乐。

    “该喝上一口了,”新来的那个人说,“谁要跟我去喝杯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来自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他站起身来。

    “咱们下楼到酒吧间去吧。”他说。

    他走了以后,我对他的看法仍然要比原先预料的好很多。他既叫我困惑不解,又引发了我的兴趣。几天以后,我遇到了他的妻子。我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了五六年,但我惊讶地发现她仍然极为年轻。劳森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应该不会超过十六岁。她出落得漂亮可爱,皮肤并不比一个西班牙人黑,个子娇小,体态优美,手脚小巧,身材纤细柔软。她的眉眼十分秀丽,但是我觉得,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那细巧的外貌。混血儿的外表通常有些粗陋,模样看起来有点不够精细,但她所展现出的那种细巧娇美却让你目瞪口呆。她有一种极为文雅的气质,因而当你在这种环境中见到她时,不由得感到十分惊讶。你会想到拿破仑三世宫廷里的那些引得全世界议论的著名美人。尽管她只穿着平纹细布的衣裙,戴着草帽,但是她的穿戴却显露出一个时尚女子的雅致。劳森最初见到她的时候,她一定极为娇艳迷人。

    实际上只是在时间并不怎么久远之前,劳森才从英国来到这里管理一家英国银行设在当地的分支机构。他在旱季开始的时候到达岛上,就在这家饭店租了一个房间,他很快就跟当地的各色人等都相识了。岛上的生活轻松而愉快。他喜欢在饭店的酒吧间里跟人长时间地闲聊,也喜欢跟一群人在英国俱乐部里打台球,度过一个个欢快的夜晚。阿皮亚地处环礁湖边,店铺、平房,还有当地人的村落就散落在湖畔,他很喜欢这个城市。到了周末,他会骑马到某一个种植园主的家去,在山上度过两个夜晚。直到那时,他才明白什么叫自由或闲暇。他特别为这儿的阳光所陶醉。当他骑马穿过丛林的时候,周围的美景让他的头脑微微有些晕眩。乡间的土地肥沃得难以描述。一些地方仍生长着原始森林——————那是一片杂乱奇特的树木、茂密的低矮灌木和藤本植物,让人感到神秘莫测,心神不安。

    可是,最让他着迷的地点还是距离阿皮亚一两英里处的一个水潭,黄昏时他经常去那儿洗澡。那儿有条小河,汩汩地迅速流过岩石,形成了一个深深的水潭,随后清浅的河水继续向前流去,经过一片由巨大的石头围成的浅滩,当地人有时会到那儿去洗澡或者洗衣服。水潭周围的岸上密密丛丛地生长着许多椰子树,树木样子优雅,摇曳多姿,上面爬满了蔓生植物,倒映在绿色的水面上。这样的景色在德文郡的群山中也可见到,但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差别,因为这儿具有热带的丰饶、激情以及令人倦怠的芬芳气息。这种气息似乎会使人的心变软。水潭里的水很清凉,但并不太冷,经过白天的炎热之后更能体味到它的美妙。在那儿洗澡,可以让人的身心都神清气爽,振作起来。

    劳森去的时候,那儿没有一个人,他先在岸边待了很久,然后才悠闲地在水里漂浮,接着在夕阳下擦干身子,感受着孤身独处和令人愉快的寂静的乐趣。这时他不再为伦敦,为他放弃的生活而感到惋惜了,因为眼前的生活看上去完满而美好。

    他就是在这儿头一次见到了埃赛尔。

    一天为了赶上次日每月一次的水运航班,他写信写到很晚。黄昏时分,他骑马朝水潭奔驰而去,那会儿,天色几乎已经暗下来了。到了那儿,他把马拴好,接着就悠闲地走到水潭边上。一个姑娘正坐在那儿。他走过去的时候,那个姑娘朝四周扫了一眼,接着就悄无声息地滑到水中。她就像一个水中仙女被一个正在靠近的凡人吓了一跳,转眼就消失不见了。他感到既惊讶又好玩,不知道那个姑娘究竟躲藏在什么地方,就顺水游去,不久就看到她坐在一块岩石上。那个姑娘望着他,眼睛里一点没有露出好奇的神色。他用萨摩亚语大声地跟她打招呼。

    “你好。”

    她也回答了一声,突然露出笑容,随后又把身子钻到水里。她游得十分轻松,头发飘展在身体后面。他看着她游过水潭,爬到岸上。跟所有的土著女子一样,她也穿着宽大的长罩衣游泳,那件衣服完全给水浸湿了,正紧紧贴在她那苗条的身体上。她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把头发拧干,那会儿她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一个在树林中或水里的野生动物。劳森看出她是一个混血儿。他朝她游了过去,钻出水来,用英语跟她说起话来。

    “你游得很晚嘛。”

    她把头发甩到脑后,让浓密的鬈发披散在肩膀上。

    “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游泳。”她说。

    “我也喜欢。”

    她笑起来,显出当地人的那种天真坦诚的样子。她把一件干的长罩衣套到头上,拉了下来,再把身上湿的那件长罩衣拉到脚下拽出来。她拧干潮湿的衣服,准备离开。她犹豫地停顿了片刻,后来仍然慢悠悠地走开了。夜幕突然降临。

    劳森回到饭店,对在酒吧间里掷骰子赌酒的那几个人描述了一番,很快就知道那个姑娘是谁了。她的父亲是一个叫布雷瓦尔德的挪威人,经常可以看到他在都市饭店的酒吧间里喝加水的朗姆酒。他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样子就像一株盘根错节、枝干扭曲的古树。他四十年前来到这里的海岛上,当时他是一条帆船的大副。他曾先后做过铁匠、生意人、种植园主,一度相当富有,但是九十年代的猛烈飓风把他的种植园给毁了,如今他只靠一小片椰子树林来维持生计。他先后有过四个土著妻子,他会带着刺耳的笑声告诉你,他的孩子多得数也数不清。但是有些没活下来,有些出去闯荡世界了,眼下留在家里的就只有埃赛尔一个人。

    “她是一个美人儿,”“莫阿纳号”的货物管理员纳尔逊说,“我对她做过一两个媚眼,但好像没有什么用处。”

    “老布雷瓦尔德可不是那种傻瓜,小兄弟,”另一个叫米勒的人插嘴说,“他想找一个女婿,可以奉养他安度晚年。”

    他们谈论那个姑娘的方式叫劳森感到十分不快。他提到了刚刚寄走的邮件,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可是次日傍晚,他又前往那个水潭。埃赛尔也在那儿。夕阳的神秘,水的沉静,椰子树的轻盈优雅,都增添了她的姿色,使得她的艳丽富有深度,充满魔力,让劳森内心激动,产生了一种陌生的感情。那会儿,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一时心血来潮,不想跟那个姑娘说话,而那个姑娘也没有注意到他,甚至都没有朝他所在的那个方向看上一眼。她在绿色的水潭里四处游动,时而潜到水中,时而又到岸上歇息,仿佛那里只有她一个人,因为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对方看不见自己的形体。有些已经忘了一半的诗歌片段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甚至模模糊糊地记起了他在学校读书时曾经粗枝大叶地学到的有关希腊的知识。最后那个姑娘脱下潮湿的衣服换上干衣服,悠然自得地离开了。他在那个姑娘原先站立的地方发现了一朵深红色的木槿花。那是她来洗澡时戴在头上的花儿,下水前从头上摘了下来,后来忘了重新戴上,或是不想再戴了。他把那朵花拿在手里观看,心里有种奇特的感情。他本能地想把花儿留下来,但对自己这样感情用事又感到恼火,就把花儿扔掉了。看着那朵花儿顺着河水漂走了,他心里感到一阵痛楚。

    他不知道究竟是那个姑娘性格中的什么奇特因素促使她来到这个四周不大可能有人的隐秘的水潭。海岛的居民对水十分依恋。他们每天总要在哪个地方洗上一次澡,经常两次,但他们是成群地一起洗的,一家人一起洗澡时,充满欢乐的笑声。你也可以经常看到一群姑娘在小河的浅水处泼水嬉戏,阳光透过树丛在她们的身上留下斑驳的影子,其中也有混血女子。这个水潭看上去好像蕴藏着什么秘密,把埃赛尔不由自主地吸引前来。

    如今夜晚已经降临,四周一片寂静,充满神秘。他轻轻地下到水中,免得发出一点声响。在温暖的夜色中,他懒洋洋地游起来。水中似乎仍然有着她苗条的身体留下的芳香。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下,他骑着马返回城里,心里感到与世无争了。

    且说他每天黄昏都去水潭,每天黄昏都能见到埃赛尔。不久,他就消除了埃赛尔的羞怯。那个姑娘变得顽皮而友好。他们一起坐在水潭上方的岩石上,河水就在旁边快速流过。他们并排坐在可以俯视水潭的岩石突出的地方,望着越来越浓的暮色正神秘地把水潭一点点地盖没。他们约会的消息不可避免地很快传开了——————在南太平洋地区,大家对各人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于是饭店里的那些客人经常粗野地拿他打趣逗乐。他面带微笑,听凭他们谈论,甚至对他们下流的暗示也懒得加以否认。他的感情是极其纯净的。他爱埃赛尔,就像一个诗人喜爱月亮一样。在他看来,埃赛尔不是一个普通女子,她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那个水潭中的精灵。

    一天在饭店里,经过酒吧间的时候,劳森看到老布雷瓦尔德正站在那儿,身上像往常一样穿着破旧的蓝色工装裤。因为他是埃赛尔的父亲,劳森想过去跟他谈谈。于是他走进酒吧间,点头招呼,给自己要了一杯酒,然后相当随意地转过身子,邀请老头跟他一起喝一杯。他们谈了一会儿当地的事务。劳森局促不安地发觉那个挪威人正用狡黠的蓝眼睛瞅着他。老头的举止并不叫人感到愉快。他的言行里充满了阿谀奉承,但在那副曲意逢迎的样子背后,这个在跟命运的抗争中失败的老头让人感受到的,仍是以前他身上所剩的那股凶狠好斗的劲儿。劳森记得他曾是一条从事奴隶买卖的纵帆船,也就是太平洋上被人称作“贩奴船”的船长。他的胸口上还有一个很大的突起疤痕,那是他在跟所罗门群岛上的居民争斗中受伤留下的。这时候,午饭的铃声响了。

    “噢,我得走了。”劳森说。

    “为什么你不找个时间到我的住处玩玩呢?”布雷瓦尔德呼哧呼哧地说。“房子并不怎么气派,但欢迎你来。你认识埃赛尔。”

    “我很乐意前去。”

    “星期天下午最为合适。”

    布雷瓦尔德的平房寒碜破旧,坐落在种植园中的椰子树林里,距离通往维利马的大道有一点路。紧靠房子的周围种着不少高大的大蕉树,叶子都已残破,看去好像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漂亮女子,透出一股凄凉的美感。一切都显得乱糟糟的,缺乏妥善照管。几只黑色的小猪瘦瘦的,脊背高耸着,四处用嘴乱拱。许多小鸡吱吱地叫着,在这儿那儿的垃圾堆里觅食。三四个当地人正懒洋洋地待在游廊上。听到劳森说要找布雷瓦尔德,老头就用沙哑的嗓音对着他喊叫起来。劳森发现他正在会客室里抽着一个用老石南根制作的烟斗。

    “坐下吧,不要拘束,”他说,“埃赛尔正在梳妆打扮。”

    她进来了,穿着一件衬衫和一条短裙,头发是按照欧洲人的发式梳理的。尽管她身上没有了每天黄昏去水潭时的那种狂野、羞涩的风韵,但现在看起来却更加平常,也就更加容易接近。她跟劳森握了握手。这是他头一次碰到她的手。

    “我希望你能和我们一起喝杯茶。”她说。

    他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她为他故意做出的那副客套样子,让他感到好玩,同时也很感动。桌子上已放好了茶点,过了一会儿,老布雷瓦尔德的第四个妻子就把茶壶拿来。她是一个相貌端庄的土著女子,已经不怎么年轻了,只能说几句英语,脸上老挂着笑容。茶点就是相当正规的一顿饭,许多涂黄油的面包和各种味道很甜的蛋糕给端了上来,谈话也是正儿八经的。随后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婆子轻轻走了进来。

    “这是埃赛尔的外婆。”老布雷瓦尔德说道,同时声音很响地朝地上吐了口痰。

    她坐在椅子边上,显得很不舒服,可以看出她平时很少这样坐,要是坐在地上也许倒会自在一些。她默不作声,用两只亮闪闪的眼睛凝神望着劳森。在房子后面的厨房里,有个人在拉六角手风琴,两三个正在唱圣歌的人突然提高了嗓门。他们唱圣歌倒并不是出于虔诚,而是为了从歌声中得到乐趣。

    劳森走回饭店的时候,他莫名其妙地感到相当快乐。那些人杂乱无章的生活方式让他深受触动;布雷瓦尔德太太的笑容和温和的性情,那个矮个子挪威人奇异的人生经历,老外婆那亮闪闪的神秘的眼睛,都让他感到不同寻常,趣味无穷。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更加自然,更接近亲切、肥沃的大地。在这个时刻,他对人类文明产生了反感,经过同这些更加具有原始天性的人们的轻微接触,他感到获得了更多的自由。

    饭店已经叫他感到厌倦,于是他就搬了出去,住到一所属于他自己的整洁雪白的小平房里。房子面向大海,这样环礁湖那纷繁多变的色彩就时刻出现在他的眼前。他爱这座美丽的海岛。伦敦和英国在他的心目中变得无足轻重,他甘心情愿在这个被人遗忘的地方度过余生,这儿充满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爱与幸福。他打定主意,无论会遇到哪种障碍,什么都无法阻止他跟埃赛尔结婚。

    可是并没有遇到一点障碍。在布雷瓦尔德家里,他始终受到欢迎。老头对他奉承讨好,布雷瓦尔德太太则永远面带笑容。他也瞥见过几个当地人,他们似乎都属于这个家庭。有一次,他看到一个腰间系着拉瓦拉瓦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身上刺着花纹图案,头发用石灰染成白色,正跟布雷瓦尔德坐在一起。据说这个年轻人是布雷瓦尔德太太的侄儿;但是他们多半待在他见不到的地方。埃赛尔跟劳森在一起时十分可爱。她见到他的时候眼睛里闪现出的光彩让他心花怒放。她显得娇艳动人,天真烂漫。她对他谈起她上过的教会学校,谈起那些修女,他听得如痴如醉。他和她一起去看每两个星期放映一次的电影,并在电影结束后举行的舞会上跟他跳舞。乌波卢岛上的娱乐活动本来就不多,所以大家从岛的四面八方纷纷赶来参加。在那儿,你可以见到当地所有社交界的人士:几乎不与别的族群交往的白种女人,神态优雅地穿着美国服装的混血儿,当地人,成群结队穿着白色长罩衣的皮肤浅黑的姑娘,还有穿着并不常见的帆布衣服和白色鞋子的年轻男子。一切都显得那么光鲜,那么欢快。埃赛尔高兴地向她的朋友展示这个始终与她寸步不离的白人爱慕者。流言很快就传开了,说劳森打算跟她结婚,埃赛尔的朋友们都羡慕地望着她。一个混血女子能让一个白人娶她,这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儿,即便不那么正常的关系也比没有要强,但是谁也不知道那种关系最终会有怎样的结果。劳森身为银行经理,这种身份使他成为海岛上最理想的结婚对象之一。要不是他把全副心神都放在埃赛尔身上,他就会发现许多双眼睛都好奇地瞅着他,就会看到那些白种女人对他扫视的目光,察觉她们把脑袋凑在一起的窃窃私语了。

    后来,那些住在饭店里的男子打算在上床睡觉前喝一杯威士忌,纳尔逊突然大声说道:

    “嗨,据说劳森打算跟那个姑娘结婚了。”

    “那他就是一个十足的傻瓜。”米勒说。

    米勒是一个德裔美国人,把自己的姓氏从穆勒改成现在的姓氏,他身材高大,体形肥胖,脑袋光秃秃的,长着一张圆脸,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他戴着一副宽大的金边眼镜,这使他的样子显得和和气气,而他身上的帆布衣服也总是干净洁白。他是一个酒瘾很大的人,随时准备和“伙伴们”喝上一宿,但从来不会喝醉。他性情欢快,和蔼可亲,但为人十分精明。什么都无法干扰他的商业事务。他是旧金山一家商行派驻在这儿的代表,海岛上的一个货物批发商,销售印花棉布、机械等诸如此类的物品。他总摆出一副亲切友好的神气,那是他习惯采用的手法之一。

    “他不知道自己会面对什么样的麻烦,”纳尔逊说,“应当把情况告诉他。”

    “如果你听从我的建议,就不要去干涉那些与你无关的事儿,”米勒说,“当一个人打定主意要干傻事的时候,什么都阻止不了他。”

    “我完全赞成和外面的那些姑娘快活一下,但要说到结婚,我要公开地说,鄙人一个也不要。”

    查普林当时也在场,这会儿该他发言了。

    “我见到很多小伙子这样干过,但是都没有好处。”

    “你应该跟他谈谈,查普林,”纳尔逊说,“你比任何人都了解他。”

    “我给查普林的建议是不要管这件事儿。”米勒说。

    就算在那些日子里,劳森也不是很受欢迎,实际上没有哪个人对他具有浓厚的兴趣,肯为他的事儿花费心思。查普林太太跟两三个白种女人谈到这件事儿,但她们都光是表示这样实在可惜;当他明确地告诉她们他打算结婚的时候,看来为时已晚,再也无法采取什么行动加以劝阻了。

    开始的一年,劳森过得十分幸福。在环抱阿皮亚的那个海湾上的一个地点,他租了一所平房,靠近当地人的一个村庄。房子朝着色彩鲜明的蓝色太平洋,美妙地掩映在椰子树丛中。埃赛尔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显得那样可爱,那样欢快,那样轻盈优雅,样子就像树林中的一头幼小的动物。他们时不时地发出笑声,说着一些毫无意义的话。有时候,饭店里的一两个客人会过来与他们一同消磨晚上的时光;星期天,他们经常到某个娶了土著女子的种植园主家去待上一天。偶尔,在阿皮亚开店的某个混血生意人会举行一场宴会,他们就去参加。如今那些混血儿对劳森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由于他的婚姻,他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他们把他叫作伯蒂,跟他热烈拥抱,拍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到埃赛尔出现在这样的聚会上。那时候,她总是笑个不停,眼睛闪闪发亮。看到她那种喜洋洋的高兴神色也让他受益匪浅。有时候,埃赛尔的亲戚也会到他们的住处来,当然包括老布雷瓦尔德,她的母亲,还有她的表亲,一些亲属关系模糊的穿着宽大长罩衣的土著女子以及系着拉瓦拉瓦的男人和男孩子,他们的头发染成红色,身上刺着精细的花纹。他从银行回来,发现他们坐在那儿,他宽容地发出一阵笑声。

    “可别让他们把咱们家吃穷了。”他说。

    “他们是我的家人。他们提出要我帮助,我只好如此。”

    他心里很清楚,如果一个白人娶了一个土著女子或混血女子,他就必须想到,他妻子的亲戚会把他看作取之不尽的财源。他用手捧住埃赛尔的脸,吻着她那鲜红的嘴唇。也许他无法指望埃赛尔明白,他的薪水养活一个单身汉绰绰有余,但要供养一个妻子和一家人就得细心规划。后来埃赛尔生下一个男孩。

    当劳森头一次把孩子抱在怀里的时候,他心里猛然感到一阵剧痛。他没有料到孩子的皮肤竟然这样黑。不管怎么说,他只有四分之一的当地人血统,实在没有理由不像一个英国孩子。但这个孩子蜷缩在他的怀里,灰黄色的皮肤,头上已覆盖着黑色头发,两只乌黑的大眼睛,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当地孩子。由于他的婚姻,侨民中的白种女人都不再理睬他。以前他身为单身汉,习以为常地到一些男子家去吃饭,如今遇到他们,他们都显得有点局促不安,为了掩饰困窘的样子,他们都表现得过于热情友好。

    “劳森太太好吗?”他们会说。“你真是一个幸运的家伙。真是一个漂亮女子。”

    但是如果他们跟自己的妻子一起遇到他和埃赛尔,当他们的妻子纡尊降贵地朝埃赛尔点头时,他们就感到很不自在。劳森看到他们的样子禁不住哈哈大笑。

    “他们沉闷乏味得就像一潭死水,整个这帮人都是如此,”他说,“即便他们不请我去参加他们那讨厌的社交聚会,也一点不会影响我今晚的睡眠。”

    可是现在的情况叫他有点心烦。

    那个深色皮肤的婴儿皱起眉头,那是他的儿子。他想起阿皮亚的那些混血孩子。他们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健康,灰黄而苍白;他们早熟得也令人生厌。他看到他们坐船前往新西兰上学,必须为他们选择一所接受当地血统孩子的学校。他们挤在一起,放肆而又胆怯,他们身上所具有的特点相当奇特地把他们和白人区分开来。他们之间讲着当地的语言,长大以后,因为血统的原因,他们只能领到低微的薪水。女孩也许可以嫁给一个白人,但男孩根本没有机会,要么娶一个跟他们一样的混血儿,要么娶一个土著女子。劳森打定主意,一定要把儿子带走,脱离这种屈辱的生活。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他都必须返回欧洲。他走进房去,看到埃赛尔虚弱可爱地躺在床上,身边围着几个土著女子,这样更增强了他的决心。如果他把埃赛尔带走,让她生活在自己的种族当中,她就会更加完整地属于自己。他对埃赛尔的爱无比强烈,因而希望她的整个身心都跟自己在一起。他清楚地意识到,埃赛尔跟当地的生活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她心里总保留着一些他所不了解的东西。

    他平静地上班去了,出于朦胧的保密本能,他给一个在阿伯丁一家航运公司担任合伙人的表弟写了一封信,信上说他的身体状况(跟好多人一样,他也为了自己的身体状况而出国来到这儿的海岛)已经好多了,目前似乎没有他不返回欧洲的理由。他请求他尽量利用他的影响,为他在迪赛德找一份工作,无论薪水多么微薄都不要紧,因为那儿的气候特别适合像他这样一个身患肺病的人。书信从阿伯丁寄到萨摩亚要花五六个星期的时间,而且往来的信件肯定不止一封。他有充足的时间让埃赛尔在思想上做好准备。埃赛尔听到这个消息开心得像个孩子。看到她向朋友们夸耀说她要去英国了,他觉得很好玩儿。这对她来说是一个突破,她在那儿会变得相当英国化。随着出发日期的逐渐临近,埃赛尔也充满了兴趣,变得十分兴奋。最后来了一封电报,金卡丁郡的一家银行为劳森提供了一个职位,埃赛尔简直大喜若狂了。

    经过漫长的旅程,他们终于在一个到处都是花岗石房屋的苏格兰小镇上安居下来。这时候,劳森意识到再次回到自己的种族当中生活对他是多么重要。回想在阿皮亚度过的三年时光,那简直就是一次流放,现在他又回到了看来似乎唯一正常的生活,不禁宽慰地松了口气。现在又可以打高尔夫球了,也可以钓鱼了,真正的钓鱼,心里真是舒畅。在太平洋地区钓鱼,几乎没有什么乐趣可言。在那儿,只要你把钓鱼线扔到水里,就能从到处是鱼的大海中把游动缓慢的大鱼一条接一条地钓上来。现在每天都会看到刊载当天新闻的报纸,会见到你可以交谈的男女同类了,心里真是舒畅。现在可以吃到不是冷冻的鲜肉,喝到不是罐装的牛奶了,心里真是舒畅。这儿不像太平洋地区,人们大都依靠自身的资源。他很高兴可以独自拥有埃赛尔。他们结婚两年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全心全意地爱她,眼前几乎一刻也不能没有她的身影,他需要跟她进行更加亲密的交流,而这种需求正变得日益急迫。可是,奇怪的是,在抵达英国的最初那阵兴奋过去之后,埃赛尔对新的生活似乎并没有表现出他原来预料的那样多的兴趣。她不习惯周围的环境,样子显得有点无精打采。当美丽的秋天变得阴沉惨淡,逐渐走向冬天的时候,她开始抱怨天气寒冷。她半个上午都躺在床上,一天的其余时间就坐在沙发上,有时看看小说,但是更多的时候,什么事都不做。她看上去十分痛苦。

    “不要紧,亲爱的,”劳森说,“你很快就会习惯的。耐心等着夏天到来吧。到了那会儿,这儿的天气就几乎跟阿皮亚一样热了。”

    几年来,他从来没有感到身体这样良好,这样强健。

    在萨摩亚照管房屋的时候,埃赛尔总是随便应付一下,那没有什么关系,但在这儿就不合适了。如果有客人前来拜访,劳森不希望家里看上去乱糟糟的。于是他笑了笑,取笑了埃赛尔几句,就自己着手把房里的东西收拾整齐了。埃赛尔在一旁懒洋洋地看着他。每天她都花费好几个小时跟自己的儿子一起玩耍,用她自己乡土的婴儿语言跟他交谈。为了给她排忧解闷,劳森努力在邻居中结交朋友,他们不时去参加一些规模不大的聚会,在那儿,女士们唱着社交界流行的民歌,男人们则默默地待在一旁,和蔼可亲地露出满脸笑容。埃赛尔有些腼腆,看起来似乎不愿跟别人坐在一起。劳森有时会突然焦虑起来,问她是不是感到不快乐。

    “不,我很快乐。”她回答说。

    可是她的眼神朦朦胧胧,似乎隐含着什么想法,劳森猜不出那究竟是什么。她似乎变得有些孤僻,劳森感到自己对她的了解并不比最初看到她在水潭里洗澡时更深多少。他有种不安的感觉:埃赛尔对他隐瞒着什么东西。他爱慕埃赛尔,所以这叫他相当苦恼。

    “你不是在想念阿皮亚吧?”有一次他问埃赛尔。

    “哦,不——————我觉得这儿很好。”一种模糊的疑虑驱使他在谈到海岛和岛上的居民时说了一些贬损的言辞。埃赛尔笑吟吟的,并没有回答。难得有那么几次,她收到从萨摩亚寄来的一包书信,接下来的一两天,她就神情呆板、脸色苍白地走来走去。

    “说什么我也不会回到那儿去,”有一次他说道,“那个地方不适合白人。”

    可是他发觉,有时埃赛尔在他不在家的时候,私下哭泣。在阿皮亚,埃赛尔很爱说话,嘴里滔滔不绝地说着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和当地的传闻,但现在她逐渐变得寡言少语,尽管他努力想让她开心一些,但她仍然无精打采。在他看来,埃赛尔对以往生活的回忆使她跟自己有了距离。他对那座岛屿和那片大海,对老布雷瓦尔德,对那些深色皮肤的当地居民充满了疯狂的妒意,现在一想到那些人,他心里就感到惊恐。每逢埃赛尔谈到萨摩亚的时候,他就冷嘲热讽,充满怨恨。晚春时节,白桦树都开始发出新叶,一天黄昏,他打了一场高尔夫球回来,发现埃赛尔并没有像平常那样躺在沙发上,而是站在窗口,显然是在等他回来。他一走进房间,埃赛尔便跟他打了个招呼。不过叫他诧异的是,埃赛尔用的是萨摩亚语。

    “我受不了了,无法在这儿生活下去了。我恨这儿,我恨这儿。”

    “看在上帝的分上,用文明的语言说话!”他气冲冲地说。埃赛尔朝他走过来,笨拙地用胳膊搂住他的身体,动作里透着野蛮的气息。

    “咱们离开这儿吧,回到萨摩亚去。如果你让我留在这儿,我会死去的。我想回家。”

    她的情绪突然爆发了,开始哭起来了。劳森的怒火一下子消失了,把她拉过来坐在自己的膝盖上。他对埃赛尔解释说他不可能辞去目前的工作,那毕竟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他原来在阿皮亚的位置早就安排了别人。要是回去的话,他会一无所有。他尽量设法把话说得通情达理,那儿的生活相当不便,他们必然会面临羞辱,那样也会给他们的儿子带来痛苦。

    “苏格兰有着优质的教育和其他资源。学校条件完善,费用低廉。他可以去上阿伯丁大学。我要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苏格兰人。”

    他们管他们的儿子叫安德鲁。劳森想要安德鲁成为一个医生,他将来会娶一个白种女人。

    “我并不为自己有一半萨摩亚人的血统而感到羞耻。”埃赛尔闷闷不乐地说。

    “当然不用这样,亲爱的。那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埃赛尔柔软的脸蛋贴在他的脸上,他感到自己极其软弱。

    “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爱你,”他说,“要是能让你知道我心中对你的爱意,我真愿意付出一切。”

    他四下寻找埃赛尔的嘴唇。

    夏天到了。高地的山谷里一片翠绿,芳香四溢。山上满是色彩鲜艳的石南花。在这个浓荫匝地的场所,一个晴天接着一个晴天。从大路上耀眼的阳光下,走到白桦树的树荫下,让人感到不胜舒畅。埃赛尔不再提到萨摩亚了,劳森也就不再那样紧张不安了。他以为埃赛尔已经甘心接受目前的环境,他觉得自己对埃赛尔的爱如此强烈,她的内心实际已容纳不了任何其他的憧憬了。有一天,当地的医生在街上挡住了他的去路。

    “嗨,劳森,你太太现在在我们高地的溪流中洗澡,她应该小心一些才是。你知道,这儿可不像太平洋地区。”

    劳森吃了一惊,无法神色镇定地加以掩饰。

    “我不知道她在那儿洗澡。”

    医生笑了起来。

    “很多人都曾看到她。你知道,这引起了他们的一些议论,因为到桥上面的那个水潭洗澡,选择那个地方显得有点奇怪,那儿是不让洗的,但在里面洗一下实际也没有什么害处。只是我不知道那样的水她怎么受得了。”

    劳森对医生提到的水潭并不陌生,他突然想到这个水潭和埃赛尔在乌波卢岛习惯每天黄昏都去的那个水潭在某种程度上倒很相似。一条清澈的高地小河蜿蜒流过满布岩石的水道,一路欢快地水花四溅地行进,随后形成一个平静的深水潭,水潭旁边有片小小的沙滩。水潭周围密密层层地满是遮天蔽日的树木,并不是椰子树,而是山毛榉。阳光断断续续地穿过树叶,照在亮闪闪的水面上。这幅景象叫他感到震惊。在他的想象中,他看到埃赛尔每天都去那儿,在岸边脱掉衣服,悄悄进入水中。水凉丝丝的,显然要比她在家乡所喜爱的那个水潭的水阴凉。埃赛尔似乎一时间又重新获得了以往的那种感觉。他发现埃赛尔又一次成为那个奇特、狂野的溪流女神。在他看来,是流水在向她发出召唤,真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他朝小河走去。他小心翼翼地穿过树林,长满青草的小路消除了他脚步的声音。不久,他就来到一个可以看到水潭的地点。埃赛尔正坐在水潭边上,低头看着水面。她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上去好像正无法抗拒地受到潭水的吸引。他不知道她头脑中乱糟糟地掠过一些什么奇特的念头。最后埃赛尔站起身来,有一两分钟消失在他的视线以外,随后又出现在他的眼前,埃赛尔穿着宽大的长罩衣,光着两只小脚,动作优雅地走过布满苔藓的潭岸,来到水边,把身子浸到水中,轻轻地没有溅起一朵水花。埃赛尔在水里静静地游来游去,游动的姿势里有种超凡脱俗的意味。他不知道这种景象为什么会如此奇怪地打动了他。他等待着,直到埃赛尔爬出水潭。她站了一会儿,湿漉漉的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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