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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长把一只手伸进裤子口袋,十分费劲地把一个大银怀表掏出来,因为口袋不是开在两旁,而是开在前边,他又是一个胖子。他看了看表,又看了看正在西沉的太阳。那个掌舵的卡内加人朝他瞥了一眼,但没有开口说话。船长的眼睛落在他们渐渐靠近的那个岛屿上。一道白色泡沫标明了堡礁所在的位置。他知道那儿有一个缺口,大得足以让他的这条船通过。只要船再挨近一点儿,他肯定就会看到那个缺口。离天黑几乎还有一个小时光景。环礁湖里的水很深,他们可以轻松自在地抛锚停泊。他已经看到椰子树丛里的那个村子,村长是大副的一个朋友,上岸去过上一宿,准会相当愉快。这时候,大副走上前来,船长朝他转过身子。

    “咱们随身带上一瓶酒,再找几个姑娘来跳舞。”他说。

    “我没有看到那个缺口。”大副说。

    大副是一个卡内加人,相貌英俊,肤色黝黑,样子有点儿像罗马帝国晚期的一个皇帝,看上去仍有发胖的趋势;但是他眉眼清秀,轮廓鲜明。

    “我肯定这儿就有一个缺口,”船长说,一面用望远镜四处察看。“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找不到。派一个水手到桅杆上去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水手,命令他到桅杆上去观察一下。船长瞅着那个卡内加人爬上桅杆,等着他回话。可是那个卡内加人朝着下面叫嚷说,除了一道连绵不断的泡沫外,他什么也没看到。船长的萨摩亚话说得跟当地人一样流利。他对那个水手破口大骂。

    “还要不要他待在上面?”大副问道。

    “待在上面有什么屁用?”船长回答说。“这个该死的傻瓜看不到一点有用的东西。如果我在上面的话,毫无疑问,准会发现那个缺口。”

    他怒气冲冲地望着那根细长的桅杆。对一个一辈子爬惯椰子树的当地人来说,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他身子又胖又笨重。

    “下来吧,”他大声嚷道,“你就跟一条死狗一样毫无用处。咱们只好沿着堡礁朝前开去,直到发现那个缺口为止。”

    这是一条装着煤油发动机、载重量为七十吨的纵帆船,如果不遇到顶头的逆风,一小时可以走上四五海里。这条帆船已经成了一个相当破旧的玩意儿,很久以前,船身曾被漆成白色,如今却又脏又黑,花花搭搭。它发出浓烈的煤油和它经常装运的货物——————椰肉干的气味。现在他们已经到了距离堡礁一百英尺的地方。船长吩咐操舵手沿着堡礁一直开到缺口那儿。但是走了两三英里以后,操舵手明白他们已经错过了缺口。他掉转船头,又缓缓地往回行驶。表明堡礁所在位置的白色泡沫绵延不断,而这时候,太阳正在下落。船长咒骂了手下的愚蠢后,只好认命,准备等到次日早晨再说。

    “把船掉过头来,”他说,“我不能在这儿抛锚停泊。”

    纵帆船朝大海中间驶出去一点儿,不久天就完全黑了。他们抛锚停泊。一旦船帆都收拢了,船身就剧烈地晃动起来。据阿皮亚的人说,这条船总有一天会翻个底朝天的。这条船的船主,那个经营一家大型商店的德裔美国人曾说,无论出多少钱,他也不会坐这条船出海。船上的厨师,一个穿着又脏又破的白裤子和薄薄的白褂子的中国人,跑来说晚饭准备好了。船长走进舱房,看到轮机手已经坐在桌旁。轮机手是一个又高又瘦的汉子,脖子上几乎就包着一层皮。他上身穿着无袖的运动衫,底下穿着蓝色的工装裤,露出两条细瘦的胳膊,从胳膊肘到手腕都刺满了花纹。

    “真见鬼,得在外面过夜啦。”船长说。

    轮机手没有搭腔,他们默不作声地吃饭。舱房里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他们吃掉罐头杏子,用完了这顿晚饭后,厨师给他们端上茶来。船长点起一支雪茄,来到上层甲板。眼下在夜色的映衬下,那个海岛看上去只是墨黑一团。天上的星星十分明亮。浪涛不断拍击的哗哗声就是周遭唯一的声响。船长一屁股坐到帆布躺椅上,懒洋洋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有三四个水手也上来坐下。一个带着班卓琴,另一个拿了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其中一个人就唱起歌来。本地民歌经这些乐器一奏,听上去十分奇特。接着有两个人就跟着歌声跳起舞来。那是一种野蛮的舞蹈,粗犷原始,节奏飞快;跳的时候手脚动作急速,身体不住扭动。整个舞蹈显得相当性感,甚至有些色情,不过是没有激情的色情。它完全体现出动物的特征,直率、古怪而并不神秘,总之显得相当自然,甚至几乎可以说是天真稚气。最后他们跳累了,就手脚舒展地躺在甲板上睡着了,一切又变得寂静无声。船长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爬下升降口的扶梯。他走进舱房,脱掉身上的衣服,爬上自己的床铺,躺在那儿。在夜晚的闷热中,他有点呼吸急促。

    可是次日早晨,当晨光渐渐地把宁静的大海照亮时,可以看见他们头天晚上没有找到的那个缺口就在他们东面不远的地方。纵帆船驶进了环礁湖,湖面平静如镜。在珊瑚礁石的缝隙深处,可以看到不少色彩鲜艳的小鱼游来游去。船长把船抛锚泊好,吃完早饭,就走上甲板。太阳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中亮闪闪地照耀着,但是清晨的空气却凉爽宜人。那天正好是星期天,四周有一种宁静的感觉,一种好像大自然也在休息的静默无声的感觉,让船长觉得格外舒坦。他坐在那儿,望着树木茂盛的海岸,懒洋洋的,相当悠闲自在。不一会儿,他的嘴上渐渐现出了笑容,他把雪茄烟头扔到水里。

    “我看我得上岸去一下,”他说,“把划子放下去。”

    他动作僵硬地爬下舷梯,让水手把他划到小海湾去。椰子树一直长到水边,尽管并不是排列成行,倒也间隔得井然有序。这些椰子树就像一群在跳芭蕾舞的老处女,上了年岁,但却仍然举止轻浮,她们装腔作势地站在那儿,仍然露出昔日的风韵,挂着虚假的笑容。他懒散地漫步穿过椰子树丛,顺着一条隐约可见的蜿蜒曲折的小路前行,不久就来到一条宽广的小河边。小河上架着一座桥,这座桥是用十几根椰子树干首尾相接地搭建而成,依靠接头处顶端打进河床的枝丫支撑着。你必须在光溜溜的、滚圆的树干上行走,又窄又滑,而且没有扶手。要过这样一座桥,必须脚步稳健,充满勇气。船长犹豫了一下,但是他看到对岸有一所掩映在树丛中的白人的房屋,于是打定主意,小心翼翼地开步走去。他仔细地瞅着自己的脚,在各根树干衔接的地方都有一点高低不平,他走过这种地方的时候,步子有点蹒跚。他总算走过最后一根树干,双脚终于踏上对岸坚实的土地,不禁宽慰地喘了口气。他先前一直全神贯注地费劲过桥,压根儿没有察觉有人在注视着他,因而听到有人在对他说话,不由得吃了一惊。

    “如果没有走惯的话,要过这样的桥可真得有点胆量。”

    他抬起头来,看到一个人就站在他的面前。这个人显然是从他先前看到的那所房屋里走出来的。

    “我看到你有些迟疑,”那个人继续说,嘴唇上浮现出一丝微笑,“我一直在看着你会不会掉下去。”

    “绝对不会。”船长说,眼下他又恢复了自信。

    “我自己以前就掉下去过。我记得,有天黄昏,我打猎回来,连人带枪一起掉了下去。现在,我总叫一个男孩子来给我背枪。”

    他这个人年纪已经不轻了,下巴上长着一小把胡子,如今已经有点灰白,面庞瘦削。他身上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汗衫,下面是一条帆布裤子,打着赤脚。他讲的英语略微带点口音。

    “你就是尼尔森吗?”船长问道。

    “是呀。”

    “我听人说起过你。我想你就住在附近什么地方。”

    船长跟着主人走进那所带有游廊的小平房,重重地坐到主人请他就座的椅子上。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酒杯时,他朝屋子里四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景象叫他万分惊讶。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四壁都是书架,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上面塞满了书籍。有一架大钢琴,上面杂乱地堆着几本乐谱。一张大桌子上,乱七八糟地放着一些书刊。这间屋子叫他感到有些局促不安。他想起来尼尔森是个古怪的家伙。谁都不大了解他,尽管他已在海岛上住了这么多年,不过,凡是认识他的人,都一致认为他相当古怪。他是一个瑞典人。

    “你这儿倒有一大堆书。”尼尔森回来的时候,他说。

    “这并没有什么害处。”尼尔森笑吟吟地答道。

    “这些书你全都看过吗?”船长问道。

    “绝大部分看过。”

    “我也爱看一点儿东西,我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一大杯浓烈的威士忌,又给了他一支雪茄。船长主动略微自我介绍了一下。

    “我是昨儿晚上到的,但是我找不到那个缺口,只好把船停在外面。我以前从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线,但我手下的人有些东西要送到这儿来。有个叫格雷的人,你可认得他?”

    “认得,他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店铺。”

    “噢,他要我们给他送一大批罐头食品过来,他也有一些椰肉干要卖掉。大家觉得我与其无所事事地待在阿皮亚,不妨到这儿来跑一次。我大多数是在阿皮亚和帕果帕果之间往来行船,但是如今那儿正在闹天花,没有什么买卖。”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起了雪茄。他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但是尼尔森身上的什么东西叫他神经紧张,而神经一紧张,他就想开口说话。那个瑞典人正端详着他,两只深色的大眼睛里露出淡淡的感到有趣的神情。

    “你这个地方倒弄得相当整洁。”

    “我真是费尽心力。”

    “你这些树一定会带来不少收益,看上去都长得不错。椰肉干现在的价钱可高啦。我自己一度也有一个小种植园,在乌波卢岛上,但后来不得不把它卖掉了。”

    他又朝屋子里四下看了一眼,那些书带给他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友好的感觉。

    “不过,我想你在这儿一定觉得有一点寂寞吧。”他说。

    “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儿已经住了二十五年。”

    这时候,船长想不出还有什么话可说,就闷声不响地抽起烟来。

    尼尔森显然也不想打破沉默。他沉思地打量着他的客人。客人身材很高,超过了六英尺,而且十分肥胖。他的脸庞红扑扑的,上面长满疙瘩,两颊上布满青筋,五官都好像陷在肥肉当中。他的眼睛充满血丝,脖子给隐没在一层层的肥肉中。除了后脑勺上那一小圈几乎全白的长鬈发之外,他的头差不多都秃光了。他的脑门无比开阔,闪闪发亮,原来可能会造成一种假象,似乎他很聪明,如今却反而使他显得特别蠢笨。他穿着一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敞开,露出肥厚的、长满红毛的胸脯,底下是一条很旧的蓝色哔叽裤子。他坐在椅子上,姿势笨拙难看,朝前腆着大肚子,张开两条粗胖的腿,四肢完全失去了弹性。尼尔森漫不经心地暗自琢磨,不知他年轻时是什么模样。我们几乎无法想象这个庞然大物曾经是一个四处跑动的小伙子。船长喝完了威士忌,尼尔森把酒瓶推给他。

    “请自己倒吧。”

    船长探身向前,用一只大手抓住了酒瓶。

    “那你怎么会到这一带来的呢?”

    “哦,我是为了健康的缘故才到海岛上来的。当时我的肺很不好。人家说我连一年也活不到。你看他们没有说对。”

    “我是说,你怎么就会在这儿定居下来的?”

    “我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

    “哦!”

    尼尔森知道这个船长根本不明白他的意思,他朝船长看了一眼,深色的眼睛里闪现出嘲讽的神情。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船长如此粗俗蠢笨,他才突发奇想地要继续谈下去。

    “你先前过桥的时候,一心忙着保持身体平衡,根本没有时间注意,但一般都认为这儿景色优美。”

    “你在这儿搞了一所漂亮可爱的小房子。”

    “噢,我最初到这儿的时候,并没有这所房子。原来这儿有一所本地的茅屋,上面是蜂窝状的屋顶,还有几根柱子。整所房屋给笼罩在一棵开满红花的大树的阴影之中;周围有一片巴豆灌木丛,叶子的颜色有黄有红,也有金色的,形成一道色彩缤纷的围篱。另外四处都是椰子树,好像女人那样充满幻想,爱好虚荣。椰子树都生长在水边,整天顾盼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那时候,我是一个年轻人——————天哪,已经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的事啦——————我要趁自己没有合眼归天,在我所能得到的这段短促的时间里,享受一下人间所有的美妙生活。我觉得这儿是我一生见到过的最美的地方。我头一次见到这个地方,心里就有一种堵得慌的感觉,真怕自己会哭起来。当时我只有二十五岁,尽管我拼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我真不想死。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这个地方的美景,似乎使我比较容易接受自己的命运。我一来到这儿,就感到自己过去的一切生活都消失不见了。斯德哥尔摩和那儿的大学,还有后来在波恩的旅居,似乎都是别的什么人的生活,仿佛这时我终于找到了我们那些哲学博士——————要知道,我也是一个哲学博士——————曾经讨论得那么热烈的实在。‘一年,’我暗自喊道,‘我还有一年的时间。我要在这儿度过,然后心满意足地死去。’”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总是傻里傻气,感情用事,举止夸张。可是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活到五十岁的时候,也许就不会那么明智了。

    “请喝吧,我的朋友。你可不要受到我的这番胡言乱语的干扰。”

    他用那只细瘦的手朝着酒瓶一挥,船长把杯子里剩下的酒都喝完了。

    “你一点也没有喝。”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拿酒瓶。

    “我对饮酒一向很有节制,”瑞典人笑着说,“我用一些在我看来更为巧妙的方式来自我陶醉。不过,也许那只是自命不凡。总之,那样效力更为持久,结果也不那么有害。”

    “据说如今在美国有许多人吸可卡因。”船长说。

    尼尔森格格地笑了笑。

    “可是我并不经常见到白人,”他继续说,“我认为偶尔喝一点威士忌,也不见得对我会有什么害处。”

    他给自己倒了一点儿,加上苏打水,呷了一口。

    “不久,我就发现这个地方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超凡脱俗的美了。爱情曾在这儿停留过片刻,就像一只候鸟偶然遇到海洋当中的一艘船,就暂且收拢它那疲乏的翅膀那样。一种美好的激情的芳香,在这个地方上空萦绕不去,闻上去宛如五月里在我的家乡牧场上的山楂花香。我觉得凡是人们经历过爱情或痛苦的地方,总保留着一种至今尚未完全消逝的淡淡的香味,好像获得了一种含有精神意义的东西,这种东西如今仍然对每个路过此处的人产生神秘的影响。我真想把意思表达得清楚一点。”他略微笑了笑。“不过,就算我说明白了,我想你也不会理解。”

    他停顿了一下。

    “我想这个地方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曾受到美好的爱情的垂顾。”说到这儿,他耸了耸肩膀。“不过,也许这只是由于年轻人的爱情和相称的环境两者的巧合使我的审美感得到了满足。”

    就算是一个不像船长那么愚钝的人,如果听了尼尔森的这番话摸不着头脑,也该得到原谅。因为尼尔森有点显得似乎在嘲笑自己所说的话,好像他是出于某种感情才这么说的,而他的理智却觉得这种感情荒唐可笑。他已经说过他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而如果感情用事再加上怀疑主义,结果往往就会难以收拾。

    他沉默了一会儿,随后望着船长,眼睛里突然显露出困惑不解的神色。

    “你知道,我不由得认为,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说。“我可不敢说我记得你。”船长答道。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你很面熟。我已经苦苦思索了好一会儿。可是,我想不起究竟在哪个地点或什么时间见过你。”

    船长相当明显地耸了耸他那厚实的肩膀。

    “自打我首次来到这些海岛,已经有三十年了。一个人不可能指望自己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记得他所见过的每一个人。”

    那个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有时候,一个人会有这么一种感觉,他对一个自己以前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却熟悉得出奇。我看到你似乎就有这样的感觉。”他露出一副古怪的笑容。“说不定我在前世认识你。也许,也许你是一艘古罗马战船的船长,而我则是划桨的奴隶。你在这一带已经有三十年了?”

    “整整三十年。”

    “我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作红毛的汉子。”

    “红毛?”

    “我只知道他叫这个名字。我并不认识他本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然而,我对他似乎比对许多人都了解得更加清楚,比如说对我的几个兄弟,尽管我跟他们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他生活在我的想象中,就像保罗·马拉泰斯塔或者罗密欧那样形象鲜明清晰。不过,你大概从来没有念过但丁或者莎士比亚的作品吧?”

    “没有念过。船长说。

    尼尔森吸着雪茄,身子往椅背上一靠,神色茫然地望着漂浮在静定无风的空中的烟圈。他的嘴唇上露出一丝笑意,但两只眼睛却显得十分严肃。接着他望着船长。在船长那粗大臃肿的身躯里有种格外令人厌恶的东西。他露出一种因为身体肥胖而无比得意的神情。这真叫人无法忍受,也使尼尔森感到紧张不安。可是,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同他心目中的那个人之间的明显差别,却令人感到愉快。

    “红毛似乎是人们所见过的最俊美的一个人儿。我跟当时认识他的不少人,也就是白种人谈过,他们都一致认为,你头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美貌简直会叫你大吃一惊。人们管他叫红毛,是因为他有一头火红的头发,样子天生鬈曲,他把头发留得很长。拉斐尔前派的画家所热烈赞赏的,一定就是这种奇妙的颜色。我觉得他不会为此而自以为了不起。他头脑实在太单纯了,不会这样做。但是如果他这样做了,也没有人会责怪他。他个子很高,六英尺一二英寸的样子——————在原来坐落在此处的那所本地的茅屋中,在那根支撑着屋顶的主要树干上,就有一个用刀刻出来的表示他身高的记号——

    ——他长得就像希腊神话里的天神,宽肩细腰。他的样子好像阿波罗,既有普拉克希特里斯刀下的那种柔滑与丰满,又有那种温柔的女性风韵,其中含有某种令人困惑的神秘的地方。他的皮肤是乳白色的,白得耀眼,好像缎子一般。他的皮肤就跟女人的皮肤一样光滑细腻。”

    “我小时候皮肤也很白。”船长说,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一下子变亮了。

    可是,尼尔森并没有对他加以理会。眼下他正在讲故事,一下子给对方打断了,心里很不耐烦。

    “而他那张脸呢,也跟他的身体一样美。两只蓝色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此有人说他的眼睛是黑色的。而且,跟大多数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是深色的,睫毛很长,也是深色的。他相貌端正,无懈可击,那张嘴活像一个鲜红的伤口。当时他二十岁。”

    说到这儿,瑞典人有点夸张做作地停了下来,呷了一口威士忌。

    “他是独一无二的。从来没有一个比他更美的人儿。他的出现,就像野生植物开放出神奇美妙的花朵一样,并没有什么道理。他是大自然的机缘巧合的产物。

    “有一天,他打你今儿早晨停靠的那个小海湾登陆。他是一个美国水手,从停泊在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开了小差。他说服一个好性儿的当地人,让他搭上一条正要从阿皮亚开往萨福图的独桅纵帆船,后来又坐上一条独木舟在这儿上岸。我不知道他开小差的原因。也许军舰上的生活和种种约束使他感到厌烦了,也许他陷入了困境,也许是被南太平洋和这些富有浪漫色彩的岛屿深深吸引住了。这些场所时而会奇怪地把一个人迷住,随后这个人就发觉自己好像一只落到蜘蛛网中的苍蝇一样无法脱身。可能他身上有处软弱的地方,这些青山碧海以及和风一下子就拿掉了他身上那股北方人的劲头,就像大利拉取走了那个拿细耳人的力气一样。不管怎么说,他想躲藏起来,他觉得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偏僻角落里待到他那艘军舰离开萨摩亚,管保万无一失。

    “小海湾边有一所茅屋,他正站在那儿,不知究竟该朝哪个方向走的时候,一个年轻姑娘走了出来,请他进屋。他几乎听不懂几句本地话,而那个姑娘同样对英语也几乎一无所知。可是,他完全明白姑娘笑容的含义和那优美的手势,就跟着她走进屋子。他在草席上坐下,那个姑娘把几片菠萝拿给他吃。谈到红毛,我只能根据传闻,但是我在他们最初相遇的三年后见到那个姑娘,那会儿她几乎还不到十九岁。你简直无法想象她是多么娇美。她具有木槿那种热烈奔放的气度和色彩绚丽的风姿。她个子很高,身材苗条,有着她那种族的清秀的容貌,两只大眼睛宛如棕榈树下的两汪宁静的水潭;她的头发又黑又鬈,垂在背后,头上戴着一个用香气扑鼻的花儿编织的花冠。她的两只手也实在可爱,样子那么小巧,手指那么纤细,看了叫你的心弦一下子抽紧了。在那些日子里,她动不动就发出笑声,她的笑容欢快得简直叫你的膝盖发颤。她的皮肤就像夏天一片成熟的麦田。天哪,我哪能描写得出她的模样?她实在美得好像天上的仙女。

    “这两个年轻人,姑娘十六岁,小伙子二十岁,一见钟情了。那是真正的爱,不是那种出于同情、共同兴趣或彼此理解的爱,而是纯净的爱,朴素的爱。那是亚当在乐园里一觉醒来,发现夏娃两只水汪汪的眼睛正凝视着自己,心里对她怀有的爱。那是让动物相互吸引、也让神灵彼此亲近的爱,那是把人世化为奇迹的爱,那是使生命具有丰富含义的爱。你大概从来没有听到那个头脑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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