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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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漉漉的衣衫的褶纹都紧贴着她的身子,清晰地显露出她的体形。她用两只手缓缓地滑过自己的胸部,喜悦地轻轻舒了口气。随后她就失去了踪影。劳森转身走回村子,心里万分痛苦,因为他知道,埃赛尔对他来说仍然是一个陌生女子,他那饥渴的爱情注定无法得到满足。

    他没有提到自己看到的一切,对整个事件完全不加理会,但是他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埃赛尔,试图猜出她头脑里的想法。他对埃赛尔越加充满柔情,想要凭借自己热烈的爱情让她忘掉自己内心深切的期盼。

    后来有一天他回到家里,惊讶地发现埃赛尔并不在房子里。

    “劳森太太在哪儿?”他向女仆问道。

    “她带着孩子到阿伯丁去了,先生,”女仆答道,对他的问题有点奇怪,“她说她会坐最后一班火车回来。”

    “哦,好吧。”

    埃赛尔竟然一句话也没有对他提过这次短途旅行,他感到很恼火,但倒并没有心神不定,因为近来埃赛尔不时前往阿伯丁,去那儿逛逛商店,或许看场电影,他看到埃赛尔这样感到很高兴。他赶到车站去接埃赛尔,但埃赛尔并不在最后那班火车上,他突然惊慌起来。他回家来到卧室,立刻发现埃赛尔的梳妆用具都不在原来的地方了。他打开衣柜和抽屉,里面几乎空了一半。埃赛尔跑了。

    他一下子怒火满腔。那天夜晚给阿伯丁打电话展开调查,时间已经太晚了,而他也知道他的调查可能会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埃赛尔极为狡猾地选了他们银行的定期结账日,让他根本没有机会去追赶她。他被自己的工作困住了手脚。他拿起一份报纸,看到次日早晨有一班开往澳大利亚的轮船。埃赛尔现在一定在去伦敦的途中,内心的痛苦让他禁不住抽泣起来。

    “我对她已经仁至义尽了,”他大声说,“她竟忍心这样对待我,真是残忍,无比残忍!”

    在苦恼中挨过两天后,他收到了埃赛尔的来信,信是用她那像小学女生一样稚嫩的笔迹写的,她写信总是很费劲儿。

    亲爱的伯蒂:

    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回家去了。再见。

    埃赛尔

    她没有说一句表示歉意的话,甚至根本没有要求他跟她一起走。劳森感到十分沮丧。他查到了那条轮船停靠的第一个地点,尽管他心里很清楚埃赛尔不会回来了,但他仍然给埃赛尔发了一封电报,恳求她回来。他可怜巴巴、充满焦虑地等待着,希望埃赛尔能回复哪怕只有一句表示爱意的话儿,但也没有回音。他度过了一段又一段心潮翻腾的时光。时而他告诉自己已经完全摆脱埃赛尔了,接着又想不给她钱,用这种手段逼迫她回来。他孤独愁闷,对埃赛尔和儿子朝思暮想。他知道,无论怎样自我排遣,只有一个解决方法,那就是随她而去。如今要是没有埃赛尔,他就再也无法生活下去了。他对未来的所有规划好似一所纸牌搭成的房屋,如今在一阵气急败坏的焦躁中,他把房屋推倒了,到处都是四散开来的纸牌。他并不在意自己是否会失去未来的机会,只想把埃赛尔找回来,别的事儿在他眼里都无足轻重。他尽快赶到阿伯丁,告诉银行经理他打算马上离开。银行经理加以反对,表示这样仓促的通知会造成麻烦。劳森不愿听从忠告,他打定主意,要在下一班轮船起航前获得自由。他终于把自己拥有的一切财物都卖掉了,登上了那条船的甲板,直到那时,他心里才恢复了几分平静。在此之前,那些同他有交往的人都觉得他的神志不那么正常了。他在英国采取的最后一项行动就是给身在阿皮亚的埃赛尔发了一封电报,告诉埃赛尔他就要去跟她团聚了。

    到了悉尼,他又发了一封电报,最后随着黎明的来临,他坐的那条轮船穿过阿皮亚港口的沙洲,眼前又一次出现了散布在港湾各处的白色房屋,这时他不禁感到莫大的宽慰。医生和事务官都来到船上,他们俩都是他的老相识。看到他们熟悉的脸庞,他感到十分亲切。看在老交情的分上,他和他们一起喝了一两杯;同时也因为他心里极为紧张。他无法确定埃赛尔是否乐意见到他。当他坐上汽艇,接近码头的时候,他心神不安地朝等在码头上的那一小群人扫了一眼,埃赛尔不在那儿,他的心猛地往下一沉,但接着他看到了穿着蓝色旧衣服的布雷瓦尔德,心里又对他的岳父产生了好感。

    “埃赛尔在哪儿?”他跳上岸后问道。

    “她在家里,跟我们住在一起。”

    劳森感到有些失望,但他仍然装出一副愉快的样子。

    “噢,有我住的地方吗?大概我们需要一两个星期,才能安顿好。”

    “当然有的,我想我们可以给你匀出一些地方。”

    过了海关,他们去了饭店,有几个老朋友在那儿迎接他。大家一起喝了好几轮酒,他们才脱身离开。他们最终出了饭店朝布雷瓦尔德的房子走去,两个人都感到乐悠悠的。他在布雷瓦尔德家把埃赛尔搂在怀里,重逢的欢乐让他忘掉了所有的痛苦念头。他的岳母见到他很开心,岳母的母亲,那个年事已高、满脸皱纹的老婆子也是如此。几个当地人和混血儿也走进门来,他们在周围坐成一圈,满脸堆笑地望着他。布雷瓦尔德拿出一瓶威士忌,每个前来的人都呷了一口。劳森坐在当中,把他那深色皮肤的小男孩放在膝盖上,他们已经把他穿的英国衣服扒掉了,他全身光溜溜的,埃赛尔穿着宽大的长罩衣坐在一旁。他感到自己好像一个回头的浪子。下午他又前往饭店,回来的时候更加兴高采烈,他喝醉了。埃赛尔和她母亲知道白人有时会喝得烂醉,这种情况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她们把他扶上床去,同时温和地笑着。

    过了一两天,劳森开始寻找工作,他心里清楚无法指望找到自己以前为了返回英国所放弃的那种工作,但是凭他所受的教育,到一家商行去找一份差事总是可以的,说不定这次变动并不会让他遭受什么损失。

    “不管怎么说,你在银行工作是发不了财的,”他说道,“做生意才最为合适。”

    他希望自己尽快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人物,这样就会有人跟他合作,几年以后,他必然会成为一个有钱人。

    “我一安顿好了,咱们就去找一所木屋,”他对埃赛尔说,“咱们不能一直在这儿住下去。”

    布雷瓦尔德的平房面积实在太小,大家都挤在一起,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也谈不上什么安宁和清静。

    “噢,不用着急。在咱们找到满意的住处之前,完全可以在这儿住下去。”

    他花了一个星期才安排妥当,进了一家商行,那是一个叫贝恩的人开办的。可是当他对埃赛尔谈起搬迁的事儿时,埃赛尔说在孩子出生前,她想继续住在这儿,因为她又有了身孕。劳森想要跟她说理争辩。

    “如果你不喜欢这样,”她说,“那你就住到饭店里去好了。”

    他突然变得脸色煞白。

    “埃赛尔,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呢?”

    她耸了耸肩膀。

    “既然咱们可以住在这儿,再拥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又有什么好处呢?”

    劳森只得依了她的意思。

    劳森每天下班回到布雷瓦尔德家,总看到平房里挤满了当地人。他们闲散无事,有的抽烟,有的睡觉,有的喝卡瓦酒,说起话来没完没了。那个地方又脏又乱。他的儿子满地乱爬,正跟当地一些孩子嬉戏玩耍,满耳朵听到的都是萨摩亚语。他养成一个习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总顺便到饭店去喝上几杯鸡尾酒,因为有酒壮胆,他才能安然面对接下来的夜晚和那群亲切友好的当地人。至于埃赛尔,尽管他从来没有像目前这样热烈地爱她,但他始终觉得她正悄悄脱离他的掌握。孩子出生后,他再次提出他们应当搬到自己的房子里去,却又遭到了埃赛尔的拒绝。在苏格兰的居留似乎使她背叛了自己的种族,如今她兴高采烈地回到他们中间,似乎转而完全奉行她原来那种当地人的生活方式。劳森酒喝得更厉害了,每个星期六晚上,他都到英国俱乐部去喝得烂醉如泥。

    他有一个特点,每逢喝醉了酒,就爱跟人争吵。有一次,他跟雇用他的老板贝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贝恩就把他辞退了,他不得不另找一份工作。他闲散了两三个星期,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愿坐在家里,而是到饭店或英国俱乐部去闲荡并喝酒。那个德裔美国人米勒完全出于同情,把他带到自己的办公室里;不过米勒毕竟是一个生意人,尽管劳森在金融方面的技能很有用处,但是鉴于目前的情况,劳森几乎无法拒绝一份比以前要低的薪水,米勒毫不犹豫地表示愿意给他这样的薪水。埃赛尔和布雷瓦尔德都责怪他接受了这份工作,因为那个混血儿佩德森向他提出的薪水要高不少。可是一想到要听从一个混血儿发号施令,他就感到万分厌恶。埃赛尔在他的耳边唠叨个不停,他怒气冲天地嚷道:

    “我就是死了,也不会给一个黑鬼干活。”

    “你也许不得不如此。”她说道。

    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种无法改变的屈辱待遇。他渐渐无法抵挡自己对于烈酒的嗜好,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工作搞得一塌糊涂。米勒警告过他一两次,但劳森不是轻易就肯接受规劝的人。一天,在争吵过程中,他戴上帽子,走出门去。可是如今他已经声名狼藉了,谁也不会再聘用他。他闲散了一段时间,接着就得了震颤性谵妄。他身体痊愈后,感到既丢脸又虚弱,再也无法顶住持续的压力,就去找佩德森,请他给自己安排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有一个白人在自己的店里干活,而且劳森在计算方面的能力也很有用处。

    从那时起,他的境况迅速恶化。白人对他神态冷漠,只是出于对他的鄙夷和怜悯,同时害怕他喝醉酒后的凶猛狂暴,他们才没有完全对他不理不睬。他变得极其敏感,时刻留神提防别人对他的冒犯。

    他完全生活在那些当地人和混血儿中间,但是他不再具有白人的威望了。他们感到他讨厌他们,而他们也怨恨他那种神气活现的架势。现在他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还要装腔作势。以前一直对他巴结讨好、曲意逢迎的布雷瓦尔德,如今也对他嗤之以鼻。埃赛尔嫁给他显然是一笔赔本买卖。家里出现了不光彩的场面。有一两次,两个男人挥拳打起架来。每逢发生争吵,埃赛尔总是站在自己的家人一边。他们发现他喝醉的时候反倒比清醒的时候好,因为一旦喝醉了,他就会躺在床上或地面上呼呼大睡。

    后来他发觉大家有什么事儿瞒着他。

    每当他回到平房用晚餐(也就是那种粗劣难吃、部分属于当地出产的食物)时,埃赛尔往往不在家里。要是他问埃赛尔到哪儿去了,布雷瓦尔德就说埃赛尔和她的这个或那个朋友一起去消磨晚上的时光了。有一次,他也到布雷瓦尔德提到的那所房子去找埃赛尔,结果发现埃赛尔并不在那儿。埃赛尔回来后,他问埃赛尔究竟到哪儿去了,埃赛尔回答说她父亲弄错了,她实际上是到某某人的家里去了。但他知道埃赛尔是在说谎。那会儿,埃赛尔身上穿着她最漂亮的衣服,两只眼睛亮闪闪的,显得非常娇艳可爱。

    “不要跟我耍什么把戏,我的姑娘,”他说,“否则,我要打断你身上的每一根骨头。”

    “你这个醉鬼。”她轻蔑地说。

    如今他觉得布雷瓦尔德太太和老外婆看他的眼神都充满恶意,而布雷瓦尔德这时却不同寻常地仍对他相当和气,他把这种情况看作布雷瓦尔德对自己的女婿藏奸耍滑的得意表现。另外他也动了疑心,他以为白人都用好奇的眼神看着他。每当他走进饭店的酒吧间时,那儿的客人就会突然安静下来。这种现象让他相信他们谈论的话题就是自己。一定出了什么事儿,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有他一个人蒙在鼓里。他一下子感到妒火中烧。他认为埃赛尔一定跟哪个白人暗中勾搭,他一个接一个地对他们仔细察看,但没有看出一点儿蛛丝马迹。他相当无奈。因为找不到哪个人可以确切地证实他的猜疑,他就像一个满口胡言的疯汉走来走去,四处寻找着那个可以让他发泄怒火的人。最后出于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一个其实最不应当遭受他暴力行为的人。一天下午,他独自闷闷不乐地坐在饭店里,查普林走了进来,在他的身旁坐下。也许查普林是如今整个岛上唯一对他抱有同情的人。他们要了几杯酒,谈了几分钟岛上不久就要举行的赛马会。随后查普林说:

    “我想我们都得掏钱来给女士们买些新衣服。”

    劳森吃吃地笑起来。因为查普林太太掌管着金钱,如果她要为这项活动买一件连衣裙,她肯定用不着向她的丈夫要钱。

    “你的太太好吗?”查普林问道,希望显得亲切友好一点。

    “那跟你究竟有什么关系?”劳森说,他那两道黑色的眉毛皱了起来。

    “我只是问一个表示礼貌的问题。”

    “噢,把这个表示礼貌的问题留给你自己吧。”

    查普林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他在热带地区住了很长时间,又爱喝威士忌,外加受到家庭事务的影响,因而他跟劳森一样也不大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嗨,老兄,在我的饭店里,你要表现得像个上流绅士,否则,我就马上把你扔到街上去。”

    劳森那愠怒的脸上变得红一阵黑一阵。

    “我再告诉你最后一次,你也可以转告其他人,”劳森充满怒火、气喘吁吁地说,“如果你们当中哪一个家伙敢跟我的妻子鬼混,那他最好小心一点。”

    “你认为哪个人想跟你的妻子鬼混?”

    “我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傻,我的洞察力跟大部分人一样好。我不客气地提醒你注意,事情就到此为止。我无法容忍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决不容忍。”

    “听我说,你还是走吧,等到头脑清醒了,再回来。”

    “我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一分钟也不会提前。”劳森说。

    这种大话说得实在欠缺考虑,因为查普林身为饭店老板,这种经历使他掌握了与人交往的一种特殊技能,他更看中的是客人的地位,而不在乎是否有他们相伴。劳森的话刚说出口,他就发现自己的领子和胳膊被抓住了,整个人给猛地推到街上。他跌跌撞撞地下了台阶,来到明亮耀眼的阳光底下。

    正是由于这桩事儿,他跟埃赛尔之间才头一次出现了暴力的场面。他深感羞辱,心里十分难受,不愿再回饭店,那天下午回家就比平时要早。他看到埃赛尔正在梳妆打扮,准备出门。平常埃赛尔总是穿着宽大的长罩衣,光着两只脚,黑头发上插着一朵花儿,懒懒散散地消磨时间;但是眼下,她穿上了白色长丝袜和高跟鞋,正在把她最新的那条平纹细布的粉红色连衣裙穿上身去扣好。

    “你把自己打扮得十分漂亮,”他说,“究竟要到哪儿去呀?”

    “到克罗斯利家去。”

    “我和你一块儿去吧。”

    “为什么?”埃赛尔冷淡地问道。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四处游荡。”

    “他们并没有请你。”

    “我才不在乎这一点呢。没有我,你也去不成。”

    “你最好先躺下,等我准备好。”

    埃赛尔以为他喝醉了,一躺到床上,很快就会进入睡乡。他却坐到一把椅子上抽起烟来。埃赛尔越来越烦躁地看着他。等她准备好了,他也站起身来。正巧这时候平房里一个人也没有,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布雷瓦尔德在种植园里干活,他妻子到阿皮亚去了。埃赛尔正眼望着他。

    “我不跟你一块儿去,你喝醉了。”

    “这是谎话。没有我,你也去不成。”

    埃赛尔耸了耸肩膀,想从他的身旁走过去,但他一下子抓住了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放开我,你这个讨厌的家伙。”她突然用萨摩亚语说。

    “为什么你不想要我陪你去?不管你耍什么鬼把戏,我都无法容忍,我不是跟你说过这一点吗?”

    埃赛尔捏紧拳头,朝他的脸上打去。他一下子失去了控制,所有的爱和恨都从心头涌起,他完全气疯了。

    “我要教训你一下,”他嚷道,“我要教训你一下。”

    他一把抓起正好放在手边的马鞭,狠狠地对埃赛尔抽去。她尖声喊叫起来,这种尖叫使他更加恼怒,他继续一鞭又一鞭地抽打着。埃赛尔的叫声在房子里回荡;他一边挥鞭抽打,一边嘴里咒骂,接着便把埃赛尔扔到床上。埃赛尔躺在那儿,因为疼痛和恐惧而呜咽起来。他丢下马鞭,冲出房去。埃赛尔听到他走了,停止了哭泣。她小心地朝四周看了看,随后站起身来。她感到身上很疼,但受的伤并不怎么严重。她看了看身上的连衣裙有没有撕坏。土著女子对于挨打早已习以为常。她并没有被劳森的这种行为所激怒。她对着镜子,梳了梳头发,两只眼睛亮闪闪的,透出一种奇特的神采。也许她从来没有像那时对他的感觉那样近于爱情。

    可是,劳森不辨东西南北地朝前跑去,跌跌撞撞地穿过种植园,他突然感到精疲力竭,虚弱得如同一个孩子,一下子扑倒在一棵大树脚下。他感到痛苦和羞愧。他想到埃赛尔,在他那充满柔情蜜意的爱情中,他身体内部的所有骨头似乎都已变得酥软了。他想到了过去,想到了心中的期望,他被自己的行为吓呆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拥有她,他想要把她搂在怀中。他必须马上回去。他站了起来,但身子虚弱不堪,走路摇摇晃晃。他走进房子,埃赛尔正在窄小的卧室里,坐在镜子前面。

    “哦,埃赛尔,原谅我吧。我十分羞愧,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在埃赛尔面前跪了下来,怯生生地抚摸着她的连衣裙下摆。

    “真不能想象我所干的事儿,太可怕了。我觉得我疯了,世上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像爱你那样爱她。为了让你免遭痛苦,我什么都愿意做,而我竟然伤害了你。我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但是看在上帝的分上,告诉我说你原谅我了。”

    埃赛尔的叫声仍在他的耳边回响,叫他实在无法忍受。埃赛尔默默地望着他,他想去抓住埃赛尔的两只手,泪水从他的脸上淌了下来。他在羞辱中把脸藏在埃赛尔的裙兜里,虚弱的身子因为抽泣而不住颤抖。埃赛尔的脸上露出了全然轻蔑的神情,跟其他当地女人一样,她也看不起一个在女人面前低声下气的男人。一个可怜虫。埃赛尔一度几乎觉得这个人有几分男子汉的气概,而他如今却像条野狗似的趴在自己脚下。埃赛尔有些鄙夷地踢了他一脚。

    “滚出去,”她说道,“我恨你。”

    劳森想要去抱住她,但是被她推开了。她站起身来,脱下身上的连衣裙,甩掉脚上的鞋子,拉下长袜,随后换上原来那件破旧的长罩衣。

    “你要到哪儿去?”

    “那与你有什么关系?我要到水潭去。”

    “让我也去吧。”他说道。

    他问话的语气就像一个孩子。

    “你就不能放手让我去吗?”

    劳森用手捂住脸,伤心地哭起来,而埃赛尔经过他的身旁,走了出去,她的目光冷冰冰的,充满敌意。

    打那时起,埃赛尔就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了。尽管所有的人都聚集在面积不大的房子里,劳森和埃赛尔带着两个孩子,布雷瓦尔德、他的妻子和岳母,还有那些始终待在那儿或在周围游荡的关系模糊的亲戚和食客,大家不得不相当拥挤地生活在一起,但是劳森已经变得无足轻重,几乎不受哪个人的注意。他早上吃罢早饭就出门,只在吃晚饭的时候才回来。他不再跟人争斗,如果手里没有钱去英国俱乐部,晚上他就同老布雷瓦尔德和当地人玩红心牌戏来消磨时间。在没有喝醉的时候,他自惭形秽,无精打采。埃赛尔待他像一条狗似的。当他暴跳如雷的时候,埃赛尔偶尔会顺从一下,随之而来的仇恨却让她不寒而栗。后来他变得奴颜婢膝,哭哭啼啼,那时埃赛尔对他无比蔑视,真想朝着他的脸啐上一口唾沫。有时他蛮横动粗,但是埃赛尔已做好了应对的方法。如果他动手打人,她就又踢又抓,还用牙咬。他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打斗,他并不总能占据上风。不久,整个阿皮亚都知道他们夫妻的关系很不好。几乎没有人对劳森表示同情。在饭店里,大家对老布雷瓦尔德没有把他赶出家门都感到相当惊讶。

    “布雷瓦尔德是个脾气相当暴躁的家伙,”其中一个人说道,“要是他哪天把一颗子弹射到劳森的体内,我也一点不会感到奇怪。”

    埃赛尔仍然每天黄昏都到那个静寂的水潭去洗澡。那个水潭似乎对她具有一种超凡的吸引力,正如你能想象到的那样,大海那清凉的、带着咸味的浪涛同样也会叫一个具有灵魂的美人鱼痴迷向往。有时候,劳森也去。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促使他到那儿去。他的到场显然叫埃赛尔感到很恼火。也许是因为他希望在那儿重新感受到最初见到埃赛尔时充满内心的那种销魂荡魄的喜悦;也许跟那些害着疯狂单相思的人一样,仅仅感到只要坚持去爱,就能逼迫对方接受。一天他又缓缓地走到那儿,心里产生了如今他很少出现的一种感觉。他突然感到与世无争了。黄昏正在逐渐降临,暮色似乎紧贴着椰子树的树叶,看上去好似一小片薄云。微风悄悄地拂动树叶。树顶上面挂着一个月牙儿。他走到岸边,看到埃赛尔正仰面浮在水里,长发飘荡在身体周围,手里拿着一朵很大的木槿花。他站住脚,停了片刻,以便仔细观赏,埃赛尔的样子真像奥菲利亚。

    “嗨,埃赛尔。”他欢快地大声说。

    埃赛尔猛地做了一个动作,手里红色的木槿花掉在了水面上,悠然地向远处漂去。她又划了一两下水,直到可以踩到水底了,才站起身来。

    “走开,”她说道,“走开。”

    劳森笑起来。

    “别那么自私。水潭有充足的地方,可以供咱们俩一起洗澡。”

    “为什么你不能让我独自待一会儿?我就想一个人待着。”

    “真该死!我也想洗澡。”他心情愉快地回答说。

    “你到桥那边去。我不希望你待在这儿。”

    “我对这一点深表歉意。”他仍然面带笑容地说。

    他一点也不生气,几乎没有注意到埃赛尔正满腔怒火。他开始脱下上衣。

    “走开,”她尖声叫道,“我不想让你待在这儿。你就不能让我清静一下吗?走开。”

    “别傻了,亲爱的。”

    埃赛尔弯下身子,拾起一块边角锐利的石头,飞快地朝他扔过去。他闪躲不及,石头正好击中了太阳穴。他大叫一声,伸手捂住了头,把手拿下来的时候,上面已经沾满了血。埃赛尔仍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处,气得直喘粗气。他变得脸色煞白,什么话也不说,拿起上衣走了。埃赛尔又把身子钻到水里,让河水把她缓缓地带到下游的浅滩。

    石头造成了一个锯齿形伤口,接下去的几天,劳森只好头上缠着绷带,四处走动。他编了一个听上去可信的谎言,打算在俱乐部的那群人问起他这场意外时加以解释,但他根本没有机会来使用这个谎言。谁也不提这桩事儿。他看到他们偷偷摸摸地朝自己的脑袋瞥上几眼,但是都没有开口说话。沉默只能说明他们知道他是怎么受伤的。眼下他已经确定埃赛尔有一个情人,大家都知道那个人是谁,而他却连一点可以追踪的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他从没有见到埃赛尔跟哪个人在一起,也没有人表现出想要跟埃赛尔在一起的愿望,或者对他的态度露出什么奇特反常之处。他气得七窍生烟,却找不到哪个人可以发泄自己的怒火,于是酒喝得越来越多。就在我来到海岛之前不久,他又一次患上了震颤性谵妄。

    我是在一个叫卡斯特的人家里见到埃赛尔的。卡斯特和他的土著妻子住在距离阿皮亚有两三英里的地方。我跟他打了一阵网球,我们打累了,他提出去喝杯茶。我们走进房子,在乱糟糟的起居室里,看到埃赛尔正跟卡斯特太太在聊天。

    “嗨,埃赛尔,”卡斯特说,“我不知道你在这儿。”

    我禁不住好奇地对她仔细端详,想要弄清楚她身上究竟有什么东西竟会让劳森如此神魂颠倒。但是这种事儿谁又说得清呢?她确实娇艳可爱,让人想起红色的木槿花,萨摩亚灌木树篱中常见的花朵,样子总是那样雅致,那样娇柔,那样充满激情。不过考虑到那时我了解的有关她的大量传闻,最叫我感到吃惊的,还是她所表现出的青春活力和淳朴天性。她寡言少语,有点儿羞涩,身上没有一点粗俗或爱好炫耀的地方,也没有表现出混血儿常有的那种兴高采烈的样子。几乎无法相信她会是一个泼妇,但他们夫妇间发生的激烈争吵说明了这一点,而且这种情况如今也变得尽人皆知。她穿着漂亮的粉红色连衣裙和高跟鞋,看上去样子很像一个欧洲人。你几乎无法猜想在当地这种愚昧落后的生活背景下,她会感到自己更加舒适自在。我认为她一点也不聪明。如果一个男人跟她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原来促使他对自己的意中人发生兴趣的那股激情已经渐渐消退,开始产生厌倦,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在我看来,她的天性实在叫人难以捉摸,好像一个念头出现在人的意识中,但在被用话语说明前又倏忽不见了;她身上的特殊的魅力就表现在这种方面。不过那也许只是一种幻觉。如果我先前对她的情况毫无了解,我就只会把她当作一个娇小漂亮的混血儿看待,与其他混血儿并无什么区别。

    她跟我谈到了各种不同的话题,这些话题都是他们跟萨摩亚的陌生游客经常谈起的。她谈到了旅行,问我是否到帕帕瑟去滑过滑水岩,是否打算住在当地人的村子里。她还跟我说起苏格兰,我似乎听出她想要多谈谈她在那儿的豪华住所,甚至天真地问我是不是认识这位太太或那位太太,她们都是她住在英国北部时结识的。

    接着,米勒,那个身材肥胖的德裔美国人,走了进来。他非常热情地跟周围所有的人握了握手,坐了下来,用他那欢快、响亮的嗓音要了一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他太胖了,全身汗水淋漓。他摘下金边眼镜,把镜片擦擦干净。那时你就看到原来在那副很大的圆镜片眼镜后面显得相当温和的小眼睛,露出精明、狡猾的目光。在他来之前,房里的气氛有点儿沉闷,但他是一个很会讲述逸闻趣事的心情欢快的家伙。不久,他就用说笑打趣的话让那两个女人,也就是埃赛尔和我朋友的妻子开心地笑起来。在这个岛屿上,他以善于博得女士的欢心而出名。你可以看到这个肥胖臃肿、又老又丑的家伙身上仍然具有潜在的令人着迷的地方。他的幽默能让周围的人听懂,言辞充满了活力和自信,而他那美国西部地区的口音又给他的讲述增添了特别的风味。最后他转身对我说道:

    “噢,要是咱们想要回去吃晚饭的话,那么最好现在就走。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用车子带你回去。”

    我对他表示感谢,接着站起身来。他跟其他人握了握手,迈着沉重坚实的步子走出房子,爬上他的汽车。

    “真是个娇小的美人儿,劳森的妻子。”我们驾车朝前行驶的时候,我开口说。

    “他对埃赛尔太坏了,老是揍她。一听说男人殴打女人,就叫我火冒三丈。”

    我们又朝前行驶了一会儿,随后他说道:

    “他和埃赛尔结婚真是十足的傻瓜,我当时就这么说。如果没有结婚,他就可以支配埃赛尔。他疑心很重,他就是这样,疑心很重。”

    一年行将结束,我离开萨摩亚的时间也日益临近。我坐的那条轮船定于一月四日开往悉尼。大家在饭店里庆祝圣诞节,举行了一些适当的仪式,但看起来不过是为新年所做的排练而已。我们这些习惯在酒吧相聚的人决定在新年前夕痛快地玩上一晚。大家吃了一顿热闹的晚餐,随后步态从容地前往英国俱乐部,也就是一幢简易的木板房屋,去打赌注台球。俱乐部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大家忙着下注打赌,但有些人的球技实在不高,而米勒却不是这样,虽然他喝酒喝得跟别人一样多,年岁又比无论哪个人都要大好多,但是他敏锐的目光和稳健的出手却一点也没有受到影响。他心情愉快、温文尔雅地把年轻人输掉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一个小时以后,我感到厌倦,走出门去,穿过马路,来到海滩上。那儿有三棵椰子树,好像三个月宫仙女正等着她们的情人从海中踏浪而来。我在一棵椰子树下坐下,观看着环礁湖和夜空中汇聚的群星。

    我不知道劳森原来晚上究竟待在哪儿,但是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上俱乐部来了。他步履蹒跚地顺着满是尘土的、空旷的马路走来,心里感到烦闷无聊。他来到俱乐部后,并没有去台球房,而是先到酒吧间去独自喝上一杯。眼下当很多白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他对加入他们的行列心里会有些顾忌,所以需要喝上一杯烈性威士忌来给自己壮胆。他手里拿着酒杯站在那儿,忽然米勒朝他走了过来。米勒穿着衬衫,手里仍拿着球杆,朝酒吧间的伙计瞥了一眼。

    “出去,杰克。”他说。

    那个伙计是个当地人,穿着白色短上衣,腰间系着红色的拉瓦拉瓦,他一句话也不说,悄悄地溜出小房间。

    “听着,劳森,我一直想跟你说几句话。”那个胖乎乎的美国人说。

    “噢,那倒是这个该死的海岛上免费的、不用花钱、无须自掏腰包的一桩少有的事儿。”

    米勒把他的金边眼镜往鼻子上按了按,让它更加稳固一些,随后用冷漠、坚定的目光盯着劳森。

    “听我说,愣小子,我知道你又动手殴打你的太太了。这种情况是我无法容忍的。如果你不马上罢手,我会把你这个肮脏的小矮个子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打断。”

    这时劳森知道了他长久以来一直想要查明的情况。原来那个人是米勒,看到这个肥胖秃顶的人的模样,他那光溜溜的圆脸,双下巴,金边眼镜,他的年龄,他那好像一个叛教牧师的温和精明的神气,再想到那样苗条、纯洁的埃赛尔,他一下子感到不寒而栗。无论劳森的身上有什么缺点,他都不是一个胆小鬼。他一句话也不说,挥拳狠狠地就朝米勒打去。米勒赶紧用拿着球杆的手挡住他的拳头,接着猛地抡起右胳膊,把拳头打向劳森的耳部。劳森比美国人要矮上四英寸,而且身体也不够结实。他在疾病、令人倦怠乏力的热带气候以及烈酒的影响下,变得虚弱不堪。他立刻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昏昏沉沉地躺在酒吧柜台的脚下。米勒摘下眼镜,用手帕擦了擦镜片。

    “我想现在你知道会有什么结果了。我已经给了你警告,最好不要忘了。”

    他拿起球杆,走回台球房,那儿闹哄哄的,谁也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儿。劳森站起身来,用手摸了摸耳朵,那儿仍在嗡嗡作响。随后他悄悄地溜出了俱乐部。

    我看到一个人穿过马路,在黑暗的夜色中只是一团白色,但是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他走到海滩上,从我坐在底下的那棵椰子树旁经过,低头望着地面。那会儿我才发现原来那个人是劳森,他肯定喝醉了,我就没有开口。他继续犹豫不决地朝前走了两三步,接着又折了回来。他走到我的面前,弯下身子,瞅着我的脸。

    “我就想是你呀。”他说。

    他坐下来,掏出烟斗。

    “俱乐部里太热了,而且闹哄哄的。”我主动开口说道。

    “你干吗坐在这儿?”

    “我在等着大教堂的午夜弥撒。”

    “要是你愿意,我跟你一起去。”

    劳森如今相当清醒。我们默默地坐在那儿抽了一会儿烟。环礁湖里不时传来大鱼溅起水花的声响。稍远一点,靠近环礁湖缺口的地方,显露出一条纵帆船的灯光。

    “你下个星期坐船回去,是吧?”他问道。

    “是的。”

    “又一次回家,真叫人高兴。可是那样我绝对受不了。你知道,那儿天气太冷。”

    “眼下在英国,大家正在炉火旁索索发抖呢。想到这一点,真是奇特。”我说。

    周围连一丝风也没有,柔和的夜色好像施了魔法似的让人着迷。我身上只穿了薄薄的衬衫和一套白帆布衣裤。我体味着令人倦怠的美好的夜晚,舒坦地伸展开四肢。

    “这样的除夕是不会让人想对未来做出立志从善的决心的。”我笑着说。

    他没有回答,我不知道我随口说的一句话在他的头脑里引起了怎样的思绪,因为他很快就开口说起来。他声音低沉,面无表情,但是他说话的腔调表明他受过教育。他的鼻音和粗鲁的腔调一度让我的耳朵深受其害,现在听他这样讲话让人感到欣慰。

    “我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显然是这样,对不对?我掉到了陷坑坑底,无法脱身出去。‘眼前是一片沉沉的黑暗’。”我感到他在引用这句诗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笑容。“而奇怪的是,我看不出自己究竟错在哪儿。”

    我屏住了呼吸,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向你赤裸裸地展示灵魂更让人肃然起敬的了。接着你又发现没有哪个人像他那样无足轻重,那样低下,以至身上的一点火花都会引起别人的同情。

    “如果我能看出那都是我的过错,事情就不会如此糟糕了。不错,我好酒贪杯,但如果事情是另一种样子,我就不会喝酒上瘾。我不会真正喜欢上烈酒的。我想我不应该跟埃赛尔结婚,要是我只是养着她,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我确实那么爱她。”

    他说话的声音不住颤抖。

    “她不是一个坏人,你知道,真的不是。只是我运气不好。我们本来可以十分幸福。当她离开的时候,我想我应该放她走的,但我不能那样做——————当时我对她痴迷眷恋,而且我们还有孩子。”

    “你喜爱孩子吗?”我问道。

    “那时喜爱的,你知道,有两个孩子。但是眼下,他们对我没有那么重要了。在无论什么地方,你都会把他们当作本地人。我也得用萨摩亚语来跟他们说话。”

    “一切重新开始为时太晚了吗?你能不能鼓起劲来离开这儿呢?”

    “我没有力气了,不行了。”

    “你仍然爱你的妻子吗?”

    “现在不了,现在不了。”他重复着这句话,声音里透出惊恐的样子。“我现在也完全搞不清楚了,我落魄潦倒了。”

    大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

    “如果你真想跟我一起去参加午夜弥撒,咱们最好现在就走吧。”我说。

    “好吧。”

    我们站起身来,顺着马路朝前走去。大教堂完全是白色的,面向大海,巍峨壮观,相比之下,新教教堂看起来就像一些普通的礼拜堂。路上只有两三辆小汽车,却有大量轻便马车,不少马车就靠在路边的墙上。大家从岛屿的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弥撒,从敞开着的高大的门洞里,可以看到里面挤满了人,高高的圣坛上灯火辉煌。人群中只有几个白人,有一些混血儿,但绝大多数是当地人。所有的男子都穿着长裤,因为教会认定拉瓦拉瓦颇不得体。我们在教堂后面找到座位坐了下来,那儿靠近敞开的门口。不久,我用眼睛随着劳森的目光,看到埃赛尔和一群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都穿戴得十分漂亮。男人都围着既高又硬的领子,穿着闪闪发亮的皮靴。女人则戴着宽大的色彩鲜艳的帽子。埃赛尔穿过走道的时候,朝她的朋友们点头微笑。弥撒开始了。

    弥撒结束后,我和劳森站在一侧看着人群鱼贯而出,随后劳森向我伸出手来。

    “再见,”他说,“希望你归途愉快。”

    “哦,但是我走之前仍会见到你的。”

    他吃吃地笑起来。

    “问题是你究竟想见到我喝醉酒的时候呢,还是我头脑清醒的时候。”

    他转身离开了我。我记得他那又大又黑的眼睛,在两道浓眉下狂热地闪闪发亮。我犹豫不决地停下来,一点也不感到困倦。我想无论如何,要再到俱乐部去盘桓一个小时,然后再上床歇息。到了那儿,我看到台球房里已经空无一人,但酒吧间里有五六个人正围坐在一张桌子周围打扑克。米勒在我走进去的时候抬起头来。

    “坐下来跟我们打一盘。”他说。

    “好吧。”

    我买了一些筹码,就开始跟他们一起打牌。当然,这是世上最令人着迷的游戏。我停留的时间从一个小时延长到两个小时,随后又延长到三个小时。尽管时间这么晚了,但那个当地的酒吧间伙计心情欢快,毫无倦意,在我们身旁为我们提供酒水,还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块火腿和一个面包。我们继续打牌。大多数人都喝了好多酒,对他们的身体有害无益,但大家在牌桌上正打得兴起,谁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我出手不大,既不想赢,也不担心输掉,但我看到米勒打牌时心神无比专注。他跟其他人一起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却始终头脑清醒,保持冷静。他的那摞筹码在不断增加,面前放着的一张整洁的小纸片上,记录着他借给其他陷入困境的牌手的不同钱数。他对那些输钱给他的年轻人露出了亲切的笑容。他老是无休无止地开着玩笑,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各种趣闻逸事,但是遇到抽补牌的机会,他从来都不错过;其他牌手的任何表情也不会逃过他的眼睛。最后晨光带着一点局促不安的羞涩神气,悄悄钻进窗户,好像它无权来到这儿,接着白天降临了。

    “噢,”米勒说,“我想我们相当隆重地送走了旧的一年。现在让我们再用累积赌注来一盘,然后我就钻进蚊帐去睡觉。别忘了,我五十岁了,我无法再熬着不睡了。”

    清晨美丽而清新,我们都站在游廊上,面前的环礁湖好像一大片五彩缤纷的玻璃。有人提出到湖里去泡一泡再上床睡觉,但是谁也不愿意去,因为湖水黏糊糊的,脚踩下去也有危险。米勒的汽车就停在门口,他提议把我们带到水潭去。我们跳上汽车,顺着那条荒僻无人的大路朝前行驶。我们到达水潭后,那儿的天似乎还没有亮。树下的潭水仍然处在幽暗之中,夜晚的寂静笼罩着一切。我们都兴高采烈,但没有毛巾,也没有任何可替换的衣服,我一贯行事审慎,不知道洗完澡后怎样擦干身体。我们每个人都穿得不多,很快便脱下身上的衣服。纳尔逊,那个小个子货物管理员,头一个脱光了衣服。

    “我要到水底去看看。”他说。

    他跳进水中,不一会儿,另一个人也跟着跳进水中,但水并不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又钻了出来,随后,纳尔逊也浮出水面,匆忙朝岸边游来。

    “嗨,把我拉出来。”他说。

    “怎么啦?”

    显然出了什么问题。他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情。两个人把手伸给他,他爬了出来。

    “嗨,水底下有个人。”

    “别傻了,你喝醉了。”

    “噢,要是没有的话,就让我得震颤性谵妄好了。不过,我告诉你们,水底下确实有一个人。我都吓得要发疯了。”

    米勒打量了他一会儿。这个小个子脸色煞白,浑身上下不住哆嗦。

    “来吧,卡斯特,”米勒对那个高大的澳大利亚人说,“咱们最好下去看看。”

    “他站在那儿,”纳尔逊说,“全身穿着衣服。我看到他了。他想要抓住我。”

    “别说了,”米勒说,“准备好了吗?”

    他们跳到水中。我们在岸上静静地等着。他们在水下待的时间长得似乎超出了任何一个活人可以屏气的时间。接着卡斯特出来了,后面紧跟着米勒,他的脸涨得通红,好像马上就要愤然发作的样子。他们拖着后面的什么东西。另外一个人跳到水里去帮他们,三个人一起把那个东西拖到水边,接着把它推到岸上。这时我们发现原来那是劳森,他的外套里系着一块大石头,跟两条腿捆在一起。

    “他是打定主意不想活了。”米勒说,一面把他那双近视眼里的水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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