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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 艺学院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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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他们先不参加考试。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在注册学生总数当中,最多只有一半人会去参加业士学位考试,而其中又只有远不到一半的人,会就此成为“业士”,可以继续攻读学士学位。淘汰过程多少带有自我调节的性质,考试举行之前就已经完成了。因此,它发挥的作用无非是确认了事先就已经肯定了的结果,并且把这种结果给神圣化了。

    这便是我们今天还在沿用的学位与考试体系的起源;因为很显然,这种体系的基本特征并没有什么改变。当然,每一级学位所要求的知识已经改变了。但是等级尺度没有变,学位的数量没有变,而划分大学生涯的三个阶段,各自的重要性也大体照旧。业士学位就是完成了学术生活的第一阶段,博士学位是这种生活的顶点,而执教权则和以前一样,介于这两端之间,是一种界定模糊的中间状态。当我们认识到,这套体系来源于一种已经消失的古老制度(也就是中世纪法团),而其中的构成要素之一(执教权)纯属历史偶然的产物,不禁会很疑惑:这种持久性(这种命运只降临到我们头上,因为欧洲其他国家都不曾表现得如此明显)是不是完全正常;学术生活的这种三重划分显然承自如此古老的过去,是否出于某种奇迹什么的,依然最能适合当前的需要。除非我们更进一步地推进这项考察,除非我们知道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持久性,否则我们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不过,至少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着手来回答了。

    但是,学位与考试还是学术生活最外在的特性;它们固然是这些阶段的标志,但却不曾使我们能够理解这些阶段都包括些什么。现在我们不妨试着来重新构建整个过程。

    这样的话,我们就得重新回想那段时期的拉丁区。那时的巴黎大学正处于兴盛期,是在13、14世纪。那是冬天,因为在这段时间里,就是从圣莱米日(10月1日)到大斋节的第一个礼拜日,巴黎大学是最活跃的时期, 注125 最重要的讲学都是在那个时候,被称作“grand ordinaire”(重要的常设课)。天刚破晓,拉丁区即已醒来,学生们从各家会社、学生会馆和学院里————它们都聚集在巴黎的这一区域里————出来,走向福阿尔街。拉丁区的四周晚上设有路障,防止教外人士中不那么令人欢迎的分子进入(一般来说,是为了预防人倾倒污秽不堪的垃圾)。而莫伯(Maubert)广场上的加尔默罗修会 注126 托钵僧们一旦鸣响日出后的第一道弥撒,路障就被升起,供学人们进入。他们就走到各自老师讲学的讲厅里去。讲厅被称作复数形式的“scholae”(学校),哪怕只有一间房子。走进讲厅,学人们就在又是泥又是土的地上坐下来,因为没有凳子。只有在少数时候,尤其是在冬天,地上会撒些稻草,但不管怎么说,学生们不得不再添上一些。有那么两次,分别是在1366年和1452年,差一点儿就确立起允许听众们坐在条凳上的习惯。但是,圣塞西尔(Saint-Cécile)和埃斯图维耶两位枢机主教都压制了这种“腐化人心的奢侈”,学人们不得不继续坐在地上,“以免年轻人耽于骄傲”(ut occasio superbiae a juvenibus secludatur)。唯一的设置只是一个孤零零的讲坛,加一把讲椅和一张讲桌。老师就走到那里坐下来,穿着黑袍,袍子上镶衬着精致的鼠皮滚边。然后,讲课就开始了。

    教师并不发表言论。他只是诵读,常常还来些听写。这并不是因为不曾有许多条令,三番五次地强调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这些法令确实努力让老师们有即兴的发挥,至少自己得说些什么,而不是兀自单调地诵读。甚至对老师们听写的速度也做出规定。他应该快读(raptim),而不能慢读(tractim)。“拼读这些词语时,就当他面前没有一个人跟写(ac si nullus scriberet coran,sese)。”他应该像一位讲道者那样讲学,这样,学生就会用他们的记忆来牢记观念,而不是把这些观念给强写下来。但是,尽管有这些法令措施,并且有严格的制裁做后盾,这种诵读的习惯还是一直延续了下来。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习惯,因为我们现在还保存着属于老师的练习本,上面有清晰的听写笔迹,时间一直可以回溯到12世纪上半叶,也就是大学时代之前。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之所以能够这样持久,并不只是因为传统的力量。它后面还有一些坚实的根据。如果你认识到,那时候的学童们一本书都没有,无法在下课后,根据书本将忘却的记忆重新修补和巩固,那么你就不得不问:如果他不带走书面记下的笔记,又怎么能够正确地保持这些记忆?在那些时候,口头讲授要比现在必需得多,因为它有其存在的必然理由,而现在已经没有了。书本当时还不存在,它必须代替书本的位置,是知识传承的唯一方式。但是,为了履行这一职能,还有一点必不可少的因素,就是它不能被化减为纯粹随口而言。所以,如果发现人们用一种刻毒的笔调,在口头讲学中融入一些随兴发挥,会感到很惊讶的。

    这是一种诵读出来或听写出来的课程。它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不管具体科目是文法、逻辑、伦理、法学还是医学,都贯穿着同样一种特性:它总是体现为对一部具体著作的评注。就像我们今天对它的看法一样,讲授一门科目,就在于深入阐发一定数量的普遍真理。至于这些真理,无疑首先是由一些特定的学者所揭示和阐述的,但已经独立于这些学者最初阐释它们时的那些作品,作为真理而流传于世。因此,我们就按照它们现在的面貌来阐述它们,就按照它们自身的目的来阐述它们,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根本不熟悉揭示这些真理的作者的第一手作品。13、14世纪对于知识与教学的观念则大有不同。中世纪从来没有成功地摆脱这样一种信念,即知识这个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知晓某些具体的事情,而只是在于知晓某些权威性的作者〔那时候是用“可信”(authentiques)这个词来描述他们的〕对这些事情都说了些什么。教学并不像我们今天的实践一样,属于根据自身目的而进行的对于真理的追求,而不考虑从前探讨这个主题的作者们是如何说的。相反,在各门学问当中,教学都在于阐释某一部探讨该科目的据说是权威性的著作。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13世纪初开始出现了研习大纲,详细开列出学位候选人必须修读的知识领域,但具体开出的不是问题,而是书目。研习逻辑,就包括学习如何阐释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Organon );研习物理,就在于阐释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Physics )和《自然短论》(Parva Naturalia );诸如此类。为了提取出这些书所包含的知识,就需要用解经的方法来研读这些书。这是所有中世纪教育的根本原则。罗吉尔·培根是这么总结这一点的:“当你对文本有了透彻的了解,也就对该文本所探讨的那门学问中的一切都有了透彻的了解”(scito textu,sciuntur omnia quae pertinent ad facultatem propter quam textus sunt facti)。正因如此,中世纪时研读一门课程,就叫作“读一部书”(legere librum)或“听一部书”(audire librum)。甚至在现代德语里,“教学”这个动词还可以翻译成“lesen”(阅读)或“vorlesen”(朗读);在英语里,“讲师”就是教师的意思;而在法语里,“宣读者”(lecteur)长久以来就带有同一种意思,如今还保持在法兰西学院的用语里。这种古代的观念不仅仅是在学术语言里一直留存到今天,它还以非常实质性的方式和我们在一起。要证明这一点,我们只需看看指定的必修课程,不管是初级学位还是第二级学位,甚至不管是史学还是哲学,我们都会看到,有一长串的作者在里面占据着可观的位置,等待着被阐释。这里,我们有一大堆初看起来令我们惊讶的信念,但还远没有彻底消失。这就使成功地理解它们的起源,理解决定它们的那些因果因素,对于我们来说愈发显得重要。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首先说明评注与解经的方法是如何使用的,因为文本中包含的知识正是借助这种方法传承下来的。

    人们使用过两种不同的方法。

    有时候教师是做阐释,当时把他所做的叫作“expositio”(讲解)。甚至到了今天,我们仿佛还能够见证到这些阐释中的一例,因为阿奎那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评注集》(Commentaries ),就是他一讲一讲的讲解稿。 注127

    这些讲解或评注的宗旨并不像今天这种名目的有关练习那样,逐字逐句地对文本进行释义,以此转述作者的思想。它是对所研习作品做深入的辩证法分析。作为出发点的观念是:一部书只不过是一次长篇的推理论证,一种层层连绵的三段论推论。实际上,一部博大精深的著作,如果不是一系列的命题以及它们各自直接或间接的证明,那么又能是什么呢?因此,问题就表现为将这一大团逻辑的东西条分缕析,用一种特定的方式拆解出它的基本要素,能够揭示各个要素之间的必然关联。老师是这么来进行这项工作的。首先,他会有一个开场白,说明此书的主题、宗旨,以及与同一作者的其他作品有什么样的关联。在给出一个初步的整体观念之后,他会设定论证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从起点推到他所确定的那个点,也是在他看来构成一个单元的那个点,因为这个单元处理的是同一个论题,也就是他所阐述的那个论题。比如说,根据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评注,此书开头几章就是要把这门学问确立为学问之王。那么又怎么来证明这个论题呢?要通过两段推理:首先,他指出政治学研究的基本对象,也就是“société politique”, 注128 具有内在的高贵,就此以一种绝对的方式证明了该项研究无比地高贵;其次,他采取了比较的方法,揭示出政治学比所有那些探讨其他人类社会类型的研究都要高级,从而证明了同样的结论。这样,我们就面对了两项支撑初始论题的新论题。评注者先采取这两项论题中的第一项,指出亚里士多德将该论题与初始论题的基础建立在第三项论题上,而这第三项论题本身还预含着另一项论题,如此下推,直至他达到一个被他设定为自明的命题。完成这一步之后,他回到第二条论证线路,用同样的方式来处理它。处理完第一套观念之后,他再继续到下一套,用同样的方法来具体陈明,用同样的思路来深入阐发。就这样,他不知疲倦地耐心推进,将主要的论点拆解为次要的论点,然后再拆解为其他更加基本的论点,一直到这些浓缩的、复杂的推理链已经拆解为它们最为根本的要素。数百年来,现代的头脑已经不再习惯任何真正彻底的逻辑训练,会在这种划分、再划分、分析的迷宫中迷失方向,而年轻的艺学生们却不得不光凭听讲来理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面前还没有正被阐释的那位作者的文本。需要指出的是,相比于书中所谓珍藏的客观真理,对于从作者自己的主观角度来考虑的作者思想,关注要少得多。因此,人们孜孜以求的有时候是作者并不曾给出的理由。当出现矛盾时,人们就会尽力调和它们。〔参看图洛《中世纪的文法教师》(Les grammairiens au Moyen Age ),尤其是第二部分。〕

    这种枯燥费力的方法,要求能够保持长时间的全神贯注。但它不是唯一使用的方法。还有另一种方法更有活力,也更有生气。对于这个辩论的时代中那永不宁息的热情来说,这种方法更具魅力。它不再盲目跟从文本,而是从书中抽取出所包含的一切富于争议的命题。人们将就这些问题本身对它们进行直接考察。对于所研习的作者作品中讨论的主题,人们会努力利用其中的种种线索,但是他们并不仅限于此。在这种方法里,文本只不过是挑起一场论证的机会与借口。这种方法就是“quaestiones”(究问)。还是拿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来讲,我们刚才已经看到,阿奎那是如何用讲解法来评注它的。而另一位经院教师布里当, 注129 却是使用了究问法,以这部著作为对象来推进的。亚里士多德在他那部论著的第一卷中论证到:城邦的力量超出了个体的力量,从而不同于个体的力量。布里当就此向自己提出了一个老问题:共同的善是否优于个别的善(ultrum bonum commune sit praeferendum bono particulari),亚里士多德说,城邦是作为一种自然现象而存在的,即“phusei”(自然)。布里当并没有探究亚里士多德主张这一论题的理由,而是独立地处理它,完全让文本中提出的观念在论证推进的过程中自动浮现出来。他的论证法就在于此。首先,对所有那些有助于支持一种正面解答的理由做逐一考察(让它们尽可能令人信服);然后,再逐一考察所有那些可能有助于反面解答的理由。这种双重阐释的开展是不偏不倚的,以至无法猜测出正在发表言论的那个教师的个人意见。所以,他在把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点告诉给听众后,就会陈述自己的立场,为自己的立场找根据,并且逐一驳斥那些曾经用来支持自己正在拒斥的观点的理由。所有这些争论的表现形式,都和我们方才谈到的讲解性评注一样。支持或反对的所有理由,提出的所有疑问,都是借助三段论的形式来确立的。因此,一旦需要,三段论的每一个前提都会被拿出来讨论,以另一个三段论为基础,依次进行证明。而后者又往往隐含着又一个三段论,直至最终达到一个本身自明的命题。外在的形式与兴趣是绝不值得为之做出牺牲的。唯一的关注就在于拆解论点,清晰地表明推理链中所有的关联。要想实现这一目标,提出论辩的人就得毫不含糊地做到一丝不苟。论证的每一步都得标定、归类并有相互参证。这里就是大前提和小前提。这个就是大前提采取的形式。这里又有三种反对意见。这个就是对反对意见的回答。这个是假言命题。这个是从假言命题推出的结果,如此等等。这种论证风格或许会让我们大感惊讶,但在我们对它做出评判之前,必须搞清楚它的宗旨是什么,它是如何紧扣它所处那个社会的信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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