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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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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组织;学院

    组成巴黎大学的有四个院系,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和艺学院,其中只有艺学院是我们需要详细考察的。那时候的情况和现在一样,神学、法学和医学都是专科院系,以专门职业为取向,为年轻人的特定职业生涯做好准备。只有艺学院是一个属于非专业教育的单位,没有特定的既有利益,所履行的功能类似于我们今天的中学。实际上,在巴黎大学里,它所扮演的角色就相当于如今的中等教育。它其实就像是一间公用的前厅,任何人要想进入其他三个系,都必须先经过它。学生必须先在这个系里耗上一定的时间,才能继续攻读神学、医学或法学方面的课程。它是一所预科学校,期望学生们在开始致力于专业研究之前,先完成某种普通教育。这里所提供的教育根本上属于入门性质,就好像今天的学生们在我们中学里所接受的教育一样。

    艺学院的入学要求包括读写能力和对拉丁文的全面掌握。这种掌握绝对是一种基本的要求,孩子们在被称作“文法学校”的小学校里就已经学过了。至少在一开始,这些方面的教育完全是在巴黎大学之外进行的,后者只是在后来才把自己的权威扩展到它们头上。它们是以前的教育体系 (包括主教座堂学校、修道院学校和教会学校)留存下来的痕迹。巴黎大学的建立固然侵夺了它们的位置,但却不曾完全地吸纳它们。巴黎大学脱胎于一个集中和组织的重大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它吸纳了教育中最高深的一些方面,却将一切粗浅的方面排斥在外,从而使后者依然如故,依然仰赖于宗教的权威。因此,在城岛上才会留有一些文法教师没有加入巴黎大学法团,继续在一切照旧的状况下从事教学活动。他们申领执教权的来源,他们所仰赖的对象,都不是圣母院的主事(让后者执行这等琐屑职事未免屈尊),而是诵经教士。 注104 除了这些学校,还有一些同类的小学校,附属于巴黎某些有教务会的教会(Églises collégiales)。外省的情况也是如此:来自街坊邻里的孩子们,就是在这些学校里获得最初的教导后,才有可能将来进入艺学院,从而进入巴黎大学深造。

    但是,即使说要想进入巴黎大学需要拥有一定的基本知识,这种知识也只是完全基础性的。要求事先掌握的文法知识相当有限;因此,在艺学院里还得继续教授文法。就拉丁文的学习而言,学识的程度大体相当于我们现有文法课程的程度。因此,我们可以把艺学院说成是对应于我们中学里的高级班。我们刚才所说有关这种教育的预科性质的一切,都可以由学生的年龄来证明。正常入学年龄只有13岁,实际上,经常还有必要提早一些入学,因为从14岁开始,就允许拿“学士学位”(baccalauréat)了。而教师们自己的年纪也大不了多少,因为20岁就有可能拿到硕士学位。因此,学生和老师之间在道德上的距离要比日后发展的程度近得多。这个问题我们回头还会再谈。

    在这些情况下,既然艺学院只是一种低等的、更基础的院系,充当着小学校和巴黎大学本身之间的中介,那就不难想见,它在巴黎大学的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永远都只是次要的,有些还受到了抑制。它的首要功能便是让学生们的心智做好准备,以便能够步入它自己不教授的那些学科的殿堂。因此,它就被认为是一种通向超越其本身的目标的手段,从而也就只能在教育等级体系中占据一个比较低等的位置。那些受过教育的人说起来,相对艺学院来讲,神学、法学和医学各系在知识上和道德上都要高出一等。早在1254年,教皇亚历山大四世 注105 就以官方的名义认可了神学的这种首要性(praeest reliquis sicut superior)。事实上,神学,关于神圣之事务的研究,难道不是所有研究、所有技艺的最终目标和真正的存在理由吗?稍后,法学和医学也被提到了同样的档次上。在典礼上,在游行中,它们的次序都要先于艺学院,事实上它们今天也是如此。然而,艺学院尽管面临这种因循的分类,尽管未臻成熟,地位低下,却并没有沦为某种无足轻重的院系,始终受更高等的院系的监护,而是在巴黎大学中,迅速为自己创造出一个自己能主宰一切的处境。它赢取了重要的特权,最终以实现对法团其他部分的十足霸权而大获全胜。

    就这样,根据特定的特权,它获准开除任何一位成员,不仅有权开除出它本身这个系,而且还有权开除出整个巴黎大学,而无须事先呈报四系联席会;相反,据说是地位较高的另几个系要想真正开除谁,倒是必须得到整个巴黎大学的一致同意。不过,还得算这样一件事实最明显地展现了艺学院最终获得的这种优越性:巴黎大学自打有那么一位首脑开始,就必须是来自艺学院,只能是从艺学院的成员当中挑选,根本就没有其他系成员说话的份儿。至于校长的权威是怎样树立起来的,那说来可就话长了,在此我不必详细道来。在较早的时期里,校长只是许多首领中的一个,是艺学院教师的头头。然后,他的根基越来越牢固,成了巴黎大学各项集体决策的执行器官,成为法定的联合会主席,最后成为整个共同体的首要管理者,当然,我们也不能夸大他的重要性和权力程度;由于他的任期很短,不可能发挥很大的个人影响。但艺学院的精神通过他取得了主宰地位。而且,在公众的眼里,他代表了整个大学;只要是事关巴黎大学的信函,不管是来自俗界还是来自教会,一律以他为收信人。 注106 无疑,只是在多回合激烈的抵抗之后,那些地位较高的系才认可了这种优先性。神学院的斗争时间尤其长,但最后它也不得不放弃了抵抗,而一道教皇诏书又给了艺学院的特权有力的保障。我们这里看到的这个现象是很不寻常的,需要做些说明。地位最低的系反倒是通过该系的主管为中介,领导着整个巴黎大学。它不再跟在其他系后面亦步亦趋,而是成了它们的指导。再没有什么地方能够比公共典礼更为显著地表现出这种对比了。艺学院最后一个到来,可另一方面,它的代表,也就是校长,却和这块地盘上最显贵的头面人物并肩走在最前列。

    为了说明这种独特的现象,人们已经提出了两点原因。首先,人们将它归结为艺学院相对于其他系所具有的人数上的优势。我们知道,在1348年,有514位艺学教师,而此时的神学教师才32位,法学教师18位,医学教师46位。换句话说,艺学院的教师人数占了整个巴黎大学的5/6(总共610位教师当中的514位)。到1362年,这个比例没有明显的变化:有441位艺学教师、25位神学家、11位法学家、以及25位医学博士。根据当时这种局面,地位较高的各系想必被纯粹的数量优势给压垮了,正是一系列人多势众的示威集会造成了它们的败退。至于为何事实上只是在长期的斗争之后才取得了这一胜利,有说明称是因为艺学院这种人数上的压倒优势也是逐步获得的。实际上,我们知道,在1283年,只有183位艺学教师,而在接下来的那个世纪里,分别有441位和514位的记录。

    据说,第二个因素也进一步巩固了前一个因素的效应。从13世纪末(1289年)开始,申请艺学教师职位的候选人在接受新职责的授予仪式之前,必须在校长面前亲口宣誓,承诺捍卫国家与所属院系的法律与习俗,而不管他们身在何处:“无论地位如何,汝等将谨守在俗教师,捍卫其地位、法规与特权……无论地位如何,汝等将发誓捍卫此一独具特色院系之权利,捍卫其可敬之习俗。”(Item stabitis cum magistris secularibus et deffendetis statum,statuta et privilegia corumdem ad quemcumque statum deveneritis...Item jurabitis quod libertates singulas facultatis et consuetudines facultatis honestas...deffendetis ad quemcumque statum deveneritis)我们知道,宣誓的权威在那时候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违背誓约的人,都会以伪誓之罪被传至宗教法庭。因此,教师们一旦发下我们刚才引用的这些誓词,会发现自己就此一生都和艺学院拴在一起了;不管他们此后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奉行某种特别的忠诚。在上述固定程式中的誓词语焉不详,这本身就使得任何拒绝推进艺学院扩张势力的宏业的人,都有可能被指控为做伪誓。还有一件事实与此相关,地位较高的院系里的那些教师,全都或者几乎全都是从艺学院里出来的,因为艺学院是其他院系一种预科性的入门训练。他们在进入其他学位阶段之前,先要获取艺学方面的学士学位(la maîtrise ès arts)。因此,他们既然已经宣了誓,就得继续依赖这个系;即便他们不是这个系的常规成员,但出于宣誓人(jurati)的资格地位,他们也属于这个系。他们被称为“艺学院宣誓成员”(jurati facultatis artium)。所以,他们有义务表现出一个优秀的、忠诚的艺学院成员的样子。我们就此可以说明,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具体情况,使神学、法学和医学这些系会逐渐陷入彻底臣属于艺学院的状况,尽管事实上后者低它们一等。

    这样的说明看起来非常简单,但在我看来,它却经不起细致的推敲。首先,原则一旦确立并被人们认可,的确可以说明艺学院何以能这样容易地使其他系依赖于自己,即便如此,我们还需要说明,这种原则是怎样成功地确立并被人们认可的。在这种惯例之下,构成巴黎大学的各个机构当中,有一个注定会获得一种霸主地位,而这种霸主地位与该机构在等级体系当中被赋予的等级毫无关系,注定会削弱其他构成机构的自主性。对此巴黎大学又何以能够容忍?情况想必是艺学院已经享有了相当的权威,已经在整个大学里占据了主宰地位,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又怎么来说明这种主宰地位呢?宣誓只是这种主宰地位的一种表现,但不能说明它。它完全可以增进了这种主宰地位,但不可能最初创造出它来。这样看来,它可能起到的唯一作用必然只是附属性的。

    这样的话,备选的首要原因就只剩下数量上的优势了。据说,艺学院教师充分利用了自身数量给他们带来的力量,从而最终使他们站到整个巴黎大学的首脑位置上。如果在巴黎大学联席会上,投票是以点算人头为基础的,那么这种说明还算有道理。在那样的情况下,确实可以认为艺学院只需通过直截了当的法定手段,就能够很容易地施加自己的意愿,扩张自己的霸业。可实际上的投票办法和这很不一样:投票是以院系为单位计算的。在开始的时候,甚至任何提议要获得通过,都必须先由各个院系分别商议,然后全都获得大多数的同意才行。再往后,到了14世纪,它们是否能获通过,是根据各个院系中人数最多的一种意见而形成的大多数所决定的。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每一个系不管其成员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如何,和其他各个系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每个系都有而且只有一票。因此,最势单力孤的系也不会受到纯粹数量优势的欺负,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看出艺学院是如何能够替其他的系来制定规则的,尽管它人数上占了大头。

    艺学院人数上的这种优势,本身难道就不需要做些说明吗?其实,它明显有一个前提,就是整个系已经享有了一种相当特殊的特权,足以为它在巴黎大学所占据的特殊地位给个合理的说法,难道不是这样吗?如果说年轻人都争着去当艺学院的教师,如果说教师们的数量为此逐渐增加,那么,这显然是因为他们所讲授的内容被认为是档次最高的教学。事实上,据说这种教学内容可以称得上是所有学问的基础、根本原则和源泉(fundamentum,originem ac principium aliarum scientiarum)。我们将会看到,这是因为它所教授的学科几乎就只是辩证法,其他都弃之不顾了,而辩证法在那时被认为是学问之王,是开启其他所有大门的钥匙。谁只要是把握了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也就被判定为无疑占有了人类学问其他所有分支的精髓。不管怎么说,使巴黎大学获得辉煌声名的,难道不正是辩证法的论战吗?之所以有难以计数的听众先是拥到阿伯拉尔门下,然后是拥到他的继承者门下,难道不正是被辩证法论战吸引去的吗?从那时起,一个系产生了这些光彩照人的论战,又提供了如此高雅精妙的教学形式,就应该被认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系,这难道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这就简洁地说明了这个系是怎样获得首要地位的。针对这种说明,也有人反驳道,在当时思想家的眼里,辩证法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它最终的目标是神学;事实上,也的确有数不清的文句,把辩证法说成是追求神圣学问的事业中所使用的一种工具。麻烦在于,我们需要补充一点,就这种最终目标而言,很少感到有必要去考虑如何在实际当中实现它。神学方面的教师与学生其实都相当少,有段时间整个神学院最多也只有八位老师。绝大多数的学生眼里就只有辩证法构成的凡俗学问。即使辩证法偏向于神学,这种偏向也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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