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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早期教会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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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那桀骜难驯的激情,以他们对生活和快乐的饥渴热望所谱写的实际生活。而容器,则是基督教伦理,是一种牺牲、克己的观念,以及难以抗拒充满约束和纪律的生活的倾向。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中世纪文明的胸膛里果真燃烧着如此旺盛的矛盾之火,如此难以调和的对立,那它也就不会长久延续了。实质就会把这么不适应自己的形式击得粉碎,内容也会打破容器而出,至于人们所感到的种种需要,也就会迅速地战胜那企图压制它们的刻板伦理了。

    然而事实在于,基督教教义中有一点能够和日耳曼各社会的种种欲望与心智状态取得完美的协调。这是因为,基督教基本上是凡夫贱民的宗教,是穷苦人的宗教,而这些人的穷苦既是物质上的穷困,也是文化上的贫瘠。物质上与思想上的质朴谦恭,都是它倡扬的美德。它赞美心灵的淳实和思想的单纯。而日耳曼各民族由于尚处新生,自己就是单纯和粗朴的。如果想象他们过的是一种激情放纵的生活,那可就错了。正相反,组成他们的生活的,是本能的禁戒、强制的剥夺和繁重的劳作,只有逢到偶尔纵情声色的机会,才会暂时中断这样的生活。那些不久前还处在游牧阶段的民族,只可能生活在习俗简朴、贫困不堪的状况下,所以也就带着满心欢喜,非常自然地接受了一种美化贫困、颂扬简朴生活方式的教义。日耳曼人本身对于和教会交战的这个异教文明所怀的厌恶之情并不逊于教会,基督徒和日耳曼人视罗马人为双方共同的敌人。而这种共同的对抗感与憎恨感就创造出了彼此之间的密切纽带,因为他们发现各自面对着同样的敌人。因此,尚处新生的教会也就很乐意将这些野蛮民族置于异教徒之上,并证明了自己的的确确更加偏好前者。萨尔维安就曾对罗马人说:“野蛮人,野蛮人要好过你们。” 注11

    所以说,教会与各野蛮民族之间就产生了一种有力的亲和,一种隐秘的投契;也正是这一点,可以说明教会何以能够把自身移植到他们当中,并且如此牢固地确立下来。这是因为,它回应了他们的需要、他们的渴望,给他们提供了道德上的抚慰,而这是他们从别处找不到的。不过在另一方面,它的起源还是希腊——拉丁的,也必然会多少留有对起源的虔敬之情。它从罗马世界获得了自己的形式和组织,它的语言是拉丁语,它浑身上下都渗透着罗马文明的气息。因此,它在把自身移植到野蛮人的环境中去的时候,不管具体情势如何,也就同时引入了自己无法根除的那种文明,从而成为皈依自己的那些民族的天然训导者。对于新的宗教,这些民族索求的只是一种信仰,一种道德框架;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找到了一种文化,那是这种信仰的必然结果。但不管怎么说,即使说教会确实发挥了这种作用,它也付出了代价,在自己与那种矛盾争战了数百年之后,依然未曾找到一个彻底的解决办法。因为在古代文学艺术的不朽典范中,有一种异教精神在生活、在呼吸,而教会正是以摧毁这种精神为己任的。这且不说,更何况在更一般的层面上,艺术、文学和科学都会在虔信者的心智之中激发出凡俗的观念,使他们偏离理当全神贯注的唯一念头,也就是自己的赎救。因此,教会一旦为古代人的著述留出一席之地,势必会顾虑重重。所以,早期教父们会不懈地告诫基督徒,一旦不加节制地接触凡俗的学问,就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危险。教父们成倍地增加他们的禁令,为的就是将这类学问减少到最低限度。不过,在另一方面,他们也无法全盘抛弃这些学问。他们不由自主地放弃了对这些学问的禁令,菲利克斯 注12 所阐述的教规就是明证:即使我们曾经克制不住思考了世俗的文学,并且从中有所感悟,也不要刻意以求,我认为除非是确有必要(Si quando cogimur litterarum secularium recordari et aliquid ex his discere, non nostrae sit voluntatis sed,ut ita dicam,gravissimae necessitatis)。首先一点,拉丁语之所以会成为教会语言,成为构筑信仰教规的神圣语言,也是时势所迫。而除了拉丁文学的不朽经典,又该到哪里去学习拉丁语呢?不错,可以对它们细加甄别,只允许阅读其中极少数作品,但不管采取哪一种方式,终归必须要回到它们。再者,异教固然首先是一套仪轨,无疑有一套神话在支撑着它,但却很模糊、散乱,也没有什么明确的强制性权威;而基督教却正好相反,是一种理念主义的宗教,具有成套的观念和教义。要成为一名基督徒,关键不在于按照传统规定去履行某种实质性的行为,而在于恪守特定的信条,分享特定的信念,接受特定的观念。

    要想灌输一种特别的实践做法,简单的训练就可以收到成效,甚至可以说是唯一有效的方法。但是观念和情感的传递就只能借助于教育了,不管这种教育针对的是情感还是理智,又或者是同时兼顾。正因为这一点,基督教自创建伊始,讲道(这在古代几乎闻所未闻)就立即开始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讲道就是讲学。而讲学需要预先设定一种文化,可当时除了异教文化外,并没有其他文化。因此,教会也势必要去利用它。讲学与讲道都需要从事讲学或讲道的人事先具备特定的语言技能,具备一定的逻辑论证能力,比较熟悉人事历史。所有这些知识都只有在古代人的著述那里才能找到。基督教教义与典籍产生了复杂的勾连,它体现在每一位信徒日复一日的祷告中,而这样的祷告不仅要求信徒知晓字义,而且要领会精神。因此不仅使神职人员,而且使普通信徒都必须掌握一定的文化。圣奥古斯丁 注13 在他的《论基督教教义》(De doctrina Christiana )中就对此有非常明确的论证。他的解释是,要想真正理解《圣经》,就必须对整个语言以及词语所表达出的事情本身都有精深的了解。这是因为,只要我们还对这些言语的象征或形象中出现的事情一无所知,言语中就会有不少象征和形象无法理解。对于年代考据来说,历史是不可或缺的。至于修辞,本身就是护教者不能不具备的一种武器,因为面对他有责任与之斗争的谬误,他又为何要赤手空拳、甘居软弱呢?

    因此,教会面对这些层次较高的需要,被迫要开办学校,并且在这些学校中为异教文化开辟一席之地。第一批这类学校就开办在教堂附近。绝大部分学生都是预备投身神职的年轻人,不过,那些尚未下定决心献身神职的单纯的俗人也会被接受入学。在这些学校里,学生们共同生活在会所(convicts)当中,这是一种非常新颖、非常特别的学术设施,我们以后会有机会再来看看它的意义。特别有一点我们还知道,圣奥古斯丁在希波 注14 就曾创立了一所这样的会所,根据修撰圣徒行传的波西第乌斯 注15 的说法,从这间集体居所里,培养出10位以学识闻名的主教,而这些主教又在他们各自的主教辖区里创办了类似的设施。在时势的逼迫下,这种机构很自然地传向了西方世界;稍后,我们再来描述它的命运。

    尽管如此,创办学校的并不只是在俗教士。各个宗教修会一经出现,便发挥了同样的作用;隐修制在教育方面的影响一点儿也不比主教制逊色。

    我们都很清楚,在基督教最初的数百年间,克己的教义是怎样促成了隐修制度。要摆脱当世的堕落,全盘地离弃它难道不是最佳途径吗?所以,我们看到,从公元三四世纪以后,从帝国东部一直到高卢地区,各地都涌现出大批男女隐修团体。此后发生的种种入侵和动荡更是进一步加快了这股运动。世界似乎正在走向末日(orbis ruit),世界正在全面地陷入瓦解;众多的民众转向荒僻之地寻求庇护。但从一开始,基督教隐修制度就与印度隐修制度等都有不同,因为它从来就不是纯粹冥思性的。基督徒负责监管的不仅是自身的救赎,而且还包括整个人类的救赎。他的职责就是为真理复归统治、基督复归统治做好准备,这种统治不仅在于自己的内心生活,而且在于尘世之间。不管是出于虔敬还是出于嫉羡,他不能只为着自身的利益来捍卫所占有的真理,而应该积极主动地向自己周围的人传播这一真理。他必须去开启那些愚盲的眼睛,让他们看见光;他必须把福音传给那些误解了福音或者根本不曾听闻福音的人;他必须为基督劝募新的献身者。要实现这一任务,至关重要的是,他不能把自己关在自我隔绝之中;即便他回避了尘世,他也必须和它保持关联。因此,修道士的生活并不是单纯的独自沉思,而是包括积极的宣讲信条:他是讲道者,他是劝教人,他是传教士。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在大多数修道院的周边都出现了一些学校,求学的不仅有预备践行修道生活的人,还包括来自各种家庭背景、从事各种职业的孩子们,在学校里接受的教育也是兼具宗教性和世俗性。

    主教座堂学校与修道院学校尽管都十分简陋,不事奢华,但却由此孕育了我们整个的教育体系。初等学校、大学、学院,这些都是从此发展出来的。正因为这一点,我们必须以此作为我们的出发点。不仅如此,由于我们整个的学术组织,它的所有复杂的性质,都是从这原生细胞中孕育出来的,所以它,也只有它,可以说明也确实说明了我们的教育在其历史进程中展现出的那些根本属性,或者它一直传到我们自身所处时代的那些根本属性。

    首先,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在我们的社会中,其实是在所有的欧洲民族中,教育为什么会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始终是一项教会的事务,似乎成了宗教的附从;甚至在教师已经不再是神职人员之后,也还要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保持着神职人员般的面相,甚至是神职人员般的义务(比较明显的是保持独身的义务)。当我们注意到,教会在稍晚些时候把整个教育统统纳入自己名下,我们也许会不由自主地把这种情况归之为政治上的审慎。人们也许会认为,教会之所以要控制学校,是为了能够钳制任何本性上倾向于使信仰陷入困境的文化。但实际上,这种关系的起因非常简单:学校一开始就是作为教会的事工。是教会一手促成了它们,其结果是它们发现自己从诞生伊始,甚至可以说从酝酿之初起,就打上了教会的烙印,到最后再要想抹去这些痕迹,可就非常困难了。而如果说是教会承担了这一职责,那是因为只有教会能够成功地履行它。只有教会能够充任各野蛮民族的训导者,引领他们进入当时唯一存在的文化,也就是古典文化。这是因为,它既与罗马社会有关联,又与日耳曼各社会有关联;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有两副面孔,两个面相;因为它尽管维持着与过去的关联,但却是以未来为取向,所以它有能力,也只有它有能力充当这两个如此互不相干的世界之间的桥梁。

    但我们同时也看到,这种胚胎期的教育自身就包含着某种矛盾。它由两种成分组成,无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种成分是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但同时也是相互排斥的。一方面,是宗教的成分,是基督教的教义;另一方面,是古代的文明,是教会不得不有所借鉴的所有教益,也就是说,是凡俗的成分。正如我们所见,教会为了捍卫自身,传播自身,被迫仰赖一种文化,而这种文化又只能是异教的文化,因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但是从这种文化中生发的观念,又有可能与作为基督教的基础的观念产生冲突。两方之间,横亘着一整条鸿沟,区分了神圣的东西与凡俗的东西,世俗的东西与宗教的东西。有了这种认识,我们就可以说明一种主宰了我们学术和教育方面整个发展的现象,就是说,即使学校一开始就在根本上具有宗教性,但换一个角度去看,它们一经构成,就往往会主动地表现出越来越浓厚的世俗性。这是因为,从它们出现在历史当中的那一刻起,自身中就蕴含着某种世俗原则。这种原则并不是它们在自身演进过程中(以某种不为我们所知的方式)从外部获得的,而是本身所固有的。它的开始固然羸弱、稚嫩,但往后便逐渐地发育壮大;它固然是从后台一步步走向前台的,但从一开始就确确实实存在着。学校从其源起之时,自身就孕育着神圣与凡俗之间、世俗与宗教之间激烈的斗争,我们要去回溯的就是这整个历史。

    不过,这种新生的教育形式的外在组织已经体现出根本上的独特性,足以概括随之而来的整个体系的特征。

    在古代,学生从不同的老师那里接受指导,而这些老师彼此之间也毫无联系。学生会到一位文法教师或文学教师那里去学文法,到齐特琴师那里去学音乐,到修辞学家那里去学修辞,到别的教师那里去学其他科目。这些各自不同的教学形式在他脑中汇集,但从外面看来却是相互隔离的。它只是多种教学类型杂凑在一起,只有形式上的关联。而我们看到,最初的基督教学校的情况与此恰恰相反。那些学校里的所有教学都集中在同一个场所,也就受制于同一种影响,往同一个道德方向发展。它来自于基督教的教义,形塑着人的灵魂。此前的教学是分散的,而它现在获得了一种一体性。学生和他们的老师之间始终保持着联系:会所,也就是最早的一种寄宿学校,它的独特之处,其实正是这种联系的持续性。现在,教学集中在一个场所,构成了一种至关重要的创新,表明了人们关于思想文化性质与作用的观念所发生的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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