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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春秋經傳驗推補證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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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公 名黑肱,宣公子。「九旨」成以下爲知來,成爲後來伯,如秦、漢。 疏 《魯世家》:「宣公卒,子黑肱立,是爲成公。」

    元年 《年表》:周匡王十七年,齊頃九年,晉景十年,宋文公十一年,陳成九年,蔡景二年,衛穆十年,鄭襄十五年,曹宣五年,杞桓四十七年,秦桓十四年,楚共王審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先君未葬而稱公者,踰年則得稱公也。 疏 《夏小正》稱小者,有三正,小三正皇爲大,帝、王爲小。《管子·幼官》篇十二節氣有小卯,小卯之祜十二土十二風,各有一立春冬至。小卯以地球十二土各有二十四小節候也。故《夏小正》爲中國之曆,故稱小正。

    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無冰。 八邦國十二壤,節候寒煖各不相同。記冰之有無,明節候即知治法。 疏 古有六曆之説,以五帝分則爲五曆。皇極居赤道中,無寒暑晝夜長短,爲渾天;東北子丑寅三次爲北蓋天;西南午未申三月爲白帝南蓋天;東南夏三月、西北冬三月爲南北宣夜。以四隅寒暑晝夜全相反。

    三月,作丘甲。

    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丘使也。 丘者何?方四里也。譏始丘使者何?明丘出乘也。 疏 説詳《漢書·刑法志》。

    夏,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 赤棘之盟,背齊而事晉也。 疏 公篤事晉。

    秋,王師敗績于貿戎。 《春秋》書法如此。《國語》言王師敗績于姜戎者,倣《春秋》書之。 疏 貿者何?即柳也。貿戎者何?晉也。不可言晉,故託之于貿戎也。

    孰敗之?蓋晉敗之, 董子云:「《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辟也;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説《春秋》者入其詭辭,隨其委曲,而後得之。」 疏 此一師説。 或曰貿戎敗之。 以爲實戎,以貿戎在師也。 疏 又一師説。 然則曷爲不言晉敗之? 此問有二意:言既以戎主,何爲不言王師與貿戎戰而敗;又以實晉敗之,何以辟不言晉也。 王者無敵,莫敢當也。 《穀梁》「爲尊者諱敵不諱敗」是也,不可以晉與王師相敵並稱。又,晉爲伯,當辟天子,故不敢直言晉也。 疏 《傳》有二説,爲後來弟子附益之傳。

    冬,十月。

    二年 疏 歲陰與歲星順逆異行,歲星十二年一周天,故皇帝十二年巡狩殷國。《春秋》分野在東北寅次,故用夏正。歲星二月見于東方,即中國也。

    春,齊侯伐我北鄙。 鄙即《周禮》「都鄙」,《國語》「參其國而伍其鄙」。今泰西屬地,即古之所謂鄙。 疏 《魯世家》:「二年春,齊伐我,取隆。」

    夏,四月,丙戌,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于新築。衛師敗績。 衛小齊大,齊 注 以衛及。《春秋》「伐者爲主,戰者爲客」,主得及客也。又,惡頃無君人之度,專好戰也。 疏 事詳《左氏》。

    六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帥會晉郤克、衛孫良夫、曹公子手,及齊侯戰于鞍。齊師敗績。 公孫嬰齊者何?叔肸之子也。譏作三軍何?爲列數四卿一大夫也。三卿一大夫不言及者,畧之。此非譏與?非譏也。百里三卿,方伯則得有六卿矣。何以譏三軍?託禮也。以七十里之制託于魯,則得譏三軍矣。 疏 《齊世家》:「晉使郤克以車八百乘救魯、衛,伐齊。癸酉,陳于鞍。齊師敗。晉軍追至馬陵,令反魯、衛之侵地。」

    曹無大夫, 曹大夫會盟稱人,不言大夫。 公子手何以書? 凡戰與會盟同例,小國大夫例書人。 憂内也。 内敘四卿,故亦詳録手也。 疏 《晉世家》:「十一年春,齊伐魯,取隆。伐衛,衛與魯皆因郤克告急于晉。晉乃使郤克、欒書、韓厥以兵車八百乘與魯衛共相伐齊。夏,與頃公戰于鞍。齊帥敗走,頃公與逢丑父易位取飲,得脱去。晉兵追至馬陵。頃公獻寶器以求平,不聽;請復戰,乃許與平而去。」

    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 大夫在師曰師。言師者,以魯爲主也。 疏 如今泰西兵敗,遣全權使臣議賠兵費割地,並議以後交涉條約。國佐如普法戰後之特侯法相,又如馬門之特侯大臣。

    君不使乎大夫, 稱君稱使,皆予公之辭。 此其行使乎大夫何? 内四大夫在師,公不在齊,乃使如師。 佚獲也。 敗績逃佚,幾乎見獲。 其佚獲奈何? 問事實。 師還齊侯, 還,圍也。 晉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馬前。 戰亦有禮節。 逢丑父者,頃公之車右也,面目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 軍中主帥多不建旗鼓,恐爲敵所識。 代頃公當左。 御者在右。 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 堅敵。 曰:「革取清者。」頃公用是佚而不反。逢丑父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斮。」于是斮逢丑父。 初欲斮之,後未行刑。

    己酉,及齊國佐盟于袁婁。 敗後條約,償兵費並後來交涉利益。

    曷爲不盟于師而盟于袁婁? 據屈完來盟,于師、于召陵並見。 前此者,晉郤克與臧孫許同時而聘于齊。 事在宣公時。 蕭同姪子者, 蕭同姪子,齊侯之母號也。 疏 《左傳》作蕭同叔子。 齊君之母也,踊于棓而闚客,則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使眇者迓眇者。 所記與《左傳》小異。 二大夫出,相與踦閭而語移日,然後相去。齊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 交鄰國之大事,以婦人笑客遺禍,言頃公無道也。 二大夫歸,相與率師,爲鞍之戰。 亦由齊侯始禍。 齊師大敗。齊侯使國佐如師,郤克曰:「與我紀侯之甗, 滅紀所得。 反魯衛之侵地, 屢侵二國所得。 使耕者東畝, 謂齊取征于民者轉輸之晉,如今賠兵費之事。 且以蕭同姪子爲質,則吾舍子矣。」國佐曰:「與紀侯之甗,請諾。反魯、衛之侵地,請諾。使耕者東畝,則是土齊也, 如齊爲晉屬地。晉廣其土地,以賦 注 于民。 不可。蕭同姪子者,齊君之母也,齊君之母,猶晉君之母也,不可。請戰,壹戰不勝請再,再戰不勝請三,三戰不勝,則齊國盡子之有也,何必以蕭同姪子爲質!」揖而去之。郤克 魯、衛之使,使以其辭而爲之請, 齊大國,幸勝。恐激怒齊人,待戰則敗。 然後許之。逮于袁婁而與之盟。 許國佐不辱君命。轉敗爲功,不失國體,息兵講和而退。

    八月,壬午,宋公鮑卒。 此不正者,其日之何也?不正,前見矣。

    庚寅,衛侯遫卒。 《衛世家》:「十一年,穆公卒,子定公臧立。」

    取汶陽田。疏 《魯世家》:「夏,公與郤克敗齊頃公于鞍,齊復歸我侵地。」

    汶陽田者何? 侵地當言田邑。 鞍之賂也。 田者何?閒田也。汶陽田者何?棘也。辟棘而言田,重失邑也,而取從同矣。此辟取邑,爲下歸于齊也。 疏 方伯閒田,二伯得進退之。齊取之,以晉命還之,齊、晉皆二伯也。鄭易許田,鄭莊爲卿士。

    冬,楚師、鄭師侵衛。 此公子嬰齊之師也,不稱公子,貶也。曷爲貶?伐喪也。貶楚因亦貶鄭也。

    十有一月,公會楚公子嬰齊于蜀。 《左傳》以此蜀爲魯地,蓋會在魯地,所謂於是乎有蜀之役,盟則在梁州之蜀。丙申不必在十一月,因匱盟,於《經》連書二事以殺恥,如會盟同地者然。 疏 以夷狄主中國,《春秋》所不忍言,偶一見以起例,其實亦爲一見例也。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婁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前楚、秦共滅庸,此會秦、楚相通,愈爲中國患,故貶諸侯稱人也。何以知爲諸侯?以齊敘鄭下也。大國既君,小國亦君矣,何以齊君敘曹君之上也?曰:齊人者,世子也,世子光,故序諸侯之次矣。楚以臣主公,後其君乃與諸侯盟,貶其君稱人,故不嫌與其臣會。鄫不序盟會,此序者,明爲魯卒正,從夷狄主會録之。秦不與中國序,序宋上者,亦以夷狄之會言之也。 疏 《年表》:秦竊與楚盟。

    此楚公子嬰齊也,其稱人何? 據會盟一處,疑爲一人也。 得壹貶焉爾。 壹貶,謂貶其君;一貶其君以見例,不謂貶嬰齊也。楚初會中國,貶之稱人,此與秦通主會,爲患爲巨,故再貶之。此爲秦通之始,一貶以見例,下從正辭矣。蜀者何?梁州,所謂巴蜀是也。前會之蜀魯地,何以知此蜀爲國?因匱盟。使若異地,《春秋》會盟,中無閒事不再地,此再言蜀,知非一地。考蜀之役秦不在師,秦自與晉迕,師不出關,無緣至魯而盟,故《左傳》以爲「畏晉,竊與楚盟」,故書二蜀以殺恥。 疏 按,十一月會于蜀,于蜀中結盟多在師之國,蜀去魯遠,往反須時,正月公又會晉伐鄭,則丙申必非去年冬事,《經》連二蜀書之以殺恥。大約盟事在三年中。

    三年

    春,王正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伐鄭。 此衛子背殯而出也,故下日葬。陳、蔡、許皆從夷。 疏 公會晉、宋、衛、曹伐鄭。晉置六卿,率諸侯伐鄭。

    辛亥,葬衛繆公。 《傳》當時而日,危之也。 疏 方伯日葬,危之也。日者,蜀之盟,衛子背殯而出,遠會夷狄,故日以危之也。

    二月,公至自伐鄭。疏 此得鄭也。

    甲子,新宫災,三日哭。 《檀弓》:「焚其先人之室,則三日哭。故新宫焚,亦三日而哭。」 疏 按,諸書稱邾皆直爲邾,惟《檀弓》稱婁,是《檀弓》亦齊學。

    新宫者何? 據宫廟不得有新舊稱。 宣公之宫也。 以宣新入廟知之。 宣宫則曷爲謂之新宫? 宜直稱宣宫。 不忍言也。 初入廟哀痛,故不忍與常廟同。 其言三日哭何?廟災,三日哭,禮也。 説詳《檀弓》。 新宫災,何以書?記災也。 董子説:「成居喪無哀戚心,數興兵戰伐,故天災其父廟,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廟也。一曰:宣弑 注 君而立,不當列于羣祖也。」 疏 外災何以例時?輕之也。内災例日,重之也。内日則外不得不時,以見内外之例也。

    乙亥,葬宋文公。 宋葬何以不時?大國也。

    夏,公如晉。 公如齊、晉者,朝大國也。宋亦大國,何以不言如?王後也。 疏 成世公四如晉,不如齊。

    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 言率師,惡去疾專兵也。兵不盡親出,禮有命將,其惡之何?凡有君命者,皆目君也。禮:君出,一卿守,二卿從。凡目大夫,非君意者也。

    公至自晉。疏 凡致例,如今親王大臣出使絶遠外國,平安而歸,喜其事畢,故得書之。

    秋,叔孫僑如帥師圍棘。 棘者,汶陽之邑。魯邑失于齊,不可言失邑,故以取田言之,但言汶陽之田,辟棘也。圍棘未能取,下晉言歸之齊,故不言棘以田,則可取可歸之也。

    棘者何? 言圍,如國辭。 汶陽之不服邑也。 汶陽以水地名,不止一邑,此猶爲齊守。 其言圍之何? 如國辭。 不聽也。 本魯舊邑,爲齊所取,地歸舊主而邑人不服,以見魯之失政。譏内也。

    大雩。 龍見而雩。龍見爲天命,雩則人君奉天而行。

    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將咎如。 將,《穀》作牆。大夫執國命,凡目大夫者,非君意也,斥言郤、孫,世卿之亂也。 疏 將咎如者,赤狄之餘也。内州夷狄。

    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 聘朝往來,修會結盟,如今公法,條約久則修改,故使人專行。又,新有征伐大事,亦發專使於各國。于此可見古世公法。

    衛侯使孫良夫來聘。 同時來聘,先晉後衛者,尊大國也。彙敘以見例也。

    丙午,及荀庚盟。 來有先後,盟可同日。比日而分盟,二使各盟一事,不相同,故異日以見慎重。

    丁未,及孫良夫盟。疏 外事用剛日,盟亦外事,何以用柔日?比日連書,以明各異,故不辟柔日。

    此聘也,其言盟何? 不統言來盟,分二事記之。 聘而言盟者, 聘、盟非一事。 尋舊盟也。 事輕故兼使,事重則特使。故言盟不先言聘。

    鄭伐許。 目鄭者,狄鄭也。鄭冀州之國,其狄之何?以其變于夷也。《春秋》循名核實,近于夷者,則夷之也。

    四年

    春,宋公使華元來聘。 宋爲客禮,何爲使人來聘?其臣得相聘也。 疏 此言聘,朝聘禮也。下言聘,爲婚事也。

    三月,壬申,鄭伯堅卒。疏 《鄭世家》:「十八年,襄公卒,子悼公立。」

    杞伯來朝。 杞王者後,而言朝即黜杞。《詩》三《頌》不言杞,直以魯代杞,所謂王魯黜杞。王魯黜杞于《詩》爲本例,先師借以説《春秋》。 疏 來朝時,正也,因正以見不正也。宣世不言朝,成世二言來朝。

    夏,四月,甲寅,臧孫許卒。 大夫也,卒者賢之。禮待如卿,亦賢之。

    公如晉。 《晉世家》:「魯成公朝晉,晉弗敬魯,怒去,背晉。」

    葬鄭襄公。 《傳》:不及時而不日,慢葬也。方伯葬月,時者畧之也。

    秋,公至自晉。

    冬,城運。 再城運矣。城者,董子説以爲「强私家」。不自修而飾城,飾城無益也,觀于入運,而知徒城非計矣。

    鄭伯伐許。 鄭在喪,何以不稱子?貴賤相嫌也。

    五年

    春,王正月,杞叔姬來歸。 杞叔姬者,娣也。娣何以書?伯姬死,娣立爲夫人者,如紀季姬是也。

    仲孫蔑如宋。 王後爲賓客,于諸侯無統屬之義,故公與宋公無往來之文,見以客禮行也。此言内臣如宋何?明君無朝禮,臣得相通聘也。故四言如者,亦四言來聘。 疏 内臣如宋始此。

    夏,叔孫僑如會晉荀秀于穀。 秀,二《傳》作「首」。 疏 内邑也。大夫會不書,此何以書?會大國大夫也。政在大夫,故特書之。凡會方伯以下,大夫通不書也。

    梁山崩。 梁山者何?晉地。何以不繫乎晉?名山大澤不以封也。齊、晉尊同,晉何以不記災?陜以東國不記災,故晉不記災;陜以西國記災,故齊得記災。 疏 《晉世家》:「景公十四年梁山崩,問伯宗,伯宗以爲不足怪也。」

    梁山者何? 據非國,乃不繫。 河上之山也。 此爲河上山名。魏都大梁,即此《經》梁亡之梁。則在蜀爲州名,非山西地與晉近,秦不能滅而有之,當與此梁山異地。 梁山崩何以書? 外異不書,又不屬國。 記異也。 非災。 何異爾? 山有崩道。 大也。 所崩甚大,故異。 何大爾?梁山崩,壅河三日不 。 因其大崩,壅河不流,故重而異之。 外異不書, 晉爲外州伯,外異《經》不書。 此何以書? 惟晉書二事,不出晉。 爲天下記異也。 言爲天下記者,不以梁山繫一國,則從天下言之。 疏 《周禮》「大傀異災」 注 ,以地稱大,傀即《莊子》「大塊」。

    秋,大水。 水災何以無日例?非一日之事,不可以日計,故不日。火災以日計,故日之也。

    冬,十有一月,己酉,天王崩。 《本紀》:「定王二十一年崩,子簡王夷立。」

    十有二月,己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婁子、杞伯同盟于蟲牢。 大會于鄭地。 疏 晉、楚分伯,晉爲伯,魯、齊、衛、鄭爲四牧,新以齊降牧,故陳、蔡不敘亦言同。齊桓一匡,同爲大同,諸侯徧至之辭,《穀梁》以爲尊周。晉同盟專盟北方諸侯,故《穀梁》以爲外楚。言同有不同。

    六年 《年表》:簡王元年,吴壽夢元年。

    春,王正月,公至自會。 何爲以月至?在外聞天子喪,不奔喪而還,危之,故月也。蟲牢與京師相近,有天子喪,公不往,爲失禮。近便猶不往,深惡其失臣道,故月以謹之。

    二月,辛巳,立武宫。 工作不日,此何以日?重之也。 疏 春秋當日廟制未定,《春秋》乃定爲五廟,凡書廟制皆爲新制。《左傳》以爲有武德立宫,《傳》以爲武公之廟。蓋因武事立武公廟耳。

    武宫者何? 據立新作,近於文公。 武公之宫也。 武公者,成公九世祖也。《魯世家》:武公敖卒,子懿公戲立;懿公卒,弟孝公稱立;孝公卒,子惠公弗涅立;惠公卒,庶子隱公息立。自隱至武公六世。 疏 按,此足見傳者于《春秋》以前譜帙世系無不考核,則不言事何可以説《春秋》也。 立者何? 據立王子朝、立晉乃言立。 立者,不宜立也。 《明堂位》:「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廟,武世室也。」是魯公、武公不宜别立專廟。故武公雖不祧,而《傳》言不宜立也。 立武宫, 當時廟制不如經制,故興建無常。 非禮也。 禮: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武公本在世室,今侈勝齊後立之,非也。《春秋》有武、煬、僖毁廟復見之文,是當時隨立,不拘廟數,《經》故譏之也。

    取鄟。 不月者,卑之也。 疏 二《傳》皆以鄟爲國,《傳》本有滅國言取之例。以爲邾婁邑者,一師之説耳。

    鄟者何?邾婁之邑也。曷爲不繫乎邾婁?諱亟也。 説無依據,推餘丘傳耳,今不從之。

    衛孫良夫帥師侵宋。 同盟相伐,衛爲首戎,故惡之也。 疏 據《左氏》,此有晉、宋、鄭不書,爲晉諱也。

    夏,六月,邾婁子來朝。 記邾婁,與内和也。成世無兵事。朝時,此其月何?有天王之喪而相朝,非禮也。

    公孫嬰齊如晉。 不如京師而如晉,惡之也。

    壬申,鄭伯費卒。 不書葬者,有楚師也。有楚師則何以不葬?鄭初與楚伐人喪,今楚亦伐其喪,故不葬以見之也。 疏 《鄭世家》:「二年,楚伐鄭,晉兵來救。是歲悼公卒,其弟睔立,是爲成公。」

    秋,仲孫蔑、叔孫僑如帥師侵宋。 與衛和約伐宋者何?從晉命也。

    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 此伐喪,何以不貶?鄭前從嬰齊伐,必如是而稱乎前事也。此有陳、蔡、許,未敘。□□而鄭服。 疏 《鄭世家》:「悼公二年楚伐鄭,晉兵來救。」

    冬,季孫行父如晉。

    晉欒書率師救鄭。 正□□□□□□舊□□□□□。 疏 今□□□□□□事□□□□□。

    七年 《年表》:晉成公元年。悼公弟也。

    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此畏天之異也。凡祭宗廟,小祭祀祭物小有變損不志,惟祀天之物乃志之,所以畏天也。董子:鼷鼠食郊牛角,蓋養牲不謹也。 疏 據《周禮》稱上帝。五帝固同爲大統君相之稱,而天分九野之説可推矣。《春秋》之王不過帝之一州,方三千里,故所郊爲東方蒼天,王爲大九州牧,故各郊九天而不言大禘。「禮不王不禘」,王當爲皇。皇、帝乃禘上天,故祭天禘大郊小,《春秋》有小郊無大禘,故祀天大禘不見《經》。《論語》「知禘之説可治天下」,《封禪》亦以禘爲皇帝治天下之學,非《春秋》所宜有也。

    吴伐郯。 夷狄伐小國不書,書者,爲下晉伐郯。吴者何?揚州方伯也。何以知其爲方伯?以其言使也。方伯則何以不見監者湯沐邑?陜以東夷狄國新爲中國,故待之禮畧也。荆、徐、梁皆早見吴,何以晚見?隔于徐也。 疏 吴者,狄之也。初見兵事從狄辭。郯者,我屬也。兵已近我,故録之,又爲下晉伐郯見。

    夏,五月,曹伯來朝。 來朝不月,此何以月?有天王喪也。再踰年矣,何猶以喪言之?未大祥也。《春秋》見者不復見,此何以再見?以見喪必三年也。 疏 邾婁子、曹伯二朝皆月,内見以明之。

    不郊,猶三望。 言不郊與不視朔同。繼前牛災事,因牛災不郊,故不郊亦書。既不郊,則望可以免,猶之爲言,可以己之辭也。《論語》「獲罪于天無所禱」,皇、帝與王、伯皆奉天爲主,郊祀即親見天神受命;天統羣神,故不郊天則羣祀可已。《經》言猶,以諸專尊天以統羣祀。 疏 泰西宗教以天爲主,《穀梁》「爲天下主者天也」,董子亦有主天之説。《春秋》天王天子皆主天,推而論之,止于至善,繼往開來,爲百世法。《經》合中外立極,各洲初闢,皆屬蠻野,淫殺酷虐,不受繩墨,豈能遽繩以繁文縟禮?故凡異教皆爲聖經前驅,先以博愛守貞止其殺淫,不致弱肉强食;已漸文明,然後徐引大中至正之道。中土如此,西國亦然。西教利于開荒,紛争戰鬭,力征經營,其教固合時宜,若大統以後,長治久安,專心文教,以絶亂源而臻上理,則西教固尚嫌簡陋。就西人 注 目前而論,固羣奉爲依歸,若欲推行無弊、積益求精,則當不僅路氏之改舊教已也。惡西教者皆云西人廢絶倫常,今案絶倫、平權兩約,絶無其説;至專尊一天,不祀諸神,西士未免主持太過。然其教傳于歐美,彼土外教,如一物一神,及土石禽獸各奉爲教主,以千百數,奉一天以推蕩羣教,天主二字,其功甚鉅。《論語》獲罪于天無禱,《春秋》譏不郊三望,禮喪中廢羣祀,唯祭天越紼行事,皆專崇一天之古義,西人因與佛 注 難,故攻之不遺餘力,非與孔教争也。《春秋》以天統王,《穀梁傳》曰:「爲天下主者,天也。」此天主二字之所本。又曰:「孤陰不生,獨陽不生,三合焉然後生。故曰天之子也可,母之子也可。」中國以君稱天子,《論語》「天生德於予」,庶人亦稱天生,此《春秋》尊天,以及天王,王臣雖微,在諸侯上。天地君親師五字出于《禮三本》,荀子之説曰:「禮有三本:天地生之本,先祖類之本,君師治之本。無天地焉生?無先祖焉出?無君師焉治?三者偏亡焉無安人。故禮上祀天,下祀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蓋民生于三,事之如一,如但奉天,是一本也。考偏亡之説,是必中國古有專敬一天之教,聖人以地、君、親、師補足三本。又,《喪服傳》「臣以君爲天,子以父爲天,婦以夫爲天」,《孟子》「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尚書》天命、天討、天工等説。蓋孔子未興以前,異教蜂起,故立祆教以正其趨;異教已絶,儀法宜昭,故又創立諸法,因舊教奉天,由其知以推其類,曰子天父、臣天君、孫天祖、婦天夫,由一天以化數天,即由一本以變三本。孔子改舊爲新之義往往見于《論語》,故舊教詳于自修,略于政治,《論語》則以道德歸之帝、王;禱以實不以文,則以禱久之説正禮拜之煩數;靈魂永生易流虚恍,則以未能事人知生歸諸實跡;泛愛易至摩、放,則以堯舜猶病杜其流弊;天使復生、靈跡近於誕,則不語怪力亂神;禍福之説中于人心,則歸之天命以杜忮求;人皆父天則愛無差等,故斥非鬼以示等威;奉天近於僧道不事事,則務民義、遠鬼神以求治法。《春秋》以外,凡《易》、《書》、《詩》、《禮》、《孝經》推本於天,至尊無上,其奉天之學則治曆明時,創爲月令、明堂之法,典章制度,立官發令,飲食衣服,各法天行,隨時更易,趨步法象;如子於父、臣於君,不僅立廟,號呼瀆請,罪囚自待。此中教古同西教,孔子改爲三本實義也。中國舊教,天生孔子以正之。西教開創,不能不主天以定一尊,由粗而精,由略而詳,則不必再生孔子,但入中國,用禮三本之説譯改舊教,則中外今古、舊教新教,救弊補偏,同臻美富,又一定之勢局也。

    秋,楚公子嬰齊率師伐鄭。 《年表》:楚伐鄭。

    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婁子、杞伯救鄭。 方伐而即救,明勤于諸侯也。 疏 伐、救並言。晉敘齊、宋、衛,而楚不敘,内晉而外楚。内見一伯四牧,楚師有陳、蔡與秦、吴、許。

    八月,戊辰,同盟于馬陵。 同盟猶會盟也。曷爲或言會或言同?同重于會也。曷爲言會復言同?同重于會也。月在日上者,同月也。 疏 有鄭則北方諸侯全矣,故爲同。同者,同外楚也。大國晉、宋,四牧齊、魯、衛、鄭。齊新貶爲牧,屬兖州。

    公至自會。 以會致者,得意之辭也。

    吴入州來。 入者滅之漸也,吴者揚州方伯也。陜以東國見荆、徐、梁,何以不見揚州?言二州而揚可知也。何以見三州?天子方千里者九,《春秋》絶長補短,西南不置州,東南增置也。言梁明滅,置不言揚者,從省可知。 疏 吴初見,如澳、非、南美各州初無國無君,但稱州名而已,後乃漸進,稱楚稱吴,又久而稱子。《春秋》引外四州以成小九州,亦如今日引外大州以成《大統春秋》。

    冬,大雩。 冬而記雩,不時。

    衛孫林父出奔晉。 言林父出奔,著世卿之禍也。

    八年 《洪範》「王省惟歲」,故大統之學説專詳陰陽、五行、八風、十二教。周正何以建子?四仲中分,四隅之説故不言仲。東北春隅,艮;東南夏隅,巽;西南秋隅,坤;西北冬隅,乾。四隅節候不同,中分故不用四仲。《論語》舉一隅不以三隅反,舉中國以立法,以三隅反之。

    春,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 汶陽之田者,歸棘也。避不言棘,諸侯不得專地,故以田言之。田者,間田也,可以取、歸矣。

    來言者何? 間田進退,二伯司之。故言田以存天子禮制,與不許諸侯專地。 内辭也。 如奉天子命者然。 脅我,使我歸之也。 以威力迫脅。 曷爲使我歸之? 前已取之齊。 鞍之戰,齊師大敗,齊侯歸,弔死視疾,七年不飲酒,不食肉。晉侯聞之,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飲酒、不食肉?請皆反其所侵地。」 義詳《解詁》。 疏 言歸田何?諸侯有功,取于間田以禄之,禮也。主晉者何?二伯奉命黜陟,得行慶削也。因時事以見間田之禮也。齊之間田若何?方百里者九,千乘之國也。

    晉欒書帥師侵蔡。 録欒書之主兵,起其弑也。 疏 已得鄭,蔡篤于從楚,故侵之。蔡十年已不見《經》。

    公孫嬰齊如莒。 如莒者何?報其朝也。莒不言朝者,以起爲夷,非不朝也。 疏 公孫嬰齊者何?叔肸 注 之子也。内臣如莒者惟此一見。

    宋公使華元來聘。 來聘者,問名也。何以不言問婚?成不成未可知也。小事不書,書者,詳録伯姬也。孔子曰:「説之詳 注 ,辭之複,其中必有善者焉。」

    夏,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 納幣,使人禮也。婚禮不稱主人,此正稱者,辭命雖有所託,史册自當君命,凡以婚禮行者,皆當稱君使。紀爲小國,乃不言使耳。

    納幣不書,此何以書?録伯姬也。 義詳《解詁》。 疏 董、何舊有《春秋》改文從質之説,以杞爲文、宋主質。今按,文、質乃《詩》説,改文即《羔羊》之「革」,《緇衣》「敝又改爲」。《詩》爲大統專説。夏東 注 木德,主文;商西金德,主質。先師舊説所列質家親親尚白等説,中國從無此派,證以泰西,最爲切合。《詩》主西皇,故改文從質,以緇爲素,乃爲後之夏、商而言,非古之中國已有文、質兩派。如以《春秋》救周敝改從質,久而敝,非再作救質從文之《春秋》不可。然則《春秋》非爲百世立法,乃一時救敝之書矣,今故以文。質立法改歸于《詩》,《春秋》則專于主文,爲中國小正之統。

    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 稱國以殺,殺無罪也。不言及者,尊卑敵也。 疏 《晉世家》:「十七年,誅趙同、趙括,族滅之。韓厥曰:『趙衰、趙彌之功,豈可忘乎!奈何絶祀?』乃復令趙庶子武爲後,復與 注 之邑。」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來錫公命。 王者三代之舊稱,天王天子皆《春秋》之新名。經傳言天子多於天王,《春秋》治政之書,故一言天子以見例而已。 疏 《春秋》主天,故稱天王。考天下一家,例以皇爲祖,以祖配天,故曰「皇天上帝,先祖是皇」;文武帝、后爲皇佐,稱父母;八方伯稱王,爲二《南》之子;外十二牧爲公孫。天下雖大,如一家然。故皇稱天,所謂「克配于天」。帝佐皇,爲天子正稱,非王之本號,故《春秋》正稱天王,一見天子以示例。考天子本尊于王,《詩》曰「王于出征,以佐天子」,《書》曰「天子作民父母 注 ,爲天下王」,則非治一國之王矣。《尚書》「天工人其代之」,《穀梁》「爲天下主者天也」,董子以天爲主,故皇正稱皇天,于親爲祖;帝正稱天子,于親曰父母;王正稱天王,于親曰之子、公子;伯曰天吏,又曰天牧,于親爲公孫。凡經傳所云天下、天子皆謂大統而言,非以中國爲天下、王爲天子,而王一見,天子亦必在可以然之域。考《周禮》上帝與五帝並見,古有九天,《詩》于昊天、旻天分别最嚴;王爲東帝蒼天所統,則王所父之天爲東方一隅之天,故亦可稱天子。按,《經》之大夫有三等之别,大國大夫比于天子之卿,小國比于天子元士,惟方伯之卿乃比天子大夫,爲《經》書大夫正稱,天子爲帝正稱。《白虎通》説皇帝亦稱天子,上達下達,亦如大夫之有三等,而以方伯之卿爲正稱。

    其稱天子何? 正言天王、言王。《春秋緯》王、天王、天子爲一科三旨。 疏 《春秋》天子只此一見。 元年春王正月, 謂稱王也。 疏 王即周字號名。諸侯目國名,王不敢舉周,以王代。以諸侯比,則如齊、晉使大夫來或不目君,但稱國。 正也。 以王爲正稱。天王、天子,皆以天臨之。 疏 《春秋》文成數萬,其旨數千,紛繁淆變,不知所歸,故每言正例以起其變。不得其正,則變者不顯;且以正爲變,則無所取則。故有變例即有正辭,以爲之準,執正然後可以論變。《傳》于正一條每言「正也」以起之,當就其正以盡推其變也。 其餘皆通矣。 以稱王爲正 注 ,其餘言天王言天子皆變文相通,别有所取。董子曰:受命之君,天命之所予也,故號爲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 注 孝道也;又引《傳》曰:「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國受命于君。君命順則民有順命,君命逆則民有逆命。」此有功而加服,明黜陟之禮也。《春秋》三記錫命,一即位受命,一葬後追錫,此有功加封。 疏 班氏説:「天子者,爵稱也。爵所以稱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爲天之子也。故《援神契》曰:『天覆地載,謂之天子,上法斗極。』《鉤命決》曰:『天子,爵稱也。』帝王之德有優劣,所以俱稱天子者何?以其俱命于天,而王治五千里内也。《尚書》曰:『天子作民父 注 母,以爲天下王。』何以知帝亦稱天子?以法天下也。《中候》曰:『天子臣放勛。』《書·亡逸》篇曰:『厥兆天子爵。』何以皇亦稱天子也?以其言天覆地載,俱王天下也。故《易》曰:『伏羲之王天下也。』」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此不卒者,因下逆喪,故録之也。 疏 出者,與廟絶。叔姬已絶杞,不應再繫杞。繫杞者以不嫁,故下逆喪歸。

    晉侯使士燮來聘。 此謀伐郯,其言聘何?先聘而後伐也。因伐而聘,非禮也。不譏者,不待譏也。

    叔孫僑如會晉士燮、齊人、邾婁人伐郯。 郯小國也,晉何爲遠來伐之?爲吴事也。 疏 吴伐郯。郯從吴。此争郯也。

    衛人來媵。 據本傳,以娣、姪從,則媵者三姬良人之等也;于未嫁之先來媵,與夫人同嫁者也。此《春秋》新禮,以爲不再娶之制。《詩》曰「諸娣從之,祁祁如雲」者,《詩》與《春秋》同爲素王之制。

    媵不書, 先録同姓親國。魯、衛和協,故先録。 此何以書? 賤媵。内女嫁者多矣,不書媵。 録伯姬也。 因伯姬賢,故詳録其事,欲明其禮,故特于此言之。

    九年

    春,王正月,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

    杞伯曷爲來逆叔姬之喪以歸? 出已絶于夫家,當由内葬之。 内辭也, 非禮制,以勢力壓之。 脅而歸之也。 婦出與廟絶,不可歸葬,葬于母家。此言以葬歸明失正,以起來歸不葬,于禮失之也 注 。

    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蒲者,衛邑也。《補例》:盟何以或言同或不言同?言同者,大會也。此言同何?中國諸侯皆在,是同心以外楚也。何爲外之?不欲其亂中國也。晉者東伯,何爲以外言之?使夷狄不侵伐中國者,二伯之職也。 疏 《公羊》舊有文質之説,文爲中國,質爲海外;文詳道德,質詳富强。二者偏勝爲弊,必交易互易,然後君子。見在時局,《公羊》大一統之先兆也。

    公至自會。

    二月,伯姬歸于宋。 言歸于者,不親迎之辭也。故下有致女事。 疏 定昏禮,故詳録伯姬事以示例。

    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 致者,致之于廟,如内用致夫人也。宋公不親迎,三月之時,伯姬不肯行廟見之禮,公乃使季孫勸其行。主書者以明伯姬之賢,交譏魯、宋。

    未有言致女者, 内言用致夫人,亦與此異例。 此其言致女何? 《春秋》明親迎典禮特起之筆,非常辭。 録伯姬也。 事詳劉向《列女傳》。言女者,明未廟見成婦也。

    晉人來媵。 伯姬已嫁,猶未廟見,媵亦有待年之禮。《傳》曰「備娣姪」,媵亦三女,合本國與二媵九女,天子十二女,則得三國媵。 疏 媵乃《春秋》新制,以防女禍。當時諸侯皆再娶,泰西風俗不二妻,頗有貴女之意,此《商易》之坤乾,聖人所以改爲乾坤。

    媵不書,此何以書?録伯姬也。 《傳》曰「二國來媵」之先録衛、晉,明媵必同姓之國也。二國同媵,以國大者爲尊,則晉女尊于衛女也。 疏 禮制司徒所掌,海外不如中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質彬彬,所以爲君子。

    秋,七月,丙子,齊侯無野卒。 《春秋繁露》:「《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夫泰山之爲大,弗察弗見,而況爲眇者乎!故按《春秋》而適往事,窮其端而視其故,得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 注 之餘尊,而志加于諸侯。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即位九年,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有怒魯、衛之志,而不 注 從諸侯于清丘、斷道。春往伐魯,入其北郊,顧反伐衛,敗之新築。當是時也,方乘 注 勝而志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晉、魯俱怒。内悉其衆,外得黨與衛、曹,四國相輔,大困之鞍,獲其頃公,斮逢丑父。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爲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伐魯魯不敢出,擊衛大敗之,因其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故曰:得志有喜,不可不戒。此其效也。自是後,頃公恐懼,不聽聲樂,不飲酒食肉,内愛百姓,問疾弔喪,外敬諸侯,從會與盟;卒終其身,家國安寧。是福之本生于憂,禍起于喜也。嗚呼!物之所由然,其于人切近,可不 注 省耶。」 疏 《齊世家》:「頃公朝晉而歸,弛苑囿,薄賦斂,振孤問疾,虚 注 積聚以救民,民亦大説。厚禮諸侯。竟頃公卒,百姓附,諸侯不犯。十七年,頃公卒,子靈公環立。」

    晉人執鄭伯。 稱人而執,非伯討之辭也。 疏 《鄭世家》:「成公三年,楚共王曰:『鄭成公,孤有德焉。』使人來與盟。成公私與盟。秋,成公朝晉,晉曰:『鄭私平于楚。』執之,使欒書伐鄭。」

    晉欒書帥師伐鄭。 鄭從楚也。 疏 鄭居中爲樞紐,兩大皆所必争,外交最爲難。故輯鄭事,爲鄭外交書。

    冬,十有一月,葬齊頃公。 大國例日,月者佚獲,故畧之。

    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庚辰,莒潰。 楚稱王子嬰齊,其曰公子者,地、物從中國,如繙譯之類。 疏 富强之學,中不如外。羣雄角立,兵戰時過。古人禮失求野,所當求益者。

    楚人入運。 入運者,伐我也。言入而不言伐,爲内諱也。楚師及我,其禍亟矣。 疏 兵學爲政治之最精,大抵一統則惰,分角則勤,《春秋》亦爲亂世,兵戰所必詳求。禮失求野,此當取法外人。

    秦人、白狄伐晉。 何爲白狄與秦人列數?狄秦也。晉與白狄伐秦,秦亦與白狄伐晉,明結夷爲戰之非也。此《春秋》之惡戰也。 疏 此伐晉起下伐秦之會。何以不言及晉?秦亦狄也。晉同白狄伐秦,今秦復從白狄伐晉。戎狄無信,不可信也。

    鄭人圍許。 大國乃言圍,此次國,其言圍何?許初爲鄭屬也。與陳人圍頓同。 疏 鄭、許皆從楚,此私怨也。農、工、商、賈諸學皆當取法外人,國勢强則外海自戢。凡被兵,皆不善謀國,不能自强者。

    城中城。 城中城者,非外民也。 疏 中城,内城。于城中别爲一内城。《春秋》再城中城。

    十年 《年表》:齊靈公環元年。

    春,衛侯之弟黑背率師侵鄭。 黑背者,公孫剽之父也。言帥師,亦逐君之先見也。 疏 爲晉侵。海外公法盟約,《春秋》尤爲休明。此當别輯一書,以明先王典制不如海外公法出于寒素,諸國取以爲國際交涉之準。《周禮》爲大同專書,外交之説尤備。

    夏,四月,五卜郊不從,乃不郊。 董子:「郊因先卜,不吉 注 不敢郊。百神之祭不卜,而郊獨卜者,郊祭最大者也。」《補例》:凡卜筮日,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喪事先遠日,吉事先近日。 疏 泰西詳于人謀,畧于天命。經傳重卜筮者,蓋民知文明以後,卿士上議,庶人下議,與泰西同。其術尤折中于天,議院朋黨諸弊不待言,當其時亦絶無諸弊。惟《經》以天立教,君相不能僅恃人謀,不求于天,故之卜筮。

    其言乃不郊何? 據七年不言乃。乃,難 注 辭。 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

    五月,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伐鄭。 伐不月,月者,謹之也。晉前執人君而伐人國,人不從不知自修省,急于又伐,月以譏之也。 疏 《鄭世家》:「四年春,鄭患晉圍,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爲君。其四月,晉聞鄭立君,乃歸成公。鄭人聞成公歸,亦殺君繻,迎成公。晉兵去。」

    齊人來媵。 三媵九女,合本國得十二女,此天子之禮矣。媵只二國,三爲非禮。舉齊異姓,明諸侯之媵不得有異姓,天子十二女,乃得有異姓也。伯姬嫁于宋,二伯來媵,同姓之國衛最爲親,極著其禮盛。

    媵不書,此何以書?録伯姬也。三國來媵,非禮也。 傳曰:一國嫁女,二國媵之,三媵非禮。《王度記》:諸侯一娶九女,備娣姪以從。每國三女,合之本國,正得九女。若三國往媵,是十二女也。僭天子,當諱,此不諱不月者,宋王者後,亦得用天子之制,故《傳》譏之而《經》不變,亦互文見義也。 曷爲皆以録伯姬之辭言之? 據此非禮不必説伯姬,可别傳起之。 婦人以衆多爲侈也。 婦人以侈盛爲榮,伯姬以至賢爲榮。三國來媵,不足以累伯姬之賢。三媵十二女,僭天子矣,不譏者,王後也,賓客之禮異于諸侯也。殷制亦同于周者,三代共之也。

    丙午,晉侯獳卒。 不書葬者,公在晉送葬,諱之,不書也。會葬者,大夫之事也。 疏 《晉世家》:「十九年夏,景公疾,立其太子壽曼爲君,是爲厲公。後月餘,景公卒。」

    秋,七月,公如晉。 此公奔喪之禮也。不奔天王喪而奔大國喪,失禮矣。公如不月,月者,爲送葬謹之也。 疏 《魯世家》:「十年,公如晉。晉 注 景公卒。因景公卒,故留成公送葬,魯諱之。」今日外交宜立專門,以復言語科之旨。

    十有一年 《年表》:晉厲公壽曼元年。

    春,王三月,公至自晉。 正月不言公在晉者,中國不存公也。致何以月?爲葬事久留于晉,故月。

    晉侯使郤州來聘。己丑,及郤州盟。 厲公初立,使卿出盟諸侯,使不貳于楚而修先君之好,故先聘而後盟。在喪使聘不譏者,不親出,且爲王事。

    夏,季孫行父如晉。 成世大夫三如晉。

    秋,叔孫僑如如齊。 此言卿之如晉、齊,所以見二國之尊卑。晉正卿,齊次卿,齊失伯。 疏 成世大夫惟此一如齊。

    冬,十月。

    十有二年

    春,周公出奔晉。 天王、王子不言出,王臣奔則言出。寰内諸侯同。外諸侯不言宰者,出喪則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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