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公羊春秋經傳驗推補證第六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宣公 宣弑子赤而自立,事詳《世家》。宣年在《春秋》之中,九世例至此爲中心點,前後異辭者多。説詳《異辭表》。 疏 《魯世家》:文公次妃敬嬴,嬖愛,生子俀。襄仲殺視及惡而立俀,是爲宣公。

    元年 《年表》周匡王五年,齊惠公元年,晉靈公十三年,宋文公三年,陳靈公六年,衛成公二十七 注 年,蔡文公四年,鄭穆公二十年,曹文公十年,秦共公元年,楚莊王六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繼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 注 。疏 與桓公同。

    公子遂如齊逆女。 此等小事事實,《傳》多不傳,《經》書之者,不爲明禮制,則因以見其人。此書小事之例也。逆女言遂者,與弑之辭也。不譏喪娶,不足譏也。女在國稱女,因齊稱女,入國稱夫人。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夫人至例時,月者,重録之。謹之則月,再甚則日。

    遂何以不稱公子? 據不氏有貶例。 疏 《左氏》以爲「尊夫人也」。 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 據凡致皆名,不氏。 夫人何以不稱姜氏? 有婦無氏。 貶。 《穀梁》:「其不言氏,喪未畢,故略之。」此《傳》以略爲貶。 曷爲貶?譏喪娶也。 未出喪。已見再見者,爲起遂弑也。 喪娶者公也,則曷爲貶夫人? 公爲主,女子從人者,不當貶之。 内無貶于公之道也。 内大夫不氏爲貶,公無貶例。 内無貶于公之道,則曷爲貶夫人? 夫人不稱姜氏及不稱氏,皆貶。公唯不見,公内,自無貶公之文。 夫人與公一體也。 夫妻榮辱共之,貶夫人即以貶公。 其稱婦何?有姑之辭也。 謂其姑亦齊女姜氏,上「夫人歸于齊」是也。 疏 何言乎有姑?譏内娶也。魯三世内娶,故言婦以譏之。

    夏,季孫行父如齊。 斥言行父如齊,所以惡行父也。 疏 明季孫賂齊之本末也。魯由宣弑自立,三家權重,凡見皆譏世卿,著其禍亂。

    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衛。 分封之世放之鄰國,一統則放之外州荒徼,如四凶是也。

    放之者何? 與書出奔異同。 猶曰無去是云爾。 《尚書》放四凶族,放者置之外,孟子所謂「又先之于其所往」是也。 然則何言爾? 事輕于奔,《經》又只一見。 近正也。 不言正而言近正者,對殺、奔言之也。《春秋》之書,有爲戒者,亦有爲法者。如譏累盟而一見胥命,譏奔殺而一見放是也。 此其爲近正奈何? 不曰正而曰近正,問其典禮也。 古者 言古者,託于古,實新制也。託禮于古,足見當時未有此典禮。此爲法古例。 大夫已去,三年待放。 三年不仕于異國,待君放錮之。 君放之,非也。 孟子:「今也爲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于其所往。」按:君臣以義合,有故而去,當待之以恩義,乃錮禁之,是失君德。 大夫待放,正也。 君雖不當放,而臣則不仕待放,尊君卑臣,以下事上之義。《經》書晉放,是君放之,故不當爲正,而曰近正也。 疏 以上説放禮。 古者臣有大喪,則君三年不呼其門。 禮: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 已練,可以弁冕,服金革之事。 至親以期斷,因已練,有大故,以君命奪其私,親弁冕而治軍事。此爲正禮,如臣待放之禮。 君使之,非也。 君不當奪其情,亦如放之。 臣行之,禮也。 君雖不以放爲正,然必待之三年,亦如奪情非禮,君命不能違之也。 疏 周時不丁憂去官,故特以爲古禮,猶云文武之制耳。此禮爲孔子制,至今遵奉之,所以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 閔子要絰而服事, 己練而服兵事。 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 義詳《解詁》。 疏 孔子所定之制當時已多奉行。弟子因師法,時君名卿亦多主之。子貢云:「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其生也榮,其死也哀。」是也。 孔子蓋善之也。 以上説居喪之禮,借以證放禮之正不正。

    公會齊侯于平州。 平州、陽州皆齊地名。言公會齊侯,明公事齊也。 疏 《左傳》:「會于平州,以定公位。東門襄仲如齊拜成。」

    公子遂如齊。 遂者,爲宣弑而立者,與翬同。略言遂事,明逆黨執政也。

    六月,齊人取濟西田。疏 《左傳》:「爲立公故,以賂齊也。」

    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 邑猶不書,則田可知。 所以賂齊也。 此非齊取,實魯賂之。故書以著其惡。 曷爲賂齊?爲弑子赤之賂也。 《補例》:田繫于邑,言田則有邑,不言邑者,田可言,邑不可言也。田何以可言?田有閒田也,進讓得加削之。故内辭皆託之田也。 疏 凡外取于内,及内取于外,多以田爲言。

    秋,邾婁子來朝。疏 來朝惡人,與朝桓同。不加貶絶,其失自見。

    楚子、鄭人侵陳。 此有蔡、許,不詳序,獨序鄭,以明其下伐鄭。 疏 《陳世家》:靈公六年,楚伐陳。

    遂侵宋。 遂,繼事也。侵陳侵宋者,爲其服晉也。

    晉趙盾帥師救陳。 善救陳也。

    宋公、陳侯、衛侯、曹伯會晉師于斐林,伐鄭。

    此晉趙盾之師也, 據上救陳帥師。 曷爲不言趙盾之師? 將尊師衆,以將爲主,當目趙盾。 君不會大夫之辭也。 會者,主會也。以諸侯而主大夫,故避盾而目師。以大夫主諸侯,不可爲訓者也。

    冬,晉趙穿帥師侵柳。 柳者,秦邑也。劉子云:周畿内千里,爲諸侯所侵,故其分地小也。 疏 柳,二《傳》作崇。

    柳者何? 其國無文,欲以爲邑,不繫。 天子之邑也。 以不繫而言侵,知爲天子邑。此西京近秦之邑,《春秋》存西京,故不以爲秦邑,而爲天子邑。《左傳》:「晉欲求成于秦。趙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趙穿侵崇,秦弗與成。」 疏 劉向説:周東西通畿,故周公營洛邑,《尚書·洛誥》篇是也。 曷爲不繫乎周? 《經》雍州不見國。秦稱伯,王臣食舊采,皆爲存西京。存西京則柳爲天子邑,當先言侵王,而後言圍柳。 不與伐天子也。 伐天子不可言,故不能繫柳于王。且東遷以後,周京且屬之秦,竝非天子邑。不過《經》存西京,乃謂之天子邑。實則晉特爲秦侵,非侵王也。 疏 《補例》:言趙穿,起下弑爲趙穿也。司馬子曰:「《春秋》者,記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非一日之事也,有漸以致焉。」 注 邑不言侵,言侵者,國之也。何爲國之?畿内之國也。西京既已屬秦,其國之何?存西京也。

    晉人、宋人伐鄭。 獨出宋者,爲下見大棘之役也。 疏 據前救陳,知此救宋。

    二年

    春,王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戰于大棘。

    宋師敗績,獲宋華元。 大棘者何?宋地也。何爲以宋及鄭?以大及小,以主及客也。 疏 《鄭世家》:繆公二十一年,「宋華元伐鄭。華元殺羊食士,不與其御羊斟。羊斟怒,以馳鄭,鄭囚華元。」

    秦師伐晉。 不言戰敗者,畧之也。

    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侵鄭。 稱人者皆大夫也,何以貶?非貶也,存其政于諸侯,不列數大夫之專兵也。 疏 《鄭世家》:「晉使趙穿以兵伐鄭。」鄭伐宋,宋敗,華元被獲,故共侵之。此得鄭也,《左傳》云「以報大棘之役」。

    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弑其君夷皋。 説詳下《傳》。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以天統王,推其説,則皇一統爲皇天,其帝、后爲天子正稱。故《詩》曰:「王于出征,以佐天子。」八大伯稱天王,十六二伯稱天吏,七十二小伯稱天牧。皇、帝、王、伯與牧皆統于天,所謂「以道受命」,「天工人其代之」。 疏 《周本紀》:「匡王六年崩 注 ,弟瑜立,是爲定王。」

    三年 泰西恃人謀,不言卜筮;《經》、《傳》主天,人謀已極,又折中于天。泰西教敬天,政不言天;《經》、《傳》統以天爲準。

    春,王正月,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猶三望。 禮有九天,大九州各郊一天,合計大地九洛當九郊。《春秋》之禘皆時祭大禘,重于郊,皇、帝乃行之。王、伯小統,有郊無禘,「禮不王不禘」,王讀作「皇」。《論語》所論之禘即大禘。《左》、《國》所以皆曰禘。郊,董子云:「《春秋》之法,王者歲一祭天子郊,四祭于宗廟。宗廟因于四時之易,郊因 注 于新歲之初,聖人有以起之,其以 注 祭不可不親也。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明最尊之天,故易歲即以其初郊。郊必以正月上辛者,言所尊,首一歲之事。每更紀 注 者,以郊祭首之,先賢之義,尊天之道 注 也。」 疏 此記牛禍之始。言正月,記時也。至此記災。以順行而言,則世降災愈重,天怒愈甚;以逆行而言,則先承天怒,而後及小災也。

    其言之何? 據食角不言之。 緩也。 之,緩詞。謂傷自牛作。 曷爲不復卜? 牛傷改卜牛,牛死可以再卜,今乃不然。 養牲養二, 一帝牲,一稷牲,其二牲而止。 卜帝牲不吉, 帝重于稷,卜郊先重者,舉帝牲卜之,如卜不吉。 疏 王者所郊九天之一,東方蒼天稱天子者,獨舉一天主之。《傳》稱帝者何?五天配五帝,非皇天,故不稱天而代以帝。《經》所言帝則人,非神 。則扳稷牲而卜之。 則以稷牲改爲帝牲而卜之。如吉,則以稷爲帝。 帝牲在于滌三月, 帝、稷二牲在滌皆三月,獨言帝者,謂改卜禮。 於稷者唯具是視。 帝牲稷牲禮在滌三月,臨祭卜帝牲不吉,則改用稷牲。然稷牲既用于帝,則是無牲,故别選一牲充之,不必養滌三月。至于帝牲,則必三月。故二牛不吉,則不復卜也。 郊則曷爲必祭稷? 稷,后稷,周始祖。 王者必以其祖配。 配,郊祀后稷以配天。人、鬼配天、地。説詳《白虎通》。 王者則曷爲必以其祖配? 問配饗之禮。 自内 内爲主人,如禮迎賓。 出者, 謂祖人、鬼。 無匹不行; 無有所匹敵則不出,如無客則主人不出。故郊天神必配以祖,外客乃留。非郊有尊客至,祖亦不出受享。 自外至者, 客自外至。 無主不止。 外請天神來享于人。無有爲之主者,則不能留止。故郊天必以祖配食,取留賓侑食之義。其祖别有本祭。《王制》不詳配天者,文不具也。義詳董子。 疏 《左傳》:「不郊而望,皆非禮也。望,郊之屬也,不郊,亦無望可也。」「自内」四句,《莊子》亦有,文小異。

    葬匡王。 此正例也。天王葬已爲變,故不日之。 疏 葬,危之也。在位六年,事不見《經》。

    楚子伐賁渾戎。 賁渾戎 注 者,豫州之夷也。夷狄相伐不志乎《春秋》,此何爲志之?地近京師也。地近則志之何?觀兵于周、問鼎大小也。此書者,惡楚子也。 疏 《楚世家》:「莊王 注 八年伐陸渾戎,遂至洛,觀兵于周郊。」

    夏,楚人侵鄭。 去年鄭從晉,故于此争鄭,鄭從楚。楚稱人者,貶之也。中國序從國,夷狄不序者,内諸夏而外夷狄也。

    秋,赤狄侵齊。 赤狄在冀州,與晉接壤,後滅于晉,地爲晉有。不可言晉伐齊,故以赤狄目之。存晉伐齊之文者,一見例也。《春秋》不以小侵大、外侵内,若果赤狄伐二伯,則在所諱,不當書也。赤狄何爲遠伐齊?晉伐之也。以二伯伐二伯,不可言,故託之赤狄也。 疏 宣不事晉,文不事齊,以二事相起。

    宋師圍曹。 《年表》:「宋華元亡歸。圍曹。」 疏 惡其侵鄭不從晉。曹近宋,後滅于宋,譏曹不事大也。《春秋》小國兵事不書,此何以書?曹,小國之首也,一見以明其餘皆不書也。宋言圍者,宋三年圍,滅曹之先見。

    冬,十月,丙戌,鄭伯蘭卒。疏 泰西不詳喪葬,與中國古世相同。凡屬草昧,類皆如此。生養已足,自當徐理倫常,《孝經》之説,可徐徐引而進之,以自變其鄙野。事詳《世家》。

    葬鄭繆公。 不及五月而葬,渴也。 疏 據《左傳》,葬之早遲以起有故無故。多爲《經》例,不盡關時事。

    四年 皇省爲歲,每方帝輻二百二十五方千里,爲《春秋》九州者二十五,爲《禹貢》者九,則一帝輻有九《禹貢》。

    春,王正月,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 此公法所謂判斷干涉。齊二伯,魯方伯,莒卒正,郯連師四等;莒、郯有争,齊、魯秉公平決,亦息兵平和宗旨。不肯,可以肯也。

    公伐莒,取向。 莒、邾婁、杞有兵事,曹、滕、薛不言何?曹爲同姓卒正上等,滕、薛則無大夫卒正也,莒、邾婁則爲異姓,故曹、魯獨辟言兵事。此非莒邑,其繫之莒何?地之與人則不然,俄而可以爲其有矣。

    此平莒也, 郯爲莒屬,亦如莒之屬魯,魯之屬齊。今以二伯方伯之尊,下平二國相争之事,當無不從命也。 其言不肯何? 言平者,爲有侵伐之事,必有兵事,乃爲違反。今但云不肯,非實有罪之辭。 辭取向也。 公自欲取向耳,唯上有二伯,下有連帥,以方伯伐卒正而取邑,不可爲訓,故以不肯爲之辭,謂莒以違命,乃伐取之也。

    秦伯稻卒。 不日者,外之也。《春秋》之秦如今美洲之國,在西方梁州,入爲留守,故君居留京,而國有夷辭。以梁、荆、徐皆有州舉之例。 疏 《秦本紀》:「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秦伯不名,此何以有名?不葬也。葬則不名,不葬則有名也。不葬則何以有名?不備其禮而奪其名,疑與滕、薛同也。

    夏,六月,乙酉,鄭公子歸生弑其君夷。 不書葬者,賊未討。此公子宋主弑,何爲不以宋主之?權在歸生也。然則非賊與?書其重者,其徒從同,所以明討賊之義也。

    赤狄侵齊。 晉再侵齊。 疏 齊不與晉盟會,故晉再侵齊。不言晉,避之也。不序諸侯,亦避之也。齊、晉不常見兵事者,諱之也。蓋文明舉中國,蠻野則目外夷。當時萊、貉、戎、曼嘗從霸國兵事,故曰無役不從,則《經》變文目夷狄,以當曰軍中實有部落酋長。

    秋,公如齊。 爲齊所擁庇,數如齊,譏之。

    公至自齊。 致者,危公也。

    冬,楚子伐鄭。 前侵未得志,故楚子復伐之。目楚子,荆州國盡在之辭也。中國從國,諱之不言也。 疏 《年表》:「若敖氏爲亂,滅之 注 。伐鄭。」

    五年 《年表》:鄭襄公堅元年。靈公庶弟。

    春,公如齊。 去秋如齊,今又如齊,所以譏恃外也。

    夏,公至自齊。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子叔姬。 不言逆女。言子叔姬者,不與以夫婦辭,與《穀》傳同。 疏 《左傳》:「齊高固來逆女,自爲也。故書曰『逆叔姬』,卿自逆也。」

    叔孫得臣卒。 大夫卒不日,惡也。 疏 隱、赤見弑不討賊;桓、宣皆不卒大夫;桓死于外,仇不報,亦不卒大夫。閔弑賊已討,故僖世卒大夫。

    冬,齊高固及子叔姬來。 《左氏》以爲「反馬」,《傳》譏之,先儒遂以爲反馬不躬至,歸寧無並行,非也。此爲以大夫接,内君臣相亂,故譏之。非諸侯,尊同相敵,亦譏之也。 疏 按:禮緣人情,夫婦同往婦家,不爲非常之事;壻終身不見婦翁,亦出于情理之外。此以知《左》説不誤。

    何言乎高固之來? 據禮,婦人歸寧必與夫偕。嫁于諸侯者,《經》言内女來,不兼言其夫,從省文可知;惟此嫁于大夫者,獨言高固來。 言叔姬之來而不言高固之來則不可。 當時高固别藉使事,本當書來,因來書及,不得因事反不見高固。嫁于諸侯,尊同,可以相接,故從省文;此特出高固,以見譏文,故兼言之。不可以大夫與諸侯同,故必兼言之。 子公羊子曰: 公羊,《藝文志》、《人表》皆不言其名,戴弘 注 序乃言其名,並且及其五世;皆晚近所造,非也。 「其諸爲其雙雙 譏,兼譏以大夫接君。 而俱至者與!」 尊同者單言來,大夫乃雙雙而至,言此以見《經》意,非以壻不可同往婦家也。

    楚人伐鄭。 《晉世家》:「成公三年,鄭伯初立,附晉而棄楚。楚怒,伐鄭,晉往救之。」 疏 陳師不序者,不以中國伐中國也。

    六年

    春,晉趙盾、衛孫免侵陳。 侵陳者,陳從楚也。 疏 《年表》:秦桓公元年。晉與衛侵陳。

    趙盾弑君,此其復見何? 弑賊宜誅絶,凡弑有明文者,無以别事直見之例。 親弑君者, 與受弑名對文。 趙穿也。 據史知之。 親弑君者趙穿,則曷爲加之趙盾?不討賊也。何以謂之不討賊?晉史書賊曰: 《傳》言書法,多以孔子筆削説之。此歸于晉史,與《左氏》同。 「晉趙盾弑其君夷獆。」 《左傳》:大史書曰「趙盾弑其君」,以示于朝。 疏 此言晉史書,明《春秋》據百國寶書,不獨記魯史。 趙盾曰:「天乎!無辜。吾不弑君,誰謂吾弑君者乎!」史曰:「爾爲仁爲義, 盾爲賢大夫,爲忠臣。 人弑爾君,而復國不討賊,此非弑君而何?」 《左傳》作「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 趙盾之復國奈何? 更問所以復國。 靈公爲無道,使諸大夫皆内朝,然後處乎臺上,引彈而彈之。 《左》但云「彈人」,不詳其爲諸大夫。 已趨而辟丸,是樂而已矣。趙盾已朝而出,與諸大夫立于朝, 外朝。 有人荷畚自閨而出者,趙盾曰:「彼何也?夫畚曷爲出乎 注 閨?」呼之不至,曰:「子,大夫也。欲視之,則就而視之。」趙盾就而視之,則赫然死人也。趙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熊蹯不熟,公怒,以斗摮而殺之。支解,將使我棄之。」趙盾曰:「嘻!」趨而入。靈公望見趙盾,愬而再拜,趙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趨而出。靈公心怍焉,欲殺之。于是使勇士某者 《左》作鉏麑。 往殺之。 當時諸侯皆專殺大夫,無所畏制,《春秋》乃主不專殺之制。小國大夫有罪,歸于大國治之;大國大夫有罪,歸于天子治之。不能專殺。《春秋》所書,無論有罪無罪,凡殺皆譏。 勇士入其大門,則無人門焉者;入其閨,則無人閨焉者;上其堂,則無人焉。俯而窺其户,方食魚飧。勇士曰:「嘻!子誠仁人也。吾入子之大門則無人焉,入子之閨則無人焉,上子之堂則無人焉。是子之易也。子爲晉國重卿而食魚飧,是子之儉也。君將使我殺子,吾不忍殺子也。雖然,吾亦不可復見吾君矣!」遂刎頸而死。 《左》作「觸槐而死」。 靈公聞之怒,滋欲殺之甚,衆莫可使往者。于是伏甲于宫中,召趙盾而食之。趙盾之車右祁彌明者, 《左》作提彌明。 國之力士也,仡然從乎趙盾而入,放乎堂下而立。趙盾已食,靈公謂盾曰:「吾聞子之劍,蓋利劍也。子以示我,吾將觀焉。」趙盾起,將進劍,祁彌明自下呼之曰:「盾!食飽則出,何故拔劍于君所?」趙盾知之,躇階而走。靈公有周狗,謂之獒,呼獒而屬之,獒亦躇階而從之。祁彌明逆而踆之,絶其頷。趙盾顧曰:「君之獒不若臣之獒也。」 《左傳》提彌明死于此。 然而宫中甲鼓而起。有起于甲中者,抱趙盾而乘之。趙盾顧曰:「吾何以得此于子?」曰:「子某時所食,活我于暴桑下 注 者也。」 《左傳》:「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見靈輒餓,問其疾。曰:『不食三日矣。』食之。」 趙盾曰:「子名爲誰?」曰:「吾君孰爲介?子之乘矣,何問吾名!」趙盾驅而出,衆無留之者。趙穿緣民衆不悦, 無道則稱人以弑。 起弑靈公,然後迎趙盾而入,與之立於朝, 不討賊。然後穿不再見矣。 而立成公黑臀。 此不討賊,所以加大惡之名也。 疏 《傳》所記事與《左傳》詳畧互見。

    夏,四月。 南方炎帝所司,三月。

    秋,八月, 。 一年但記二事,爲畧之至。

    冬,十月。 北方黑帝所司,三月。

    七年

    春,衛侯使孫良夫來盟。 良夫者,免之子也。在喪而使,非禮也。 疏 《左》:「衛孫桓子來盟,始通。且謀會 注 晉也。」

    夏,公會齊侯伐萊。 萊者何?青州之國也。淮夷言夷,此不言夷何?離乎夷狄,《春秋》進之也。 疏 《尚書》「萊夷作牧」,稱萊亦進之,遠于夷也。萊屬青州,爲卒正。

    秋,公至自伐萊。 伐萊得意。何爲致伐?離不言會也。

    大旱。 與齊伐萊之應。

    冬,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于黑壤。 此晉君初立,出會諸侯。陳、蔡從楚,故不序。

    八年

    春,公至自會。

    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黄乃復。

    其言至黄乃復何? 據與公孫敖異文。 有疾也。 據下卒,知有疾。 何言乎有疾乃復? 據公有疾言有疾,此不言。 譏。 具與事以示譏。 何譏爾? 君有疾有明文,此因何譏之。 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而不反。 不反者,不專公命也。以聞喪事,重喪猶不反,則疾可知。 疏 君出專命,有疾可以自反。大夫以君爲重,雖死于使,亦用遭喪之禮,以不廢君命。安得因小有疾而遂自反也乎!

    辛巳,有事于太廟。 凡于太廟祭皆祫也,《王制》「夏曰禘」,又,「禘一祫一犆」。此夏祭,禘于太廟,祫禘也。此未毁廟之主合祭于太廟。《經》書大事者,則毁廟之主亦祫于太廟。此兩年一行之大典也。 疏 按:《經》有大事有事之分。大事,禮云未毁廟之主與毁廟之主同合食于大祖。夫既有既毁未毁皆合食之禮,則必有有既毁不至,專以未毁主合食之禮,故《經》以有事當之,以此爲間年一行之典也。

    仲遂卒于垂。

    仲遂者何? 以爲公子遂,則氏仲非卒名。 公子遂也。 以其子孫氏仲知之。 何以不稱公子? 既氏不當言公子,不應以孫氏加于祖。 貶。 貶當讀如疏。 疏 《穀梁》:「其曰仲何也?疏之也。」 曷爲貶? 嫌爲廢君命于疾疏之。 爲弑子赤貶。 罪同得臣。 然則曷爲不于其弑焉貶? 謂當于文十八年弑時貶之。 于文 如翬貶于隱之世。 則無罪, 遂弑嫡立庶,與翬之弑隱公者不同。 于子 謂得罪于子則于子世貶之。 則無年。 一年不二君,子卒之年,于文不别爲編,故特于卒貶之。如哀姜以喪至貶之也。

    壬午,猶繹。萬入,去籥。 于辛巳日不變者,其卒已晚,故惟于壬午。譏。

    繹者何?祭之明日也。 文見《尚書》。 萬者何? 以萬言入,如人名。 干舞也。 干,盾也。萬,干舞,無聲。 籥者何? 據萬入,去籥爲别一事。 籥舞也。 籥,管竹之聲。 其言萬入去籥何? 二者不可偏廢。 去其有聲者, 籥是也。 廢其無聲者, 廢,置也。置者,不去也。此齊人語。 存其心焉爾。 直録其事,如見其心。 存其心焉爾者何? 何以表其心迹。 知其不可而爲之也。 《穀傳》云:「以其爲之變譏之也。」 猶者何?通可以已也。 《檀弓》:仲尼曰:卿卒繹,非禮也。 疏 《左傳》:「有事于大廟,襄仲卒而繹,非禮也。」

    戊子,夫人熊氏薨。

    晉師、白狄伐秦。 白狄者,赤狄之别種,冀州之國也。北州詳録夷狄,南州則不詳。 疏 姜戎言及,此白狄不言及。狄,晉也,故以晉與狄列數之也。狄伐秦不見,見者,從晉録之也。

    楚人滅舒蓼。 蓼者何?舒之别種也。何以不日?滅夷狄不日。 疏 《春秋》舒有三種,舒庸、舒鳩及此。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言日不言 注 朔,食二日也。既者何?盡也。 疏 《年表》:「七月日食。」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頃熊。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不克葬者,可以克葬也。言不克者,譏之也。《王制》葬不爲雨止,與《經》合。《公羊》舊本與《穀》同,後師乃以爲卿大夫以下乃不爲雨止,此末流之誤也。《左氏》云:「雨不克葬,禮也。卜葬先遠日,辟不懷也。」蓋雨不克葬本爲禮文,惟冬月非大雨之時,何致不克葬?此譏不備雨具也。三《傳》意皆同。

    頃熊者何?宣公之母也。而者何?難也。 譏不得葬,而爲難詞。 乃者何? 而既爲難,乃又爲何。 難也。 亦爲難詞。 曷爲或言而或言乃?乃難乎而也。 日中猶早,故言而。日下昃已晏,故言乃。皆難詞,乃較而爲甚。 疏 《傳》云:「卒赴而葬不告。」謂赴以日也。古人葬不拘日,其日不定,故赴葬時不先以日也。

    城平陽。 《左》云「書時也」。

    楚師伐陳。 《年表》:楚伐陳,陳從晉故。明年,晉復伐陳。 疏 曷爲或稱師或稱人?師較人重也。

    九年

    春,王正月,公如齊。 公如不月,此何以月?爲有母喪也。妾母不得體君,何爲與母同?宣既夫人之矣,得與母同也。月者,起其失禮。有母之喪,宜哀痛于心,如齊行朝會,非禮尤甚,故譏之。

    公至自齊。

    夏,仲孫蔑如京師。 凡出使皆行人。不言行人者,内不言行人也。

    齊侯伐萊。疏 萊者,青州夷狄。進之,有國辭。今北五州亦多夷狄,《大統春秋》亦必用夏蠻夷,改土歸流,以備卒正之數。

    秋,取根牟。 内滅言取,諱大惡也。知非齊取萊邑也。《左傳》言蒐紅自根牟至衛,即此也。

    根牟者何?邾婁之邑也。曷爲不繫乎邾婁?諱亟也。 根牟,國也。 疏 魯之屬國,備連帥之數者。《傳》以爲邾婁邑,一家之説。

    八月,滕子卒。 滕卒何以稱子?子伯託號也。何以不名?微國也。世家不可譜,故不名也。薛初卒亦不名也。何爲至此乃卒?畧之也。昭以下乃名,世係詳矣。月者,與薛伯初卒同也。《左傳》以爲滕昭公。

    九月,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會於扈。 謀伐陳也。陳因楚伐從楚,故晉争陳。不序公,公從楚。 疏 《春秋》豫州多名國,陳、衛、蔡、鄭四方伯同在一州,如今歐州多名國,外州多爲歐州屬地,必移封歐國於外州,以爲大州方伯,而後九州成。各方伯歸于封國,則大九州之制成矣。

    晉荀林父帥師伐陳。 諸侯會而使大夫伐,見上之失政也。不出諸侯之大夫,存其政於諸侯也。

    辛酉,晉侯黑臀卒於扈。 《春秋》二伯,北見齊、晉,南見楚、吴。英如齊,美如晉,俄如秦,德如楚,法如吴。 疏 《晉世家》:「七年,成公會諸侯於扈。陳畏楚,不會。使中行桓子伐陳,因救鄭。與楚戰,敗楚師。」

    扈者何?晉之邑也。 今外國盟會多矣,《十八九世大事表》即如《大統春秋》,有經無傳,每因地名可以考見其主客會盟之所由起。故治《春秋》者不可不知輿地之學。 諸侯卒其封内不地, 此爲正例。 疏 今日海外盟會多矣,諸國君亦有在會盟而病故者。 此何以地? 變必有所異。 卒於會, 因時有諸侯之會。 故地也。 不地則不見在會而卒。 未出其地,故不言會也。 曹伯卒言會言師,故日。踰竟則不日也。 疏 不書葬者,不討穿爲篡,下遺趙盾子孫之禍。

    冬,十月,癸酉,衛侯鄭卒。 何以不書葬?失德也。何以失德?失國出奔,又殺叔武也。 疏 禮,王者三年黜陟,有更替升降之事。《春秋》二伯、方伯、卒正何以不升降黜陟?《春秋》託列國以見王制,數變則不明,故其尊卑終《春秋》均從同也。其有以見升陟之制者,則褒進是也;有以見黜陟之制者,則貶退是也。變其細而不改其大,恐尊卑之禮亂也。

    宋人圍滕。 宋人者,貶之也?何爲貶之?伐喪也。 疏 春秋宋累用兵於滕。《左傳》云滕爲宋私,蓋時宋有屬國,《經》奪之,不與以屬,尊之以客而已矣。故滕爲魯屬,而實則爲宋所屬也。

    楚子伐鄭。 楚争鄭也。此公與陳、蔡、許皆在,不序者,諱也。 疏 扈會不敘之諸侯皆從楚。

    晉郤缺率師救鄭。 帥師何以不言使?晉侯不能行其意。自凡大夫帥師皆有所起,此爲殺三郤見也。 疏 《左傳》:「晉郤缺 帥師 救鄭。鄭伯敗楚師於柳棼。」

    陳殺其大夫泄冶。 世冶諫而身弑,身弑而國亡。不非泄冶者,旌直忠也。與凡殺無罪者,事亂國、失明哲之道也。《穀梁》:「稱國以殺其大夫,殺無罪也。」

    十年 桓伯以中國馭南北,晉如俄,楚如南州新國;南北争長,則瓜分中州,故鄭、陳、蔡、衛向背不一。

    春,公如齊。 宣世公五如齊,一如晉。成世公不見如齊。

    公至自齊。 春秋魯在正東,今中國亦在正東,《春秋》據魯而作,以魯容天下;如《大統春秋》,亦當以 注 中國爲主,進退天下,《詩》曰「進退維谷」是也。

    齊人歸我濟西田。 言田者,託之閒田也。 疏 《春秋》之義,諸侯不許專地專封,受之天子,不能與人,亦不能取之人。今時局取與侵奪不絶於史,張《春秋》之義,則皆在所絶。必天子乃可專,故以閒田取與託之齊、晉二伯。

    齊已取之矣,其言我何? 據歸田多不繫我。 言我者,未絶於我也。 諸不繫我者,皆已絶于我。 曷爲未絶於我?齊已言取之矣, 但有其説而已。 其實未之齊也。 魯猶自守,未服于齊。 疏 《左》云:「齊侯以我服故,歸濟西之田。」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不言朔食。晦日不言晦者,日食言朔不言晦,以正曆法。故《傳》以爲失之前。《公羊》以年、時、月爲大一統,食三十六,以應旬數,十度一記日食,如《易》上下經同合爲三十宫也。

    己巳,齊侯元卒。 如今海外大國之君多關係時局,凡其薨卒,《大統春秋》例得卒之。 疏 《齊世家》:「十年,惠公卒,子頃公無野立。」

    齊崔氏出奔衛。 此弑君之先見者也。班氏説:大夫不世位者,股肱之臣任事者也,爲其專權擅勢,傾覆國家,又慮子孫庸愚,不任輔政,防塞賢路。諸侯世位,大夫不世位。蓋以諸侯南面之君,體陽而行,陽道不絶;大夫人臣北面,體陰而行,陰道有絶。以男生内嚮,有留家之義,女生外嚮,有從夫之義,此陽不絶、陰有絶之效者也。 疏 《齊世家》:「初,崔杼有寵于惠公。惠公卒,高、國畏其逼也,逐之。崔杼奔衛。」

    崔氏者何?齊大夫也。 以下言崔杼,知爲齊大夫。 其稱崔氏何? 諸侯大夫無以氏見者,惟夷狄乃有氏。 貶。 氏不如名,知從貶例。 曷爲貶? 據貶不以氏。 譏世卿。 譏世卿爲舊《傳》文,先師相傳。 疏 以氏爲貶,此後師之言。蓋《經》之書氏當爲氏族正稱,不入貶進之例。氏爲氏族,故稱氏即爲世卿。上云貶,下云譏,則後師説與先師小異。 世卿疏 海外有世族政治法,即世卿。海外大邦文明較勝於春秋諸國,故改封建之弊,申重民之説,以大統政治風俗固當勝於小統。 非禮也。 春秋世卿多矣,何爲獨譏乎此?不可勝譏,故舉一以見例。王臣言尹氏,諸侯言崔氏,其餘皆從畧。譏世卿者何?明當立選舉之制也。立選舉之制奈何?先開學校也。周世無學校選舉之制,立之者,《春秋》也。然《春秋》預定王制矣。後代文質損益,有此循環之制,孔子所謂百世可知。三代改制,可由此而推。 疏 傳記所言三代,多虚擬三統之説,非直是三代之禮也。

    公如齊。 此奔喪也。言如者,諱之也。公如、至何以不日?不可以日計也。不可以日計者,雖重亦不日也。 疏 《左傳》:「公如齊奔喪。」

    五月,公至自齊。 今中國君不外會,獨尊體制,惟使重臣行鄰國慶弔,謀約盟誓。凡其往來,榮辱得失之所繫,又有安危生亡之慮,故于其出入必書之。

    癸巳,陳夏徵舒弑其君平國。 不以當國,言别立君,起下楚封。 疏 《陳世家》:「十五年,靈公與二子飲於夏氏。公戲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徵舒怒。靈公罷酒出,徵舒伏弩廐門射殺靈公。孔寧、儀行父皆奔,靈公太子午奔晉,徵舒自立爲陳侯。徵舒,故陳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徵舒之母也。」《左傳》「陳靈與孔寧、儀行父飲酒于夏氏。公謂行父曰:『徵舒似汝。』對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因殺之。」

    六月,宋師伐滕。 此稱師者起前,以伐喪貶也。 疏 比年再伐滕,故月以惡之也。

    公孫歸父如齊。 如齊會葬,禮也。禮,方伯事大國,公奔喪,大夫會葬。 疏 海外諸國慶弔之禮古今一致。

    葬齊惠公。 《傳》曰:「不及時而不日,慢葬也。」

    晉人、宋人、衛人、曹人伐鄭。 稱人者,大夫也。大夫何以不名?宣世不名也。 疏 《年表》:晉與宋伐鄭。自三年至此八年,鄭皆從晉,至此從楚,故晉伐之。不序公者,公從楚也。

    秋,天王使王季子來聘。 以後天王不言來聘矣。事詳《周語》定王八年。 疏 《春秋》王臣見二公四卿八大夫一元士,爲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之正官。至于通佐大夫别爲一職,王子别爲一職。此以來魯,盡其親稱之,即四卿之劉氏也。

    王季子者何? 子與字並見。 天子之大夫也。 諸侯之兄弟比大夫,天子亦同。《經》言劉子,以卿禮待之。《傳》言大夫者,通稱之耳。 其稱王季子何? 王札子名,不稱季。 貴也。 季字貴于札名。 其貴奈何? 上言大夫不貴。 母弟也。 據與蔡叔許季同。不言其弟者,稱弟則當名也。天子之弟尊同諸侯,不可稱名,故與諸侯母弟異文。 疏 王季子者何?劉康公也。何以不氏劉?爲内辭,舉其貴者也。母弟食采于劉,此禄子弟之制。王臣不世,國由選舉也。

    公孫歸父帥師伐邾婁,取蘱。 即兵争侵取以志謀國得失。公孫歸父者,仲遂之子也。何以不疏之?爲下討見也。其父弑君,其子以帥師見,惡宣公也。 疏 蘱,二《傳》作繹。

    大水。 記災,譏不爲水備。農政修明,水不能爲災,記此以見當以新法養民,使水旱無虞。

    季孫行父如齊。疏 此如今中使適海邦,交涉往來屬外務部,於孔教爲言語科,聖門以交鄰馭外屬言語,春秋戰國排難解紛,有氏其學;唐宋以後一統,閉關自大,不貴使才,深斥縱横,故聖門四科遂絶其一。時下之談交涉出使,要不外言語一科宗旨。

    冬,公孫歸父如齊。 秋行父如齊,冬歸父又如齊,譏亟也。 疏 《左》云:「子家如齊,伐邾故也。」

    齊侯使國佐來聘。 聘言使,帥師何以不言使?兵非臣子所得專,奉命而使,禮也。此未踰年,何以不稱子?齊在喪不稱子,大國也。大國而稱侯稱子,則嫌與衛、陳同也。 疏 《左》云:「國武子來報聘。」按:彼此往來,事大字小,各有盟約。春秋盟辭,即今之公法條約。《春秋》見者不再見,乃于會盟使聘重叠錯見;此爲史派,中有事實典章、興衰得失。每事當著其原委,惟本《傳》于此門甚畧,謹發其例,事則詳于《左氏》。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