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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讲 分别说与非分别说以及“表达圆教”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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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离之意。

    一般由支离而说零散琐碎,那是引申义,而非支离的本义。支离的意思,好比一个骨干不会有支离,旁支才会岔出去,只有支(branches)才会有歧出。所以说支离,不是琐碎不琐碎的问题,而是中肯不中肯、歧出不歧出的问题。如果从上帝、幸福或形而上学的圆满处来决定道德法则,通通是支离,这也就是康德所说的意志的他律,而照陆象山说就是不见道。

    依照孟子所说的性善或先立其大,这就是见道,而天天讲形而上学的道体,不一定就能见道。朱子重视形而上学的太极。《太极图说》之争辩,陆象山是失败的,但就算失败了,他仍然是见道。他认为朱子讲太极,讲得这么好,但仍然不见道。他这种判断,算不算独断呢?这并不能算是独断,因为照圣人之立教,所传下来的道理即是如此,这是实理实事。而朱子那些,只是闲谈、玩弄光景,不能算见道。在此,陆象山一下子就将朱子之支离扭转过来,使吾人能回归于孟子。这个扭转过程,必须交代清楚,一点也不可以笼统,要不然朱子讲统体一太极、物物一太极,已经讲得非常玄妙,你说他不见道,他是不服气的。同样,如果不了解陆象山所说的道理,那么对于陆象山批评朱子为不见道的话,也不会服气。假定能确实了解,则不能不服气于陆象山之批评。

    陆象山心中,对于道是非常清楚的,他认为道就在孔子所说的“仁”处,也在孟子所说的“本心”“性善”与“仁义内在”处(13),所以他批评朱子所说的那一大套只是“粘牙嚼舌”(14)。他认为孔孟是圣人,对于圣人之教义,为什么不好好用心呢?所以陆象山是对着朱子的思想,而想加以扭转,使其归到孟子。同时他认为,既然回归到孟子,那么只要老老实实去读《孟子》,就足够了,也无须再多讲些什么了。他对于朱子所说的一大套,非常地清楚,他认为那只是粘牙嚼舌,是平地起土堆,都是另起一个炉灶。举个例子,朱子注《论语》时,谓圣人本来无所不知,然入太庙时,每事问,此即表示圣人敬慎之至。陆象山认为朱子在此又来了一个说法,这是讥讽朱子有一大堆说法。所以我常说,儒家讲伦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不是theory,也不是dogma,这些是实事实理,并不是一个随便的说法。圣人所以无所不知,是无所不知于天理,对于经验中之事物,怎能无所不知呢?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既然不知就要问,这就是天理,圣人所知的也就是这些先天的道理。所以陆象山批评朱子喜欢另起炉灶、另立一个说法,实无异于平地起土堆。总体来说,这就是粘牙嚼舌,而说得典雅一些,就叫作“议论之途”。

    照陆象山之分辨,学问之道可分为议论与朴实两途(15):一有议论就不平实,好比平地起土堆;本来实事实理是很平实的,一有议论,就好比无风起浪,庸人自扰。陆象山在批评朱子之学问为议论之途时,仍然是分别说,目的在于区分何者为议论之途,何者为朴实之途。但真要讲儒家内圣之教或道德实践的学问,则不能走议论之途,那是歧出、支离,是不见道。而陆象山所说之朴实,亦非泛泛之朴实,而是就着见道之问题,顺孟子所说之道而来的实事实理说朴实,此即是“坦然明白”,所以陆象山强调易简工夫(16)。这个实事实理不是经验科学的实事实理,而是指道德实践中的实事实理。对于道德必须能笃行、实践,所以叫作朴实之途。个人生命不落于议论或闲磕牙之中,即为陆象山所说之朴实,这个朴实,我给它立个名字叫作“胜义朴实”(17),这是借用佛教胜义谛的“胜义”来形容朴实。

    由此,我即想到乾嘉年间所流行的考据之学,他们自称为“朴学”,那才真正是不朴之学,彻底是议论之途。他们自认为是朴学,而批评宋明理学是不朴之学,空疏得很。在某一层面而言,宋明理学也可以说是空疏,因为它没有《说文》《尔雅》等一大堆闲磕牙。因此,一般人就以为只有乾嘉年间的考据之学,才是真正的学问、真正的朴学,并因此形成了一个普遍判断标准。这根本就是忘掉了陆象山早就说过的“朴实之途”这种话。他说的这话,大家平时未予以注意,以至于被乾嘉年间的朴学所吸引。平心而论,从实事实理,从人生真正存在上论,陆象山所说的朴实,才真正是朴学;而《说文》《尔雅》只能增加许多文字知识,怎能算是真正的朴学呢?这只能说是老子所谓的“为学日益”之学而已,而宋明理学所说的是为道,所以必然是“为道日损”。因此,陆象山要讲简易,简易不是到处可以说的,要看讲的是什么问题;康德也讲简易,所以康德有句话讲得很明确,我看了很高兴。他说过,假定一个人依据自律原则而行,何者当为,何者不当为,人人都知道,连愚夫愚妇也都清楚,这是坦然明白的;假定是依照他律原则,则必须依赖对于世界之有所认识,如此,何者当为,何者不当为,非但愚夫愚妇不能知,虽圣人也有所不能知(18)。康德这个意思,正好就是陆象山所说的简易,所以简易并不止陆象山一个人说,康德在说道德实践时,亦主张简易。我们借着康德所说的话,可以进一步了解陆象山所说的简易,否则说得那么笼统,并不容易了解。

    陆象山批评朱子的学问为议论之途,而他在扭转议论之途以归于孟子的过程中,并未做分解的说明,他用的是类乎棒喝的“挥斥”这种非分解的方式,其目的在于扭转朱子之学问方向。对于此扭转过程中所用的非分解的方式,朱子即误认为禅,他认为陆象山用的是禅宗“不说破”与“棒喝”的方式。所以有人问朱子何以说陆象山是禅,朱子回答:“子静(指陆象山)说话,常是两头明,中间暗。或问暗是如何?曰:他是那不说破处。他所以不说破,便是禅。”(19)朱子认为陆象山的话是两头明,中间暗;而中间所以是暗,是因为他不说破,这便是禅。至于“两头明”则是指孟子见道的这一头与朱子不见道的那一头。朱子也承认陆象山对他的批评,所以他认为陆象山批评他的那一面,以及今人所归到的那一面都很清楚,这就是他所谓的两头明。但朱子觉得陆象山在扭转的过程中,并没有讲清楚,所以是中间暗。不过,依陆象山的立场却认为孟子已经讲得很清楚,只要确实去读就得了。因此,在此种机缘下,朱子批评陆象山是禅,陆象山当然不会服气。他主要目的在于扭转朱子的毛病,而朱子既然已经承认不对,那就行了,其他的讲不讲都是没一定的;要能见道,就要确确实实地读《论语》《孟子》。关于此,朱子当然也可以反驳说:“我是天天读《论语》《孟子》呀!‘四书’我不是都加注了吗?”朱子的“四书注”,在陆象山看来,通通是不中肯的,必须放弃那些注,收回到自家的心性上来,用存在的路数来谈《论语》《孟子》,自然就能见道了。

    顺着以上所说,我们客观地分析,朱子批评陆象山是禅,并不中肯。只是陆象山在此用非分解的方式,可以使朱子有错误的联想,既然是联想,就不是很严格、很准确的判断。严格地说,陆象山所用的非分解的方式,还不是禅宗的非分别说。而且他有所立教,他仍然属于分别说。他先立下什么是道,什么是见道,什么是不见道,也就是先把标准确立,然后再去扭转不见道以归于见道。所以中国的思想家中,很典型的非分别说者,并不很多,只有庄子所用的方法,含有很强的非分别的意味。这些分判,必须把每个思想家的思想彻底弄明白,重要的句子都要理解一下才行。这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瞎比附。因此,我们经过仔细的理解,再做如此分判,大体上是中肯的,也不算过分。

    真正自觉地提出分别说与非分别说,至佛教才有。儒家传统的思想,很少接触这个问题。我们刚才所说的,是就着以往的事实,把它加以划分。到了佛教,才自觉地提出分别说与非分别说之分。释迦牟尼佛原初之说法,即是分别说,但他也有非分别说。释氏成道以后,说法共四十九年,可分成五时说法(20),而此五时说法中,第四时说般若,即是非分别说。佛于第一时、第二时、第三时及第五时说法,都是分别说,只有第四时说般若时,是用非分别说。所以,以前大和尚要判教,首先就得了解《般若经》的特殊性格;了解此特殊性格,才能进一步判教。

    般若的性格是“融通淘汰”,是将以前分别说的法,加以消化。这种消化,不同于黑格尔所做的消化;黑格尔所做的消化,是把分别说者予以辩证地综合,这是积极的消化。而般若的消化,并不是把分别建立的法,综合起来;它用的方式是融通淘汰,所以是无所建立。它不是如黑格尔那样,经过辩证的统一而成立一个大系统;它的融通,为的是去除执着,所以是一种消极的态度。融是融化,通是通达,融通不是代表统一,而是要化除执着、封限。因为,凡是分别说所建立的概念,都有所限(limitation),一有所限,人就顺此限制而有所执着,此即是封限,这就好比《庄子·齐物论》篇中所说的“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之封。淘汰即去掉执着。所以融通淘汰即是化除封限,去掉执着。而去掉执着,即是去掉众生之病。所以融通淘汰的目的,是要归于诸法实相,而不是综合起来成一个大系统,所以这与黑格尔的辩证思想是不同的,这就是《般若经》的特殊性格。

    同样地,要了解庄子的思想,亦复如此。庄子从“是非相对”,达到“超是非”,并不是说有一个甲,一个乙,然后再把它们综合起来(21)。所以东方的思想,有其特殊性格,不能因其也讲消化、辩证,就用黑格尔那一套辩证思想来概括。

    前面说般若之融通淘汰,为的是荡相遣执,令归诸法实相。那么什么是实相呢?实相一相,所谓无相,即是如相。般若对于分别说的法并未去除,只是把对于法的执着化除掉;执着一除,每一法当体即如,每一法皆是实相,所以《法华经》说:“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如此,《般若经》所说的是一无所有,它无所说,亦无所建立,所以《般若经》谓:“无一法可得。”因为站在般若的立场,确是无一法可得;若站在分别说的立场,则有许多法与系统,此自是不同于般若之精神。佛曾说:“说法四十九年,而无一法可说。”前者指的是分别说大小乘诸经典,而后者则指般若融通淘汰的精神。所以佛用“说法四十九年,而无一法可说”的诡辞,将分别说与非分别说都暗示出来。

    佛教《般若经》是以异法门说(22),此异有特异、殊异之意。此即表示佛说《般若经》的方法,不同于说其他大小乘经典者,而且不只不同,还有其特殊之处。佛说其他大小乘诸经典可以用一法门、二法门、三法门,乃至无量法门说。譬如说四谛即用四法门说,而说五蕴、六波罗蜜、八正道以及十二因缘等,皆用同数之法门说,这些均是分别说。照龙树菩萨《大智度论》所说,这些分别说的法,都是可诤法。既是可诤法,所以没有逻辑的必然性,都只是权法、方便法,这也是释迦牟尼佛智慧之微妙活转处。至于说《般若经》,则是无所说,一法不立,其目的只是令以前所说之方便法,皆归于实相;而实相一相,所谓无相,即是如相。如此所说之法即是不诤法,是无可争辩的,所以有逻辑必然性,因此它就不是权说的方便法。而所谓异法门,实即是非分别说的法门。所以佛说《般若经》即是用非分别说的法门,也因此才显出《般若经》的特色。

    般若本来是一种呈现,是无法用概念来说明的,所以佛用非分别的方式,将般若智慧呈现出来,此与庄子所用的方式差不多。假定我们问:“什么是般若?”佛在《般若经》中并不从“是什么”(what)的立场来回答,他是用辩证的诡辞方式来表示,所以经云:“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23)这个方式,不是分解的方式,而是一种否定的展示。这种表示法,即是辩证的诡辞;而此种诡辞即指示我们,般若是我们真实生命中的智慧,它必须从主体方面,通过存在的实感而被呈现或被展示,这是不能用语言或概念加以分析的。因为,假定告诉我们什么是般若,那么般若只是一个概念,而顺着这个概念,我们很容易地就会执着这个概念,而想入非非。一旦落入执着、妄想,般若智慧就永远无法展现。

    所以,《般若经》虽然是“无一法可得,无一法可立”,但是佛可以用他的智慧,用非分别说的方式,把真实的般若展现出来,而此亦即是“实相般若”。佛用此异法门来说,是第二层序上之说,是以非分别的方式,展示实相般若;而实相般若是无相且一无所有的。所以,佛说般若的目的,在于化除众生的执着,令归诸法实相。因此,若明了佛说《般若经》之用意,那么所说的那些话,也就可以通通化掉了。这就好比过河拆桥一样,一过了河,桥也就没用了。从高一层次的立场看《般若经》的说法,般若亦是教,但一明白诸法之实相,这个教法也就化掉了,所以这种非分别说与分别立教的说法是不同的,这就好像庄子在《齐物论》篇中所说的“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然已经是一,还能有话吗?此时已经无言了。同时“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这就表示:我既然说它是一,这就是一种语言,如此,还能无言吗?“是一”是从客观的实相方面说,“谓之一”是从主观的语言方面讲。主观的语言,没有独立的意义,其作用是为了要了解客观的实相;既然了解客观的实相,那么语言也就可以化掉了。此种化除,并不是主观的统一,不可以与黑格尔的辩证的统一相混同。

    因此,用非分别说的方式,所展示的实相般若,就是不诤法,它不是一个由分别说所建立的概念,它是诸法的如、实相,并非我们观念中的如与实相,它必须以智慧实证,这是生命中的如是如是。此“如是如是”必须用存在主义的“存在之路”来呈现,而不是用理论的方式来思辨。

    顺着以上所说,我们知道《般若经》的特殊性格,是非分别说的不诤法,但光是般若的不诤法,还不是天台宗所说的圆教。所以我在《佛性与般若》中,屡次提到般若波罗蜜也具备一切法,但那基本上是般若智“作用地具足一切法”,就此说圆,只能说是作用的圆。这也是我上一讲中提到的,西方人翻译圆教为round teaching的round,此圆是指圆通无碍的圆,这还不是真正的圆教。般若之圆通无碍只是个共法,无论大小乘,都要说般若。所以天台宗在般若空宗以外,另外分判一个圆教,因为天台宗与空宗究竟是不同的。天台圆教不是从主观的般若上说,而是从客观的法上说;主观的般若是个作用,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此般若智当然可以说是圆通无碍,天台圆教并不就此处说圆。般若智只能算是圆教的“纬”,而天台圆教所以为圆,是定在“经”与“纲”上,也就是定在一切法的存在问题上。

    讲圆教不可以从主观的般若智的妙用讲,因为这是大小乘共通的,我们必须从法的存在这客观面来讲圆教之所以为圆。这也就是顺着佛性的观念,以说明一切法的存在。为什么从佛性上讲呢?因为在修行的过程中,我们所关心的是到底以什么方式成佛,所成的佛又是什么境界的佛。像小乘自了汉所证成的佛,并未涵盖其他一切众生的一切法,也就是说,其他的一切法并没有进到自了汉的佛格内;而没有进到佛格内,即表示没有进到佛性之中,因此,此佛性就没有包括其他的那些法。所以从小乘要进一步讲大乘,大乘佛是以一切众生得度为条件,大乘佛必须不离其他一切众生的一切法,而将一切法完全吸收于其佛格、佛性之中。不过尽管如此,大乘佛仍有许多说法,有龙树菩萨通教的说法(大乘通教不同于般若共法),有阿赖耶识与如来藏系统的说法。这些都是大乘佛法,都是以一切众生得度为条件,此不同于小乘之自了。但照天台宗之判教,仍然不是究竟圆教。

    天台宗判大乘通教所说的法的存在,只限于三界(24)以内,也就是说龙树菩萨所说之教,除般若以外,关于法的存在或佛性的问题,有其特殊的限定,而此限定即显出其共通于小乘之处,这不是从般若说,而是从佛性上说。龙树菩萨所说之教,只限于三界以内,此即是指其所说之法的存在,只限于第六识,至于第七识及第八识则未说明。由此即显出其所说之法的限度,而此限度与小乘之限度相同,故称其为通教,即通于小乘教之意。

    由通教进到第七、第八之阿赖耶识系统,法的存在进至三界外,虽然进至三界外,但却只能详细地说明生死流转法,至于说明清净法,则不够圆满;而且这用的是心理分析的方式来说明,也就是走经验分析的路子。凡是用分解的方式说,即非圆教,尽管已进至界外,仍非究竟圆教。

    由此再进到“如来藏自性清净心”的系统,此系统不但对于生灭流转法能详细说明,对于清净法也能清楚地交代,这可以说是很圆满了。但天台宗仍判其为大乘别教而非圆教,因为如来藏系统仍然是分析的路子,也就是用超越的分解(transcendental analytic)说一切法的存在问题。尽管它是超越的分解,但只要用分解的方式说一切法,就不是圆教,因为对于法的存在问题,一用分解的方式说,就是个特定的系统;既然是一个特定的系统,就有一个系统的限定相。所以不管是阿赖耶识系统或如来藏系统,都有其限定相。也正因为既用分解的方式说,又有系统的限定相,所以天台宗批评大乘别教为“曲径纡回,所因处拙”(25);既然纡回、笨拙,自然就不是圆教了。

    所以,要真正表示圆教,一定要用非分解的方式来说。用非分解的方式就着法的存在说圆教,并不同于佛用非分别的方式说般若。既然就法的存在说,它便是有所说,因此它仍是个教,既然是一个教,就是个系统,但它却没有系统相。其所以是个系统,因为它是就着佛性与法的存在说;但它用的是非分解的方式,所以无有系统的限定相。既然是个系统又无系统相,此即成了一个诡辞。正因其是系统而无系统相,所以显出纲上的圆教意义(26)。此圆教是就着《法华经》开出来的。《法华经》与《般若经》都有其特殊的性格。就《法华经》本身而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内容,经文非常简单,没有包含分别说的法。那么,《法华经》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呢?《法华经》主要的问题在于“权实问题”之处理。凡是分解说的都是权,而非分解说的才是实。如何处理权实的问题呢?照《法华经》所说,即是“开权显实”,开是开决,决了畅通之义,此可类比于《般若经》之融通淘汰而实不同。“决了”,照康德的话说,就是一种批判的考察(critical examination);而照佛教词语就是一种“抉择”,也就是将以前所说的一切法,做一个评判、抉择,这不就是批判的考察吗?

    因此,“决了”就是要使我们能抉择通达。好比佛说小乘法只是个方便,一个权说,不可停滞或执着于此,否则永远只是小乘。因为佛说小乘法,并不是叫众生只做个阿罗汉就完了;所以众生对于小乘法,若能决了畅通,即知当下就是佛法(27)。这小乘法也是成佛的一个法门,所以佛教才有“一切法皆是佛法”的说法。所有的法,如数学、医学、科学等,皆可以通达于佛,每一法皆是通于佛的一个门,所以叫作法门。这是“决了”以后的理境,若不“决了”,那么数学只是一种形式科学(formal science),与成佛何关?物理学只是一种自然科学(physical science),与成佛何关?

    所以,“决了”为的是化除众生的执着与封闭,执着一除,小乘法就是佛法,而且是“低头举手皆成佛道”(28)。权既然开决了,那么当下即是实,所以说“开权显实”。如此一来,行住坐卧都是佛法。此“开权显实”即是佛的“本怀”,所以天台宗讲《法华经》是佛教的大纲,此大纲是就着佛之“本怀”与“开权显实”说的;照现在的词语,就属于第二层序(second order),其他分别说的法,则属于第一层序(first order)或属于基层(basic order)。如此一来,不只小乘法需要开决,阿赖耶识系统和如来藏系统,也都需要开决。

    天台宗将诸大小乘开决以后,即以“一念三千”来说明一切法的存在。“一念三千”不是用分别的方式说,这句话对于法的存在等于没有说明,但却表示了法的存在,而不是表示般若,所以天台宗不同于空宗。“一念三千”是开决了界内的小乘教与通教,以及界外之阿赖耶识与如来藏系统以后所说的。所以天台宗这句话,与大小乘诸教并不在同一层次上,它是高一层次的说法,它是非分别说,而且对于法的存在等于没有说明;而低一层次的说法,则是用分别说的方式说一切法之存在。天台宗用非分别的方式开决了分别说的一切法,并使一切法通畅。如此,每一法都得以保住,没有一法可以去掉,所以说一低头一举手,都是佛法。因此,成佛必即于九法界(29)而成佛,不可离开任何一法而成佛,如此即保住了一切法之存在。此种非分别说的说法,可以说是一种tautology;它是用非分别的方式说一切法,所以是系统而无系统相。以其无系统相,所以不可争辩,也因此成其为圆教。至此圆教境界,所有的法都是一体平铺,所有权教所形成的大小土堆,至此都化为平地。此种圆教,不再是另一交替可能的系统(alternative system),它不再有特定的系统相,所以是不可争辩的。这个不可争辩是就着《法华经》讲,这属于圆教的纲;将《般若经》的不诤法,加上《法华经》的不诤法,一经一纬,两个不诤法合在一起就是圆教。

    由此可见,天台宗规定圆教有一个特别的模式(special pattern),这个思考方式非常微妙。因为,假定落在一个分解方式的系统里边,是比较容易说话的,而在此种特别的模式中,则不容易说。这种问题,需要大家仔细地思考一下。先了解什么叫作“系统”,如果对“系统”能有一个明确的理解,那么“系统而无系统相”的道理,就自然显现出来了。

    天台宗所说的圆教是不离权教,所谓的“醍醐不离前四味”(30),就是用前四味来显出醍醐味;同样地,圆教是不离前三教的。所以成佛是即九法界的众生而成佛,没有任何一法可以去掉。如此,佛性把一切法的存在保住了,可见不达到圆教,法的存在是无法保住的,而从保住法的存在这一点来看,我给它规定一个名词,叫作“佛教式的存有论”(Buddhistic ontology)。本来佛教讲无自性,要去掉“存有”(being),根本不能讲存有论;但是就着佛性把法的存在保住,法的存在有必然性而言,那么就成就了佛教式的存有论。这个意思假定可以讲,那么就类似于康德所讲的上帝王国中的自由与自然之和谐。此处所说的法的存在,即属于自然,而佛就属于自由。在此,这马上就暗示我们一个问题,也就是康德所说的“圆善”(summum bonum,highest good)的问题,“圆善”在康德哲学中,是不能呈现的,康德只有肯定上帝来保障,才能使圆善成为可能。但是,在佛教的圆教中,对于圆善可有清楚的观念,完全了如指掌。此种圆教境界即超过康德哲学的理境,你能说这是神秘主义乎?而依照康德的哲学,却说此种思想为神秘主义。他认为我们对上帝的王国没有直觉,所以我们不能把上帝的王国直觉化、具象化,我们这个自然世界,只能说是上帝王国的symbol,而不是schema。事实上,如果我们对圆教的意思能通透了解,那么康德所说的schema根本就不能用在此处。

    照圆教讲,康德关于圆善的那些猜测语都不是究竟的,因为既然即九法界而成佛,也就是即着地狱、饿鬼、畜生等而成佛,甚至即着一低头、一举手而成佛,在此种境界中,所有的法都是一体平铺,而佛也就在此呈现。就佛而言,德(virtue)之所在,即是福(happiness)之所在。因为在圆教中,佛的本身是德,而法的存在就是福,这两者永远是合在一起的。到此,若再说德与福是综合关系,那就很有问题了。因为在圆教的境界中,综合关系已经没有了,只有分析的关系。

    所以佛教提出圆教这个问题,很有启发性。康德虽然也注意到德福之间的问题,但他那种说法,若照佛教的分判,只能说是别教的方式,而非圆教的方式。这个问题,只有在天台宗的圆教中才能有清楚的理解,在康德哲学中尚无法有清楚的了解。

    我今天就讲到此,下一讲再就此圆教问题做进一步的解释。

    尤惠贞记录

    * * *

    (1) 参看《佛性与般若》下册,第一千一百八十七至一千二百一十四页。

    (2) 参看冯友兰《中国哲学史》。

    (3) 同上书。

    (4) 见《孟子·尽心》篇。

    (5) 同上。

    (6) 同上。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

    (7) 见龙树菩萨所著的《中论·观因缘品》。

    (8) 见《大乘起信论》,论云:“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真如熏习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9) 见《道德经》第一章。

    (10) 八正道指一正见;二正思维;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

    (11) 见《庄子·齐物论》篇。

    (12) 参看牟宗三所著的《从陆象山到刘蕺山》,第三至五页,又见第七至八页,《〈语录〉选录》第四十一:“阜民尝问:‘先生之学亦有所受乎?’曰:‘因读孟子而自得之。’”

    (13) 参看牟宗三所著的《从陆象山到刘蕺山》,第六至八页,《〈语录〉选录》第七:“夫子以仁发明斯道,其言浑无罅缝。孟子十字打开,更无隐遁,盖时不同也。”

    (14) 同上书,见第七十页,《〈语录〉选录》第二十三:“先生云:后世言道理者,终是粘牙嚼舌。吾之言道,坦然明白,全无粘牙嚼舌处,此所以易知易行。”

    (15) 参看牟宗三所著的《从陆象山到刘蕺山》,第三十五至三十六页,傅季鲁云:“先生居山,多告学者云:‘汝耳自聪,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弟,本无少缺,不必他求,在乎自立而已。’学者于此多兴起。有立议论者,先生云:‘此是虚说,此是时文之见。’常曰:‘今天下学者有两途,惟朴实与议论耳。’”

    (16) 参看牟宗三所著的《从陆象山到刘蕺山》,见第三十一至三十二页,陆象山在鹅湖之会上,曾作一诗以和其兄。诗云:“墟墓兴哀宗庙钦,斯人千古不磨心。涓流积至沧溟水,拳石崇成泰华岑。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欲知自下升高处,真伪先须辨古今。”

    (17) 同上书,见第三十六至三十七页。

    (18) 参看牟宗三所著的《从陆象山到刘蕺山》第八至九页。

    (19) 同上书,见第五十六页或第一百九十六页。

    (20) 五时说法,即(一)华严时,说《华严经》;(二)鹿苑时,说《四阿含经》;(三)方等时,说诸方等大乘经,如“维摩”“思益”“楞伽”“密严”“三昧”“金光明”“胜鬘夫人”等经;(四)般若时,说诸般若经;(五)法华涅槃时,说《法华经》与《涅槃经》。参看《佛性与般若》下册第一章第三节《五时八教》。

    (21) 参看《庄子·齐物论》篇。论有云:“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22) 见龙树菩萨所著《大智度论》卷一,论云:“复次有二种说法,一者诤处,二者不诤处,诤处如余经中已说。今欲说无诤处故,说《般若波罗蜜经》……复次余经中佛说五众无常苦空无我相,今欲以异法门说五众故,说《般若波罗蜜经》。”

    (23) 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24) 三界指欲界、色界、无色界。参看《佛性与般若》下册,第四章第八节。

    (25) 《法华玄义》卷五上有云:“通诸位论粗妙者……中草(二乘)虽复动出,智不穷源,恩不及物……大树(别教)实事,同缘中道,皆破无明,俱有界外功用,故此位为妙。而别教从方便门,曲径纡回,所因处拙,其位亦粗。圆教真门,是故为妙。”关于别教所以为“曲径纡回,所因处拙”,请参看《佛性与般若》上册,第五六〇至五六一页。

    (26) 天台宗以《法华经》为圆教的大纲。《法华玄义》卷第十有云:“当知此经唯论如来设教大纲,不委微细纲目。”

    (27) 《法华经》卷四《法师品》有偈云:“若闻是深经,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闻已谛思惟,当知此人等,近于佛智慧。”

    (28) 参看《佛性与般若》下册,第五百九十八页。

    (29) 九法界指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六道,以及声闻、缘觉和菩萨三圣。

    (30) 前四味指的是乳、酪、生稣、熟稣,醍醐之味不能离此四味而独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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