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约1600424人)
贸易统计
1897年贸易总额是关平银49934391两(合7100000多英镑)。
1897年货运总额是3718064吨,英国承运了3000571吨。
1898年12月29日,我到达广州。广州是广东省的省会,坐落在珠江旁边。
我到广州后,当地英国商人召开了一次会议。在会中,他们呈给我一份纪要,请我转呈给联合商会。他们认为,只有影响商贸利益的不利因素能被消除,英国商贸在广州的发展才有保证。
他们的纪要简明扼要,现转录如下:
贝思福阁下:
领事告诉我们,阁下要来广州考察,听取英国商人对当前贸易的整体上看法,调查他们现在遇到的困难。
广州商会由各国商人共同组建,英国商人在这里设有一个总部。英国商人和各英国公司代理商在广州的代表,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向您表达如下意见:
1.应该界定通商口岸的区域。按照《广州条约》的最初协定,广州城和城郊都在口岸内,其中包括河南和花地这些郊区。
然而,在托马斯·维德先生与中国签订的《烟台条约》中,第三款第一条有这样的表述:
在不同口岸的外国租界内,免征厘金税。
然而,1885年7月18日,在伦敦签订了一个附加协议,它明确规定这事暂不实行,以后再议。
这个附加协议所带来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这极大地限制了英国公民享受《天津条约》所赋予的各种权利。
毫无疑问,如果英国商人能像在广州城那样,在广州的郊区销售货物时,不用交厘金税,那么销售额会大幅增长。
最近几年,在广州海关对岸停泊了一艘船,专门征收厘金税。所有进口货物,报关照章纳税以后,都必须再到此船缴纳厘金税。
2.子口单。中国地方官员在关口扣留自由贸易的货物,经过英国大使和本地领事的不懈努力,才清除了这些障碍。
希望英国政府有机会促使中国政府,发给商人能通行于广东、广西两省的子口单。货物能运往两省的任何一个港口,且不用报关检查。
3.海盗。最近几个月,东江及其附近,海盗猖獗。内地商人运送丝绸、肉桂、草席等货物,从不同的地方来到广州,按约向外国商人交货,但是他们的财产严重受损,多人丢了性命。内地货船,要么不敢在夜间航行,要么必须由军舰护航,这样一来,就耽误了货物的运输。
有一个好的办法————给中国政府施加压力,敦促政府保护英国公民,以及受他们雇佣的人,使他们的财产不受损失,生命不受侵害。
4.法国的势力范围。近来有一些报纸和出版物发布消息,说法国可能要把广东和广西两省划成自己的势力范围。我们这些在广州的英国商人,反对英国政府承认这种设想。
坦白地讲,多年来广东、广西两省的贸易,虽然德国和美国也有参与,但主要的贸易商还是英国人。
这里主要出口的产品是:生丝、绢纺、茶叶、肉桂等。阁下可能想知道,依据出口货物清单(附列),法国在主要出口货物的经营上所占的份额少到何种程度。
法国人可能会说,这里的丝绸大部分都出口到了里昂,所以,在丝绸贸易领域,他们也占有很大比重。其实,这些丝绸贸易,不由法国人掌控。
对于法国政府划定势力范围的声明,英国政府如果不予以激烈抗议,而承认法国的声明,那么,此地最重要的出口贸易,非常有价值的一个进口贸易,就归法国人掌控了。但是,这些贸易现在主要由英国主导。法国人的贸易额非常少,支持不了她的主张;参与其中的其他国家,多数也不会支持法国的主张。
5.选择性的关税。我们应该注意这样一个事实:由于中国官员在税收方面优待中国船只,所以,在这里和西江,英国的轮船受到的待遇不公平。如果英国受到不公正待遇,东江口岸的运输业也不会兴旺。
唐纳德公司 罗威公司等
1898年12月29日
划定一个合适的通商区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迟迟不能解决,真是一件怪事。
早在签订《南京条约》的时候,这个问题就被提了出来,但是自1885年以来,问题还没有解决。由于这个问题对英国的贸易有直接影响,所以我们应该花充足的时间去考虑它,还应该就区域的界限做出一些决定。
联合商会可能希望了解这个问题的更多细节。我向英国领事请教此事,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文件,我把它们转录在下面。它们说明:在我离开广州之后,这件事情能进展到何种地步;尽管这个问题拖了十四年,还没有解决,但是总督却期望再做进一步的讨论和思考。这个问题对英国贸易的发展非常关键,大概在这篇报告中宣传一下,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
按照中国现在的规定,外国人,不能在广州城内建造仓库和商店。条约赋予了英国人一些权利,英国领事测试了一下这些权利的有效性:
驻北京英国大使致领事函
北京 1898年8月10日
先生,我完全没有必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你在6月21发来了第24号急件,我在回复中讲,按照条约规定,天和洋行完全有权在广州开设商店,经营业务;并且,除了条约中规定的税收以外,其他税收都应该被豁免。由于外国进口货物到达口岸以后,只用交关税,所以,如果中国官员在城市里对这些货物征收厘金税,班克洋行应该反对。
如果厘金税的征收与条约不符,或者天和洋行的生意受到干涉,那就是你的事情了。你应该从法律方面帮助他们,并且让他们高度警觉,以维护条约赋予的特权。
克劳德·麦克唐纳
致广州领事R.W.曼斯菲尔德先生
领事致总督函
广州 1898年12月12日
阁下,《南京条约》的第二和第十款规定,广州是对外开放口岸,外国货物应该向中国海关缴纳进口税。那么,这些货物交过子口税以后,无论到哪里,都不用再缴税。
现在,英国的天和洋行向我申诉:他们在城里开了一家商铺,销售布匹。我现在请求阁下,能不能教育一下您的下属。因为,天和洋行的货物,从轮船停靠的码头到城里的商铺,处处受到干涉;这些货物已缴过关税,但是一旦这些货物到达口岸或者广州城,还要被征税。天和洋行难道只能把货物窝在自己手里,或者把它们卖给自己。
就这个问题,英国大使已做过特别指示。您管辖下的任何一个官员,都不应该漠视条约赋予的权利,非法扣留货物,向这些货物征收厘金或其他税款。这些行为使英国商人持续遭受损失,官员们应该对所有损失负责。
英国领事R.W.曼斯菲尔德
致两广总督谭钟麟
谭总督致领事函
1898年12月16日
先生,感谢您12日的来信,告诉我天和洋行开了一家商铺,销售布匹,并向我指明,我的下属对洋行的生意有影响:天和洋行的货物,从轮船停靠的码头到城里的商铺,处处都受到干涉;这些货物已缴过关税,但是一旦这些货物到达口岸或者广州城,还要被征税;天和洋行只能把货物窝在自己手里,或者把它们卖给自己。
我以《烟台条约》中的第三款规定,作为对您的回复:
依据条约规定,中国政府不应该在开放口岸对外国货物征收厘金税。托马斯·维德鼓动英国政府,允许把不同通商口岸内的租界,作为免征厘金税区域;中国政府随即允许将湖北的宜昌、安徽的芜湖、浙江的温州和广东的北海,作为开放口岸。
上面这段话的意思表明:以前的条约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地方该免征厘金税。因此,托马斯·维德鼓动英国政府,允许把不同通商口岸内的租界,作为免征厘金税区域;中国政府随即增加了四个通商口岸作为回应。所以,只有在租界内才免征厘金税,这样的解释没有任何问题。
目前,英国天和洋行在城市里开了一家商铺。很明显,这与条约的规定不符。因此,我必须要求你立即命令他,立刻做出行动,要么关张,要么搬走,以免引起冲突。这点最重要。
谭钟麟
领事致谭总督函
广州 1898年12月19日
阁下,很荣幸收到您16日的来信。信中谈到了天和洋行的事:英国天和洋行,在城市里开了一家商铺。很明显,天河洋行的行为违背了条约规定。
阁下参考了《烟台条约》第三款内容,但是您好像不知道,在1885年7月,中英还签订了一个附加协议。这份附加协议讲得很清楚,两国政府暂不执行您所引用的条款,他们要做进一步的考虑,还要进一步协商这部分内容。而《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都规定,广州城和港口都准许外国人经商,所以,现在必须执行这两个条约的规定。
在给您回信之前,我也询问过驻北京的英国大使。他这样回复:
按照条约规定,天和洋行完全有权在广州开设商店,经营业务;并且,除了条约中规定的税收以外,其他都应该豁免。由于外国进口货物到达口岸以后,只用...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