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毗尼关要卷第七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牻者亦用一分。即第四分。故曰四分牻。依制而作)。若比丘不用下(违制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贪心自为。二黑白过分。三作具已成。

    定罪 此中犯者。不以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自作新卧具。成。舍堕。

    不成。突吉罗。

    若使他作成。舍堕。

    不成。突吉罗。

    若为他作。成不成。突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十诵云。用黑乃至多一两。舍堕。

    用白乃至多一两。突吉罗。

    用牻乃至减一两。舍堕。

    僧祇云。二分者。多用黑毛。而作等想。等用作减想而更益。

    第三分多用白毛。而作等想。等用作减想而更益。

    四分者。少用下毛。而作等想。若自作教他作。成舍堕。受用越毗尼罪。

    律摄云。或黑者易得。余色难求。斤数减增并成。无犯。

    比丘尼及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作。若白不足。以牻足之。若作纯牻者。若得已成者。割截坏。若作坏色者。作枕。若作毡。若褥。若作卧毡。若作小方坐具。若作衬钵毡。若作剃刀囊。若作袜。作镊热巾。作褁革屣巾。一切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十四减六年卧具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菩萨少欲知足心无多求。

    律摄云。为遮不乐用故。受新好者。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六群嫌卧具或重或轻。或薄或厚。不舍故卧具。更作新者。如是常营求卧具。藏积众多。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唯无除僧羯磨。有比丘得干痟病。粪扫卧具极重。有小因缘。欲人间游行。不堪持行。告同意比丘白佛。佛言。听僧与彼作白二羯磨。自今已去。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作新卧具。持至六年。若减六年。不舍故。更作新者。除僧羯磨。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作新卧具持至六年(僧祗云。作者。若自作。若使人作。新者。初成 律摄云。六年持者。纵不乐畜。亦须六年满)。除僧羯磨(萨婆多云。僧羯磨已。得从檀越乞衣具作衣。此戒体。断多贪多畜)。

    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方成本罪。一贪心自为。二减六年。三不舍故作新。四作具已成。

    定罪 此中犯者。减六年不舍故。更作新卧具。成。舍堕。

    作而不成。突吉罗。

    若使他作成。舍堕。

    不成。突吉罗。

    若为他作。成不成。突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此戒体。若作衣已。六年内不得从檀越乞羊毛缕种种衣具。作应量衣。随织成已。舍堕。

    萨婆多云。此戒体自有衣财作。若买得衣财作。皆不犯。

    僧祇云。应当自疏记。失受持故。毡年月日数病差已。还受持此。故毡从前满六年。若病差不还。补六年。舍堕。

    比丘尼及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僧听及满六年。减六年舍故。更作新者。若复无故者。自作。若他作与。若得已成者。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五坐具不贴故者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学。

    律摄云。为欲遮其轻贱心故。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遣人请食。诸佛常法。诸比丘受请后。遍行诸房(僧祗云。世尊以五事利益故。五日一按行僧房。一者声闻弟子不著有为事不。二者不着世俗言论不。三者不着睡眠妨行道不。四者观病比丘不。五者为年少新出家比丘。见如来威仪庠序。起欢喜心)。见故坐具处处狼藉。无人收摄。听诸比丘作新坐具。取故者纵广一磔手。贴着新者上。坏色故。

    起缘人。

    六群不遵佛诲。诸比丘白佛。诃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作新坐具。当取故者纵广一磔手。贴着新者上。坏色故。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纵广一磔手。贴着新者上。用坏色故。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作新坐具时。若故坐具未坏。未有穿孔。当取浣染治。牵挽令舒。裁割取纵广一磔手。贴新者上。若贴边。若中央坏色(纵者竖也。广者横也。谓横竖一磔手 善见云。若不能贴细擗杂新者作亦得 五分云。佛一磔手方二尺。坏色者。随意覆新者上。文言二尺者。即今时一尺六寸也)。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下(违制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贪好自为。二有故不贴。三作新已成。

    定罪 此中犯者。不取故者。贴新者上。舍堕。

    不成。突吉罗。

    若令他作成。舍堕。

    不成。突吉罗。

    若为他作。成与不成。突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如上。

    十诵云。若减取作。乃至半寸。突吉罗。

    摩得勒伽云。若离宿不须舍。但作突吉罗悔过。

    比丘尼及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截取故者。贴新者上。坏色故。彼自无得更作新者。若他为作。若得已成者。若纯故者作。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六持羊毛过三由旬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学。应息世讥嫌。长他净信。

    律摄云。因讥嫌故。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难陀得羊毛。贯杖头。担在道行。居士讥嫌。沙门释子云何贩卖羊毛。诸比丘闻白佛。诃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道路行。得羊毛。若无人持。得自持乃至三由旬。若无人持。自持过三由旬。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若比丘在道行。若在住处得羊毛。须者应取。若无人持(谓无净人及优婆塞等)。自持至三由旬(僧祗云。三由延者五肘弓。二千弓名一拘卢舍。四千弓半由延。八千弓一由延。十六千弓二由延。二十四千弓为三由延。自担齐三由旬)。若有人持。应语彼人言。我今有此物。当助我持。乃至彼处。比丘于此中间。不得助持。

    若无人持下(违制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贪心多担。二所担羊毛。三持过限齐。

    定罪 此中犯者。持过三由旬。舍堕。

    若有人持。助持过三由旬。突吉罗。

    若令余四众持过三由旬。突吉罗。

    除羊毛。若持余拘遮罗。若乳叶草等。过三由旬。突吉罗。

    若复担余物。着杖头行者。亦突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善见云。至三由旬已放地。若以杖拨。或以脚转。过三由旬。皆舍堕。

    至二三由旬。若虎狼贼难。担出三由旬。悉舍堕。

    若三由旬内为贼劫夺。劫夺已。复还比丘。比丘复得担三由旬。不犯。

    五分云。应使净人担。若无净人。乃听自持。不得担担头戴背负。犯者突吉罗。

    摩得勒伽云。比丘空中持羊毛去。与化人持去。皆突吉罗。

    比丘尼及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持至三由旬。若减三由旬。若有人与持者。语使持。乃至某处。中间更不助担。若使尼等四众担三由旬。若毳装(兽毛褥也)毳绳。若担头毛项毛脚毛。若作帽。若作镊热巾。若褁革屣物。尽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七使尼染羊毛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制不同。大乘同学。法运像末。宜当护世讥嫌。迹绝尼寺之尘。

    律摄云。因废正修。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释翅搜迦维罗卫尼拘律园(释翅搜者释种也。此云能仁住处。迦维罗卫讹也。应云迦毗罗皤窣都。迦毗罗此云黄色。皤窣都此云所依处。上古有仙。名曰黄头。依此修道。西域记云。劫比罗伐窣堵。劫比罗亦仙人之名也。因劫比罗仙洒水为界。以立城。故曰劫比罗伐。伐者梵音。此云城也。或云迦毗罗卫。或名迦夷。此云赤泽。竺法兰对汉明帝云。迦毗罗卫者。大千之中也。此土夏至之日。犹有余阴。天竺则无。故云大千之中也。尼拘律。西域尼拘律陀树。即东夏杨柳。名虽不同。树体是一。西僧指杨柳。始体言意。其后东僧往彼。识尼拘律。是东夏之杨柳。两土方言一时洞晓了焉。此园在赤泽城南三四里。如来成道还国。遣信语父王。如来不住王宫。即于此园造大精舍。一十六所。其诸小者。总六十四。诸院之中皆有重阁。如祗陀林。等无有异。佛于中住。度八王子及五百释迦种。以树彰名。故曰尼拘律园)。

    起缘人。

    六群取羊毛。作新坐具。使摩诃波阇波提比丘尼染。染色污手(或云瞿昙弥。是姓也。或云憍昙弥。或云瞿夷。皆女声呼也。若男声呼。云瞿答摩。此云地最胜)。往礼世尊。佛问知其故。诃责六群结戒。不得使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诸比丘疑不敢使亲里尼浣染擘。佛言。听亲里者得浣染擘。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使非亲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者。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浣染擘羊毛(浣者。下至以水一渍。染者。下至一人染汁。擘者。下至擘一片)。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贪心自为。二尼非亲里。三如教而作。

    定罪 此中犯者。使非亲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者。三舍堕。

    若使浣染擘。彼浣染而不擘。或浣不染而擘。或不浣而染擘。皆二舍堕。一突吉罗。

    使浣染擘。彼不浣染擘。三突吉罗。

    使非亲里式叉摩那沙弥尼浣染擘者。突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萨婆多云。使浣染僧物。突吉罗。

    比丘尼及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使亲里尼浣染擘。若为病人浣染擘。若为众僧为佛为塔浣染擘。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问使尼浣染僧物。论中结罪。四分无犯。二义何从。答若假托浣染僧物。往反当依论结罪。若心实为僧。应准四分开听)。

    会详 萨婆多云。结戒者为增上法故。若诸比丘尼众执作浣染。废息正业。则无威德。破增上法故。又为止恶法。次第因缘故。又为二部众。各有清净故。结此戒也。

    ○第十八受金银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制亦同。大乘不同制。为众生故听受。然须净人掌举。设无净人者。心不染着。亦得自捉。若贪心自畜。即是多欲。不知足。是名染污犯。此是制罪。

    律摄云。因起讥嫌。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耆阇崛山。城中有一大臣。与?难陀亲旧知识。彼大得猪肉。即敕其妇。留分与之。时城中节会日。作众伎乐。竟夜不眠。大臣儿亦在其中。竟夜不眠。讥乏。问母有残肉不。母言。唯有?难陀分在。儿与母钱。持此钱更市肉。与?难陀。此肉与我。母即取钱与肉。

    起缘人。

    ?难陀晨朝诣大臣家。大臣妇具告上事。?难陀言。若为我故与钱。我不须肉。即置地与。跋难陀得钱。持寄市去。诸居士讥嫌。时王及诸大臣集会。共作是言。沙门释子得捉金银钱。沙门释子不舍金银钱珍宝珠璎。有一大臣。名曰珠髻。即语诸大臣言。莫作是言。沙门释子得捉金银钱。不舍珍宝珠璎。何以故。我自从如来闻。沙门释子。不得捉金银钱。舍离珍宝珠璎。珠髻大臣有威势。能善说。令诸大臣欢喜信解。往白世尊。世尊赞其所说。多有所益。大臣当知。日月有四患。不明。不净。不能有所照。亦无威神。云何为四。阿修罗烟云尘雾。是日月大患(阿修罗与天斗时。天用日月。以为旗帜。由日月威。天常胜彼。阿修罗心常忿日月。欲摧灭之。由诸有情业增上力。尽其智术。不能摧坏。遂以手障。令暂隐没)。沙门婆罗门亦有四患。不明。不净。不能有所照。亦无威神。云何为四。不舍饮酒。不舍淫欲。不舍手持金银。不舍邪命自活。是为四大患。少欲比丘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自手捉钱。若金银。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自手捉钱(僧祇云。自手者。若身。若身分。若身相续。身者一切身。身分者。若手若脚若肘若膝。身相续者。若僧伽黎。郁多罗僧。安陀会。覆疮衣。僧伽支。雨浴衣。若钵下钵键镃中。此名身相续。咸名自手)。钱者。上有文像(外圆像天。内方像地。国号居中。以天地人三才。合为像。故云上有文像。随国土所用者是)。若金银(翻译集云。梵语苏伐罗。或云修跋拏。此云金。大论云。出山石沙赤铜中。许慎云。金有五色。黄金为长。久埋不变。百陶不轻。谓之曰金也。梵语阿路巴。或云惹多。此云银。大论云。银出烧石中。尔雅云。白金谓之银。其美者谓之镣)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谓不从手受。如前因缘中以钱置地与也)。萨婆多云。此戒体。正以畜宝制戒。不为捉故。若捉他宝。若捉自说净宝。但捉故得波逸提。非此戒体。是九十事捉宝戒。非此戒摄也。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贪心自畜。二无难辄开。三捉国所用钱宝。

    定罪 此中犯者。自手捉金银若钱。教人捉。若置地受。舍堕。

    此应舍。是中舍者。若彼有信乐守园人。若优婆塞。当语言。此是我所不应。汝当知之(此是对俗舍宝法堕罪。向一清净比丘悔)。若彼人取还与比丘者。比丘当为彼人物故受。敕净人使掌之。若得净衣钵针筒尼师坛。应贸易受持之。

    若彼优婆塞取已。与比丘净衣钵尼师坛若针筒。应取持之。

    若彼取已不还者。令余比丘语言。佛有教。为净故与汝。应还彼比丘物。

    若彼取已不还。余比丘不语者。当自往语言。佛有教为净故与汝。汝今可与僧与塔。与和尚同和尚。与阿阇黎同阿阇黎。与诸亲旧知识。若还本主。何以故。不欲使失彼信施故。若不语彼人知是看是者。突吉罗(即是净语)。

    第三分云。有比丘在冢间得钱。自持来。佛言。不应取。彼比丘须铜。佛言。打破坏相。然后得自持去。

    根本云。若为修营房舍等事。应求草木车乘人工。不应求金银钱等。若捉方国共所用钱。犯舍堕。

    若捉非方国所用钱。得恶作罪。

    若捉赤铜鍮石铜铁铅锡者。不犯。

    律摄云。若安居时。施主持衣价。与苾刍众。即作委寄此施主心。而受取之。应可信敬净人居士。为净施主。作施主物想。执捉无犯。若无施主可得。应持金银等物。对一苾刍说言。

    具寿存念。我某甲得此不净财。当持此不净财。换取净财。如是三说。应自持举。或令余人举之(今时末运。此法易行。古今咸采取之。断宜遵奉矣)。若苾刍于行路中得金银等。为道粮故。应自持去。或令净人及求寂持去。应知求寂于金银等。但制自畜。不遮捉持。

    比丘尼舍堕。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语言知是看是(即是净语)。若彼有信乐优婆塞守园人。当语彼人言。此物我所不应。汝当知之。若彼人受已。还与比丘者。比丘当为彼人物故受。与净人掌之。后若得净衣钵针筒尼师坛。得贸易持之。

    若彼人取已。与净衣钵若坐具针筒尼师檀。应取持之。

    若彼人不肯与者。余比丘当语其人言。佛有教为净故与汝。应还彼比丘物。若彼人不与。自往语言。佛教比丘。作净故与汝。当与塔与僧。与和尚同和尚。与阿阇黎同阿阇黎。与诸亲属知识。若教使与本施主。不欲令失彼信施故。如是一切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警训引钞云。一田宅园林。二种植生种。三贮积谷帛。四畜养人仆。五养系禽兽。六钱宝贵物。七毡褥釜镬。八象金饰床及诸重物。此之八名。经论及律。盛列通数。显过不应。又律经言。若有畜者。非我弟子。五分亦云。必定不信我之法律。由此八种。皆长贪坏道。污染梵行。有得秽果。故名不净也。乃至云。律中在事。小机意狭。故多开畜。

    涅槃经云。若诸弟子无人供须。时世饥馑。饮食难得。为欲护持建立正法。我听弟子受畜金银车乘田宅谷米。贸易所须。虽听受畜如是等物。要须净施笃信檀越。

    会正记云。上明大乘机教俱急。下明小乘机教俱缓。律在事者违事故轻。则显经宗于理违理故重。小机意狭。不堪故开。反上大乘堪任故重。世人反谓小乘须戒。大乘通方。几许误哉。

    ○第十九货宝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菩萨应息世讥嫌。即是以利求利。多欲不知足。

    律摄云。因非法贪。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耆阇崛山。

    起缘人。

    ?难陀往市肆上。以钱易钱持去。诸居士讥嫌。沙门释子善能卖买。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种种卖买宝物者。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种种卖买者。以成金。未成金。成未成金。成银。未成银。成未成银。及钱互相贸易等(已成金者。谓已作成璎珞具。一切器皿)。钱有八种。金钱。银钱。铁钱。铜钱。白镴钱。铅锡钱。木钱。胡胶钱。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自贪息利。二是重宝。三转易已成。

    定罪 此中犯者。种种卖买宝物。以成金易成金。乃至易钱。舍堕。

    舍法。同前不异。

    萨婆多云。此戒体以重宝与人。求息利。当与时。舍堕。

    此戒直一往成罪。不同贩卖戒。贩卖戒为利故买已还卖。成罪。

    律摄云。若为三宝出纳。或施主作无尽藏。设有驰求。并成非犯。然此等物出利之时。应一倍纳质。求好保证。明作契书。年终之日。应告上座及授事人。皆使同知。或复告彼信心邬波索迦。

    比丘尼舍堕。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如前。若以钱贸璎珞具。为佛法僧。若以璎珞具易钱。为佛法僧。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毗尼关要卷第七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