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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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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 正式纪年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从夏朝开始的。根据晋朝太康二年(281)在汲郡(今河南卫辉一带)战国魏墓中发现的《竹书纪年》一书的记载推算,夏朝大约创立于公元前21世纪或稍前一些,距离现在已有四千年光景。也就是说,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经有四千年之久了。

    从夏朝创立开始,到西周厉王时止,虽然有可靠的历史记载做根据,能推算出帝王的世系和大约的年代,但这些年代都不是十分可靠的,因为当初并没有正式的纪年可以查考。周厉王以后,周朝有十三年没有王,由周公、召公两人摄政,摄政开始的第一年称为共和元年(公元前841),这是我国历史上有正式纪年的开始。

    从周朝周公、召公摄政的共和元年起,到西汉武帝即位的前一年止,中国历史上虽然有了正式的纪年,但是还没有帝王的年号。汉武帝即位后,把开始的第一年定为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建元”就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帝王年号。从此,我国历史上除朝代以外,还有了帝王的年号。帝王的年号少则一个,多则数个、十数个,没有一定的准则。从汉武帝建元元年起,历代帝王都各有年号,从来没有中断过。直到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统治,结束了君主专制的制度以后,帝王年号才被废止。1912年被定为中华民国元年。但是,这个纪年法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公元的纪年法也不一致。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决议,决定采用公元纪年法纪年,从此,中国的纪年就和世界大多数国家通用的纪年完全一致了。

    (朱仲玉)

    我国历史上的朝代

    从有文字记载的夏朝开始,我国历史上经历了夏、商、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等主要朝代。

    夏朝的起迄年代没有可靠的文字记载,无法知道它确切的年代。根据有关资料来推算夏朝的世系,知道它传了十七个王,大约的年代是在公元前2100年前后到公元前1760年前后,一共存在了四百多年。

    商朝的起迄年代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只知道它传了三十一个王,大约年代是公元前1760年前后到公元前1120年前后,一共存在了六百多年。

    周朝分为好几个阶段。开始一段叫西周,从公元前1120年前后起,到公元前771年止,存在了约三百五十年。接下来的是东周,从公元前770年起,到公元前249年止,连头带尾共存在了五百二十二年。从东周的第一个国王平王迁都洛邑(公元前770)开始,到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为止,诸侯称霸,称为春秋时代,春秋时代长三百六十多年。从威烈王二十三年起,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公元前221)止,七国争雄,称为战国时代(战国最后的二十八年东周已经灭亡),战国时代长一百八十多年(春秋、战国的起止年代,算法不一)。

    秦朝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起,到公元前207年灭亡止,只传了二代,连头带尾共十五年。

    汉朝的前期称西汉,从公元前206年起(刘邦做皇帝是在公元前202年,从公元前206年到前202年为楚汉相争时期),到公元8年止,共存在了二百一十四年。8年,王莽称帝,改国号为“新”。23年,“新”灭亡。淮阳王刘玄在位三年(23——25)。汉朝的后期称东汉,从25年起,到220年止,共一百九十六年。

    东汉以后、西晋统一以前,我国历史上出现了分裂局面。魏、蜀、吴三国鼎立,历史上称为三国时代。三国时代自220年曹丕称帝起,到280年东吴灭亡止,共六十一年。

    晋朝也分西晋、东晋两个阶段。西晋从265年司马炎取代曹魏起,到316年,共五十二年。东晋从317年到420年,全长一百零四年。

    从东晋灭亡到隋统一,这一段时期,历史上叫作南北朝时代,南北朝时代长一百七十年。

    隋朝从589年统一中国算起(隋的建立为581年),到618年止,全长三十年。

    唐朝从618年起,到907年止,全长二百九十年。

    唐朝以后,我国历史上又出现了分裂局面,这个分裂时期历史上叫作五代十国时期。五代十国时期从907年唐灭亡算起到979年宋统一全国(宋的建立为960年)止,共七十三年。

    宋朝也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称北宋,从960年到1127年,共一百六十八年。后一个阶段称南宋,从1127年到1279年,共一百五十三年。

    元朝从1279年灭南宋起,到1368年止,全长九十年。

    明朝从1368年起,到1644年止,全长二百七十七年。

    清朝从1644年入关算起,到1911年辛亥革命时被推翻止,全长二百六十八年。

    (朱仲玉)

    我国的民族

    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以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共约11379万,占全国总人口的8.49%(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

    我国各少数民族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就拿百万以上人口的少数民族来说,在我国各种史书、方志上很早就记载着有关这些民族的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等情况。我国历史上的元朝,就是以忽必烈为首的蒙古贵族在13世纪建立的。回族(又称回回)是13世纪以来迁入我国的部分中亚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和7世纪以来少数久居我国的波斯人、阿拉伯人与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族人在长期相处的过程中发展而成的一个民族。藏族在汉文的古文献中称为吐蕃、西蕃、乌斯藏、唐古特、图伯特等。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后3世纪,汉文史书上曾提到丁令(丁零、丁灵),4世纪到6世纪曾提到铁勒(敕勒、赤勒),这都是说的维吾尔族的远祖。从北魏到隋代称为乌护(乌纥)、韦纥(袁纥),唐宋时称为回纥、回鹘,元明时称为畏兀儿,都是维吾尔一词的不同音译。古代称居住在洞庭湖附近和沅江流域一带的居民为武陵蛮(五溪蛮),苗族就是他们的后裔。古代史籍记载的邛(qióng)都夷、滇、劳浸、靡莫和昆明都与彝族的源流有关,叟、爨(cuàn)、乌蛮和部分地区的白蛮是彝族的组成部分;直到元明以来,罗罗这个名称才逐渐普遍起来,并开始成为彝族的泛称。春秋时代的越人与今天壮族、傣族等族的源流有密切的关系,史籍上曾有陆梁、西瓯、骆越、乌浒、俚以及僚、俍(liáng)、依、沙等不同称谓,便都是泛指壮族而言。布依族是由古代百越中的骆越一支发展起来的,《元史·地理志》里第一次出现了仲家的名称,就是布依族的祖先。朝鲜族是自19世纪中叶开始先后从朝鲜迁入我国东北的。远在周、秦时代,居住在东北松花江、牡丹江等流域的肃慎人,以及后来史书上所称的挹(yì)娄人、勿吉人、靺鞨(mò hé)人和10世纪后所称的女真人的一部分,都是满族的祖先。

    (施联朱)

    首都北京

    北京在历史上正式成为首都,是从金政权贞元元年(1153)开始的。当时北京称燕京,金在此定都后,改称中都。

    今天北京广安门内外大街,就是自东而西横贯金中都城的一条干路。中都的内城,位于今广安门以南,是金皇宫所在的地方。金亡后,元朝仍以这里为都城。由于金的中都城长期遭受战争破坏,残毁不堪,因此元朝的开国皇帝忽必烈在此定都后,索性放弃中都的旧城址,在它东北的旷野上另外兴建了一座新的都城,命名为大都。大都城的建筑工程主要分宫殿、城池、运河三部分。初期主要是宫殿的建筑,然后以宫城及其东西两面的太庙和社稷坛为基点,配建王府、官署,兴建街坊,最后开通大都的水路交通动脉————通惠河,使大都和大运河直接联系起来。经过全国无数劳动人民二十几年的辛勤努力,一座规模宏大的新的大都城终于落成。新的大都城基本上为今天的北京城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做了皇帝,建立了明朝。这一年秋天,明军攻入大都,改称大都为北平。明成祖时,为了适应国内新的政治形势,决定把都城从南京迁到北平,改称北平为北京,并大规模营建北京。明朝北京城的修建工程,从成祖永乐二年(1404)开始,至永乐十八年(1420)完成,前后共费时十七年。就在北京营建工程完成的这一年,明成祖正式下令迁都。嘉靖三十二年(1553)为了便于防守的关系,明政府又给北京加筑部分外城。

    明亡后,继明之后的清朝,仍旧以北京为都城。

    (穆淑燕)

    六大名都

    西安、洛阳、开封、北京、南京、杭州,是我国历史上的六大名都。关于北京,已在前一题中专门讲过。这里,分别谈谈其他几个名都。

    西安地处陕西关中平原渭水之滨,是我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公元前11世纪,周文王在今西安附近户县东建立丰京,文王的儿子武王又在今西安市长安区西南建立镐(hào)京。武王灭殷以后,建立了周朝,镐京成为周的国都,这是西安附近第一次出现全国性的政治中心城市。历史上把建都镐京的周称为西周。

    公元前202年,西汉建立。汉于渭水南岸营建国都,取名叫长安(汉时长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北)。西汉建立的二百年间,是长安的繁盛时期。这时,长安不仅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而且是交通西域的枢纽。此后,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都以长安做过国都。

    隋、唐两代,也都以长安为国都(隋在583年迁都大兴,仍在长安附近)。但隋、唐时的长安已不是汉长安旧城,其规模比汉长安城大得多。这个时期,特别是在唐代,长安是我国乃至全世界最大、最文明的一个城市。

    洛阳位于河南省洛河北岸。周武王的儿子成王即位后,为了加强对东方殷遗民的统治,派周公旦在洛水之北营建洛邑,叫作东都。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把都城从镐京迁到洛邑。从此,历史上把迁都洛邑后的周称为东周。战国时洛邑被改称洛阳。东周是以洛阳为都城的第一个朝代。东周以后在洛阳建都的,有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北魏初都平城,孝文帝时始迁都洛阳)。隋、唐时期,虽然政治中心在长安,但隋、唐的皇帝如隋炀帝、唐太宗、唐高宗、武则天等都经常居住在洛阳。五代十国时,后唐也在洛阳建过都。

    黄河中游南岸的开封,早在战国时期,就是魏国的都城,当时叫作大梁(战国时,魏的都城最初在安邑,魏惠王时始迁都大梁)。大梁在隋、唐时称为汴州。唐朝末年,朱温废掉唐朝皇帝,建立后梁,定都汴州,升汴州为开封府。后晋、后汉、后周也都在这里建都,把汴州称作东京。960年,赵匡胤发动兵变,建立宋朝(史称北宋),仍定都开封(宋亦称开封为东京)。北宋以开封为都城,达一百六十八年之久,这是开封的极盛时代。金灭北宋,称开封为汴京,后又改称南京,也曾一度定都于此。

    山川雄伟的南京城,是我国最大的文化古都之一。三国时期,南京是东吴的国都,加上以后的东晋、宋、齐、梁、陈共六个朝代,都以南京为都城,所以南京被称为六朝古都。南京在东吴时叫作建业,从东晋到陈,称为建康。后来南唐也以它做过国都,改称江宁府。明朝初年,朱元璋定都南京,明成祖时迁都北京。太平天国革命时期,起义军攻下南京后,定都于此,改称天京。1927年,北伐军攻克南京,以南京为首都,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解放南京,成立南京市人民政府。1952年归为江苏省,并成为江苏省的省会。

    景色如画的浙江杭州城,是闻名中外的游览胜地,也是我国历史上的著名古都。杭州曾做过五代十国时期吴越的都城。南宋时,杭州又成为南宋的首都。南宋称杭州为临安府。

    (黎虎)

    天干 地支

    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用天干、地支记载年、月、日,是我国人民长期以来的一种传统习惯,它的起源很早。根据地下发掘出来的商朝甲骨文,我们知道,那时已经有了用干支记日的办法。商朝距今三千多年,也就是说,用干支记日的办法,至少在三千年前就已经采用了。至于用干支记月、记年,则比较晚些。现在可以考查出来的干支纪年,是西周的共和元年(公元前841),那一年是庚申年。

    用干支记载年、月、日的方法,是把天干和地支搭配起来,如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因为天干只有十个,而地支却有十二个,所以当搭配到癸酉年时,天干又得从头轮起,即搭配成为甲戌、乙亥。同样的道理,十二个地支全轮完以后,也得从头轮起。这样从头到尾周而复始地轮流,当天干轮完六遍的时候,地支正好轮完五遍;其年数整整是六十年,称为一个甲子或称一个花甲。因此,凡六十岁的老人或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我们可以称他们为“花甲老人”或“年过花甲”的老人。

    大约从西汉初年起,民间习惯上又把地支和十二生肖联系起来。它们之间的关系按顺序排列是: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凡是在子年出生的人,无论是甲子或丙子,还是戊子、庚子或壬子,他的生肖都是鼠;在丑年出生的人,无论是乙丑或丁丑,还是己丑、辛丑或癸丑,他的生肖都是牛。别的生肖也依此类推。

    用天干地支记载年、月、日,在我国历史上曾起过一定的作用,它为我们考查历史上的年代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因为从西周共和元年以来,许多重要的历史文献古籍,记载时间都是采用这个办法,而且历久相沿,从未间断过。

    (朱仲玉)

    我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

    世界上各个民族,在它们各自的历史上都经历过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公社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土地属于公社所有。公社的成员共同耕种着他们的土地,也就共同享受他们共同劳动所取得的果实。

    中国各族人民在历史上也都经过了这个阶段。就汉族说,大约传说中的黄帝、唐尧、虞舜时代就属于这个阶段,这时期的土地属于公社所有。最初,可能是公社里很多人都在一大片土地上进行耕种;其后,氏族公社里有了家庭,公社的土地就被划分成一块一块平均大小一样的小块,分给各个家庭去耕种,但土地仍是属于公社共同所有。秋收以后,土地仍恢复为一大片,明年耕种时再分。

    土地制度的第一个变化,是由公社公有制变为国王(天子)、贵族所有制。国王、贵族是由氏族公社时期各氏族部落的大小酋长发展来的。这些人原来是由氏族部落成员选举出来管理氏族部落的公职事务的,随着贫富的分化和阶级的分化,这些大大小小的酋长们就把氏族公社的公有财产————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窃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于是,他们也就变成了一群氏族贵族。氏族公社破坏,国家出现,他们就成为国王、贵族阶级。

    汉族历史上何时从公社土地所有制进入国王、贵族土地所有制,现在还不十分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西周、春秋时期,土地是属于国王(周天子、各国诸侯)、贵族(卿、大夫)所有的。周天子、各国诸侯、卿、大夫等组成贵族阶级,他们都是土地所有者。直接耕种土地的农民,主要的是以前的公社成员,他们仍然依照传统的习惯耕种着按期分配来的每家大小平均的一块(一般是方块)土地。天子、诸侯可以把土地赐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把土地转给其他人,但耕种土地的农民却没有权力转让他们耕种着的土地。不过这些农民都是按照古老的传统习惯来耕种他们分来的那块土地的,贵族们似乎也不能赶他们离开这块耕种的土地。同时,这时期还没有土地买卖。

    土地制度的第二次变化,是在春秋战国之际,这次变化是由周天子、诸侯、贵族土地所有制变为一般地主或农民小生产者所有的土地私有制。历史上有名的商鞅变法,就是这次土地制度变化的标志。

    通过这次变化,一向按照传统习惯取得一块土地耕种的小生产者————农民,摆脱了传统习惯的束缚,取得了对其所耕种土地的更大支配权。他们有了可以出卖这块土地的权力,即史书上所说的“民得买卖”。但在这种土地私有制度下真正取得好处的却不是农民,而是地主阶级。地主阶级以政治的力量、经济的力量吞并农民的土地,使得绝大部分农民只有很少的土地,甚至陷于破产的境地。

    从商鞅变法开始的这种土地私有制,在旧中国一直持续了几千年。在这期间,尽管耕种土地的农民就其身份而言,有时是自由民、奴隶,有时是农奴、佃户、雇农,但他们总是受地主的剥削压迫。全国绝大部分的土地掌握在地主阶级手里。

    除地主阶级中的一般地主、贵族、官僚掌握的私有土地以外,历代统治者的国家政府或皇帝,还直接掌握一部分土地。这种土地在数量上,有时候也很大。各时期的国家政府或皇帝以不同的形式来管理、使用这部分土地。

    在两汉时期,这种土地被称为“公田”,直接为皇帝所有。这部分土地数量很大,除大量耕地以外,全国的山岭、未开垦的草田,也都归皇帝所有。“公田”由皇帝“假”(租)给农民耕种。

    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国家政府掌握的土地更多,它们通过各种方式把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并且用非经济的强制力量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不许他们随便迁移。

    唐中叶以后,国家政府或皇帝仍保有大量的土地。他们一般都采用和当时一般地主经营土地方法差不多的形式来经营、管理这些土地。

    这就是新中国成立以前几千年来汉族历史上土地制度发展变化的大体轮廓。最初阶段,土地属于氏族公社公有;西周、春秋时期,土地属于周天子及各国诸侯和卿、大夫贵族阶级所私有;商鞅变法以后,土地可以买卖,土地私有制进一步确立,但历代国家政府或皇帝仍然保有大量土地。

    (何兹全)

    我国历史上的赋税制度

    战国时的孟子曾说过夏、商、周三代的赋税制度是:“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据传统的解说,五十、七十和百亩一样,指的是亩数。“贡”,有一定的数量规定,无论五十亩每年的收成如何,都要交这一定的数给国家。“助”是助耕公田。七十亩的收成全归个人,但要抽出一部分时间去耕种国家的田,公田的收获全归国家。“彻”是将百亩的收获交纳出十分之一给国家。“贡”和“助”也大约是什一(十分之一)。

    孟子的话可能反映了一部分事实。从远古以来,原始公社就有一种老习惯,它把土地划成平均大小相等的块分给公社成员去耕种,公社成员把收获的一部分,譬如说十分之一,交给公社做公用开支。进入阶级社会,有了国家以后,剥削阶级的国家可能就把这种老习惯继承下来,把原来公社的收入变成国家对农民的赋税。中国历史何时由原始公社进入阶级社会,目前还不十分清楚,因此,至少夏代的“贡”,是否是赋税,还很难说。

    春秋战国之际,土地私有制进一步确立。随着这种变化,赋税制度也跟着变化。田亩的租税分裂为田租和田税。田租是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田税是土地所有者向国家交纳的赋税。

    战国时期,七国分立,赋税制度发展变化情况相当复杂,难以细说。到两汉时期,定型为一种租赋徭役制度。“租”是田税(当时仍称田租),战国时是十分之一,两汉时一般是三十税一。“赋”是人头税,有“算赋”,有“口赋”,成年人出“算赋”,小孩出“口赋”。徭役包括兵役和力役。兵役在兵制题目下再谈,这里只说力役。汉代人民,从二十一岁到五十六岁,每人每年要向政府出一个月的役,称作“更”。不能“践更”(出役)的,要出钱,称作“更赋”。

    两汉的租赋徭役制到魏晋南北朝和隋时,变为“户调制”。户调制是赋税以户为单位,按户来征收的制度。户调征收的是布、帛、丝、麻。曹魏时,田租还在户调之外,是按亩征收的。晋以后,田租也合并在户调之内,都按户征收。以北魏孝文帝时的赋税为例:这时的均田户,一夫一妇(一个小家庭)每年向国家要交户调帛一匹,粟二石。另外,随乡土所出,还要交些丝、麻等物。户调之外,自然少不了还有力役负担。

    魏晋南北朝和隋的户调制度,唐初小有变动,出现了“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基本上和户调制相同,不同的地方在于:①户调制是以户为征收单位,租庸调改为以丁为征收单位。②户调制时期,农民除交布帛丝麻和租物之外,还要出力役。租庸调制规定,力役可以折收“庸”。“庸”是实物,役一日折绢布三尺。

    以户为征收单位的户调制和以丁为征收单位的租庸调制都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有了均田,才能假定农民每家耕地大小差不多,来按户或丁征税。

    唐中叶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不能适应客观情况了,“两税法”出而代替租庸调。这是赋税制度的一大变化。

    两税法的施行是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两税法的内容是户税和地税,按每家资产多少来征收户税。按田亩多少征收地税。每年的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输不过六月(阴历,下同),秋输不过十一月。征收的税以钱为主。租庸调制正式被取消。

    租庸调到两税法的主要变化在什么地方呢?一个变化是:在租庸调制度下,丁无论贫富,田无论多少,都是按丁出租庸调。而两税法则资产多、田亩多的出租税多,资产少、田亩少的就出租税少。另一个变化是:租庸调是收实物,两税主要收钱。

    从唐到宋,两税中依户征收的资产税逐渐分化出商税、间架(房屋)税,于是所谓资产也就逐渐集中于土地,所保留的仅是夏秋两征的形式,两税也就蜕变成为二税。二税一半收钱,一半收谷物。

    赋税制度的又一次大变化,是在明朝后叶,即神宗万历九年(1581)。这一年,明朝政府实行了“一条鞭”新税法。“鞭”是“编”的意思。一条鞭法,就是把当时政府所征收的各种租税,以及按丁征收的劳役,统统编(归并)为一条,按地亩来征收。一概征收银。

    一条鞭法实施一百三十多年后,到了清朝康熙、雍正年间(1711——1729左右)又出现“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在阶级社会中,赋税制度一直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停地变化。在实行两税法的时候,租庸调里所包括的劳役本来都归并到两税里去了的,但是不久,除两税之外,又有了丁役。一条鞭法实行后,本来是所有的税目都并而为一了的,之所以称作一条鞭也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并入一条鞭的丁银,不久又分离出来,因此到清初又来了个“摊丁入亩”。

    赋税是统治者对人民的剥削,赋税制度的变化,也反映了历史发展的进步。变化中的进步,有两点可以指出:一是课税单位从户、丁、地,逐渐集中到地;二是赋税形态由劳役、实物、货币,逐渐集中到货币。它反映了人身依附关系的逐步减轻。

    (何兹全)

    我国古代兵役制

    我国古代的兵制,可以从周代讲起。商以前,大约还是部落兵,氏族部落成员都有当兵的义务。

    周代的兵,基本上仍然是部落兵,只有周族的贵族、自由民(除奴隶以外的居民)才有当兵的权利和义务。周时是车战,车是战斗的核心。看《左传》的记载,我们知道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出兵,还是以“乘”为单位来计算军力大小的,比如说“七百乘”“五百乘”等,意思就是指七百辆战车、五百辆战车。国越大越强,车数越多。

    周族以外被周征服的各族人,大约还不服兵役,他们没有当兵的权利。

    战国时期,兵制起了变化。战国以前,只见有用马拉车、拉东西的记载,还没有看见有关人骑马的记载。战国时,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学会了匈奴人骑马打仗的技术,从此汉人历史上才开始有了骑兵。同时由于这时士兵的来源扩大,以前不服兵役的人,现在也服兵役了,步兵的地位显得日渐重要起来。由于骑兵的出现、步兵的增多,那种呆笨的车战方法逐渐被淘汰。骑兵、步兵逐渐成为主要的兵种。春秋时期,两国交战,出车多不过数百乘,若是超过千乘以上,那就要算很大的战争了;可是到战国时,参战双方动不动一来就是步骑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这是以车战为主的春秋时代的人很难想象的。这个事实,反映了春秋战国时代作战方法的巨大变革。

    经过战国时期的酝酿和发展,到秦汉统一国家时期,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

    就汉代来说,年满二十一岁到五十六岁的男子,每人一生都要服两年的兵役。一年在地方上,一年在京师或者在边疆。汉代守卫京师的兵,称为“南北军”;“南军”守卫宫廷,“北军”守卫京城。地方兵有“楼船”(水兵,多在江南)、“材官”(步兵,多在关东,即函谷关以东)和“骑士”(骑兵,多在北方边郡)的分别。汉代的兵役,不分贵贱,只要是编入户口册籍的人,都要负担。

    魏晋时期出现了“世兵制”。

    “世兵”就是世代为兵,父亲是兵,儿子就一定做兵。这种世兵制,一直延续到南北朝时期。这时期,兵民是分离的。民有民的户籍,民户归郡县管理;兵有兵籍,兵家称作“士家”“军户”,士家、军户受军府管理。兵的身份是低的,必须经过放免,才能取得普通人的身份。

    南北朝后期,在北朝又出现了“府兵制”。

    北魏拓跋氏是鲜卑人,统一北中国时,还处在氏族部落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拓跋部落联盟的成员,都有当兵的义务。北朝前期,北方的汉人一般不服兵役,只有拓跋鲜卑的部落兵。

    北朝后期,北方分裂为东魏、西魏。西魏地居关中,地方经济比较落后,人口比较少,力量较弱。西魏执掌政权的宇文泰一方面吸收汉人为兵,另一方面仍采取鲜卑人的部落兵形式,创置了府兵制。

    从创置(西魏时)到破坏(唐中叶),府兵制前后维持了二百多年的时间。但这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西魏北周时,府兵制的部落形式很明显,有六个“柱国”率领全部军队,“柱国”就好像部落的酋长,其部下都得改从“柱国”之姓。府兵不属于郡县管辖,和民籍是分开的;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他赋税的义务。唐时,全国置有六百多个府,关中即占二百六十多个。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当府兵的义务;不设府的地方,人民不服兵役。

    到唐中叶以后,募兵制逐渐成为主要的兵制形式。

    作为其他兵制的补充,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募兵制。汉武帝时期、东汉时期、南北朝时期,都有过募兵。募兵成为主要的兵制,是在唐中叶以后。特别是宋朝时候,统治者把招兵看成缓和阶级矛盾的妙法,养兵数目不断增加,宋仁宗时候,有兵一百二十多万人,其中禁军(中央军)就有八十多万人。

    募兵是兵民分离的纯粹职业兵。

    到了明朝,又有“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卫兵士有五千六百人,卫有指挥使。卫下有千户所,千户所下有百户所。小据点设所,大据点设卫。初设卫、所时,兵士来源,除明初现有的军队以外,以后主要是从人民中抽调来的。明朝卫、所的军人是世袭的,兵士有特殊的社会身份,称作“军户”。军户一般都参加屯田,军队的给养就由屯田来解决。卫所制有些像世兵制,又有些像府兵制。

    清初的兵制是“八旗”兵。最初,一“旗”就是一个部落,八旗就是满族的部落联盟。八旗兵就是满族的部落兵。八旗制是清太祖努尔哈赤时逐步建立起来的。八旗的基层组织是“牛录”,一牛录为三百人。牛录之上有“甲喇”,甲喇之上有“固山”,固山即“旗”。牛录、甲喇、固山之长称“额真”,实即各级的大小酋长。随着满族的阶级分化,部落进入国家,八旗兵也就成为王公贵族的兵了。

    清军入关后又有“绿营兵”,绿营兵是以汉人为基础组成的军队。

    (何兹全)

    世卿政治 官僚政治

    在西周和春秋时期,政治上最高的统治者是周王,以下有各国诸侯,再下便是卿、大夫。他们之中人数最多的是卿、大夫阶层。卿、大夫有世代传袭的固定封土————“采邑”,又有固定的政治权力;他们在自己的“采邑”内聚族而居,可以筑城、设置军队,有家臣管理政事;他们还凭借着贵族的身份,世世代代地做官或执掌国政。这样的情况就叫世卿政治。

    官僚政治是伴随着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兴起而出现的,它发生于战国,形成于秦,在秦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一直在继续不断地发展与加强。我们从世卿政治与官僚政治的比较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官僚政治主要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世卿政治下的卿、大夫都是贵族世袭的,不是贵族出身的人是不能做卿、大夫的。官僚政治下负实际行政责任的大小官吏,一般是不世袭的,也不一定是贵族,都由皇帝任命或由皇帝任命的官吏指派,皇帝对官吏可以随时任用、罢免和调迁。当然被任用的人都是地主贵族阶级出身的人或他们的知识分子,劳动人民出身的人很少有可能被任命当官的。

    第二,官僚政治是用俸禄来代替世卿政治的“采邑”的,也就是说,依照官吏的地位和职务给予他们定量的谷物或货币,不再封给他们以“采邑”。

    世卿政治表示国君权力的分裂,官僚政治显示皇帝权力的加强。皇帝对人民的统治,是一定要通过官僚系统来进行的。

    (杨钊)

    从秦汉到明清的中央官制

    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比较严密的官制。就中央官制来说,秦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等官职。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政;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一方面负责管理皇帝的秘书工作,另一方面负责监察百官。此外还有“九卿”,职掌的大多是皇帝宫廷的私务。

    西汉初年基本上仿照秦制。自汉武帝时起,皇帝常常通过内廷管理文书的“尚书署”亲自裁决政务,这就使丞相和御史大夫的职权逐渐缩减。随后,尚书署改为尚书台,成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原来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逐渐改名为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合称“三公”。原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长官称尚书仆射(yè)。三公的权力更为削弱,只能办一些例行公事了。

    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感到东汉的尚书台权力太大,另设中书省,首长称为中书监、中书令,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至于尚书台,则已成为执行机构,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分职治事的官署为“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这时,“三公”基本上成了功勋大臣的虚衔。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寺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在秦汉时侍从皇帝左右,出入宫廷,应对顾问,并常代表皇帝与公卿辩论朝政,地位虽不高,因能接近皇帝,故显得很重要。到南北朝时,凡属重要政令,皇帝每每征取侍中的意见,这就使门下省也开始成为参与国家大政的部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南北朝时由尚书台改称)同为国家最高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同列宰相地位。与此同时,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可以看作是封建社会已经发展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

    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制大体相沿,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未做皇帝前曾当过尚书令,他做皇帝后,这个职务就空着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再参决大政了。唐高宗时,常用别的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名义参与朝政,执行宰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执行宰相职务的官员们常在“政事堂”商讨和办理国政。政事堂初设在门下省,后移中书省,改称“中书门下”。这样,政事堂就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府。五代除沿用唐制以外,又有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务)参与大政,首长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北宋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简称中书,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元代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首长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其次为左右丞相,下统诸部。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中书省的职权很重,至于枢密院,则大体上与宋相似。

    明初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政,指挥六部。皇帝专制一切,由翰林院等机关选调几个官员,加以殿阁大学士的名义备顾问,办文墨。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办公,参与机务,称为“内阁”。不过他们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小。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奏章,草拟诏令,品级渐高,权力渐增,极易假借皇帝的专制威力行事,号为“辅臣”,实际权势竟比历代的宰相还大。

    清初仍然设置内阁,有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体仁、文渊、东阁)大学士,但国家大政的决策机构是由满族最高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职权低落。到了雍正年间,又另设置军机处,由满汉大臣任军机大臣,其下为军机处行走、学习行走等。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章。发布命令时,直接用军机大臣名义发出,称为“廷寄”。各地奏章也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于是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内阁大学士也变得有点类似位尊而不重要的“三公”了。军机大臣由于亲近皇帝,综揽一切,名实俱重,是中国历史上封建专制集权中央官制的最高发展。

    (陈继珉)

    从秦汉到明清的地方官制

    中国历史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地方官制,也基本上是从秦朝统一后奠定下来的。

    秦划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郡辖若干县,是二级制。郡置“守”,是行政长官;置“尉”,掌军事;置“监御史”(简称“监”),掌监察。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县有“尉”,掌治安;有“丞”,辅佐县令或县长管理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的行政长官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体现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精神。

    汉初承秦制,只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官制略如中央。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又称为部),每州设一刺史,奉皇帝诏巡察郡、国。到了汉成帝时,曾改刺史为州牧,以后或者仍然叫作刺史,或者再改称为州牧。但这时刺史或州牧只是监察官,官阶低于郡守;州(部)也是监察区,不是行政区。东汉末年,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形同最高地方政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基本上划分为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那时,有些外州刺史往往被加上“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的头衔,并加号“将军”,权势很大。

    隋取消郡,只存州县。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又置十个监察区叫“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事,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时还合若干州为一军区,长官在隋称总管,在唐称都督。后来唐在边境军区置节度使,都带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身,权势很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世称为“藩镇”。

    宋代削藩镇,集权中央,节度使成为空衔,因地置不同名称的州、府、军、监,都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都由中央另派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宋在两级行政机构外,又设立称为“路”的监察区。路有都转运使,负责监察吏治和收纳地方上缴中央的赋税;有提点刑狱,稽考一路的民刑案件;有提举司,长官称“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管仓储和茶盐专卖;此外有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按例都以当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实为一路的军政长官。宋代一路设官分职很多,目的主要是为了分散权力,避免地方割据。

    元代设州和县。州上有“道”,一种道是掌军政民政的宣慰使司,一种道是掌稽查司法的肃政廉访司,基本上可以看作一级行政机构。道之上有行中书省,作为中央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级地方官署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下有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再下为县或州(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这就正式形成地方政权的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省府之间有“道”,道员由布政使僚属参政、参议分理各道钱谷的称“分守道”;由按察使的佐官副使、佥(qiān)事分理各道司法事务的称“分巡道”,是一种监察性的小区。

    明代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到地方执行监察职权,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简称“巡按”。后来有“巡抚”。巡区有的为一省,有的为几省的边区,使原来的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几乎成为属员。再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地方上又有总督的设立,往往加衔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自从有了总督,巡抚又渐成为副手,有些地方甚至不设巡抚了。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略同。清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和州相似,有直隶厅和散厅,但直隶厅很少辖有属县。府以上的道依然保留,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实官。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仍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按察使管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这就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甚至有五级的趋势了。

    总的说来,秦汉至明清地方官制的郡(州)县二级变动不大。地方最高政权的名称、组织、职掌等,则历代很不相同,这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矛盾的具体表现。

    (陈继珉)

    古代选拔制度

    在我国历史上,剥削阶级的国家选拔官吏,是从战国时期开始的;春秋以前,是贵族世卿政治,做卿、大夫的都是世袭的贵族。

    战国时,世卿政治逐渐遭到破坏;也就是说,贵族照例做卿、大夫的世袭制度,逐渐被打破。这个变化是这样来的: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政治机构和行政区域的扩大,也由于贵族们的养尊处优渐渐失去管理政治的能力,贵族卿、大夫的职务逐渐由他们手下的陪臣来执行,地方行政也多由他们的家臣来担任。封建统治阶级为了调解他们的内部矛盾,更好地加强他们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就逐渐打破了各级官吏的世袭制度,而采用选拔制度。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把这个变化比较彻底地固定了下来。从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官吏,都由国王从他认为有才能的人中选拔、任用。

    秦朝以后,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各时代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1.两汉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主要的是“察举”和“征辟”。在皇帝的命令下,中央政府的大官和地方政府的长官,都可以把他们认为有才能、有品德的人推荐给政府。这些被推荐的人,依他们的才能、品德,有“孝悌”“力田”“秀才”“贤良”“方正”等名称。后来地方推举渐渐制度化,各郡依照人口多少按比例推举不同数目的人,有一定规定。这种推举人才的办法,称为“察举”。“除察举”之外,皇帝和中央公卿大臣还可以特别“征”“辟”有特殊名望和才能的人来做官。由皇帝提名的称为“征”,由公卿大臣提名的称为“辟”。这种选拔人才的办法,称为“征辟”。

    从汉武帝起,国家设有专门研究儒家经典的博士官,博士官都有弟子,博士弟子经过考试及格,也可以做官。

    另外,官吏子弟,可以依靠父亲的功勋,荫庇为“郎”(官名);富家子弟,还可以用钱补官。

    2.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是所谓“九品中正”制。“中正”是官名,州郡设有大中正,县有小中正。做这些大小中正的都是各地方在中央政府做大官的人。“九品”是区分被评选人的等级,共分上中下三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级,故称“九品”。根据中正官的品评,来作为任用官吏的标准,这种制度在历史上就被称为“九品中正”制。这些大小中正们,定期把本地的人加上评语,评定等级,推荐给政府。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豪族在政治上、社会上都有很大的势力。在政府做官的多是世家豪族,做各地大小中正的也都是世家豪族,他们所推荐的人,能够被列为上品的自然也都是世家豪族。在晋时,已经出现了这样一句流行话,“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所以,这时期“九品中正”制只起了为世家豪族阶层服务和巩固世家豪族政治地位的作用,实际上并不能选拔真正的人才参与政事。

    3.隋唐至明清时期。这时期国家选拔官吏的办法,主要的是科举制。科举制是隋朝时候创立的,唐初制度更加完备。唐代取人有三种:主要的是“乡贡”,由州县保送,所以唐代科举也称“贡举”。除乡贡之外,还有“生徒”和“制举”。生徒是由学校保送的,制举是皇帝特开制科考试以选拔“非常之才”的。参加贡举的士子,先向州县报名,州县检查合格后,由州贡于中央,称为“贡士”或“举人”。到京后,要分科考试。唐代以“明经”“进士”两科考的人最多。进士考试严格,武则天以后,特别重文词,所以科举中又以考进士为荣。

    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是由于阶级斗争和社会发展的结果。门阀世族衰落,非贵族出身的新兴地主阶层兴起,豪门世族在政治上独占优势的地位已经动摇,“九品中正”制也跟着倒台。在这种情况下,靠考试成绩、不靠门第的科举制度才应时而起。“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取人,取人的大权掌握在大小中正手里,科举制是以学业取人,取人的大权掌握在皇帝手里。隋唐统一全国,中央政府的权力在不断扩大、发展,科举制就是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而产生的。这种制度一直实行到清朝末年,才为新式学堂所代替。

    科举制度一方面是统治者选拔官吏的一种途径,另一方面也是封建专制政府牢笼知识分子使他们变成书呆子的一种手段。科举的办法越往后越繁琐,到明清时,规定考试要用所谓“八股文”,考生只能按一定规格来写文章,不准有丝毫发挥自己意见的余地,以致一切聪明才能均被束缚。唐太宗有一句话最足以说明科举制的这种作用:有一次唐太宗在宫门楼上,看见新进士们正低头哈腰、小心规矩地排着队走出来,便高兴忘形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gòu)中矣!(天下英雄尽入我的圈套了!)”(何兹全)

    科举制度

    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开始于隋朝。隋文帝开皇七年(587),设立“秀才科”,叫各州每年选送三人,其中考取优秀的为秀才;隋炀帝时又建立“进士科”。这就是我国科举考试的开端。唐朝考试科目增加,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以后其他科目仅存空名,只有“进士科”成为科举制度的唯一科目);考试方法有“帖经”(只露出经书内容的某行,把上下文默填出来)、口试、诗赋等(其中诗文较重要,这和唐代诗歌盛行有关系)。武则天考阅武艺,又开始了武举。宋朝实行弥封卷;王安石时,停止诗赋,改考经义,叫考生各选《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论语》《孟子》。元朝规定,“四书”以朱熹的章句集注为主,从此考生答卷时就不能随便发挥了。到了明清时代,对考生的束缚更为严紧,命题专用“五经”“四书”的内容,答卷必须用古人的语气说话,连文章的写法也有一定的规格,字数也有一定的限制,这就是所谓“八股文”。

    科举制度从隋开始,中间经过不断的发展、变化,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止,在我国历史上共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明清两代,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有秀才、举人、进士、状元、榜眼、探花、翰林等称呼,根据对这些称呼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这时期科举制度的大致轮廓。

    原来,明清时代的科举考试分为“院试”“乡试”和“会试”“殿试”等几级。

    院试以前,还要经过两道考试:即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县试及格的考府试,府试及格的才有资格参加上一级的院试。

    院试由清政府中央任命的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俗称“学台”)主持,分“岁试”和“科试”两种。岁试的目的是考试“童生”(一般通例,凡应考者均称“童生”)的学业,又称“岁考”。童生经院试考试及格,即取得入学资格(俗称“进学”),称为“附学生员”(俗称“秀才”)。科试的目的是在选送已入学的优等士子参加乡试,又称“科考”。院试在府城或直隶州的治所举行。

    比院试高一级的考试叫乡试。乡试在南京、北京和各省城举行。乡试三年一考,在子、午、卯、酉年(也有因皇帝生日、登极等庆典加试的,叫“恩科”),叫作“大比之年”。考期在农历八月,故又称“秋闱(wéi,‘闱’是考场的意思)”。乡试的主持者称“主考”,主考有正有副,正副主考都由皇帝任命。乡试录取的叫“举人”,俗称“孝廉”。乡试考第一的叫作“解元”。

    比乡试再高一级的考试叫会试,在乡试的次年(丑、未、辰、戌年)春天(初定为阴历二月,后改为三月)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地点在北京,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参加会试的是各省的举人,考中的叫“贡士”(考第一的称“会元”)。贡士再经过复试(一般不会有落第的),就可参加殿试。

    殿试(也叫“廷试”)是在会试后由皇帝亲自主持的一次考试。考期定在农历四月,在太和殿举行,考一场。殿试成绩分三甲:一甲取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也叫“殿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取若干人,赐进士出身,其中第一名叫“传胪(lú)”。三甲取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举人经过会试及殿试及格的都叫“进士”。读书人考到进士就算考到了头。

    殿试揭晓时,在太和殿唱名,同时在长安街张挂榜文三天,“榜”用黄裱纸制成,称金榜。唱名后,一甲三人出午门(其余的进士由别门出宫),插花披红,在鼓乐仪仗和彩旗护拥下,骑马游街,然后回到住所。第二天,皇帝赐给新进士宴席,俗称“琼林宴”。黄梅戏《女驸马》里有一段唱词说:“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指的就是这些。

    为了授给新进士官职,殿试后,还有一次“朝考”,按朝考的成绩,结合殿试及复试的名次,然后由皇帝决定分别授予何种官职。一甲三名在殿试后立即授官,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甲、三甲经朝考后,有的做翰林院的庶吉士,有的做主事、中书等京官,有的做知州、知县等地方官。凡进士经过朝考授予庶吉士官的,均称“翰林”。

    (王克骏)

    三教 九流

    “三教”的说法起自三国时代,它指的是儒、释、道三种教派。

    本来,以孔子为创始人,后来又经孟子加以发扬的儒家学说,只是一种学术流派,并不是一种宗教。不过,从汉朝时候起,崇尚儒家的人,为了抬高孔子的地位,把儒家学说渲染得像宗教一样,并且在祭孔的大典中,大量地加入了宗教的仪式,因此,到了三国时代,就有人把儒家学派当作一种宗教来看待了。

    释教是指释迦牟尼创设的佛教。佛教起源于印度,大约在汉朝时候传入中国。到三国时,信仰的人已经相当多,人们便把它和产生在中国的儒教、道教相提并论,成为儒、释、道三教。

    道教是东汉时候创立的一种宗教,最初称“太平青领道”。其中有一派叫作五斗米教(天师道),创始人是张道陵(道教中所称的张天师);另一派叫作太平道,可能也是太平青领道的一派,创始人就是领导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的张角。信道教的人讲究炼丹修道,寻找长生不死之法,这是和佛教的出世思想最大的不同点。道教的教义原来并不含有反抗封建统治者的意图,但是道教的组织却常被农民阶级利用来作为联络群众发动起义的工具。在唐朝,由于统治阶级的提倡,道教曾盛极一时。

    “九流”的名称要比“三教”的名称出现得早些,在《汉书·艺文志》里,就已经有了这个名词。它指的是春秋战国时代互相争鸣的儒、墨、道、名、法、杂、农、阴阳、纵横九种学术流派。

    儒、墨、道、名、法、阴阳六家,《诸子百家》一题中已经介绍过,不再重复。这里我们只简略谈谈杂、农、纵横三家。

    杂家的代表人物是战国末年的秦相吕不韦。吕不韦门下有宾客三千,他集中众宾客的智慧,在秦王嬴政(就是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即位八年后编出了一部有名的大书————《吕氏春秋》,分“十二纪”“八览”“六论”,合共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这部书兼收并蓄了流行的各派学说,加以融会贯通,自成一家之言。大体上讲,对于儒家和道家主要是采取尽量摄取的态度,对于墨家和法家则主要是采取批判的态度。它主张遵守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重视道家的养身之道,反对墨家的“非乐”“非攻”和法家的严刑峻罚。它宣传统一的思想,鼓吹儒家的“禅让”之说。

    农家的代表人物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许行。《吕氏春秋》卷第二十六中有《上农》《任地》《辩土》诸篇,也可看作是农家学说的一部分。农家学派讲究农业生产技术,对于总结我国古代的农业经验,曾有过一定的贡献。

    纵横家的代表人物有苏秦和张仪。他们讲究纵横捭阖(bǎi hé,分化或拉拢)的手段,或者辅助各国君主联强攻弱,或者辅助各国君主抑强扶弱。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他们的策略可以随时根据形势的变化而随时改变。他们都是战国时代著名的外交活动家。在《战国策》一书里,收录了不少纵横家游说各国的说词;这些说词,反映了这一学派在当时的活跃情况。

    (朱仲玉)

    我国古代主要的农作物

    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已开始种植各种作物。甲骨文中有禾、黍、稷、稻等字,后来在先秦古籍中又有了“五谷”“百谷”等说法。

    所谓“五谷”“百谷”等究竟指的是哪些作物?这是一个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前人对此有过种种不同说法,直到今天,还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

    今天我们能看到的、最古的记载有关农业的书,是战国时代的著作《吕氏春秋》,其中讲到了禾、黍、稻、麻、菽(shū,豆类)、麦。这是先秦时期我国人民种植的几种最主要的作物。汉代的《氾(fàn)胜之书》以及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里面所讲到的各种作物,主要的仍然是这六种。从古代农书中的具体描写可以断定,禾就是现代人平常所说的“谷子”(粟),它的粒实叫“小米”。那时,谷子是黄河流域广大人民的主要食粮;黍是酿酒的主要原料;麦和稻是供给贵族们食用的;豆类对缺少肉食的广大人民来说,是极好的副食品;麻则是一般人衣着的主要原料。由此看来,这六种作物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古代种植对象的主体,绝不是偶然的。

    谷原是各种谷类的统称,它的品种很多。先秦时期,稷被视为谷物的代表,它和象征土地的“社”合起来称为“社稷”,成为国家的代称。稷在今天北方许多地区俗称为“穈(méi)子”,在西北和长城内外一带种植特别普遍;这种作物能耐旱保收,生长期较短是它的优点。据《齐民要术》上说,当时一般人把稷认作谷子,那可能是由于当时(南北朝时)长城以北的人大量移居中原,仍然保持了种稷的习惯;而黄河流域的人民长期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也乐于跟着种植这种比较保收、早收的作物,因此便笼统地把稷叫成了谷子。不过稷的食用价值究竟抵不上谷子,故后来种植谷子的人比种植稷的人还是要多得多。至于黍,单产本不是很高,作为经常性主食又不大适宜,又由于以后做酒的原料品种增多了,它的种植面积也就相对地减小了。清朝吴其濬(jùn)在他的《植物名实图考》里面说,“大凡北方之谷,种粱者什七,种黍者什二,种穄(jì)者什或不得一焉。”“粱”就是谷子,“穄”就是稷(穈子);这里说的这三种作物的播种比例,的确是很长时期内北方的基本情况。

    稻在古代也有好多种,古书上也有种种不同的名称。水稻的栽培是离不开水的,随着我国人民对江南的开发,三国以后,在水源充足的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地区,水稻的种植得到了飞速发展。水稻本是高产作物,再加上一年两熟以至三熟,所以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成了南方人民的主要食粮。大约自五代以后,水稻的生产在全国所占的地位,逐渐超过了谷子而跃居首位。此点只要从历代漕(cáo,利用水道转运粮食)粮北运的发展情况就可看出。宋朝以后,长江流域几乎成为唯一提供漕粮的地区,就是很好的证明。而所谓漕粮,指的也几乎完全就是稻米。“苏湖熟,天下足”或“湖广熟,天下足”这一类谚语,便是这样流行起来的。就全国范围而言,种植水稻的地区同时也就是农业最发达的地区,这样说丝毫也没有夸大的地方。

    古人把大麦叫作“牟”,小麦叫作“来”。后者种得更多,尤其是冬小麦,古书上称为“宿麦”,一直是受到重视的。麦的产区主要在北方,播种面积比不上谷子。长城内外一带因为气候关系,向来只种春小麦。西北和西南山区的人多栽种“青稞”,那是一种春性裸大麦品种。

    豆类作物的品种也非常多,主要是供人食用。农民们把豆类制成各种副食品,其中最普通的一种是豆腐。

    我国虽然很早就知道了养蚕缫丝,但是广大人民穿着的原料最初主要还是麻。直到元明时期,棉花的种植逐渐推广,才代替了麻的地位。只有苎(zhù)麻,因为是织造夏布的重要原料,所以在南方种得还不少。

    现在北方农民仍然喜欢种高粱,这种作物在古代叫作“蜀黍”或“蜀秫(shú)”,南方人叫它“芦穄”。它的种植开始得比较晚,《齐民要术》里面所说的“秫”,似乎并不是指它。普遍种植高粱大约是在唐代以后。这种作物不择地,不太需要施肥,抗旱、抗涝的能力较强,特别是它的高大的植株不但可以作为薪柴,而且又可充作农村的建筑材料和制造各种用具的原料,秫米还可酿酒,因为这个缘故,它能成为一般农家常年生产计划中几乎不可缺少的栽培对象。

    玉蜀黍是16世纪中叶从国外引种进来的,当时没有受到重视,大约最初只种在瘠薄的田里或山坡上,没有能显示出它的高产优点来。过了大约两个世纪,到了清代中期,才开始被推广起来。从那时起,它就成为干旱地区最主要的种植对象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夺取了谷子的播种地域。

    我国古代原来也有芋、山药等薯类作物,只是都不占重要位置。甘薯是在明朝末期从海外传进来的,比玉蜀黍还要晚些。

    (王毓瑚)

    四大发明

    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是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和火药。

    纸出现以前,人们记事时,就把文字刻写在龟甲、兽骨或竹片、木板上,可是这些东西太笨重,既不便于阅读,更不便于携带。后来就有人把文字写在丝帛上,但是丝帛价钱太高,一般人用不起。为了解决这些困难,劳动人民终于发明了书写文字最方便的材料————纸。提到纸,过去有许多人认为是东汉时蔡伦发明的,其实,在西汉年间就已经有了麻纸和絮纸。麻纸是用麻类纤维制造的,1957年考古工作者在西安灞桥西汉前期的坟墓里发现了这种纸的残片,这可算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纸了。絮纸是用制作丝绵时的副产品丝絮制造的,制造丝绵的时候,先把煮过的蚕茧放到竹席上,浸到水里去,然后把蚕茧捣烂,其中完整的部分拿出来就是丝绵,破碎的部分,则紧紧地粘在竹席上,形成一层薄片,把它晒干,取下来就可以在上面写字,人们把这种薄片叫作絮纸。不过这两种纸的产量都很少,还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东汉和帝时,曾经领导工匠们为皇帝制造过各种器械的蔡伦,总结了前人造纸的经验,在105年,以树皮、麻头、破布、渔网为原料造纸。这些原料都容易找到,价钱也很低廉,造纸过程比以前更为简便,能够大量生产。蔡伦所创造的造纸方法得到了普遍推广。后来人们又进一步用竹子、芦苇、稻草、木材等植物的纤维制造出各式各样的纸,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纸的发明和改进,为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印刷术还没有发明的时候,书籍都是人们一个字、一个字抄写的。抄书不仅速度慢,而且容易出错,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在唐朝前期,人们根据拓碑和印章的道理,创造了“雕版印刷”的方法:先在木板上刻出反体字,然后在上面涂墨,再把纸铺在上面轻轻按压,这样木板上的字就印在纸上了。目前我们发现的最早的雕版印刷品是唐朝咸通九年(868)刻印的一卷《金刚经》,这卷《金刚经》长达一丈六尺,上面不仅有字,而且有图,刻印得非常精美。这说明,到唐朝后期,我国雕版印刷的技术已经达到很纯熟的程度了。雕版印刷比抄书要快得多,可是如果要印一部字数很多的书,仍然要花费很多时间,使用很多材料才能刻出一套板,而且只能印一种书,再印别的书还得重新刻板。北宋仁宗时候(1023——1063),富有创造精神的毕昇,经过苦心钻研,发明了一种新的印刷方法————“活字印刷术”。他用很细的黏土,做成许多方形小泥块,晒干以后,在每个小泥块上刻上一个反体字,然后用火烧硬,这就是“活字”。印书的时候,根据书籍内容的需要,把活字一行一行地排列起来,用蜡和竹松等东西,把排好的活字牢牢地粘在铁板上,这就做成了“活字版”,这个活字版就同雕版一样,可以用来印书了。印刷完毕,再把活字拆开保存起来,以备下次再排印其他书籍的时候使用。活字印刷术的推行,大大地节省了用在刻板上的时间和材料,提高了书籍的生产速度。后来,活字的材料逐步改进,由泥活字发展到木活字、铜活字,近代又通行铅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和改进,推动了文化的传播。

    指南针是利用磁石的指极性制成的。据古书记载,我国人民在战国时代就发现了磁石的指极性,并且把天然磁石琢磨成勺状的“司南”,放在特制的“地盘”上,使它自由转动,用勺把来指示南方。这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早的指南仪器。但是,天然磁石容易丧失磁性,勺状的司南指示方向也不够准确。北宋时候,有人发明了人工磁铁,它和磁石一样具有指极的性能。最初,人们把人工磁铁片做成鱼的形状,使它漂在水面,鱼头就会自动地向着南方;后来又经过许多人的不断改进,把磁铁片做成针的样子,在它的中腰顶上一根小针,使它能够灵活地旋转,以便测定南北,这就成了指南针。指南针发明以后,被利用在航海上,促进了海上交通的发展。宋朝的航船东到朝鲜、日本,南到南洋各地,并且与西亚、东亚许多国家建立了密切的贸易关系,这是与指南针的发明和使用分不开的。

    在唐朝初年,我国人民就发明了火药。古时候,有些人到深山里去,打算利用各种矿物和植物配合起来烧炼“仙丹”和金银,这些人被称为“炼丹家”。炼丹家在制药过程中发现:按照一定比例配合起来的硫磺、硝石和木炭,具有容易燃烧和容易爆炸的性质,烧炼时稍不小心,就会发生强烈的爆炸,发生熊熊的大火。因此,人们把这种容易着火的药,叫作“火药”。火药就这样被人制造出来了。唐朝末年,军事家开始把火药运用在战争中。宋朝时候,火药的制造有了进一步发展,火药的威力更加增强。

    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都先后传入欧洲和世界各地,对世界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宋生)

    弓箭 弩

    在我国古籍记载里,认为弓箭是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发明的。其实这一发明比黄帝时代要久远得多,至少在中石器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开始使用弓箭了。

    在我国各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各个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各种各样制工精致的箭镞(zú,箭头),而且数量也很多。这些箭镞有用石材磨制的,有用兽骨或蚌壳磨成的。

    箭镞的形式不一:有扁平柳叶形的,有三棱尖锥形的,也有四棱形的,有的镞尾带铤(dìng,箭头装入箭杆的部分),有的具有双翼。另外,在代表北方草原地区的细石器文化遗址中,还有一些极为精致的小石镞,一般长不过两厘米左右,都是用质地坚硬、色泽优美的石髓、玛瑙、碧玉等矽(xī)石类石材制成,颜色有红、黄、灰褐、绿、乳白等多种,还有半透明的,显得非常漂亮。以上这些发现,证明了新石器时代弓箭的运用已极为普遍。

    弓箭的发明和使用,有很大的意义:它使狩猎的效果大为增加,给食物的获得,带来了一定的保证。

    弓箭是一种利用弹力由弓、弦和箭组合而成的较复杂工具。拉开弓弦,使弓弯曲变形,把所施加的力储存进去;再放开弓弦,给弓以恢复原状的机会,于是它就把储存的力放了出去,这样便产生了动能。利用这一动能,就能把扣在弦上的箭弹射到距离很远的地方。因此,有人认为弓箭的使用,是人类懂得利用通过机械储存起来的能量的第一个事例。

    到了商代,我们的祖先已经知道大量使用青铜箭镞,这种箭镞常是一种有脊带双翼的形式。以后,铜镞逐渐改进,杀伤力更强了。到战国时,铜镞的种类虽然很多,最主要的则是一种圆脊三翼的形式,三刃都很锋利,往往在镞尾带有长铤。战国末期,铁兵器出现,但因镞的体积小,不容易锻造,所以还是大量使用青铜镞,不过箭铤改为铁铸。汉代以后,铁镞的使用才日益广泛。到南北朝以后,就再也看不到用铜来做箭镞了。

    造弓,很讲究取材,既要坚韧,又要有弹力。据《考工记》记载,有七种材料可以做良弓,以柘(zhè)树木做的弓为上品,其次是檍(yì)木、檿(yǎn)桑木、橘木等。后来做弓多用桦木,《武经总要》里就有“黄桦弓”“白桦弓”等名目。

    弩(nǔ)的原理和弓相同,只是力量更强,发射更远。我国大约在战国时,就已经发明了弩。

    弩在发射时,是先把弦张在扳机上,射时扣压扳机,弦发箭出;这样弦在扳机上可以有一定时间,能够从容瞄准,射得更准。还有,弓只能用一个人两膀的拉力,弩则可以用脚蹬等办法,储入更多的弹力,不但射得很远,而且力量也很大,甚至还可以同时射出数目较多的箭。

    根据考古发现的材料,得知汉代边境防守用的兵器中,以弓、弩为主,尤以弩的使用更为普遍。当时最常用的叫“具弩”,射力有八种不同的强度,其中以六石弩最常见,大约可射二百六十米,约合半华里。

    到了宋代,又使用一种威力强大的“神臂弓”,实际也是一种弩。在曾公亮《武经总要》里记录了一些威力极大的“床子弩”,有“双弓床弩”“小合蝉弩”“三弓床弩”等。这种“床弩”,是用几张弓组合起来用绞车拉弦的,每一弩要用五人、七人到十余人拉。最强大的“三弓床弩”,又名“八牛弩”,要用七十人到上百人才能张开;所用的箭,是木杆铁羽,和枪一样粗大。在攻城时,用这种箭按高低依次射入城墙上,进攻的战士可以踏着露出的箭杆爬上城去,故又称之为“踏橛(jué)箭”。这种弩又可以在弦上安铁斗,斗内放几十枝箭。这样绞发一次,就可以射中几十个敌人,威力很大。

    (杨泓)

    养蚕缫丝

    养蚕缫丝是我们祖先的伟大创造之一。

    历来,人们都把养蚕缫丝的发明归功于传说中的黄帝的妃子嫘(léi)祖。历代相传,说她曾经劝导人们种桑、养蚕,教会人们缫丝、织帛和制作衣裳。后来人们感激她,奉她为“先蚕”。实际上,养蚕缫丝和历史上其他许多重大发明一样,是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

    1926年,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夏县西阴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了半个茧壳。据研究,这个茧壳埋藏在坑的底部,那里的土色没有受扰的痕迹,不会是后来放入的;茧壳的断面极其平直,不像是自然破损,显然是经过人工割裂的。由此可见,我们祖先至少在四千多年以前,就懂得采集蚕茧来抽丝了。不过,那时究竟是利用野蚕茧抽丝还是利用家蚕茧抽丝?现在一时还难以做出肯定的结论。

    在殷商时候的甲骨文里,已有“桑”“蚕”“丝”“帛”等字。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其中还有一块把“桑”“蚕”二字合刻在一起的甲骨片;“桑”字的字形好像用手摘桑叶的样子,“蚕”字的字形好像虫蠕动的形状。桑、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表明,采桑是为了养蚕。这时,野蚕已变成家蚕,应该是无疑问的了。

    随着养蚕缫丝技术的进步,我们祖先利用蚕丝制造出了各式各样的丝织品。现在能看到的最古老的丝织品,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殷墟武官村大墓和大司空村大墓发掘出来的殷商绢帛和它的残迹。这块绢帛虽然经过长期埋藏已经褪了色,但是它那细致匀称的纹理,却显示了当时丝织技术的一定水平。

    周朝时,桑树的种植非常普遍。《诗经》中有很多篇章都提到桑,如《魏风》的《十亩之间》篇写道(本书所引《诗经》的白话翻译,都是根据余冠英的《诗经选译》):

    一块桑地十亩大,

    采桑人儿都息下。

    走啊,和你同回家。

    桑树连桑十亩外,

    采桑人儿闲下来。

    走啊,和你在一块。

    有十亩大的桑田,许多人在一起采桑,说明蚕丝业在这个时期有了很大的发展。

    另外,与丝织业有密切关系的染丝业,也在这时相应地发展起来。《诗经·豳(bīn)风·七月》篇说:

    七月里伯劳(一种鸟名)还在唱,

    八月里绩麻更要忙。

    染出丝来有黑也有黄,

    朱红色儿更漂亮,

    得给那公子做衣裳。

    春秋战国时代,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都出产丝织品。齐国的“齐纨(wán)”和鲁国的“鲁缟(gǎo)”,尤为著名。“齐纨”“鲁缟”精细、轻薄,誉满全国,行销各地,很受欢迎。

    汉朝时,丝织品有锦、绣、绫、罗、绮(qǐ)、纱等很多类别。根据文献的记载和发现的实物来看,有些丝织品上还织有各种鸟兽、植物以及自然天象的花纹和多种多样的几何形图案。有的上面除了花纹以外,还织有“延年益寿”“长乐明光”等表示吉祥的文字。当时,汉政府在临淄还设立有专门的组织,集中了很多织工,来为皇室制作各种名贵的丝织品。

    丝织品一向是帝王、贵族们的主要衣着原料,历代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都非常重视蚕丝的生产。战国时,孟子曾劝说梁惠王奖励农民种桑。据《吕氏春秋》卷第二十六《上农》篇记载,古代后妃们每年都要举行种桑、养蚕的仪式,以表示提倡蚕桑。秦汉以后,历代统治者也都采取奖励桑蚕的办法。

    养蚕缫丝业起源于我国,传播于世界,它和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一样,也是中国人民对世界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之一。

    (易惠中 宋生)

    六畜

    六畜是指猪、马、牛、羊、鸡、犬。原来这些都是野生动物,由于人们的长期饲养才逐渐成为家畜。

    考古学家根据黄河中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动物骨骼判断:“仰韶文化”时期,人们已经驯化了猪和犬;稍后的“龙山文化”时期,人们又驯化了马、牛、羊、鸡。通过对殷商甲骨文的研究,我们知道,最迟在三千多年前,这六种动物就已完全成为家畜。殷商时,奴隶喂养这些动物,除了满足奴隶主对毛皮和食用的需要以外,还用来作为奴隶主祭祀的祭品和殉葬的用品。商代奴隶主用来殉葬的牲畜数量是很大的,有时一次便多达三四百头,显然,这样大的数目,如果光靠临时猎取是很难办到的。甲骨文中,有“牢”“庠(xiáng)”“家”等字,字的写法很像牛、羊、豕住在屋里的样子,说明当时已有了牛棚、羊栏、猪圈等专门饲养家畜的地方。西周时,农业逐渐发达起来,但是畜牧业仍占相当重要的地位。据《楚辞·天问》篇记载,连周族的首领周文王,也曾披过蓑衣,拿过鞭子,做过牧人。《诗经·小雅·无羊》篇,有人认为是周宣王时的作品,它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畜牧业的情况:

    谁说你家羊儿少,

    一群就是三百条。

    谁说你家没有牛,

    七尺黄牛九十头。

    你的羊儿都来了,

    羊儿犄角挨犄角。

    你的牛儿都来了,

    牛儿都把耳朵摇。

    春秋战国时,贩卖家畜也成了唯利是图的商人们发财致富的途径之一。春秋末期弃官经商的大商人陶朱公(范蠡)曾说:“子欲速富,当畜五牸(zì)。”“五牸”就是牛、马、猪、羊、驴五种家畜的母畜。

    在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劳动人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出现了很多养牲畜的专家。如春秋时秦国的伯乐,就以相马出名。据说他能根据马的体形、外貌,一眼望去,就能评定出它的好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伯乐遇见一匹马拖着一辆盐车上高坡,累得汗流满身,仍拖不上去;谁也不认为这是一匹好马,可是伯乐却断定这是一匹千里马。在他看来,这匹马之所以连一辆盐车都拖不动,不能怪马不好,应该怪它的主人对它使用不当、爱护不够。千里马的特长是善于驰走,拖盐车用不着跑得很快。假使好好地喂养它,爱惜它,使它身强体壮,用它来供骑乘,一定能发挥它善于驰走的优点。后来事实果然证明,这是一匹千里马。这个故事,一直被后世传为美谈;后世人常把有才能的人比作千里马,把善于发现人才的人比作伯乐,比喻的根源就是由此而来的。汉朝时,养羊能手卜式,和伯乐一样,也是一个常被后人称道的人物。据说他养羊十余年,羊群由一百多只繁殖到千余只,只只羊肥胖健壮。

    饲养六畜与生产有密切的关系。其中尤以猪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春秋战国以来,人们对于猪粪肥的肥效作用,评价极高。猪粪肥一直是我国农村主要的肥料之一。猪早熟易肥,因而是人们的主要肉食对象之一。战国时,孟子说过“一家人能养五只母鸡、两头母猪,老人们吃肉就不会发愁”这样的话,可见自古以来,在农村养猪就是受到极大重视的。马能负重,挽力强,役用价值很高,所以以前被列为六畜之首。起初,人们用它拉车;后来,被用来骑乘,它在古代交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牛,力量大,耐力强,是农村中普遍饲养的役畜。大约自殷商时起,它就被用来拉犁耕地。春秋时期,铁犁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牛耕的作用。汉武帝时,赵过改进了农具和耕作技术,大力推广牛耕,使牛耕的方法传播到边疆地区。从此,牛便成为我国古代农村中最重要的役畜。羊、犬、鸡也是古代农村中喜欢饲养的家畜。

    (宋生 易惠中)

    船舶

    船舶的出现在我国是极久远以前的事情。

    最少在距今三千多年前的殷代,我们祖先就已经用船只装运财货到远地进行贸易。在一件当时的青铜饕餮(传说中的恶兽名)纹鼎里,有个铭文,形象如同一个人前后都挑着贝站在一只船上,船后面还有一只手持桨划船,正是一个生动有力的证明。

    春秋战国时代,沿海的齐、燕、吴、越等国,都造船航海。齐景公曾乘船到海上游玩,过了六个月还不想回家。公元前485年,吴国的徐承领兵由海上进攻齐国,说明当时沿海的航路一定非常通畅。不过那时船的样子,我们还不十分清楚。河南汲县山彪镇战国墓葬出土的“水陆攻战纹铜鉴”上有乘船作战的图案,大致可以看出战国时的小船样子,船头和船尾都向上起翘,船内立着三四个佩剑的战士,双手握桨划船前进,图形十分生动。

    近年来,我国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不少两汉时期的船舶模型。长沙西汉墓里发现的一只木船,首尾微翘,船底呈弧形,上有三间舱房,两侧装有舷(xián)板,船上备有十六只长棹和一只刀形的舵。广州是当时有名的港口,在这里发现的船舶模型更多,其中有一只木船,看样子规模虽不大,只有四桨一舵和两间舱庐,可是有趣的是船上安放了五个木俑,做出操桨握舵驾船前进的姿态,为我们研究这一时期的船舶交通提供了非常形象的材料。另一只东汉陶船,制作更精致,上面设有拱券顶的前舱和几间有起脊屋顶的座舱,船后还有一间望楼。船尾安有舵,船头设有锚。这样的大船,是可以出海的。看来这时的造船技术,较西汉时又前进了一步。

    在古代,有的战船的规模很大。汉武帝时,已能建造十丈多高的楼船。西晋初年,王濬建造巨大的战舰,能载两千多战士,舰上设有楼橹、木城。隋朝的杨素,建造过名叫“五牙”的大舰,上有五层楼,共高一百多尺,船上前后左右都安装着撞击敌船用的“拍竿”,每根拍竿都有五十尺长。

    专供统治阶级享乐的游艇,建造得华丽异常。汉成帝时,用沙棠木造船,并在船头上装饰着云母,号称“云舟”。晋代大画家顾恺之画的《洛神赋图》里,有一只两层楼阁的大船,相当精美。隋炀帝巡游江都,建造了好几千只船。据《大业杂记》记载,最大的龙舟高四十五尺,阔五十尺,长二百尺,有舱房四层,上一层有正殿、内殿、东西朝堂和宽阔的走廊;中间两层共有一百六十个房间,都装饰得金碧辉煌。此外,又有皇后乘坐的“翔螭(chī,古代传说中一种没有角的龙)舟”,宫妃乘坐的“浮景舟”等,也都十分华美。船接着船,沿途排列了二百余里。

    除了用帆、桨的船外,晋朝的祖冲之发明了一种“千里船”,在试航时,日行数百里,可能就是一种用转轮激水前进的“车船”。唐代的李皋,在洪州(今江西南昌)就造过有两个踏轮的战舰。这种车船,在宋代有了进一步发展,活跃于洞庭湖里的杨么起义军,就拥有许多精良的车船:小的四轮,大的十轮,最大的达到二十二轮。船上有两重或三重的楼,装有十多丈长的巨大拍竿,可以乘载上千人。

    隋唐时代,专供漕运和经商的内河航船,一般载重量达到八九千石左右,甚至还有更大的。据《国史补》记载,唐大历、贞元年间(766——804),最大的俞大娘航船,养生、送死、婚嫁等事,都可在船上举行,操驾的船工就有好几百人之多。

    最后,谈一谈古代的海船。据现有材料,可以肯定,至少在5世纪时,中国的商船便已经航行在东南亚一带,并且开辟了中国和阿拉伯之间的航线,同时可能已经远航到非洲了。唐宋以后,远洋航行更是日渐频繁,中国的商船一直活跃在太平洋、印度洋的广大海面上。

    根据北宋徐兢的记载,当时出洋的客舟长十余丈,深三丈,阔两丈五尺,能装载二千斛粟。船上主要的舱房有一丈多高;船底呈尖劈状,便于破浪行驶。航行时主要靠风力,船上有两根大桅杆,大樯(qiáng)高十丈,头樯高八丈。风正向时,张布帆五十幅;风向稍偏,则利用左右翼的“利篷帆”;大樯顶上还有十幅小帆,名叫“野狐帆”,在风息时使用。船上又安有十个橹,以备进出港口或无风时使用。船上有正舵,还有副舵。每只船上用的水手,约需六十人。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这时也已应用于航海;船的首尾上都放有水上浮针,天气阴暗时就用它来定南北方向。宋宣和元年(1119)朱彧(yù)写的《萍洲可谈》里,也谈到了当时广州一些海船使用指南针的情形。

    (杨泓)

    瓷器

    瓷器是我国古代的伟大发明之一,它是从陶器演变来的,由无釉陶、釉陶,以至于发展为成功的瓷器,是有极其悠久的历史的。

    “瓷”字在文献上,最早见于晋朝吕忱著的《字林》。嗣后在潘岳的《笙赋》中,更出现了“缥(piǎo)瓷”这样的名词。所谓“缥瓷”,就是淡青色的釉瓷。又晋人杜育的《荈(chuǎn)赋》中有“器择陶楝,出自东瓯”的话,东瓯就是现在的浙江温州,是当时烧造瓷器的地方。不过严格来说,这一时期还只能算是瓷器的过渡阶段。到了唐代,才能说是真正烧造、使用了瓷器。

    我国瓷器的发展是以“青瓷”为主流的,下面我们试从考古发掘的材料以及传世的实物,略述它的起源和发展过程。

    代表“仰韶文化”的彩陶,胎质坚细,器上有用赭、墨、红、白等颜色涂绘成的多样几何形图案花纹。1955年陕西西安半坡村出土的彩陶,上面还绘有鱼、鹿等花纹。代表“龙山文化”的黑陶,胎质细腻,器壁很薄,表里黑色,光亮有如涂漆。

    1953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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