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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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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到火炉里传来轻微的“噼里啪啦”的声音,我知道此时窗外的伦敦正飞着鹅毛大雪,我沉默地走上前,捡起滑落在地上的毛毯,轻轻盖上他的腿。

    我凭着十年前的记忆,去到英国,来迎接我的已经不是原来那名管家,新的管家年轻得不像话。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回答:“不巧。”

    “放下。”

    “没有什么事,”我麻木地回答,“我爱上了一个人,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爱我。”

    而此时,欧阳景的手从门锁上放下来,他蹙着眉头看着我。

    欧阳景淡淡一笑,像是在哄小孩:“我所有的全部。”

    我点点头。

    “那一年,您回到中国,他在伦敦遭到竞争对手的报复,左肩中弹。”

    “他亲口告诉我的,他并没有提到自己的腿,所以我猜测……他其实并没有受伤。”

    他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我不敢停下来,怕惊扰到他,只能不停地念下去。一直到我念完了整本书,我呆呆地看着空白的最后一页,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身后的火焰不断跳跃,突然发出“噼啪”一声。

    “已经没有关系了,”他说,“这个世界上,每一样东西,都在提醒着我这件事。”

    “不,”他说,“她喜欢弹钢琴,偶尔会唱歌,只有听到她的声音,我才会觉得安心。”

    我犹豫了一下:“她也是其中之一吗?”

    “是的,”他微笑着,“辛苦您了。”

    我有些失望,忍不住问司机:“请问,他叫什么名字?”

    我站在铁门之前,伸手去触碰,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可是又猛然收回了手。

    他淡淡地说:“你的声音很好听,能够帮助我入睡。”

    他没有回答我,他只是坐在轮椅上,双手交叉看着我。他有一双很漂亮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可是我注意到,他的手背上有一道疤痕,明明很狰狞,长在他的手上,竟然成了一种美。

    可实际上,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研究客户需求、营销管理和财务报表,那些隔着橱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美丽事物,于我们只是无比遥远的一个梦。

    欧阳景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边,他同我一样,望着远方群山,淡淡地说:“天地很大,是吗?”

    在我离开伦敦前,我录了一盘磁带。录音机开始转动,我轻声清了清嗓子,我说:“你在听吗?”

    他有些不悦地蹙眉:“我这里不是医院。”

    我同欧阳景,相处得不算糟糕。我其实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喜欢滔滔不绝地说,但是欧阳景很安静,在他面前,我不会说太多的话。但是每次等他睡着以后,我就会小声地絮絮叨叨同他说很多话。

    我想我现在的模样一定丑死了,我风尘仆仆,连夜奔波,甚至忘了补一补口红。

    “Paradise。”司机回答。

    “不必了,”他说,“你想要的生日礼物,只有这个吗?”

    我淡淡地笑:“他等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我。”

    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能转移话题:“我给你念书吧。”

    “哦,”他言简意赅地打断我,“没有必要。”

    “被你听出来了。”我吐吐舌头,犹豫着,把自己收到工作录用通知的事情告诉他,我期待地问他,“你说,我应该去吗?”

    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

    他一瞬间热泪盈眶,他说:“小姐,少爷、少爷他,一直在等您。”

    第二年,我生日的时候,欧阳景忽然想起这件事,吃晚餐的时候,他问我:“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我说:“现在好得到哪里去吗?”

    “因为我爱你,”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我以我的生命,爱着你。”

    “就是觉得,好像很难看到你,”我说,“我们很长时间没有一起吃饭了。”

    他毕恭毕敬地问我:“小姐,请问您找谁?”

    或许是在射击场消耗太大,第二天早上,我吃早饭时没有见到欧阳景。

    我觉得他其实是在嘲笑我的幼稚,我忍不住出声反驳:“我没有。”

    我惨然一笑:“是的,你同我说过的,要保护好自己的嗓子,不要让它受损,不要让你失望。”

    另外,我最喜欢的英国作家是简·奥斯汀。

    这十年来,我遇见了许多许多个别人,许多许多种可能,可是今生今世,只得他一人,能被我冠以美梦。

    我的专业是奢侈品管理,听起来噱头十足,像是一直泡在钱罐子里,对着不懂行的外人足够吹嘘上一辈子。

    “我要为你念什么?”我不自然地转移话题,“我的英文并不是很好,请不要介意。”

    我一直都知道,我同欧阳景,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和他竟然连好好说再见的情谊也没有,他只是站在云端,俯身冷冷地看我。

    车行驶在泰晤士河畔,在这座历史悠久,曾经站在世界顶点的城市,这辆车也足以引起街边路人的频频回首。

    我早已爱上欧阳景,或许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他坐在宏伟辉煌的大厅中,静静地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目光比他身后华丽到奢侈的背景都要刺眼。

    我跟父母商量,他们回答说:“你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了。”

    他坐在轮椅上,微微垂下头,我正好从大厅经过,看到他,我微笑着走上前问:“我可以帮到你吗?”

    我浑身颤抖,我多么害怕,我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已经不能认出我是谁。

    我僵硬地愣住,看到他转着轮椅慢慢移到我的面前,然后,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张照片,然后转过身,离开了书房。

    我在这里爱你,欧阳景。

    用中国话讲,她同欧阳景是青梅竹马,两个家族门当户对,他们从小就被家族里的人订下婚约。七八年前,欧阳景还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纨绔子弟,而爱丽丝,是个被宠坏的高傲的公主。两个人明明相互喜欢,却非要故意惹对方生气,互不理睬。好像一旦承认自己动了真情就代表输掉。

    那时候《岁月忽已暮》即将上市,我因为求学和工作,很长时间没有写过文。于是只好利用中午大家吃饭的时间,饿着肚子拿出笔记本偷偷写小说,用了三个中午,写完这篇《伦敦旧梦》,遗憾的是没有瘦下半斤。

    “你的声音,我不喜欢。”他淡淡地说。

    我凝视着面前的红酒,试探地问:“真的什么都可以吗?”

    火炉中火苗燃烧,不时地跳动,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而坐在沙发中的他已经沉沉睡去,平日冷峻的五官终于柔和下来,又长又卷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是迷了路的天使。

    我呆呆地点头回答:“相信。”

    离开英国的第十年,Lucky也离我而去。我捡到它时它已经有两三岁,它活到这个年纪,在我怀中自然而然地死去,我也没有别的遗憾了。

    时隔十年,我终于再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我热泪滚滚,几乎无法站立。

    “我雇佣你,只是因为你的声音和她相似,”他毫不留情地说,“你的声线发生改变,于我而言,这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他没有再说话,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的回答。整个饭厅安静得只能听到我的勺子轻轻碰到碗沿的叮当声。我问欧阳景:“你……最近很忙吗?”

    管家怕他受凉,拿上毛毯,披在他的腿上。

    一个非常言情的故事,里面写满了我对英国的憧憬,旧城堡、鹅毛大雪,以及有过去和回忆的英俊男人。

    “本来还有别的,”我惨然一笑,“已经无所谓了。”

    在七年前的冬天,欧阳景同别的女孩约会,被爱丽丝撞个正着,她忍不住讽刺他几句,两个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欧阳景心中其实十分后悔,便打电话约爱丽丝出来,想要向爱丽丝道歉。就是在这天,他们被一直等待机会的歹徒绑架,歹徒穷凶极恶,欧阳家中明明送来了对方要求的赎金,歹徒还是不愿意放人,认定了欧阳景是一棵摇钱树。那时候欧阳景脾气很冲,做事不计后果,他和爱丽丝找到机会偷偷跑走,被歹徒抓回,作为惩罚和警告,他们当着欧阳景的面,砍下了爱丽丝的双腿。

    我第一次射中靶心那天,欧阳景对我露出了一个赞许的笑容,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欧阳景是会笑的。

    “英国的药物对我来说药效太弱,”我说,“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要回国了。”

    Linda一愣,说:“公司没有招募模特,最近也没有发布会。”

    Linda苦笑:“他?他是顶级的奢侈品。”

    “小姑娘,”管家叹了口气,摇摇头,“所谓的真相,就是不知道的人会比较幸福。”

    “我知道,你其实已经不愿意再听到我的声音了,可是,”我努力扯出一个笑容,“就当作是告别吧。”

    我在第二天去见欧阳景,他面色苍白,我问他:“你最近没有睡好吗?”

    我怔怔地看着他。

    春节那天,正好是我要去给欧阳景念书的时间。我去中国超市买好糯米粉和豆沙馅,自己做了汤圆,借用厨房煮了一锅。

    2002年的冬天,我去往伦敦求学。那时候英镑还很坚挺,和人民币的汇率高达15:1,我连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

    在我生日以后,我发现我和欧阳景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或者说,他对我,比以前更加冷淡了。

    我匆忙地向他点点头,然后抱着一大沓文件夹,匆匆忙忙地跑去电梯口。

    “二十岁,”过了几秒,他忽然轻笑,“真是太年轻了。”

    渐渐地,欧阳景也会带我出城堡走走。我跟着他去过一次他的射击场,他心情不错,亲自教我射箭。

    我转过头去,绝望地看着欧阳景。

    在望见城堡的这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作真正的贵族。

    他现在很少再射箭,我问他为什么。

    我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我打开车门,才知道司机口中的“paradise”是什么意思。

    “怎么?”

    那天傍晚,我给欧阳景念了《小王子》。

    我傻傻地点头。

    他看了我一眼:“我没有朋友。”

    欧阳景没有否认,只是看着我。

    忽然,欧阳景出现在书房门口,冷冷地对我说。

    “我不喜欢这个故事。”欧阳景对我说。

    “请便。”

    我站在空旷的书房,觉得难受得无法喘过气来。

    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意识到,欧阳景并不是一个健康的人,任他如何强大,他也只能依靠轮椅行步。

    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除了对他念书的时候,我在其他时间几乎无法再见到他。

    而在这个时候,我听到脚步声,下一秒,大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来。他穿着竖领的格子大衣,脖子上系的,竟然是十年前我为他织的那条黑色围巾,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站立着。

    我忍不住对Linda说:“我刚刚在大厅看到一个人,实在是太英俊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美的模特。”

    “是的,”管家说,“因为爱丽丝小姐失去了双腿,所以少爷,再也不愿意直立行走。”

    “遇见你的这三年,快乐是真的,痛苦也是真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再过得那样孤单了。你可以试着站起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你可以重新开始。”

    他的书桌上,有一本厚厚的黑色羊皮本,镶着金边,十分漂亮。我有些好奇,伸手打开,第一页里,夹着一张照片,被人粗暴地撕掉了一半,留下的一半上,是个女孩子。她穿着英国高中校服和英伦风的大衣,站在路灯下,对着镜头微笑。我猜测她有中国血统,只是看起来五官更加立体动人。

    他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这是第一次,有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冷静,无悲无喜,他的眼眸深邃,我动弹不得。

    我一颗汤圆含在嘴里,吞也不是,吐也不是,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因为小王子永远也得不到他的玫瑰,是吗?”

    我问他:“你找我为你念书,就是因为我和她的声音很相似,是吗?”

    年轻的时候,我总是很纠结,我纠结欧阳景的过去,我纠结他不爱我,我纠结自己同他之间悬殊的地位,可是过了十年,我忽然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我只是想见他一面,将十年前未能传递的心情告诉他,我才能支撑着过下一个十年。

    最简单的一句话,被我说得结结巴巴。

    “是的,”我低声说,“对我来说,他的一切,都很重要。”

    “不,她是一个美好的女孩。”他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笑,然后看着杯中的红酒,一字一顿地说:“If I should see you,after long year.How should I greet,with tears, with silence.(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我将以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他没有回答我,反而蹙眉:“你的声音怎么了?”

    在欧阳景对我下逐客令的第十四天,我实在忍不住,给管家打电话,请求见他一面。

    第一次遇到欧阳景,就是在这里。

    少年时代的欧阳景,比现在看起来生机勃勃太多,像是早上八九点的太阳。他现在虽然也很年轻,皮肤白皙如玉,可是整个人沉寂得如同一潭死水。

    我收留了它,给它取名叫Lucky,因为欧阳景曾经不无嘲讽地说过,英国人的狗,不是叫Lucky就是Happy。有了Lucky之后,我的日子变得轻松许多,每次想起欧阳景的时候,我就带着Lucky去散步。我们在滨江大道走了一遍又一遍,假装是在泰晤士河畔。

    其实那个时候,母亲的手术已经结束,她害怕耽误我的学业,病情稳定下来她才告诉了我这件事。我没有什么可以为父母做的,只能每天潜心钻研厨艺,想着法子做菜讨他们欢心。

    他静静地看着我,一动也不动地看着我,过了好久,才终于开口,问:“你怎么来了?”

    送走Lucky那天,我一个人在窗台边坐了许久,就在那一天,我忽然下定决心,要再见上欧阳景一面。

    “你走吧。”他说。

    实际上,我卑鄙的手段确实奏效,管家派司机接我上山,但是对我千叮万嘱:“这不是少爷的意思,所以究竟能不能见到他,我也不能向你保证。”

    她隔了许久才回复我,只有一句话,“千万不要爱上欧阳景”。

    “随便你,”他揉了揉眉心,“你可以在书架挑你喜欢的。”

    “你脾气真怪,”我嘀咕,“我们做朋友不行吗?”

    司机来接我那天,伦敦还在下雪。停在路边的黑色劳斯莱斯,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雪,司机为我将车门打开,他并未坐在车中。

    管家转过头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说:“这很重要吗?”

    “早上好。”我有些尴尬地同他打招呼。

    我其实想要留在英国,因为我知道,如果回国,那么我和欧阳景,就真的只是再无关系的陌生人。可是就算我留下来,又能为他做什么呢?

    管家说,我离开以后,欧阳景开始试着站立。他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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