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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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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历史眼界必须是宽广的。只有在研究不同式样的经济秩序中才会产生一个广泛的并且有用的形态学的和理论的体系。眼光在过去和在别的经济文化中达到得越远,这样所得出的各种纯粹的形式的形态学的体系和理论原理的体系就越好地适合于经受住将来的各个变化。第二,必须理解各个经济体制的和理论的逻辑性质,认清“真理”和“现实意义”之间的基本区别。随着各种制度的变化而变更的只是各个个别部分的现实意义。没有更多的东西。在少数几年之后,今天没有现实意义的理论陈述就可以又是有现实意义的了。

    例如随着新的、至今还不知道的货币秩序的产生,也许会再三证明,在货币体系的数目上或者在思想装置的其他地方的某些补充是必要的。这个装置将永远不会是“完成了的”。此外,它的运用不断地提出新的任务。但是,这一切都丝毫没有改变这个事实:如果国民经济学的思想装置是从全部广泛的历史经验中(但是根据的是对各个个别的构成物的深入分析)得出的,国民经济学绝不可能完全感到意外。面对历史的变化它获得了平静和安全;它成了一门比较能够抗拒危机的科学。

    11.认识经济实际的先决条件是:虽然把各个经济问题强调为特别 的问题,但是同时又从它们的全部历史 的联系上来察看它们。例如,只有在既解决了有关德国经济的秩序结构的和有关日常经济过程的各种联系的那些特殊的经济学问题,但是同时又看清了各个经济现象与民族的整个生活与政治上和社会上发生的事情以及与各个精神运动的联系时,对今日德国的经济实际的认识才得以成功。

    向着一个或者向着另一个方面的片面性都是危险的。正像例如在各种经济阶段的构思上或者在各种通常的经济形势理论上所表明的那样,在忽视了一切生活领域的总是起着作用的联系的条件下,片面地——分离开地探讨经济学问题造成了这样一些结果:它们不适合具体的实际。但是,谁如果与此相反地仅仅看到了一切生活领域的全部历史的联系,并且认为根本不应该分离开地单独提出和研究经济问题,他就没有能力分析地进行探究,就仍然是业余爱好者,没有看到各种经济的事物联系并且只得到一个变模糊了的图像。较旧的和较新的时代的那些浪漫主义的国民经济学家们的情况就是如此。

    在国民经济学谋求解决专业问题与无所不包的历史的理解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不和,我们的研究不断地碰到了这种不和。这种不和是必不可少的和富有成果的,不可以消除它。 (71)

    12.在开始时,在把握各个问题时我们必须对流传下来的阶段和风格的虚构进行批判。现在,在结尾上,可以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得到的那些成果是否又使我们接近了那些阶段和风格;比方说,是否可以把描述具体的经济秩序(a)或者是否可以把构造理想类型的和形态学的体系(b)看作是关于各种阶段和风格的 以及现实类型的经济体制的学说的继续 ?

    应该否定地回答这个问题。

    a)各个经济秩序 与各种经济阶段或经济风格并不相似。它们是完全不同的。

    第一,经济秩序是一种个别的现象;然而经济阶段或经济风格却是一种类型 。我们想研究伯里克利时代雅典的经济秩序、1世纪意大利的完全不同的经济秩序或者数量巨大的其他的古代经济秩序;而我们并不试图用像比方说“家庭经济”那样的一个阶段或一种风格,或者用一些阶段和风格来捕捉这种多种多样性。有3世纪东德意志的一个经济秩序和1270年前后佛兰德各城市的另一种样子的经济秩序,而且有1350年前后佛兰德的又一种不同的经济秩序(第266页及其以下)。它们全都是个别的现象。与此相反,阶段和风格说则谈论“城市经济”或还有“早期资本主义”。1940年存在着一个一定的德国的经济秩序;正如指明过的,这种秩序显得与1900年前后的经济秩序根本不一样。然而阶段说却试图以“国民经济”这个类型描述这两个以及其他许多个历史的状况。

    第二个区别最紧密地与列举的第一个区别相联系。塑造阶段和风格完全不同于认识 经济秩序。阶段、风格和现实类型的经济体制是根据一个特征或者根据一系列特征而构思的:这样创造了像“资本主义”、“城市经济”或“家庭经济”那样的现实类型。各个经济秩序则完全不同。这里涉及的是认识个别的事实状况;在这里,认识从一个问题、即有关秩序的内部结构的问题出发。在今日的德国,经济秩序的内部结构是怎样的?或者,它在1800年前后的合众国是怎样的?证实了的是,不能直接回答这个问题,相反地,必须进一步地走一条思想上的迂回道路。它通过得出由理想类型的经济体制、集中领导的经济的形态、市场形式、货币经济的主要形式和货币体系所组成的形态学而导向目的:比方说导向认识今天存在的或1800年前后存在过的那些经济秩序。阶段和风格说不知道这种问题提法和这条认识道路。第三,经济阶段和经济风格应该是理论研究的基础————经济秩序则不是。我们知道,虽然至今没有创造出而且根本不可能构思出适合于个别的阶段和风格、比方说适合于城市经济或资本主义的这样一些“受时代约束的理论”;但是存在着这种意图,而且它是构造阶段和风格的一个根本的动机。对各个经济秩序的认识并不追求这个目的。同样表明过,这个种类的尝试将会失败。因为每次在一个经济秩序中实现的各种秩序形式的数目太大,而且它们是如此个别地互相结合着,以至于各个经济秩序并不表示那样一些条件状况,它们使各种理论的分析成为可能。例如,为1900年和1940年的德国经济秩序各创立一种目的在于说明1900年和1940年的德国的经济过程的特殊理论,那将是徒劳的。(相反地,各种理论是在各种纯粹的秩序形式、各种理想类型的经济体制和它们的形态的基础上获得的。)虽然为了把理论装置运用于具体的经济过程而需要了解各个具体的经济秩序和它们的占统治地位的秩序形式,但是这样一种运用又是在阶段和风格说中所没有的。

    b)各种经济体制、集中领导的经济的各种形式、各种市场形式和货币体系,从而在研究具体的事实状况中发现的整个形态学体系,都和各个经济秩序一样很少与各种阶段和风格有共同之处。这里涉及的是纯粹的理想类型的形式,它们并不像风格、阶段或现实类型的经济体制那样,要在一定的横断面中概括地描摹经济现实。它们谋求的是另一种目的,是不一样地获得的并且具有另一种逻辑性质。因此,在某些构思的风格和阶段序列的个别标记与理想类型的各种经济体制的各个标志之间进行对比,这是令人生疑的。那样就会太轻易地忘记,阶段——风格与形态学的体系可以说是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上。如果再考虑到,就是理论在一种和在另一种做法中也意味着完全不同的东西————在阶段和风格说中受时代约束,然而在另一种做法中却不是在它们的真理的内涵上、而只是在它们的现实意义上才受时代约束————那么对于对立之大就会得到一个确凿的印象。

    总而言之,这里并不是用同样的石头来建造与在阶段和风格说中不同的房子,而是这些石头在这里和在那里就已经是不同的。存在着与历史上给定的现在和过去的另一种的关系,而且既是与进行经济活动的人的,又是与各种制度的。同样存在着与理智的另一种的关系。之所以应当特别说到这一切,并不是为了引起对独到之处的资格的注意。鉴于科学及其任务的伟大,独到之处的资格总是可笑的。只是为此才必须明确地划出分界线————为了我们不去徒劳地继续建造这样一所房子:国民经济学已经太长时间地建造过这所房子,它不适于居住,而且就是在将来也不可能使它适于居住。 (72)

    13.人们过去和现在都习惯于把各门个别的科学编排到一定的类别 中去,以便根据这种编排而分派给它们一定的方法论。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把国民经济学分派给所谓的精神科学,与各门自然科学相对照,然后对它使用一种所谓的“精神科学的方法论”。或者相反地,人们推动它去接近各门自然科学,作出比方说用物理学的方法去从事它的尝试。无论情况是这一种还是另一种,这种行为总是不允许的。每门科学都必须仅仅从它的 实际问题的特性出发,并且在对这些问题的工作中发展出它的做法和它的全部性质。现实提供的并且需要解决的各种实事问题总是强逼出做法来。它们的两个主要问题要求以特有的方式进行历史——直观的和 理论的探讨,从这两个主要问题的特性中产生了国民经济学的特性。据此也确立了国民经济学在各门科学的宇宙中的位置。

    它必须维护它对其他一切科学的独立,这些别的科学正是必须解决别的种类的问题。而如果在它当中丛生着那样一些方法,它们起源于历史的或者自然科学的方面、并且不是在与那重大的二律背反争论中产生的,它就必定会失灵。因为没有别的哪门科学必须以与它同样的方式解决分裂的事实问题,在别的科学上获得的方法上的思索在国民经济学上的任何简单的转用就都是不许可的和引入歧途的。

    但是,一旦充分地突出了国民经济学的特性 并且因而尽可能远地推进了对实际的经济的认识,就恰恰产生了与别的科学的共同点。正是不能通过肤浅的分类仿佛是从上面、而是只能通过对各个事实问题本身的工作 (也就是说从下面)来克服各个个别科学的个别化,有道理地抱怨过这种个别化。于是首先得出的是与经济史学的非常多的共同点。但是就是与其他的历史科学的联系也是非常密切的,如果真是普遍历史地从事它们的话。对此我们详尽地谈过。

    14.从全部的思维进程中得知,不能够保持企业经济学与国民经济学的分裂。这种分裂只有存在着特别的问题群时才是合理的。因为只有各个问题的独立性才造成了一门科学的独立性。国民经济学的和企业经济学的那些问题属于一个整体。厂家和家计是全部经济秩序的环节,而在各个厂家和家计中的那些过程是社会的全部过程的部分过程。国民经济学的那两个主要问题也是企业经济学的两个主要问题:只有在经济秩序和全部经济过程的范围内才能够理解各个厂家和家计的结构和领导。因此一切科学的企业经济学家都必然要进入对各个经济秩序的和交换经济的各个全部联系的研究之中。一门 科学————企业经济学————停留在个别经济的各种资料上,而另一门 科学————国民经济学————则对个别经济的各种资料置之不理,对此不存在最低限度的理由。企业经济学家更多地研究各个厂家和家户内部的各种联系,国民经济学家更多地研究各个个别经济彼此的各种联系————鉴于各个问题的重大,这是可以理解的和正确的。但是,强调上的差别不应当导致分裂为两门科学。

    正像在历史的和理论的国民经济学之间的分裂上那样,就是在这里也适用这条原理:由于科学的分裂,各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是被甩开。如果国民经济学家关心全部的经济秩序或各个全部经济的过程而不了解这个经济秩序的各个承担者————各个厂家和家计,那么这就意味着脱离实际。比方说,如果不透彻地熟知所有等级的各个农家的企业结构,应当怎样理解一个现代的农业秩序的结构呢?而如果没有掌握现代银行的营业技术,不能很准确地察看银行的平衡表,又想怎样理解今日货币业的那些全部经济的联系呢?————相反地,一种固执于个别企业的企业经济学绝不能够把握个别企业的结构的和个别企业的活动的、甚至于结算的或成本核算的意义 。它的眼界太狭窄,而且它陷入了对各个问题的一点一点的并且从而是不充分的探讨之中(也见第219页及其以下)。因此,如果国民经济学家们忽略不看各个个别经济、而企业经济学家们则停留在个别的企业之中,那么这两个群体合在一起就丝毫没有作出那一门 经济科学所作出的成绩,这门科学从各个个别经济的结构以及从它们的各个计划和行动出发,并且从个别厂家的和个别家户的各种资料向前推进到各种全部经济的资料,以便这样从个别经济而达到认识全部经济。这样,就是对个别经济及其过程的科学认识也由于对全部经济的这种认识之故而得以成功。在这件事上得到证实的是勃肯的著名定律:“谁想相当详尽地阐明个别,谁就必须熟悉整体。”但是,问题的统一在那里特别清楚地显露出来:在那里,就像在集中管理的经济中或者在自给经济中那样,一个 领导控制着全部经济过程,因而在那里一个个别经济包含了全部过程。

    企业经济学与国民经济学的分裂特别产生于:许多国民经济学家试图避开各个个别的经济去解决全部经济的问题。在这些流派占统治地位的地方,产生了一种真空。各个个别经济的构造和行为仍然是不清楚的。企业经济学试图填补这个真空。因此,一旦认识到了通过研究个别经济的秩序结构和在各个个别经济中的各个过程去发现全部经济的各种联系的必要性,就消除了真空和与企业经济学的分离。 (73)

    15.在思维过程的结尾,就能比以往任何时候更确定一种事实情况和一对重要的概念。

    “经济秩序”这个词表明,它是一种个别的、实证地给定的事实。它是实现了的各种形式的总和,在这些形式中,日常经济过程每次都具体地运行着(第65页、199页及下页)。在人类的历史中,各个经济秩序以无法看清的多种多样性变更着。在各个经济秩序的这种多样性中发现那些构成它们的简单的基本形式,这被证实为科学的一个重大任务。这成功了。

    不容许的是,不是这样描述各个实证地给定的经济秩序,而是把它们称作“结构”或者类似的东西,比方说今日谈到一种英国的经济结构。在这些经济秩序中,涉及的是具体的事实状况的同属一个整体和划分,从而涉及一种秩序。各个经济秩序过去和现在常常是不适当的;日常经济过程在它们当中常常没有达到均衡。或者它们是不公平的。无论这样还是那样,科学必须研究它们并且查明它们的秩序结构。而且正是各种秩序形式的分析使人认识到,为什么非均衡占统治地位(例如在那些持续地发生罢工或者开除的劳动市场上)————因为它们是在两方面的部分垄断中安排秩序的。

    还可以如此厉害地谴责印加人的不人道的经济秩序————与耶稣会国家的人道的经济秩序相反。就像历史上的其他各个经济秩序一样,二者以同样的方式都是科学的对象。

    但是,“秩序”还有另一种含义:作为符合人的和事物的本质的秩序;这意味着那种在其中存在着适度和均衡的秩序。古代的哲学就已经做过秩序概念的这种表述。它在各个事物的多种多样性中寻找世界的建筑构造上的塑造规划————在中世纪清楚地形成了奥尔多(ordo) (74) 观念,它对整个中世纪文化的构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它意味着把多种多样的东西有意义地结合为一个整体。

    本质秩序的、自然秩序的或奥尔多的这种观念通常首先是在失灵的或者不公平的实证秩序的时代赢得巨大的力量。各个具体状况的荒谬性对此给予推动。寻求的是那种 与给定的各个秩序不一样的、符合理性或者人的和各个事物的自然的秩序。在从4世纪转向5世纪时,奥古斯丁在这样一种危难状况的期间阐发了这种思想。在17和18世纪中,曾经把自然秩序(ordre naturel)与实际的秩序(ordre positif)相对比;又是例如在法律和国家形成的以及经济政策的领域中有着强烈的作用。今天,这种观念又复活了————由于这一紧迫的必要性:为工业化了的经济找到经济的、社会的、法律的和国家的那种缺少的、有作用能力的和合乎人的尊严的秩序。尽管这个概念的各种表达在欧洲历史的进程中变更着,形成概念的意图仍然是同样的或者类似的。

    秩序的两个概念————作为历史的个别的、变动着的事实状况的秩序和作为奥尔多的秩序————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概念的这种区别是如此古老,因为它几乎必然地产生于同具体的实际的论辩中。人想知道,各个具体的秩序是怎样的,而且 他寻求一种更好的秩序。但是两个概念彼此形成强烈的对照:人们必须在其中生活的那些具体的秩序,以及那种适用的和公平的秩序。

    通过我们把各个具体的“经济秩序”(Wirtschaftsordnungen)与对“经济的秩序”(Ordnung der Wirtschaft)的追求区别开来,我们区分了这些概念。在我们的书中没有谈过经济的秩序。可是,对各个实际的经济秩序的和日常经济过程的各种联系的研究却不仅具有它巨大的目的本身。因为思想上对“经济的秩序”的工作以科学地透视各个具体的“经济秩序”和它们的形式为前提。

    16.在当前的时代中,“经济的秩序”涉及的如下:工业化抓住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现在就是在首先工业化了的各个国家中也总是在经历着新的阶段并且到处都破坏了那些旧的经济秩序。同时发生了巨大的精神的和政治的变革,它们同样改变了传统的秩序并使其解体。————到目前为止,在工业化的这个时代的进程中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并且迅速变更的各种经济秩序,而且正像我们看到过的,在它们之中通常是交换经济的、但是最近也有集中管理的经济的秩序形式占统治地位;这些经济秩序导致了各个经济过程的进程中的各式各样的干扰,导致了权力的集结、权力斗争和社会的紧张关系并且加速了个性的丧失。

    因此,一个重大的任务在于:赋予这个有着它的广泛延伸的分工的新的工业化了的经济一个有作用能力的和合乎人的尊严的经济的秩序,这个秩序是经久不变的。有作用能力的和合乎人的尊严的意味着:在它当中应当尽可能广泛地和连续地克服物品的稀缺,这种稀缺在大多数的家计中都日复一日地压制性地起着作用。而同时在这种秩序中,一种自我负责的生活应当是可能的。决定性的东西取决于这个任务的完成(而且不仅是为了人们经济上的生存),这个任务要求设立一个可用的“经济宪法”(第65页及下),它使足够的秩序原理成为现实。上个世纪的历史有力地证明了,这个任务在当前的时代并不是自行解决的。思考地塑造秩序是必要的。经济政策的各个个别问题,无论它们涉及的是农业政策的、贸易政策的、信贷政策的、垄断政策的、税收政策的、公司法的还是破产法的问题,都是这个重大问题的部分问题:应当怎样塑造经济上的全部秩序 ,而且是民族的和国际的秩序以及它们的比赛规则。————几十年以来,人们就习惯于判例式地选出经济政策的各个个别问题。但是所有经济现象的全部联系都要求从这种全部联系上去查看并且据此来处理它们。如果经济政策忽视了这种全部联系,它就会在各个事实本身中使人不愉快地感觉到它。例如那些国家的情况就是这样:它们实行自立的经济形势政策,但却要坚持金本位制;或者它们在公司法中使股份公司的形成变得困难,但是却没注意到,通过它们的税收政策,它们过度补偿了这些法律的作用。

    这些问题具有这样一种规模并且如此困难,以至于只有在运用科学的——国民经济学的研究的各个成果的条件下才能够解决它们。每个个别的经济政策措施都对全部秩序或者对全部过程发生作用。而只有国民经济学的科学在运用形态学和理论的条件下才能够正是认清这种全部的联系,这种全部的联系对于经济政策上的决定来说应当是决定性的。总的来说,国民经济学必须通过思维工作而开始为整个的现代经济创立一种经济宪法。就此而言,涉及的不是讨论教义或者意识形态,而是具体的秩序任务。 (75)

    17.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进程中,法学思想 和国民经济学的思想走过了它们的特殊道路并且只是罕见地有过关联。在这个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这种信念:虽然有必要达到并扩大一种法律 秩序,但是一种适用的自然的经济 秩序是在发展中自发地形成的。据说因此没有必要去塑造一种经济秩序;它是自行产生的。所以各个法律秩序没有包括这样一些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各个日常的合同缔结和法律事务、公司的设立等等应当结合成一个有作用能力的经济总过程。————但是在这期间认识到了:现代的工业化了的世界在它发展的进程中并没有自行产生适用的经济秩序,因而它需要一定的秩序原理或一种经济宪法。我们今日正处于这种转变之中。通过这种转变改变了法学思想和法律实践与经济和与国民经济学的关系。因为法学思想和法律实践将会在递增的程度上具有这一任务:在构思和实施这种经济宪法上进行合作。各个个别的法律领域(就像例如公司法、税法、垄断法、劳动法、专利法、有商标的货品法)将依内容和解释而根本地取决于经济宪法法律的总决定,而且将各按例如完全竞争的、别的市场形式的或集中管理的经济的那些秩序原则占统治地位而显得极为不同。

    一些例子:司法和法律科学不得不再三辩论是否许可低价供给这个问题。司法通常试图参照低价供给的“不道德性”来作出裁决。但是它由此而丧失了任何坚固的立足点。因为通常是根据法官关于适当的价格以及尤其是关于经济的极不确定的想法来确定是否存在着不道德性的。但是,一旦法官由此出发:应当实行的经济宪法把例如效率竞争当做根本的秩序原则来使用,一旦区分了各种不同的市场形式————主要是供给寡头垄断、供给部分垄断和完全竞争————他就能够也把符合那些秩序原理的那些低价供给与垄断斗争的不能允许的低价供给区别开来。同样,只有当法律科学和司法把职业自由或无限责任看作是经济宪法的制度时,它们才能够理解职业自由或无限责任的意义。企业家们的无限责任在一个竞争秩序中具有这一目的:企业家们在无限责任的压力下小心地安排、仔细地考察,他们是否和怎样投资以及他们生产什么,而且他们在不成功时就自动地被淘汰。无限的责任从属于竞争秩序;以法律政策来消除妨碍这种秩序的功能行使。但是,如果作出了集中地领导经济过程的总决定,那么它就不具有功能;因为在这里,经济过程的控制和领导者们的选择不一样地进行着。如果法律政策向其实行得到赞同的那些经济秩序原理看齐,从法律政策上处理各个个别问题就获得了它的意义,而各个个别的法律政策措施的协调就得以成功。

    因为国民经济学今日做的工作是:对国际和个别国家来说是为构思有效力的经济宪法而阐明适用的秩序原理,并且使它们对于经济政策的所有部分都富有成效,国民经济学的思想和法学思想现在就能够相互结合————无论涉及的是卡特尔的处理,是各种一般营业条件的法律,是国际货币秩序的问题还是另一种经济的和法律政策的问题。 (76) 形态学的装置允许精确地陈述,各种法律准则如何随着各种经济秩序形式而改变它们的意义和它们的功能。

    18.不允许在国民经济学中消除直观与理智、具体与抽象、综合与分析之间的紧张关系。可以使它富有成果。必须使其发挥作用的是完整的 直观和纯粹的 理智、纯粹的 具体和纯粹的 抽象(在排除各种伪抽象的情况下)、无所不包的历史的 综合和纯粹理论的 分析。国民经济学生存于这些紧张关系之中,而且它正是由此而成功地科学地看清了经济生活。

    它因此而凭借理论体系的统一 把握了历史的多种多样性 。在真正的、不是抽象推论的国民经济学中表达出来的思维与生活并不对立,它服务于说明生活,我们自己过着这个生活,它包围着我们,并且我们过去就过着这个生活。 *

    ————————————————————————————————————————

    * 拉丁文的“秩序”一词。————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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