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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正义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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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仁第四

    集解

    凡二十六章

    子曰:“里仁爲美。择不处仁,焉得知?”【〔注〕郑曰:“里者,民之所居。居于仁者之里,是爲美。求居而不处仁者之里,不得爲有知。”】

    ○正义曰:《说文》:“择,柬选也。”《后汉书·张衡传》:“衡作《思玄赋》曰:‘匪仁里其焉宅兮!’”李贤注:“《论语》‘里仁爲美,宅不处仁’,里、宅皆居也。”《困学纪闻》谓《论语》古文本作“宅”。惠氏栋《九经古义》:“《释名》曰:‘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是宅有择义。或古文作‘宅’,训爲‘择’,亦通。”冯氏登府《异文攷证》引刘璠《梁典》“署宅归仁里”,亦作“宅”字。

    ○注:“里者”至“有知”。 ○正义曰:《尔雅·释诂》:“里,邑也。”《说文》:“里,居也。”“仁之所居”,“仁”当依皇本作“民”。《文选潘岳閒居赋注》:“民”作“人”,此唐人避讳。“居于仁者之里,是爲美”者,《大戴礼·主言》云:“昔者明主之治民有法,必别地以州之,分属而治之,然后贤民无所隐,暴民无所伏。使有司日省,如时考之,岁诱贤焉,则贤者亲,不肖者惧。”是古有别地居民之法,故居于仁里,即己亦有荣名,是爲美也。“求居而不处仁者之里,不得爲有知”者,此训“择”爲“求”也。《荀子·劝学篇》:“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今求居不处仁者之里,是无知人之明,不得爲有知矣。郑氏此训与《论语》古文义合。皇疏引沉居士云:“言所居之里,尚以仁地爲美,况择身所处,而不处仁道,安得智乎?”案:《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曰:‘矢人岂不仁于圅[hán]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圅人惟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孔子曰:“里仁爲美。择不处仁,焉得知?”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御而不仁,是不智也。’”观孟子所言,是“择”指行事。沉说盖本此,于义亦通。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注〕孔曰:“久困则爲非。”】 不可以长处乐。【〔注〕孔曰:“必骄佚。”】 仁者安仁,知者利仁。”【〔注〕包曰:“惟性仁者自然体之,故谓安仁。”王曰:“知仁爲美,故利而行之。”】

    正义曰:《墨子经上》:“久,弥异时也。”《说文》:““长”字小篆,久远也。”隶变作“长”。《礼记坊记注》:“约,犹穷也。”不仁之人,贫富皆不可久处,故先王制民使有恆産,既富必教之也。“安仁”者,心安于仁也。“利仁”者,知仁爲利而行之也。二者中有所守,则可久处约,长处乐。《表记》:“子曰:‘仁有三:与仁同功而异情。与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安仁”是自然体合,功过皆所不计,此其仁可知。故直许之曰仁者,若利仁、强仁,是与仁同功也,其仁未可知,故利仁但称爲知也。又《表记》:“子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又曰:“无欲而好仁者,无畏而恶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言“无欲而好仁”,则与利仁者异;“无畏而恶不仁”,则与畏罪强仁者异。此惟安仁者能之。《中庸》云:“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彼文以安行爲仁,利行爲知,勉强行爲勇。圣人均要于成功,不以诚僞苛求之也。《大戴礼曾子立事》云:“仁者乐道,智者利道。”义同。

    ○注:“惟性仁者,自然体之。” ○正义曰:《易文言传》:“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注〕孔曰:“唯仁者能审人之所好恶。”】

    正义曰:“惟”,皇本、宋石经、宋刻《九经》俱作“唯”。凡人用情,多由己爱憎之私,于人之善不善有所不计,故不能好人恶人也。若夫仁者,情得其正,于人之善者好之,人之不善者恶之,好恶咸当于理,斯惟仁者能之也。《礼记大学》云:“《秦誓》曰:‘人之有技,媢嫉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惟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惟仁人爲能爱人,能恶人。”与此文相发。《荀子·非十二子》云:“贵贤,仁也,贱不肖,亦仁也。”

    ○注:“唯仁者,能审人之所好恶。” ○正义曰:焦氏循《论语补疏》:“仁者好人之所好,恶人之所恶,故爲能好能恶。必先审人之所好所恶,而后人之所好好之,人之所恶恶之,斯爲能好能恶也。”案:注说颇曲,姑依焦说通之。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注〕孔曰:“苟,诚也。言诚能志于仁,则其馀终无恶。”】

    正义曰:《释文》:“恶如字,又乌路反。”案:前后章皆言好恶,此亦当读乌路。《春秋繁露玉英篇》:“难者曰:爲贤者讳皆言之,爲宣、穆讳独弗言,何也?曰:不成于贤也。其爲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弃。弃之则弃善志也,取之则害王法。故不弃亦不载,以意见之而已。苟志于仁,无恶,此之谓也。”又《盐铁论·刑德篇》:“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亦是此议。《汉石经》无“也”字,与《繁露》同。

    ○注:“苟诚”至“无恶”。 ○正义曰:《毛诗采苓传》:“苟,诚也。”皇疏云:“言人若诚能志于仁,则是爲行之胜者,故其馀所行皆善,无恶行也。”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注〕孔曰:“不以其道得富贵,则仁者不处。”】 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注〕时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贫贱,此则不以其道得之,虽是人之所恶,不可违而去之。】

    ○正义曰:《说文》:“?,不贱也。贱,贾少也。”故称有爵禄者爲贵,无爵禄者爲贱,引申之义也。富贵人所欲,贫贱人所恶,亦是言好恶也。若于不以其道之富贵则不处,不以其道之贫贱则不去,斯惟仁者能之。盖仁者好恶,有节于内,故于富贵则审处之,于贫贱则安守之。《坊记》所谓“君子辞贵不辞贱,辞富不辞贫”者也。《孟子·告子上》:“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诗》曰:“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荀子·性恶篇》:“仁之所在无贫穷,仁之所亡无富贵。”谢氏墉校注:“此言仁之所在,虽贫穷甘之,仁之所亡,虽富贵去之。”并是此义。《吕览有度篇》注:“不以其道得之不居。”毕氏沅校云:“案:古读皆以‘不以其道’爲句,此注亦当尔。《论语》‘不处’,此作‘不居’。《论衡》问孔、刺孟两篇并同。”案:《后汉·陈蕃传》、《盐铁论·褒贤篇》亦作“不居”,自是齐、古、鲁文异。《吕览注》“居”下无“也”字,高丽本“不去”下亦无“也”字,当以有“也”字爲是。且古读皆至“得之”爲句,毕校非是。

    ○注:“不以其道得富贵,则仁者不处。” ○正义曰:夫子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谓“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皆此意。

    ○注:“时有”至“去之”。 ○正义曰:“否”者,塞也。“泰”者,通也。君子履道,当得富贵而反贫贱,是不以其道得之,于此当以义命自安,不可违而去之,辄妄冀得富贵也。《大戴礼·曾子制言中》:“故君子无悒悒于贫,无勿勿于贱,无惮惮于不闻,布衣不完,蔬食不饱,蓬户穴牅,日孜孜于仁。”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注〕孔曰:“恶乎成名者,不得成名爲君子。”】 君子无终食之閒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注〕马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

    正义曰:《表记》云:“子曰:‘仁之难成久矣,唯君子能之。’”故此文言仁,皆举君子也。仁既难成,故鲜能成名。君子知仁是美名,故终不去仁,所以能审处富贵,安守贫贱也。此君子,是“知者利仁”也。“君子无终食之閒违仁”者,邢疏:“言仁不可斯须去身,故君子无食顷违去仁道也。”案:终食之閒,常境也;造次颠沛,变境也。君子处常境,无须臾之閒违仁,故虽值变境,亦能依于仁行之。所以能审处富贵,安守贫贱也。此君子,是“仁者安仁”也。《曾子制言》云:“昔者,舜匹夫也,土地之厚,则得而有之;人徒之衆,则得而使之。舜唯以得之也。是故君子将说富贵,必勉于仁也。昔者,伯夷、叔齐仁者也,死于沟浍之间,其仁成名于天下。夫二子者,居河、济之间,非有土地之厚,货粟之富也。言爲文章,行爲表缀于天下。是故君子思仁,昼则忘食,夜则忘寐,日旦就业,夕而自省,以殁其身,亦可谓守业矣。”案:舜是以道得富贵,伯夷、叔齐则不以道得贫贱,而其仁成名于天下,皆所谓“安仁”者也。若君子将说富贵必勉于仁,又昼夜日夕,皆是思仁,此则爲“利仁”也。曾子所言,最足发明此章之旨。

    ○注:“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 ○正义曰:郑注云:“造次,仓卒也。”“仓促”与“急遽”义同。《广雅 释诂》:“??[qì],??[ cī],造,猝也。”王氏念孙《疏证》:“??,??,一字也。《说文》:‘??,仓卒也。’卒与猝同,??之言造次也。仓卒造次,语之转。次、趚,古同声,故《广雅》??、造二字并训爲猝。”案:《易夬》九四:“其行次且。”《释文》“次”项:“本亦作趑。《说文》及郑作??,同七私反。马云:‘却行不前也。’”“却行”与“急遽”相反,文各有因也。《汉书·景十三王传》:“河间献王德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言“造次”与此文义同。《说文》:“蹎[diān],跋也。跋,蹎跋也。”《诗·荡篇》:“颠沛之揭”,毛传“颠仆沛拔”,“拔”与“跋”同。考之《说文》,“颠”本训“顶”,“沛”爲水名,皆叚借也。“偃仆”者,《说文》:“偃,僵也。仆,顿也。”皇本及《释文》本“偃”作“僵”。《说文》:“僵,偾也。”义亦同。

    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注〕孔曰:“难复加也。”】 恶不仁者,其爲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注〕孔曰:“言恶不仁者,能使不仁者不加非义于已,不如好仁者,无以尚之爲优。”】 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注〕孔曰:“言人无能一日用其力脩仁者耳。我未见欲爲仁而力不足者。”】 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注〕孔曰:“谦不欲尽诬时人,言不能爲仁,故云爲能有尔,我未之见也。”】

    正义曰:“其爲仁矣”,爲仁,即用力于仁也。“矣”者,啓下之辞。王氏引之《经传释词》:“矣,也,一声之转。”《三国志·顾欢传》引“其爲仁也”。“加”者,《吕览·不苟论、当赏篇》注:“加,施也。”“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者,申言爲仁之事也。夫子言:“力不足者,中道而废。”又《表记》:“子曰:‘乡道而行,中道而废,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数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毙而后已。’”并言爲仁实用其力。惟力已尽,身已毙,而学道或未至,方是“中道而废。”其废也,由于年数不足,有不得不废者也。如是而后谓之力不足,是诚不足也。若此身未废,而遽以力不足自诿,是即夫子之所谓画矣。夫仁,人心也。人即体质素弱,而自存其心志之所至,气亦至焉。岂患力之不足?故曰:“我欲仁,斯仁至矣”,“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一日”者,期之至近而速者也。“盖有之”者,言此用力于仁,人必有耳,但我未之得见。“盖”是语辞,不是疑辞。《汉石经》“我未见好仁”下无“者”字。皇本“用其力于仁”下有“者”字,又“力不足者”下有“也”字,“盖有之矣”,“矣”作“乎”。

    ○注:“难复加也。” ○正义曰:《说文》:“尚,曾也。”“曾”与“增”同,故注训“加”。皇疏引李充曰:“所好惟仁,无物以尚之也。”

    ○注:“言恶”至“爲优”。 ○正义曰:注以经言“好仁者,恶不仁者”,是就两人说之。“恶不仁者”不如“好仁者”爲优。意以“恶不仁者”或是利仁、强仁,若“好仁者”,则是安仁也。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注〕孔曰:“党,党类。小人不能爲君子之行,非小人之过,当恕而勿责之。观过,使贤愚各当其所,则爲仁矣。”】

    正义曰:皇本“人”作“民”。“各于其党”者,皇疏引殷仲堪曰:“言人之过失,各由于性类之不同。直者以改邪爲义,失在于寡恕;仁者以恻隐爲诚,过在于容非”是也。《表记》:“子曰:‘仁之难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过易辞也。’”注:“辞犹解说也。仁者恭俭,虽有过不甚矣。”明言仁道难成,仁者虽有过,不失其爲仁也。又子曰:“仁有三,与仁同功而异情。与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注云:“三谓安仁也,利仁也,强仁也。利仁,强仁,功虽与安仁者同,本情则异。功者,人所贪也。过者,人所辟也。在过之中,非其本情者,或有悔者焉。”案:《表记》此文,最足发明此章之义。《汉书·外戚传》:“燕王上书言子路丧姊,期而不除。”《后汉书·吴佑传》言:“啬夫孙性私赋民钱,市衣进父”《南史·张裕传》言:“张岱母年八十,籍注未满,便去官还养。”三传皆引此文美之,惟吴祐传作“知人”,“人”与“仁”通用字。

    ○注:“党党”至“仁矣”。 ○正义曰:《礼记·仲尼燕居注》:“党,类也。”亦常训。焦氏循《补疏》申此注云:“各于其党,即是观过之法,此爲莅民者示也。”皇侃云:“犹如耕夫不能耕,乃是其失。若不能书,则非耕夫之失也。”此说“党”字义最明。案:注说甚曲,焦氏不免曲徇。且知仁因观而知,则仁即过者之仁,而孔以爲观者知仁术,亦误。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注〕言将至死,不闻世之有道。】

    ○正义曰:《尔雅·释诂》:“朝,早也。”《说文》:“朝,旦也。夕,莫也。从月半见。”朝夕言时至近,不踰一日也。“闻道”者,古先圣王君子之道,已得闻知之也。闻道而不遽死,则循习讽诵,将爲德性之助。若不幸而朝闻夕死,是虽中道而废,其贤于无闻也远甚,故曰:“可矣”。《新序杂事篇》载楚共王事,《晋书·皇甫谧传》载谧语,皆谓闻道爲已闻道,非如注云“闻世之有道”也。《汉石经》“矣”作“也”。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正义曰:《白虎通·爵篇》:“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故传曰:通古今、辨然不谓之士。”案:士居四民之首,其习于学,有德行道艺者,始出仕亦谓之士。故士爲学人进身之阶。《荀子·儒效篇》:“匹夫问学,不及爲士,则不教也。”圣门弟子来学时多未仕,故夫子屡言士,而子张、子贡亦问士,皆循名责实之意。《记》言“士先志”,《孟子》言“士尚志”,又言“士志仁义”,“大人之事备仁义”,即此文所云“道”也。“士志于道”,故当议道。《说文》:“议,语也。”《广雅·释诂》:“议,言也。”“与”是夫子与之,夫子以道设教,故云“与”也。士既志道,而以口体之养不若人爲耻,忮害贪求之心必不能免,故言“未足与议”,以绝之也。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正义曰:言“天下”者,谓于天下之人与事也。“无适”、“无莫”者,《释文》云:“适,郑作敌。莫,郑音慕,无所贪慕也。”惠氏栋《九经古义》:“《礼记·杂记》‘讣于适者’,郑注云:‘适读爲匹敌之敌。’《史记·范雎传》‘攻适伐国’,《田单传》‘适人开户’,《李斯传》‘羣臣百官皆畔,不敌’,徐广皆音‘征敌’之敌。《荀子·君道篇》云:‘天子四海之内无客礼,告无适也。’注读爲敌。”由惠氏所引证观之,是“适”、“敌”通用。郑所见本作“敌”,不知其义云何?至《释文》于“莫”字,引郑音“慕”,其下“无所贪慕”,必亦郑注之义。冯氏登府《异文攷证》:“莫、慕一声之转。《一切经音义维摩诘经上》‘适莫’注:‘安适,主适也,亦敌也。莫犹慕也。’敌、慕二训当亦本郑注。”窃谓“敌”,当即仇敌之义。“无敌无慕,义之与比”,是言好恶得其正也。郑氏专就事言。《后汉书·刘梁传》梁著《和同论》云:“夫事有违而得道,有顺而失义,有爱而爲害,有恶而爲美。其故何乎?盖明智之所得,闇僞之所失也。是以君子之于事也,无适无慕,必考之以义焉。”此义当与郑合,又《李固传》:“子燮所交皆舍短取长,成人之美。时颍川荀爽,贾彪虽具知名而不相能,燮并交二子,情无适莫。”《白虎通·谏诤篇》:“君所以不爲臣隐何?以爲君之于臣,无适无莫,义之与比,赏一善而衆臣劝,罚一恶而衆臣惧。”《风俗通·十反篇》:“盖人君者,闢门开窗,号咷博求,得贤而赏,闻善若惊,无适也,无莫也。”诸文解“适”、“莫”,皆就人言。皇疏引范宁曰:“适莫,犹厚薄也。比,亲也。君子与人无有偏颇厚薄,唯仁义是亲也。”范氏意似以适爲厚,莫爲薄,故邢疏即云:“适,厚也;莫,薄也。”此与郑氏义异。疑《李固传》及《白虎通》、《风俗通》皆如此解,则亦《论语》家旧说,于义并得通也。至邢疏又云:“言君子于天下之人,无问富厚穷薄,但有义者,则与之爲亲。”其义浅陋,不足以知圣言矣。皇本有注云:“言君子之于天下,无适无莫,无所贪慕也,唯义之所在也。”案:“无所贪慕”,乃郑君解‘无莫’之义,与‘无适’句无涉,此注必妄人所增。

    子曰:“君子怀德,【〔注〕孔曰:“怀,安也。”】 小人怀土,【〔注〕孔曰:“重迁。”】 君子怀刑,【〔注〕孔曰:“安于法。”】 小人怀惠。”【〔注〕包曰:“惠,恩惠。”】

    正义曰:《尔雅·释诂》:“怀,思也。”《说文》:“怀,思念也。”君子己立立人,己达达人。思成己将以成物,所思念在德也。《管子·心术篇》:“化育万物谓之德。”又《正篇》云:“爱之生之,养之成之,利民不德,天下亲之曰德。”此德爲君子所怀也。小人惟身家之是图,飢寒之是恤,故无恒産,因无恒心,所思念在土也。《尔雅· 释言》:“土,田也。”《说文》:“土,地之吐生万物者也。”先王制民之産,八家同井,死徙无出乡,必使仰足事父母,俯足畜妻子,然后驱而之善,所谓能知小人之依矣。“怀刑”则日儆于礼法,而不致有匪僻之行,此君子所以爲君子也。小人愍不畏法,故以刑齐民,不能使民耻也。《书·皋陶谟》云:“安民则惠,黎民怀之。”是小人所怀在恩惠也。夫君子自治以治人者也,小人待治于人者也。知所以自治以治人,则好善恶不善,勿能已矣;知所以待治于人,则先富后教,处之必有道矣。

    ○注:“怀,安也。” ○正义曰:《诗》《终风》、《雄雉》、《扬之水》笺并云:“怀,安也。”《文选·登楼赋注》引此注作“怀,思也。”以下句“安于法”例之,“思”字误。

    ○注:“重迁”。 ○正义曰:《尔雅·释诂》:“迁,徙也。”言小人以迁徙爲重难也,亦怀居之意。《汉书·元帝纪》诏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

    ○注:“惠,恩惠。” ○正义曰:《荀子·王制》注同。《说文》:“惠,仁也。”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注〕孔曰:“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

    正义曰:此爲在位好利者箴也。利者,财货也。怨者,《说文》云:“恚也。”《荀子·大略篇》:“故义胜利者爲治世,利克义者爲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故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言通货财。有国之君不息牛羊,错质之臣不息鸡豚,冢卿不修币,大夫不爲场圆。从士以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业,乐爲分施而耻积臧。然故民不困财,贫寒者有所窜其手。”皆言在上位者宜知重义,不与民争利也。若在上者放利而行,利壅于上,民困于下,所谓“长国家而务财用”,必使“菑害并至”,故民多怨之也。《周语》:“芮良夫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

    ○注:“放,依也。” ○正义曰:郑注《天官·食医》、《仪礼·少牢馈食》有此训。《汉书》公孙贺等《传赞》引桓宽《盐铁论》曰:“桑大夫不师古,始放于末利。”师古注:“放,纵也。”谓纵心于利也。一说放,依也。案:放纵义亦通。

    子曰:“能以礼让爲国乎?何有?【〔注〕何有者,言不难。 不能以礼让爲国,如礼何?【〔注〕包曰:“如礼何者,言不能用礼。”】

    正义曰:“让”者,礼之实;“礼”者,让之文。先王虑民之有争也,故制爲礼以治之。礼者,所以整壹人之心志,而抑制其血气,使之咸就于中和也。“爲国”者,爲犹治也。《管子五辅篇》:“夫人必知礼然后恭敬,恭敬然后尊让,尊让然后少长贵贱不相踰越,少长贵贱不相踰越,故乱不生而患不作,故曰:礼不可不谨也。”《礼记·礼运》曰:“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讲信修睦,谓之人利。争夺相杀,谓之人患。故圣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左·襄十三年传》:“君子曰:让,礼之主也,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农力以事其上,是以上下有礼,而谗慝黜远,则不争也,谓之懿德。及其乱也,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凭君子,是以上下无礼,乱虐并生,由争善也,谓之昏德。国家之敝,恒必由之。”诸文并足发明此章之义。《后汉·刘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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