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东西的“是”),而在小前提中,它被当作条件或结果的“是”。当一个人说“如果这是白的,那么这就是有色的”时,“是”这个动词就是在这种意义上出现的。
这个论断是完全无理的,因为它等于毁了每个三段论形式。因为每当使我高兴的时候,我都要说,“是”在这些命题中是多义的,而且我要随意地把一种谬误归于每个三段论。
与此相似,正像一个三段论适合所有词项一样,无论事物如何变化,它都是成立的。但是根据亚里士多德,“每个有色的东西是;每个白东西是有色的;所以每个白东西是”是一个正确的三段论。同样,“每个动物是人;每条驴是动物;所以每条驴是人”这个三段论实际上也是正确的。因为这些三段论是由支配“每个”的规则(dici de omni)控制的。
毫无疑问,无论是谁,如果他否认这样的三段论,他就不能感觉到任何的真。因此,即使每个白东西和每条驴都被毁灭了,这些推论仍然是正确的三段论。而且它们在那种情况下仍然会符合支配“每个”的规则(dici de omni),就像它们现在符合这些规则一样。
因此,“是”究竟是是的运作,还是是的形态,它们的区别是无意义的。这是由那些不懂得如何区别直言命题和条件命题的人提出来的。 [6] 因此,“一头驴是一个动物”和“如果一头驴是,那么一个动物是”这些命题是截然不同的。因为一个是直言的,另一个是条件的和假言的,而且它们是不可交换的。实际上,一个可以是真的,而另一个是假的。同样,“一个没有创造性的上帝是上帝”是假的,而“如果一个没有创造性的上帝是,那么上帝是”和“如果这个是没有创造性的上帝,那么这个是上帝”这些条件命题是真的。
与此相似,人们无法看出,为什么“是”在一个直言命题中而不是在另一个直言命题中表示条件或结果。因此在一个同等形式的命题中,它将要么总是表示、要么从不表示条件或结果。因此要么每个这样的命题将与一个条件命题是可以互换的,要么任何这样的命题都与一个条件命题将不能是可互换的。但是,根据那位思想家,并非任何这样的命题都不是如此;因此,所有这样的命题都是这样的。结果,在上述情况下,“每个动物是人”是假的,因为根据那位思想家,“如果一个动物是,那么一个人是”这个条件命题是假的。而且,他在同一个论著中说了显然矛盾的东西,并且他似乎不知道应该说的正确的东西。
从上述也可以看出,严格地说,下面这样的命题都是假的:“每个动物是健康的”,假定一头狮子是健康的,一头牛是健康的,一个人是健康的,等等;“每个动物是在诺亚方舟中”,以及其他许多命题。因为它们有许多假的单称命题,而且谓项与主项所指代的所有那些事物并非是一致的。尽管如此,当这样的命题或类似的命题被作者提出时,应该加以注释————即使严格地说它们是假的。同样,权威的话在它们表达的意义上,即在它们字面或专门的意义上,常常是假的,然而它们在被说出或写下的意义上却是真的。这是因为作家们的表达常常是多义的、不专门的和比喻的。这样,在解释哲学权威的时候,人们主要应该深刻领悟它们的根本意义、思想过程和意向,而不是表面上,即在字面上理解这些词。对于所说的这些权威来说,一些人提出的如下区别是有帮助的:当“每个”这个符号加在一个普通词项上,而这个普通词项含有其下的许多种时,要么可以涵盖属下的单个事物,要么可以涵盖单个事物的属,即要么涵盖直接的或遥远的部分,要么涵盖符合种或符合属的部分,要么涵盖种或个体。但是一定不要把这理解为是这样一个符号的字面意义。因为一个符号使一个词项除了涵盖它所指代的那些东西外绝不涵盖任何东西。但是刚才说过,这样一个词项仅仅指代个体,而不指代种。因此,它只涵盖个体而不涵盖种。因此,上述区别应该如下理解。借助这样一个命题,要么断定谓词适合所有个体————而且这是字面意思;要么断定谓词适合特殊理解的种,即断定谓词谓述特殊理解的各个种,而不谓述普遍理解的各个种————而且这样一来,就不是断定谓词适合所有个体。但是这并不是这些词本身表达的意思,而是作者企图表达的意思。这样,严格地说,借助“每个动物是健康的”这个命题,断定的是:每个人是健康的,每条牛是健康的,以及其他等等东西是健康的。因为若不是这样,“每个动物是健康的;每个人是动物;所以每个人是健康的”这个受支配“每个”的规则(dici de omni)制约的第一格第一式的三段论就不会是有效的。尽管如此,根据一些说话者的意向,用这个命题恰恰可以断定以下命题是真的:“一个人是健康的”、“一只狮子是健康的”、“一头牛是健康的”。以这种方式“健康的”谓述各个种,但不是种本身,而是个体,因为任何种都不是健康的,相反,只有个体是健康的。但是这种意义不是命题的字面意义。这样,如果我们以这种意义理解命题,那么下面这个论证就不是有效的:“每个动物是健康的;每个人是动物;所以每个人是健康的。”而且,一个三段论在字面上理解是完善的,而根据某个说者的意向来理解却不对,这并不是不合适的————正像我们前面说过的那样,就命题的真而言,这也不是不合适的。
第二,应该注意,对任何一个其谓项作普遍理解的全称命题而言,如果主项或谓项谓述一个以上的事物,这个命题就是假的。然而,如果谓项恰恰谓述一个事物,如果主项也是这样,那么这个命题就可能是真的。因此,如果只有一个动物,比如说一个人,那么“每个人是每个动物”就会是真的,“每个动物是每个人”也会是真的。但是如果有不止一个人,或者有一个以上的任何数量的动物,那么这些命题就会是假的。因此,“每只不死鸟是每个动物”是假的,即使“每只不死鸟是每只不死鸟”是真的。然而有时候,对于一个不定命题或特称命题而言,其中普遍理解的谓项在谓述,这个命题却可以是真的,即使主项有许多其下包含的事物。例如,如果只有一个人,那么即使有许多动物,“有的动物是每个人”也会是真的。
第三,应该注意,当“所有”这个符号作复数理解时,它可以有集合的或周延的意义。如果它作周延的理解,那么断定的是谓项真属于主项所真谓述的所有那些东西。例如,借助“所有上帝的使徒是十二”断定的是:“十二”这个谓项真地表述“使徒”这个主项所真谓述的各个事物。这样,由于彼得和保罗是使徒,就得出彼得和保罗是十二。但是如果“所有”作集合理解时,那么断定的不是谓项与主项所真谓述的各个事物相一致,而是谓项属于主项所真谓述的(一举理解的)所有事物。因此,断定的是:这些使徒是十二,因为指所有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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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称”是我国学术界在探讨命题时的习惯用语,并且已经形成一个固定的术语。在本书中,这个词与前文所说的“普遍”一词在原文中是同一个词,即“universal”。在原文中,理解应该是一样的。考虑到国内的用法习惯,译文仅在专门谈论命题的地方和专门论述全称量词的地方采用了“全称”这一译法。但是读者应该注意这里有翻译所带来的差异。————译者
[2] 原文为:“Omnis Deus est ”、“Omnis angelus est”。————译者
[3] 原文为:“Omnis phoenix est ”。————译者
[4] 这段话的原文是:“Et ideo distinctiones tales,quod ‘esse’ vel est operation entis vel esse habitudinis,et consimiles,frivolae sunt,et ponuntur ab illis qui nesciunt distinguere inter propositionem categoricam et condicionalem ”。这里的翻译与英译文最主要的差异在于“是的形态”(esse habitudinis )这一用语,按照英译文则是“是的条件”。————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