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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神经症受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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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就是尼采所说的摆脱“个体化原则”。这就是他通过“酒神”所表达的东西,并且,他认为这是人类的基本追求之一,与之相对的是他所说的“日神”倾向,这种倾向是指积极塑造和掌握生活。鲁斯·本尼迪克特在提到制造狂喜体验的尝试时提过“酒神”倾向,并指出了这些倾向在各种文化中有多普遍,以及它们的表现方式有多丰富多彩。

    “酒神”这个词取自希腊的狄俄尼索斯祭仪,以及更早期的色雷斯人的宗教仪式[5],和这些宗教仪式一样,目的都在于极端地刺激所有感官以达到幻觉状态。产生狂喜状态的含义是音乐、节奏均一的长笛、在夜里疯狂跳舞、醉酒、性放纵、所有人达到火热兴奋和狂喜的状态。(“狂喜”这个词的字面意思就是忘乎所以。)全世界都有遵从同样原则的习俗和宗教:对于群体,纵情于节日和宗教性狂欢,而对于个体,则是通过吸毒和服药来达到销魂的境界。痛苦对于产生“酒神”状态也有作用。在一些平原印第安部落中,幻象的产生需要借助禁食、割肉,以一个非常痛苦的姿势被捆绑。太阳舞是平原印第安部落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在这个过程中,身体上的折磨是一种刺激狂喜体验的非常常见的手段。[6]中世纪的鞭笞者利用鞭打来产生狂喜状态。新墨西哥的忏悔者则是利用棘刺、鞭打和背负重物。

    尽管这些“酒神”倾向的文化表现绝非我们文化经验的典型,但并非与我们完全无关。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所有人都知道,满足源自“忘我”。在身体或精神上紧张之后沉沉睡去的过程中,或进入昏迷状态,我们都能感受到满足。酒精也会带来同样的效果。对于利用酒精,失去抑制力无疑是其中一个有关因素,然后减轻痛苦和焦虑是另外一个因素,但在这里,最终达到的满足感是忘我与放纵的满足。而且,迷失于好感觉所带来的满足感几乎无人不知,不管是爱、大自然、音乐、热爱某个事业,还是性放纵。我们究竟应如何解释这些追求明显的普遍性呢?

    尽管生活能给我们带来所有幸福快乐,但同时又充满了不可避免的灾难。就算没有特别的痛苦,仍还有衰老、疾病和死亡的事实;用更一般性的话说,人生固有的事实就是个体是有局限的,是孤立的————局限在于他能理解、实现或享受的事情有限,孤立是因为他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与他的人类同胞和周围环境相分离。事实上,大多数忘我和放纵的文化倾向所要克服的,正是这种个人限制和孤立。这种追求最为鲜活美好的表达能在《奥义书》中找到,能在河流汇入大海、忘乎其名字与形状的画中找到。通过将自我融入更强大的事物中,通过变成更强大实体的一部分,个体就能在某种程度上克服自己的局限;就像在《奥义书》中说的:“通过消失于无形,我们化为宇宙创造法则的一部分。”这看起来,宗教给人类带来极大的慰藉与满足;通过忘我,他们可以与上帝或自然合一。同样的满足也可以通过投身伟大事业来实现;通过使自己屈从一项事业,我们感到与一个更强大的统一体合一。

    在我们的文化中,人们更能意识到自己对于自我的对立态度,以及强调和重视个体的特殊性和独特性的态度。我们文化中的男性强烈地感觉到,他自己是一个独立单位,与外部世界相区别或相对立。他不仅坚持这种个体性,还从中得到极大的满足。他在发展自己的特殊潜力,在通过积极征服而掌控自己和世界,在具有建设性和做创造性工作之中找到快乐。对于这种个人发展的理念,歌德曾说过:“人类最大的幸运,不过是自身的个性。”

    但我们讨论过的对立倾向————倾向于突破个体性的外壳,摆脱其有限性和孤立性,同样是根深蒂固的人类态度,也孕育着潜在的满足感。这些倾向本身都不是病态的;个体性的保存和发展以及牺牲,都是解决人类问题的合理目标。

    在表达摆脱自我的倾向时,几乎没有哪个神经症患者不是采取一种直接的形式。可能表现为幻想自己离开家,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或找不到自己的身份;就像一个病人说的,感觉绝望地处于黑暗与波涛之中,感觉自己湮没于黑暗与波涛之中。这种倾向还表现在希望被催眠、神秘主义倾向、不真实感、无节制的睡眠需要、生病、疯狂和死亡的诱惑等。并且就像我之前提到过的,受虐幻想的共同特性就是感觉任人摆布,感觉缺乏所有意志、所有权力,感觉完全处于别人的操控之下。每个不一样的表现,自然是取决于其特殊方式,也具有它自己的内涵。例如,感觉被奴役可能是受害感的普遍倾向的一部分,而且既是对抗奴役他人冲动的一种防御手段,也是对他人不让自己受控于他的一种谴责。然而,既然它有这种表达防御和敌意的价值,那也就暗含有忍让的正面价值。

    不管神经症患者让自己屈从于人抑或命运,也不管他降服于哪种痛苦,他寻求的满足似乎都是削弱或毁灭他的个体自我。于是他不再是积极的行动载体,而是变成一个没有个人意志的客体。

    一旦受虐追求因此融入放弃自我的普遍现象中,通过软弱和受苦而得到的满足也就不再奇怪陌生了;它被放进了一个熟悉的参考框架中。[7]那么在神经症中,受虐追求的固执来自它同时也是对抗焦虑的保护手段,并提供了潜在或真实的满足感。正如我们所见,除了在性幻想或性变态中,这种满足几乎是不真实的,即便这种追求是软弱和被动的普遍倾向中的一个重要成分。因此,最后一个问题是,神经症患者为何如此难以实现忘我与放纵以及他所寻求的满足。

    阻碍满足的一个重要情况是:神经症患者极端强调自己主体性的独特性,从而抵消了受虐动机。大多数受虐现象与神经症症状一样,具有调和种种矛盾追求的性质。神经症患者倾向感到被每个人的意志所掠夺,但同时又声称世界应该适应他。他倾向觉得被奴役,但同时又认为,他的权力压过他人这点毋庸置疑。他想变无助然后被照顾,但同时又强调他不仅完全自给自足,事实上还无所不能。他倾向于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但不把他当天才的话他又会生气。绝对没有哪一种满足方案可以调解这样的极端,尤其是当两种追求都非常强烈时。

    在神经症中,忘我动力比正常人更迫切,因为神经症患者想要摆脱的不仅是恐惧,以及人类普遍存在的局限性和孤立性,还有自己深陷无法解决的冲突及其痛苦中的感觉。并且,他对权力和自我主张的对立动力也同等迫切,而且程度还更强。当然,他的确努力去实现不可能的事情,努力同时既无所不是又一无所是。例如,他可能活在无助的依赖之中,又同时通过软弱对他人实施暴政。他自己可能把这种妥协误认为一种屈服能力。事实上,有时即使是心理学家,也容易混淆二者,并认为屈服本身是一种受虐态度。实际上相反,有受虐倾向的人完全无法专心于任何事或任何人。例如,他无法把全部精力用于一项事业中,或全身心地爱另一个人。他可以使自己屈服于痛苦,但对于这种屈服,他完全是被动的,而且让他痛苦的那些感受、兴趣或人,只是他为了忘我而忘我的一种手段。他与对方之间并没有积极的相互作用,他只是以自我为中心,专注于个人目的。真心屈服于人或事业是内心力量的一种表现;受虐狂的屈服最终只是软弱的表现。

    之所以难以实现所寻求的这种满足,另一个原因还在于我所说的神经症结构中固有的破坏性成分。这一点也是文化的“酒神”动力所不具备的。在人格的形成层面,“酒神”动力之于成就和幸福的潜力并不构成什么神经症破坏性作用。例如,我们拿希腊狄俄尼索斯祭仪与神经症幻想迷狂作比较。对于前者,这种渴望是为了一种短暂的狂欢体验,用于增加生活乐趣;对于后者,这种忘我和放纵的动力,其作用既不是为了复出而暂时消失自我,更不是一种使生活更富足的手段。它的目的是完全摆脱极度痛苦的自我,不管这个痛苦的自我有什么价值,因此完好无缺的那部分人格就会用恐惧来应对。事实上,这部分人格使整个自我对这种危机产生恐惧,这一点往往是这个过程中唯一冲击意识的因素。所有神经症患者对此所知的只是他害怕变得疯狂。只有当这个过程分解成它的组成部分————一种自我放弃的动力和一种反应性恐惧————才能使他明白,他正在追求一种特定的满足,但他对得到这种满足的恐惧阻碍了他。

    我们的文化有一个特殊因素,足以使与忘我动力有关的焦虑增加。对于西方文明,的确在一些文化模式下能满足这些动力,甚至忽略其神经症性质,但即使有也极少。宗教提供了这种可能,而它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权力,并诉诸大多数人。对于这种满足,既没有有效的文化手段,它们的发展也受到积极的劝阻,因为个人主义文化期望个体能自力更生,维护自己,并在有必要的时候为自己开辟道路。在我们的文化中,真正屈服于自我放弃倾向会导致被排斥的危险。

    这些恐惧常常把神经症患者阻挡在他所追求的满足之外,考虑到这些恐惧,才有可能弄明白受虐幻想和变态对他的价值。如果他自我放弃的动力存活于幻想或性行为之外,也许他就能逃脱抹杀自我的危险。就像狄俄尼索斯祭仪,这些受虐行为提供了一种短暂的忘我与放纵,而相对来说几乎没有损害自我的危险。它们往往弥散于整个人格结构;有时集中在性行为上,而其他人格部分相对不受影响。有些男性在工作中能够积极进取并有所成就,却时不时不得不陷入受虐变态中,诸如穿着像个女人,或戏弄调皮的小男孩,让他们挨打。另外,恐惧阻碍了神经症患者找到他困境的满意方案,也可能渗透到他的受虐动力中。如果这些动力是具有性性质的,那么他会不顾性关系中强烈的受虐幻想,彻底远离性,对异性表现出抵触,或至少是严重的性抑制。

    弗洛伊德把这种受虐动力视为一种基本的性现象。他曾经提出理论来阐释。最初,他认为受虐是一个明确且受生物决定的性发展阶段中的一方面,即所谓的肛门期施虐。后来,他进一步完善了这个理论,认为这种受虐动力与女性化有内在联系,并暗含着某种类似实践做女人的愿望的东西。[8]像他之前所提到的,他最后的假设是,受虐动力是自我毁灭和性动力的结合物,并且它的功能是使自我毁灭无害于个体。

    另一方面,我的观点可总结如下。受虐动力既不是一种基本的性现象,也并非生物性的必然过程,而是源于人格冲突。神经症患者的目的不是受苦;他们和其他人一样不想受苦。由于受苦提供了某种功能,所以神经症患者受苦并非他所想要的,而是他所情愿付出的,并且他想得到的满足也不是受苦本身,而是对自我的放弃。

    * * *

    [1]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超越快乐原则》(“国际精神分析图书馆”第4册)。

    [2]海伦·多伊奇:《母性与性》,载于《精神分析学季刊》第2期(1933年),第476——488页。

    [3]奥格·凡·科尔:《夜间路》。

    [4]像这样解释受虐中的满足感跟弗洛姆所说的大致相同。

    [5]埃尔文·罗德:《灵魂————希腊人的灵魂崇拜与不朽信念》(1925年)。

    [6]莱斯利·斯皮尔:《平原印第安部落的太阳舞:其发展与传播》,载于《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人类学论文》第16卷第7部分(纽约出版社1921年)。

    [7]赖希在《心理与植物性神经流通》和《性格分析》中曾同样致力于解决受虐问题。他也主张,受虐倾向与快乐原则并不冲突。然而,他把这个问题置之于性基础之上,而对于我所说的消除个人界限的努力,被他解释为追求性高潮。

    [8]参见弗洛伊德《受虐狂的经济原则》(《文集》第2卷,第225——268页)、《精神分析引论新编》。同见卡伦·霍妮《女性受虐狂问题》,载于《精神分析评论》第22期(19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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