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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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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地看到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例如思想和广袤,但是我们却是由这两者所合成。

    (6)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一个实体不现实地存在,而同时就任何实体单独地看,从它的本质得不出任何存在,那末由此得出:它不能是一个单独的东西,而只能是另一个————统一的、独一的、全体的————东西的一个属性这样的东西。又可以这样说,一切实体现实地存在,但任何一个从它自身去理解的实体从它的本质得不出任何存在,由此得出:任何现实存在的实体不能由它自身去理解,而毋宁是它必须从属于另一个东西。换言之,也就是说,当我们用我们的悟性认识那思想实体和广袤实体时,我们只是从它们的本质、而不是从它们的存在认识它们(19) 。也就是说,不是把它们认识为它们的存在必然地从属于它们的本质。但是当我们证明它是上帝的一个属性时,我们先天地就证明它存在,并且后天地(这一点仅仅关于广袤)可以由那些式态〔证明它存在〕,这些式态必须以它为它们的主体。

    (7) 在自然中,也就是说,在实体性的广袤中,因为广袤如果被分,它的性质和它的本质也就立刻被一起取消,因为它唯一就在于是一个无限的广袤,或者说同一的东西,在于是一个无所不在的。

    但是你也许会说,广袤中岂不该先有部分,才能有式态?我说,决非如此。但是你说:如果物质中有运动,运动必须是在物质的一个部分中,因为,既然物质是无限的,它就不能是在全体中。因为既是在它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它能被推向哪一个方向运动?因此它在部分中。回答说:不只是(21) 单单的运动,而是运动和静止在一起;它在全体中,并且必须是在全体中,因为在广袤之中没有部分。你也许会坚持说,有;那末请你告诉我:当你区分整全的广袤时,你用思想把它分割出来的部分,你是不是也能在自然中把它从一切部分里分割出来?如果这样,我问:那在被分割出来的部分和其余周围部分之间的,是什么?你的回答只能是:或是一个空隙,或是另一个别的物体,或是就是那广袤本身的什么东西。第四个可能是没有的。第一点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一个既是实有、而又同时不是任何物质的空。第二点也不可能,因为那就是说有一个式态,但是不能有这样一个式态,因为广袤(22) 没有式态,而作为广袤先于一切式态。因此是第三点,从而是没有部分,而只有作为全体的广袤(23) 。

    悟性、爱恋、理性与贪欲之间的对话

    §1 爱恋:兄弟啊,我看到,我的存在和我的完善完全依靠于你的完善;你所认识的对象的完善是你的完善,而我的完善又来自你的完善,因此我请你告诉我,你曾否认识一个东西,它是至高无上地完善的,也就是说,它不可能为任何别的东西所限制,并且我也包含在它以内?

    §2 悟性:就我来说,我总是就自然的整全来看自然,看到它是无限的,至高无上地完善的;你,如果你对这点怀疑,不妨问理性,她会告诉你。

    §3 理性:这一点之为真理,我毫无怀疑,因为如果我们要去限制自然,我们就必得用————这是荒谬的事————一个乌有去限制它。我们避免了这个荒谬,肯定它是一个永恒的一体,是由它自身而存在的、无限的、全能的,等等,也就是说那无限的自然和它所包含的一切;而它的否定我们则称为乌有 ① 。

    §4 贪欲:这诚然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谈!一体和殊别竟能合而为一,我在自然中随处见到这个殊别。因为: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到思想的和广袤的实体毫无共同之处,一个限制另一个 ② 。

    §5 如果在这两个实体之外你又设置第三个实体,后者是在一切方面完善的,那你就使你自己陷入显明的矛盾。因为如果你把这第三个实体设置在那两个之外,它就缺少那两个实体所固有的一切属性,但是这,在一个在它之外别无任何东西的全体,是不能有的。 ③

    §6 其次,如果这个东西是全能的,完善的,那末它之所以如此,将是因为它自己产生了它自己,而不是因为它产生了别的东西。但是一个既能产生自己,并且此外又能产生别的东西的东西将是更全能的东西。

    §7 最后,如果你称它为全知的,必然它认识它自己;但同时你该知道,仅仅对自己的认识少于既对自己又对别的实体的认识。 ④

    所有这些都是显明的矛盾。因此我奉劝爱恋,莫如安于我所揭示给她的,而不必再汲汲于追求别的东西。

    §8 爱恋:那末你曾揭示给我什么,你这无耻的,除去那立刻将陷我于毁灭的东西?因为如果我曾和你那告诉我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我就早已被人类的那两个主要敌人,憎恨和懊悔所迫害,并且不时地受到遗忘的迫害。因此我再一次请求理性,请你继续你的说法,并堵住这些敌人的嘴吧。

    §9 理性:贪欲啊,你说你见到有不同的实体,这,我告诉你,是错误的。因为我清楚地见到只有一个唯一的实体,它是由它自身而存在的,并且是其他一切属性的支撑者。如果你把那物体的和思想的东西,就依靠于它们的那些式态说,称为两个实体,那么,就它们所依靠的那个实体 ⑤ 说,你就该把它们称为式态,因为它们并没有被你看成是由它们自身而存在的东西。而正如意志、感觉、认识、爱恋等等是那个被你称为思想的实体的不同式态,你把这一切归纳到一个、并且从这一切只得出一个东西 ⑥ ,同样,根据你自己的证明方法,我得出:无限的广袤和无限的思想,和其他无限的属性(或用你的话说:其他实体)一起,不是别的,只是那一个唯一的、永恒的、由它自身而存在的东西的式态;我们从这一切,如上面所说,只得出一个唯一的、或一个一体,在这个一体之外不能设想任何东西。 ⑦

    §10 贪欲:在你的这种说法里,我想,我看到一种极大的混乱。因为你似乎认为全体是什么在它的部分之外、或不具有它的部分的东西,而这,真实地说,是荒谬的。因为所有的哲学家一致地说,全体是第二手的概念,而不是,在人的思想以外,什么在自然里的真实的东西 ⑧ 。

    §11 并且,从你的例子可以看到,你把全体和原因混淆在一起;因为,正如我所说,全体是由于它的部分的存在、或通过它的部分的存在而存在。现在,你把思想的力量看作一个东西,这个东西是认识、爱恋等等所依靠的。这个东西你不能称为全体,而只能说是你刚才列举的这些后果的原因。

    §12 理性:我可以看到,为了反对我,你如何纠集了你的一切伙伴,因此凡是你用错误的推理达不到的,像一切真理的敌人惯常的那样,你就想用文字上的歧义来达到它。但是用这个办法你不会成功地把爱恋争取到你那一边。你的用意,因此,是想要使人相信:原因,就它产生它的后果说,必须存在在这些后果之外;你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你只认识超越的、而不认识内存的原因 ⑨ ,后者绝不在它自身以外产生什么东西;例如,悟性就是它的观念的这样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我把悟性,就它的这些观念依靠于它说 ⑩ ,称为原因,而就它是由这些观念合成的说,称为全体。同样,上帝,对于它的后果或创造物说,是一个内存的原因,而就第二个意义说,它又是一个全体。

    注 释

    ①  “一个乌有去限制它。我们避免了这个荒谬,……它的否定我们则称为乌有。”A、B两稿可能都是混乱的。

    据Gebhardt,B稿的原来内容是“……一个乌有去限制它,并且是在这些固有性之下,就是它〔自然————译者〕是一体的、永恒的、由它自身的、无限的,我们避免了这个错误,肯定它是一个永恒的一体、无限的、全能的,等等。”Sigwart以上文“就是它……”的“它”译作“乌有”,而Kuno Fischer(Spinozas Leben,Werkeund Lehre,5 Aufl.,S. 234)则据此以释本节。

    据Ch. Appuhn,所见各版荷兰文,除W. Meizer外,“一个乌有去限制它”以下均有以下一节,内容与Gebhardt上述基本相同而略有出入。“……一个乌有去限制它,并且是在这些固有性之下,就是它〔乌有————译者〕是一体的、永恒的、由它自身而无限的;我们避免了这个荒谬,肯定它〔自然————译者〕是一个永恒的一体、无限的、全能的,等等,也就是说,自然和它所包含的一切。”

    Freudenthal(Spinozastudien, Zeitschrift fuer Philosophie 108, Bd., S. 275)首先在A稿的基础上作了校正。

    Ch. Appuhn和C. Gebhardt同据Freudenthal校订译出,但似乎取舍不同,两译仍有出入。我们在正文采取Gebhardt的译文,另将Appuhn的译文附下:

    “……我们避免了这个荒谬,肯定它是一体的、永恒的、无限的、由它自身而全能的,它包含一切,而它的否定我们则称为乌有。”

    ②  “一个限制另一个”,Ch. Appuhn依Freudenthal作“一个并不限制另一个”。

    据C. Gebhardt:Freudenthal(Spinozastudien,Zeitschrift fuer Philosophie 108 Bd.,S. 271)认为Spinoza应该曾从他本人的观念出发,驳斥“贪欲”一个实体限制另一个实体的说法,但是他未曾这样做,证明这一句原文脱误,应读作“并不”限制另一个。Gebhardt以为Spinoza不当以他的一个基本论点随便由“贪欲”说出;且两个毫无共同之点的实体“互相限制”是一般人的通常看法,这里正用作反对自然一体的一个论证。

    ③  “但是这,在一个在它之外别无任何东西的全体,是不能有的。”由于和上、下文的关系,各家注释意见不一。如按Ch. Appuhn,中文更恰当地应译作:“但是这,……,是不会有的。”

    Ch. Appuhn依Busse(Beitrage zur Entwicklungsgeschichte Spinozas,S. 239),Freudenthal(Spinozastudien,Zeitschrift fuer Philosophie,108,Bd.,S. 275),指出上文正是“贪欲”辩诘笛卡尔的自然神论,但在自然神论,上帝并不是“一个在它之外别无任何东西的全体”,相反,这是斯宾诺莎本人泛神论的理论。Ch. Appuhn依Freudenthal认为,这是某一读者的附注,依斯宾诺莎本人泛神论的观点回答“贪欲”的辩难,而为后来传写者所误会,窜入本文。Freudenthal认为,如果要保存此句,应把它和以下§6、§7连读(Freudenthal认为这两节是“贪欲”对泛神论的辩难,参看以下注④),而改读为:“不错,这在一个在它之外别无任何东西的全体,是不会有的,但是这种理论同样不可能,因为如果这个东西是完善的,等等。”但Freudenthal更偏于认为§6、§7直至“这是为什么”以前,一并为后人窜入。

    Gebhardt反对Freudenthal的看法,认为:i.在纯粹文字结构上,§5第2行提出矛盾,§7第4行总结矛盾,中间§5、6、7各叙一个矛盾;而每一个矛盾的叙说,都是用“如果”开始(§5,第2行;§6,第1行;§7,第1行),并且作出一1个相应的矛盾结论(§5,第4——5行;§6,第3——4行;§7,第1——3行),如果取消§5,第4——5行这一句,就会使这一节的叙述和以下两节脱节。ii.在内容上这一句既不牴牾,并且不可缺少。Gebhardt认为这一句的意义是:“贪欲”认为这是一个矛盾,即在思想的、广袤的实体之上设置一个第三个包含一切的实体————自然,这个实体不能具有思想的、广袤的实体所固有的一切属性,但是它,作为一个包含一切的全体,却必须对一切属性负责。

    可以看到,Ch. Appuhn和Freudenthal是对这一句的文字作严格的理解,把它解释为斯宾诺莎泛神论中上帝以外别无存在的学说。Gebhardt则把它解释为笛卡尔上帝优越存在的理论(Eminenzlehre der Gottheit)的一部分,即一切被创造的实体“以更优越的方式”存在于上帝内,从而把这一句看作和上文§5,第1——2行“在一切方面完善”同义。(关于笛卡尔上帝优越存在的理论,参看斯宾诺莎本人所著:《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录:《形上学名义通释》卷一,第二章,斯宾诺莎在那里面对这个学说作了一个概括的说明。)

    ④  Freudenthal(据Gebhardt,a,a,O. S. 6f)认为§6,§7,第1——3行“所有这些都是显明的矛盾”以前,和§5,第4——5行一并为后人窜入。

    据Gebhardt,Freudenthal提出两点理由:

    i.Freudenthal既认为§5,第4——5行至此是对斯宾诺莎本人泛神论的辩诘,因此提出,自然一体性的理论本篇中§9才由“理性”提出,这里不应在未提出命题前先加辩诘。

    ii.§6,§7两节的辩难,对话通篇未作答复。

    关于i.Gebhardt认为自然一体性的原则在§2,§3已由“悟性”提出而由“理性”肯定了。关于ii.Gebhardt指出斯宾诺莎可能认为他在本书处所已对这些辩难作了充分答复。Gebhardt列举本书某一章节(10,4——11,11),可惜按页行所指系书前原附摘要中无关部分,想系页行印误。

    我们需要指出的是,Gebhardt本人并不同意Freudenthal以§5,第4——5行以至§7,第1——3行这三节是对斯宾诺莎泛神论的辩难,但是在这里却正是根据这一假定而回答Freudenthal的疑辩。

    ⑤  “那个实体”Ch. Appuhn, C. Gebhardt并依B稿。

    A稿作“那些实体”。

    ⑥  “……是那个被你称为思想的实体的不同式态,你把这一切归纳到一个,并且从这一切只得出一个东西,……”,Appuhn, C. Gebhardt均依A稿。

    B稿作:“那个被你称为思想的实体的不同式态,你把这一切式态归纳到这个实体并把这些式态结合为一。”

    ⑦  “……由它自身而存在的东西的式态;我们从这一切,如上面所说,只得出一个唯一的、或一个一体,在这个一体之外不能设想任何东西。”Ch. Appuhn, C. Gebhardt均依A稿。

    B稿作:“由它自身而存在的东西的式态,在这个东西中一切都是一个和唯一的一体,在这个一体之外不能再设想任何东西。”

    ⑧  “第二手的概念,而不是,在人的思想之外,什么在自然里的真实的东西”。Ch. Appuhn注,“第二手的概念”,“secunda notio,notion derivec on abstaite”。

    这里是指“理性的东西”,斯宾诺莎曾说它是直接从东西的观念产生出来的。参看《形上学名义通释》卷一,第一章,《为什么理性的东西不是东西的观念而是被当成东西的观念》条。

    ⑨  “因为你只认识超越的、而不认识内存的原因”。“超越的”、“内存的”Ch. Appuhn,“transitive”、“immanente”。

    Ethica, 1, 18 Dems. "Ethica Deum nulla potest dari substantia, hoc estres quae extra Deum in se Sit……Deus ergo est omnium rerum Causa immanens, nonvereotransicus."

    “因此在上帝以外不能有任何实体,也就是说在上帝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这东西是在它自身之内的……因此上帝是一切东西的内存的原因、而不是超越的原因。”

    ⑩  “就它的这些观念依靠于它说”Ch. Appuhn,C. Gebhardt均依B稿。

    A稿作:“就它依靠于它的这些观念说”,显然有误。

    依拉斯谟和戴奥费洛之间的对话

    一部分与上一对话、一部分与以下第二卷有关。 ①

    §1 依拉斯谟:戴奥费洛,我曾听你说过,上帝是一切东西的原因,并且又说,它不能是一个别样的,只能是一个内存的原因。这样,如果它是一个一切东西的内存的原因,那末如何你又能称它为一个远因呢?因为这在一个内存的原因是不可能的。

    §2 戴奥费洛:当我说,上帝是一个远因,这句话不是对于这样一些东西说的,这些东西 ② 是上帝(没有任何条件,唯一由它的存在)直接产生的;而决不是说,我曾绝对地把它称为一个远因,如你从我的措词也可以清楚看到。因为我曾这样说过:在某一意义下我们可以把它称为一个远因。

    §3 依拉斯谟:你要对我说的意思,现在我充分明白了;但是我又注意到,你曾说:一个内在的原因的后果和它们的原因这样继续结合在一起,以致它们和它们的原因合起来成为一个全体。如果这样,那末,在我看来,上帝不能是一个内存的原因。因为如果上帝和那由它而来的东西一起成为一个全体,那你就在一个时刻比另一个时刻赋予上帝以更多的本质。我请求你为我解除这个疑惑。

    §4 戴奥费洛:如果你想摆脱这个混乱,依拉斯谟,你且用心注意我现在要和你说的这一点。一个东西的本质并不因为它和另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和它合起来成为一个全体————的结合而有所增加;相反,前者继续是不变的。

    §5 为了使你更好理解我的意思,我且为你举一例。一个雕刻家用木块雕制了许多模型,相似于人体的各个部分;从中他取出一块胸部的模型,把它加到另一块头部的模型上去,并且由这两者造成一个全体,后者表现一个人体的上部。现在,你是否因此而说,头部的本质增加了,因为它和胸部结合在一起?这将是错误的,因为它现在,和它以前一样,仍是那一个。

    §6 为了更清楚起见,我为你再举一例。就是一个我关于三角形的观念,和另一个由三角形一角的一边的延长得出的观念:这个由一边的延长而得出的外角必然等于和它不相邻的两内角之和,等等。由这些观念,我说,产生出第三个观念,即: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而这一个观念和第一个观念如此结合在一起,以致没有后者它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

    §7 从每一个人具有的全部观念我们得出一个全体,或者说(同一的东西)一个理性的东西,后者我们称为悟性。 ③ 现在你看到,尽管这新的观念和前一个观念结合在一起,但并不因此就在前一个观念的本质里引起丝毫变化,相反,它仍是丝毫不变的。你可以看到,每一个在它自身之中产生爱恋的观念的情形也是这样,因为这爱恋并不使这个观念的本质有丝毫增加。

    §8 但是不必堆积许多例子,因为这一点你自己在刚才所举的这个例子里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我曾清楚地说过,一切属性,凡是不依靠任何其他原因,并且在它的定义中无需任何类的,这些属性就都属于上帝的本质。既然被创造的东西不能够形成一个属性,因此不论它们与上帝如何密切结合,它们并不增加上帝的本质。

    §9 并且,全体只是一个理性的东西,它和普遍的差别只是在于:普遍是由并不结合在一起的、而全体则是由结合在一起的不同的个体形成的;又在于,普遍只包含同类的,而全体则既包含同类的、也包含不同类的部分 ④ 。

    §10 依拉斯谟:在有关这一点上,你已使我满意。但是,此外你还说过,一个内在的原因的后果,只要它的原因持续存在,就不可能消亡。这;点我看到当然是真实的。但是如果这样 ⑤ ,上帝如何还能够是一切东西的内在的原因,因为很多东西是消亡的。但是你,按你上面的区分,也许可以说:上帝只是这种后果的内在的原因,这些后果是上帝仅仅由它的属性,没有别的环境或条件,直接产生的,这些后果,只要它们的原因持续存在,就不可能消亡;相反地,你并不把上帝称为是这种后果的内在的原因,这些后果的存在并不是直接地依靠于上帝,而是来自另一个别的东西,只是这些后果的原因既不、也不可能没有上帝而作用,并且也不是在上帝之外,而这些后果,正因为它们不是直接产生于上帝,因此是能够消亡的。

    §11 但是这个说法却不能使我满意。因为我看到,你断定人的悟性是不朽的,因为它是一个上帝在它自身之中产生的后果。但既是这样,为产生这样一个悟性,就不可能在仅仅上帝的属性以外还必须有某种其他的东西;因为,一个东西为要具有这样优越的完善,它就必须,和其他一切直接依靠于上帝的东西一样,是被永恒地创造了的。而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曾听你这样说过。既是这样,你如何能阐明这一点而不遗留一些困难呢?

    §12 戴奥费洛:不错,依拉斯谟,那些东西的存在除了上帝的属性以外无需别的东西 ⑥ ,都是直接被上帝从无始以来永恒地创造了的。但是需要注意,尽管一个东西的存在需要有某一特殊的式态变化,从而也就是说某种在上帝的属性以外的东西,但并不因此上帝就再也不能直接创造这个东西。因为在那些为了使东西存在而必需的东西里面,有些东西必需,是因为它产生东西,有些东西必需,是为了使东西能够被产生。因此,例如我要使一间屋子有亮光,我点起一个火,这火光自身照亮这间屋子;或者,我打开一扇窗,开窗这件事本身并不产生光,但却准备了条件,使光能够透进屋子。 ⑦ 同样的情形,要使一个物体运动,需要有另一个物体,这个物体具有从它传导到另一个物体的全部运动。但是要在我们里面产生一个上帝的观念,却不需要任何别的、具体个别的东西,这个东西具有那在我们里面被产生的东西,而只需要在自然里有这样一个物体,这个物体的观念一旦给予,上帝也就直接清楚地显现。 ⑧ 并且这一点你从我的措词也可以看到;因为我说过,只有上帝是凭着它自身而不是凭着别的东西被认识的。

    §13 但是我要向你说:只要我们对于上帝还没有一个这样清楚的观念,这个观念使我们这样紧密地和它结合在一起,以致我们不可能爱恋在它以外的任何东西,我们就不能说我们真实地和它结合在一起并且直接依靠于它。至于其他你可能还要提出的问题,请你留待另一个时刻,因为此刻我要去从事别的工作。再见。

    §14 依拉斯谟:不,在目前我不提,而是将思索你所说的,直到下一个时机。愿上帝予你福佑。

    注 释

    ①  “一部分与上一对话、一部分与以下第二卷有关。”C. Gebhardt指出B稿所无。

    ②  “这句话我不是对于这样一些东西说的,这些东西……”。我们依Gebhardt译。但由于原文“zo is dat van my niet gezegd,als in opzigt van die dinge……”中“niet,als”一词理解不一,此句及本节第3行“而绝不是说”以前别译殊多。

    “niet,als”一般读如“non nisi”(不是别的,只是……)(按抄稿原序,荷译系译拉丁文原稿),以此与下文连读,与Spinoza原意适得其反。为此,Sigwart主取消“als”径作“不是”;据Gebhardt所述,Vloten-Land,Freudenthal(a,a. O. S. 267)及A. Wolf当同依此读。

    Gebhardt理解实质与此相同,但认为“niet,als”此处原非“non nisi”,此句但为“so ist das von mir nicht gesagt als geltend im Hinblick auf die Dinge,welche……”(als作“如”解)。

    与此相关,Sigwart既以“niet,als”读作“niet”,乃于下文1.5,“;而绝不是…”前,加“只是就那些被上帝间接地产生的东西而说”一句,以与前句相应,并补足Spinoza原意。Vloten-Land,Freudenthal,A. Wolf并依此议。C. Gebhardt以为毋庸增补原文,前后文义自可连属。

    Ch. Appuhn于“niet als”按字读如“non nisi”,而于下文“这些东西”下添“不是”(上帝……直接地产生的)。同时,没有接受Sigwart上述的增句。

    可以指出,此节各家殊读虽多,但对于“niet als”一词作适当解释后,原意是清楚的。

    ③  “从每一个人……后者我们称为悟性。”Sigwart指出此句与上下文不相连属。Ch. Appuhn依Vloten-Land,以此句为误增。

    ④  “普遍是由不结合在一起的……也包含不同类的部分。”据C. Gebhardt,B稿作:“普遍是由同类的不同的、并不结合在一起的个体形成的,而全体则是既由不同类、也由同类的不同的、结合在一起的个体形成的。”

    ⑤  “这一点我看到……。但是如果这样……”。据C. Gebhardt,B稿作:“这一点我看到当然是不真实的,因为如果这样……”。明显有误。

    ⑥  “那些东西的存在除了上帝的属性以外无需别的东西”。据C. Gebhardt,B稿脱“除了上帝的属性以外”。

    ⑦  “因此,例如我要使一间屋子有亮光,……使光能够透进屋子。”

    据C. Gebhardt,B稿作:“因此,例如我要使一间屋子有亮光;我点起〔一个火〕,或者我打开一扇窗,于是就照亮了屋子,点〔火〕或者打开这间屋子并不由它自身就产生亮光,而只是准备了条件,使亮光照亮屋子或使它能够透进屋子。”A稿显然作了改进。

    ⑧  “而只需要在自然里有这样一个物体,这个物体的观念一旦给予,上帝也就直接清楚地显现。”我们依Ch. Appuhn稍有字面改动的译文。按Ch. Appuhn注,此句完全按字直译应如C. Gebhardt:“sondern bloss ein derartiger Koerper in der Narur,dessen Idee notwendig ist,um Gott unmittelbar darzutun。”我们同样感到在中文很难完全达意。Ch. Appuhn的译文在意义上是切当、显豁的。它也清楚地表明了这一句和以上所举“打开扇窗”的例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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