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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灵魂信仰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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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所创造的灵魂与自己如此相像,以至于在天上或地上没有比人的灵魂更像上帝的了。

    迈斯特·埃克哈特(Meister Eckehart)

    通过研究原始民族,以及文学作品描述的由灵魂和肉体组成的双重之躯,我开始尝试着了解早期的灵魂信仰。[1]与精神分析的看法不同,我把对肉体灵魂(bodily soul)的原始信仰理解为对永生根深蒂固的信仰。肉体灵魂最初被看成是纯粹物质的第二个自己,当作为肉体的自己死后,灵魂依然存在。这个不朽的灵魂最初被认为是一个人的影子或镜像。这一事实表明,对我们最早的祖先来说,丧失自己、丧失个人的个体性是无法忍受的,甚至是无法想象的。因此,在最早的灵魂信仰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对死亡的焦虑,而是对死亡和个体性丧失的完全否认,相信灵魂在肉体死亡后可以继续存在。

    灵魂产生于死亡这一事实,以及个体对此的否认。我们的内心世界一直存在着死亡这一问题。我们相信在死后存在着永生的物质灵魂,即另一重自我,借此来否认死亡。我们的原始祖先更担忧他人而不是自己的死亡。他们甚至从未承认自己会死亡,但在面对自己的死亡之前必须面对他人的死亡。将他人的经验运用到自己身上,标志着向心理学迈出的第一步,至少是关于人性的直觉心理学的第一步。这样一种心理学显然与逻辑-科学心理学完全相反,后者提升了人们利用自己的经验去理解他人这一做法的地位,使之成为一种原理。

    将我们的主观心理学外推来理解原始灵魂误导了许多现代人种学家,使他们得出这样的结论:脱离肉体的灵魂来源于亡灵,即梦中出现的死去的人。这一解释建立在我们的梦概念上,尽管对于原始人来说梦是真实的,但对于我们来说梦是一个纯粹的主观过程(无论得到解释与否)。而且,死去和活着的他人的游魂————不是我们自己的————首先出现在梦里。梦进一步欺骗了我们,经常出现在梦中的是死去(或不在场)的人,而不是真实的、在场的我们自己。[2]

    将看似客观的梦境体验应用于自己是继“自恋”阶段之后的第二个矛盾的灵魂信仰的发展阶段。正如影子(或镜像)让人们产生了对自己的肉体灵魂的信仰一样,真实的梦境体验也让早期人类得出结论:他人的没有关联的灵魂也会一直存在。因此,恼人鬼魂的返回之梦迫使人们接受他人、敌人,尤其是被杀者的永生。随后灵魂在梦中离开身体(再一次以有形的方式,如蛇或鸟,而且是通过嘴里像呼吸那样),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这样的想法符合出现在我们梦中的他人的灵魂的所作所为。梦是以客观而不是主观的形式出现在自我中的,也就是说,梦起初不是一个心理学问题,而是一种灵魂现象(参见第四章)。

    自然死亡之谜

    在这里,我们无法说明有哪些迷信、宗教思想甚至心理学上的假设是由此发展而来的,也不能指出哪些是由承认灵魂不朽导致的。这种曾经属于自我的不朽,也必然适用于他人。这一转折点揭示了焦虑这一重要的心理问题,而此前该问题一直被个体不朽的原始信仰所掩盖。这种焦虑首先表现为一种恐惧,不是对现实和活人的恐惧,而是对死者或被杀者的灵魂以及恶魔的恐惧,认为他们的重现是出于对生命的渴求以及对复仇的渴望。就像永生的自我无法想象死亡那样,这些灵魔同样也有动机活下去(复仇)。没有这个动机,恶魔就会死亡,而自我也不承认自己终有一死。恶魔想要得到自我,想要暴力地夺走它的生命。在原始人的解释中,这表现为一种双重或特别矛盾的心理。

    自然死亡更令人费解:似乎是无缘无故发生的,而且就像睡着了一样,暗示着一种“过渡现象”,而不是有意地消灭一个活人。在具有负罪感的谋杀犯的梦中,受害者的鬼魂会出现来折磨他。被谋杀的人比自然死亡的人更能证明他们的永生。暴力死亡保证了灵魂的存活。在文明民族落后的民间信仰中,只有被杀者的灵魂才继续活着,不停息地四处游荡。对许多人来说,正是他们遭受暴力的结局赋予了他们“永生”。我们可以回想一下神话般的人物,比如基督,以及人类的例子,比如圣女贞德。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原始和古老的祭礼中,人祭被认为是一种特权,是一种赋予被选中者的荣誉。此外,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出于复仇的渴望,会选择(用吃掉、肢解或焚烧的方式)彻底毁灭对方,其目的正是在于剥夺被杀者永生的机会。

    显然,这一系列关于永生的信仰和两种死亡(一种通向永生,另一种是真正的死亡)带来了最初的杀戮禁忌。这实际上不是禁令,而是一种不言而喻、出于本性的禁忌。这一禁忌并非源于正义的初始概念,也不是出于保护他人和社会的目的,而是源于一种受到威胁的直接感受,即一个人的永生受到威胁。受害者无法得到救赎,除非通过杀死凶手为自己复仇,把凶手从集体永生中驱逐出去。我们后来通过禁令和戒律(法律)来维持的正义观源自内部而不是外部的威胁,即不是心理上的,而是来自灵魂的。原始的“因果”解释清楚地表明,谋杀者的自然死亡是恶魔复仇行为的结果。这(像大多数因果解释一样)是一种基于灵魂信仰的心理学解释。

    也许我们的刑事司法制度所依据的以牙还牙(jus talionis)是源于泛灵论的假设,即谋杀者必然死亡,因为在实施谋杀的过程中,他为自己招来了恶魔的复仇。在杀死别人的时候,他也就杀死了自己————一直存在于灵肉双重之躯的永生灵魂。最后,存在于传统、习俗和法律之中的所有禁忌都是保护个人不受伤害的措施。这种伤害不是死亡的威胁,而是彻底毁灭、丧失永生的威胁。人们安抚邪恶的幽灵是为了得到他们的宽恕,至少是为了保持集体的永生。

    图腾崇拜作为灵魂信仰

    在图腾崇拜中,我们发现了第一个互惠的,因此是“合法”的反对杀戮的契约。不过,与我们的刑事司法体系不同的是,图腾崇拜不仅保护相关各方的生命,而且还提供更多的保障:共同永生。图腾崇拜也代表着发生在对死亡真正意义的逐渐认识和对永生的坚定信仰之间的第一次妥协。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必须考虑永生信仰创造性的一面,它构成了图腾体系的内容。

    图腾崇拜最初在本质上是一种原始的灵魂信仰。[3]出于对永生的信仰,祖先之灵是神圣的禁忌,因为他们令人敬畏,并且人类物种的永恒性依赖于此。这保证了个体的另一种永恒性。根据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说法,图腾会以动物、植物或石头之灵的形式进入女人体内,使她受孕,从而在被赋予了灵魂的胚胎中获得重生。[4]人类的父亲不扮演任何角色。只有死去的人,即鬼魂才能赋予生命以灵魂。父亲在这过程中仍然需要自己的灵魂。因此我们可以用这一点,而不是用现实的需要来解释图腾式的婚姻限制条件。原始人严格的异族通婚规则在后来的婚姻习俗中仍然存在,这种习俗把新娘的受孕归因于神灵。

    父亲能授孕但并不赋予灵魂,旧时教士们举行的夺去少女贞节的仪式就是基于这样的思想。这样的做法一直在初夜仪式(jus promae noctis)中延续着。在称作“多比之夜”(Tobit nights)[5]的禁欲习俗中,丈夫让死去的人献出他们自由游荡的灵魂来拯救自己的灵魂以便得到永生。在获得性快感的同时,他这个活着的人不需要承担生育的责任。将胚胎的灵魂赋予权归于死去的人,或者是说死人的灵魂,其中深奥的意义可能在于试图与死人和平共处。遵守禁欲与其说是为了给鬼魂特权,不如说是为了将他们不可避免的来访从一种威胁转变为让他自己幸存下来的保证。让鬼魂们回来时带着善良而不是邪恶的意图的同时,男人也避免了自己的灵魂进入新生的人。

    正如在文化先进民族的原始异族通婚和其后所有婚姻习俗中所看到的那样,最初的性限制并不是统治者强行施加的。正如上面所提及的,就法律而言,它们是为自我保护和出于自卫本能所采取的自愿、自发的个人行为。只不过,这种特权并不是为活人而是为死人保留的。将灵魂赋予胚胎的死人与活人一样受益,而活人维护了自己的灵魂,拯救了自己。研究者们将异族通婚追溯到对近亲通婚的恐惧,但他们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一点。精神分析学家将对近亲通婚的恐惧解释为对无意识中乱伦愿望的一种防御策略。在原始人中这种愿望并不像精神分析学家们在现代儿童中发现的那样明显[6],而现代儿童则常常以长辈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整个世界。此外,与现在法律和家庭的社会组织结构相比,对于原始人来说,“血耻”(blood shame,近亲通婚)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与现在的完全不同。

    灵魂作为近亲通婚习俗的来源

    原始部落可以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群体。其成员,无论男女,都被认为是“血亲”,因为他们属于同一图腾。在原始概念中,这意味着来自同一灵魂。维尼修斯巧妙地将这种图腾描述为“雌雄同体”(bisexual)。但我认为它最初是无性的或超性的,因为它与授孕和生育都无关,只赋予胚胎灵魂。在这样一个特定氏族群体中,对婚姻的限制表明了一种隐秘的意图,即确保妇女因死者灵魂而受孕怀胎,后来逐渐统一到一个最高的图腾,从而免除了丈夫的职能。这名男子必须从另一个图腾氏族中选择自己的妻子。他娶了一个受孕于她自己图腾的女人,从而免于被“外族”丈夫授孕的危险。他可以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但不会在授孕的过程中失去灵魂。最终,这个人避免了自己承担图腾的角色,不会牺牲自己的灵魂来赋予胚胎灵魂并丧失自己的永生。近亲通婚及其衍生的异族通婚的概念可以作为另一个例子来说明,当时作为传统和法律而确立的外部禁令实际上是如何来自纯粹的个人意志的内部自发行为。这种行为与灵魂有关,与外部现实无关。

    这样就解开了另一个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在徒劳地寻找答案的民族心理学(folk psychology)之谜。据说,某些原始部落仍然不知道性关系和怀孕之间的联系。[7]但是,没有人能解释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以来本应注重现实生活的原始人没有弄懂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虽然有人可能会认为,从受孕到出生的漫长间隔以及原始人缺乏自我观察,可能推迟了这种认识。但我认为,我们在这里遇到的不是一个现实问题,而是一个需要通过理解其深奥的基础来解决的问题。换句话说,否认这种联系和信息的背后是有动机的。如果我们对图腾崇拜的解释是正确的,那么理解原始人这种独特的态度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否认与灵魂信仰

    由于对性与授孕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加深,原始男性怀有强烈的动机通过否认这种认识来保留他最初的灵魂信仰————一种体现在封闭的图腾体系中的信仰。如果他亲自赋予孩子生命,不仅(最重要的)灵魂信仰,而且建立在这种信仰之上的宗教和社会制度也会崩溃。在图腾崇拜中,原始时期的男性通过将死者灵魂赋予新生儿来救赎自己的灵魂。正是对性与授孕之间的关系不是不懂而是否认,构成了图腾式灵魂信仰的基础,正如对死亡不是不懂而是否认构成了对肉体灵魂的原始信仰。在图腾崇拜中,对灵魂信仰的维护是至关重要的。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这种信仰会随着对生殖本质的接受而消失,这一点不仅仅对原始人来说非常重要。在后来的人类历史中,我们发现在宗教、社会和科学机构中,人们顽强地对抗理智、理性和知识的共同证据,试图维护灵魂不朽的信念。心理学只是这些努力之中的最新尝试。

    在此,我们将探讨心理学如何解释灵魂信仰的早期各个发展阶段。继图腾崇拜之后,母系氏族制度开始出现。巴霍芬的研究显示了这个制度分布的地理范围。在日益明显的关于生殖的事实和摇摇欲坠的灵魂轮回的图腾信仰之间,母系氏族制度以另一种方式调和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即使在图腾崇拜中也存在着将动物作为灵媒的说法。原始人的这种偏爱表明他们知道生殖的事实,或者至少表明他们承认这个事实,这就像我们的孩子知道动物如何生殖一样。[8]神灵需要动物媒介来授孕,基督教中也有类似的观点。正如我用古代神话中英雄诞生的传说所证明的那样[9],动物总是以作为保护、哺育孩子的母亲形象出现,从来不以生父的形式出现(当然,这类传说包括宙斯的传说)。图腾动物将灵魂赋予理论简单地还原为对该理论的自然的、真实的理性解释,这样的说法过于轻率。相反,在许多情况下(例如,伊甸园的蛇),我们讨论的是原始的灵魂动物。它们被象征性地(隐秘地)描绘成雌雄同体,但最终在现实中(公开地)表现为单性体。

    许多迹象表明,动物的灵魂意义在早期的文化演进中纯粹是母性的,(我相信)这一点后来体现在母系氏族制度中。为此,我已经从原始概念中找到主要的证据:作为图腾式的灵魂载体的动物后来几乎清一色地以母亲的角色出现,而且只有哺乳动物适合这一角色。

    灵魂动物与性象征

    这并不是灵魂的首次具身化。小型爬行和穴居动物(如蛇、蟾蜍和老鼠)是常见的灵魂象征,飞行的鸟类也同样是。在赛芒人(Semang)和其他部落的前图腾崇拜灵魂信仰中,鸟是最早的灵魂动物。在这里,鸟必须被杀死才能释放灵魂并赋予胚胎生命(Winthuis1928,175)。后来的图腾动物不能被杀死,因为它实际上就是人永生的部分。在性阶段,鸟的隐秘意义转变为一种公开意义,即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后来,图腾动物越来越多地呈现出以哺乳动物为象征的母亲形象。在澳大利亚,袋鼠扮演了这一角色。这说明父亲的概念与死亡的概念是连在一起的,而妻子-母亲则逐渐代表了纯洁、不朽的灵魂实质。

    与哺乳动物的母性意义相比,那种“地上爬行、天上飞”的小巧、快速移动的动物似乎最初就具有赋予生命的能力,能够很容易进入母体。最初只有生殖来自灵魂的说法,不存在父亲生殖的说法。在后来的民间信仰中,这些小动物象征着一个人的灵魂。它在做梦者睡觉时从嘴里溜进去,在他醒来之前再出来。这些小动物最初是灵魂本身,后来当孩子成了灵魂载体后[10],它们在完全承认人类父系的情况下才成为男性生殖器的象征。从最初的精神意义演变为“两性”象征意义,再演变为现实的单性别象征意义,这一过程描述了象征形成的本质。

    随着对女性在泛灵论而不是原始时期所扮演角色的探讨,这些灵魂动物和图腾动物的全部意义显现出来。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讨论过女性。她被排除在最早的男性主导的灵魂信仰之外,就好像她没有灵魂一样(正如一些神父所主张的那样)。尽管缺乏对现实的理解,但早期的男性还是无法摆脱这样一个事实:孩子是在子宫里发育的,又是从子宫里出生的。如果这个原始人仅仅满足于观察而不想得出结论,他就不会去思索胚胎是如何进入母亲体内的。考虑到他对怀孕的无知,观察没有让他想到必须有东西进入女性体内才能孕育出孩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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