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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类的习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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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的天生能力很广泛,包括各种各样的感觉和情绪、活动和兴趣,但是,如果我们将成年人所拥有的全部能力加以分类排列形成一个清单的话,那么相对于这个清单来说,人类的天生能力在数目上还是显得相对较少。除了身体的内部生理运动,人很少执行单纯的本能行为。先前的学习经验总是要渗透进来,并因而决定了行为必然以相对于本能而言改变了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以我们已经学会的行动方式来行动,看到我们已经学会看的东西,我们对通过学习而对之发生兴趣的东西感兴趣,喜欢我们已经学会喜欢的东西,讨厌那些我们已经通过学习而讨厌的人或物。然而,如果我们因此就假定,人到成年就“废弃”了自己的天生能力————这不包括那些与消化等内在的生理过程有关的能力,同时为他自己重新建立起一整套全新的能力,以此作为他成年后执行他的理性的成人活动的手段,那就大错特错了。那些天生的能力,或者是其中绝大部分,仍然保留了下来、仍然在起作用,并被吸收组建到习得活动(learned activity)的各种更加复杂、更加专门分化的机制之中。

    举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来说,笑当然是一种无须学习的活动。尽管新生儿在出生后几个月之内不会笑,但当他成长到一定程度时,他自然就会笑。他开始时是微笑,稍后却因为大声地笑而使母亲感到惊喜、感到高兴。这样的大声笑,出现在在他表现出模仿他人行为的任何迹象之前,所以很显然,他不是学会了笑,而是天生就会笑。在整个人生中,笑都是不随意的(involuntary)。除非由衷地感到好笑,否则,没有人能真的笑得出来。因此,笑作为一种活动,其运动的方面乃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并在这个意义上仍然是一种本能的活动,只是由于成熟的过程而笑得更加协调,以及因为礼节的作用而笑得有所节制,或是憋着不笑。

    但是,当我们问起到底是什么引人发笑的时,那么我们立即就明白,引人发笑的东西,并不完全是天生的。一个在成人世界中引起发笑的场景,对儿童而言就失去了这种引人发笑的力量,而引起幼儿发笑的那些场景,在孩子长大后也会失去这样的力量。一个玩笑可以令一个人开怀大笑,对另一个人却没这样的作用。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引起巨大欢喜的东西,在其他社会群体中可能只是平淡无奇的或俗不可耐的或令人窒息的或令人丧气的。在某种程度上,每个民族都形成了一组特有的欢笑刺激物(laughter-stimuli),而当发现其他民族对它特有的智慧形式反应迟钝时,就判定它们缺乏幽默感。英格兰人说“苏格兰人只能听懂简单的笑话”;美国人坚持认为英国人没有幽默感;在马克·吐温的故事中,德国人抱怨说,他所看到的美国智慧精选读本“不是幽默而是谎言”。未经训练的人无法欣赏夸张和双关语,它们本身不具备引人发笑的力量,而是通过很多人的经验的影响才获得这种力量的。所以,虽然笑的运动活动(motor act of laughing)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但是,它与那些在成人世界中能引人发笑的刺激物之间的连接关系,却是习得的。

    引人发笑的场景太过于多样化,乃至于我们很难找到一个为所有这些场景共有的特征,并得以把它指定为基本的欢笑诱发因素(mirth-arousing factor)。但是,确曾有过努力寻找这样一种共同因素的尝试,这些尝试是以幽默理论之名义进行的。其中一个最值得注意的尝试,早就由霍布斯(Hobbes,《利维坦》,第六章)在以下论述中完成了:

    “突发的光荣”(sudden glory,霍布斯意指的是突然间生发的自我荣光的感觉)是造成“笑”这种“面相”的激情。这种现象要么是由使自身感到高兴的某种突发的动作造成的,要么是由知道别人有什么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骤然给自己喝彩而造成的。最容易产生这种情形的人,是那些最不了解自己能力的人。这种人不得不强迫自己注意别人的缺陷,以此来提升自我感觉。

    很明显,关于笑,霍布斯显得相当愤世嫉俗。他的理论是大多数幽默理论的典型,因为这些理论看来都是那些他们自己不善幽默的作者提出来的。这些理论给人的印象是,它们是那些没有幽默感的人试图解释别人在笑什么。当然,必须承认,霍布斯所强调的骤然因素(element of suddenness),一般情况下都构成欢笑刺激物(mirth-provoker)的本质性的要素。他的概念中的另外一个要素,即与他人相比的优越感,事实上也存在于绝大部分智慧和幽默的情况中。日常生活中的揶揄,大概是针对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的嘲笑的最有效刺激物,它将被嘲笑者暂时放在劣势位置,而且被嘲笑者通常还领会不到其中的嘲弄。很多更加智慧型的玩笑,也同样有类似的恶意因素。与此同时,我们都经历过这样的事实,即别人的劣势所唤起的,可能是我们对他的同情或厌恶,而不是嘲笑。在已有的其他理论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有类似的例外。比如说,有的理论认为,笑的诱发因素在于同一个情境中的两个因素之间的矛盾或是期待与现实之间的矛盾等。

    然而,对所有现存的各种幽默理论的最大的反对意见是,所有这些理论都不是发生论的(genetic),或至少说不是以关于个体幽默感的发生史知识为基础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发现,自然地引起婴儿微笑、引起他大声地笑的刺激物究竟是什么————几乎可以肯定,这种刺激物不可能是他自己的优越感;然后还有跟踪他一天天长大的过程,以探查出在这个过程的不同阶段能够逗他欢愉的那些刺激物所构成的渐进的系列。通过这个方法,我们或许就能发现所有这些刺激物的某一共同的要素,并得以证明这个要素就是引人发笑的根本要素。当然,这个发现也不可能是完全确定的,因为某一给定类型的情境与欢愉之间的联合,可能取决于个人生活史中的各种偶然事件,而不是取决于该情境与引起笑的自然刺激物之间的某种内在固有的相似性。我们还不充分了解自然的笑的历史,因而还不能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理论。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相当肯定地确信,既然我们天生就会笑,我们也就学习而知笑什么。

    悲痛、恐惧、愤怒等等,也可以如此加以理解。其中每一项,就其运动的方面而言,都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但是,激起这些运动反应的刺激物,却因经验的不同而不同。而且,不同的刺激物与不同的运动反应之间的连接关系,是由个人习得的。一般而言,不同的情绪与它们各自适当的行为表现之间的关系,皆属此类。

    一个自然的反应与一个不是其自然刺激的刺激物之间的连接,在相当简单的情绪中,比在上述这些更加复杂的情绪的情况中,更能被观察到。我们可以在动物中观察到很多这样的实例,如斯波尔丁(Spaulding)[1]提供的如下观察。将一只寄居蟹放进一个长方形的玻璃缸内,保持玻璃缸一端光线黯淡,另一端明亮。寄居蟹出于本能是不会进入光线黯淡的那一端的,但是,如果把食物放在光线黯淡的那一端,由于受到食物浸于水后形成的食物流的味道的吸引,它就会进到那一端去。以这种方式反复喂养之后,即使在没有放置食物的时候,寄居蟹也会到玻璃缸中光线黯淡的一端。由此,觅食的反应就变得依附于光线之黯淡作为刺激物了。通过在蟹与食物中间放置一个金属丝网筛,并在这个网筛上设置一个足够寄居蟹通过的孔洞,以此进行进一步的实验,结果发现,寄居蟹不仅学会了穿过网筛,而且不久之后还将网筛作为刺激物并针对网筛做出反应:只要在玻璃缸内放置了网筛,它就要游到网筛后面,即使那里没有放置食物。网筛本身不是觅食反应的原初的唤醒刺激,但却通过由此形成的“联结”关系变得具有唤起觅食反应的力量。

    同样,看到食物并不具有刺激唾液分泌的原初力量,但通过与具有这种原初力量的食物味道的频繁联结,它本身就变得具有这种力量了,从而产生望梅止渴的效果。甚至一种食物的名称也能产生相同的效果。显然,“牛排”这个词的发音和牛排的味道之间没有任何内在固有的相似性,但这个词的发音确能让我们味蕾大开。这个例子从一个不同的领域,即唾液分泌这个领域,证明了我们上文在另一个领域,即笑的领域所说明的同一个道理:各种引发笑的因素(与这里说的各种刺激唾液分泌的因素类似),之所以获得了引发笑的力量,无非是由于这些因素与笑之间建立起了某种偶然的或个人生活史的联结关系而已。

    唾液分泌的问题,已经被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Pavlov)解决了,而且他的解决方案完全具有实验的精确性。将一块可以自然地引起唾液分泌反射的物质放进一只狗的嘴里,同时摇出一种铃声。这样重复很多次之后,在无需有味道的食物的情况下,铃声就能引起唾液分泌的反应活动。巴甫洛夫将由此建立起来的反射,即不是由其自然的刺激物所引起的反射,称为“条件反射”(condi-tioned reflex)。其他的反射活动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式发生“条件化”,也就是与不同的刺激物发生联结关系,而这些刺激物,如果不经过与这些反射活动的自然的刺激物反复多次的结合,是不可能引起这些反射活动的。在个体的生活中,这种第二性的或者说是人为的联结关系,既可能是暂时的存在,也可能成为永久的习惯。无疑,很多恐惧、厌恶、喜欢和不喜欢等,都是条件反射,这种类型的学习过程,解释了我们大部分的习得能力。正是这种类型的学习,使得我们能够根据生活的特殊条件来利用我们天生固有的运动潜能,从而达到生存和成长的目的。条件反射的概念还不能解释习得的行为反应如何与天生的运动潜能相连接,但解释了自然的行为活动与新刺激之间的联结关系。

    在有关学习问题的讨论背景中,条件反射这一现代概念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有鉴于此,如果我们回想起,洛克在他的著作的题名为“观念的联想”一章中所表达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与条件反射概念是相同的,那是饶有趣味的。他不像其联想主义学派的继承者那样广泛地运用“联想”(association)这个词,而只是专门用它来解释观念之间不合理的联系。他说(《人类理解论》,第二卷,第33章):

    在我们的全部观念中,有一些观念相互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的对应关系和彼此的联合。我们的理性的职务和特长,就是要追溯这些观念,并将它们聚集于这些联合和对应之中,而这些联合和对应,则各自基于它们的特有存在。除了这种联合以外,还有另一种完全出于偶然或习惯的观念联合:一些本来毫无关系的观念,却在有些人的心中如此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乃至于很难再把它们分开……很多人表现出的各种同情和厌恶,大多可以合理地归属于此(第二种观念联合)。这些情感反应,其作用非常强大,也产生必然的有规律的效果,就好像它们是自然的,并因而被称为是自然的(观念联合)。尽管它们起初只是两个观念之间的偶然联合而不是原始联合,但或者是由于印象的力量,或者是由于后来放纵这些情感的习惯,两个观念之间的联合变得如此紧密,乃至于经常在人心中相伴出现,好像它们就是一个观念。我只是说大部分的厌恶情感是如此,而不是说所有的厌恶情感都如此,因为有些厌恶情感确实是自然的联合关系,它们基于我们生命的原初的组织结构,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其中绝大多数的厌恶情感,虽然被认为是自然的,却是来自未经注意的而且更可能是早年的印象,或是来自某个偶然的、任意的幻想。如果对这些印象或幻想进行仔细的观察,我们就会承认,这些印象或幻想才是它们的起源。一个已经长大成人的人,因为过去食用蜂蜜过度至倒胃口,现在一听到蜂蜜这个名称,他的想象就会立刻使他的胃产生病情症状、恶心想吐,而且,他根本就不能想到蜂蜜这个观念。只要他想起蜂蜜这个观念,其他各种厌恶观念、疾病观念、呕吐观念等等便随之而来,让他苦不堪言,但他是知道这一切症状是从何而来的,也知道他的这种体质特征是如何产生的。如果这一切症状是在很早以前、当他还是一个孩子时因为食用蜂蜜过度而引起的,那么,现在也会产生这同样的结果,但其原因却可能(因为时间久远而)被误解,并因而以为他的厌恶情感是自然的……

    具体实例:幽灵和鬼怪这些观念,其实与黑暗并无真正的联系,就像它们与光亮没有联系一样。但是,如果一个愚蠢的女仆反复向一个孩子的心灵灌输这些观念,并使得这些观念同时在他的心里升起,那么,这个孩子很可能一生都不能将它们分开。久而久之,黑暗将形影不离地带来幽灵和鬼怪这些令人恐怖的观念,它们如此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以至于其结果是,他不仅害怕神灵和鬼怪,而且也害怕黑暗。

    一个人受到了另外一个人的明显可察的伤害,又反反复复地想着那个人和他的行为。因为他心中念念不忘那个人和那个事,他就会把那人和那事作为两个观念紧密联合在一起,使二者几乎成为一体;一想到那个人,就会想起曾经受到的痛苦和不悦,因此,他几乎不能区分他的痛苦和不悦的情感和那人那事,其结果就是,他不仅厌恶那种痛苦的情感,也厌恶那个人。正因此,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常因一些本可以谅解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产生怨恨,而相互的争执却愈演愈烈、连续不断。

    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地方曾遭受过伤痛或疾病……尽管这些伤痛或疾病与这个地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自然的关联,可是,只要他在心里一想到那个地方,那么,那个地方的观念就会将伤痛不悦一起带到他的心中来(假定先前已经形成了这个印象)。他在心中把二者混淆了,所以不仅不能承受那伤痛的观念,也不能承受那个地方的观念……

    很多儿童把在学校因读书犯错受到责备的痛苦,归咎于他们因犯错而受到责备的那些书本,并因此把痛苦的观念和书本的观念联合在一起,乃至于书本成了他们厌恶的对象。……有些房间作为读书学习的屋子是足够舒适的,但有些人就是不能在里面学习。虽然房间里还有些干净便利的时尚器皿,但他们就是不能用这些器皿来喝水。这一切就是因为一些偶然的观念同那些房屋、器皿等发生了联结,从而使它们变得让人厌恶……

    我们可以发现,正是观念之间诸如此类的错误的和不自然的联结,导致了不同的哲学和宗教派别之间不可调和的对立。……正是观念之间的这种联结,使得行话有了意义、谬论得到自证、胡言得以自符。而且,我还不得不说,也正是观念之间的这种联结关系,构成了世界上所有错误乃至最大错误的基础。

    洛克陈述他的思想的方式,对现代学者来说有些难以接受,特别是由于他对“观念”这个术语的广泛而含糊的使用,以及在按照我们的理解应该说是刺激和反应的联结的时候,他总说是观念之间的联结。以非常简单的行为方式来实验地证明这种联合很有优势,正如近年来动物心理学家们所做的那样。但是,当我们继续将条件反射的概念运用到更高层次的行为上时,我们就是在紧密遵循洛克的步骤。他关于很多厌恶和恐惧的情感都追溯到儿童期发生的各种偶然的联结关系,这个说法尤其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除了这种旧有的反应与新异的刺激之间的联结之外,从非常低级的动物行为往上一直到人类行为,我们也能看到各种反应与它们各自的自然刺激物的分离。甚至原生动物或单细胞动物,也表现出这种分离的短暂效果。假设一只这样的动物在其生活的水中,被一股突然的水流妨碍(如将一股水流喷向它),它会以收缩或者其他的躲避反应来加以回应。如果这种刺激经常重复,这种反应会减小力量然后停止发生。动物由此变得适应于,具体说是“消极地适应于”(negatively adapted)无害的刺激了。在原生动物的情况中,这种适应只是短暂的,因为经过休息,这种回应会像最初一样再次发生。固有的结构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在更高级一点的动物中,经过一段休息之后,这种适应可能还会持续。佩克汉姆(Peckham)夫妇[2]观察到,一只蜘蛛会因为很大的音叉声而从它的网上坠落下来————这是它的一种防御反应。等它爬回去,重复音叉的声音刺激,它会做出同样的防御反应。这样经过大约六次之后,音叉的声音刺激,就不会再引起它的坠落反应了。到了第二天,它又有了坠落反应,但经过若干次重复之后,又像之前一样停止。然而,经过十五天同样的训练,音叉的声音就再也不能引起蜘蛛的坠落反应了。至此,对音叉声音刺激的适应已定型,并构成蜘蛛天生能力的补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消极补充,但从能量节约的角度说,它也是一种对动物而言具有积极优势的补充。

    能自然地引起特定反应的刺激,不再具有引起这一反应的力量,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很多。防御反应或躲避反应是在特定情况下对无害刺激的应对中自然地产生的。但是,如果这种刺激在这些情况下反复发生,它就有可能和反应分离,就像一匹马习惯了马具或被驾驭一样。同样,搏斗反应也可能与其自然刺激相分离,就像狗和猫学会和平地一起生活那样。分离也可能发生在获取食物反应和一些自然地引起这种反应的刺激物之间。

    但是,这种分离的最常见情况,是发生在探索和注意的反应与最初引起这些反应的刺激物之间。本质上讲,任何强烈的或骤然发生的感觉印象,都会吸引注意力。但经过频繁的重复之后,这些感觉印象都会失去这种力量,除非这种感觉印象在受到注意的过程中,已经导致了某种更进一步的反应。也正因此,所以,我们逐步变得消极地适应了闹钟的响声、消极地适应了任何一个不需我们对之采取行动的物体的存在、消极地适应了经常出现的风景或美丽的图片,也消极地适应了我们的丈夫或妻子的一切可亲的特性,以及任何可以忽视而不受惩罚的对我们注意力和努力的要求。

    消极适应是节省精力的一个来源,也提供了节省原则在生物身上起作用的证据。自然反应和引起这个自然反应的自然刺激物之间,还有另一类分离,这种分离是由在应对特定刺激时反应的不良后果带来的。小鸡啄起一只毛虫,就像它会啄起其他一些大小相似的物体一样,但是小鸡啄起毛虫之后会立即放下它,经过一些这样的经历之后,小鸡就不会再去啄毛虫。特里普利特(Triplett)关于鲈鱼和小鱼的有趣实验[3]在这里值得一提。将两只鲈鱼放进一个长方形的玻璃缸内,其中一端用一块玻璃隔板隔开。它们以前都是用小鱼喂养的,但是在实验的时候,它们的食物换成了蚯蚓。实验者定时地将一些小鱼放进玻璃缸内由玻璃隔板隔开的那一端,又定时地将小鱼取出,实验进行一定时间后,就一直将小鱼放在里面而不取出来。对小鱼的出现,鲈鱼的第一反应就是冲向它们,但是经过它们的鼻子多次撞击玻璃隔板之后,它们当天放弃了。而到了第二天,当小鱼又被放进去的时候,鲈鱼虽然也冲向它们,但却不像第一天那么用力了。经过一个月这样的训练之后,鲈鱼已经不再撞击玻璃了。这时,实验者将隔板移走,但是鲈鱼表现得好像隔板还在那里,当游到隔板以前所在的那条线时,它们就沿着这条线游动,却不越过这条线。然而小鱼却越过这条线而游到鲈鱼身边,但它们却是完全安全的,即不会被鲈鱼吃掉。至少在那个玻璃缸里,鲈鱼已经停止猎捕小鱼了。

    关于哺乳动物,也有一个类似的实验[4]。将一只老鼠放进一个小盒子里,盒子有两个外出的通道。老鼠迟早要做出反应,就是进入并探测其中一个通道。当它进入其中一个通道时,它踩上地板上的一些电线,并受到足以令它不快但不至受伤的强烈的电击。于是,它从那个通道退回来,待在盒子里,不会立即再次进入这个通道。实际上,它倾向于在盒子里停留一段时间,不做任何进一步的探测反应。一段时间之后,它变得不安并开始再次探测。如果它进入上一次进入的那条相同的通道,它就会再次受到电击。但如果它进入另一个通道,它就不会受到电击,并得以从盒子狭窄的拘禁中逃出来,回到它的窝。试验重复很多次之后,老鼠总是选择没有电击的那个通道。电击既可能设置在右侧通道,也可能设置在左侧通道,在这种情况下,老鼠很快就可以形成左、右通道的分别。事实上,在这个实验中,对老鼠而言,如果只是简单地选择左右,那么,一次电击的经历就足够了。当一个通道是白色拱门、另一个通道是黑色拱门,并且这些标志频繁更换的时候,假定老鼠每次进入带有白色标志的通道时受到电击,那么,可能需要经过一百次的试验,老鼠才能学会完全地躲避白色拱门。如果标志是两个不同色调的灰色,二者区别不是很大,那么,老鼠需要更多次的试验,才能完全地形成对二者的区别。对于我们这里正在讨论的主题而言,这个实验说明了以下两点:第一,能自然地引起某一积极反应(在本实验中就是老鼠的探测反应)的那个刺激物,由于伴随积极反应而产生的痛苦刺激,却与这一积极反应相分离,同时联结于一个消极反应,也就是躲避反应;第二,受到逃脱拘禁和避免痛苦的需要的推动,动物开始注意情境的某些特征(在这个实验中就是黑色、白色或灰色等标志),而这些特征,却是它在自然条件下很少加以注意的。躲避那条会带来痛苦的通道,这可以理解为条件反射之一例:看到通道很快就想起电击,而电击必然唤起躲避反应,于是,看到通道本身就激起了躲避反应,而与躲避反应恰相矛盾的探测反应也就被抑制了。对那些在正常情况下会被忽视的特性的关注和反应,或许可以做如下理解:老鼠一方面受到逃离盒子的需要的驱动,但另一方面,穿越通道时经历过的电击的痛苦刺激,又使老鼠陷入了迟疑不决的状态,就在这个迟疑不决的阶段,那些原本对于引起老鼠反应活动只具有微弱的潜在力量的刺激,于是获得了发挥其全部可能力量的机会。

    就像其他形式的由于适应而产生的分离一样,一个反应由于惩罚而与其自然刺激产生的分离,在为了其未来的行为而模塑人类和动物的天生能力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惩罚若要达到实际的效果,就必须直接地运用于那要被惩罚的行为,而且必须是有规律地而非间歇性地被使用,其严重程度必须足以产生躲避反应,同时又不至于引起恐惧而阻止行为主体对情境的进一步注意。一个能诱导出某种该受惩罚的行为反应的情境,可以比喻地理解为一个谜,对这个谜的解答,取决于对这个情境中就其自然本性而言不足以引起动物或人的注意的那些因素的注意。但是,如果在这个情境中的那原本自然地控制着这个行为反应的因素,却因为这个行为反应带来了惩罚,同时又不至于完全抑制了任何进一步的活动,那么,这个情境中的其他因素就有可能被注意到,并因而引导出某一与这个因素相适宜的反应来。

    惩罚并不意味着痛苦的情绪。如果一个人或一只动物对某个结果(或“成就”)怀有“誓死必得的心理定势”,那么,在追求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挫败,从主观上讲,与真实的痛苦体验一样是很不愉快的,并构成一个有效的惩罚,其结果不是阻止对最终目的的追求,而是阻止对那导致坏结果的行为方式的使用。对此,我们可以再次用动物实验加以说明。[5]将一只老鼠放进一个迷津,迷津的中央放有食物。在实验刚开始的时候,老鼠因为没有意识到附近有食物,所以只是随意探索着。但是,在它第一次偶然地碰到食物之后,就将它再次放回到起点,这时,它的行为就显示出了急切地要搜寻食物的特点。经过多次试验之后,它就回避迷津中所有的盲路,并全速地穿过迷津直奔食物所在的位置。它对待盲路的行为反应方式,倒是非常有趣的。开始时,迷津中的任何一条通道,都会唤起它的探索反应,但是在搜寻食物的时候,如果它进入的是一条盲路,那它会以极快的速度搜寻一遍后就从中退出来;下一次,它可能只是将头探进一条盲路后就撤回来;而到最后,它就完全不顾所有的那些盲路了。总之,它对盲路形成了一种消极反应,或者说是躲避反应,就像那里隐藏了电击一样。

    与迷津稍有不同的另外一种实验形式,就是“迷笼”实验,这种实验在有关动物学习的研究中被广泛使用。所谓迷笼,就是一个里面包含一些机械装置的笼子,实验时将动物放置其中,动物则通过操作其中的机械装置如门闩等,从中逃离出来。在桑代克的实验中[6],一只饥饿的猫被放进一只笼子,在笼外放一些食物,透过笼子的栅栏可以看到这些食物。饥饿的猫尝试从栅栏的缝隙中挤出来获取食物。但迷笼的设计当然不会让猫通过这种方式就能出来,所以在由此遭到失败后,它又尝试其他一些看似可能的出口,或是笼子里一些足够突出以吸引其注意的部分。它东抓西咬,晃动迷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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