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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章句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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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礼乐,备其百官,如此而后君子知仁焉。行中规,还中矩,和鸾中《采齐》,客出以《雍》,彻以《振羽》,是故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 县,古涓反。“行中”“还中”“鸾中”之“中”,俱陟仲反。还,似宣反。齐,疾资反。

    “九”者,“入门县兴”一也,“升堂乐阕”二也,“升歌《清庙》”三也,“下管《象》《武》《夏》籥”四也,“行中规”五也,“还中矩”六也,“和鸾中《采齐》”七也,“出《雍》”八也,“《彻振羽》”九也。皆不言而以礼乐相示者也。“大飨”,诸侯相朝而主飨宾也。九者大飨皆有之,而言“四”者,行还之度、和鸾之节,人君之恒度;出《雍》、彻《振羽》,祭祀所通用,惟四者为大飨之独也。“事”,羽其仪而通其精意也。“圣人已”,谓道合于圣人也。“县兴”者,金奏作也,宾入奏纳夏。“阕”,止也。入门而兴,无先时者,升堂而阕,无后时者,揖让周还,疾徐应节也。“下”,堂下。管吹《象》而舞《大武》,籥吹而舞《大夏》,献酢时所奏也。“序兴”,《夏》继《武》而作也。“行”,周行。“还”,折行。“和鸾”,主君以车出迎送宾之车音也。“出”,宾出。“《雍》”,《雝诗》。“彻”,彻宾俎。“《振羽》”,《振鹭》之诗。此杂天子诸侯之乐,盖鲁礼也。“物”,事也。“示事”,以文德武功之事相劝进也。礼乐之实,中和之化,发见于法象,言不能及,默不能藏,所以达情昭德者,皆即此以为用;其翔洽于音容之表,熏陶人心以相喻而相浃,使人情自顺,至德自孚,事功之起,自鼓舞而不倦,则所谓“仁”也。《易》曰:“显诸仁,藏诸用。”其是之谓也。身亲行之,自感通而喻其理,故曰“知仁”。至教之显,无非仁之发见,以移人性情,故曰“相示”。此与下篇“天有四时,地载神气,无非教也”之旨,其理本一,故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在学者体验而默识之尔。

    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

    “理”者,事物始终循用之条理。“节”者,性情之所必至,无过不及而顺以相生者也。作,兴起也。事功皆成于动而始于作,而无理则不成,无节则不和,故礼乐者不言之至教也。

    “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 缪,眉救反。

    “能”者,学而有德也。“缪”,乖也,不达于情,与物相乖戾也。“素”,朴陋也。无得于欢欣畅豫之几,则拘迫无文也。诗、乐二者皆涵养性情之致,而尤必积行纯粹,使仪文皆载诚以行,而后非虚饰也。上文既极言礼之为用广大深微,此下二节乃推本躬行为修德凝道之原,盖一章之枢要也。

    子曰:“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

    “人”,谓有德者。

    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夔其穷与?” 与,以诸反,下同。

    “穷”,尽也。子贡以夫子言能乐则礼不素,故问夔能审乐,当穷尽礼之意。

    子曰:“古之人与!古之人也。达于礼而不达于乐谓之素,达于乐而不达于礼谓之偏。夫夔达于乐而不达于礼,是以传于此名也,古之人也。” 夫,防无反。

    “偏”,不中也。“传于此名”,谓独以乐名也。礼乐同原而互用,中非和不行,和非中不立,惟古者礼乐始制之时则专官以求其独至,后世礼明乐备,学者当旁通曲尽以交修于礼乐,不可以古人自恕也。

    子张问政。

    疑民不足以与于礼乐之教。

    子曰:“师乎,前吾语女乎,君子明于礼乐,举而错之而已。”

    “前”,即上文所云。政虽有科条禁告之繁,皆本礼乐而推行之。

    子张复问。 复,如字,扶又反。

    问举错之实。

    子曰:“师,尔以为必铺几筵,升降、酌献、酬酢,然后谓之礼乎?尔以为必行缀兆,兴羽籥,作钟鼓,然后谓之乐乎?

    此则民所不能与,而非可错以治民者也。

    “言而履之,礼也;行而乐之,乐也。君子力此二者,以南面而立,夫是以天下大平也。诸侯朝,万物服体,而百官莫敢不承事矣。 “乐之”之“乐”,卢各反。夫,防无反。朝,直遥反。

    “言”,论定当理也。“履之”,践其所言也。“乐之”,欣喜不倦也。“物”,事也。“服体”,谓如衣服之附体,委顺而安也。“承事”,听顺也。人君履中蹈和以躬修于上而天下景从,是即礼乐之大原可以昭示臣民者,盖即上文归本于德之意而切言之也。

    “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目巧之室则有奥阼,席则有上下,车则有左右,行则有随,立则有序,古之义也。室而无奥阼,则乱于堂室也;席而无上下,则乱于席上也;车而无左右,则乱于车也;行而无随,则乱于途也;立而无序,则乱于位也。昔圣帝明王诸侯辨贵贱、长幼、远近、男女、外内,莫敢相逾越,皆由此途出也。” 长,丁丈反。

    “众”者,尽人之辞。“治”,谓心安事理。混“乱”者,心不安、言不顺,而事不成也。“目巧之室”,筑土缚木,不劳规矩准绳,以目力视之而成也。“古之义”者,谓自有室席车涂以来即显其义也。“远近”,宾主也。礼为治乱之原,而无物不有、无事不著,故极其用之极致,虽非愚贱之所可与;而先王推其躬行之实,以务民义,必举夫入所可知可能而不可斯须离者立为大纲,以使民率由之,而政理兴焉,则益可无疑于政与礼之有殊用矣。

    三子者既得闻此言也于夫子 句 ,昭然若发矇矣。

    发,开也,谓若矇者之明复开也。

    右第一章。

    《礼记章句》卷二十八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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