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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官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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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官书及有关概念

    官署案卷,清初称为档子,内阁有满汉档子房。档子之意义,杨宾《柳边纪略》云:“案《说文》:几属,盖为人所凭依,故转[1]为凡可以依据之物皆称为案。档则以此案为庋置于框档木架之上也。”

    档,音党。《辞通》:“案:安也,按也。”《中华大字典》:“今例案曰档案,以度导卷于档之名。”

    古书用案字者多“案治”“案理”“案考”“案察”“案验”“案据”连用,故案字有治理、察验、考据等义。其详见《辞通》所引“案治”“案理”“桉察”“桉据”。[2]

    案考也。《后汉书·鲁恭传》:“决狱案考。”又《钟离意传》:“府下记案考之。”

    案验也。如《汉书·平帝纪》:“皆勿案验。”又《息夫躬传》:“下有司案验。”又《丙吉传》:“终无所案验。”又《党锢贾彪传》:“案验其罪。”

    《康熙字典》:“档,《玉篇》木牀也。”又《类篇》:“横木框,档。”《辞源》:“档,今称例案曰档案。”档案,“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曰牌子,以削木若牌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曰牌子、档子矣”,以此见《柳边纪略》。

    《康熙字典》案引《正字通》:“凡官府兴除成例及狱讼论定者,皆曰案。《辞源》案牍,官中文书也。”

    文书,《后汉书·光武帝纪》:“诛王郎,收文书,得吏人与郎交关谤毁者数千章。”据《后汉书·百官志》,尚书令“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文书众事”,左右丞“掌录文书、期会”,侍郎“主作文书起草”。《三国志·赵俨传》:“彧报曰:‘辄白曹公,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辞源》:“公文谓官员及官署之往复文书也,亦称公文书。”

    官书,《辞源》:“官书,公文也。”《周礼》:“掌官书以赞治。”又有称为公家所刊或所藏之书者,吕祖谦《白鹿洞书院记》:“祖宗尊右儒术,分之官书,命之禄秩。”又今称公家所颁法令等书曰官书,亦曰官文书。案今有政府出版品一名词与第二意同。

    公牍,《说文》:“牍书,版也。”《史记·匈奴传》:“汉遗单于书牍以尺一寸。”

    尺牍,《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缇萦通尺牍。”

    案牍,《北史·杨昭》:“(昭)学涉史传,尤闲案牍。”

    文牍,《宋史·梅执礼传》:“比部职勾稽财货,文牍山委。”

    西洋关于官书与档案之名词亦有数种。

    阿恺夫斯(archives), 《标准字典》释曰:“阿恺夫者,保藏档案文件书籍之所也。尤指足以考证历史有关之公共文书。”并云与此词意义相近之词有:①年鉴(annuals),年鉴者,每年之记录也。②编年史(chronicles),编年史者,以年月为纲,以事系于其下也。两者之为书,皆缺乏特别置重某点选择及惩前毖后之眼光。③史书(history),史书者,选择分类各种史料,而以其关系之重要与否为根据者也。阿恺夫斯,乃公共之记录,可以为年鉴,可以为编年史,可以为其他行事之记录。④言行录(memoirs),言行录(事略、实录、起居注)者,个人生活之记录也。⑤纪念品(memorials),纪念品者,不仅录诸文字,即其他物品,亦在其内。阿恺夫斯可以包含法律之记录及簿册。⑥契据(muniments),契据者,在法律上公众可依据之以保证其权利也。《韦氏字典》、《牛津字典》释此词之意义与此略同。《大英百科全书》对于此词所述甚少。[3]其详解皆在记录(records)一词之下。《韦氏字典》解释记录曰:“凡记录公共团体或官府、官吏某时代之官家文件,谓之记录。”《大英百科全书》及芮伊(Rye)氏之《伦敦图书馆指南》释记录曰:“英国官档局(English Public Record Office)之编制者于1838年之法规中规定此词之义为:案卷(rolls),记录(records),令状(writs),书籍(books),议事录(proceedings),法令(decrees),法案单据(bills),委任状(warrants),闻见报告(accounts),文件(papers),及其他一切英国之有公共性质(public nature)之打口门(documents)。”此词之下分八段叙述之。(详后)

    打口门(documents), 《综合大辞典》译为官文书、公文等。《标准字典》释为:“官文书者,凡足以传达消息或证据之手稿或印刷品皆官文书也,如法律或政治档案是也。”《大英百科全书》解打口门曰:“严格言之,在法律中凡足以用为证据或证明之书写的或印刷的物品,甚至碑文、牌记,及凡可以阅读如图像、照片、印玺等,皆可供打口门的证据(documents are evidence)。广泛言之,此词乃用以表明足以供某种题材之消息或证据者是也,凡书写的或印刷的文件,普通皆称官文书或政府档案(public documents or government documents)。”

    论官书与档案之文字,在用英文书写之书中随处有之,兹就个人阅览所及,择录其要点。余意官书用以指政府印刷之物,档案指未印之文稿,合而简称官档,单属一方面者,仍称官书或档案。

    3.2 档案与官书之关系

    档案不一定为官家文件,私家文件亦可以为重要之档案,但究以官家文件为主。官书内容有三种:一种是其书之编纂虽系官家所为,但其书之内容纯系普通学术,无关于公事,如《太平御览》、《永乐大典》、《康熙字典》等是;一种是其书编纂系官家所为,其书内容纯系公事,如《九朝圣训》、《剿平□匪方略》、《光绪政要》、《政府公报》等是;一种是编纂之事虽系私人所为,而其材料纯系公事者,如《太平天国史料》、《太平天国有趣文件》等是。档案是官书之原料,档案是官书之内容,档案是官书之前身。将写稿之档案编为写本,予以一定之名称是官书;将写稿之档案编写成本,印刷成书,亦是官书;将印稿之档案编写成本,或再印刷成书,亦是官书。概言公家文件,未编印以前是档案,编印以后是官书。故就其性质言,官书即档案。从管理上言,官书与档案宜若不同,因其形式不同,管理不能用一致之方法也。

    3.3 官档之功用[4]

    官档在图书馆中应视为参考部之一部分。有时官档为图书馆中之主要参考材料。官档因不便利用,颇为各图书馆所忽视,实则官档不能视为一种生料,而为实际从事各项职业之人均有实际甚高之用处。真正完备之档案收藏处,主持家政者可于其间寻求关于食料、烹调、养分、物价诸材料,屠夫可于其间寻求各种肉类之割法,杂货店主可于其间寻求点心之制造、粉类之烘研之法,医生可于其间寻求卫生部之报告之关于诸种病症之事,农人可寻得五谷栽培之方、逐除害虫之法,政治家可寻求关于法律、条约、关税、薪资、时事等材料。人谓设使其他一切书籍材料均得齐备,而根据此项官档亦可重写一部完美之美国历史。教育部局之出版品特殊有益于教师。前此官档之不被人重用者约有原因,或则装潢不精,或则取名含混,或则编制不良,或则索引未具,或则图书馆编目不详题其内容,或则读者应用之时馆员未常加以适当之导助是也。

    可以求索官档之处:出版者之本身一也,出版者之附属机关二也,官档监督局三也,众院议员四也,参院议员五也。

    3.4 官档之分配

    官书局(Documents Office)释官档(public document)之义曰:“凡以政府之费用或国家机关之名义出版之物,或政府或国家机关购买之版权而出版之物,皆曰官档。”官档之分配,应以集中分配(centralized distribution)为尚。案普通分配官档之法有五:一曰函索,即邮寄法;二曰图书馆交换法;三曰价卖法;四曰只徒出脱法;五曰无条件寄送法。五法各有利弊,而以一、二、三法为优。[5]

    英国官档分为两类。第一类出版品公共图书馆可自由取得,第二类则不能。第一类包含上院、下院外交报告,除一小部分外,皆可自由函索而得。第二类又分为二十小类,其中最重要者为“下”一类之“档案局出版品(Record Office works)”,其为各省记录及不列颠、爱尔兰之发表记录等。

    3.5 编制官档

    以每套或每卷著录于负责出版是项官档之机关,决勿著录于该机关附属之机关。例如美国之统计简报须著录于“美国——统计局”,勿著录于“商业劳工部——统计局”。此种“美国——统计局”之格式,即所谓“反目法”。并收所有同类之小册置放于同一之小册盒中,作一标题片于目录中以代表此全盒之小册。例如目录中有标题片为“土壤”,片中仅注明“小册”并注明书码如:631——小册。

    3.6 各项官档之内容及其利用法

    储藏与编制官档之地位与费用,相称否,足否,值得否,能担任否,均需注意。

    普通图书馆及小图书馆欲完全搜罗各项官档实不可能,大抵公共图书馆可搜罗关于公共图书馆有用者,大学图书馆、省立图书馆、县市图书馆各收其与彼有关或有用者。如县图书馆对于该县财政局、教育局、保卫局等出版或布告,均需收集条存备用。

    3.7 小图书馆之利用官书[6]

    官书历来出版甚多,为小图书馆馆长者当如何选择之耶?勿图收集一切之官书。若汝无宽大之馆室及能利用之读者,与选书籍同,宜选择适于汝之图书馆之社会之读者而收集之。记载官书名目最完全而足为选择之良好根据者为Supermlengdent of Documents(官书监督处)所出之Monthly Catalog of Public Document(《官书月报》)。关于特种题类之官书,如food, diet, water, publication, forest, service, dairy, industry等亦可以询问官书监督处而得之。A. L. A之book list中亦选有著名普通之官书,Wilson公司出版之Records Guide Abridged中亦有选目。官书编目之法,应与其他书籍同,著其标题,著其重要款目。甚多之重要有价值之官书常被人忽视,因其真正之内容与名称往往不载于封面之上也。故图书馆宜于该种官书之背面粘一引人注意而有趣味之名称,另手制一书名页,夹粘于该书之前。

    纽约公立图书馆官档之书都做卡片、著者片与标题片。著者片著录之法系采用“反目法”(inverted entry pleas)者,此法大体对于永久之团体甚简单、妥当而自然,对于临时及特殊之团体,则不免笨拙。若系继续出版者,则用格片(tabulated card)以便随时加添新出者及补购原缺者,而每卷中有特殊之目录价值者,可特作一片,故每套书可有卡片数十余张。大抵官档不宜过于依其本身之性质以相分析,属于国者,以国为主;省者以省为主;县市者以县市为主。然后于其下分类标题。标题名目当以偏于国政,如内政、外交、司法、财政、实业、劳工等者为适用。历史事件及其发展应依时代先后按次序排列。时、地、类三者斟酌交相应用,即不致紊乱矣。

    3.8 中国官书

    论及中国官书,有三问题:何种书始可称为官书?官书应如何编制?现存官书究有几何?

    何种书始可称为官书?

    《辞源》:“官书,公文也。”《周礼·天官·宰夫》:“(宰夫)掌百官府之征令,辨其八职……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又称公家所刊或所藏之书,吕祖谦《白鹿洞书院记》:“祖宗尊右儒术,分之官书,命之禄秩。”又今称公家所颁法令等书曰官书,亦曰官文书。

    陈乃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索引》中有官修一门,列汉明帝《东观汉记》至清高宗《千叟宴诗》,凡一百九十八种,而帝后所制自梁元帝《山水松石格》至无名氏御制《回文诗》,凡四十五种,尚不在内。杨家骆《四库大辞典》于官修书表及帝后著作表外并附《〈四库全书著录存目〉外明清两代敕撰书书目表》,计自明太祖《务农技艺商贾书》至清德宗《增修大清会典》,凡一百九十五种。

    关于清代之官书,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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