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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两种真理以及其普遍性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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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上一次说,每个文化系统的开端都是通过一个通孔,因此它的表现就有限制,从这个地方我们可以说特殊性。但是,虽然它的表现有限制,但当它一旦从通孔里边呈现出来一个观念、成一个概念,这个观念、概念就有相当的真实性。也就是说,当它表现出来而成一个观念、概念,它就是个真理,它就有普遍性,真理都是有普遍性的。我们从通孔说特殊性,这是个分析命题。从真理说普遍性,这也是个分析命题。特殊性从通孔那个地方来了解是很容易的,既然是通孔当然有特殊性。通孔固然是个限制,可是,我通过这个限制表现出来一个观念、一个概念,它就成了一个真理,真理本身就含有普遍性,所以,从真理这个地方说普遍性,这也是个分析命题,这是很容易了解的。

    但这是就文化系统的表现而笼统地说的真理的普遍性。真理有多样,而皆有普遍性,然则这普遍性是一呢,还是随真理之多样而亦多样呢?还是只有一种真理,因此普遍性亦只有一种?我们似乎不能说只有一种真理,因为显然有科学的真理,亦有非科学的真理,即科学的真理不仅有经验科学的真理如物理化学,也有形式科学的真理如数学。真理既有多样,则真理之普遍性似乎也不能一样。但我们不能就此多样而说真理的特殊性或普遍性的特殊性,这似乎是说不通的。我们通常的语言常是不很严格的,随便说说,似乎也有表意。但严格地讲,“特殊性”是不能用的。我们似乎只能说独特性或个别性。这独特性或个别性是只就真理之多样性而说的。同是普遍的,但随真理之多样性亦有多样的普遍性,此即是说普遍性亦有不同,此即是普遍性之独特性。关于这一点,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东西我们可以用普遍的(universal)去形容它,什么东西可以用特殊的(particular)去形容它。这属于两个不同的范围,两个category。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universal只能形容概念(concept),凡是概念都有相当的普遍性(universality)。那么particular呢?particular只能就着特殊的现象,也就是事件(events)讲。因此这两者属于两个不同的category,两个不同的层次。这就表示“universal”这个形容词只能用来形容真理、概念,“particular”这个形容词只能形容特殊的事件,只能形容可以经验的现象或属于感觉的对象。既然对于真理只能说普遍性,那么,我们又怎能说真理有独特性呢?我们何以又能说普遍性亦有独特性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真理。“真理”这两个字是大家天天讲的,但是,很少有人能恰当地了解究竟什么叫作真理,所以西方哲学里头对“什么是真理”这个问题就有种种的说法。他们那些说法我们在这里不去讲。

    大家首先要了解,真理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叫作外延的真理(extensional truth),另一种叫作内容的真理(intensional truth)。外延的真理大体是指科学的真理,如自然科学的真理或是数学的真理。数学是formal science,自然科学是material science或者说empirical science。但不管是formal science还是material science,它只要成为科学,它的真理就是外延的真理。比如,罗素在An Inquiry Concerning the Meaning and Truth这本书中就提到,科学知识总要承认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外延性原则(principle of extensionality),另一个是原子性原则(principle of atomicity)。这两个原则是讲科学知识所必须假定的。为什么要外延原则呢?因为外延的知识可以脱离我们主观的态度(subjective attitude)。凡是不属于主体(subject)而可以客观地肯定(objectively asserted)的那一种真理,通通都是外延真理。科学的真理是可以脱离我们主观的态度的。比如一棵树,假定你用审美的态度来看,说这棵树如何如何的美,这个不是科学知识,这是属于主体的。把一棵树用科学的态度来研究,是植物学里面所讲的那些。植物学是门科学,它研究一棵树所得到的结论是可以客观地肯定的,这就是外延的真理。就科学知识而言,内容的真理是没有的,也不能有内容的命题(intensional proposition)。科学里面的命题通通都是外延命题(extensional proposition),没有所谓的内容命题。“外延命题”“内容命题”这些名词是罗素首先使用的(1)。照罗素的说法,所谓的内容真理、内容命题通通属于主体,属于主观态度上的一些话。罗素早期还客气一点,还用“内容命题”这个名词。到了后来,他就不用“内容命题”这个名称而叫它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说它不是命题,只是命题的态度而已。这个态度是主观态度,是属于主体的。举例来说,假定上帝存在已经被证明了,那么“上帝存在”这句话就是可以客观地肯定的一句话,这句话就是个外延命题。可是,如果上帝存在没有被证明,而你说“我相信上帝存在”,那么这句话就不是外延命题,这句话没有客观性也没有普遍性。因为它属于“我相信”,属于我的主观态度。我相信的别人并不一定相信,我今天相信的明天也不一定相信,所以这就没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因此,“我相信如何如何”或是“我认为如何如何”,凡是套在这些“我相信”“我认为”下面的话通通都是内容命题。到了后来,罗素干脆就说它是个命题态度,不承认它是命题,而只是命题态度。

    我们要知道,罗素的这种分法主要是为了讲科学知识、数学知识。科学知识、数学知识里边的那些命题通通是外延命题,它不能够有内容命题,不能够有只是命题态度而实际上并不是命题的那些话。后来逻辑实证论者所说的大抵都是根据这个观念而来的。逻辑实证论者只承认有认知意义的那种外延命题,凡是没有这一种意义的,逻辑实证论者就说它不是命题。所以他们说凡是没有认知意义的、不能外延化的,通通不是命题。严格地讲,甚至连“命题”这个名词都不能用。因此,他们就推进一步说形而上学里边的那些话都不是命题,都没有认知的意义。到这个地方为止,逻辑实证论者所说的并不是错的。但是,逻辑实证论者从这个形而上学没有认知的意义,就马上断定说它没有意义(meaningless),这句话就断定得太快了。没有认知的意义是说没有科学知识的意义,但是没有认知的意义、没有科学知识的意义并不一定就是没有意义。可是逻辑实证论者把意义(meaning)限定了,他们认为只有能够外延化的那种知识才有意义。所以,他们说形而上学里面的话没有认知的意义,没有认知的意义就是没有意义。形而上学没有认知的意义,那它讲的是什么东西呢?逻辑实证论者就说它只是满足我们的情感,不能当知识来看,因此他们进一步说形而上学里边的那些话都是一些概念的诗歌(conceptual poem)。诗歌满足我们的情感,所以他们说形而上学只是概念的诗歌,都只是用来满足我们主观情感的。

    逻辑实证论者的这些话,如果我们顺着他们的思路推下去,并不一定就是错的,因为他们就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以外延真理为标准,如果真理只有外延真理而没有内容真理,那么,他们这些话通通可以成立。但是,天地间是不是只有外延真理呢?我在前面说真理有外延真理和内容真理两种。这句话究竟是不是能站得住呢?内容真理算不算是真理呢?这也就等于问内容命题算不算是一种命题。如果命题一定是外延命题,那么就没有所谓的内容命题,没有内容命题那也就没有内容真理。我们是不是可以说真理只有外延真理呢?这句话是不能说的。我们除了要承认有外延真理外,还得承认有内容真理。如果我们承认有内容真理,那么我们如何来对付逻辑实证论者那句话:形而上学里面的那些话都只是概念的诗歌,只满足我们的情感。如果形而上学只是概念的诗歌,只满足我们主观的情感,那就不能说它是真理。可是形而上学,还有道家、佛家、基督教里面的那些话,真的只满足我们私人的情感吗?你可以说它不是外延真理,但是它不是外延真理并不能就说它不是真理。这些都是内容真理,这种真理我们不能用“概念的诗歌”来打发掉。先不必说概念的诗,就光说诗好了,比如说李商隐的诗、杜甫的诗、李太白的诗,它是诗不是科学知识,但是这诗里面是不是就一无表示呢?又比如说,《红楼梦》是小说,从历史的事实上讲并没有这个事实,只能把它当文学作品来看。可是为什么大家喜欢看《红楼梦》呢?而且看的时候还痛哭流涕。《红楼梦》不是历史的事实,它是文学,但是它里面有真实感,它可以引发你的真实感。这个真实感不属于科学知识,它不是外延的真理。那么,真实感的这个“真实”你要如何交代呢?这个真实性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人生的真实性。人生的悲欢离合这些是有真实性的。但是这些真实性是科学里面不讲的。我们的人生是整个的,你为什么特别突出那一面,只承认科学知识的真实性而抹杀了这一面的真实性呢?科学知识那一面只是人生的一部分,你为什么单单说那一部分是真实、是真理,而其他的都不是真理呢?

    所以从这个地方看,诗、文学虽然不是科学知识,但是它并不是无所表示。就着它有所表示的地方来看,它这个表示有真实性,这个真实性是人生全体(human life as such, human life as a whole)中的那个真实性。从人生全体来看,人是具体地生活着,你光突出一面重视科学知识,这只是人生的一部分,这不是把人生当一个整体来看。人生是个全的,你单单突出这一面,只承认这一部分而否决人生全体,这自然是不对的。诗和文学都已经是如此,那么形而上学里面所说的那些话,宗教家所说的关于上帝的那些话,佛教里面所说的般若、解脱、法身那些话,这些都不是科学真理,都不是外延命题,它们是不是也像《红楼梦》一样有真实性呢?《红楼梦》、李杜诗都已经有真实性了,则这些就着人生全体来看也是一样地有真实性。你如果只承认科学真理而否定这些,那你就是自我否定(self-denial),如果你承认这些是不能否决的,那么,这些真实性你又如何交代呢?佛家所说的那些、道家所说的那些、儒家《论语》《孟子》《中庸》《易传》所说的那些,通通不是外延命题,都不是科学知识。就这一点来说,它和《红楼梦》、李杜诗是相同的。但是,它是不是就等于李杜诗或者说是不是就等于《红楼梦》呢?这也不然。《红楼梦》、李杜诗有真实性,这一些也有真实性。但是,它这个真实性并不就等于诗歌的那种真实性,因此你不可以说它是概念的诗。这就表示,佛家、道家、儒家所讲的那些话和李太白、杜甫的诗还是不一样的。虽然两者都有真实性,但这两个真实性也不能完全等同(identical),甚至可以说完全不同。那么佛家、道家、儒家以及西方宗教家所讲的那些话,你如何来交代呢?它不是外延真理,可是它也不是诗,它的真实性和诗的真实性还是不同。既然不同,我们就不能只用个概念的诗歌来把它打发掉,这是不行的。它既然有真实性,所以我们在外延真理以外,一定要承认一个内容真理。这种内容真理不是科学知识,它不能外延化,但是它是真理。

    这个内容真理我们如何来了解呢?这个“内容”(intensional)我们第一步还是顺着罗素的那个规定来了解。先说这种内容的真理,它不能离开主观态度。比如说,《红楼梦》这部小说是在曹雪芹的那个主观的情绪生活中呈现出来的真实性。宗教家所说的那些话,乃至于佛教、道家、儒家所说的那些话,也是在他们主观的真实性中呈现出来的话,它不能脱离主体。我们就这些话说内容真理,一说到内容真理,它就不只是主观态度。是故,一开始你也可以说它不能脱离主观的态度,进一步说,它不能脱离主体性(subjectivity)。文学家的主体性是他的情感;而宗教家,乃至孔子、孟子所讲的,你就不能把它看成文学家的情感,它也是理性。比如说孔子讲仁,这个仁显然不是一首诗所表示的情感。即使说它满足我们的情感,但这也和一首诗满足我们的情感不一样。这两者所满足的情感也不同,这个不同你要能分别而且要正视。诗、文学所满足的,我们叫它feeling,这种feeling康德的说法是sensible feeling,是属于感性的。可是孔子所讲的仁,乃至道家、佛家所讲的,你虽然也可以说它满足我们的情感,然而这个情感并不是感性的,它里面就含有理性(reason)。这种理性当然不是研究科学、逻辑、数学所表现的那个理性,但它也是理性。所以以前的人叫它“道”,道是理性而不是情感。这个理性,比如说仁,它是情感,可是它也是理性。所以,逻辑实证论者说它只是概念的诗歌,只满足我们的情感,这是不行的。因为说这句话的人,他们无形中把科学真理作为唯一的真理,这个态度是不对的。他们在无形中就把我们人生全体中所突出的一面当成真理之全部,而拿这一面反过来否决我们人生的全体。可是我们人生全体就只有这一面是真实的吗?其他的就都不真实吗?如果除了具有认知意义以外的都不是真实,那么你天天不就生活在虚妄之中吗?你科学家是不是挂在真空管里面呢?科学家也有人生,科学家也要有家庭,也要结婚,可是科学里面并没有结婚,也没有爱。

    所以,除了外延真理,我们一定要承认一个内容真理,它属于主体。可是虽然系属于主体,它既然是真理就一定也有相当的普遍性。我这里说的“相当”是“相应”的意思,就是说它有和intensional这个意思恰当的相应的普遍性。这个“相当”不是平常所说的意思,平常我们说“相当”好像是表示我们谦虚一点,话不要说这么满。可是我这里的“相当”就是满。相当就是相应于这个intensional而有它的普遍性,这和外延真理相应外延而有普遍性的情形是一样的。外延真理有普遍性,那个普遍性是相应外延而说的;内容真理的普遍性是相应内容而说的。这两种真理都可以说普遍性。个人的情感并没有普遍性,比如说杜甫写一首诗,他当时那个主观的情感没有人能替代,也没有人能说得出来。可是他在这个个人的特殊情感中写那一首诗,这首诗所表示的真实性就有相当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就是内容的普遍性(intensional universality)。人人读这首诗都可以引起共鸣,我们就在这个地方看它有普遍性。所以诗人作一首诗的时候,他当下的那个特殊情感是独一无二的,有那个情感他才作得出这首诗,没有就作不出来。而且他今天有这个情感,明天并不一定也有。可是当这首诗作出来以后,它是一个客观的呈现,我们通过文字来了解可以引起共鸣,所以它有真实性,这种真实性是内容的普遍性。诗都已经如此,更何况是佛家、道家以及儒家孔子、孟子、《中庸》《易传》所讲的那些话,那些话就更有普遍性了。但是虽然更有普遍性,它这种普遍性还是内容的普遍性,而不是外延的普遍性,不是科学。从这个地方看,现在好多人都是外行,都是瞎说。他们一定要把中国的学问讲成是科学,好像把它讲成是科学就可以得到保险一样,这是不对的。而且这正好把中国的这些道理都搞坏了,因为它根本就不属于科学这个范围,你为什么要乱比附呢?比如有人说《易经》里面有相对论,其实《易经》里面哪里有相对论呢?这就是瞎比附。你说《易经》里面有相对论,这就表示你既不懂相对论也不懂《易经》。

    如果我们了解真理有内容真理和外延真理两种,那么我们就不能赞成逻辑实证论者对语言的二分法。我们要表现真理必须使用到语言,逻辑实证论者因为把真理限定成一种,所以他把语言二分,一种是科学语言,另一种是情感语言。因此他说形而上学的那些话也是情感语言,只满足我们主观的情感。这个二分法是不行的。所以唐君毅先生就曾经提出一个观念来,他提出从我们事实上使用语言所表现的来看,应该是三分:科学语言是一种;文学语言是情感语言;至于道家、儒家所讲的,这些还是学问,他们所讲的是道。道不是情感,道是理性。但是这个理性我刚才说过,它不是在科学、数学里面所表现的那个理性。它既然是理性,因此表达这种理性的语言就不是文学语言这种情感语言,可是这也不是科学语言。所以唐君毅先生提议把这种语言叫作启发语言(heuristic language)。我们对这种启发语言就不能像逻辑实证论者那样看。逻辑实证论者的毛病就在于他们因为不喜欢形而上学、道德、宗教这些东西,所以他们就把语言二分,把这些通通说成情感语言。其实,道德、宗教是人生精神里最重要的,焉能以情感消解之?你个人不喜欢也可以,但是你不能因为你个人的不喜欢而客观地把它否决掉,逻辑实证论者坏就坏在这个地方,从这个地方说,他们是illogical。

    这个启发语言,就如《大学》中所说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也好像佛家讲无明,从无明变成“明”,它表示我们生命的enlightenment,使我们的生命明。这个明不是科学,也不是文学。文学正好不使人明,而是使人无明。所以柏拉图不喜欢文学,他那个《理想国》里面就没有文学家。一切的道德宗教都在这个“明”的范围之内,这个明不只是来满足我们的情感,它也不是科学,逻辑实证论者怎么能只用“概念的诗歌”一句话就把它给打发掉呢?这个明的学问大极了,它不是情感问题。我们现在这个时代的文化就是没有明,没有所谓的启发语言,只有科学语言,除了科学语言外,和它相反的就是情感语言。可是光有情感语言就只能使人横冲直撞,结果是盲爽发狂。科技又不能决定什么。现代人把重点落在科技方面,除了科技以外就是情感,情感却又盲爽发狂,因此使这个时代完全暴露。情感就这样地暴露下去,结果使人成为动物,人一变成动物就坏了,人一变成动物就没有罪恶感,人一没有罪恶感就会堕落。只有人才有罪恶感,现在的人没有罪恶感,他只有技术问题。他把一切道德都转化成技术问题,不问道德上的是非,只问技术上对不对。现在的人用种种的借口,用种种所谓科学的字眼来把罪恶这个观念去掉,把这一切是非善恶的观念通通变成技术上的对不对。我技术上装电灯装错了,你总不能说我犯罪吧。上帝没有罪恶感,动物也没有罪恶感,但是人不能没有罪恶感。如果把人当人的身份来看,人没有罪恶感就会大堕落。这是现代的一个大问题。

    刚才,我是借用罗素的用语来点出有个内容真理。有内容真理就有内容的普遍性。我们到现在一直是用“内容的”来表示英文的intensional,用“外延的”来表示extensional。现在我们可以用另外两个词语来表示,也就是说这个intensional可以翻译为“强度的”,extensional可以翻译为“广度的”。所以intensional truth可以叫作强度的真理,extensional truth可以叫作广度的真理。“内容”和“外延”是直接从逻辑上借用过来的名词,经过我们这么一转就可以转成这个名词,这在意思上是一样的。而这两个名词更能表示我们所要表达的意思。广度的真理是属于数学量、物理量的,而强度的真理就不是科学里面那种量,它不是数学量也不是物理量。它是属于生命方面的,生命才可以说强度。强度属于生命,属于主体,生命主体才能表现强度。它不能离开主体,道德、宗教一定要落入主体来呈现。这个主体我们不能把它当作对象来做所谓客观的研究。现代人用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这些科学来研究人,这是科学的了解,就是把人纯粹当作对象来研究,就好像研究原子、电子那些对象一样。这样一来人变成了物,人的身份也没有了。你用科学的态度来研究人,人就变成external object,主体的意思就没有了,主体也就变成客体、变成对象。道德也研究人,你可以说道德研究人也是把人当对象来研究,但我是道德地来研究。在道德地来研究这个情形下,并没有把人这个主体的意思丧失掉,所以他能恢复人之所以为人的身份。我们可以说,初步的道德研究是把人当对象;但是,假定我们从这个初步的道德研究再进一步到存在地(existentially)来研究————借用存在主义的话————假定你把人存在地来研究,你所研究的这个主体就永远不会成为客体。你如果把它客体化,那就不是它了,它又翻上来了,它总是往上转。那个主体是永远不能对象化的,它总是往上转,这才是真正的主体。道德、宗教最后一定是归到这个地方来。你一把它对象化,主体的意思就没有了,这样一来,从主体所发的这个“明”也没有了。本来主体是有明的,可是你把这个主体对象化,它那明的意思就没有了,也就是能够表现价值、判断是非的那个明没有了。这个时候,这个主体的明在哪个地方表现呢?就在你用科学的态度去研究它这个地方来表现。你要用科学的态度去研究它,你要用意志的活动,你要用思考,这个思考就是明,这种明是科学里边的明,是understanding。这个时候,真正的主体里面的明就变成这种明,这就是所谓的discursive understanding,就是来成就科学知识的那种理解活动。真正的主体里面表现价值、判断是非的那个明的意思就没有了。因此你一把主体推出去当对象来科学地研究,这个主体的明就没有了,就变成科学、数学中所表现的那个理性,这就不是明。

    所以这个明它必须让主体恢复它主体的地位,也就是把人当人看,不当物看。不当物看,主体才恢复;主体恢复,从主体发的那个明才真正能显。这个时候,这个明不是我们研究科学的时候所表现的那个discursive understanding,而是表现在判断是非善恶、表现在价值的判断之中的,这才是真正从主体发明的。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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