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二十﹑论黑格尔的辩证法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即经过否定的否定而来的谐和),然亦足见「赤子之心」是一个谐和。这个谐和是原始谐和,未经过发展的谐和。因为它只是原始的谐和,所以这个圆融的绝对就只是一个「普遍性」,只是一个「自身涵摄之存在」,赤子的「个体性」未表露出来。「个体性」是在实践的发展中,从这个原始谐和的破裂而表现。

    原始谐和的破裂是经过「反省自觉」而成。在自觉中,精神从浑然一体的精神生命中提炼出退处于「主体」的地位,而为纯精神,此时我们可以不叫它是精神,叫它是「良知」。作为「本心」的那个良知,作为身之主宰的那个良知,亦就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性」,作为「内在道德性」(inwardmorality)的那个性(在超越分解中所讲的性或良知,就是在辩证发展中通过自觉而反显出作为主体的那个性或良知)。精神既退处于主体的地位,则浑然一体中现实的成分(古人所谓气质的成分,才情气方面所具的气质的成分,或等而下之,身体一面),即被推出去而作为「客体」。此则属于「物」,或亦曰「自然」(对个人的道德实践言,名曰私欲,习气,或气质之私。对思想主体言,名曰自然,或知识对象)。由自觉而显出主客之对立,就是原始谐和之破裂。这破裂就表示一种否定,对于原始谐和的否定。而主客之对立亦可互相表示一种否定。当我们反省自觉而反显「道德的主体」时,即含有对于「客体」(外在实在)的否定。这就是古人所谓截断众流,壁立千仞,内重外轻,打断一切习气的链子;可是,同时,客体亦就是主体的障碍,它是我们的麻烦,亦是病痛的所在处,如果你提不住,它就吞没了你,这也是表示一种否定的作用。这是互相争胜,是辩证中的矛盾,不是逻辑中的矛盾。但是,这个矛盾,终须要解消,要消融(逻辑的矛盾必有一真一假,不能说消融。若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则绝对假)。要消融这个矛盾,须记住正反两概念。「正」(thesis)必须指谓「主体」(精神),「反」(antithesis)必须指谓「客体」(物、自然),决不能随便指谓。此就是单是物或心一面不能讲辩证之故。

    消融正反对立的矛盾,就叫做「否定的否定」,这表示一种「合」(synthesis)。这「合」就是「再度谐和」的圆融绝对。这个「合」就表示对于破裂而成的正反对立再加以否定。而此否定之形成是由于把「反」的对立性,障碍性,加以消除或克服。你所以能消除或克服它,就是因为你保持住那个「正」。此古人之所以念兹在兹,要截断众流,建体立极之故(周子说:主静而立人极)。截断众流而反显那个「道德主体」,为的是立大本;立大本为的是成大用。成大用就是要使气从理,情从性,一切是天理流行,整个是一「知能」呈现。换言之,作为「正」的那「道德主体」之光,整个要披露出来,以化情化气,总之是化物,而把它的障碍性、对立性消除掉,使情气通体为精神的情气,使物通体为精神所润泽所贯注的物。这就是王阳明所说的「致知格物」。「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而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皆得其理,则事物皆在良知天理的贯彻中,因而得成,因而得正。这就是「良知天理」的繁兴大用(成物),而其所成之物亦就是实现良知天理之资具。此就是儒家的本末圆融之「盈教」,而为辩证发展所证实。这在禅家,名之曰随波逐浪,经过截断众流、盖天盖地后而来的「随波逐浪」,这表示一种大而化之,圆通无碍的境地(佛家宗旨虽别,而功夫的辩证发展则同)。黑格尔名之曰「绝对」,表示「合」的圆融绝对(程明道说动亦定,静亦定,亦就是本贯末、物从心的绝对定境)。这绝对不是「原始谐和」的那个绝对,而是再度谐和的绝对,经过「否定之否定」而成的绝对(此就是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而不就是赤子之心)。原始谐和的绝对,经过自觉而成为对立,这虽是破裂,亦实是予那绝对以提炼。把那浑然一体的绝对中的夹杂,通过自觉而予以淘汰,把主体性提炼出来,把客体性提炼出来。经过这一提炼,然后再予以消融,则主体性亦不是对立中的主体性,客体性亦不是对立中的客体性,而绝对亦不是原始谐和的那个绝对。经过否定以及否定的否定,皆有淘汰,皆有保留,这就叫做「奥伏赫变」(Aufhèben)。

    以上就是辩证发展的纲领,使辩证之所以成为辩证的基本概念之确定意义,皆予以确定的说出,决不可随便移动,胡乱比附。试问这种辩证法有何颠倒?惟马克思才是大颠倒大混乱。

    三

    以上所说,是就个人的道德实践说。黑格尔从精神发展上讲辩证,与儒家的道德实践最恰当。但西哲传统,对于个人的道德实践以及心性之学,都不及中国儒学之深而密。黑格尔虽能讲精神的辩证发展,虽亦含有儒家道德实践中良知天理心性主体之涵义,但究不特别专注,亦不特别彰着,而常贯通着「知性」及「客观精神」讲。这也正恰好。我们现在本儒家道德实践(建立圣贤学问树立圣贤人格),贯通于黑氏的辩证发展中,把这个「本原形态」特别彰着出来,然后再看它如何贯通于「知性」及「客观精神」。关此,本文不能多说,我只简单予以点出。

    复次,道德的实践,经过思想主体之转出而通于自然以致其广大,复须转出客观精神来,以通于历史文化以致其人文方面的广大。道德人格,圣贤人格,是独体的:有主体精神与绝对精神(天地精神),而不显客观精神。此须良知天理从独体的道德人格中之道德主体再委曲自己降下,来转而为「政治的主体」(politicalsubject),要自觉地成为一个「政治的主体」。这一步自觉也是对于良知本觉的神智妙用之否定,因这个否定而成为政治的主体与政治的对方之客体。在这种主客体的对立中,国家政治法律纔能积极地建立起来,因而能实现客观的价值,这就是义道之客观的实现。这是一种客观精神。经过这一步曲折,道德实践不只限于个人,而且更致其广大于客观的组织:良知天理不只实现于独体人格,而且实现于整个人文世界。国家、政治、法律是良知天理的客观实现,经过政治主客体的对立,而要求综合起来的客观实现。在以前之只注意道德人格中,国家、政治、法律是出不来的。在各个体没有经过反省自觉而成为「政治的主体」时,则国家是不会重新组织起来,而成为一个有机的正式国家(黑格尔即说中国以往的「统一」是一个僵化而硬固的统一,没有经过各个体的自觉而重新组织起来的统一,所以不是一个真正的国家)。政治亦不会是有宪法常轨制度基础的民主政治(中国以往只有吏治,而无政治。此是普通所已认知的。我亦曾说:中国以往只有治权民主,而无政权民主。此两义相连而生)。而法律亦不会是双方约定,互相遵守,而有客观实效性,代表理性客观化的法律(此所以黑格尔说:中国以往的法律只是些某种抽象的东西,固定的东西,没有经过「各个体之成为政治的主体」之允可,所以法律是停在主观的状态中,而不能表示理性的客观化)。这其中之重要关键是在:以往的精神表现是停在独体的道德人格中,没有转出政治的主体自由,而成为政治的主体。(详论见拙作<平等与主体自由之三态>一文,民主评论社,人文丛书本。案:该文已收于《历史哲学》中。)良知天理之表现,若只在圣贤人格,道德人格,而转不出思想主体,则必流于孤峭而孤穷,而不能产生文化上的富有大业,而孤穷至极,亦必流于其自身之否定。所以人的良知天理,精神本体,必须在不断的转进中,保持其创造性与活泼性。而我们贯通历史发展之大流看,则以往宋明理学之表现圣贤人格,道德人格,亦只是一形态。历史发展中某一阶段停在那里,而良知天理之创造性不会停在那里。它虽是要冷静下来而转为思想主体,委曲自己而成为政治主体,但是它要自觉地如此。这种冷静与委曲,亦是良知之用,亦是良知天理合该如此。这在精神表现之辩证发展中,必然要贯通地有机地发展出来。

    在精神表现中转出思想主体与政治主体这两个形态,其中之头绪繁多,吾以上只略言,未能细讲。但若能握住辩证发展之理路,必能一一贯通起来而无遗漏。由此,你将进入历史,而建立你的「历史之精神发展观」;你更可以普遍化于宇宙历程,视整个宇宙为一精神表现之发展过程。关于此两层,本文可不深论。但是,有一点须注意,即「辩证的综合系统」(在有机发展中建立者),必以「超越的分解系统」为根据。这两者都须要有极大的智力与极高的智慧,方能言之无碍。在西方哲学中,康德作「超越的分解」于前,黑格尔作「辩证的综合」于后。虽不能无小疵,而大体规模已具。吾本文所言,以辩证的综合为主,而实有一超越的分解作背景。指出黑氏之缺点,而保留其精华;提之以儒家学术为纲领,而吸取黑氏之骨络以充实此纲领。中西学统之会通,足以救护人类于不坠。面对此魔难之时代,尤彰显此学之大用。以此学为纲领,方能领导时代,觉醒人类,而对治共党之大魔。

    四十年六月九日《思想与革命》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