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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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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典

    论曰:有法①能起摩诃衍②信根③,是故应说。说有五分④。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注释

    ①法:梵文Dharma意译,泛指一切事物、现象,此指佛教的教义。

    ②摩诃衍:梵语Mahāyāna,或译为摩诃衍那,意译为“大乘”,即大乘佛法。

    ③信根:此喻信心坚固,如树生根,不可动摇之义。

    ④分:部分。

    译文

    立论如下:

    有一种法,能发起坚定的大乘信仰,所以应予以阐说。此说可分为五个部分。哪五部分?即:一、造作此论因由,二、本论大旨,三、义理解释,四、修行与信心,五、劝修此法,以获得无量功德。

    造论因由

    原典

    初说因缘分。

    问曰:有①何因缘而造此论?

    答曰:是因缘有八种。

    云何为八?

    一者因缘总相②,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③,非求世间名利④恭敬故。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⑤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⑤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⑦众生,修习信心故。

    五者为示方便⑧,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⑨慢⑩,出邪网故。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注释

    ①“有”,《碛》、《南》本均作“如”。

    ②总相:亦称共相,相对“别相”而言。这里系指总论撰写此论的目的。

    ③究竟乐:指大菩提、大涅槃乐。佛教认为,三界之内的乐爱,都有坏苦,所以不是永恒究竟的。唯有超出三界的大菩提、大涅槃,才具有常、乐、我、净四德,才是最根本圆满的快乐。

    ④世间名利:在此可有二释。一是指人天利乐,即相对于究竟乐而言,乃是不究竟的人、天快乐。二是论主自说,以表明造作此论的目的,不在于求名利等。

    ⑤如来:梵语Tathāgata,为佛的十种称号之一。如谓如实,即真如、理体;来,指来自真如的正觉。佛乃根据真如理体而来故名如来。

    ⑤善根成熟:指十信满足,已入正定聚的众生。所谓十信,表示菩萨修行五十二种位阶中前十位的十种信心,即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定心、不退心、回向心、护法心、戒心、愿心等。

    ⑦善根微少:指“不定聚”众生。佛教以“三聚”摄受一切众生,即所谓“正定聚”,指必定证悟佛道的人;“邪定聚”,指必定不能证悟佛道的人;“不定聚”,指介于上述二者之间,有缘证悟,无缘不证悟的人。

    ⑧方便:梵文Upāya,指为救度众生而使用的各种灵活、权变的方法。

    ⑨痴:亦名无明,指迷于佛理,佛教所谓三毒之一。

    ⑩慢:指傲慢自负。

    ?止观:梵语,译为止观、定慧、寂照等。止,止息之义,止息妄念。观,达观之义,指观智通达,契会真如。

    ?二乘:指声闻乘与缘觉乘。声闻乘即是闻听佛的声教,观四谛而产生“空智”,断诸烦恼者。缘觉乘指根机锐利,非由佛的声教,而独自通过观十二因缘而悟解真空之智,断诸烦恼者。

    译文

    先述造论因由。

    有人问:为何因由而造作此论?

    回答说:有八种因由。

    有哪八种呢?

    第一,从总的宗旨来说,是为了使众生脱离世间一切苦恼,获得无上菩提和究竟涅槃的妙乐,而不是为了追求世俗的名利和博得人们的恭敬。

    第二,为了解释如来的根本教义,以便众生都能得到正确理解而不致发生谬误。

    第三,为使善根完全成熟的众生,对于大乘佛法具有承受力,而不再动摇后退。

    第四,为使善根尚未成熟的众生,坚持修习,培植信心。

    第五,为向劣根众生,显示方便法门,消除业障,护念心中本有的信心,远离无知和傲慢,跳出邪见的罗网。

    第六,为了显示如何正确修习“止观”法门,以对治凡夫与“声闻”“缘觉”等不起大乘信心的过失。

    第七,为显示专意念佛的方便法门,(使信心怯弱众生)在往生佛国净土之前,得以坚定对大乘佛法的信念,不再退转。

    第八,为指明修行大乘佛法的巨大功德和利益,以劝导众生。

    因有这样一些缘由,所以造作此论。

    原典

    问曰:“修多罗①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②不等,受解缘别。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③胜,圆音④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或有众生,无自智力⑤,因于广论而得解者;亦⑥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注释

    ①修多罗:梵语Sūtra,译为契经、经等。有二层含义,一指上契诸佛之理,二指下合众生之机缘。指经、律、论三藏中的“经藏”,为“经”的总名。

    ②根行:根,指根机、根性;行,指修行。

    ③色心业:总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即身、口、意三业。

    ④圆音:圆妙的声音,喻佛语。圆音又名一音,有二义:一谓如来在一处说法,十方众生都能听到;二谓佛以一音说法,众生各得其解。

    ⑤“智力”,《金》本、《丽》本、《贤首疏》本均作“心力”。

    ⑥“亦”,《金》本作“自”。

    译文

    有人问:“佛经中已具有此法,何必再造论重加宣说?”

    答曰:“佛经中虽有此法,但众生根器不同,接受与理解的能力也有差别。如来在世的时候,众生固有的根机敏利,能说法的佛陀又身、语、意三业殊胜,所以佛以一音演说诸法,众生随类各得其解,因而不须作论。如来灭度之后,有的众生,能以自己的能力,广闻经教而得理解;有的众生,凭自己的能力,虽少闻经教,而能够多得理解;有的众生,没有悟解佛经的能力,需要借助于详细论释才能理解佛法;有的众生,又因为论释文字太多而为之心烦,喜欢通过言简意赅的论作而广泛摄受佛法。此论之作,正是为了从简明的文字来总括如来所说深妙至极、广大无边的大乘经典的全部义理。所以应当造作此论。”

    本论大旨

    原典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①,二者义②。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③。是心则摄一切世间④法、出世间⑤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何以故?是心真如相⑥,即示摩诃衍体⑦故;是心生灭因缘相⑧,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⑨故。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体大⑩,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注释

    ①法:梵文Dharma,唐译本分别译为有法、法。概指一切有形与无形,真实与虚妄,本体与现象等。通常可分别有本体与现象二义。在此文中,法作法体解,指大乘法体。

    ②义:梵文Artha,又译道理、意味等。即表示内涵、意义等,这里指大乘法义。

    ③众生心:这是《起信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其全部学说展开的主体。众生心,即如来藏心,被看作大乘的法体,二者名异而实同,从能持有的众生讲,称“众生心”;从所持的功德讲,称“如来藏心”。本论认定,众生只有依靠本有的心性求得解脱,因而众生心即是由染到净、由不觉到觉、由世间到出世间的“大乘”。这是由于“一心”而具“二门”,是真如本体与生灭现象的和合实体。正是在这样的“众生心”中,染净互熏,无明与真如互相影响作用,现实世界得以建立,而回归涅槃的自我解脱,也有了实现的内在根据和根本保证。

    ④一切世间:世间,世为迁流、破坏之义,间有中与间隔之义,因此,世间指堕于世中之事物,彼此之间,相互间隔而有界畔。在《起信论》中,世间即指真如与生灭,本觉与不觉,净与染和合的现象世界。此句“一切世间”下,《贤首疏》本无“法”字。

    ⑤出世间:相对于世间之称,概指真如、本觉之本体,它超出一切有漏、轮回的世间境界。

    ⑥心真如相:指众生心中永恒不变的真如方面。

    ⑦体:实体,本性,指存在的内在根据。

    ⑧心生灭因缘相:指众生心中,染净对待,真如与生灭和合,觉与不觉相融的方面。包含大乘法体、相、用三个方面。

    ⑨相用:相,指生灭门中的无量性功德;用,系指真如随缘而不变的活动。

    ⑩体大:指真如理体,不生不灭,随缘变化而体不增减,为一切法之所依。

    ?相大:指不空如来藏,具足无量无边的无漏功德,这些功德,为真如实性而发起,相不离性,性、体通过相而显示其妙用,所以称之为“性功德”。

    ?如来藏:此处指众生心中藏有如来法身,即自性清净的真如本体。

    ?性功德:指作为真如本体的如来藏中本来就具足固有的无量功德。

    ?用大:指真如理体,具有产生一切善因果的大能力。在《起信论》中系指本觉在众生心中所唤醒的还灭反净的觉性之义。

    译文

    已说造论因由,次说立论大旨。

    所谓大乘佛法,总体上可以从两方面立说。哪两方面呢?一是从大乘的法体方面说,二是从大乘的义理方面说。

    这里所说的“法体”,即是指“众生心”。这个“心”,包括世俗世界的一切现象和出离世俗世界的一切现象。正是依存于这个“众生心”,显示了大乘佛法的一切含义。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众生心”的真如之相,永恒不变,即展现了大乘佛法的本体自性;而它的生灭之相,随缘变化,则既能显示大乘佛法自身的本体,又能显示它的相状和功用。

    这里所说的“义理”,则有三方面。哪三方面呢?第一是真如本体大,即是说,“心”作为真如本体,作为一切现象所具的共性,无论随染或还净,无论在世间或出世间,性恒平等,不增不减;二、真如的相状大,即是说,“心”作为“如来藏”,其中本具有无量无边的法性功德;三、真如的功用大,即是说,由此真如,能生起一切世间和出世间、有漏和无漏的因缘果报;因为,一切诸佛都是以“心”这一大乘法到达究竟地的,一切菩萨,也是乘此大法到达如来地的。

    义理解释

    原典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执①;三者分别发趣道②相。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③。云何为二?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④。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⑤故。

    注释

    ①对治邪执:指有针对性地克服、破除“人我执”与“法我执”。

    ②发趣道:发为发起,趣为趣向,道指大乘佛道。发趣道即指发心趣向菩提道的必经步骤。

    ③门:此指含义。

    ④心真如门、心生灭门:此义参见上文中心真如、心生灭二相之解释。

    ⑤不相离:指真如本体与它的相状,作用不相疏离,统摄于一心。

    译文

    已说立论大旨,其次正式解释本论所立大乘之义。解释可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第一是正面解释本论所立“一心二门”的大乘义理。第二是以大乘法药,对治“人我执”和“法我执”。第三是指明发心趣向佛道的各种阶位与方法。

    1显示正义

    关于“一心”与“二门”

    首先所显示的大乘正确义理,就是上述“一心”(即众生心或如来藏心)。可以分两方面(二门)来说明。哪两方面呢?一是心真如门,一是心生灭门。“心”的这两门,各自都能涵摄世间与出世间的一切法。这意谓着什么?这是因为,此两门乃体、相关系,彼此互不相离的缘故。

    原典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①大总相②法门③体。

    所谓心性不生不灭④。一切诸法,唯依妄念⑤而有差别。若离心念⑥,则无一切境界⑦之相。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⑧相,离心缘⑨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⑩。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复次,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云何为二?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注释

    ①法界:梵名Dharmadhātu,又译为实相,一般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从现象方面释,就事而言,法者,表示事物的自体;界者,表示事物的分界。即表示不同分界的事物。也可总摄一切现象界之万事万物,相当于华严宗说的“事法界”。约本体实性方面释,“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等,在这里,“界”为因凭之义,即因依之而生诸圣道;“界”又可释为法性,即法界为一切法所依之性。在《起信》中,法界作法性实相解,一法界或一真法界,指真如实体唯一无二,本论所说的真如实体即一切众生的离念真心。

    ②大总相:总相,相对别相言,大谓无所不包。大总相,即指涵摄真如与生灭二门之相。

    ③法门:佛所说法,为世准则的,叫作法;无论凡圣,均以此为入道的通口,此之谓门。

    ④心性不生不灭:心性,唐译本译作心本性,更为浅易。这里不生不灭是指心的本体方面而言,不是泛指一切心。

    ⑤妄念:指凡夫贪慕六尘而产生的虚妄不实的心理思想活动。

    ⑥“心念”,《金》本、《丽》本均作“妄念”,较切。

    ⑦境界:依主观妄念活动而变现出的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认识和行为对象。

    ⑧名字:梵文Nāma,名者实名,字者假名,总指事物之名称。此指名词、概念。

    ⑨离心缘:心缘,此系指一切意识的活动、认识与攀缘。“离心缘”,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释为“非意言分别”。

    ⑩因言遣言:佛学中为了表示排遣名相的一种方便施设。以一种名言排遣另一些名言的执着,这种遣言的名言,自身也是一种非实有的假名,所以自身最终也要遣除。正如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说:“若无此名,无以遣名;若存此名,亦不遣名。”这只是为了表达名言所不能直接表达的真如,而采用的一种语言概念上的巧说方便。

    ?真如体,无有可遣:遣,只是遣除名相、概念等可以把握真如的可能性,而不是连真如实性也一起遣除,那样便会陷入断见的顽空观。

    ?亦无可立:一般人以为真如实体无可遣,则似乎有法可立,起心攀缘,产生妄念;而真如实体乃离一切妄情分别,无任何差别相,故也无法可立。

    ?随顺:一种方便的观照方法,即观照一切妄念都没有自性,虚假不实。这种观照方法不是要求离念,断绝一切念头,而是要体会到念处相空,虽念,实无能念的我及可念的法。这种即念而又不住念的方法,一方面不是灭念,因而离于顽空的断见;另一方面,知念无实,又离于执着的常见,断常双遣,才能叫作随顺入道的方便观照。

    ?得入:入真如三昧。得入实际上是在随顺的基础上远离一切妄念,达到豁然大悟的境界。

    ?“此”,《金》本无。

    ?如实空:唐译本为真实空。如即真如,实即实体,如实空,指真如实体远离一切虚妄染法。

    ?如实不空:唐译本为真实不空。有二种解释:一是表示真如确有其存在之体;一是表示真如具有无边无量的胜妙功德,以与有漏烦恼相区别。

    译文

    (1)心真如门

    心真如义

    心真如,即作为“真如”的心,指的是一切事物最普遍的共性,统一无差别的本原,赖以生成存在的本体。

    心的本性是不随妄生、不随染灭的。一切现象,只是因为心中幻起的妄念,才产生纷纭错乱的差别。如果远离一切妄念,就不会产生种种境界的假相。所以,一切现象,从其本体来说,都是脱离言说、概念以及思虑所表达的相状。因为真如本体,毕竟平等无二,没有变异,不可坏灭,只是一心永在,所以叫作“真如”。一切言语施设,都是假名,没有实性,由随缘的妄念而产生,不能得到真实。此处所说的“真如”,也没有任何相状,超越一切言语的施设。说它是“真如”,只是为了表达的方便而说,而这一概念自身,也是应该遣除的。至于“真如”的实体,则是实际存在而没有什么可以遣除的,因为一切染净诸法,都是“真如”的表现;也没有什么可以建立的,因为一切染净诸法,与“真如”无二无别,所以也不能在一切法之外去别立“真如”。应该知道,一切现象,就其本体而言,不可言说,不可思虑,所以叫作“真如”。

    有人问:如果是这样————一切法都以“真如”为本体,不可言说,不可思虑,那么所有众生又怎样能随顺真如法性而证得真如呢?

    回答说:如果认识到一切法,虽有言说,而实际上是不能言说和不可言说的;虽有思念,实际上是不能思念和不可思念的,这就叫“随顺”,如果再进一步远离一切妄念,契合无念的真理,便叫作证得“真如”。

    其次,所谓“真如”(离言离相,无有可说,但为了众生理解,勉强依言说加以分析),则有两种含义。哪两种呢?一是“如实空”,指它能究竟显示出“真如”自体的真实性。二是“如实不空”,指它确有自体具足、清净无漏的法性功德。

    原典

    所言空者,从本①已来,一切染法②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③。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④满足,则⑤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证⑥相应故。

    注释

    ①“本”,《资》《碛》《普》《南》《径》《清》本均作“昔”。

    ②染法:染者,污染之义。污染真性,使不清净,故名为染法。通常概指与无明相应,由无明而起之法。

    ③非有相等句:佛学常用的一种遮诠法,表示真如本体不是一切言语思虑所可达到的,所有名词概念,皆是戏论。

    ④净法:此系指不空义中的清净之义,远离一切污染之法。

    ⑤“则”,《金》本作“故”。

    ⑥证:指无漏之正智,能与真如相契会。“证”在《起信论》中应以觉性释义,即是一种觉证。从认识上,遣除一般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对真如的把握,但并不因此堕入顽空泯灭,而是肯定有一种超越感性与理性认识的离念之智,可以直接与真如相契会,这就是佛家常说的证悟。

    译文

    如实空义

    此处所谓“空”,是指真如从来与世间一切虚妄污染的现象都不相应,它远离一切事物的差别之相,因没有任何虚妄心念。

    应当认识到,真如的本性,既不是有相,也不是无相;既不是非有相,也不是非无相;又不是亦有亦无相。既不是一相,也不是异相;既不是非一相,也不是非异相,又不是亦一亦异相。总而言之,依据众生因有虚妄心念,才产生念念分别,均与真如本体不相适应,所以说之为“空”。如果远离虚妄心念,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可空的。

    如实不空义

    此处所说的“不空”,是指已显示的法体即真如本体,是空而无妄的,这就是真心。这真心恒常不变,具备圆满无缺的清净之法,所以说它为不空。它没有任何形相可以执取,因为它远离一切妄念的境界,只有对真如的证悟,才能与之契合相应。

    原典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①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②,非一非异③,名为阿黎耶识④。此识有两种义,能摄一切法⑤,生一切法⑥。云何为二?一者觉⑦义,二者不觉义。

    注释

    ①如来藏:梵文Tathāgatagarbha的意译。藏,乃含藏或胎藏之意,指众生的自性清净心中蕴含有如来的一切智慧功德及一切成佛的因素,即佛性,是大乘佛教对众生心的又一规定性。世亲在其所撰《佛性论·如来藏品》中对如来藏的含义作了三种解释:一、所摄,世间一切众生皆为如来之性,即真如所摄;二、隐覆,如来之性被众生的烦恼所隐覆不显,故名曰藏;三、能摄,真如实性虽隐藏在众生烦恼之中,但仍含蕴有如来的一切功德。《起信论》把如来藏作为最重要的中心范畴,展开了它的如来藏(真如)缘起论,肯定有生灭的染心,依托于不生灭的如来藏(自性清净心)而有。宛如不动水,因风起浪而作动水。动静虽殊,水体是一。即是说,如来藏是不生不灭与生灭的和合体。

    ②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指如来藏清净心,与之相对的“生灭”,指七识染心。和合,不相离之义,这里指不生灭的清净心与生灭的染心不相舍离,非是两体。

    ③非一非异:非异,指真如理体随缘而动,与生灭无异,故说非异;非一,指真如理体虽随缘而变,而其真性恒常不变,与生灭不同,故说非一。此即说明本体与现象为一体二面,同体故非异,性质差别故非一。

    ④阿黎耶识:梵文ālaya-Vij?āna,又译为藏识、阿赖耶识、无没识等。关于此识,佛家诸说有不同理解与界定,在《起信论》中特指染净和合、体一义异的一种复合识。

    ⑤摄一切法:阿黎耶识处生灭门,具有生灭与不生灭,染与净,不觉与觉等义,所以包括一切万法。

    ⑥生一切法:真如门无能生义,阿黎耶识处能生的生灭门,故说能生。因其和合染净,觉不觉二义,二者矛盾互动,构成由净转染,由觉转迷的流转相和由染还净,由迷返觉的还灭相。依此双向的生成运动,而谓之生一切法。

    ⑦觉:梵文Bodhi,又译菩提。有觉察与觉悟二种含义。觉察即察知恶事;觉悟即开悟真理。大乘佛教把觉悟视作成佛的标志。

    译文

    (2)心生灭门

    阿赖耶识(藏识)

    所谓的“心生灭门”,依存于不生灭的如来藏,即真如心而有生灭心。即是说,不生不灭的如来藏清净心与有生有灭的杂染心和合在一起。清净心随缘变化,而本性不变,所以与杂染心不同;清净心虽本性不变,而又随缘变化,所以又与杂染心不异。这称为阿赖耶识。这个阿赖耶识,能包摄一切染净诸法,也能派生一切染净诸法。它具有两种含义。哪两种含义呢?一是觉的含义,另一是不觉的含义。

    原典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①,无所不遍。法界一相②,即是如来平等法身③。依此法身,说名本觉④。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⑤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⑥

    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又以觉心源⑦故,名究竟觉⑧;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如二乘观智⑨、初发意菩萨⑩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着相?故,名相似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云何为四?

    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注释

    ①虚空界:虚无形质,空无障碍,周遍一切处,名虚空。此指真如理法界或本体界。由于《起信论》讲本觉,所以又喻指本觉的无限性。

    ②法界一相:指一切现象,虽千差万别,但就体性上说,都是真如之相,故谓一相。

    ③法身:梵文Dharmakāya,佛的三身之一,通称佛之真身,即以佛法为身乃佛法的人格化。

    ④本觉:众生心体,自性清净,离一切妄想,有灵明觉知之性,非假修习而成,是众生本有之性德,指众生先天本有的觉悟。

    ⑤始觉:指众生后天修行始得的觉悟。始觉并非本觉以外的一种认识能力,而是依本觉之体,在与不觉相对待的杂染位上,向上实现自我认识,还契心源的一种本觉活动。

    ⑥以始觉者,即同本觉:指始觉与本觉从体性上说没有差别,始觉就是本觉处在不觉杂染状态下的一种自我觉醒。

    ⑦心源:心为万法根源,心源即指万法所产生的最初状态或未发状态,行相极为微细。

    ⑧究竟觉:断尽根本无明,得到究竟真觉,亦即指证得如来圆智。这是本觉自我认识运动的最高阶段,即完成了自我认识,与自体合一的状态。

    ⑨二乘观智:指佛教中声闻、缘觉二乘,观照一切法的智慧。

    ⑩初发意菩萨:指菩萨修习十位中的初发心住菩萨。

    ?念异:唐译本为有念无念体相别异。指能区别有念的觉性与无明的妄念,这时虽然我执已破,无念的法执尚存。

    ?念无异:指泯灭有无、我法等差别,但未证法空之理。

    ?粗分别执着相:粗分别指因善恶不同而起的贪瞋等分别;执着相,即指因违顺境界不同而分别执着。

    ?相似觉:觉知见思之惑而能断之,获得类似的觉悟,是始觉向本觉回归过程中的最初阶段,尚有一些无明的微细妄念未断,还没有得到真觉,所以名相似觉。

    ?法身菩萨:指初地以上,能断一分无明即证一分法身的菩萨。

    ?念住:唐译本为念无念。指能觉知到一切法都是由于“能见”的意识所生,所以不起心外粗执分别,但尚有染净法的分别执着存在,离无染净对待的究竟觉尚差一格。

    ?分别粗念相:比前“粗分别执着相”更进一层,前约境上起分别,此约心念上说。虽不于境上(心外)妄起分别,仍有念上的染净分别。

    ?随分觉:分分断无明,分分得真觉。即指始觉向本觉回归运动中的第二阶段,部分地断除无明,部分地证到真觉。

    ?菩萨地尽:指圆满修习完成了菩萨的十个阶位,达到觉悟穷尽的境界。

    ?一念相应:指于瞬间与真如契会。

    ?无初相:与真如契会,是觉性的作用,故说觉心初起,但又不可以说,与真如契会是由迷到悟,因为觉心虽起,实是本觉自我认识的实现,迷时觉性已在,所以迷尽觉起,只是本觉的自我觉醒,契会真如,只是一种复归,从这一意义上,不可谓之初起。

    ?微细念:指无明风动的最初一瞬,微妙难知,故名之。

    ?“心”,《资》《碛》《普》《南》《径》《清》本均作“心性”。

    ?心起:指上文觉心初起。

    ?无始无明:无明即愚痴,不能了知佛法的一切意识活动。无始无明,指无明为一切染法之根源,再无其他染法开始于无明之先。本论把尚无分别的“心动”或抽象的“念起”视为“无始无明”。

    ?生、住、异、灭:佛教中用以表示有为法的四相。生,谓生起事物;住,谓安住事物;异,谓衰变事物;灭,谓坏灭事物。这四相分别表示由真如缘起生灭事物的四个阶段。

    ?俱时而有:指证得无念时,则知有为法四相均为妄念所现,虚幻不实,所以没有前后体性的差异。

    ?无自立:无自性,无自体可立之义。

    ?同一觉:指有为法四相,从体性上说,同属一真如本觉。

    ?随染:随顺污染之法。

    ?智净相:唐译本为净智相。指本觉内熏无明,返染成净之相。

    ?不思议业相:指本觉业用之大。

    ?法力熏习:指本觉随染而内熏还本的净熏习力。通常可分为二种。一是本觉法熏习,指本觉内熏不觉,使之由迷向觉,由流转向还灭。二是教法熏习,指通过对世间善法、佛教经籍的学习,及善知识教示等,由外向内熏习,又称现行种子。

    ?和合识:上述生灭与不生灭和合的阿黎耶识。

    ?相续心:唐译本为转识。泛指前七识,具有因果相续不断的特征。

    ?识:与心体相对应,指心体受染后的染相,共具八识。

    ?非可坏,非不可坏:无明无自性,以本觉为体,二者关系是非异(从体性上说);无明即迷,即生灭,本觉即悟,即还灭,二者的意义非一(就功能上说)。以本觉为体,性体恒常不灭,所以说非可坏;与本觉功能非一,返迷成觉,则无明相灭,所以说非不可坏。

    ?智性:智慧之本性,此指本觉的理体,谓生灭相续之心相可以断除,而本觉之理体不会坏灭。

    ?“净”,《石》本作“净相”。

    ?“现”,《金》本作“见”。

    ?觉体相:觉体指本觉,觉体相即本觉的相状。

    ?如实空:指真如实体本无妄法之义,此处空即空妄之义。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云:“内真如中,妄法本无,非先有后无,故云如实空。”

    ?心境界:心指能分别的妄心,境指所分别的认识对象,亦是妄境。此多指虚妄不实的虚妄心境。

    ?因熏习:指本觉具有显现一切事相(因),与从内部熏习众生成悟的功能。即指本觉之用。

    ?不出不入:不出,意指本觉显相的作用不是自出的,而是有待外缘熏习而表现的。不入,指本觉虽待外缘而显相,但事相若无本觉为体,也无从显现,所以说,显相功能又不能说是外入的。既待外缘又不外入,像镜子一样,无相(外缘)不显,无镜亦无法显。

    ?不失不坏:不失,即指由主客(心、境)所缘起的现象既然存在,所以不能说无。不坏,意指因缘所起的现象无自体(自性空),而与真如本觉同体,所以不可变灭。

    ?智体不动:智体指本觉,不动指无染。

    ?烦恼碍:又称烦恼障,二障之一,对于所知障而言。指以我执为首的贪、瞋、痴等烦恼。因其扰乱有情,障碍人们成就涅槃,故名。

    ?智碍:又称所知障。以法执为首的无明,障碍人们对真理的认识与菩提的成就。其体为根本无明。

    ?淳净明:离和合相,名曰淳;无惑染,名曰净;出无明,名曰明。

    译文

    辨觉义

    首先,所谓“觉”,是说自性清净心的本体,远离一切妄念。远离妄念,就如同虚空一样,无所不在,无所不包,这时一切境界,真俗无碍,平等一如,也就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而说有本觉的概念。为什么呢?本觉的含义,是相对于始觉而言的,因为始觉从体性上说即同于本觉。

    所谓始觉,是由于本觉受熏而产生不觉,由不觉而产生与之相对待的始觉。

    又因为彻悟到心为万法的根源,称为究竟觉。如没有彻悟到万法于心上生,即称为非究竟觉。

    关于“觉”的含义的这种分疏,是什么意思呢?例如,一般的凡夫,能够觉知到前念的错误,而能防止以后妄念繁生。这虽然也叫作觉,但由于没有彻悟心源,事实上也还是不觉。

    又如声闻、缘觉二乘以及初住菩萨等,他们都能够觉知到有念、无念的体相差异,消除有、无、我、法的差别,因已舍离贪、瞋等烦恼和分别顺、逆、苦、乐等执着,类似于真觉,所以叫相似觉。

    又如证得法身的诸菩萨等,能够觉知万法唯识,一切念境皆空,再离此空相,因而舍去了心念上一切粗念分别的执着,所以叫随分觉。

    至于修习十地已尽的菩萨,圆满地完成了六度万行,能够一念间与真如契合,能觉知一切烦恼分别均由“心”中无明初动,而心本没有初动相状。这种觉知已远离微细难知的无明生相,能彻见本有的佛性,使心湛然常寂,达到最终的觉悟,叫作究竟觉。因此,佛经中说:“如果众生,能够观照到无念的道理,就是趋向如来智慧。”

    上面说到觉心初起,实际上没有初起之相可言;而为方便施设,而说知初相,就是指觉知最初本来就是无念,因为妄念乃是心的虚妄产物,回归本觉的觉心初起即是无念。一切众生,虽具本觉,但不能名为觉,因他们从本以来,念念不断,从未离念,所以才说他们无始以来,为无明所覆。如果证得无念本觉,则会觉知一切众生的心相:生、住、异、灭,并体悟到它们在无念上原是平等一如的,所以也就没有不觉与始觉的区别。因为上述生、住、异、灭四相,同时存在于妄念之中,都没有自己的实性,只是本觉自我认识过程中的不同状态和表象而已,与本觉没有体性上的差别。

    再次,本觉随染法熏习,分别生起二种不同的相。这两种相与本觉之体互不相离。哪两种相呢?一是智净相,二是不思议业相。

    所谓的“智净相”,即指依本觉内熏和教法外缘的力量,依佛法正理如实修行,圆满六度万行,破除阿赖耶识(的生灭相),断灭相继不绝的尘心妄念,显现纯净无染的本觉之性。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一切心识活动之相,都由无明所致。而无明之相,又不离本觉之体,所以既是不可坏灭的,又不是不可坏灭的。就好像大海之水,因风起浪而波动。水相与风相互不相离。但大海水的本性是不动的,如果风止息,那么水中波浪的动相也就止息,而水的湿性却不会坏灭。同样,众生自性清净的本觉之心,因为无明风的吹动,生起识的波浪,本心与无明,都无形相可得,它们也互相依存,不相舍离。本觉之性本来不动,如果无明风灭,则生灭相续的心相也就会停止,而无明曾经依存的智性不会坏灭。

    所谓的“不思议业相”,指由于“智净相”熏习之力,而表现出的各种各样的胜妙境界,即无边无量的功德之相,常恒不断。它因众生根机不同,随机示现,自然感应,使他们获得种种利益。

    又本觉自体的相状,有四种大义,可比作无形无碍的广大虚空,又如同清净无尘的明镜。

    有哪四种大义呢?

    一是如实空镜,如明镜自身本无影像,也无能照、所照的分别,本觉自体远离一切主客观所幻化的妄相,没有任何事物和现象可以显现,所以也没有觉照的功能。

    二是因熏习镜,指如实不空。即一切世间的现象都可以在本觉之中显现。这种显现,既不是本觉自生自出的,而是有待外熏而有的;虽说是外熏而有,又不可说是离本觉功能而外来的。既然有现象显现,所以不可说无;虽然说它是现象,而现象又没有自性,而是以本觉为体,它恒常住于一心之中。因为一切现象即是真如实性的表现。又本觉虽然显现一切染法,而自体又不为染法所污染,所以说本觉不动,具足无量无边的清净功德,可以从内熏习众生,使之趋向菩提。

    三是法出离镜,由于本觉的不空属性,众生出离烦恼障和智障,也远离一切生灭、不生灭和合的状态,达到纯净无染,智慧光明。

    四是缘熏习镜,指基于法出离境的缘由,即能普遍观照众生的心识活动,使他们修习善根,并随机示教,以作众生觉悟的外缘。

    原典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①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②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③,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云何为三?

    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④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动则⑤有苦,果不离因故。

    二者能见相⑥。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

    三者境界相⑦。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以有境界缘故,后生六种相⑧。

    云何为六?

    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⑨起念,相应不断故。

    三者执取相⑩。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

    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注释

    ①真如法一:一,在这里的含义,照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的解释是“如理一味”之义,也就是理与事,本体与现象之间的不二之义。

    ②念无自相,不离本觉:唐译本译妄念自无实相,不离本觉。多一个“实”字,更加突出念无自体的思想。所谓无自相,即指无自体相,表明妄念依本觉而有,是本觉自我认识运动中的一种不自觉或不自知的状态(潜在状态),而不是本觉之外的另一种体相。

    此段下文诸语,反复申说此义。不过应注意“说真觉”之义与妄念和本觉的关系。文中认为依“不觉妄想之心”才“说真觉”,即以经典说法的可言说的方法来表明佛性本觉的意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即不觉妄念心灭,则本觉之相自显,无须借助名言以说明。这里注意二层意义:一是无真觉自相可说,并不是否定真觉(本觉)的存在,而是再一次突出本觉本体的“自性空”义,即本觉本体的不可说义。二是“说真觉”是相待不觉妄心而有,依不觉妄心灭而随灭,即是一种“因指见月”的方便之法,也即是《金刚经》中所谓船筏之喻,是介乎妄与本觉之间的一种状态,这就是本论说的始觉义。

    ③三种相:指三种细相,《起信论》把无明不觉之相分为二类,即三细与六粗。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认为,三细均属阿赖耶识内,不为一般认知所认识。

    ④不觉:在这里指根本无明。

    ⑤“则”,《资》《碛》《普》《南》《径》《清》本均作“即”。

    ⑥能见相:亦名转相,此相与境界相相对,泛指主观的认识能力。

    ⑦境界相:境界,指由主观认识能力所变现的境。又名现相,又名现识,与唯识宗所谓与识之自体分所变现的相分相同。

    ⑧六种相:这里指由境界幻化的六种粗相,它不属阿赖耶识,而属意识范围。

    ⑨觉心:觉在此没有觉悟之义,而是指一般的知觉运动,当动词用,意即动心之义。

    ⑩执取相:指由于不知苦乐等境均是虚妄,深起执着。

    ?计名字相:计谓计度,以妄念推度。此即指以妄念推度事物,假立名称、概念之相。

    ?不觉相:指根本无明之相。

    译文

    不觉义

    所谓“不觉”的含义,是指不能真实了解真如与现象不二的真谛,所以不觉心起动而产生种种妄念。妄念没有自身的体相,它的存在不离本觉而有。好比迷路的人,由于特定方向才产生迷惑;如果舍离方向的概念,也就不会有迷路的现象存在。一切众生的妄念也是这样,因有觉所以才有所谓的迷,如果没有觉性的话,也就不会有所谓的不觉。正是由于有不觉的妄想心存在,能了知世间、出世间一切法的名义,所以为之说“真觉”之义,如果没有“不觉”之心,也就没有“真觉”的体性可说了。

    再次,依于不觉,产生三种细相。这三种细相与不觉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有哪三种细相呢?

    一是无明造业之相。指由于根本无明而生起妄心动念,即名之为“业”。如有了觉悟则不会有妄心动念。有妄心动念即会招致人生诸苦,诸苦是果,动念是因,果离不开因。

    二是能见之相。指由于起心动念,产生主观的认识活动。如果没有起心动念,也就不会产生主观的认识活动。

    三是境界之相。指由于主观的认识活动而转现出虚妄的境界。如果远离主观认识能力,也就没有虚妄境界可现。

    以上述三细相所幻现的境界为因缘,又产生出六种粗相。

    有哪六种粗相呢?

    一是智相————以境界为缘,心起分别的分别智。由于心分别境,因而有爱与不爱。

    二是相续相————相续不断之相。指它是依于智相而有的。由于对境起心而有爱与不爱,有分别智生,才使心产生苦受与乐受的感受,由是产生种种心念,永不断绝。

    三是执取相————执着贪求之相。指依相续相,攀缘系念苦乐之境界,执持苦乐感受,分别生起执着之心。

    四是计名字相————妄立名字之相。指依于虚妄的执着,分别计度虚假名称概念之相。

    五是起业相————生起种种业相。指依于计度名字相,追逐名言指谓的事物,生执着心,造成种种善、恶之业。

    六是业系苦相————被业所系缚而受苦之相。指依于起业相而招致相应的果报,不能自在解脱。

    由此当知,无明可以产生一切染污之法,所以一切染污之法,都是根本无明的一种相状。

    原典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言①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②。如是无漏③无明④种种业幻⑤,皆同真如性相。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⑥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⑦。亦无色相⑧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⑨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言⑩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注释

    ①“言”,《金》本无。

    ②皆同微尘性相:性即本性、本体,相即表象、相状。此句意谓种种瓦器皆以微尘为性,而微尘又以种种瓦器为相,故称皆同微尘性相。

    ③无漏:梵语anasrava,在此意指本、始二觉,属净法。

    ④无明:梵语aridya,在此意指根本无明与枝末无明,属染法。

    ⑤业幻:由业力活动而产生的虚妄境界。

    ⑥“此”字下,《贤首疏》本无“真”“如”“故”三字。

    ⑦无得:指涅槃与菩提为心性本有,非为后来修习而成。

    ⑧色相:诸佛色身的相状,即化、报二身。

    ⑨智色:本觉之色。

    ⑩“言”,《丽》本无。

    ?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前句就无漏法而言,指本觉受熏而成差别;后者就无明法而言,说其本性就是有差别。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云:“随染幻差别者,是无漏法也;性染幻差别,是无明法也。以彼无明迷平等理,是故其性自是差别。”

    译文

    觉与不觉的关系

    再次,觉与不觉(的关系)有二种相状。哪两种呢?一是同相,二是异相。

    所谓同相,譬如各种各样的瓦器,都是由同一性质的微细沙尘和合而成,而又表现为种种瓦器的不同相状。同样,无漏净法与无明染法所显现的种种虚妄境界,也都是以真如为本性,而展现出来的各种相状。所以在佛经中,依此真如的含义,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不灭,入于涅槃。菩提之法,不是靠修习以及各种行为造作而产生的,而是心性本具,毕竟不是从外获得的,也没有诸佛的色身相貌可见。所谓一切诸佛的色身相貌,只是诸佛随顺众生染业幻心变现所造作,并不是本觉智色的不空之性。因为本觉智色是没有形相可见的。

    所谓“异相”,譬如各种各样的瓦器,有各自不同的相状。同样无漏净法与无明染法也各有不同的相状。本觉真心是随顺染污而幻化出差别相,而无明则是按其自性而有差别之相。

    原典

    复次,生灭因缘①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②转故。此义云何?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

    一者名为业识③。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二者名为转识④。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三者名为现识⑤。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⑥,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⑦,常在前故。

    四者名为智识⑧。谓分别染净法故。

    五者名为相续识⑨。以念相应不断故,住⑩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此义云何?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何以故?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是故此义,唯佛能知。

    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

    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及至无相方便地?究竟离故。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

    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相故。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

    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此义云何?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注释

    ①生灭因缘:因缘分别指万物产生的原因与条件。在佛教中,通常把“因”作为强原因,把“缘”作为一种弱原因。在这里,生灭因缘有二种解释:一种认为阿赖耶识主体不守自性是生灭的“因”;根本无明熏习心动,是生灭的“外缘”。另一种认为,根本无明是生灭的“因”;妄现境界动起识念,为生灭的“外缘”。

    ②心、意、意识:这三个概念,在早期佛教中,指同一主体的不同认识功用。随着佛教学说的系统化,对这三个概念各有界定。大乘瑜伽学派则分指三类不同的认识主体。《成唯识论》卷五:“集起名心,思量为意,了别为识,是三别义。”心,梵文Citta,即指阿赖耶识;意,梵文Manas,即末那识,特指依止于阿赖耶识而又能生起意识的精神作用,“恒审思量为我”的主体意识;意识,梵文Manovij?āna,一般指第六识,或包括前五识。《起信论》所述虽大体同于唯识学,但内涵又有许多微细差别。心,此处仅指心生灭门中的阿赖耶识,不包括心真如门。意,增加了《楞伽经》与地论师的说法,同“不觉三相”联系起来,提出意有业识、转识、现识、智识、相续识等五个层面,大大丰富了意的内容。至于意识,大体概指前六识。

    ③业识:与前三细相中的无明所生的“无明业相”相对应,即指依止根本无明的力量,产生的不觉之心动,谓之业识,它是一切有情众生流转生死的根本识。

    ④转识:与前三细相中的“能见相”相对应,指依止“业识”为动因,转心为能见之相,谓之转识。即是能摄取特定境界为认识对象的主观作用。

    ⑤现识:与前三细相中的境界相相对应,依止于转识的能见之相,变现一切境界的主体作用。

    ⑥五尘:唐译本译作五境。指色、声、香、味、触等境,因此五境,能污染真性,所以名五尘。

    ⑦任运而起:自然而起,不加造作。

    ⑧智识:与前六粗相中之“智相”相对应。指思量、分别由“现识”所幻现的一切境界的主观认识能力。

    ⑨相续识:与前六粗相中之“相续相”对应。意谓念念不断的主观能力。

    ⑩“住”,《资》《碛》《径》本均作“任”。

    ?三界:梵文trilokya,指凡夫生死往来的三种世界。分别有:(一)欲界,指有淫、食二欲的有情住所,包括五道中的地狱、畜生、饿鬼、人、天及他们所依存的场所————器世间。(二)色界,位于欲界之上,离开淫、食二欲的有情住所,包括四静虑处十七种天,称为色界十七天,此界的物质,殊妙精好,故名色界。(三)无色界,此界无一色,无一物,为心识等精神处于深妙禅定的有情场所,包括四天,称四无色天。

    ?六尘:又名六境。指色、声、香、味、触、法。

    ?心不见心:认识对象是由心(阿赖耶识)所幻现,无客观的存在,所以不存在心有能见与所见的问题。

    ?“生”字下,《金》本有“故”。

    ?“心灭”,《金》本作“以心灭故”。

    ?我、我所:我,一般指五蕴和合之身为我,我自身之外的万物为我所,亦称我之所有,一般指六尘为我所。

    ?分离识:这是《起信论》独用的概念,指能使认识主体与对象相分离的一种主观能力。

    ?见、爱:见即见烦恼(见惑),是见道惑。爱,即爱烦恼(修惑),是修道惑。二者均指佛教修习过程中所要破除的烦恼。

    ?初正信发心:修行十信圆满,到达十住初位阶段的菩萨。

    ?证法身:指修行到十地初位以上,断一分无明而现一分法性的菩萨。

    ?菩萨究竟地:指菩萨修行十地的最后一位,即最圆满的地位。

    ?“尽知”,《金》本作“知尽”。

    ?常恒不变:此即指如来藏之心体,亦即本觉真如之体常恒不变。

    ?一法界:此处指真如的本体。

    ?心不相应:心,指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不相应,指染心不能了达如来藏清净心。

    ?忽然:历史上的注家,对此有不同的注解。法藏《大乘起信论别记》卷下认为“忽然”大体有二种含义:一是无始义,表示无明之前,没有别法为始集之本。二是不在时间范围之内,表示不约时节,以说忽然。明真界《大乘起信论纂注》中,则释“忽然”为“无意”,即没有认识到缘起理由。

    ?执相应染:相应,指心王与心所相互依存,相互适应。即指主客观的统一,此即指上六粗中的“执取相”“计名字相”,也是上四相中的“粗分别执着相”。把境相看作实在的认识。

    ?二乘解脱:指声闻、缘觉乘人至无学位,见、修烦恼断尽,能解脱“执相应染”。

    ?信相应地:又作信行地、信地。指与信相应,登初住菩萨之阶位。这一阶段的菩萨已达到断除我执的人无我的体验。

    ?不断相应染:不断,指分别法执,相继生起不断,是一种与“法执”相应的认识。此指上述五意中的“相续识”,六粗中的“相续相”。

    ?修学方便: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指“修唯识观,寻思方便”,即指修习观察思维一切万法都是唯识所变的一种方法(唯识观)和观察思维度脱众生所采取的一切方便手法(方便观)。

    ?净心地:十地中的初地,亦名欢喜地。修习到此地,可以断除“法执”,达到“法无我”的体验。

    ?分别智相应染:分别智,即指能分别世间、出世间诸法染净的智识。此指上述五意中的“智识”和六粗中的“智相”。

    ?具戒地:十地中的第二地,亦名离垢地。因该地菩萨持戒精严,故名。

    ?无相方便地:十地中的第七地,亦名远行地。通常修习到七地以前的菩萨,尽管可以进入禅观,断除法执,但出定以后,仍有对境界的微细分别,通称有相观,修习到七地,即使出定,也不再有境相分别,故名无相观,相对于第八地达到自然任运的无相观而言,此地尚需借助一定方便的功用或条件,才能实现,所以名无相方便地。

    ?现色不相应染:现色指由根本无明心动而妄现的境界之相,此相不与能见、所见相应,也没有其他心理因素相随,所以名不相应,此指上述五意中的“现识”与三细中的“境界相”。

    ?色自在地:十地中的第八地,亦名不动地,因八地菩萨得三种世间自在,色性随心而无障碍,故名之。

    ?能见心不相应染:能见心,即指由根本无明而转现成能见的认识能力。此种认识能力非由其他境界所生,故云不相应。此即指上述五意中的转识与三细中的能见相。

    ?心自在地:十地中的第九地,亦名善慧地。此地菩萨于自心、他心均得自在,能获得四无碍智,又善知众生心行,故名之。

    ?根本业不相应染:由根本无明不觉心动,说名为业,此业无善恶分别,亦无相应果报,故名不相应,此即指上述五意中的“业识”与三细中的“业相”。

    ?菩萨尽地:十地中的第十地,亦名法云地。此地菩萨因“金刚喻定”现前,一切微细习气和心念都断尽,故名之。

    ?如来地:亦称如来果地,即佛地。

    ?一法界:指真如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心念法异: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中有二释:一是把心释为心王,即认识主体,念法释为心所念法或心法,指伴随心王而发生的其他认识能力。故此,心念法异就是指认识主体与认识的各种认识功用的不同。二是释心为能缘心,念法为所缘法尘,亦即依认识主体而存在的境界对象。心念法异即指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不同。

    ?知相缘相同:知相,谓能知之心相;缘相,指所缘之境相。同,在此指二者统一,互不分离之义。

    ?即心不觉,常无别异:心,指无明动心,亦即阿赖耶识。无别异,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有二释。一是心王与心数无差别,即指最初的根本无明动心尚未分化出其他的认识活动,所以没有心王与心数的对立差别。二指心王与心所无差别,即指最初根本无明之心,尚未分化出主体与所缘之境的不同与差别。

    主张阿赖耶识没有心王、心数之别及不与外境相应的思想,是《起信论》的创见,与其他诸论有所不同。

    ?根本智:亦名真智、如理智等,指能契合了达真如之智,此智能生后得智,为后得智的根本,故名之。

    ?世间自然业智:唐译世间业自在智。亦名后得智、如量智、俗智等。指证得真如根本智后,由于目睹世间的痛苦无常,而慈悲救度众生的一种智慧。这种智慧在根本智之后,为根本智在世间的自然运用,故谓世间自然业智。

    ?“静”,《石》本作“寂”。

    ?种种知:此谓种种如实之知。另“知”,《金》本、《丽》本均作“智”。

    译文

    (3)生灭的内因与外缘

    再次,所谓生灭的内因与外缘,是指一切生灭现象,都是依止众生之心、意、意识而生起的。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依止阿赖耶识,才说有无明的染法存在。由于无明的熏染,才生起“不觉”,从而具有能见、能现、能取境界的功能,并如此起念相续,念念不断,辗转相依相生,所以叫作意。

    这个意又有五种不同的名称,有哪五种呢?

    一曰业识。即指根本无明的力量,使不觉的妄心起动。

    二曰转识。指依于妄心的起动,而产生出能认识境界的功能。

    三曰现识。指依止于前“转识”的能见功用,产生出各种不同的境界。如同明镜能显现出种种色相,现识也是这样,它随顺色、声、香、味、触等五种境界,同时即能显现出眼、耳、鼻、舌、身等五识,没有前后。这是因为在任何时候,现识都是自然而起,不待任何造作,而且常常出现在诸法生起之前。

    四曰智识。指能够思量、识别由现识所显现的一切染、净诸法。

    五曰相续识。指能使所幻起的妄念,相续不断。它能把持住过去无数世所造的善恶之业,使其不失不灭。又能使过去所造善恶之因成熟现行,招致现在与未来的苦乐果报,丝毫不爽。它还能对已经过去的事,现在忽然起念;对未来未发生的事,不觉产生种种妄想。

    所以,三界的一切都是虚妄不实的,只是由阿赖耶识所变现的,离开阿赖耶识,就不会有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境界。这是什么意思呢?首先因为一切现象,都是心起妄念而辗转生起的,所以一切思量识别不过是自心对自心的自我认识。而自心是不能自己认识自己的,所以无有任何形相可得认识。由此可知,世间的一切境界,都是依止于众生根本无明的妄念之心,而得以存在和持续的。所以,一切现象,就如同镜中影像,没有自性的存在,只是一心虚妄的显现。因为心生,则种种现象也就随之而生;心灭,则种种现象也就随之而灭。

    其次,所谓的意识,即指依止上述的相续识,由于凡夫对其深起执着,计度我与我所(我的所有)之物,产生种种虚妄的执着。并随顺攀缘,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加以分别,这就叫作意识。又叫作分离识。又可叫作分别事识。这种意识,是依止于见烦恼(偏见)与爱烦恼(爱欲)而增长起来的。

    依止根本无明熏习而起的业识,不是一般凡夫所能了知的,也不是声闻、缘觉二乘人的智慧所能觉知的。菩萨从十信位的初发心阶段即开始观察此识,如果证得法身菩萨,才能得到部分的了知,即使到了究竟地菩萨,也不能完全了知此识,只有佛才能完全明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如来藏心从来就是自性清净,而又有无明生起,为无明所染污而产生染心。尽管无明生起染心,而如来藏心的心体却是湛然常净,永恒不变的。此义甚深,唯有佛才能了知。

    由于如来藏的自性清净心湛然常寂,没有虚妄之念,所以称之为“不变”。因为染心不能了达真如本觉的本体自性,所以不能与真如本性相应,忽然生起妄念,这就叫作“无明”。

    染心可分为六种,有哪六种呢?一是执相应染,即与执着相应的杂染。声闻、缘觉二乘人能解脱此染,信相应地菩萨能远离此染。

    二是不断相应染,即与相续识相应的杂染。信相应地菩萨通过修习唯识观和寻思方便观,可以渐渐舍离此染,到净心地菩萨,能完全舍离此染。

    三是分别智相应染,即与分别智相应的杂染,达到具戒地的菩萨能渐渐远离此染;到了无相方便地菩萨才能完全脱离此染。

    四是现色不相应染,即单纯现色与主观认识尚未发生关系的色相境界,达到色自在地的菩萨能远离此染。

    五是能见心不相应染,即与客观境界尚未发生关系的单纯的取境功能,到了心自在地的菩萨能远离此染。

    六是根本业不相应染,即单纯的无明心动而尚无善恶内容与之相应的心理活动,达到菩萨尽地的菩萨修行圆满,进入如来境地能远离此染。

    不能如实了解真如与生灭现象体性不二道理的人,从信相应地开始观察、修习、断惑,进入净心地以后,每进升一阶,就能远离一分业染,直到十地修行圆满,进入如来地,才能完全舍离一切业染。

    上述六种染心中,所谓“相应”,是指心与心所虽有不同,它们在染或净的程度上也有区别,但形成的能知之心与所缘之境是相应一致的。

    所谓“不相应”,是指无明动心就是阿赖耶识本心不觉之相,常无心与心所的对待和差别,认识的能知方面与其对象之间,尚未形成统一相应的关系。

    所谓“染心”,又名为烦恼碍。这是因为它会障碍证悟真如的根本无分别智。

    所谓“无明”,又名智碍。是因为它会障碍成就世间的后得无分别智。

    这是什么意思呢?由于染心,产生出能认识对象的功能,能显示对象的功能和妄自摄取对象的认识功能,这与真如平等无差别的本性是相违背的。因为一切现象的本质是常静不动的,没有生起的相状。无明不能觉知法性本净之理,生起种种妄念,与真如本性相违背,所以不能获得顺应世间一切差别境界的各种如实之知。

    原典

    复次,分别生灭相①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粗②,与心相应故;二者细③,与心不相应故。又粗中之粗④,凡夫⑤境界;粗中之细⑥,及细中之粗⑦,菩萨境界⑧;细中之细⑨,是佛境界。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⑩。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注释

    ①生灭相:有生有灭的相状,此指上述六种染心。

    ②粗:指生灭之相粗显可见。与心相应,即指此生灭之相,有心境与心王相应,即有认识主体与对象的相应。此指六染心中的前三染心。

    ③细:指生灭之相微细,恒流不绝,与心不相应,即是无心与心法,亦即内外、能所的对待差别。此指六染心中的后三染心。

    ④粗中之粗:指六染心中的执相应染。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云:“前三染心,俱名为粗。于中初执相应染复更为粗故,云粗中之粗也。”

    ⑤凡夫:指十住位以上的三贤位,未入圣位者。

    ⑥粗中之细:指六染心中的第二“不断相应染”和第三“分别智相应染”。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云:“前三粗中,后二谓不断相应及分别智相应染,是粗心之中稍细,故云粗中之细也。”

    ⑦细中之粗:指六染心中的第四“现色不相应染”和第五“能见心不相应染”。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云:“细中之粗者,后三染心俱名为细,于中前二,谓能见能现是也,同是不相应,故名为细。”

    ⑧菩萨境界:此泛指十地以内菩萨所知的境界。

    ⑨细中之细:指六染心中最后的“根本业不相应染”。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云:“细中之细者,谓根本业不相应染。能所未分,行相极细故。”

    ⑩依因、依缘:依因,指以无明为因;依缘,指以妄境界为缘。此意谓依无明因,生三细不相应心;依境界缘,生三粗相应心。

    ?因灭、缘灭:因灭,指根本无明断灭;缘灭,指无明所幻现的现识境界随之断灭。

    ?心灭:此应指相应心灭。

    ?相续:指不相应心相续不断。

    ?究竟灭:指染心的完全断灭。法藏认为,这即指不相应心的断灭。

    ?唯心相灭,非心体灭:心相,指染心的粗、细相状;心体,指粗、细染心的本体,即如来藏心。此句有二层含义,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云:“境界灭时,唯心粗相灭,非心自体灭;又以无明灭时,唯心细相灭,亦非心体灭。”

    ?心智:指心的本觉智体。

    译文

    (4)生灭相类型

    再次,生灭之相可以划分二种类型。哪两种呢?一是粗生灭相,它具有与心相应的性质;二是细生灭相,它不具有与心相应的性质。此二类生灭相又可细分为:“粗中之粗”相,即与执相应的染心,这是凡夫的境界;“粗中之细”相,即不断相应、分别智相应,这两类染心与细中之粗相,即现色不相应、能见心不相应这两类染心,这是初地以上菩萨所证悟的境界。至于“细中之细相”,即根本业不相应的染心,这是佛可证悟的境界。

    这粗、细二类生灭相,都是由于根本无明熏习真如而产生的。即是所说的以无明为因,以妄境界为缘。所谓的“依因”,就是以无明熏习为因,生出三细不相应染心;所谓“依缘”,就是以妄境界为缘,生出三粗相应染心。

    如果根本无明断灭,那么无明所幻现的现识境界的染缘也随之断灭。即是说,因为三细不相应心,依无明因而生,所以如果无明断灭时,不相应染心也随之断灭;因为三粗相应染心,依缘境界而生,所以境界染缘断灭时,相应染心也随之断灭。

    有人问:如果相应染心断灭了,为什么不相应染心还能相续不断地存在呢?如果还有不相应心的存在,为什么又说染心可以完全断灭呢?

    回答是:所谓断灭,只是说染心的动态形相断灭,并不是指如来藏心本体的断灭。犹如风必须依靠水,才能产生波浪的动相。如果水断灭了,那么,风的动相因为没有水为依靠,也就无法产生出波浪的动相。正是由于水不会断灭,所以风的波浪动相,才能够相续不断。当风断灭了,水波的动相就随之断灭,而并非水的本体断灭。无明也是这样,它依靠如来藏心的本体才显现出动相来,如果如来藏心的本体断灭,那么一切众生所依存的心、意、意识也将随之断灭,因为没有了依靠。正因为如来藏心的本体不会断灭,所以三细染心才得以相续不断。唯无明是会断灭的,一切粗细染心的相状才会随之断灭,但这并非心的本觉智体会断灭。

    原典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云何为四?一者净法②,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③,名为业识④;四者妄境界⑤,所谓六尘⑥。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⑦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⑧。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⑨。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所谓以依真如法⑩故,有于无明。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无明则灭。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

    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注释

    ①熏习:又谓熏习,身、口、意所造业的善恶气氛,留于阿赖耶识,叫作种子或习气,这种子与习气的作用叫熏习。唯识学多讲熏习之义。

    ②净法:清净之法,与染法相对。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中解释净法有三种含义:(一)从法体上说,指其本来清净;(二)从体相上说,指此法能以内熏之力,返染成净;(三)从用上说,指能应机成净缘。

    ③妄心:虚妄分别之心,此处指上述六种染心。

    ④业识:有情生死流转的根本识,亦即阿赖耶识。此中也包括了“分别事识”。

    ⑤妄境界:由妄心幻现的虚妄境界,泛指一切世间的认识对象。

    ⑥六尘:指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此六境像尘埃一样,能污染人的情识,故名之。

    ⑦“于”,《石》本作“有”。

    ⑧染相:真如受熏而显现的相状。

    ⑨净用:指生灭门中本觉真如熏习不觉,返流顺真的作用。

    ⑩法:此指法体。

    ?熏习: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认为《起信》讲两种熏习义。一是习熏,即熏习体,成染净等,也就是对真如理体的直接熏习,如根本无明熏染真如;二是资熏,即现行心境及诸惑相资等,也就是各种染识之间互相熏习,增其不足之处,如业识熏无明,妄心、妄增界之间互熏等。此处熏习,即是习熏义。

    ?熏习:此处为资熏义。

    ?念着:唐译本为差别执着。念即忆念不忘,着即执着,包括我、法二执。

    ?“则”,《资》《碛》《普》《南》本均作“增”。

    ?增长念熏习:唐译本为增长分别熏。指由虚妄境界熏染之力,不断增长意识中的智相与相续相的分别妄念。

    ?增长取熏习:唐译本为增长执取熏。指由虚妄境界熏染之力,不断增长意识中的执取相和计名字相,产生出人、我、见、爱等烦恼。

    ?“义”字下,《金》本有“则”字。

    ?业识根本熏习:指业识能资熏根本无明,以产生转相、现相等。

    ?阿罗汉:梵文Arhat,亦译阿罗诃,略称罗汉。为小乘修习的最高果位。

    ?辟支佛:梵文Pratyekabuddha,亦译辟支迦佛陀、缘觉、独觉等,指不从他闻,自觉观悟十二因缘之理而得道者。

    ?生灭苦:佛教把生死分为二类:一类为分段生死,指一般众生有寿命长短的生死;一类是变易生死,指心识,主要是阿赖耶识的生灭变异。阿罗汉、辟支佛、菩萨,虽然无寿命限制,犹有赖耶变异之苦。

    ?分别事识:意识,《起信》亦名“分离识”。此识为《楞伽经》所说三识之一,泛指阿赖耶识以外其他七识的总称。

    ?业系苦:指由善恶之业而生起的分段生死之苦。

    ?根本熏习:指根本无明熏动真如成业等诸识。

    ?见爱熏习:见,梵文Dar?ana,指错误的看法;爱,梵文Trsna,指贪爱、爱欲等。此处分别指见、爱烦恼,亦即枝末无明。见爱熏习,指枝末无明熏习心体,成分别事识。

    ?厌求:厌,谓厌离生死之苦;求,谓欣求涅槃之乐。

    ?熏习真如:指由真如熏习后的妄心净用,返熏真如,法藏释为新熏。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云:先明真如内熏无明,令成净业;后即此净用返熏真如,增势力。前即本熏,后即新熏。

    ?“信”,《金》本作“言”。

    ?远离法:指通过修行寻思等观,唯识无尘等行,可以远离一切妄念,故名之。

    ?随顺行:随顺,随从之义,此指随从真如的圆满行为。

    ?不取不念:不取,即指远离心缘之相,无所执取;不念,即指离名字相与言说相。

    ?心:此指妄心。

    ?因缘:因谓无明,缘谓妄境。

    ?自然业:唐译自在业。指不待造作、任运而为的诸佛才能成就的不可思议的业用。

    ?妄心熏习:指由真如熏习后的妄心净用反熏真如,即法藏所释的新熏。

    ?无上道:又称菩提道,佛教修行的最高境界。

    ?意熏习:这里指业识,通而论之,即上述五种意。

    ?真如熏习:指真如直接熏习无明。

    ?自体相熏习:唐译为体熏。体谓真如本体;相指真如无漏功德法相。此即指真如自身的体、相对无明的熏习。

    ?用熏习:用,指真如理体的业用。此指真如的业用对无明的熏习。

    ?无漏法:一切能断除烦恼之法,名无漏法。此指真如本体具有的无漏功德。

    ?不思议业:指此法冥熏众生,业用微妙,非思虑能了之义。

    ?作境界之性: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曰:“作境界之性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厌求,成能观智,亦乃与其观智,作所观境界也。”即指通过能观之智,与所观之境,亦即真如理体所具有的,显现一切胜妙境界的体性,为熏习无明的方法。

    译文

    (5)净、染互熏义

    再次,有四种“法”互起熏习作用的缘故,使杂染现象和清净现象经常生起而相续不断,哪四种呢?一是清净之法,名为真如;二是一切杂染法的内因,名为无明;三是虚妄分别之心,名为业识;四是虚妄境界,即指所谓的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

    所谓熏习的意义,犹如世间的衣服,本来没有什么香气,如果人们以香不断熏之,就会留下香气。法的熏习也是如此,真如清净之法,本性是没有任何杂染的,只是由于无明熏习,则产生各种杂染的相状。无明的杂染之法,本来没有清净的善业,只是由于真如的不断内熏,会产生清净的作用。

    为何因熏习而能生起染法而不断灭?如上所述,由于依真如法体,而有无明生起;又由于有无明的杂染作为内在原因,能不断熏习真如,从而产生出虚妄的分别心。因为有妄心,又反过来资熏无明。由于不了解真如法体本来清净的道理,不知不觉中有妄念生起,幻现出虚妄的境界。因为有虚妄境界这一杂染现象作为外缘,又能资熏妄心,使其起念执着,造出各种业(身心活动),从而遭受各种身心痛苦的果报。

    关于妄境界资熏妄心的含义,则有二种。哪二种呢?一是增长念熏习,即由虚妄境界熏染之力,使妄心生起,念念执着心外有法,形成“分别法执”。二是增长取熏习,即是由虚妄境界熏染之力,使妄心生起,不断执取我及我所,形成“分别我执”。

    关于虚妄分别心反过来资熏无明的含义,也有两种。哪两种呢?一是业识根本熏习,即由业识与妄心资熏无明,使其不能离念,从而产生转相、现相等;这种资熏,能使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仍依阿赖耶识而受变易生死之苦。二是增长分别事识熏习,即由分别事识资熏无明,产生见、爱等粗惑,造种种业;这种资熏,能使凡夫随业系缚,受分段生死的苦报。

    至于无明熏习真如的含义,也有两种。哪两种呢?一是根本熏习,即由根本无明熏习真如,从而产生阿赖耶识等诸业识。二是所起见、爱熏习,即由虚妄境界所幻起的见、爱等枝末无明熏习真如,从而产生一般人分别事相的认识,即分别事识。

    为何熏习能使净法生起而不断灭?这是因为真如法性能熏习无明。真如熏习无明的因缘之力,能使虚妄之心,厌离生死之苦,欣求涅槃之乐。正因为此虚妄之心有厌离生死,欣求涅槃,它便可以返熏真如(以促成真如觉性的觉醒)。从而使之自信自我本有真如觉性,认识一切境界,都是妄心作用而生,没有实在的现前境界。修习寻思等观,唯识无尘等行,因为能真实了知没有实在的现前境界,采取种种方便的修习方法,发起顺从真如的圆满行为,远离一切心缘之相,无所执取,远离一切名字言说之相,使念不生。以至于通过长久真如熏习的力量,达到断灭无明的境界。因为无明已断灭,虚妄心念无从生起。因为虚妄之心不起,一切境界也随之而断灭。因为无明之因与妄境之缘同时断灭,一切心相也都断灭,这就叫证得涅槃,成就任运自然、不可思议的微妙作用。

    虚妄之心返熏真如的含义有二种。哪两种呢?一是分别事识熏习(即意识返熏真如),这种熏习,靠凡夫与声闻、缘觉二乘人等,厌离生死之苦,随其力量所能,逐渐趋向无上的菩提妙道。二是意熏习(即五意的微细精神活动返熏真如),这种熏习,靠一切菩萨发菩提心,勇猛精进,迅速趋向涅槃。

    真如熏习无明的含义也有二种。哪两种呢?一是自体相熏习,即真如本有的理体及其法相对无明的熏习。二是用熏习,即真如理体的业用对无明的熏习。

    所谓自体相熏习,是指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就具有真如本体的无漏功德法相,又具备不可思议的业用;能通过能观之智与所观之境,变现一切胜妙境界。依靠这二层含义,它可以恒常熏习无明,这种熏习十分有力,能使众生厌离生死之苦,欣求涅槃之乐,自信自己即具有真如觉性,从而发起信心,实践修行。

    原典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答曰:真如本一②,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③不同故。过恒沙④等上烦恼⑤,依无明起差别。我见⑥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⑦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⑧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⑨,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⑩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怨家,或起四摄?,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是近远二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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