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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与奇奥瓦人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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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缩短距离,我不在的时候,他们把营地移到了我打死熊的地方。那头被打死的熊很沉,十个壮汉一齐使劲儿,才把它从树下搬出来,穿过灌木丛,弄到空地上的营火边。

    我回来得很晚,除了拉特勒,所有的人还都醒着。拉特勒是被人抬到新营地来的,然后就像段木头似的被扔在草丛中了。这会儿他酒醒了。霍华德已被掩埋。塞姆剥下了熊皮,但肉还放着没动。我下了马,喂过它,走到火边。那小个子说:

    “您上哪儿瞎跑去了,先生?我们等您等得好苦,我们都想早点儿品尝熊肉,可没有您就不能对老熊下刀子。我已经把它的外衣脱下来了,裁缝给它做得很合身,连一个小褶儿都没有,嘿嘿嘿嘿!但愿您不反对,是吗?现在您说说该怎么分肉吧!我们想在睡觉之前烤上一块。”

    “随你们怎么分吧!”我回答。“肉是大家的。”

    “那我得告诉您,最好的是熊掌,绝对没有比熊掌更好的东西了。但得把它放很长的时间,那种应有的野味才出得来。如果它被肉虫钻过,那味道就更美了。可我们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我担心阿帕奇人不久就会来,把我们的美餐给毁了。所以我们最好今天就吃熊掌,即使我们就要被印第安人消灭了,那在这之前还可以享受一下熊掌。您反对吗,先生?”

    “不。”

    “好,那就动手了啊,胃口已经大开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他把熊掌从腿上割下来,按人头儿切成了小块。我得到了前脚上最好的一块。我把它包起来放在一边,其他人都忙着把自己那块放到火上。我虽然很饿,也很累,但却没心思吃——不管这听起来有多矛盾。我不能忘掉那杀人的一幕。在想象中,我看到我自己同克雷基-佩特拉坐在一起;听着他的倾诉,此刻想起来,那是最后的忏悔。我总是一再想起他最后的话语,预示着他死亡的临近。是的,他生命的叶子不是轻盈无声地飘落的,而是被用力折断的,而且是由怎样一个人,出于怎样一个原因啊!凶手就躺在那儿,仍然醉得不省人事。我本可以打死他,但我觉得恶心。这种恶心的感觉也正是那两个阿帕奇人为什么没当场惩罚他的原因。“烧酒!”“好太阳”曾用蔑视到极点的语气说——这个字眼儿中包含着怎样的控诉和谴责啊!

    如果说有什么能使我面对那血腥的结局,那就是:克雷基-佩特拉死在温内图的怀抱中,他的心承受了射向温内图的子弹,这是他最后的心愿。哦不!他最后的心愿是请求我站在温内图一边,将已经开始的工作完成。他为什么偏偏请求我呢?几分钟之前他还说我们也许不会再见,也就是说,我的生活道路不会将我引向阿帕奇人,可随后他却赋予我一项使命,要完成它,我就得与这个部落建立密切的关系。这心愿是随口说出的一句空话吗?也许临终时他同所爱的人分别的最后时刻,在他灵魂的一只翅膀已到达彼岸的时候,上帝允许他望见未来?看起来就是这样的,我后来真的满足了克雷基-佩特拉的请求。

    我究竟为什么那么快就答应了克雷基-佩特拉的请求呢?出于同情吗?可能。但还有一个原因:温内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比我大多少,但却比我优秀得多!这,我在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他丝绒一般柔和的眼睛里那种清澈的庄重、自豪,他举止中那种平静的自信,他的一举一动,在他那张年轻英俊的脸上有一丝忧伤——它来自一种深深隐藏的痛苦——这些,我都喜爱。他和他父亲是多么令人肃然起敬啊!

    就这样,当别的人在享受他们的熊肉时,我在火边静静地坐着,冥思苦想着,直到塞姆-霍肯斯将我从沉思中惊醒。

    “您怎么了,先生?您不饿吗?”

    “我不吃。”

    “是吗?别再做思考练习了!我认为,您不该养成这个坏习惯。我也对发生的事情很生气,非常生气,但一个牛仔必须习惯这种事。人们不是平白无故地把西部叫做‘darkandbloodygrounas’——‘黑暗血腥之地’的。您可以相信,在这里每走一步,土地中都浸着血;谁要是鼻子太敏感,闻不得这个,那就让他呆在家里喝糖水吧。不要把这事太放在心上,把您的熊掌拿过来,我给您烤。”

    “谢谢,塞姆,我真的不吃——你们说好拿拉特勒怎么办了吗?”

    “我们讨论过了。”

    “那么,怎么惩罚他呢?”

    “惩罚?您觉得我们应该惩罚他吗?”

    “我当然这么认为。”

    “啊!那么您说我们应该怎样做呢?我们该把他送到旧金山、纽约或华盛顿去,指控他是杀人犯吗?”

    “不是!有权审判他的是我们,他违犯的是西部的法则。”

    “看呐,这个青角对大西部的法律知道得多清楚啊!您是从德国来这儿当法官大老爷的吗?那个克雷基-佩特拉是您的亲戚或者好朋友吗?”

    “不是。”

    “您这下说到点子上了!是的,大西部有自己的法律,要求的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就像圣经里说的。如果发生了谋杀,有权利的人可以立即杀死凶手,或者成立一个审判委员会,做出判决并且立即执行。人们用这种方式除害,否则他们就要骑在猎人的头上。”

    “那我们就成立一个审判委员会!”

    “首先需要一个原告。”

    “我就是!”

    “凭什么?”

    “就凭我是一个人,一个不能容忍罪犯逃脱制裁的人。”

    “呸!您说话像个‘青角’。在两种情况下您可以作为原告出庭。首先,被害人是与您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伙伴,但您已经承认,这种情况不存在。第二,如果您本人是被害者,也可以作为原告出庭,嘿嘿嘿嘿!您是吗?”

    “塞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我知道,知道!我添上这一点,只是为了把话说完整。就是说您没有理由作原告,我们别的人也二样。但如果没有原告,也就没有法官。这儿根本就无权成立审判委员会。”

    “那么拉特勒就该逃脱惩罚吗?”

    “不能这么说。您别这么激动!复仇会落在他头上的,就像从我的利迪射出的子弹定会击中目标一样。阿帕奇人会惦着这事儿的。”

    “那惩罚也会连带上我们的!”

    “很可能。但您以为,我们杀了拉特勒,就能避免这个吗?一起做坏事,’一起被抓,一起被吊死!阿帕奇人不是把他一个人视作杀人凶手,而是把我们也视作凶手,如果我们落到他们手里,他们就会照此行事的。”

    “即使我们除掉拉特勒?”

    “是的。他们不会问他是不是在我们这儿,就把我们打死。您想怎么制裁他呢?”

    “把他赶走。”

    “是的,关于这个我们也讨论过了,并且认为,首先,我们没权利赶走他,即使我们有这个权利,明智一点儿,也不能那么做。”

    “但是塞姆,我不懂您的意思!如果有人同我不和,我就跟他断绝关系,何况现在涉及到一个凶手!难道我们能容忍这个一再使我们陷入窘境的恶棍兼酒鬼吗?”

    “是的,正是这样。像我、斯通和帕克一样,拉特勒也是为保护你们这些测绘员被招募来的,只有那些雇用他、给他发饷的人才有权利解雇他。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这个规矩。”

    “遵守这个规矩!面对一个每天都践踏上帝和人类的法则的人!”

    “即使这样也得遵守!您说的不错,但人不能由于别人犯了罪自己也做错事。我告诉您,当权的人是无可指摘的,我问您,如果拉特勒被我们赶走了,他会干些什么呢?”

    “那是他的事!”

    “也是我们的事!我们将永远处在危险之中,他很可能会报复我们。把他留在我们身边看着他,比把他赶走,让他偷偷跟着我们,随时可能向我们每人的脑袋上射颗子弹要好些。我想,您也应该同意我们的意见了吧。”

    他看着我,我很能理解他的目光,因为他冲着拉特勒的同伙儿那边,以他特有的方式对我使了个眼色。如果我们的做法对拉特勒不利,恐怕他们会合伙捣乱。我也这么想,因为他们是不可信赖的;最后我让步了:

    “是的,您这样讲,我就明白了,事情该怎样,就只能让它怎样。只是阿帕奇人令我担心,他们会来报仇的。”

    “他们会来的,尤其是他们没有说出一个表示威胁的字,这就更肯定了。他们的做法很聪明,如果他们当时就报复的话,只能报复拉特勒一个人;但他们针对的是我们所有的人,他是我们中的一员,他们把我们看作来抢他们土地的敌人。所以他们很理智地走掉了,连指头也没对我们动一动。但他们肯定会回来抓我们,如果他们得手,那我们就做好恶战的思想准备吧,克雷基-佩特拉在他们那儿享有的声望,他们会为他双倍乃至三倍报仇的。”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酒鬼!——不管怎么说,他们会来很多人的。”

    “当然!我们的措施取决于他们什么时候出现。我们有逃跑的时间,但这样就得把快要完成的工作丢在这儿了。”

    “只要有可能,我们就要尽量避免。”

    “如果加紧干,您认为什么时候能完成?”

    “五天之内。”

    “哼!据我所知,这儿附近没有阿帕奇人的营地。要找到离这儿最近的美斯卡莱罗人,至少要马不停蹄地骑三天。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好太阳’和温内图带着尸体,要骑四天马,才能得到增援,再用三天骑回来,一共是七天。既然您认为五天能干完,我认为我们可以冒险继续测量。”

    “如果您的计算不准呢?那两个阿帕奇人也有可能先把尸体存放在一个保险的地方,然后回来,从暗中向我们开火。同样可以想象,他们遇上了自己人的队伍。是的,甚至可以设想,附近可能有他们的朋友,要不我就奇怪了,两个阿帕奇人,而且还是酋长,怎么会在没有足够的随从的情况下,离开他们的营地这么远呢?而且,打野牛的季节已经到了,‘好太阳’和温内图也有可能在附近有一支打猎队伍,他们只是为了那头熊才在不久前离开队伍的。如果我们想谨慎从事的话,就得考虑到这一切,时刻记着这一切。”

    塞姆-霍肯斯眯缝起眼睛,做了个表示惊讶的鬼脸。

    “老天,您多机灵,多英明啊!真是的,如今的鸡雏儿们比母鸡要聪明十倍,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不过,说真的,我得承认,您刚才那些话倒是一点儿都不愚蠢,您言之有理,我们必须注意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很有必要知道那两个阿帕奇人往哪儿去了。天一亮我就出发去跟踪他们。”

    “我跟你一块儿。”帕克插嘴道。

    “我也去。”迪克-斯通也声明。

    塞姆-霍肯斯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决定:

    “你们两个乖乖地呆在这儿!这儿甩得着你们,明白吗?”

    他说着瞅瞅拉特勒的同伙儿那边,这就无须费口舌了。如果让这帮靠不住的人单独和我们一起呆在这儿,他们可能会在他们的头儿醒过来之后给我们捣乱的。斯通和帕克还是留下为妙。

    “可你不能一个人去啊!”帕克反对道,他善于从方方面面看事情。

    “只要我想,我就能;可我不想一个人去,我要给自己找个伴儿。”

    “谁?”

    “就是这个‘青角’。”

    他说着指指我。

    “不行,不许他走。”总工程师也插话了。

    “为什么不行,班克洛伏特先生?”

    “因为我需要他,如果我们想五天之内完工的话,就必须用上所有的人手,一个人也不能少。”

    “是啊,用上所有的人手,到现在为止你们还没这样做过,更多的是一个人干所有人的话儿,现在也该让所有人为一个人卖把子力气了。”

    “霍肯斯先生,您想给我定规条吗?这我可不允许!”

    “我怎么敢!一个看法还远远算不上什么规条。”

    “可听起来就是那样!”

    “可能,我不反对。说到您的工作,如果明天不是五个而是四个人干的话,大概耽误不了多少事情。我就要带这个人称‘老铁手’的‘青角’去,是有我的道理的。他应该看看怎么跟踪印第安人。正确辨认一个足迹会对他有用处的。”

    “可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知道,可是还有一个原因:我要走的路很危险,我要能带上一个力气又大又擅使猎熊枪的伴儿,对我对你们都有好处。”

    “我看不出这对我们能有什么好处。”

    “看不出吗?这真让我奇怪,您本来是位挺机灵挺明智的绅士啊。”塞姆讽刺道。“要是我遇上了正往这里来的敌人,他们把我干掉了怎么办?那就没有人来向你们报告险情了,你们就会遭到袭击,被杀死。可如果我带上这个‘青角’,他用那双女人似的小手把最结实的家伙一拳打倒,我们可能就会毫发无损地回来。这下您明白了吗?”

    “是的。”

    “那么说最主要的:他明天得跟我走,这样这里就不会出现摩擦,最后落个不愉快的结局。您知道,拉特勒正是视他为眼中钉。如果那个白兰地的大情人醒过来了,他很可能要和今天一天把他打倒两次的人较量一番,我们至少要在这起杀人事件后的第一天把这两个人分开。没用的那个呆在这儿,另一个我带上,现在您还反对吗?”

    “没有了,让他跟您去吧。”

    “那好,我们意见统一了。”他转向我,补充道:“您都听见了,您要面临的是多苦的差使,很有可能我们连吃饭、休息一会儿的工夫都没有。所以我得问问,您是不是吃几口熊掌?”

    “好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至少要试试。”

    “尽管试,尽管试!我清楚这种尝试,嘿嘿嘿嘿!您只要吃上一口,保证就停不下来了,直到吃光为止。把您的熊掌拿过来,我给您烤!您这么个‘青角’是不懂这个的。好好看着,这样,您可以学一学!要让我第二次替您烤这么好吃的东西,您就什么也得不着了,我会自己把它吃光的。”

    塞姆说得对,他刚刚显示完他的烤肉手艺,我还几乎一口没尝的时候,食欲就来了;我忘掉沉重地压在我心头的一切,吃啊,吃啊,真是一直吃到什么都没剩下为止。

    “您看见了?”他冲我笑着,“享用一头灰熊确实比打死它令人愉快多了,这您大概见识到了吧?现在我们要从熊腿上再割下几大块肉来,今晚就烤好,明天带上作我们的干粮,因为干这种侦察的事儿,你总得做好路上没时间打野物,也不能生火烤肉的准备。您躺下结结实实地睡一大觉,我们天一亮就走,您要攒足了劲儿!”

    “好,我去睡,但请您先告诉我,您打算骑哪匹马?”

    “哪匹马?哪匹也不骑。”

    “那骑什么?”

    “这叫什么问题?您以为我会骑在一条鳄鱼或者别的一只什么鸟儿上吗?我当然要骑我的骡子,我新得的玛丽!”

    “我要是您就不会这样。”

    “为什么?”

    “您对它的了解还太少。”

    “可它很了解我——这头富牲,它对我非常尊敬,嘿嘿嘿嘿!”

    “但对于我们明天的侦察行动来说,得小心谨慎,事先考虑到一切才行。一头你不太有把握的坐骑没准儿会把一切都搅黄了。”

    “哦?真的吗?”他对我一笑。

    “是的。”我急切地告诉他,“我知道,一匹马打个响鼻,没准儿就会送了骑手的命。”

    “啊,您知道这个?您这个聪明的家伙!这也是您读来的吧,先生?”

    “是的。”

    “我猜也是!读这样的书,一定非常有趣。我要不是个牛仔,倒也想搬到东部去读这么有意思的关于印第安人的故事。我想,这样人会长得肥肥胖胖的,我想知道,写这类东西的好人们是否真的曾经越过密西西比河,到这边来过。”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总该来过吧。”

    “我不信,我有理由怀疑这一点。”

    “您的理由是……?”

    “我告诉您,先生。一只勒马、拿枪、拿刀这么久的手,已经不再适合于往纸上划那些鬼画符了。真正的牛仔,肯定早已忘了怎么写字;那些不是牛仔的人,还是别再写那些他们不懂的东西了吧!”

    “可是,用不着为了写一本关于西部的书,就在西部呆到手不会写字为止。”

    “错了,先生!我刚说过了,只有能干的牛仔才有可能写出真实的情形。但能干的牛仔做不到这一点。”

    “为什么做不到?”

    “因为他绝对不会离开连一个墨水瓶都找不到的西部。草原就像是大海,它永远不会放走那些爱上它的人。不,所有那些写书的人都不了解西部,如果他们认识了西部,就不会只是为了用墨水儿把几百张纸涂黑而离开它。我就是这个观点,我的观点是对的。”

    “不对。我就认识一个人,他喜欢上了西部,想成为一个能干的猎人。但他还是会时常回到家乡去写关于西部的故事。”

    “是吗?这会是谁呢?”他问,好奇地看着我。

    “这您可以猜出来。”

    “猜?我?您说的该不会是您自己吧?”

    “就是我。”

    “见鬼!就是说您想做一个写书的废物?”

    “有可能。”

    “算了吧,先生!我恳求您!不会有好结果的,您就信我的吧。”

    “我表示怀疑。”

    “我敢断定,甚至可以起誓。”他热烈地喊着,“您对您将要面对的生活有没有一点儿预感呢?”

    “当然有。我到处旅行,认识不同的国家、民族,偶尔回一趟家,将我的观点和经历告诉给别人。”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了当我的读者们的老师,也顺便给自己挣钱。”

    “见鬼!做读者的老师!挣钱!先生,您喝多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您的读者从您这儿什么也学不到,因为您自己就什么都不懂。一个青角,一个青角怎么能当读者的老师呢!您就放心吧,您根本找不到读者,一个也找不到!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您为什么偏想当老师呢?而且想当您根本就找不到的读者的老师!世上的老师还不够多吗?您还想扩大这群人的数量吗?

    “听着,塞姆,老师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神圣的职业!”

    “呸!牛仔要重要得多,重要一千倍!我知道,因为我就是个牛仔,而您几乎还没尝到当牛仔是个什么滋味呢。所以我要非常严肃地禁止您去给您的读者当老师!而且还要靠这个挣钱!多没头脑的想法啊!您要写的书一本要卖多少钱?”

    “一两美元,或者三美元,视内容多少而定吧,我想。”

    “不错呀!可一张海狸皮能卖多少钱?您知道吗?如果您当个下套子的,能挣到比您当读者的老师多得多的钱,如果您真找得到读者,那真是您和他们的不幸,除了愚蠢,他们什么也学不到。挣钱!这在西部是最容易的了。钱就撒在草原上,原始森林里、岩壁间、河床上。您要是当写书的,日子得过得多苦啊!您喝不到西部清澈的泉水,只能去喝那又稠又黑的墨水儿,啃不上熊掌、野牛里脊,只能去啃一根破鹅毛笔。您头顶上不会有蓝天,有的只是一块块往下掉石灰的天花板。您不能躺在柔软的绿草地上,只能睡一张旧木板床,得上风湿。您在这儿有匹马,在那儿只有张破烂的软垫椅子,在这儿,每次下雨时您都能直接享受上帝赐予的宝贵礼物,可在那儿没等落下几滴雨,您就冲天撑起一把红红绿绿的伞来。在这儿您手里纂着杆枪,是个欢蹦乱跳自由快乐的人,在那儿您却坐在一张写字桌前,手里捏着羽毛笔或者铅笔,浪费您的体力。喏,我要打住了,不想再这么激动了。但如果您真心要去当您读者的老师,那您就是这天底下最值得可怜的人,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他说得非常激动。他的小眼睛目光灼灼,脸颊烧得通红,凡是透过浓密的络腮胡子能够看见的地方,都成了美丽的朱红色,就像他的鼻头儿一样。我能感觉到是什么使他这么兴奋激动。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对我很有价值,于是我就来了个火上浇油。

    “可是,亲爱的塞姆,我向您保证,如果我能实现我的理想的话,也一定会使您也非常高兴的。”

    “高兴?我?别蠢了!您要知道,我可不能容忍这类玩笑!”

    “这不是玩笑,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天打五雷轰!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怎么个认真法儿?我有什么可高兴的?”

    “为您自己。”

    “为我自己?”

    “是的,为您自己,因为您也会出现在我的书里。”

    “我?我?”他问,一双小眼睛越睁越大。

    “是的,您。我也会写您的。”

    “写我,难道是我做的事,说的话?”

    “当然。我会讲述我的经历,既然我和您在一起,您也就会出现在我的书里,就像您坐在我面前这样子。”

    这下他把我们说话时一直擎在手里在火上烤的熊腿肉扔到一边,抓起他的枪,一跃而起,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往我面前一站,冲我嚷道:

    “我要当着所有在场的人万分严肃地问您一遍,您真的要这么做吗?”

    “当然。”

    “好啊!那我要求您,立刻收回这话,并且对我发几个誓,说您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

    “不然的话,我就立刻把您撂倒,用我手中的老利迪——怎么样,您愿意还是不愿意?”

    “不愿意。”

    “那我就动手了!”他喊着向后挥起枪托。

    “只管动手吧!”我平静地说。

    枪托在我头顶上悬了片刻,随后垂了下来。塞姆把枪扔进草丛里,绝望地双手一拍,呻吟道:

    “这个人喝多了,疯了,完完全全疯了!他说想写书,做他读者的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疯了,看来还真是。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在我的利迪悬到他头顶上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地坐着。现在该拿这个人怎么办呢?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治好他!”

    “不需要治疗,亲爱的塞姆。”我回答,“我的头脑很清醒。”

    “真的吗?那您为什么不按我说的做?为什么不肯发誓,宁愿被我打死?”

    “胡说!塞姆-霍肯斯不会打死我,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来您清楚这个!这倒是真的!我宁肯打死自己,也不会碰弯您的一根毫毛儿。“

    “我也不发誓,我说出的话就跟起了誓一样。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么允诺,用利迪也不行。写书的事也不像您想象的那么愚蠢。您只是不了解这个,以后有时间我会给您讲。”

    “谢谢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谁来给我解释一件解释不清的事,读者的老师!靠写书挣钱!可笑!”

    “想想荣誉吧,塞姆!”

    “什么荣誉?”他迅速把脸转向我问道。

    “书被很多人读的荣誉啊,这样会让人成名的。”

    这一下,他高高举起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

    “先生,赶快住嘴,否则我就把这块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头上去!就该往那儿砸,因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您以为出名是什么意思!我告诉您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儿,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来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钧和熊嘴里的裂齿弄下来做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每个走运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这样做,这样不管他去哪儿,人们都会说:‘看那个人啊,他和灰熊较量过!’每个人都会十分乐意地、充满尊敬地给他让地儿,他的名字会传遍每一顶帐篷,每一个地方。这样他就出名了,懂吗?您把您那些书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挂一串儿书试试看!人家会说什么,嗯?会说您是个疯疯颠颠的家伙!您竟想靠写书赢得这么一种名声。”

    “可是塞姆,您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呀?我做些什么,您完全可以无所谓嘛!”

    “是吗?无所谓?见鬼,这也算是人吗,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他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还能对他干什么无所谓!这太过份了!这家伙有野牛那么大的力气,有野马那样发达的肌肉,有鹿一样的筋腱,有鹰一样的眼睛,耗子一样的耳朵,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枪来像个老手儿,骑起马来就像草原上的幽灵,以前从没见过野牛、灰熊,就敢冲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这么一个天生就该当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来往了二十多年的猎人还能干的家伙,却要回家去写书!这不是发疯了吗?这让一个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为恼火,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用质疑甚至是挑战的目光看着我,毫无疑问,他期待着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经使他上了圈套。我从容地拽过马鞍,枕在头底下,摊开身体,闭上了眼睛。

    “怎么?这是什么态度?”他问,手里还举着熊腿,“难道我都不配得到一个回答吗?”

    “噢,当然配!”我说:“晚安,最好最好的塞姆,睡个好觉!”

    “您要睡觉?”

    “是的,是您刚才建议我这么做的。”

    “那是那会儿,可现在我们还没说完呢,先生,我还有话跟您说。”

    “可我没有要跟您说的了,因为我已经知道我想知道的了。”

    “想知道的?是什么?”

    “就是我天生该当牛仔,还有我比一些在草原往来了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干。”

    这下他举着熊腿的手垂了下来,尴尬地咳嗽了几声,惊得结巴了:

    “见鬼!这个小家伙,这个‘青角’,他把我给……咳!咳!咳!”

    “晚安,塞姆-霍肯斯,好好睡!”我又说了一遍,翻了个身。

    他又冲我发火了:

    “好啊,睡吧,您这个无赖!这总比您醒着好,因为只要您睁着眼,老实人就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您牵着鼻子走了。我们之间算完了!我已经把您看透了,您是个骗子,人人对您都得提防着点儿!”

    这是他在盛怒之下说出来的。在说了这番话,用了这样的语气之后,按说我该以为我们之间确实是完了,但是才过了半分钟,我就听见他换了柔和、友好的声调接着说:

    “晚安,先生,快睡吧!这样我叫醒您的时候,您就又浑身是劲儿了!”

    这个老塞姆-霍肯斯,他到底是个可爱、好心、正直的人啊!

    我真的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塞姆叫我。斯通和帕克也已经醒了,其他人还沉沉睡着,拉特勒也是。我们吃了块肉,喝了些水,喂了我们的马,塞姆又向两个伙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之后,我们就出发了。我们踏上随时可能出现险情的征途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的第一次侦察行动!我很想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后来我又干过多少次这样的侦察啊!我们朝着两个阿帕奇人的方向,顺着山谷向下,到了下面后,沿着森林的边缘转弯,草丛中还可以看到他们的足迹,就连我这个‘青角’也能发现。足迹向北延伸,而我们却该在我们的南边寻找阿帕奇人。我们在山谷拐了个弯儿,看到渐渐向高处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可能是一场大规模虫害的结果。足迹是向那里去的。空地在高处又伸展了很长一段。最后我们到达了一块草原,随着地势渐高,它就像个被用力压扁了的绿色屋顶,伸向南方。这儿的足迹也很容易跟踪。我们发现,阿帕奇人曾绕着我们走,最后当我们抵达的那个“屋顶”的“屋脊”时,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犹如没有尽头的一般,虽然阿帕奇人已经走了大半天,我们却看到他们的足迹像一条直线从这平地上穿过,至今不曾说过一个字的塞姆,摇着头嘟囔着:

    “我不喜欢这些脚印,一点也不喜欢。”

    “我倒越来越喜欢它们了。”我声明。

    “因为您是个‘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您还想争论这个。这年轻人,还以为我要夸奖他,竟拿他跟一个老猎人作比较呢!谁会相信这个呢!只要听听您现在说的话,立即就会知道您几斤几两了。您喜欢这些脚印吗?我想也是,因为它们这么清楚地摆在您面前,瞎子都可以用手摸出来。可我是草原上的老猎人了,我可觉得这些脚印很蹊跷。”

    “我不觉得。”

    “住嘴,尊贵的先生!我带您来,不是为了让您用那些幼稚的看法来抢我的话头儿的。要是两个印第安人留下这么显眼的脚印,那总是很可疑的,尤其又是在他们抱着敌意离开我们那儿的情况下。他们极有可能是要把我们引入陷阱,因为他们知道得很清楚,我们是会跟踪他们的。

    “这会是个什么样的陷阱呢?”

    “这个,现在还没法儿知道。”

    “那它会在哪儿呢?”

    “在那边,南边,他们让我们轻而易举地跟到那儿去。他们要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话。一定会花费力气把脚印抹去的。”

    “哼!”我哼了一声。

    “什么?”那小个子问。

    “没什么。”

    “哦嗬!听起来像是您有什么要说的。”

    “我可不敢!”

    “为什么?”

    “我很有理由闭住我的嘴,要不您又会认为我要抢您的话头儿了,可我敢说,我其实既没这个本事,也没这个兴趣。”

    “别说这种话!朋友之间的话可不能这么计较。您不是想学点东西吗,您不说,怎么学呢?好了,您刚才哼那一声儿是什么意思?”

    “我跟您看法不同,我认为没有陷阱。”

    “是吗?为什么?”

    “那两个阿帕奇人想到他们的人那儿去,好尽快回来对付我们;天气很热,他们还带着一具尸体。这是两个迫使他们尽快赶路的充分理由,要不尸体在路上就会腐烂,而他们也会来得太晚,抓不到我们,所以他们没有时间抹去他们的脚印。照我看,这就是我们能清楚地辨认他们的踪迹的唯一原因。”

    “哼!”这回塞姆哼了一声。

    “而且就算我说得不对,”我继续说道,“只要我们还在这一大片平原上,我们就可以放心地追他们,用不着担心什么,因为我们在这儿能够老远就发现任何敌人,完全来得及撤退。”

    “哼!”他又哼了一声,斜着看了我一眼。“说到尸体,您认为他们两个会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带着它走吗?”

    “是的。”

    “不会在路上把它埋了?”

    “不会。死者在他们那儿很受尊敬,按照印第安人的习俗,他们将以极隆重的仪式安葬他。如果能够同时处死凶手,葬礼就算顶顶隆重了。因此他们会携带着尸体,并且急着回来把拉特勒和我们抓到手。以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一定会这样做的。”

    “哦?以您对他们的了解?啊,这么说您是在阿帕奇人的土地上出生的?”

    “胡说!谁这么说了?”

    “要不您怎么会了解他们的?”

    “通过为您所不齿的那些书本。”

    “好吧!”他点点头,“咱们继续走吧!”

    他没告诉我他是否同意我的观点,但他时不时地膘我一眼,胡子之间隐隐抽搐着。我很清楚,这是一个标志,表明要消化什么思想,对他来说很不容易。

    这会儿我们放马疾驰,穿过平原,这是个海岸山脉和红河的源头之间常见的那种矮草草原。蹄印分三列,就像由一把分三个叉儿的大叉子划出来的一般。也就是说,他们的马直到这里还始终是并排行进的。这么远的路,要令尸体始终保持正直的姿势,一定很累,因为到此为止,我们还不曾发现什么迹象能表明阿帕奇人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减轻负担。可我心里暗自说,他们这样坚持不了多久了。

    现在,塞姆认为是该讲课的时候了。他给我讲解为什么从足迹的特点就可以分辨出骑手是让马走着,还是小跑或奔驰。这很容易看出来,也很好记。

    半小时后,平原前方似乎横穿过一片树林,但只是似乎,因为实际上草原只是拐了个弯儿。我们拐过弯儿后,那树林就在我们左侧了。树木稀稀落落的,如果一整支骑兵队伍一匹一匹地走,就可以很容易地穿过去。可那两个阿帕奇人并排带着三匹马,是不可能穿过去的。显然,他们只能绕道而行。我们也很愿意跟着绕道,这样我们就可以走宽阔的道路。当然,后来我“满师”了之后,我可能就不会再绕这个道了,而是直接穿过树林。根据我们面临的情况,在树林那一边是肯定可以重新找到踪迹的。

    渐渐地,草原变成了窄窄的一条儿不甚开阔的草地,散布着一些灌木丛。这时我们到了阿帕奇人停过的一个地方。那是一丛伸出细高的橡树和榉树的灌木。我们小心地绕着它,直到确信印第安人早已不在其中藏身了之后才敢靠近。灌木丛一边的草已经完全被踩倒了。观察的结果表明,阿帕奇人在这儿下了马,把尸体从马背上挪到草丛中,随后他们去砍橡树干,砍下橡树干上的细枝。

    “他们要这些树干做什么用呢?”塞姆问,像个老师一样看着我。

    “他们为尸体做了副担架或者一个爬犁。”我镇静地回答。

    “您是从哪儿知道的?”

    “从我自己这儿。”

    “怎么?”

    “我早就想到会是这样。要使尸体长时间保持直立,不是件容易事。我猜想,阿帕奇人一旦停下来就会想个办法。”

    “想得不赖。这些东西也能在您的书本上读到吗,先生?”

    “与这完全相同的没有,但重要的是你怎样读这种书。你确实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并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它们。”

    “哼,奇怪!写那些东西的人,倒真像是来过西部似的!顺便说一句,您猜的和我一样。我们要确定一下,是不是这样!”

    “我想,他们做的不是一副担架,而是一个爬犁。”

    “为什么?”

    “要用一副担架运尸体,需要两匹马并排或前后拉,可阿帕奇人只有三匹马,其中两匹他们要自己骑着。而做一个爬犁,有一匹马就够了。”

    “对,但是爬犁会留下讨厌的痕迹,这对骑手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另外,估计阿帕奇人是昨天傍晚到这儿的。一会儿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在这儿宿营了还是连夜赶路来着。”

    “我认为是后者,因为他们有双重理由急着赶路。”

    “很对。那咱们仔细检查一下!”

    我们下了马,牵着马沿着踪迹慢慢向前走。它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了,虽然仍是三列,但样子跟以前不一样。中间一道是马蹄踏出来的,边上的两道是爬犁划出来的。看来爬犁是由两根橡树的主干和一些横着绑住尸体的枝条组成的。

    “他们从这儿开始一前一后地骑了,”塞姆说,“这里肯定有什么原因,他们有足够的地方并排骑。跟着他们!”

    我们又上了马,让马继续小跑前进。我在心里思忖着阿帕奇人为什么从这儿开始要一前一后。我想啊想啊,过了一会儿,我认为自己找到答案了,于是提醒塞姆:

    “塞姆,看仔细点儿!这些痕迹中可能有什么手脚是要蒙蔽咱们的。”

    “怎么会有手脚?”他愣了。

    “他们做爬犁,不只是为了减轻负担,也是为了使他们分开而不被发现。”

    “您想什么呢!分开!他们做梦也不会这样想,嘿嘿嘿嘿!”他笑起来。

    “做梦时不会这样想,但清醒时会。”

    “那就告诉我,您怎么会有这个念头的?大概您的书把您引入歧途了吧。”

    “这不是书里写的,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不过也是因为我用心读了那些书,并能设身处地地想他们所想。”

    “那是什么呢?”

    “到现在为止一直是您当老师,现在该我来问问您了。”

    “这下我要长见识了——我倒是很好奇!”

    “为什么印第安人骑马大多是前后骑?恐怕不是为了舒服或是结伴儿的缘故吧?”

    “不,是为了不让跟踪他们的人数出他们有多少个骑手。”

    “您看!我想,这个原因在这儿也适用。”

    “我很想知道知道!”

    “要不他们为什么要成纵队前进呢,虽然地方足够三匹以上的马并排走?”

    “是无意的,或者很有可能是为了死者。一个在前面骑,当带路的,然后是拖着尸体的马,后面跟着另一个人,由他注意爬犁是不是结实,不让尸体滑下去。”

    “有可能。但我得考虑到,他们急着来抓我们。运送死者太费时间了,因此很有可能他们中的一个会先行一步,好让他们的部队更快地得到消息。”

    “他们急着来抓我们——这是您的想象力搞的把戏。要我说,他们决不会想到要分开的。”

    我为什么要跟塞姆争吵呢?也许我错了。是的,很有可能我错了,因为他是个有经验的老侦察,而我只是个“青角”。于是我沉默了,但我密切注意着地上的那些痕迹。

    不久我们到了一条很浅,然而很宽阔,现在已经干涸了的河边。这条河属于那种春天接纳山水,其它季节则无水的河流。河岸低矮,两岸之间的河床里满是鹅卵石,其间有些细沙形成的小滩。足迹由此横穿而过。

    我们慢慢地穿过河床时,我仔细地观察着两旁的卵石和沙滩。如果我当初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这里就是两个阿帕奇人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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