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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克雷基·佩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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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上路了,虽然只能步行,但在半小时之后就到了营地,它离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打死两只野牛的那个山谷并不远。我们走着回来,而且没有了塞姆的那匹马,这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人问是怎么回事。

    “我们打野牛来着,我的马被一头公牛撕成两半儿了。”塞姆报告说。

    “打野牛,野牛,野牛?”所有人的嘴里都说着这个词。“哪儿?在哪儿?”

    “从这儿走将近半个小时。我们带回了里脊肉,你们可以去运其余的部分。”

    “我们去,我们去!”拉特勒喊着,就好像他和我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似的。“那地方在哪儿?”

    “顺着我们走过的路回去,你们就能找到那个地方!你们的眼睛足够使的,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有多少只?”

    “二十只。”

    “你们打死了多少?”

    “一头母牛。”

    “才一只母牛?其它的哪儿去了?”

    “跑了。你们可以去找,我可不关心它们想上哪儿去,也没问过它们,嘿嘿嘿嘿!”

    “一头母牛!两个猎人,二十头野牛,可才打死一头!”有一个轻蔑地说道。

    “你们要是有本事,可以干得更好啊,先生们!你们没准儿能把二十头都打死,也许能打到更多呢。另外,你们要是去了,还能找到两头二十岁的老公牛,是这位年轻的绅士打死的。”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声。“打二十岁的公牛!得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儿啊!”

    “尽管笑话他吧,先生们!回头你们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

    “救命?怎么会呢?”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我们历险的经过,但塞姆把他们顶了回去。

    “我现在没兴趣说这个。如果你们觉得等天黑了再去取向挺聪明的话,就让他自己给你们讲吧。”

    他说得对,太阳已经西斜,不久天就要黑了,再者说我还没准备好讲述这次经历,所以他们就上了马,全部走掉了。我是说“全部”,因为他们没人愿意留下来,他们互不信任。在关系融洽的正直猎人中,无论谁打到了猎物,都是属于大家的。这个常理在这些人中根本不存在,后来他们去了那个山谷,我还听说,他们像野兽一般一轰而上,持刀拥向那母牛,骂咒之中,每个人都使出吃奶的力气要割走尽可能大、尽可能好的一块肉。

    他们不在的时候,我们把那块里脊肉从马上卸下来,把马牵到一边,给它解开笼头,再拴好它。我慢悠悠地做着这些事,那边塞姆在给斯通和帕克讲述我们冒险的经过。

    他们站的地方和我之间隔着帐篷,因此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看见。快走到帐篷跟前的时候,我听见了塞姆的声音:

    “你们可以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说的那样:这家伙正是挑中了那头最大最壮的公牛,就像有经验的老猎人一样开枪打死了它!我当然装着说他鲁莽,还骂了他一顿,可我清楚他到底怎样。”

    “我也是,”斯通赞成道,另两个猎手中他年纪较长,也较谨慎。“他会成为一个能干的牛仔的。”

    “而且很快。”我听见帕克这样说。

    “是的,”霍肯斯断言道:“你们知道吧,先生们,他就是为此而生的——的确是为此而生的,而且又有力气!昨天他不是一个人就把我们的牛车拉走了吗?他对准哪儿打一拳,哪儿就会好几年不长草。可你们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帕克问。

    “别让他知道我们对他的评价!”

    “为什么不让?”

    “那样会冲昏他的头脑。”

    “我看不会!”

    “会的!他是个谦虚的家伙,一点儿也不狂,但这可能会变的。夸奖永远是个错误,可能会毁了最好的坯子。你们尽管叫他‘青角’吧。他也确实是个‘青角’,仅仅具备了做一个牛仔的基本素质,也还没有受过训练,该练该经历的东西还多着呢。”

    “那你是不是至少谢过他救了你的命?”

    “才不呢!”

    “没有吗?他会怎么看你呢?”

    “他对我怎么看,我无所谓,完全无所谓,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当然会认为我是个知恩不报的家伙,不过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不会自高自大,而是保持本色。当然了,我本来是很想拥抱亲吻他的。”

    “呸!”斯通喊道,“你,亲吻!让你拥抱一下儿或许还能忍受,可是亲吻,不!”

    “哦!不行吧?为什么?”那小个子问。

    “为什么?难道你从没拿面镜子或者到清水边上照过您的尊容吗,老塞姆?就你这张脸,这胡子,还有这个鼻子!天呐,谁要是发神经,想把嘴唇凑上去找你的嘴唇,他要么是中暑了,要么就是明白劲儿都被冻住了。”

    “原来如此!啊!哼!你这话听起来真够朋友!”塞姆发出了怨言,“我原来是这么个丑家伙!你呢?你以为你自己什么样?是一个美男子吧?别做梦了!我敢说,要是我们两个参加比美大赛,我会得头奖!你可什么也捞不着,嘿嘿嘿嘿!不过不说这个了。我们本来在说我们的‘青角’——我没有谢他,也不会谢他。可回头那块里脊烤好之后,他该得到最好最嫩的那块,我亲自给他切,他配。你们知道我明天要干什么吗?”

    “什么?”斯通问。

    “让他大大地乐一下,应该允许他去抓一匹野马。”

    “你想去招惹野马吗?”

    “对,我总得再弄一匹马骑。亲爱的迪克,把你的马借给我去打猎吧,既然野牛今天露了面,野马也该来了。我想我们只要到前天我们搞测量的那个草原去就行。只要野马到了这个纬度,那儿就肯定有。”

    我不再偷听,而是后退了一段路,穿过一片灌木丛,从另外一面走近三个猎人——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听了不该知道的东西。

    一堆火生起来了,两边地上各插一根叉状的树枝,用来支烤肉叉。三个人把整块里脊肉穿在上面,随后,塞姆-霍肯斯开始很艺术地缓缓转动肉叉;此时他那喜滋滋的脸,让我暗地里好开心。

    其他那些人带回肉也学着我们的样子生起他们自己的一堆火。自然,他们那边不像我们这边大家心平气和的;由于每个人都想给自己烤肉,地方就不够了,结果他们的肉被糟蹋得半生不熟的。

    我真的得到了最好的一块肉,大概有三磅重,让我全部吃光了。其实我并不是个大肚汉,我在同样情况下总是比别人吃得少。一个没经历过或不了解情况的人,简直没法想像,一个牛仔能吃、而且必须得吃多少肉才能撑得住。

    众所周知,人需要摄入一定量的蛋白质和淀粉,如果是生活在人类早已开发居住的地区,这根本不会成为问题。但牛仔数月不涉足有人居住的地区,只能靠淀粉含量很少的肉食生存。他必须吃很多,以向身体供应必要的淀粉。他必须吃进大量的蛋白质,使身体得以承受持续的劳顿。我曾眼看着一个老猎人一下子吃掉八磅肉,当我问他饱了没有的时候,他微微一笑:

    “就算饱了吧,因为我已经没的可吃了。如果您想把您那份儿也给我的话,用不了多一会儿它就会钻进我的肚子。”

    那些“牛仔”们边吃边谈论着我们这次猪牛。对我干下的“蠢事”,另眼看待了。

    第二天早上,我假装要去工作。这时塞姆走过来对我说:

    “别去拿您的家伙,先生!有更开心的事可干。”

    “您这是什么意思?”

    “您会知道的,备好您的马!咱们要出去。“

    “散步吗?这会儿该干活儿了!”

    “呸!,您干得够苦了,再说我估计咱们中午就能回来了,那时您爱干什么都可以。”

    我报告了班克洛伏特,随后我们就上马出发了。路上,塞姆神秘兮兮的,我也只字不提我已经知道了他的打算,我们骑马经过以前测量时走过的路,最后到了昨天塞姆向斯通和帕克提到的那片草原。

    草原大约有两英里宽,四英里长,四周是覆盖着林木的山地。由于有一条小溪穿过,草原上十分湿润,草鲜嫩多汁。从北面的两座山之间穿过就可以抵达这片草原。南面,草原消失在一个向南延伸的山谷里。我们到了那里,塞姆勒住马,审视的目光扫过这片平地。随后我们继续沿着溪流北面走。突然,他脱口喊了一声,勒住从迪克-斯通那儿借来的马,翻身下马,跃过小溪,走向一处——那儿的草全被踩倒了。他把那个地方仔细探察了一番,走回来,又翻身上马,继续骑,但不再向北,而是拐了个直角,不久我们就抵达了草原的西部边缘。在这儿,他又下了马,自从他观察过那些足迹后,始终一言不发胡子拉碴的脸上堆着满意的神情,就像阳光撒满了一片林地。这时他向我要求道:

    “您也下马吧,先生!把您的马拴牢!我们要在这儿等。”

    “为什么要拴牢?”我问,虽然我知道得很清楚。

    “否则您可能会失去它。马趁这种机会私奔,我见到过很多次了。”

    “趁什么样的机会?”

    “您不知道吗?”

    “不知道。”

    “猜猜看!”

    “是野马?”

    “您怎么会想到这上头的?”他问,一边迅速、惊异地看了我一眼。

    “因为我读到过,如果不拴紧,驯服的马很乐意跟野马一起私奔。”

    “见鬼!什么您都读到过,想让您惊喜一下简直办不到。现在我可要赞美那些根本不会读书的人了。”

    “您想让我惊喜一下?”

    “可不是嘛。”

    “用一次捕野马的行动吗?”

    “对!可现在您利用您那些愚蠢的书本猜出来了。不过听着,野马已经来过这儿了!”

    “开始咱们见到的是它们的蹄印儿吗?”

    “是的,它们昨天从这里经过,是先头队伍——您要知道,这就像是探子。我可得告诉您,这些畜生聪明得很,它们总是先派出小股队伍,并且是贴边儿走。它们有军官,就像在军队里一样;总指挥是一匹经验丰富、强壮大胆的公马。它们无论吃草还是行动,马群的外围总是由一圈公马组成,依次向内是母马,最中间是马驹儿。我已经给您讲过很多遍怎么用套索套野马了,您记住了吗?”

    “绝对的。”

    “您有兴趣去套一匹吗?”

    “有。”

    “那您今天上午就有这个机会了,先生。”

    “谢谢!我不会利用它的。”

    “不?怪哉!为什么不?”

    “因为我不需要马。”

    “可是一个牛仔不会问自己是不是需要一匹马。”

    “那他就不是一个我所设想的勇敢的牛仔。您昨天提到了那些不需要野牛肉而大批屠杀野牛的混帐猎人、白人,您把那说成是对动物和由此失去了食物的印第安人的犯罪,后来您还亲口说对于野马也是这样。您说得很有道理,那我照您的话行事,您就不该感到奇怪。如果不,我就不能剥夺任何一匹野马的自由。”

    “这想法很正直,先生,非常正直,”塞姆点头道,“每个人、每个基督徒都应该像您这样想、这样说,并且这样做,可谁说让您剥夺一匹野马的自由了?您练习过掷套索,现在只是要试一试身手。我想看看您是不是能通过考试,明白吗?”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好,我干。”

    “好极了。对我这当然是很重要的,我需要一匹马,所以得给自己弄一匹。我跟您说过好多次,现在再重复一遍:在马鞍上坐稳了,趁套索绷紧、紧接着又一抖的工夫把马套中。如果您不这样做的话,就会被拽倒,野马就会跑掉,套索上还牵着的您的马也就跟它一块儿跑了。那您就没马了,您就成了跟我一样的步兵了,嘿嘿嘿嘿!”

    他还想再说下去,可顿住了,用手指着前面提到过的草原北边那两座山。那儿出现了形单影只的一匹马。它向前慢跑着,并不吃草,脑袋一会儿甩向这边,一会甩向那边,鼻子啜吸着空气。

    “您看见它了吗?”塞姆耳语道。他兴奋得压低了声音,虽然那马根本不可能听见我们说话,“我不是说过了吗?这是个探子,先来探探这地方是否安全。一匹狡猾的公马!看它怎么用眼睛观察四周,用鼻子闻!这回它跑不掉了,风是向我们脸上吹,因此我才选了这个位置。”

    这时野马开始小跑。它先是直着跑,然后向右,再向左,最后兜着圈子,又消失在它出现的地方。

    “您注意观察它了吗?”塞姆问,“它多聪明啊,利用了每一处灌木做隐蔽,以免被发现!一个印第安人的探子也不一定比它做得更好。”

    “是这样,这真让我惊奇。”

    “现在它又跑回去报告它那四条腿的将军这儿没有危险。可它们这回错了,嘿嘿嘿嘿!我敢打赌,它们十分钟之内就会到。注意了!您知道我们该怎么做吗?”

    “怎么做呢?”

    “您现在赶快骑马回到草原入口处,等在那儿!我摸到人口那边去,藏在林子里。马群一来,我就放它们过去,然后在后面追。它们会向您那边逃过去,那时您就出来!这下它们又会往回逃。咱们就这样来回驱赶它们,直到挑出两匹最好的马——它俩就是我们要抓的。我再从中挑出更好的一匹,另一匹我们放走它。您同意吗?”

    “您怎么能这么问呢!我对捕马可是一窍不通,您是大师,我当然得听您的。”

    “好吧,您说得对。我已经骑过、驯服过好几匹野马了,您称我是‘大师’倒也不是什么蠢话。那么您快走吧,要不时间浪费过去了,咱们却到不了位。”

    我们又上了马,分头骑开,他向北,我则向南骑到我们进入草原的地方。由于我那杆沉重的猎熊枪太碍事了,我很想暂时扔掉它。但是我读到过也听到过,一个谨慎的牛仔只有在完全确定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并且也不需要武器的时候,才能和他的武器分开。现在可不是这种情况,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出现一个印第安人或者是一头猛兽。因此我只是小心地将那支“老枪”挂牢在腰带上,不让它打着我。

    我紧张地等着野马的出现。我在靠近草原的树木之间停下,将套索的一头儿系在马鞍头儿上,其余卷成一圈圈的,我只要拿住它就行了。

    草原的另一头儿离我太远,如果野马在那里出现,我是不可能看见的;只有当塞姆把它们赶过来的时候,我才能看见它们。我守了还不到一刻钟,就看见那边出现了许多黑点,它们向着我这边移动,迅速变大,开始只有麻雀那么点儿大,接着变得像猫,像狗,像牛犊,直到最后近得我能看到它们的实际大小。那就是野马,在疯狂的逐猎中大约有三百匹野马向着我飞奔而来。

    看这些动物是多么器宇轩昂啊!它们的鬃毛在颈项四周飞扬,尾巴像风中飘舞的羽冠。大地似乎在它们的蹄下颤抖。一匹白色公马飞驰在所有马的前头,真是漂亮绝顶的造物!谁都会渴望要得到它;但草原猎人决不会骑一匹白马的,颜色如此鲜明的马容易暴露目标。

    现在是我出现的时候了。我一从树林中出来,领头儿的白马骤然收住了脚步,就像身上中了一枪似的。马群惊得一愣,只听见一片惴惴不安的大声喘息;接着全队向后撤!那白马又迅速奔到了马群另一头儿的尖端部位,马群又朝它们来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慢慢地跟着它们。我不着急,因为我相信塞姆-霍肯斯会把他们再赶回来。这里要提一个引起我注意的情况:虽然马群只在我面前停了片刻,但我感觉其中有一匹不是马,而是一头骡子。我要在第二个回合好好注意一下。这头骡子在马群的最前列,而且紧跟着领队的白马。这么说它不仅同别的马一样平等,甚至在马群中占有特殊的一席之地。

    过了一阵马群回来了,到我面前后,又再次掉头往回跑。如此这般又重复了一次之后,我坚信:马群中是有一头骡子,一头。浅灰色、背部有深色条纹的骡子。它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虽然长着大脑袋、长耳朵,仍不失为一头漂亮的牲口。骡子比马好伺候,步伐稳健,在悬崖前不会头晕。当然,骡子很倔,我曾见过宁肯被打死也不肯往前迈一步的骡子——虽然没让它们驮什么,路也很好走。它们就是不愿意。我初步观察,这头骡子性子很烈,而且比起马来,它的目光显得更加明亮、更富有灵性——就是它了。估计它是在主人追捕野马的时候逃到野马那里去的,并且就此留了下来。这时塞姆又把马群赶了回来,我们两人已经距离很近,我都能看见他了。现在野马已经进退两难,只得改向侧翼冲,我们则跟上去。马群分开了,我发现,那骡子留在最大的一群里,它现在与白马并驾齐驱。于是我盯住这一队,塞姆似乎也看中了同一队。

    “取中间,我在左,您在右!”他向我喊道。

    我们一催马,加速赶上去,不仅与野马步调一致,而且离它们越来越近,在它们抵达树林之前撵上了它们。它们是不会进林子的,于是又掉头,想从我们中间穿过去。为了阻止它们,我们迅速向对方接近。马群四散奔逃,就像闯进了一只鹰的鸡群。白马和骡子同其它马分开了,从我俩之间突围出去。我们追着它俩。塞姆已经在头顶上甩起了他的套索,他向我喊道:

    “还是‘青角’!您永远是个‘青角’!”

    “为什么?”

    “因为您只盯着那白马,只有‘青角’才会这么干,嘿嘿嘿嘿!”

    他没有听见我的回答,因为马蹄杂沓,盖住了我的话音。这么说他以为我看中了白马。随便!我把骡子让给他,自己骑到一边,马群在那里惴惴不安地喘息、嘶鸣着瞎跑一气。这会儿塞姆已经离骡子很近了,他甩出了套索,索套准确地套中了骡子的脖颈。现在他得像给我做示范那样停住,把马向回带,这样等抛出的套索绷紧时,就能顶住那一扯。他这样做了,只是稍晚了片刻,他的马还没站定,就被那有力的一扯扯倒了。塞姆飞到空中,一个漂亮的跟头之后,摔在地上。他的马转瞬间站起身,接着跑起来,绷紧的套索松了,那骡子本来已站住,并没摔倒,这下获得了自由。它拽着马一同驰过草原,因为套索是固定在马鞍头儿上的。

    我连忙赶到塞姆那儿,看他是否受了伤。他站起来,吓人地冲我大嚷:

    “见鬼!迪克-斯通的老马和那骡子一块儿给我溜了,连声儿再见也没说,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您伤着了吗?”

    “没有。您赶快下来,把您的马给我!我得去追那两个逃跑的家伙,快点儿!”

    “休想!”我拒绝道,“您可能又会摔个跟头,两匹马就都见鬼去了!”

    说完我就快马加鞭去追赶那骡子。骡子已经跑出了很远一段距离,并和另外一匹马被套索连在一起,一个要往这边,一个要往那边,两个相持不下,于是我很快就追上了它们。我先让它继续跑了一阵,同时越来越用力地扯住皮带,使索套越收越紧,这样我勉强可以控制住骡子了。又回到塞姆站着的地方时,我猛然一拉索套,骡子的脖颈一下被系紧了,它无法呼吸,倒在了地上。

    “抓紧!等我弄住了那调皮鬼,再松手!”

    他跃过去,虽然躺在地上的骡子四蹄乱踹,他还是靠近了它。

    “好了!”他下令道。

    我先把皮带从迪克-斯通的马上解下来,然后松了套索。骡子吸到了空气,跳了起来。塞姆也同样迅速地跃上它的后背。它先是站着不动,像是被吓得呆住了;随后就一跃而起,前前后后跳个不停。突然之间它四腿齐跳,跃向一侧,来了个猫儿弓背,可是小个子塞姆坐得稳稳的。

    “它不能把我掀下来!”他向我喊道,“现在它要试最后一招儿,把我驮跑。在这儿等着我!我把它驯服了带回来,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但是他搞错了,那畜生根本没跑,而是突然跪倒,打起滚儿来,这样会把那小个子的肋骨一根根都折断的,他一定会掉下来。我跳下马,抓起地上拖着的套索,迅速在附近一丛灌木的根上缠了两圈。这时骡子已把骑手甩下,跳起来,想要飞奔而去,但树根很结实。套索绷紧了,骡子又倒下了。

    塞姆-霍肯斯走到了一边,摸摸自己的肋骨和大腿,做着鬼脸,就像吃了酸泡菜和李子酱。他骂道:

    “让这畜生跑吧!没人能把它制服,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休想!我可不想让一头有个驴爸爸的骡子羞辱,它必须听话。注意!”

    我把套索从树根上解下来,跨上骡背。它一吸到了空气,立刻跳了起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大腿要给它足够大的压力,这方面我大概比小个子塞姆强。骑手的大腿下,马的一根肋骨必须被压弯,这压迫了内脏,会使马怕得要命。骡子使出对付塞姆的手段,要把我扔下来时,我把从它脖子上垂到地上的套索拿在手里,紧紧抓住索套儿后面那个地方,一觉察到它要跪下,我就把套索牢牢拽住。这个窍门儿和我大腿上的压力迫使它站住了,这真是一场恶斗,力与力的较量。我所有的毛孔里都开始渗出汗来,但骡子出的汗更多。汗水从它身上流下来,嘴里吐出大量白沫。它的动作变缓变弱,也不能自主了。开始时盛怒的鼻息慢慢变成了短促的咳嗽。随后它终于在我身下瘫倒了,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因为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它躺下不动了,翻着白眼儿。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我感觉,我身体里全部的筋腱韧带都断裂了。

    “老天!您是个什么样的人呐!”塞姆嚷道。

    “您比这头畜生的力气还大!您要是能看见自己的脸,会吓坏的!”

    “我相信。”

    “您的眼睛都凸出来了,您的嘴唇肿了,腮帮子简直成了青的!”

    “这是因为,我是个‘青角’,不想被扔下来。而另一个捕野马的高手却给扔了下来,这之前还把他的马和骡子挂在一起,送它们去散步。”

    塞姆越发地愁眉苦脸了,可怜巴巴地请求:

    “您就别说这个了,先生!我告诉您,就连最有本领的猎人也会碰上这种事的。昨天和今天,您过得不错呀。”

    “我希望还能过这样的日子。可对您来说这两天可糟多了,您的肋骨和其它骨头都怎么样了?”

    “不知道。等会儿我一好些时,就把它们找到一块儿好好数一数。现在我身上到处喀吧喀吧乱响。我还从来没骑过这样的畜生!希望它现在会老实些。”

    “它已经老实了。您看,它躺在那儿多虚弱,多可怜!给它系上马鞍,套上笼头,您就可以骑着它回家了。”

    “那它又会尥蹶子的。”

    “绝对不会,它已经受够了。这是头聪明的畜生,您会为抓住它而感到高兴的。”

    “是的,这我相信。我本来一开始就看中了这头骡子。您却看中了那白马,多么愚蠢啊。”

    “您知道得这么清楚吗?”

    “那当然很愚蠢!”

    “不是指这个,是我看中了白马的事。”

    “还能看中什么呢?”

    “也是这头骡子。”

    “哦?”

    “是的,就算我是个‘青角’,可也知道一匹白马对一个牛仔来说不合适。我看见这头骡子的时候,立刻就喜欢上了它。”

    “是的,您很懂马,这我得承认。”

    “但愿我也能同样懂得人,亲爱的塞姆!现在来帮个忙吧,把这畜生从地上弄起来。”

    我们把骡子拉起来。它静静地站着,四肢都在发抖。我们给它系上马鞍、套上笼头的时候它也没有反抗。塞姆骑上它以后,它很听从指挥,并且善解人意,就像一匹训练过的马。

    “它曾经有过一个主人,”塞姆说,“他肯定是个好骑手,可它从他那儿跑了。您知道我会叫它什么吗?”

    “什么呢?”

    “玛丽。我以前骑过一头叫玛丽的骡子,所以用不着另想一个名字了。”

    “这么说,骡子玛丽和步枪利迪。”

    “是的。这是两个最可爱的名字,不是吗?现在我得请您帮我一个大忙。”

    “很乐意。是什么忙?”

    “您别把这里发生的事情说出去!我会好好报答您的。”

    “胡说!理所当然的事情用不着报答。”

    “我不想听营地里那帮人知道塞姆-霍肯斯是怎么得到他的新宝贝玛丽后笑话他。这会成为他们的大笑料的。如果您闭嘴不讲,我会……”

    “请您别说了!”我打断了他,“关于这件事什么都不用说。您是我的老师、朋友,别的我就不用再说什么了。”

    这时他那双狡猾的小眼睛湿润了,他激动地喊道:

    “是的,我是您的朋友,先生,要是您有一点喜欢我的话,我这颗者心可就太高兴、太快活了。”

    我把手伸给他。

    “这种快乐我可以给您,亲爱的塞姆。您可以相信我喜欢您,喜欢得就像——就像——喏,大概就像喜欢一个好叔叔。您觉得这够了吗?”

    “足够了,先生,足够了!我简直太高兴了,真想立刻也让您大大地高兴一下。您说我该做什么?我是不是——是不是——比如在您眼前把这头新玛丽连皮带毛一起吞下去?或者是不是可以……”

    “住嘴吧!”我笑起来,“您已经帮了我很多忙,以后还要继续帮忙。现在还是让玛丽活着,让我们回营地去,我想工作了。”

    “工作?这也是工作啊,如果这不算工作,那我就不知道该把什么叫工作了。”

    我用套索把迪克-斯通的马跟我的马系在一块儿,然后我们就上路了。野马早已逃光了。骡子很听骑手的话,路上塞姆高兴地叫道:

    “它受过训练,这个玛丽,受过很好的训练!每走一步,我都感觉到,从今往后我倒要接受严格训练了。它现在记起了从前学过、后来在野马群里又忘掉的东西。但愿它不仅性子暴烈,而且也依赖人。”

    “还可以教它一些新东西,学东西它还不老。”

    “您估计它有几岁了?”

    “五岁,不会更大了。”

    “我看也是;回头我要检查一下,看是不是这样。我能得到这个畜生得感谢您,只感谢您。这两天对我来说很糟,糟透了,对您来说可是很风光。您相信您会这么快就连着见识了打野牛和捕野马吗?”

    “怎么不相信?在西部,你得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我还想见识其它捕猎活动。”

    “但愿您还像昨天和今天一样平安无事。尤其是昨天,真是千钧一发啊,您胆子也忒大了。别忘了,您是个‘青角’。往后您可要小心些,别太逞能了!捕野牛是非常危险的。”

    “哦嗬!您看,您又暴露出您那股卤莽劲儿了!您说到灰熊,一副瞧不起的样子,就好像说的是只毫无危险的小烷熊似的。”

    “这倒不是,我并没有瞧不起它。但它也决不像您说的那样不可战胜。没有一种猛兽不可战胜,灰熊也不例外。”

    “这大概又是您读来的吧?”

    “是的。”

    “哼!照我看,您这么莽撞,都是您读过的那些书的责任,要不您本来是个挺懂事儿的家伙,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相信,您会像昨天冲向那头野牛一样冲向一头灰熊的。”

    “如果没别的办法——我会的。”

    “没别的办法!胡扯!您这话是什么意思?只要想,谁都能有别的办法!”

    “这就是说,如果它是个胆小鬼,他尽可以脱身——您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但这说不上是胆小鬼,躲开一头灰熊称不上是胆小鬼。相反,向它进攻简直就是自杀。”

    “那我们的观点就太不一样了。如果它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根本不容我逃跑,那我只好自卫。如果它袭击我的伙伴,那我得去帮助那遇险的人。在这两种情况下我决不能逃跑。此外我还认为,一个勇敢的牛仔,即使没有必要,也会和灰熊交手,证明自己有胆量把这么危险的猛兽制服,顺便还可以品尝品尝熊腿和熊爪子。”

    听了这番话,塞姆大为震惊。

    “您这人真是不可救药!”他嚷道。“我可太替您担心了。如果您见识不到熊腿熊爪子,我就感谢上帝了。当然,我也不想否认,世上确实没有比它们味道更美的东西了,简直超过最嫩的野牛里脊。”

    “现在您大概还用不着替我担心,”我安慰他。“这个地区可能有灰熊吗?”

    “真没准儿,在整个山区都会有灰熊出没,它们沿着河流走,有时甚至会深入草原。碰上它们的人可倒霉了!咱们别再谈这个了!”

    不管是他还是我,谁都不会料到第二天还得谈这个,而且与今天谈的完全不同。这会儿暂时没有时间谈论此事了,我们已经到了营地。在我和塞姆离开期间干得很卖劲儿,营地向前推进了一大段。班克洛伏特和另外三个测绘员卖了不少力气,好证明他的能力,我们的到来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骡子,一头骡子!”人们喊着,“您怎么弄到它的,霍肯斯?”

    “人寄来的呗。”他认真地回答道。

    “不可能!谁给的?”

    “是快件,用的是两美分的纸封,也许你们想看看信封吧?”

    一些人笑起来,其他人骂骂咧咧的;但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没有人再追问下去了。至于他对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是否直言相告,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测量工作继续进行,我立刻投入到工作中去了。直到晚上,大家干得都很带劲儿,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可以着手测量头一天和野牛打交道的那个山谷了。晚上谈论此事的时候我问塞姆,在那儿是否会受到野牛的干扰,因为它们显然打算穿越山谷,我们只是遇到了一支先头队伍,现在大概要考虑遭遇大部队的可能性。但塞姆摇摇头。

    “休想,先生!野牛不比野马傻。被我们赶跑的先头部队已经调头回去警告牛群了。它们肯定会取道别处,不会再穿越那个山谷了。”

    天亮后,我们把营地迁到山谷地势较高的地方。霍肯斯、斯通、帕克没有参加搬迁,因为萨姆要训练他的“玛丽”。在那两位的陪同下,他去我们昨天捕到骡子的草原了,那里有足够的地方干他的事。

    我们几个测绘员先是忙着坚标杆,拉特勒的几个手下帮着我们,他本人和其他人无所事事地在周围转悠。我们,还有他,已经越来越接近我打死两头野牛的地方了。我惊奇地发现,那头老公牛已经不见了。我们走过去,看见一道宽宽的痕迹从它本来躺着的地方直通向灌木丛。被拖倒的草大概有一米半宽。

    “见鬼!这怎么可能呢?”拉特勒惊讶地叫起来,“我们来驮肉的时候,我仔细看过这两头牛,它们都死了。可这一头竟还活着。”

    “您这么看吗?”我问他。

    “是的。难道您认为一头牛死了还会自己挪地方吗?”

    “非得自己挪动不可吗?它也可能是被移动的呀。”

    “是吗?那么是谁呢?”

    “比如说可能是印第安人干的。我们在高处发现过一个印第安人的脚印。”

    “嗬,一个‘青角’能说出这样的话,够多么聪明呀!如果牛是被印第安人弄走的,那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呢?”

    “随便从哪儿。”

    “对极了,可能还是从天上下来的吧?他们肯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否则是可以发现他们的踪迹的。不,是那头牛还活着,它醒过来以后自己爬到灌木丛里去了,在那儿咽了气。我们这就过去看。”

    他和他的手下顺着那道痕迹走去。他可能以为我会跟着过去的,可我没有,因为我可不喜欢他对我说话时那种冷嘲热讽的劲儿,再说我还得工作。另外,那头老公牛的尸体跑到哪儿去了,对我来说也无所谓。我转身要去工作,但还没等我碰到标杆,灌木丛中就传来很多人恐惧的喊叫。响过两三枪后,只听拉特勒叫道:

    “上树,快上树,要不你们就完了!它爬树不行!”

    谁爬树不行?

    这时,拉特勒的一个手下从灌木丛中蹿了出来,而且是三步并作两步,只有吓得要命才会这样。

    “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我向他喊道。

    “一头熊,一头熊,一头灰熊!”他气喘吁吁地说着从我身边跑过。

    与此同时又传来呼天抢地的喊声:

    “救命,救命!它抓住我了!啊,啊!”

    只有当一个人面对死神张开的巨口时才会这样吼叫,那个人肯定危在旦夕了。得帮他一下,可怎么帮呢?我的枪放在帐篷里了,因为工作时它会碍事,既然有那些牛仔保护我们这些测绘员,这也不能算是我不谨慎。我要是跑回帐篷去取枪,那在我回来之前,那人肯定已经被熊撕碎了——现在只能这样去救人:腰带里插着的一柄刀和两支左轮枪,可对于一头灰熊来说,这算是什么武器啊!灰熊是已经灭绝的岩熊的后代,按说属于原始的上古时代呢。它直立起来能达到三米高,我后来打死过三百五十公斤重的灰熊。它的力气太大了,发起怒来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只鹿、一匹马驹或是一头小母牛……一个骑手非得拥有一匹力气大又有耐力的马,才有可能从它面前逃脱,否则灰熊一定会追上他。由于灰熊的强壮、无所畏惧和永不疲倦的耐力,在印第安人中,能杀死灰熊算是一桩了不起的勇敢行为。

    我就这么跳到灌木丛中去了。那痕迹一直通到有乔木的地方,灰熊把野牛拖到那儿去了,它也是从那儿来的。我们没能看见它的足迹,是因为它拖着的牛把它的足迹抹掉了。

    那真是千钧一发之际。我身后,测绘员们叫喊着逃回帐篷去拿武器;我面前,牛仔们大喊大叫,其间夹杂着牛仔那无法形容的恐怖嚎叫。

    我大步跑过去,这时我听见了灰熊那浸人骨髓的咆哮。转眼间我已赶到惨剧发生的地方,面前躺着已被撕碎的野牛尸体。前后左右那些早已上树的牛仔们向我喊着,他们自觉在树上很安全,因为极少有人见过灰熊爬树。正前方,野牛尸体的另一边,一个牛仔企图往一棵树上爬的时候被灰熊抓住了,他上身伏在树最低的一棵枝干上,双臂紧紧搂着树干不放,而那头直立起来的灰熊正用前爪抓他的大腿和下身。

    那人已经成了死神的俘虏,快完了,我帮不了他了。如果我跑掉,没人会指责我。眼前的一切使我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我抓起一杆扔在地上的枪,可惜已经没有子弹了。我把它调转过来,从野牛身上一跃而过,使出全身的力气,用枪托向灰熊的脑袋狠狠地砸过去,这太可笑了!枪像草一样在我手中散了架。这样一个脑袋,即使用屠宰牲口用的刀也没有用。但我把它引开了。它把头转向我,动作不像猫科或犬科的猛兽那样迅速,而是缓缓地,就像是对我那可笑的一击很惊奇似的,它用小眼睛打量着我,似乎在考虑,是满足于到目前为止的收获呢,还是来抓我。这片刻的犹豫救了我的命,我想出了一个唯一可能把自己从险境中解救出来的办法。于是我抽出一支左轮枪,跳到灰熊近身处,它虽然背对着我,但此刻正回过头来看我,我对准它的眼睛开了三四枪。说时迟,那时快,我又远远地跳到一边观察,同时抽出猎刀。

    如果我当时留在原地,肯定就没命了,那瞎了眼的猛兽立刻就放开那棵树扑向我。我躲开了,于是,熊开始愤怒地咆哮,挥舞着巨掌找我。它的动作像疯了似的,转着圈子,刨着地,前掌尽力向远处够,向四面八方乱跳,想找到我;不过我幸运地打中了它的眼睛,它怎么也抓不着我。也许嗅觉可以把它引向我,但它愤怒得发狂,它无法冷静地运用它的感官,它的嗅觉。

    终于,它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受的伤上。它坐下来,喘着粗气,龇牙咧嘴地举起前掌擦眼睛。我迅速靠近它,挥起手臂,两次将猎刀捅入它的胁间,它立刻挥掌扑我,但我又躲开了。我没有捅到它的心脏,灰熊又开始以加倍的愤怒搜寻我。这大概持续了有十分钟,它失血很多,眼看着虚弱下来,然而它又站起来,去擦眼睛,我看准机会,更迅速地给了它两刀,这次准多了。我又赶快跳到一边,灰熊向前扑倒,喘着粗气,踉踉跄跄地还想再站起来,已经没有力气了,它又倒了下来,低吼着试图站起来,这样来回挣扎了几次,终于躺着不动了。

    “谢天谢地!”拉特勒在树上喊道,“这畜生死了。刚才可太悬了。”

    “我不知道您怎么悬了,”我回答他,“您为自己的安全想得还是挺周到的嘛。现在您可以下来了。”

    “不不,先不忙,您先看看灰熊是不是真死了。”

    “它是死了。”

    “您不能这么肯定。您不知道这头畜生命有多硬。您还是检查一下吧!”

    “替您吗?如果您想知道它是不是还活着,那就亲自来检查吧!您是个有名的牛仔,而我只不过是个‘青角’。”

    说着,我转头去看他的同伴,他还以原来那个姿势吊在树上。他已经停止了嚎叫,不再动弹了。他的脸扭曲了,大睁的双眼直愣愣地向下呆视着我,大腿上的肉已经被撕得露出了骨头,内脏也从他的下半身淌了出来。我控制着心中的恐怖,冲他喊道:

    “放松点儿,先生!我会把您弄下来的。”

    他不回答,也不知他是否听见了我的话,我请他的同伴从树上下来帮我把灰熊摇晃了几次,证明它确实死了,他们才敢下来帮我把那毁得残缺不全的人弄到地上来。这是很困难的,因为他的胳膊把树干楼得那么紧,我们得用力才能掰开。他死了。

    这个可怕的结局似乎不能再震惊他的同伴了,他们漠然地从他身边走开,转向那头熊。他们的头领发话了:

    “现在事情颠倒过来了:当初熊要吃掉我们,现在它要被我们吃掉了。快,你们,把它的皮剥了,好割熊腿和熊掌。”

    拉特勒说着便抽出刀子,跪下来要动手,这时我提出了异议。

    “您要是在它活着的时候在它身上下刀那会更精彩的,现在已经晚了,您就别费力气了!”

    “什么?”他叫道:“难道您不让我割肉吗?”

    “是的,拉特勒先生。”

    “凭什么?”

    “凭不容争辩的权利:是我打死这头熊的。”

    “这不是真的!您是不是想说一个‘青角’用一把刀杀死了一头灰熊!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向它开了枪。”

    “然后赶紧逃到了树上。”

    “是我们的子弹打中的,它最后是死于枪伤,而不是您在它已经半死的时候用刀给它的针刺似的那几下。熊是我们的,我们愿意拿它怎样就怎样,明白吗?”

    他当真要动手,可我警告他:

    “马上离熊远点儿,拉特勒先生,否则我就教教您应该怎样重视我说的话,明白吗?”

    尽管如此,他还是把刀插进了熊皮,于是我两手抓住他的臀部——因为他身体前倾着跪在那儿——把他举起来抛向最近的一棵树,只听一声巨响。他还没落地,我已经拔出第二支还上着膛的左轮枪,如果有人进攻,可以迅速回击。他站起来,眼里冒着火看我,一边去拔刀。

    “您得付出代价!您已经打过我一次了,我不会让您第三次对我行凶的。”

    他想向我跨进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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