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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前,是马克西。沙迪格介绍我认识克伦。克德格伦的。我想象不出是什么使这两个人走到一起的。他们毫无共同之处。一丁点儿也没有。

    克伦。克德格伦是瑞典人。毕业于牛津大学。上大学期间。他曾以其运动场上杰出的才能和罕见的学术成就在校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身材高大,留着一头卷曲的金发,说话温和有礼。他集蚂蚁、蜜蜂和河狸的优点于一身。无论他干什么,他都要干到底。他玩起来也和工作一样拼命。尽管他热爱工作。他站着、坐着,甚至躺在床上的时候都能工作,而且,像所有工作勤奋的人一样,他实际上是很懒的。

    无论何时,只要他想开始做什么,他都得先琢磨一下有没有事半功倍的法子。无须多说,这些捷径令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可即使走这样的捷径让他费了更大的劲儿他也会在所不借。效率就是他的生命。他只是一个会走路、会说话、会省些力气的机器。

    无论一个项目有多简单,克伦也会把它搞得很复杂。几年前,我在人类学研究所做他的助手时,曾饱尝过他的怪僻。他教给我一种荒谬的十进制用来存档,使得我们的权威方法看起来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使用克伦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轻易地索取任何资料,从一双白色羊毛袜子到痔疮都行。

    正如我所说,从上一次见到克伦至今已有好几年了。我一直认为他这人异想天开。我并不尊重他自夸的学识,不关心他在运动场上有多棒。他主要的特性就是勤奋而又枯燥无味。他也时不时地大笑一通,可他笑得太过分了,我得说,不是笑锗了场合,就是笑错了时间。他培养这种笑的勇气,就像他当初锻炼他的肌肉似的。

    他爱管闲事,却又总是管得不是地方。

    我这么简略地谈了谈他是因为我现在又和他在一起工作了,是给他干活,莫娜也是。我们都住在罗卡威的海边,在一幢他自己盖的小棚屋里。确切地说,房子还没最后完工,所以,我们就住了进去。我们无偿地为他工作,对分享克伦和他太太的房子与食物颇觉满意。要干的事很多,简直太多了。从我一睁开眼,我就得不停地干活,一直干到我累趴下为止。

    回想一下……在街上遇见克伦真像是从天上掉馅饼一样。遇见他的时候,我们已经身无分文了。你知道,斯坦利有天晚上告诉过我们他已经开始厌烦我们了。我们得马上收拾东西搬出去。他可以帮我们收拾东西并把我们送到地铁站。没什么好说的。当然,我早就知道这种事情有一天会发生的。我一点儿也不生他的气。相反,我还挺高兴的。

    在地铁站入口,他把旅行袋递给我,又给我一毛钱让我们坐车,然后,连手都没握一下就转身走掉了,连声再见也没说。我们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先上了地铁再说。我们坐着地铁绕了两三圈,想看看下一步该怎么办。最后。我们在谢里登广场下了车。还没走几步,我就惊讶地看见克伦。克德格伦走过来了。他看见我好像特别高兴。问了些我正在干什么,吃饭了吗诸如此类的问题。

    我们随他来到他在城里的公寓。他太太正在做饭。我们放下包。他听到我们的状况好像更高兴了。“亨利,我这儿有一点事给你做。”他说,然后,他立即开始解释他工作的性质,听起来像高等数学似的。他一边说一边不停地递鸡尾酒和鱼子酱、三明治给我们吃。他开始说的时候。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会同意他的计划。为了使事情别有生趣,我装作还要好好想一想,“我还打算做点儿别的什么事。当然,我也只是想刺激他一下。

    “在这儿过一夜吧,”他请求,“明天早晨告诉我你的决定。”

    当然,他早已经解释过,除了做他的秘书和抄写员,我还得帮他盖房子。我也很诚实地告诉他我的手艺可不怎么样,可他认为不太重要而对此置之不理。经过一番脑力劳动之后再干点儿体力活是一种乐趣。他称之为“再创造”。然后,他又提到了海滩:我们可以游泳、打球,甚至可以划划船。他还跟我们讲起了他的书房、他收集的唱片、他的棋具,好像是说我们可以像在高级俱乐部里似的享受一番。“

    很启然,第二天早晨我点了头。莫娜高兴极了。她不单单是愿意,简直是急于帮克伦的太太做清扫工作。“好吧。”我说,“试一试也没坏处。”

    我们乘火车去了罗卡威。在车上,克伦滔滔不绝地谈着他的工作。我得知他目前正在写一本关于统计学的书。据他说,他这本书对统计学这一科目将是一个巨大的贡献。他积累的资料非常丰富。他已经按他一贯的做事方法,准备了各种机器及装置,并向我保证我不用费多大劲就能掌握操作方法。其中一个是录音电话机。他解释说向非人的机器口述比向秘书口述要方便些。当然,有时候如果他觉得非直接说不行的活,我就得用打字机记下来。“你不必担心拼写。”他补充道。我的情绪一下子低沉下来,我是说当我听说录音电话以后,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着听他讲这个讲那个的。

    他没跟我们提蚊子的事。

    在一间小储藏室里,只够放一张吱呀作响的床。他说我们就睡那儿。我一看见床口挂着蚊帐,就知道我们免不了要遭受蚊子的侵袭了。第一天晚上,蚊子就开始发动进攻。我俩一夜没合眼。克伦对此一笑置之,劝我们多休息一两天,适应一下环境。我想,这倒也不错,他这人还挺大方的,不愧是牛津毕业出来的绅士。可我们第二天晚上又没睡着,尽管有蚊帐这着,又浑身上下都涂了防蚊油。第三天晚上,我们点了蚊香。快破晓的时候,我们精疲力尽,打了个吨。太阳刚一出来,我们就去海边游泳了。

    那天早晨吃过早饭后,克伦告诉我说我们该开始好好工作了。他太太把莫娜拉到一边,告诉她该干什么。克伦花了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向我讲解他那些机器的结构。那些机器对他的工作极其重要。桌上堆了一大堆资料,等着我打出复本。过几天,我还得熟悉一下曲线图、图表、尺子、圆规、三角板、计算尺以及其它好多东西。我还得整理那些资料,然后,如果天还没黑的话,再帮他盖房子。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天跟那只讨厌的录音电话机打交道的情景,我觉得我快发疯了。那感觉就像是同时在操作缝纫机、电话交换机和一个留声机似的。我必须同时手、脚、眼睛、耳朵并用。要是我再多长一只手的话,还得再打扫一下房间。前十页当然通篇都是废话。我不但记错了东西,还拉了整句整句的话。有些句子只写了半截,有的就只写了个结尾。我希望要是能把第一天记的这些东西留下来就好了。

    其实,即使我誊写得对,我也不知道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所有的术语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就像是记电话号码似的把这些东西记录了下来。

    克伦像个惯于训练动物的人似的。他很有耐心且不屈不挠。他装出一副认为我干得还不坏的样子,甚至还开玩笑似的读了几段我写的乱七八糟的句子。“这花不了多少时间,”他说,“你很快就会胜任的。”然后,他又加了几句:“我对自己感到很愧疚,亨利,让你干这种活。你不知道我是多么感激你的帮助,你不知道如果你不来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他教我练柔道,他也会这么说的,尽管他是大家公认的高手。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出,他可以一下子把我扔出二十码远,然后把我拉起来,担心地说:“真对不起。你过几天就会知道窍门了。你知道,我也是一时失手。你伤得重吗?”

    我最想干的事就是痛痛快快地喝点儿酒,可是,克伦很少喝酒。如果他想轻松一下的话,他就去干点儿别的工作。。工作就是他的爱好。他连睡着了的时候还在工作着。我这样说是很严肃的。临睡前,他就给自己出个问题,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的下意识就把它解决了。

    我最多也就能从他那儿喝到点儿可乐。可就这么点儿可乐我也不能安安静静地喝。我一边喝,他还一边忙着给我解释第二天的问题呢。我最烦的就是他给我解释的方法。他是那种相信图表可以使一切简单明了的傻瓜。对于我来说,不论制什么表都是一塌糊涂。我不得不大头朝下去读那些最简单的平面图。我告诉他我不行,可他坚持说我受了错误的教育。如果我耐心一点儿,我就会很快轻轻松松地学会读那些曲线图什么的了,说不定还乐在其中呢。“这就像算术一样。”他告诉我。

    “可我不喜欢算术。”我反抗道。

    “亨利,一个人不应该说那种话。人怎么能不喜欢有用的东西呢?算术只是另一种为我们眼务的工具。”说到这儿,他详细地阐述了我丝毫不感兴趣的科学的意义,可是,我是个好听众。而且,这几天来,我已经发现要想少干一会儿活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这么长篇大论地说下去。我好脾气地听着,这让他觉得他真的能诱惑我。我时不时地问上一个问题,好让他多说一会儿。当然了,他告诉我的那些数学方面的事我一点儿也没记住。它们都从这一个耳朵进,从另一个耳朵出了。

    “你看,”他会像个蠢人似的严肃地说,“它一点儿都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复杂。

    过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把你造就成一个数学家了。“

    与此同时,莫娜也正在厨房里干活。我听见那些盘子一天到晚地叮当作响。我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在这儿干什么。那声音听起来像正在大扫除似的。睡觉时。莫娜告诉我,克伦的太太总是把脏盘子攒上一个星期。很显然,她不喜欢干家务活儿。

    她是个画家。克伦从来不抱怨。他想让她当画家————也就是说,在她干完所有的家务活儿,还得帮他忙完之后。他自己从不到厨房去。他从来不注意他的盘子和刀叉干不干净。“也不在乎他太太给他吃什么。他吃东西不品味道,填饱肚子就行了。

    吃完饭,把盘子往旁边一推,就开始在桌布上写写算算起来。如果没有桌布,一就在桌子上算。他干什么事都是不慌不忙的,仅这一点就快把我弄成神经病了。“

    他在哪儿工作,哪儿就又脏又乱,还堆满了许多没有用的东西。要是他想找什么的话,就得先搬开一大堆别的东西。如果他手里拿的刀子脏了,他就会慢慢地用桌布或者手绢把它擦干净。从不大惊小怪,也不表示不满。他总是像条冰河似的,缓缓地、不屈不挠地向前流淌。有时候,他手里一下子夹着三支烟。他抽烟就没停过,睡觉对也抽。烟头堆了一大堆。他太太抽烟也很凶,一根接一根地。

    我们唯一不缺的就是香烟。至于吃的东西就是另一码事了。给我们吃的东西就像是发救济品似的,只给一点儿,而且吃的东西都是引不起人胃口的那种。当然,莫娜曾经主动提出帮助洛塔做饭,可洛塔拒绝了。很快,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她很小气。她怕莫娜做出鲜美的饭菜来,我们吃得就多了。她这点倒是挺正确的!我们一直在想,要是能把厨房接管下来,好好地吃上顿饭该多好啊!我们不停地祈祷着他们进城几天,好让我们把厨房接过来。那时候,我们就可以美餐一顿了。

    莫娜说:“我就想吃烤牛肉。”

    “我想吃鸡肉————或者一只肥肥的烤鸭。”

    “我想吃点儿白薯换换口味。”

    “我也是,亲爱的,和肉汁一起吃。”

    我俩就像打羽毛球似的,把这些想象中的美味佳肴说来说去的。要是他俩吵上一架就好了S唉,我们实在是吃够了沙丁鱼罐头、菠萝片和土豆条了。他们两个一天到晚像老鼠似的一点一点地吃。从来也不提葡萄酒的事,也喝不着威士忌。除了可乐和茶水外,什么东西也没有。

    我不能说克伦也很小气。不,他只不过感觉迟钝,不太注意观察罢了。有一天,当我告诉他我们不够吃的时候,他显得很惊讶。“你们想吃什么?”他问。他马上停止了工作,从邻居那儿借了辆车,一溜烟儿地开车进城,一个商店接一个商店地买吃的东西。这是他办事的典型方式。爱走极端。他这么做使我下意识地觉得自己有点儿看不起自己。“食物?你就要这些吗?”他仿佛在说,“那好办,我们多买点儿,够撑死一匹马的。”他如此过分地取悦于我不啻于在暗示说,“食物?那是小事一桩。我们当然会让你们吃饱,别觉得你还有别的事。”

    他太太看见我们带回来这么多吃的东西,大吃一惊。我已经告诉过克伦别跟他太太提我们吃不饱的事,所以,他装作是在为下雨天贮藏食物。“家里吃的东西不多了。”他解释说。可是,当他又说今天晚上莫娜要给我们做顿饭吃的时候,她的脸沉了下来。那脸色就像是个吝啬鬼看见自己藏起来的钱要被拿走了似的。克伦赶紧说:“亲爱的,‘我觉得我们应该尝尝别人的手艺,换换口味了。莫娜做菜棒极了。我们今天晚上吃法国鱼片————你觉得怎么样?”当然,洛塔只好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

    我们把这顿饭当作大事来办。除了洋葱和土豆泥之外,我们做了豆煮新鲜玉米、甜菜根、汤菜,还有芹菜,配上橄榄和小萝卜。光奶酪就有三种,加上草莓冰淇淋。

    为了换换口味,我们喝的是我亲手煮的咖啡,味道好极了。浓浓的咖啡,再加点儿菊花,真棒。唯一没有的就是酒和哈瓦那雪茄。

    克伦吃这顿饭吃得高兴极了。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开着玩笑,讲故事,笑得肋骨都疼了。他一句也没提他的工作。快吃完的时候,他甚至还想唱首歌。

    “不错吧,啊?”我说。

    “亨利,我们应该经常这样,”他回答;他看了洛塔一眼征求意见。她勉强笑了笑。很显然,她正算着我们这顿饭花了多少钱。

    突然,克伦把椅子推开,从桌旁站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要把他那些图表拿到桌上来。可是。他走进隔壁房里,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了本书。他把书在我眼前晃了一下。

    “看过这本书吗,亨利?”他问。

    我看看书名。“没有,”我说,“从来没听说过这本书。”

    克伦把这本书递给他太太,让她给我们念一段。我想听些哀伤的东西,不觉多倒了点儿咖啡。

    洛塔严肃地打开书页,找她最喜欢的那一段。

    “读哪儿呢?”克伦说。“这本书从头到尾哪儿都好。”

    洛塔停止了翻书,抬起眼来。她的表情突然间变了。我第一次发现她神采飞扬的。连她的声音都变了。

    “第三章,”她开始读了,“金瓦罐,詹姆斯。史蒂芬斯。”

    “这书棒极了!”克伦兴高采烈地打断了她。一边说着,他把椅子往后推了推,把他那两只大脚搭在旁边的安乐椅上。“现在,你们开始好好听吧。”

    洛塔开始了:“这是一个哲学家和一个名叫米豪。麦克默拉的农夫之间的谈话。

    他们俩刚刚问候了对方。“她开始读了。

    “另一个人呢?”他(农夫)说。

    “啊!”哲学家说。

    “他可能在外面,是吗?”

    “确实可能。”哲学家严肃地说。

    “噢,那没关系。”来访者说,“因为你的知识都够堆一屋子了。今天我到这儿来是想向您问一问我妻子的洗衣板。她才用了没几年,她上次用是洗我做礼拜穿的衬衫和她那件印红花的黑衬衫————你知道她那件衣服吗?”

    “不知道。”哲学家说。

    “噢,不管怎么说,洗衣板不见了。我太大说不是被仙女拿走了就是让贝西。汉尼甘给偷去了————你知道贝西。汉尼甘吗?她像只山羊似的长着胡子,还瘸了一条腿!”

    “我不知道。”哲学家说。

    “没关系。”米豪。麦克默拉说。“她没拿,因为我太大昨天把她叫出去,跟她聊了两个小时。我趁机到她房里,把哪儿都找遍了。洗衣板不在她那儿。”

    “当然是不会在的。”哲学家说。

    “那么,您能告诉我洗衣板在谁那儿吗?”农夫说。

    “也许可以吧。”哲学家说,“你在听吗?”

    “在听。”米豪。麦克默拉说。

    哲学家把他的椅子拉得离农夫近一些,直到他俩膝盖碰膝盖。他把两只手搭在米豪。麦克默拉膝上……

    “洗涤是一种特别的习俗。”他说。“我们来到这个泄界和告别世界的时候都要受洗。我们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受洗时,是体会不到什么乐趣的。”

    “您说得对,先生。”米豪。麦克默拉说。

    “许多人认为清洗污垢是由于习惯。现在,习惯是动作的连续,是一种极其可恶的东西,而且很难改掉。谚语到处流传,可书却不。我们祖先的愚笨比我什]财产的富有更为重要。”

    …………

    念到这儿,克伦打断了他太太,问我们喜不喜欢听。

    “我的确爱听,”我说,“请她接着念吧。”

    “念下去。”克伦说,往椅子里缩了缩身子。

    洛塔接着读下去。她的音色极美,还能出色地控制声音的抑扬顿挫。对话越来越有趣。克伦开始嗤嗤地笑,接着便开怀大笑,眼泪都流下来了。

    “小心点儿,克伦,”他太太请求他,把书放下。“我怕你又会打嗝。”

    “我不在乎。”克伦说,“这值得我打嗝。”

    “可你还记得吗?上次你打嗝,我们还叫了医生呢。”

    “还那么办好了。”克伦说,“我还想听结尾。”他又笑了起来。他控制不住自己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好意思哭出声来。那法子挺管用的。

    洛塔等他缓过气来,就接着读。

    “你听说过包迪。麦克劳林在警察帽子上逮的那条鱼吗?”

    “没有。”哲学家说。“第一个洗澡的人可能是想让自己臭名昭著。

    傻子才洗澡呢,每个聪明人都知道这是一种不必要的劳动,因为大自然会很快让他又自然而健康地脏起来,所以,我们不应该想办法让自己变得干净起来,而是要达到一种独特而又光彩的脏。可能,那些积累起来的脏东西……“

    “说说洗衣板吧。”米豪说,“我就想说说……”

    “没关系。”哲学家说。“我……”

    …………

    念到这儿,洛塔不得不合上了书。克伦正笑着,如果那能说是笑的话。他笑得很凶,眼睛都鼓了出来。我觉得他都快晕过去了。

    “亲爱的,亲爱的!”洛塔焦急地说。我从来也没料到她竟然也这么关心别人。

    “亲爱的,求你,安静下来吧!”

    克伦的身体由于抽搐而继续摇晃着。我走过去,使劲捶了一下他的背。他马上就好了。他感激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就使劲地咳嗽喘气,擤鼻涕,用衣服袖子探眼泪。

    “亨利,下次用个大锤什么的好吗?”他吐沫横飞地说。

    “我会的。”我说。

    他又开始笑了。

    “请别再笑了!”洛塔请求道。

    “今晚过得真好,”莫娜说。“我现在开始喜欢上这儿了。你念得真好。”她对洛塔说。

    “我过去演过话剧。”洛塔谦虚地说。

    “我也这么想。”莫娜说,“我也演过。”

    洛塔挑起眉毛。“你也演过吗?”她的声音里有种讽刺的意味。

    “当然,”莫娜平静地说,“我在吉尔特剧院演的。”

    “啧,啧!”克伦说,又恢复到他那种牛津风格。

    “你们为什么感到奇怪呢?”我想看看他们怎么回答,“你们认为她没那种天赋吗?”

    “噢,亨利,”克伦说,抓住我的胳膊,“你很敏感,对吗?我正为我们的好运气高兴着呢。以后,我们轮着念。你知道,我自己也上过台呢。”

    “我还演过空中飞人呢。”我反驳他。

    “真的!”这次,洛塔和克伦同时发出声音。

    “我没告诉过你们吗?我还以为你们知道呢。”

    出于某种奇怪的原因,我那番毫无恶意的谎言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果我说我当过首相的话,他们还会相信吗?他们如此缺乏幽默感真让人觉得可笑。很自然地,我开始详细描述我的精湛技巧。莫娜时不时地插上一两句话,他们俩听得出神了。

    我说完以后,克伦很严肃地评论说:“亨利,你的故事讲得真不错。以后等我们想听了,再多讲一点儿类似的故事。”

    第二天,仿佛是为了弥补一下昨天的挥霍,克伦决定装修天花板。我们得先用瓦片盖上,然后再铺上沥青。我连个钉子也钉不好,却不得不干————当然是在他的指导下。幸运的是,找梯子、钉子、锤子、锯和其他一些他认为用得上的工具花了好多时间,然后,就看我的了。首先,我坚持找双旧手套带上,以防止手上扎刺。

    我说得很清楚,手指头上扎了刺的话,我就打不了字了,而不能打字意昧着录音电话机不起作用了,然后,我又坚持找双胶底鞋穿上,以防止滑倒摔断了脖子。克伦极其严肃地点头同意了。他是那种人,为了能从你身上榨取最大限度的劳动力,必要的话,违背你去厕所、给你指屁股都千。安装瓦片的时候,我需要人帮忙。莫娜站在一边,以防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她还不时地给我们拿冰镇桔子水喝。当然了,克伦早就拿了几张图纸在向我解释怎样把瓦片一片片地放好。我根本就没听他的。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为了让身体灵活些,我建议说我要先练练在屋脊上走路。克伦仍旧点头表示同意。他还想借给我一把伞。莫娜听了之后笑得前仰后合的,他这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像只猫一样灵巧地爬上梯子,上了屋脊,开始了我的高空作业。洛塔忍着害怕向上望。毫无疑问,此刻她心里一定正在忙着计算我如果掉下来摔断了腿的话,她得付多少医疗费。天热极了,苍蝇成群地围着我转。我带的墨西哥帽子太大了,总是挡住我的视线。我从屋顶上下来,打算换上游泳裤。克伦也想照办。这就又多费了点儿时间。

    最后,终于没什么可磨蹭的了,我只好开始干活。我胳膊底下夹着锤子,拿着一桶钉子就爬上了梯子。已经快中午了。克伦草草地做了个带轮子的台子,他可以用来装卸瓦片,还可以指挥我。我看起来像个迦太基人,正在巩固城防。两个女人在下面站着,像只母鸡一样张开双臂,准备着我掉下来好一把接住。

    我把第一片瓦片放好,举起锤子敲进了第一颗钉子。我敲了一两英寸,瓦片像只风筝似的飞了起来。我很惊讶;目瞪口呆地看着锤子从我手里掉了下去,那一小桶钉子也掉在了地上。克伦一点儿也没慌。他让我呆在那儿别动,女人们去捡锤子和钉子。洛塔跑到厨房,把那把锤子找了回来。她回来以后,我才知道我打碎了一个茶壶和几个盘子。“莫娜拉着钉子,她太着急了,以至于有些钉子又从她手里掉到了地上。

    “别紧张,别紧张!”克伦大声叫着。“都准备好了吗,亨利?站稳点儿!”

    听到这些,我笑了。这情形让我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儿。那是我妈妈和我妹妹帮我安这篷————在客厅前面。只有专门安遮篷的人才知道那有多么复杂,不但要用螺母、螺栓、撑竿什么的,还有滑轮、细绳。当你爬上梯子,小心谨慎地靠在窗户边上开始于以后,还不知会冒出来几百个复杂的问题呢。不知怎么的,妈妈决定要搭遮篷以后,就开始刮大风。我一手揪住被风吹起来的遮篷,一手拿着锤子。我妈妈努力地把我妹妹递给她的各种用得着的东西递过来。用腿紧紧夹住篷布不让它把我掀起来本身就不容易。我的胳膊在我何进第一枚螺丝钉之前就累了。我只好解开那些奇妙的装置,跳下来喘口气儿。我妈妈一直在不停地唠叨着:“这多简单啊。

    我要是没有风湿病的话,我自己一会儿就弄好了。“一切又从头开始,她只好再告诉我一遍哪边在里,哪边在外。对于我来说,这就像做什么很落后的事似的。我又回到窗边,锤子从我手里掉了下去,我只好坐在那儿,使劲按住篷布。我妈妈跑下去把它拾上来。安好一块篷布大约要用一个小时。这时候,我一定会说————”为什么不留点儿明天再干呢?“听到这话。我妈妈气极了。如果让邻居看见我们只安了一块篷布可怎么得了。于是,我就建议说找个邻居来把活儿干完,我可以自己掏腰包付他工资。这更让我妈妈生气了。她认为这样做是一种罪过。出钱让别人替自己干自己力所能及的活是种罪过。干完了活儿,我总得受点伤,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我妈妈就会说:“你应该为你自己感到羞愧。你和你爸爸一样,真是没用!”

    我双手分开,跨坐在屋脊上,自己悄没声地笑了起来。我庆幸我现在可以不必再和录音电话机打交道了。我知道,到傍晚我的后背就会被太阳灼伤,第二天我就无法工作了。我不得不一整天都脸朝下趴着。那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以有机会读点儿有趣的东西了。一天到晚听那些统计材料,我都快变成傻子了。我知道当我在床上趴着的时候,克伦会找点儿“轻”活让我干,可我知道怎么拒绝他。

    好了,我们又开始了,这回可是慢慢地。我钉钉子的方法会让任何一个正常人发疯的。克伦也只是个正常人。他站在他自己做的台子上,不停地鼓励我,告诉我该怎么做。他为什么不自己安瓦片,让我帮他递东西呢?我真不明白。他只有在指导别人的时候才会觉得高兴。即使是一件他自己就做得了的事,他也会把它分成几个部分,需要几个人一起完成。他从不在意完成一项工作花了多少时间。只要是按他说的做就行,也就是说按那种又费时间又复杂的方法做。这就是他说的“效率”。

    这是他在德国学来的。

    叫我吃午饭时,我才安了几块瓦片。午饭是用昨天剩下的东西做的,已经冷了。

    洛塔把它叫作“沙拉”。还不错,今天有几瓶啤酒,挺合我口味的。我们甚至还吃了点儿葡萄。我慢慢地吃,一粒一粒地磨蹭着时间。我的背已经红肿起来了。莫娜想让我穿上件衬衫。我告诉他们我这人一晒就黑。克伦也不完全是个傻子。他提议我们把修屋顶的事挪到下午再干,先找点儿轻活干干。他说他制了几张复杂的图表,需要修改再复制一下。

    “不,我们还是修房顶吧,”我要求道,“我刚掌握窍门。”

    这听起来似乎有理,也挺合逻辑,克伦又同意修房顶了。我们又登上梯子,做了点儿准备工作,就开始钉钉子了。不一会儿,我浑身汗如雨下。我越出汗,苍蝇就越围着我嗡嗡叫。我的后背疼极了。我故意让他看出来我在加快节奏。

    “干得不错,亨利!”克伦喊道。“用这种速度,我们一两天就可以干完了。”

    他话还没说完,一块瓦片飞了起来,砸在了他的眼睛上方,划出一道口子,血一滴滴地流进了他眼睛里。

    “噢,亲爱的,你受伤了吗?”洛塔喊了起来。

    “没什么,”他说,“继续干,亨利。”“我去拿碘酒。”洛塔尖叫着,一路小跑着回到房里。

    我一没留心,锤子从我手上滑了下去,穿过一个洞,正砸中洛塔的头。她大叫一声,好像一只鲨鱼咬了她似的。一听到这声音,克伦从他那台子上爬了下来。

    这下可以停止了。洛塔只得被抬到床上,头上敷了块冰。克伦左眼上涂了很大一片药膏。他一句抱怨的话也没说。

    “我猜,今晚得你来做饭了。”他对莫娜说。在我听来,他的声音里有一种秘密的喜悦。我和莫娜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等了好一会儿才开始谈论吃什么菜。

    “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克伦说。

    “羊排骨怎么样?”我插了句嘴。“法国大豆炖排骨,做点儿面条,再来点儿朝鲜蓟————听起来怎么样?”

    克伦觉得棒极了。“你不会介意的,是吧?”他问莫娜。

    “一点儿也不,”她说。“我很乐意。”

    然后,好像刚想起来似的,她又说:“我们昨天不是买了瓶雷司令吗?我觉得吃羊排骨的时候,喝上一瓶雷司令才棒呢。”

    “对呀!”克伦说。

    我冲了个澡,换上了睡衣。想着又要大吃一顿了,我不禁兴奋起来。我准备坐下来,复制几张图表,装装样子。

    “你还是歇会儿吧。”克伦说。“明天你就该肌肉酸痛了。”

    “那这些表怎么办?”我说,“你知道,我是真想干点儿什么。真不好意思,我太笨了。”

    “嘘!”克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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