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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二科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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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三(二科入)

    皇龙寺释 表员集

    ○法界义

    三门同前。

    第一释名者。法藏师云。法有三义。一是持自性义。二是轨则义。三对意义。界亦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二是性义。三是分齐义。懔云。自体如实。名之为法。该罗都城。名之为界。

    第二出体者。懔云。以如如为体。慧苑师云。权小二教中。事法以心法及心。并不相应。能所造色。以为其性。小乘教。理法界。以生空所显无为性。权教大乘。理法界。以二空所显不变真如而为其性。实教大乘。理事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镕融法界。而为其性。事事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常蕴为性。(若兼显辨用所依则通有漏五蕴为性)元晓师云。通论法界。不出四句。一有为法界。二者无为法界。三者有为无为法界。四者非有为非无为法界。法藏师云。法界有二。先所入法界义有五门。初四法界。同晓所列。(释义不同有耳)五无障碍法界。二明能入。亦有五门。一净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证得。五圆满(云云)。

    第三问答分别。

    问懔云。凡论体异。滥於虚实。何耶。

    答以四种简体。一者随缘法界。二对缘法界。三忘缘法界。四缘起法界。前三门中。法界体者。法界非境智。随缘说境智。法界非色心。随缘说色心。此随流处有种种味。然种种味。皆非本味。随缘有差别。差别非法界。但有名字下无法。随情而说。情非法界故。第一随缘法界中。无法界体。二对缘者。夫着有之病。说无以治。着无之病。说有以治。着无之病说有以治(常无常等一切例此)所对病。非是法界。能治之药。假名为法。若复执此法。还复成病。病治药去。俱时说净。非但遣治。亦复遣遣。故对缘中。无法界体。三忘缘者。忘缘忘对故。曰忘缘法界也。忘有所得。忘无所得。忘二。忘不二。亦复忘於忘。非但忘名。亦忘法界体。忘法界用。故不立法界体也。夫不立者。亦法界中一故。四缘起法界者。前忘缘既无所依着。今复忘此缘。谓之忘缘。忘缘也然后乃立缘起法界义耳。一切法如如。实相本不生。今亦无灭。无增无灭。无有无无。而有而无也。有是无有也。无是有无也。无有无二。是不二二也。无有无无。是二不二也。亦二亦不二也。无二不二也。(常无常等一切例也)今缘起法界中。无体而体。以如如为法界体也。缘起无碍。为法界用也。无体无用。用体体用。如如缘起。缘起如如。

    问境智节中。何故非法界。

    答境之与智。亦出妄语之情。病情无法。

    问断得及遣得节中。亦究竟被除。何名法界。

    答带病须破之。除病不除法。

    问中道节中。忘缘既无病。何故非法界体。

    答若离虚妄。未明缘起法者。非法界体。体必有用。既未论用。亦未明体。

    问既非缘起。不应入缘起法界中。

    答经云。汝应知一切法界。莫舍此无分别法。(此中五节更准镜论也)。

    又缘法界中。开为四种。一者有为缘集法界。二者无为缘起法界。三者自体缘集法界。四者平等缘集法界。若明有则一切有。所谓有生有灭。有因有果。有生死。有涅盘。有中非中。有一相无相。有无所有。夫有待有对。有谓有为法也。不生而生。不灭而灭。灭而非生。生义不成。今只生灭成。故为集也。因果相成。乃至待对相成。为有为缘集无集之集也。若明无则一切无。所谓无生无灭。无因无果。无生死无涅盘。无中无非中。无一相无相。乃至无无所有待无对者。谓无为法也。夫无碍无所有。而历法明无。故多体无。即为无为法也。无无互相成。皆入无二法数。为无为缘集也。若非有为非无为。为不二者。谓之自体。经云。法名自体。又云。自体本来空有不二不尽。若历法明不二。则有众多不二而集。为自体缘起也。有为无为为二用。非有非无。即为有无之本体也。体不从缘造。名为自法。自法本来空也。若见自体无二。不见有为。不见无为。不无无二。谓平等法界。只二成无二。只无二成二。只平等成不平等。只不平等成为平等。缘集法界中。又就平等缘集法界中。复开为三种。一者法界缘集。二者法界无障碍。三者法界解脱。若此平等。无理无教。而理而教。教理故理集也。理教故教集也。理教不二故。法集也。无法无人。而法而人。人法故。法集也。法人故。人集也。人法不二。故行集也。无行异人法。无人法异行。故大乘也。是为大法界缘集也。若无集无散。而集而散。散集集散。乃至生死涅盘。涅盘生死。有无无有。一切无障无碍者。法界无障碍也。若集不可得。散不可得。乃至生死不可得。涅盘不可得。有不可得。二不二。亦二亦无二。无二无无二。亦亦不可得。无障碍不可得。解脱不解脱。亦不可得。如此绝言。只言绝亦不可得。不可得谓法界解脱也。

    问夫法有四种。谓理法。实相法。行法。教法。今云法异者。为是何法。

    答夫法异者。睹总之名。该罗四法也。(谓理法者。无相之空。实相者。诸法皆如。是即诸法相也)。

    问经云。虚空无相出谓界外法界所不摄。以此而言界。得云无有一法出於法界。

    答盖是以相相法为法界以虚空非法相故。言出法界外。亦非体离法界。(此总问答)。

    问有为缘集摄几种法。

    答摄四种。一色法。二心法。三无作法。四空法。

    问大虚空及三无为。既非生苦。何故摄属有为法。

    答三无为者。正是事无。无必得有。相待之假。斯名世谛。故属有为摄也。

    问若以假故。属有为法。不必有生有灭是有为缘集。

    答若有若无。二边不实。若体常住。有无理灭。离生死灭。而是可尽。又亦可离故。终属生灭法摄也。

    问性空相空。属何法。

    答亦有为缘集摄。

    问此二是理空中无生灭。又非相待假。何故。属有为摄。

    答此是无常苦空之空。非常住空。若有无常法。则有此空。无常法灭尽。空亦随尽。金刚心谢。空有俱忘。经然空得空。此空可断。是以终归有灭。故属有为法摄也。

    问正取此可断之法。作有为缘集者。此法终归散灭。无集为有义。

    答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即摄成有为缘集也。

    问有为法皆如之。而此人无我空。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属有为之无为。

    问应身生灭。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此是无生之生。无灭之灭。属无为之有为。(有为八问答例一切竟)。

    问何故名无为。

    答不为三相之所为。故名无为。

    问常乐我净。法身般若。皆是妙有。何以故。不为为有乃名为无。

    答体无三相故。名无为。众德而成故。缘集也。

    问既有众义缘集。何谓得称为无相。

    答皆是不生灭相故。名无相故。

    问若揽众法集成。便是假名。若是假名。即是有为。

    答不生之体。体备众义。非假合共成。故非假名也。

    问若体备众义。复以谁为而言缘集。

    答正以众义非一。即是众缘而集也。(无为五问答竟)。

    问自体者。若为有为无为作体。即是为他作体。何故名自体。

    答虽是有为无为依持之本。然本有自实。故名自体。

    问实之体。既非有为。复非无为。为是何法。

    答是中道一实自性清净心。

    问染是有为摄。净是无为摄。今何故非无为而为净耶。若非无为而得名净。亦得名染不。

    答染净不摄故。得名自性。不得名染也。

    问体非染净。不得名染。名染者。体非有无。而得名妙有。亦应不得名妙无耶。

    答非有非无。不可都无。故名妙有。非有非无。不同无无。故名妙无。夫染即是着。不得名染。

    问有为无为为二。自体为一。今癈二以显一为二自亦一自一耶。

    答二而不二不一一是乃名一非形二以论一。

    问此一而无二。更有何义。得名缘集。

    答一切诸法。皆是不二故。得名自体缘集。经云。凡夫谓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如此众多。皆归不二法门也。(自体中六问答竟)。

    问法界缘集者。为总前三法即是法界。为三法之外更有法名法界耶。

    答正总前三法。名为法界。然总别之殊。得言更有法界法起也。

    问据法界而言。为犹有前三之别。为平等没三之名。

    答三而常一。一而常三。亦不存三。亦不没三。一三所不易者。法界之法也。

    问何故名法。

    答实相故名如。论云。法名自体。

    问何故名界。

    答有二种。一总。二别。总者。该罗都城。名之为界。(如前所说)别者。诸法各有自相分齐。不相和杂。如色之与心法。自有分齐。(常无常等亦尔)。

    问法界若是总者。何故地论云。众生界是总。法界等是别耶。

    答众生与法界。各有总别义。

    问何者。是众生总别。

    答揽一切法。成大众生。名之为总。若言众生是有情。石木等是无情之法。此众生摄法不尽。故别也。

    问何者是法界总别。

    答不闻有情无情一切法皆是法界摄。名之为总。若言法宝非佛僧义。此法则别也。

    问十八界摄法界尽不。

    答小乘十八。摄分段法界尽。摄大乘法界不尽。唯有六识界。无七八识。大乘十八。摄法界尽也。

    问诸法界别。各不相成。何故名缘集。

    答揽诸法。总成一大法界。故名缘集。

    问缘集与缘起。若为取异。

    答集成是缘集义。殊能是缘起义。

    问何等人。能入法界。

    答入道种入十地证入等觉果入妙觉入体入法界。(此随分半等入也)别入者。十信入始显於先际。未有修入。名为等入位也。习种入有为界。性种入无为界。道种入自体界。初地已上。入平等法界。满足即是佛。

    问何故名入。

    答入者证也。得证法相应。名之为入。

    问七识缘智能入。八识真智能入。

    答缘智起不能入。真智乃能入。

    问真智心境不二。若为云入。

    答法是本有。智是今照。照法相应。名之为入。

    问若尔。境智有二。

    答即法之照义是智与法相应照。

    问若尔。只应得道显於法界。不得言入於法界。

    答据观智。言入法界。实亦无入相。经云。一切众生入真实无所入也。据自体。正得言显法界。

    问入义可尔。从佛智慧出。其义云何。

    答缘起而寂名入。寂而缘起名出。据法界圆通。无出入之异也。(平等法界缘集十七问答竟上来法镜论师述之)。

    问晓与藏二师。四乃五法界。同异云何。

    答初有为法界。(二师同云)有二门。一本识。能持诸法种子。名为法界。如论云。无始时来界等。(此约同义)二三世诸法差别边际。名为法界。经云。一切诸佛。知过去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知未来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知现在一切法界。悉无有余故。二无为法界。(二师同云)亦有二。问一性净门。谓在几位。性恒净故。真空一味。无差别故。(此义出智度论等)二离垢门。谓由对治。方显净故。随行浅深。分十种故。如遍满等十种法界。(此义出中边论等)三亦有为亦无为法界者。(法藏云师)亦有二门。一随相门。谓受想行蕴。及五种色。并八无为。此十六法。唯意识所知故。十八界中名法界也。十二处门。亦名法处。(此义出对法论也晓公此为第三门)二无碍门。谓一心法界。含有真如生灭二。通作有为无为所依。於真俗法。无所偏党。於一切门。无所不通。是故。说名无碍。其犹摄水之波非静摄波之水非动。故经云。於无为界。出有为界。而亦不坏无为之性。於有为界。出无为界。而亦不坏有为之性。起信论云。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晓公此为第四门。此经宗正在此中。兼有三前不出此故)四非有为非无为者。亦有二门。(自此以后共法藏师述之)一形夺门。谓缘无不理之缘故。非有为。理无不缘之理故。非无为。法体平等。形夺双泯。大品三十九云。须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为是有为。是无为法。佛言。非有为法。非无为法。何以故。离有为法无为法不可。离无为法有为法不可得。须菩提。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此之谓也)二无寄门。谓此法界。离相离性故非。此二由离相故非有为。离性故非无为。又由是真谛故非有为。由非安立故非无为。又非二名言所能至故。是故俱非。解深密经第一云。一切法者。略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非无为。非有为。(乃至广说)五无障碍法界者。亦有二门。一普摄门。谓於上四门。随一即摄余一切故。是故。善财。或睹山海。或见堂宇。皆名入法界。二者圆融门。谓以理融事故。全事无分齐。谓微尘非少。能容十剎。剎海非大。潜入尘也。以事融理故。全理非无分。谓一多无碍。或云一法界。或云诸法界。性起品云。譬如诸法界。分齐不可得。一切非一切。非见不可取。此明诸也。舍那品云。於此莲华藏世界之内。一一微尘中。见一切法界。此明一即非一也。是故。善财或暂时执手。遂经多劫。或入楼观。普见三千。皆此类也。上来五门十义。总明所入法界。应以总别圆融六相准之。二能入五门。(如前已列)此五。於前所入法界五门之内。有其二门。一随一能入。通五所入。随一所入。遍五能入。二此五能入。如其次第。各入所入。五中之一。此上心境。二义十门。无碍圆融。总为一圆无障碍法界。(亦以六相。准思之。余门云云)慧苑师云。(广列众名云云)。

    问前门众名为为假为实耶。

    答一切皆假法。异自体。离名言故。或此众名。无非是实。能成解行。有实用故。

    问前明事事无碍法界中。何故但依法性融通及三昧等业用以辨。而不得缘起相由显耶。

    答法性融通。以理会事。事是理事。缘起相由。从事会理。理是事理。理事事理。唯是一门。若离法性融通。别说缘起相由。当知。彼是权小等说。何以故。无有缘起离法性故。

    问若不许法性融通分别说缘起相由者。何故。旧云有力无力故有相入义。由有体故有相即义耶。

    答此说正是会归法性。谓因缘生法。有能所生互望推征。彼此相待。力互有无。举体空有。(云云准之)。

    问依异体相即等者。色心相望。色应缘虑。心应质碍。以相即故。(乃至余法望相皆尔)。

    答皆从无生智起。净法界生。是故自在。还同真性。谓全即他而不失自。

    问一即多者。其一在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一若在。不得有多。互相违故。一若不在。谁即多耶。

    答在。何以故。一是多。一多法体镕融。言即不并。故单云一即多。当知已说多即一也。不尔不是法多一故。是故。一是多一故。即多之时。不失一故。云在也。一是多一。更无别一故。云不也。

    问相在义中。此在彼时。此犹在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若不在相义不成彼无此法所以在故。若犹在者。应有二体。在自他故。此在彼既尔。彼在此亦然。

    答在不。所以者何。此一切法。一恒在一。一切恒在一。同时互遍而不失本位。是故。正在他时。不失自故。在也。不失自时。自在他故。不在也。两义同时俱成故。亦在亦不在也。互望在不。各全收尽。翻第三句故。非在非不在也。

    问理事无碍中。无分限理。全在一尘时。随尘少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理若同尘少。则理有分限。若不同尘少。应不全在。

    答理事相望。非一非异。非一故理在限。事全理而非理。非异故无限理而全在限。有限事而遍无限。

    问无限理性。全在一尘时。余尘之内。亦在此理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若余尘亦有。则有多个理性。若言非多总共一理者。显此一中理。应非是全。若一不全。则理可分割。若余尘中无者。则理性应不遍。彼尘应在法性之外。

    答理性自体。非合非散。此尘彼尘。各无自性。即体同理随而融。融相如何。谓一尘即是一切尘故。理全在一尘时。即是全在一切尘中。以一切尘即是一尘故。理在一切时。即是全在一尘之中。是故。在一在多。非合非散。一全多全。皆无障碍。

    (上来八问答显一义后二法界义也)。

    ○一乘义

    三门同前。

    第一释名者。一者无他之义。因无异趣。果无别酬。因果相成。其体不成。名之为一。乘者运载之义。行能运人。所乘故名为乘。又一道一切圣人所游之路。更无别岐。故名一道。道以能通为义。乘以能运为功。乘动而出。出到菩提。道静而通。通入涅盘。若依此义。理非迁动。但道无乘。行有进趣。唯乘乖道。又如经说。即此法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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