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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错失的机遇:海洋经营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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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虏”、南倭问题

    这里谈谈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待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问题。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始终是敌对的。从1368年以后,一直到明朝灭亡,几百年始终是敌对的关系。我们今天来研究过去的历史,应该实事求是地处理这个问题。在历史上是敌对的关系,你就不能说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贯彻了民族政策,汉族和兄弟民族都是友好相处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今天我们国家是各民族团结的大家庭,实行民族团结的政策,各民族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来看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譬如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北宋和契丹的关系、清朝满族和汉族的关系,等等。对这些问题,有不少人感到难以处理。其实很简单,从今天学习历史的角度来说,从几千年各个民族发展的历史来说,我们应该把我们国家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当作内部矛盾来处理。无论是蒙古族或者契丹,无论是西夏或者女真,都是这样。经过几年的研究,我们得出这样的看法:凡是今天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之内的各民族,不论是哪一个民族,历史上的关系,都是我们自己内部的问题,不能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不能把它们当作外国。要是当作外国,那问题就严重了。我们不能继承解放以前那些历史书、教科书和某些论文中的带有民族偏见的错误观点。总之,我们今天的看法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实事求是,历史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写。明朝和蒙古族是打了几百年的仗,这个历史事实不能改,在当时是敌对关系,这一点不能隐讳,也不能歪曲。另一方面,凡是我国疆域以内的各民族,不管在历史上是什么关系,今天我们看都是内部问题、内部矛盾。两个兄弟吵架,不能作为侵略和被侵略来处理。今天,蒙古族是我们五十六个兄弟民族里面的一个,我们今天来讲这段历史的时候,就不能像当时那样对蒙古族采取诬蔑、谩骂、攻击的语言,要互相尊重。明朝是骂蒙古族的,蒙古族也骂明朝,这是历史事实。但这是他们在骂,不是我们在骂,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记录。如果我们也用自己的话来骂就不对了。你有什么道理骂蒙古族?你根据什么事情骂?所以要正确处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

    至于区别战争的性质问题,是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的问题,我们不能把少数民族打汉族的战争不加区别地都说成非正义的,也不能把汉族为了自卫而进行的战争都说成是正义的。应该就事论事,就战争发生的原因、经过情况、是非来判断战争的性质。比如说,汉朝和匈奴的关系。匈奴来打汉朝,他抢人家的东西,屠杀人畜;汉朝为了自卫,就应该还击,这当然是正义的。唐朝和突厥的关系也是一样。突厥经常来打,唐朝为了自卫进行还击,也是正义的。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蒙古族要南下,明朝组织力量反抗,这同样也是正义的。但是,历史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也不是正义都在汉族的一边,这需要根据当时历史情况做出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汉族经常欺侮一些小民族,打人家,这是非正义的。少数民族中的一些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阶级利益,闹分裂,闹割据,打汉族,也同样是非正义的。所以要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地对待。不是哪个民族大、哪个民族小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谁打谁的问题,而是要根据战争的情况、双方人民的利益来判断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

    明朝和蒙古的关系始终是敌对的关系,这个问题一直到清朝才解决。清朝打明朝经过了长期的战争,在这个战争中清朝采取联合蒙古族的政策,取得了蒙古族的支持。在入关之后,清朝对待蒙古族的政策是通过婚姻关系来保持满、蒙两个民族之间的和平,清朝皇帝总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蒙古族的酋长。乾隆过生日时,来拜寿的一些蒙古族酋长都是他的女婿、孙女婿、曾孙女婿。所以,万里长城在清朝失去了意义。秦始皇修筑万里长城在历史上是起了作用的。早在战国时期,北方一些国家,像燕国、赵国为了抗拒外族的侵略,已经修筑了一些城墙。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把这些国家所修的城墙联结起来加以扩展,就成为万里长城。我们现在看到的长城是经过许多朝代修建的,特别是青龙桥八达岭这一段不是秦始皇修的,而是明朝后期修的。我们在评论历史上某件事情的好坏时,应该用辩证的方法。秦始皇修万里长城花了很大的力量,死了不少人,这是坏的一方面;好的一方面,长城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也的确起了作用。虽然它不能完全堵住北方各民族向南发动战争,但是,无论如何,它起了一部分作用,至少因为有了这样一个防御工事,使得长城以南众多的人口可以从事和平的生产。把长城的作用估计过高,认为有了这一条防线,北方的少数民族就进不来了,这是错误的。他们还是进来了,而且进来不止一次。但是,有了这个防御工事,使得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军事进攻受到阻碍,这种作用,直到明朝还是存在的。所以明朝还继续修缮长城。只有到了清朝,这样的作用才不再存在了。当然,清朝和蒙古族也有过几次战争,不过跟明朝的情况比较起来就不同了。明朝和蒙古始终是敌对的关系。清朝不是这样,清朝和蒙古族只是个别时候发生过战争。今天情况就更不同了,国家性质改变了,我们采取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成部分之一,现在长城只是作为一个历史文物而保留着。世界上有七大奇迹,长城是其中之一,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古老的工程之一。

    明朝和蒙古的关系,是明朝历史上的一个特征,跟过去的情况不一样,跟以后的情况也不一样。此外,明朝和倭寇的关系,即所谓南倭问题,也是这个时代很突出的一个问题。明朝以前没有这样的情况,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样的情况。

    研究明朝和倭寇的关系,光从中国的情况、中国的材料出发,还不可能得到全面的理解。还必须研究日本的历史。不研究日本的历史就很难理解当时为什么会有那么一些人专门从事抢劫,进行海盗活动,而且时间是如此之长,破坏是如此之严重。但是看看当时日本国内的情况,问题就很容易理解了。所以我们先讲讲日本的情况。

    明朝的历史是从1368年开始的。而日本从1336年起,内部分裂为南朝、北朝。京都是北朝的政治中心,吉野是南朝的政治中心。这个分裂的局面,长达六十年之久。一直到1392年南朝站不住了,才投降了北朝。分裂期间,日本有两个天皇:京都有一个天皇,吉野有一个天皇。正当日本南北朝分裂的时候(1336——1392),明朝建立起来了。明朝建立初年,正是日本南北朝分裂的后期。

    当时日本的政治形势怎么样呢?日本有天皇,可是那个天皇是虚的、无权的,是一个傀儡。不只是那个时候的天皇是傀儡,凡是明治维新以前的天皇都是傀儡,地位很高,可是政治上没有实际权力。掌握实权的是谁呢?是将军。当时的将军称为征夷大将军。将军有幕府,当时的幕府叫室町幕府,也叫足利幕府。那时日本处在封建社会,有很多封建领主,这些封建领主有很多庄园,占有很多土地,有自己的军事力量,他们不完全服从幕府的命令,各自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实行封建割据。足利幕府建立之后,由于它的经济基础很薄弱,不能完全控制他们。所以,在足利幕府时代,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封建领主势力强大,在幕府控制下的中央财政发生了困难。怎么办呢?它就要求和明朝通商,做买卖。足利幕府的第三代将军叫足利义满,他派人到明朝来,要求和明朝通商。明朝政府当然欢迎,但是对日本的情况不了解,对国际形势缺乏认知,不知道日本国内已经有了天皇,糊里糊涂地就封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足利义满希望通过和明朝通商来加强自己的经济地位,减少财政困难。但是,由于当时日本是处在一种分裂割据的状态,那些大封建领主并不听他的话。而在那些大封建领主下面有一批武士,由于得不到土地,生活困难,于是他们就到海上去抢劫,成为倭寇。这就是倭寇的来源。所以当时的情况是,一方面幕府和明朝有交往;另一方面幕府下面那些封建领主一批批地来破坏这种交往,到处抢劫。幕府不能控制那些诸侯、封建领主,最后发生了内战。从1467年到1573年这个时期,是日本历史上的“战国时期”。这个时期延续了一百多年,日本国内到处打来打去,战争频繁,人民不能正常地进行生产,因而土地荒废,粮食不够。这样,就使更多的人参加到倭寇的队伍中来。这就是日本在“战国时期”,也就是明朝中期(1467——1573)之后,倭寇侵略更加严重的原因。

    从中国的情况来说,中国遭受倭寇的侵犯从明朝一开始就发生了。在明朝建立以前,倭寇已经侵略高丽。那时候,高丽王朝的政治很腐败,没有能力抵抗。接着倭寇南下骚扰我国沿海各地,从辽东半岛到山东半岛,到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到处侵犯。洪武二年(1369)明朝政府派海军去抵抗倭寇。1384年之后派了一个大将在山东、江苏、浙江沿海地区修了五十九个军事据点防御倭寇。1387年又在福建沿海地区修建了十六个军事据点。所以,从洪武时代起,倭寇就已在危害中国。在永乐时代,1419年倭寇大举进攻山东沿海地区。明朝军队狠狠地打了它一下,把这一股倭寇全部消灭了。倭寇的侵扰引起了明朝政府内部在政治上的争论。当时明朝政府专门设立了三个对外贸易机构,叫作“市舶司”。这三个市舶司设在广州、宁波和泉州。这些地方是当时的对外通商口岸,外国人可以到这里来做买卖。当倭寇侵略发生之后,有的人认为,倭寇之起是由于对外通商的缘故,因为你要做买卖,所以日本海盗就来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市舶司封闭掉,对一切国家一概不做买卖。这种论调在明朝政府中占了优势,结果在1523年把三个市舶司撤销了。

    撤销市舶司之后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浙江、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地区,人口密度高,人多耕地少,不少人没有生产资料。这些人做什么呢?在通商的时候他们借一点资本出去做买卖,买一些外国货到中国来卖;把中国的土产卖出去。因此,这些人是依靠通商来维持生活的。这是一种情况。另外有一种情况,就是东南沿海的一些大地主,他们看到对外通商的收入比在农业生产上进行剥削要多好几倍,因此从事对外贸易。他们自己搞了很多海船载运中国土产出国;同时把外国商品带回来卖。沿海大地主依靠通商发财,这在当时叫作“通蕃”。“通蕃”的历史已经很久了,宋朝后期就有许多大地主组织船队出海通商的事。宋代关于这一类事情的记载很多。元朝也有。民间有这样一个传说,说明朝有一个大富翁叫沈万三,他家里有一个聚宝盆,这个盆里可以出很多宝贝。这是传说,事实并不是这样。事实是他搞对外贸易发了财。有人说他富到这样的程度,明太祖修建南京城时,有一半是他出的钱;此外,每年还要他出很多钱。因为在明朝和元朝做斗争的时候,他曾经站在元朝这一边。所以后来明太祖干脆把他的家产全部没收了,把他充了军。有的说是充军到云南,也有的说是充军到东北。这个故事说明,当时有这么一部分人是依靠通商和对外贸易来发财的。所以,当时东南沿海地区的情况是,一方面,许多贫民依靠对外通商来维持生活,其中有一些穷苦的人长期停留在国外,这一批人就成为华侨。现在南洋各个地方都有华侨,大体上以广东、福建人为多;另一方面,沿海一些大地主依靠通商来发财。因此,当1523年,由于倭寇不断骚扰沿海,明朝政府封闭了市舶司,断绝了对外通商关系时,就发生了新的问题:一方面,很多穷苦人失去了生活来源;另一方面,沿海大地主失去了发财机会。他们要求恢复通商。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地主集团便采取反抗手段。你禁止通商,他就秘密通商。他们自己组织船队出去,其中有一些照样发了财,有一些就遭到倭寇的抢劫;而另一些则采取和倭寇合作的办法,他们也变成了倭寇。他们组织船队出去,能够做买卖就做买卖,不能做买卖就抢。因此,倭寇主要是日本海盗,但其中也有一部分是中国人。

    除了倭寇之外,当时还有一种情况,即在16世纪初(1513),葡萄牙人到东方来了。这些葡萄牙人一方面进行通商活动;另一方面也进行海盗活动。不但进行海盗活动,而且占据了我国福建沿海的一些岛屿。

    1546年,也就是日本的“战国时期”,倭寇对沿海的侵略更加严重了,浙江宁波一带受到严重的损害。明朝政府派了一个官员总管浙江、福建两省的军事,防御倭寇。这个官员叫朱纨,他坚决执行禁海方针,任何人都不许出去。坚决用军事力量打击倭寇,打击葡萄牙海盗。把抓到的九十多个海盗头目————有日本人,有葡萄牙人,也有中国人————都杀掉了。这样一来引起政治上的一场轩然大波。因为被杀的这些人里面,有一些是沿海的大地主派出去的,把这些人杀了,就损害了沿海大地主阶级的利益。这些大地主集团在北京中央政权机构里的代言人(主要是一些福建人)大叫起来了,他们向皇帝控告朱纨,说他在消灭海盗时,错杀了良民和好百姓。这样就展开了政治斗争。在政府里和地方上形成两派:一派要求对外通商;另一派反对通商。大体上沿海一些大地主坚决主张通商,而内地一些大地主反对。为什么内地的大地主反对呢?因为他们不但得不到通商的好处,而且海盗扰乱的时候,还要出钱。他们吃了亏。通商派和反通商派的斗争很激烈,代表闽浙沿海大地主利益的许多官员都起来反对朱纨。朱纨也向皇帝上疏为自己辩护,并且很愤慨地说:“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这样,浙江、福建沿海的大地主集团更加恨他,对他的攻击更厉害了。结果明朝政府就把他负责的浙江、福建两省的军事指挥权撤销了,并且派了一个官员来查办这件事。最后朱纨在“纵天子不欲死我,闽浙人必杀我”的情况下自杀了。

    朱纨失败了,倭寇问题没有解决。1552年之后,情况更加严重。在浙江沿海一带,倭寇长驱直入。一直到1563年的十一年中,不但江苏、浙江、福建的许多城市、农村受到倭寇的烧杀、抢劫,倭寇甚至打到南京城下,打到苏州、扬州一带。

    这个时候,明朝的军事力量已经腐化了。明朝在地方的军事制度是卫所制,一个卫所有5600人,一个千户所有1120人,一个百户所有120人。军队和老百姓分开,军户和民户分开。军人是世袭的,父亲死了以后,儿子接着当兵。明朝初年的军事力量是相当强大的,因为它有经济做基础。那时,明朝实行屯田政策,军队要参加生产。办法是国家拨一部分土地给军队,军队里抽一部分人,参加农业生产。自己生产粮食供应军队的需要,国家再补贴一部分。所以,尽管军队的数量很大,最多时达到二百多万人,可是国家的财政开支并不大。以后由于许多地主官僚把屯田吞没了,把军队的钱贪污了,所以屯田的面积愈来愈小,粮食收入愈来愈少。同时,有些军官把士兵拉来替他搞私人劳动,在家里服役。此外,由于军队和老百姓是分开的,军户和民户是分开的,军人的服装、武器要自备;把河北人派到云南去,山东人派到浙江去,世世代代当兵,结果部队中逃亡的比例越来越大。从明朝初年一直发生军队减员的现象,以后越来越严重,往往一个单位的逃亡比例达到十分之七八,一百人当中只剩下二三十人。怎么办呢?明朝政府就采取这样的办法:张三如果逃跑了,就把他的弟弟、侄子抓去顶替。如果他家里没有人可以顶替,就抓他的邻居去代替。但是这些被抓去顶替的人又逃跑了。所以军队数量越来越少,质量越来越低。军官也腐化了。

    从明太祖到明成祖,在沿海建立了许多军事据点,组织了海军,建造了一些战船。到这时这些战船因为用的时间太久了,破破烂烂,不能再用了。按照规定,船过一定时期要修一次。可是由于修船的钱也被军官贪污了,没办法修,所以战船越来越少。

    由于上面这几方面的原因,明朝的军事力量腐化了,军队不能打仗了。1552年之后,往往是数量不多的倭寇登陆之后,一抢就是几十个城市,抢了就跑。各地方尽管有很多军队,但是不能抵抗。人民遭受到深重的灾难。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倭寇所侵犯的这些地区都是粮食产区,是最富庶的地方。像江苏(包括长江三角洲)、浙江及福建沿海地区,都是最富庶的地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这些地方长期遭到抢劫一直到什么时候呢?一直到1564年才改变这种局面。这时,出现了戚继光、俞大猷等有名的军事将领。戚继光看到原来的军队不能作战了,就自己练兵。他了解浙江义乌县的农民很勇敢,便招募了义乌县的农民3000人,成立了一支新军,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他根据东南地区的地形,组织了一个新的阵法,叫作“鸳鸯阵法”。这个阵法的主要特点是各个兵种互相配合,长武器和短武器结合使用。更重要的是他有严格的军事纪律,对士兵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经过两三年之后,他的这支军队便成了最有战斗力的军队。当倭寇入侵浙江的时候,在台州地区,戚继光的军队九战九胜,把浙江地区的倭寇消灭光了,这之后把福建地区的倭寇也消灭了。他和俞大猷及其他地区的军事将领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彻底解决了倭寇问题。

    可是,在倭寇问题解决之后,又发生了新的问题。这时日本国内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幕府被推翻了,新的军阀起来了。这就是丰臣秀吉。丰臣秀吉用军事力量统一了国内。不过这是表面上的统一,实际上国内各地还是一些封建领主在统治着。这些封建领主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不能完全控制。为了把尚未完全控制的封建领主(大名)的目标转向国外,并消耗他们的实力,以稳固自己的统治,于是丰臣秀吉就发动了一次侵朝战争,派军队去打朝鲜。他写信给朝鲜国王,说他要去打明朝,要朝鲜让路,让他通过朝鲜进入我国东北,他的军事野心非常狂妄,准备征服整个中国,然后把他的天皇带到中国来,以宁波为中心,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步骤是:第一步占领朝鲜;第二步占领中国;第三步以中国为中心,向南洋群岛扩张。面临着这样的形势,明朝政府怎么办?有两种主张:一种认为日本打朝鲜与中国无关;另一些人看到了唇亡齿寒的关系,认为朝鲜是我们友好的邻国,丰臣秀吉占领朝鲜以后就会向中国进攻,因此援助朝鲜也就是保卫自己。经过一番争论,后一种意见占了优势,明朝派了军队出去援助朝鲜。这时候,朝鲜已经很混乱,大部分地区被日本军队占领,国王逃跑。明朝政府动员全国的力量来帮助朝鲜,前后打了七年(1592——1598)。由于中国人民的援助,朝鲜军队的奋勇抗战,特别是朝鲜海军名将李舜臣使用一种叫“龟船”的战舰,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最后把日本侵略军打败了。1598年,丰臣秀吉病死。日本侵略朝鲜的军队跑掉了,战争结束了。

    所以,我们和朝鲜的历史关系很深远,在甲午战争前三百年,中国就出兵援助过朝鲜,共同反抗外来的侵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们的经济还没有恢复,美帝国主义就越过“三八线”,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攻。情况很严重。我们又进行了抗美援朝运动,派出了志愿军支援了朝鲜人民。

    这一段历史使我们得到这样的认识:日本军国主义者不是这个时代才有,而是有其长远的历史原因。它总是要侵略别人的,从倭寇起,以后不断地向外侵略,1598年侵略朝鲜,甲午战争时期占领我国东北,1937年以后占领了我国大部分地方。我们进行了抗日战争才取得了胜利。要了解和熟悉日本的情况,必须了解和熟悉我们自己的历史情况,这样才能对我们很接近的国家有正确的看法。当然,说日本的军国主义有长远的历史原因,绝对不等于说日本人民都是侵略者。如果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错误的。但是日本的统治者,不管是过去的封建主,或者是近代的军国主义者,都是侵略成性的。中国与日本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两国之间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联系。但是在近代的半个多世纪中,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给中日两国人民带来了灾难。现在中日两国人民,都要从惨痛的历史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使惨痛的历史永不重演,建立和巩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

    明朝的历史情况与过去不同。与倭寇的斗争,与蒙古贵族的斗争贯穿着这个时代。明朝以前没有这样的情况,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样的情况,这是明朝历史独有的特征。要抓住这个特征才能够了解明朝人民的负担为什么那么重。因为北边有蒙古问题,沿海有倭寇问题,就要有军队打仗。军队要吃饭,要花钱,这些负担都落在人民身上。所以明朝的农民受着无比深重的苦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明朝开国一直到灭亡,都不断发生农民战争。农民战争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时间之久、分布地区之广,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可以和明朝相比。

    16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南洋之开拓

    一

    现代人所称的南洋,前人称为东西洋。据明张燮《东西洋考》载,分当时南洋诸国为东洋、西洋两部。西洋指中南半岛、马来半岛、苏门答腊、爪哇及婆罗洲之西南海岸诸国。东洋则以菲律宾群岛为中心,包含马六甲诸岛及婆罗洲北岸之文莱国。以文莱为东西洋之交点,谓为“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1)。此种名词之构成,至晚亦当在元代以前。(2)系基于航海路线之东洋路、西洋路(3)而区分。(4)

    公元前3世纪时,秦之国力已达今日之东京及安南地方,其地土著已受印度化,百年之后,汉武帝时南海诸国皆来朝贡。《汉书·地理志》记:

    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蒲甘)。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民俗略与珠厓相类。其州广大、户口多,多异物。自武帝(前140——前86)以来皆献见,有译长属黄门,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所至国皆禀食为耦,蛮夷贾船转送致之。亦利交易,剽杀人,又苦逢风波溺死,不者数年来还,大珠至围二寸以上。平帝元始中(1——6)王莽辅政,欲耀威德,厚遗黄支王,令遣使献生犀牛。自黄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二月,到日南、象林界云。黄支之南有已程不国,汉之译使自此还矣。(5)

    当时译使出发的目的第一是耀武海外,令诸国奉正朔,来贡献。第二是以国家为主体去经营国际贸易。在后来的两千年历史中,这种统系政策始终未曾改变。吴孙权时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通海南诸国,其所经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6)晋义熙七年(411),求法僧人法显自多摩梨帝海口载商人大舶汛海西南行至师子国,住二年后复附舶到耶婆提国,再附商船东北趋广州,被风漂到长广郡界。(7)据其所撰《佛国记》,知在5世纪初年南洋商业已渐趋兴盛,有经十三昼夜大风而不沉没,与能储多人粮食水浆,经八十余日而不竭之大船,为交通上之利器。当时与南洋贸易,以广州为市场,商人来往频繁,故深悉南洋之地理及航路。(8)商业发达及航海术进步之结果,使南洋诸国逐渐与中国发生政治关系。中国之求法僧人接踵出国,印度高僧亦陆续来华,沟通两地之文化。

    宋元嘉五年(428),师子国王刹利摩河南遣使奉表来献。(9)诃罗陁国于元嘉七年(430)遣使请求保护及准许通商。其表文云:

    臣国先时人众殷盛,不为诸国所见陵迫。今转衰弱,邻国竞侵。伏愿圣王远垂覆护,并市易往返,不为禁闭。若见哀念……愿敕广州时遣舶还,不令所在有所陵夺。(10)

    其他诃罗单(在今爪哇)、媻皇、媻达(巴塔克人,印度尼西亚民族之一)诸国并遣使来献,受中国策命,王其国中。阇婆婆达国表文有“虽隔巨海,常遥臣属”(11)之语。据正史所记当时婆罗洲、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岛中诸国,均航海来称臣纳贡。中国朝廷视此类使臣之来朝,即为外国臣服之证,于其地之土地及政权初不过问,其唯一之条件即为奉中国正朔。而在实际上,除少数例外,大多国家之入贡,常以请求通商权利及得中国朝廷之赏赍逾于贡品之价值为目的,马端临所谓“岛夷朝贡,不过利于互市赐予,岂真慕义而来”者也。此种情形,中国朝廷亦未尝不明知,例如明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谕爪哇(Java)国王诏所云:

    圣人之治天下,四海内外,皆为赤子,所以广一视同仁之心。朕君主华夷,按驭之道,远迩无间。尔邦僻居海岛,顷尝遣使中国,虽云修贡,实则慕利,朕皆推诚以礼待焉。(12)

    不过是要自居天朝,“君主华夷”,不得不用赏赐名器和通商利益去羁縻,以为夸耀中外之计而已。

    中国与南洋贸易之中枢为广州,据唐僧鉴真所记:“749年(唐玄宗天宝八年)时,广州珠江之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舶无数。”(13)昆仑一名据费琅考定,在13世纪以前,中国人以之统名苏门答腊、爪哇印度化之群岛人民,与大陆上印度化之占波、吉蔑、得楞诸种,同用昆仑语(古爪哇之Kawi语)之人民。(14)当时往来东洋之商舶,较法显时代已大有进步,“舶大者长二十丈载六七百人”(15)。以师子国舶为最大,梯而上下数丈,皆积宝货,豢养白鸽为通消息及搜索陆地之用。(16)至11世纪﹑12世纪之交,华船航行已知利用指南针。(17)外商之来广州多乘中国船。(18)中国船之往大食,则以形体重大,于波斯湾航行不便,必自故临易较小之波斯船以往。(19)南洋航业几为中国及波斯商人所垄断。至元世祖注意海外,至元二十一年(1284)由国家造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诸货。(20)其构造设备及载量皆冠绝千古。(21)百余年后遂有郑和下西洋之壮举。

    海外贸易渐盛,中国商船之出口及外国之商船之来华者日多,于是政府不得不设官管理。唐开元(713——741)初期已设市舶使之官,专司市舶。(22)广州、交州、扬州、泉州、福州、明州(今宁波)、温州、松江并为当时贸易要港,而以广州为最繁盛。(23)宋初指定广州、明州、杭州为外国贸易港,各置市舶司以征关税,凡与外国贸易有关者,一切均由其主管,当时谓之三司。北宋末年泉州之外国贸易渐盛,亦置市舶司。南渡后,以地近首都,贸易日盛,海舶辐辏,遂成为当时世界最大之贸易港。(24)元至元十四年(1277)于泉州、庆元(宁波)、上海、澉浦立市舶司,每岁招集舶商,于蕃邦博易珠翠香货等物。(25)

    中国历代对于南洋贸易,均甚注意。市舶司之职权除“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26)之外,并负有买进政府专卖品及保护外商之责任。(27)自太平兴国初(977)置榷易院后,即诏“诸蕃国香药宝货至广州、交趾、泉州、两浙,非出于官库者不得私相市易”(28)。因香料之需要广,得利厚,故政府专以为利。(29)甚至下令舶务监官抽买乳香每及一百万两转一官。蕃商有以贩香料多得官者。(30)政府一意招徕蕃商,鼓励贸易,设蕃坊以居蕃商,(31)也有杂居民间者。(32)在法律上也给予蕃商以特殊便利,“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33)。后来甚至蕃人和中国人的刑事案件,如非重罪,也只以送交蕃长依本国律处分了事。(34)蕃坊置蕃长一人,除管理蕃坊公事外,其职务为“专理招邀蕃商”(35)。一面政府也特派人到海外去经营贸易,招揽商贾,宋太宗雍熙四年(987)曾大规模派太监往南洋做此项活动!

    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真珠、龙脑。每纲赍空名诏书三道于所至处赐之。(36)

    宋高宗南渡后,经费困乏,更一切倚办海舶。(37)绍兴七年(1137)特下诏奖励外国贸易:

    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耳。(38)

    结果市舶司岁入至占全国总收入二十分之一。(39)至元代亦积极招徕,至元十五年(1278)诏行中书省唆都、蒲寿庚等曰:

    诸蕃国列居东南岛砦者,皆有慕义之心。可因蕃舶人宣布朕意,诚能来朝,朕将宠礼之,其往来互市,各从所欲。(40)

    以唆都为左丞行省泉州,奉玺书十道招谕南夷诸国。(41)次年(1279)复遣广东招讨使达噜、噶齐、杨廷璧招俱蓝,十八年(1281)复命噶扎尔、哈雅、杨廷璧再往招谕,到马八儿时,其宰相言:

    算端闻天使来,对众称本国贫陋,此是妄言。凡回回国金珠宝贝尽出本国,其余回回,尽来商贾。(42)

    元使一到即对众宣称本国贫陋,由此可见当时出使招谕蕃国的目的实在贸易。使臣中最著者有亦黑迷失,曾四次奉使海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爪哇黥朝使右丞孟琪面,大发兵征讨,以亦黑迷失领海军,发舟千艘往征。谕降南巫里、速木都剌诸国。(43)

    海上交通频繁,香药、珠玉、象牙、犀角诸宝货输入日多,政府虽得巨额之关税以补岁入之不足,但输出额与输入额不能相抵,钱货遂如漏卮外溢,源源不绝。东至日本,南至南海诸国,均行用中国铜钱。(44)输入为奢侈品,输出则为正货,虽年年铸钱,而不能补其不足,遂发生“钱荒”之弊。(45)自唐宋以来,历朝均有极严厉之禁令,禁钱币出口。宋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下令凡买外货,以绢帛锦绮瓷漆为代价,不以金银铜钱。(46)法令虽严而钱币之流出仍有增无减。上流社会除好用外货之习惯外,并有蓄养黑奴之风气,此风自南北朝以来即已盛行(47),宋时广中富人多蓄之(48)。至元代则显贵家有不蓄黑奴者为人所笑。(49)上行下效,外货之需要日增,中国与南洋诸国之贸易亦日盛。华人至海外贸易,特被敬礼。如爪哇则“中国贾人至者,待以宾馆,食丰洁”(50)。浡泥则“尤敬爱唐人,醉则扶之以归歇处”(51)。宋赵汝适曾记当时华商到浡泥时之贸易情形云:

    蕃舶抵岸三日,其王与眷属率大人(王之左右号曰大人)到船问劳,船人用锦借跳板迎肃,款以酒醴,用金银器皿、褖席、凉伞等分献有差。既泊舟登岸,皆未及博易之事,商贾日以中国饮食献其王,故舟往佛泥,必挟善庖者一二辈与倶。朔望并讲贺礼。几月余,方请其王与大人论定物价,价定然后鸣鼓以召远近之人,听其贸易。价未定而私贸者罚。俗重商贾,有罪抵死者罚而不杀。船回日,其王亦酾酒椎牛祖席酢以脑子番布等称其所施。(52)

    往往有侨居不归,至长子孙者。(53)打板国之建筑受华侨影响,与中国同。(54)三佛齐至有中国文字,专用于朝贡中国时之章表。(55)元人记龙牙门有中国人侨居,勾栏山有唐人与蕃人杂居,马鲁涧国之长酋长陈姓为元临漳人,威逼诸蕃。(56)明初人记爪哇国有三等人,“一等唐人,皆是广东、漳泉等处人窜居此地,食用亦美洁,多有从回回教门受戒持斋者”。国中杜板多有广东及漳州人流居。革儿昔原系沙滩之地,因中国之人来此创居,遂名新村,村主为广东人,有千余家。各处蕃人多到此处买卖,民甚殷富。苏鲁马益亦有中国人。(57)满剌加国肤白者为唐人种。(58)又据传说,14世纪(略当元代)有闽人林旺者航海到菲律宾,为菲人猎山泽,驱猛兽,教菲人以种种耕稼上之知识,菲人始由游牧时代渐入农业时代。(59)由此可知在14世纪以前华侨已遍布南洋,握有其地之经济权,筚路蓝缕,为其地之开发者。积千余年之经验,航舶往来,直同内地,政府极力鼓励国际贸易,商人极力向外发展,中国在政治上为诸国宗主,在文化上为诸国先驱,到明初更极意经营,郑和七下西洋,兵威远届,中国在南洋的势力遂达顶点。

    二

    明太祖(1368——1398)承元而起,一面继续用武力削平大陆上的割据者,另一面派使臣到南洋诸国,说明中朝已经换了朝代,命令他们向新统治者表示臣服的仪节。这仪节的手续分为几部分:第一是缴还元代所颁的印绶册诰,表示他们已和元室脱离关系。第二是重新颁赐新的印绶册诰,表示他们自此受新朝的册封,在名义上是新朝的藩国。第三是颁赐大统历,表示受新朝的正朔,永为藩臣。在受册封者应表示的仪节是派使称臣入贡,恢复正常的外交关系。所受的权利是得和中国通商,外交上的使节同时也是商船上的领袖。

    洪武初年出使南洋的使臣,二年(1369)有吴用、颜宗鲁使爪哇(60),刘叔勉使西洋琐里,三年有赵述使三佛齐,张敬之、沈秩使浡泥,塔海帖木儿使琐里。永乐元年(1403)有中官尹庆使满剌加、古里、柯枝国,闻良辅、宁善使西洋琐里、苏门答腊。(61)足迹已遍南洋。洪武二年(1369)谕爪哇之诏书纯为说明统治权之转移,书曰:

    中国正统,胡人窃据百有余年,纲常既隳,冠履倒置。朕以是起兵讨之,垂二十年,海内悉定。朕奉天命以主中国,恐遐迩未闻,故专报王知之。颁去大统历一本,王其知正朔所在,必能奉若天道,俾爪哇之民安于生理,王亦永保禄位,福及子孙。其勉图之勿怠。(62)

    次年其王昔里八达剌蒲(63)遣使朝贡,纳前元所授宣敕二道,诏封为国王。(64)其他使臣之出发均负同样使命。

    明太祖是个脚踏实地的消极主义者,在他在位的期间用全力去削平割据势力,奠定统一的规模,一面致力于沿海的海防,抵御倭寇的侵入,巩固北边的边防,防止蒙古人的南犯。另一面内地诸蛮族叛乱纷起,自宁夏、凉州、洮州到湖南、湖北、四川、两广、云南、贵州诸蕃蛮,三十年中几乎没有一年不用兵。他审虑自己的国力,只能巩固国内和抵御外来的侵犯,绝不能有余力去向外发展,因此他就立定主意不再南迈,洪武二年(1369)编定《皇明祖训·箴戒章》时就特别指出,不可倚中国富强,无故对外兴兵,他也看出元代征爪哇失败的教训,特别列出不征的十五夷国,叫后人遵守。他说: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西北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今将不征诸国名列后:

    东北:朝鲜国

    正东偏北:日本国 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南偏东:大琉球国 小琉球国

    西南:安南国 真腊国 暹罗国 占城国 苏门答腊 西洋国 爪哇国 彭亨国 白花国 三佛齐国 浡泥国(65)

    除即位后派使臣去招谕之外,即采取大陆政策,不再向海外谋发展。在通商方面,也循前朝旧例,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国贸易,设市舶司,置提举官以领之。洪武初设于太仓黄渡,寻罢(66),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67)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永乐三年(1405)以诸蕃贡使益多,乃置驿于福建、浙江、广东三市舶司以馆之,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寻设交趾、云南市舶提举司,(68)接西南诸国朝贡者。(69)凡贡使附至蕃货,欲与中国贸易者,官抽六分,给价以偿之,仍除其税。(70)为招谕蕃商计,货舶亦有时得邀免税的特典。(71)

    贡使之来往往多挟蕃货,国家所费不赀。其馆驿又依例由地方人民负责,(72)官民为之交病。洪武七年(1374)以倭寇猖獗,罢三市舶司不设。同时又谕中书及礼部臣曰:

    古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则每世一朝,所贡方物,表诚敬而已……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浡泥、三佛齐、暹罗斛、真腊诸国,入贡既频,劳费太甚。今不必复尔,其移牒诸国俾知之。

    可是诸国仍贪入贡之利,来者不止。(73)当时朝廷以为海寇之起,多缘于通商互市,因之废市舶司不设。同时下禁海令,不许人民私自出海贸易。洪武十四年(1381)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74)可是沿海居民,迫于生计,仍私自出外贸易,禁令愈严,获利愈大,私出贸易者因之愈多,货币之流出亦愈不可问。二十三年(1390)诏户部申严交通外蕃之禁:“上以中国金银铜钱段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来,不许出蕃。令两广、浙江、福建愚民无知,往往交通外蕃,私易货物,以故严禁之。沿海军民官司纵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75)二十七年(1394)又下令禁民间用蕃香蕃货,使这一些蕃商失去市场,为釜底抽薪之计:“先是上以海外诸夷多诈,绝其往来,唯琉球、真腊、暹罗许入贡。而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蕃,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命礼部严禁绝之,敢有私下诸蕃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凡蕃香蕃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民间祷祀止用松柏枫桃诸香,违者罚之。其两广所产香木听土人自用,亦不许越岭货卖,盖虑其杂市蕃香,故并及之。”(76)三十年(1397)又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77)

    成祖(1403——1424)于建文四年(1402)六月入南京即帝位,在他的登基诏书中,重又申明通蕃的禁例:“沿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下蕃,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78)这命令仍是一纸虚文,不能禁遏这一股向南洋发展的洪流。政府没有法子,只好于次年(1403)八月重新恢复久已废置的三处市舶提举司(79),希望将互市的权利收回国家,明认通商为合法,只要商人肯照例缴纳货税,便听其出入诸蕃。然而在事实上,一般商人久已习惯于无约束的自由贸易,海禁虽开,仍不愿领政府的执照,向政府缴纳出入口税。政府没有办法拘束这群私商,于是又想出一个主意,航海必须海船,把海船禁止航行,私商自然无法出海了。永乐二年(1404)正月又颁布了一条新禁令,《明成祖实录》记:

    时福建濒海居民,私载海船,交通外国,因而为寇,郡县以闻。遂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80)

    这法子虽好,可是还要“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海舶为当时最大利源,地方官每居为奇货,哪肯认真替国家查禁,而且沿海的文武官吏多半就是这些海舶的实际股东,即不然,也有豪富的士绅为之撑腰,例如太祖时的军官通蕃案:

    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乙未,上谕大都督府臣曰: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近闻福建兴化卫指挥李兴、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贾,则滨海军卫岂无如彼所为者乎?(81)

    周玄记通蕃情形:

    闽广奸商,惯习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为主。中载重货,余各以己资市物往,牟利恒百余倍。(82)

    而且即使私商肯报官纳税,也是弊窦百出,政府所得无几,例如广州的市舶收入情形:

    广属香山为海舶出入咽喉,每一舶至,常持万金,并海外珍异诸物,多有至数万者。先报本县申达藩司,令舶提举司县官盘验,各有长例,而额外隐漏,所得不资。其报官纳税者不过十之一二而已。(83)

    试验尽了各种法子,私商依然照样出海,市舶司等于虚设。几条路都走不通,这才毅然决定了国营海外贸易的政策,由政府备船只武器资本货物大规模地派武装舰队到南洋诸国去贸易。这一政策的实现者是威震一代的明成祖,执行和代表者是历史上有名的三保太监郑和。

    明初对南洋诸国的态度,从明太祖的消极的保境安民政策突转而为明成祖的积极经营海外政策,实有其内在的原因。原来自太祖建国后,连年征战,北征蒙古,东南防倭,西南蕃蛮迭次叛乱,加以宫室城庙的营建,诸王就封的王府兴造,国帑空虚,民生凋瘁。到建文帝(1399——1402)继位以后,靖难师起,转战四年,赤地千里。到成祖继位后,国家财政已经到了没有办法的地步,不能不改变政策,掉转头来向南洋发展,从国际贸易的收入上来解救当前的难关。关于这一历史事实的说明,我们有明代人的记载可以引证:

    自永乐改元,遣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迭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府库。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裕矣。(84)

    使臣派出之目的在贸采琛异:

    太宗皇帝入缵丕绪,将长驭远驾,通道于乖蛮革夷,乃大赉西洋贸采琛异……由是明月之珠,鸦鹘之石,沉南龙速之香,麟狮孔翠之奇,梅脑薇露之珍,珊蝴瑶琨之美,皆充舶而归。(85)

    曾从郑和数度出使的回教徒马欢,在他的纪行书中有关于宝船和南洋诸国贸易的详细记载。《瀛涯胜览》古里条记当时贸易情形:

    其二大头目受朝廷升赏。若宝船到彼,全凭二人主为买卖,王差头目并哲地未讷儿计书算于官府,牙人来会,领船大人议择某日打价,至日,先将带去锦绮等物,逐一议价已定,随写合同价数,彼此收执。其头目哲地即与内官大人众手相挈。其牙人则言某月某日于众手中拍一掌已定,或贵或贱,再不悔改。然后哲地富户才将宝石、珍珠、珊瑚等物来看,议价非一日能定,快则一月,缓则二三月。若价钱较议已定,如买一主珍珠等物,该价若干,是原经手头目未讷儿计算该还丝等物若干,照原打手之货交还,毫厘无改。

    溜山条:

    中国宝船一二只亦到彼处收买龙涎香、椰子等物。

    祖法儿国条:

    中国宝船到彼,开读赏赐毕。其王差头目遍谕国人,皆将乳香血竭芦荟没药安息香苏合油木别子之类,来换易纻丝磁器等物。

    阿丹国条:

    分内官周口领驾宝船数只到彼,王闻其至,即率大小头目至海滨迎接诏敕赏赐。至王府行礼甚恭谨感服。开读毕,即谕其国人,但有珍宝,许令卖易。在彼买得重二钱许大块猫睛石,各色雅姑等异宝。大颗珍珠,珊瑚树高二尺者数株,又买得珊瑚枝五柜、金珀、蔷薇露、麒麟、狮子、花福鹿、金钱豹、驼鸡、白鸠之类而还。

    柯枝国条:

    第三等人名哲地,系有钱财主。专一收买下宝石珍珠、香货之类候中国宝石(石字疑衍)船或别国蕃船客人来买。

    暹罗条:

    国之西北去二百余里,有一市镇名上水。中国宝船到暹罗,亦用小船去做买卖。

    而以满剌加为博易总枢,严密警卫。同书满剌加条:

    凡中国宝船到彼,则立排栅如城垣,设四门更鼓楼,夜则提铃巡警。内又立重栅如小城,盖造库藏仓廒,一应钱粮屯在其内。去各国船只回到此处取齐,打整蕃货,装载船内。等候南风正顺,于五月中旬开洋回还。

    一方面南洋物产丰富,若干物货均为中国人日常生活所不可缺。所谓“夷中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国必欲得之”(86)。故不能不开放海禁,并且用国家的力量去经营。在贫民方面则更非开海禁不能生活:

    海滨一带,田尽斥卤,耕者无所望岁,只有视渊若陵,久成习惯。富家征货,固得捆载归来,贫者为佣,亦博升斗自给。一旦戒严,不得下水,断其生活,若辈悉健有力,不肯搏手困穷,于是所在连结为乱,溃裂以出。(87)

    因禁海后,沿海平民无从资生,往往流为海寇,“其久潜踪于外者,既触网不敢归,又连结远夷向导以入”(88)。要解决沿海平民的生活和海寇的骚扰,也不能不使朝廷突然改变计划,开海通商,使平民得沾贸易之利。同时武装舰队之派出目的,固在贸易蕃货,也附带解决海寇之使命。

    而另一方面,郑和一行人的出使,还负有重要的秘密使命,郑晓说得好:

    高皇何以有海外之使也?更始也。成祖西洋之,不已劳乎?郑和之泛海,胡濙之颁书也,国有大疑焉耳。(89)

    所谓“大疑”,《明史·郑和传》已明白指出: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1405)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90)

    次之,自洪武末年以来,西南诸国久不通贡:

    三十年,礼官以诸蕃久缺贡,奏闻。帝曰:洪武初,诸蕃贡使不绝。迩者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爪哇、大琉球、三佛齐、浡泥、彭亨、百花、苏门答腊、西洋等三十国,以胡惟庸作乱,三佛齐乃生间谍,绐我使臣至彼。爪哇王闻知,遣人戒饬,礼送还朝。自是商旅阻遏,诸国之意不通。唯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朝贡如故。(91)

    成祖是一个好大喜功的英主,他要恢复洪武初年诸蕃朝贡的盛况,令海南诸国都稽首阙下,同为王臣,所以一即位便先派中官尹庆、马彬等出使爪哇、满剌加、柯枝、古里、西洋琐里、苏门答腊诸国,通告新帝的登基,一面调查南洋诸国的情形,做武装舰队派出的准备。

    经过了洪武朝三十年的努力,叛侧尽平,国内无事。在极北对蒙古人的防御,明成祖自以身当敌冲,长驻北平,集中军力,使敌不敢南犯。在极南,郑和所率领的舰队第一次便得了相当的成功,成宣相继在三十年中,北则六次亲征,南则七下西洋,为有史以来之盛事。

    三

    在郑和所率领之远征军未出发之前二年,政府已着手大造海船,以其为下西洋取宝之用,又称宝船,或称宝舡。其承造者或为军卫有司(92),或为工部(93)。至永乐十八年(1420)八月始置大通关提举司,置官如南京龙江提举司,专造舟舰。(94)在南京则有宝船厂,专造西洋宝船。(95)所造船,大船长四十四丈四尺,阔一十八丈;中船长三十七丈,阔一十五丈。(96)就第一次远征军之人数计之,每船平均可载四百五十人左右。远征军之组织,除使臣外,有“官校、旗军、火长、舵工、斑碇手、通事、办事、书算手、医士、铁锚木艌搭材等匠、水手、民梢人等”(97)。平均每次出发之人数约为二万七八千人。(98)占远征军中最多数之军人,大抵由南京及直隶卫所运粮官军和水军右卫等卫官军中临时抽调。(99)将校亦由各卫军官中选用。(100)当时南洋诸国大抵多奉回教,故远征队中之通事(翻译人员)多为回教徒,今可知者有会稽马欢,仁和郭崇礼(101),西安羊市大清真寺掌教哈三(102)。郑和本人亦为一回教徒(103),亦奉佛教,受菩萨戒(104)。其幕下书手有太仓费信(105),应天巩珍(106),各有纪行书传世(107)。南洋诸国亦有奉佛教者,故在第四次出发时有僧人胜慧同行(108)。前后同奉命远征之使臣中,可考者有内官王景弘(109)、侯显(110)、杨庆、洪保(111)、杨敏、李恺(112)、李兴、朱良、杨真、周福、张达(113)诸人。将校中在锡兰山、苏门答腊两次战役中有功者有李实、何义宗、彭以胜、林全、唐敬、王衡、林子宣、胡复、哈只、陆通、马贵、张通、刘海诸人。(114)

    郑和,云南昆阳州人。本姓马,祖父均为回教徒。(115)其被阉入宫,在洪武十四年(1381)傅友德、沐英定云南时。(116)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117)姿貌才智内侍中无与比者。(118)永乐三年(1405)六月受命出使西洋,带领空前绝后之远征军出发。

    第一次远征军航行印度洋时,其任务为“多赍金币”经营大规模的国际贸易,和“遍历诸番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做经济和政治的活动。率领将士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分乘六十二艘大舶。拥有最新组织和设备的海军,所到处有不服从的便用武力解决。(119)当时印度洋上海盗纵横,剽掠商旅,此次远征除负有上述任务外,附带有解决海盗、肃清航路的使命。

    自唐宋以来,三佛齐(120)即为东西贸易之中心。(121)至明代仍为诸蕃要会。(122)故华人之侨居者最多。在郑和未出使以前,有梁道明雄长其地。《明史》记:

    有梁道明者广州南海县人,久居其国,闽粤军民泛海从之者数千家,推道明为首,雄视一方。会指挥孙铉使海外,遇其子挟与倶来。永乐三年(1405)成祖以行人谭胜受与道明同邑,命偕千户杨信等赍诏招之。道明及其党郑伯可随入朝贡方物,受赐而还。(123)

    又有陈祖义亦广东人,亦为旧港(Palembang)头目,远征军过苏门答腊时祖义出降,遣使入贡:

    永乐四年(1406)七月壬子,旧港头目陈祖义遣子士良,梁道明遣侄观政来朝,赐钞币有差。(124)

    一面仍为盗海上(125),剽掠商旅(126),贡使往来者苦之(127)。远征军回帆时,复谋要劫,被擒伏诛,《明成祖实录》记:

    五年(1407)九月壬子太监郑和使西洋诸国还(128)。械至海贼陈祖义等。初和至旧港,遇祖义等,遣人招谕之,祖义诈降,而潜谋要劫官军。和等觉之,整兵堤备。祖义率众来劫,和出兵与战,祖义大败,杀贼党五千余人,烧贼船十艘,获其七艘,及伪铜印二颗。生擒祖义等三人。既至京师,命悉斩之。(129)

    陈祖义的“潜谋要劫”,实由于施进卿之告密。施进卿为梁道明之副酋(130),亦广东人(131)。

    祖义诈降,潜谋要劫。有施进卿者告于和。祖义来袭,被擒,献于朝伏诛。(132)

    即遣使随郑和入朝,以功授旧港宣慰使:

    五年(1407)九月戊午旧港头目施进卿遣婿邱彦诚朝贡,设旧港宣慰使司,命进卿为宣慰使,赐印诰冠带文绮纱罗。(133)

    后其子济孙袭职,亦遣使朝贡:

    二十二年(1424)正月甲辰,旧港故宣慰使施进卿之子济孙遣使邱彦诚请袭父职,并言旧印为火所毁。上命济孙袭宣慰使,赐纱帽及花金带金织文绮袭衣银印,令中官郑和赉往给之。(134)

    洪熙元年(1425)复遣使来贡金银香象牙等物。(135)其后朝贡渐稀。(136)

    第一次之远征军于永乐五年(1407)九月返国,在海上往返之三年中,此远征军曾至爪哇(137)、苏门答腊(138)、南巫里(139)、古里(140)、锡兰(141)诸地,其行踪似未越过印度海岸以外。

    郑和一行人之使命,第一次远航即得满意的收获,海盗肃清,航路无阻。遂于次年(1408)九月癸亥复奉命统领官兵,驾驶海舶四十八艘(142),赍敕使古里、满剌加、苏门答腊、阿鲁、加异勒、爪哇、暹罗、占城、柯枝、阿拨把丹、小阿兰、南巫里、甘巴里诸国,赐其王锦绮纱罗。(143)

    前一次之海外贸易,顺利归来,此次贸易,又大获而归,遂为锡兰国王亚烈苦奈儿所觊觎,发兵要劫,为郑和所败,生擒亚烈苦奈儿而归。《明成祖实录》记:

    九年(1411)六月乙巳内官郑和等使西洋诸蕃还国。(144)献所俘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并其家属。和等初使诸蕃,至锡兰山,亚烈苦奈儿侮慢不敬,欲害和,和觉而去。亚烈苦奈儿又不辑睦邻国,屡邀劫其往来使臣,诸蕃皆苦之。及和归复经锡兰山,遂诱和至国中,令其子纳颜(145)索金银宝物,不与。潜发蕃兵五万余劫和舟,而伐木拒险,绝和归路,使不得相援,和等觉之,即拥众回船,路已阻绝。和语其下曰:“贼大众既出,国中必虚,且谓我客军孤怯,不能有为。出其不意攻之,可以得志。”乃潜令人由他道至船,俾官军尽死力拒之。而躬率所领兵二千余由间道急攻王城破之,擒亚烈苦奈儿并家属头目。蕃军复围城,交战数合大败之。遂以归。群臣请诛之,上悯其愚无知,命姑释之,给与衣服,命礼部议择其属之贤者为王以承国祀。(146)

    礼部询所俘国人,国人皆举耶巴乃那。永乐十年(1412)十一月复遣郑和使西洋赍诏印往封,并送亚烈苦奈儿归国。时国人已立不剌葛麻巴忽剌查(147)为王,诏使逊位(148)。

    远征军至苏门答腊时,王子苏干剌以赏赐不及,举兵邀杀,又为郑和所擒,献俘阙下,国威大振。《明成祖实录》记:

    十三年(1415)九月壬寅,郑和献所获苏门答腊贼酋苏干剌等。初,和奉使至苏门答腊,赐其王宰奴里阿必丁彩币。苏干剌乃前伪王弟,方谋弑宰阿必丁以夺其位,且怒使臣赐不及己,领兵数万邀杀官军。和帅众及其国兵与战,苏干剌败走,追至南淳利国,并其妻子俘以归。至是献于行在。兵部尚书方宾言:苏干剌大逆不道,宜付法司正其罪,遂命刑部按法诛之。(149)

    此行据马欢所撰纪行诗及《明史·外国传》之记载,凡占城、阇婆、三佛齐、苏门答腊、锡兰、柯枝、古里、五屿、溜山、忽鲁谟斯、加异勒、彭亨、急兰丹、阿鲁、南浡利诸国,均为航线所经,始越过印度南境,而抵于波斯湾中。(150)

    第三次航行返国时,诸蕃国使臣随同朝贡。次年(1416)十二月,郑和又奉命赍敕及锦绮纱罗等物,偕诸蕃国使臣赐各国王。(151)此次航路除遍历前三次所经国家以外,并曾到过阿丹、麻林(152)、沙里湾泥(153)、木骨都束、不剌哇、剌撒(《武备志图》位置剌撒于阿拉伯半岛阿丹之西北)(154),横断印度洋而远至非洲,于十七年(1419)七月返国。(155)

    永乐十九年(1421)正月,郑和等又奉命做第五次之航行。《明成祖实录》记:

    癸巳,忽鲁谟斯等十六国使臣还,赐钞币表里,复遣太监郑和等赍敕及锦绮纱罗绫绢等物赐诸国,就与使臣偕行。(156)

    在这一次航行的两年中,国内发生了一件可笑的大事,原来在远征军派出后的三个月,新建筑落成的奉天、华盖、谨身三殿忽然闹火灾,照着传统的习惯,临时开放言禁,诏群臣直陈阙失。大概群臣中就有一部分人是反对由国家经营海外贸易的,也许这一些反对者同时就是闽广一带的豪富。结果是明令停止下蕃;其条款为:

    一、下蕃一应买办物件并铸造铜钱,买办麝香、生铜、荒丝等物暂停。

    二、往诸蕃国宝舡及迤西迤北等处买马等项暂行停止。

    三、修造往诸蕃舡只,暂行停止,毋得重劳军民。(157)

    可是事实上,下蕃舰队早已派出,这命令也只是一种官样文章而已。

    照着旧例,送每次随同入贡的使臣还国,这一次的航行又到了非洲东岸的木骨都束和不剌哇,阿拉伯沿岸的祖法儿、阿丹。(158)二十年(1422)八月壬寅还,暹罗、苏禄、苏门答腊、哈丹等国悉遣使随和贡方物。(159)

    二十二年(1424)正月旧港酋长施济孙请袭宣慰使职,郑和又奉命做第六次之旅行。回国时明成祖已经晏驾,仁宗继位,罢西洋宝船,命和以下蕃诸军守备南京。(160)

    仁宗宽宏仁厚,是一个守成的中主。在位几个月便死了,宣宗(1426——1435)继位。这青年皇帝从幼便为其祖父所钟爱,在性格和魄力方面也受了他祖父的遗传,很是精明强干。郑和这时位高望重,郁郁处南京,不能再做海上壮游,行动不免有些地方越轨,虽是三朝老臣,也不免被这一位青年皇帝所申斥。《明宣宗实录》记有一事,可以略见郑和这一时期的情形:

    元年(1426)四月壬申,命司礼监移文谕太监郑和毋妄请赏赐。先是遣工部郎中冯春往南京,修理宫殿工匠各给赏赐。至是春还奏南京国师等所造寺宇工匠亦宜加赏。上谕司礼监曰:“佛寺僧所自造,何预朝廷事!春之奏必和等所使,春不足责。其遣人谕和谨守礼法,毋窥伺朝廷。一切非理之事,不可妄有陈请。”(161)

    据《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所记:

    静觉寺在府治三山门内。明洪武间敕赐,宣德年重修。郑和题请其子孙世守之。(162)

    可知郑和这时期已极不得意,乞寺庙为皈依之计。

    可是这老军人和老航海家命运中注定还有一次周历印度洋的海上旅行。宣德五年(1430)帝以外蕃贡使多不至,遣和及王景弘遍历诸国。(163)又奉命仆仆做海上之行。《明宣宗实录》记:

    五年六月戊寅,遣太监郑和等赍诏往谕诸蕃国,凡所历忽鲁谟斯、锡兰山、古里、满剌加、柯枝、卜剌哇、木骨都束、喃浡利、苏门答腊、剌撒、溜山、阿鲁、甘巴里、阿丹、佐法儿、竹步、加异勒等二十国及旧港宣慰司,其君长皆赐彩币有差。(164)

    据祝允明所记此次航海里程郑和所率领之舰队以宣德五年(1430)闰十二月六日于南京龙湾开舡。(165)然据《明宣宗实录》则宣德六年(1431)二月中曾令满剌加使臣附郑和舟返国:

    六年(1431)二月壬寅,满剌加国头目巫宝赤纳等至京,言国王欲躬来朝贡,但为暹罗国王所阻。暹罗素欲侵害本国,本国欲奏,无能书者。今王令臣三人潜附苏门答腊舟来京,乞朝廷遣人谕暹罗王无肆欺陵,不胜感恩之至。上命行在礼部赐赍巫宝赤纳等。遣附太监郑和舟还国。令和赍敕谕暹罗国王。(166)

    由是可知舰队系分别出发,故满剌加使臣得附后发海船还国。主队出发时,并曾派分队到古里,由古里复派人赍货物到天方贸易:

    天方……又曰默伽,水道由忽鲁谟斯四十日始至。自古里西南行三月始至。宣德五年郑和使西洋分遣其侪诣古里,闻古里遣人往天方,因使人赍货物附其舟偕行,往返经岁,市珍奇异宝及麒麟、狮子、驼鸟以归。其国王亦遣陪臣随朝使来贡。(167)

    于宣德八年(1433)七月六日回京。(168)

    第七次远征军返国后的第三年,宣宗崩,英宗(1435——1449,1457——1464)冲龄继位,杨士奇、杨荣、杨溥诸老臣当国,于是又重新回到太祖时代的保守政策,不再想向海外发展。同时郑和也已到了望七的高龄,不能再做远行,三十年来的海外活动,于此告一结束。《明史》记:

    和经事三朝,先后七奉使,所历占城、爪哇、真腊、旧港、暹罗、古里、满剌加、浡泥、苏门答腊、阿鲁、柯枝、大葛兰、小葛兰、西洋琐里、琐里、加异勒、阿拨把丹、南巫里、甘把里、锡兰山、喃渤利(南巫里)、彭亨、急兰丹、忽鲁谟斯、比剌、溜山、孙剌、木骨都束、麻林、剌撒、祖法儿、沙里湾泥、竹步、榜葛剌、天方、黎伐、那孤儿(169),凡三十余国。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费亦不赀。自宣德以还,远方时有至者,要不如永乐时,而和亦老且死。自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俗传三保太监(170)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云。(171)

    在三十年中郑和已遍历印度洋沿岸之地。据祝允明《前闻记》所记宝船里程,可知其前后七次航行之航线。据载由南京龙湾开船经刘家港而至长乐港,约停七月,乃开船出五虎门到占城,由占城到爪哇之苏鲁马益,由苏鲁马益到苏门答腊东南角之旧港,由旧港到满剌加,由满剌加到苏门答腊西北角之亚齐,由亚齐到锡兰,由锡兰到古里,由古里到波斯湾口之忽鲁谟斯,复由忽鲁谟斯回到古里。大宗宝船由古里回洋,历经亚齐、满剌加、占城等地,径航太仓。

    分队(明人称分宗)出发之航线,大致有五:一为昔日占城之新州今日安南之归仁,其航线大致有三:一为赴浡泥岛文莱之航线,二为赴暹罗之航线,三为赴爪哇岛苏鲁马益之航线。后一线应经过假里马打、麻叶瓮两岛之间,主队(明人称大宗宝船)所循者盖为此第三线。自是由苏鲁马益历旧港、满剌加、哑鲁而至亚齐。

    二为亚齐,其航线有二:一为赴榜葛剌之航线,二为赴锡兰之航线,兹二航线虽在亚齐分道,似皆经过喃浡利、翠蓝屿两地,然后分途航行,主队所循者乃后一航线也。

    三为锡兰岛之别罗里(在今高郎步附近),其航线亦有二:一为西赴溜山群岛之航线,二为西北赴小葛兰之航线,亦即主队所经之航线,《明史》说锡兰可通非洲东岸之不剌哇,大概就是溜山一线的延长线。

    四为小葛兰,其航线亦有二:一为径航非洲东岸木骨都束之线,二为北赴柯枝之线,主队即遵此线经过柯枝而至古里。当时宝船似未北行至阿拉伯人之沙里八丹,今Cananore及很奴儿二国。

    五为古里,其航线似亦有二:一为西北赴波斯湾口忽鲁谟斯岛之航线,二为赴阿拉伯南岸祖法儿(或应加入今地未详之剌撒)、阿丹等国之航线。当时宝船虽未径航默伽,所遣通事七人附载之古里舶,应亦循此线西北行而抵秩达。(172)

    明初出使海外著劳绩的除郑和外,还有太监杨敕(敏)、侯显、尹庆诸人。杨敕于永乐十年(1412)奉使往榜葛剌等国,十二年回京,《星槎胜览》之作者费信此次曾在行中。(173)侯显继之,二使榜葛剌:

    十三年(1415)帝欲通榜葛剌(Bengal)诸国,复命显率舟师以行。其国即东印度之地,去中国绝远。其王赛佛丁遣使贡麒麟及诸方物,帝大悦,锡予有加。榜葛刺曰西有国曰沼纳朴儿者,地居西印度中,古佛国也。侵榜葛之。赛佛丁告于朝。十八年(1420)九月命显往宣谕赐金币,遂罢兵。(174)

    后又命周鼎等往使:

    二十一年(1423)九月江阴等卫都指挥佥事周鼎等九百九十二人奉使榜葛剌等国回,皇太子令礼部赏钞有差。(175)

    尹庆于永乐元年(1403)九月使满剌加、柯枝诸国。(176)三年(1405)九月返国,苏门答腊酋长宰奴里阿必丁、满剌加国酋长拜里迷苏剌、古里国酋长沙米的俱遣使随还朝见。诏俱封为国王,与印诰,并赐彩币袭衣。复命尹庆往使。十年(1412)命甘泉送满剌加王侄还国。(177)尹庆第一次使满剌加时,内官马彬亦同时被命使爪哇、西洋、苏门答腊诸蕃(178),随行者有金吾左卫千户李名道、林子宣诸将校(179)。后又数奉命使占城。(180)张谦于六年(1408)与行人周航使浡泥国,十年(1412)、十四年(1416)、十八年(1420)复奉命往使,十五年(1417)九月又出使古麻剌郎国。(181)杨庆于十八年(1420)奉命往西洋公干,洪保于次年(1421)奉命送各蕃国使臣回还。(182)吴宾于永乐初曾使爪哇。(183)永乐三年(1405)朝使曾往招谕吕宋、麻叶瓮、番速儿、来囊葛卜、南巫里、婆罗六国。(184)朝臣奉使西洋者有闻良辅、宁善(185)、王复亨(186)、马贵(187)诸人。

    四

    成宣年间(1402——1435)努力向南洋发展之结果,第一为经济上之收获,用瓷器丝茶诸货物到南洋博易,政府和人民两受其益。第二是政治上的成功,国威远播,南洋诸国王,稽首来庭,甘为臣属。第三是文化的传播,宝船迭出,信使往来,使南洋诸国均染华风。第四是华侨移殖之增加及势力之发展,因航路之开辟及航海技术之进步,加以郑和一行使者在南洋之成功,使中国人在南洋之地位陡然提高,在各方面均得便利。因之渡海博易及留居之人数顿增,以其灵敏耐劳的手腕渐得当地人之信仰,华商遂取得南洋经济上领袖之地位,同时参与当地政治,有为当地执政者,甚至有为国王者。

    当时人对于南洋通商的见解,以为“舶之为利也,譬之矿然,封关矿洞,驱斥矿徒,是为上策。度不能闭,则国收其利权,而自操之,是为中策。不闭不收,利孔漏泄,以资奸萌,啸聚其中,斯无策矣”(188)。以矿洞喻市舶司,矿徒喻海商。上策指洪武时代,中策指永乐至正德时代。无策指因倭寇而罢市舶之嘉靖时代。所谓“国收其利权而自操之”,实即指郑和时代所代表之国营贸易。

    在郑和以前及以后,政府对蕃货的处置是用抽分的办法:“朝贡附至蕃货欲与中国贸易者,官抽六分,给价偿之,仍免其税。”(189)政府有优先权抽买全部货物十分之六,以免税为交换条件。蕃货有贡蕃与私商之别,旧制应入贡蕃先给以符簿(190),凡贡至,三司以合文视其表文方物无伪,乃送入京。若国王、王妃、陪臣等附至货物,抽其十分之五,其余官给之直。暹罗、爪哇二国免抽。(191)其蕃商私赍货物入为易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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