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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反抗与镇压:农民起义与王朝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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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朱元璋的政权比过去任何一个皇朝,都更加强大、集中、稳定、完备了。

    对城乡人民,经过全国规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税,在册上详细记载田地的情况,以及原坂、平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并规定凡买置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免掉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同时也保证了皇朝的财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劳役,使人民有轮流休息的机会。这些措施当然都是封建剥削,但比之统一以前的混乱情况,则确实减轻了一些人民的负担,鼓舞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进,起了显著的作用。

    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大地主进行了严酷的斗争,对广大农民做了一些必要的让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被削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但是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首先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其目的还是为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无论是查田定租,还是编户定役,执行丈量的是地主,负责征收运粮米的还是地主,当里长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质正里中是非、词讼,执行法官职权的“耆宿”也是地主;当然,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从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统治,地主首先要照顾的是自己家族和亲友的利益,是决不会关心小自耕农和佃农的死活的。由于凭借职权的方便,剥削、舞弊都可以通过皇朝的统治权来进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农民的痛苦就越发无处申诉了。而且,只要是地主阶级的子弟,就有机会、权利受到教育,通过税户人才、科举、学校等途径,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是享有合法的免役权的。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除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官员是贵人,庶民是贱人,贵人是不应该和贱人一样服徭役的。十二年(1379)又下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84)则连乡绅也享有免役权了。在学的学生除本身免役外,户内还优免二丁差役。(85)一般贫苦农民连饭也吃不饱,哪能上学?上学的学生绝大部分还是地主子弟。这样,现任官、乡绅、学校生员都豁免差役,还有办法逃避租税,于是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大部分落在自耕农和贫农身上了。自耕农、贫农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官僚、绅士、生员、地主不交的一份,他们也得一并承担下来。因此,官僚、绅士、生员、地主越多的地方,农民的负担也就越重。

    洪武一朝,长江以南农民起义的次数特别多,地区特别广;明朝二百几十年中,农民起义次数特别多,规模特别大,原因就在这里。

    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

    一

    在旧式的政体之下,皇帝只是代表他的家族以及外环的一特殊集团的利益,比较被统治的人民,他的地位不但孤立,而且永远是在危险的边缘,尊严的神圣宝座之下酝酿着待爆发的火山。为了家族的威权和利益的持续,他们不得不想尽镇压的法子,公开的律例、刑章,公开的军校和法庭不够用,也不便用,他们还需要造成恐怖空气的特种组织,特种监狱和特种侦探,来监视每一个可疑的人,可疑的官吏,他们用秘密的方法侦伺,搜查,逮捕,审讯,处刑。在军队中,在学校中,在政府机关中,在民间,在茶楼酒馆,在集会场所,甚至在交通孔道,大街小巷,处处都有这类人在活动。执行这些任务的特殊组织,历代都有。在汉有“诏狱”和“大谁何”,在唐有“丽景门”和“不良人”,在宋有“诏狱”和“内军巡院”,在明有锦衣卫和东西厂,在袁世凯时代则有“侦缉队”。

    锦衣卫和东西厂明人合称为卫厂。从14世纪后期到17世纪中叶,这两机关始终存在(中间曾经几度短期地废止,但不久即复设),锦衣卫是内廷的侦查机关,东厂则有宦官提督,最为皇帝所亲信,即锦衣卫也受其侦查。锦衣卫初设于明太祖时,是内廷亲军,皇帝的私人卫队,不隶属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北镇抚司专治诏狱,可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法律手续,甚至本卫长官亦不得干预(86)。锦衣卫的正式职务,据《明史·职官志》说是“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凡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经过嘉靖初年裁汰后,缩小职权,改为“专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87)。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侦查“不轨妖言”,不轨指政治上的反动者和党派,妖言指宗教的集团如弥勒教、白莲教、明教等。明太祖出身香军,深知“弥勒降生”和“明王出世”等宗教传说,对于渴望改善生活的一般农民,所发生的政治作用是如何重大。他尤其了解聚众结社对现实政权有如何重大的意义和威胁,他从这两个活动中得到政权,也已为这政权立下基础,唯一使他焦急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子子孙孙永远都不费事地继承这政权。他所感觉到的严重危机有两方面,第一是并肩起事的诸将,个个都身经百战,枭悍难制。第二是出身豪室的文臣,他们有地方的历史势力,有政治的声望,又有计谋,不容易对付。这些人在他在位的时候,固然镇压得下,但也还惴惴不安。身后的继承人呢,太子忠厚柔仁,只能守成,不能应变。到太子死后,他已是望七高年,太孙不但幼稚,而且比他儿子更不中用,成天和一批腐儒接近,景慕三王,服膺儒术,更非制驭枭雄的角色。他为着要使自己安心,要替他儿孙斩除荆棘。便不惜用一切可能的残酷手段,大兴胡蓝党案,屠杀功臣,又用整顿吏治,治乱国用重刑的口实,把内外官吏地主豪绅也着实淘汰了一下,锦衣卫的创立和授权,便是发挥这个作用。经过几次大屠杀以后,臣民侧足而立,觉得自己的地位已经很安定了。为了缓和太过紧张的空气,洪武二十年(1387)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把锦衣卫所禁闭的囚徒都送往刑部。再隔六年,胡党蓝党都已杀完,不再感到政治上的逼胁了,于是又解除锦衣卫的典诏狱权,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大小案件都由法司处理。天下从此算太平了(88)。

    不到十年,帝位发生争执,靖难兵起,以庶子出藩北平的燕王入居大位,打了几年血仗,虽然到了南京,名义上算做了皇帝,可是地位仍不稳固。因为第一,建文帝有出亡的传说,宫内自焚的遗体中不能确定是否建文帝也在内,万一建文帝未死,很有起兵复国的可能。第二,他以庶子僭位,和他地位相同的十几个亲王看着眼红,保不住也重玩一次靖难的把戏。(这一点在他生前算是过虑,可是到孙子登位后,果然又闹了一次叔侄交兵。)第三,当时他的兵力所及的只是由北平到南京一条交通线,其他地方只是外表表示服从。第四,建文帝的臣下,在朝的如曹国公李景龙、驸马都尉梅殷等,在地方的如盛庸、平安、何福等都曾和他敌对作战。其他地方官吏文臣武僚也都是建文旧人,不能立地全盘更动。这使他感觉有临深履薄的恐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得用他父亲传下的衣钵,于是锦衣卫重复活动,一直到亡国,始终作为皇帝的耳目,担任猎犬和屠夫的双重任务。

    锦衣卫虽然是近亲,但到底是外官,也许会徇情面,仍是不能放心。明成祖初起时曾利用建文帝左右的宦官探消息,即位之后,以为这些内官忠心可靠,特设一个东厂,职务是“缉访谋逆妖言大逆等”,完全和锦衣卫相同。属官有贴刑,以锦衣卫千百户充任,所不同的是用内臣提督,通常都以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关系和皇帝最密切,威权也最重(89)。以后虽有时废罢,名义也有时更换为西厂或外厂,或东西厂、内外厂并设,或在东西厂之上加设内行厂,连东西厂也在伺察之下。但在实际上,厂的使命是没有什么变更的。

    厂与卫成为皇帝私人的特种侦探机关,其系统是锦衣卫监察、侦伺一切官民,东(西)厂侦查一切官民及锦衣卫,有时或加设一最高机构,侦探一切官民和厂卫,如刘瑾的内行厂和冯宝的内厂,皇帝则直接监督一切侦缉机关。如此层层缉伺,层层作恶,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恐怖。

    二

    厂卫同时也是最高法庭,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加以刑讯判罪和行刑的最高法律以外的权力。

    卫的长官是指挥使,其下有官校,专司侦查,名曰缇骑。嘉靖时陆炳官缇帅,所选用卫士缇骑皆都中大豪,善把持长短,多布耳目,所睚眦无不立碎。所招募畿辅秦晋鲁卫骈胁超乘迹射之士以千计。卫之人鲜衣怒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万人。(90)四出迹访:“凡缉绅之门,各有数人往来其间,而凡所缉访,止属风闻,多涉暧昧,虽有心口,无可辩白。各类计所获功次,以为升授。凭其可逞之势,而邀其必获之功,捕风捉影,每附会以仇其奸,非法拷讯,时威逼以强其认。”(91)结果,一般仕宦阶级都吓得提心吊胆,“常晏起早阖,毋敢偶语,骑校过门,如被大盗”(92)。抓到了人时,先找一个空庙祠宇榜掠了一顿,名为打桩,“有真盗幸免,故令多攀平民以足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贼,而通棍恶以证其事者,有潜种图书陷人于妖言之律者,有怀挟伪批坐人以假印之科者,有姓名仿佛而荼毒连累以死者。”访拿所及,则“家资一空,甚至并同室之有而席卷以去,轻则匿于档头火长校尉之手,重则官与瓜分”。被访拿的一入狱门,便无生理,“五毒备尝,肢体不全。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水,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93)。

    其提人只凭驾帖,弘治元年(1488)刑部尚书何乔新奏:“旧制提人,所在官司必验精微批文,与符号相合,然后发遣。近者中外提人,只凭驾帖,既不用符,真伪莫辨,奸人矫命,何以拒之?”当时虽然明令恢复批文提人的制度,可是锦衣旗校依旧只凭驾帖拘捕。(94)正德初周玺所说:“迩者皇亲贵幸有所奏陈,陛下据其一面之词,即行差官赍驾帖拿人于数百里之外,惊骇黎庶之心,甚非新政美事。”(95)便是一个例子。

    东厂的体制,在内廷衙门中最为隆重。凡内官奉差关防皆曰某处内官关防,唯东厂篆文为“钦差监督东厂官校力事太监关防”(96)。《明史》记“其隶役皆取给于卫,最轻巧儇佶者乃充之。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裤褶,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佐证符牒,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乾酢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对于行政官吏所在,也到处派人伺察:“每月旦,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有听记坐记之别,“其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北镇抚司拷讯重犯者曰听记,他官府及各城门缉访曰坐记”。所得秘密名曰打事件。即时由东厂转呈皇帝,甚至深更半夜也可随时呈进,“以故事无大小,天子皆得闻之,家人米盐猥事,宫中或传为笑谑,上下惴惴,无不畏打事件者”(97)。

    锦衣卫到底比不上东厂亲近,报告要用奏疏,东厂则可以直达。以此,厂权就高于卫。

    东厂的淫威,试举一例。当天启时,有四个平民半夜偷偷在密室喝酒谈心,酒酣耳热,有一人大骂魏忠贤,余二人听了不敢出声,骂犹未了,便有番子突入,把四人都捉去,在魏忠贤面前把发话这人剥了皮,余三人赏一点钱放还,这三人吓得魂不附体,差一点变成疯子。

    锦衣卫狱即世所称诏狱,由北镇抚司专领。北镇抚司本来是锦衣卫指挥使的属官,品秩极低,成化十四年(1478)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自本卫,连卫所行下的公事也可直接上请皇帝裁决,卫指挥使不敢干预,因之权势日重。(98)外廷的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不敢与抗。嘉靖二年(1523),刑科给事中刘济上言:“国家置三法司以理刑狱,其后乃有锦衣卫镇抚司专理诏狱,缉访于罗织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裁决于内降之旨,而三法司几于虚设矣。”(99)其用刑之惨酷,非人类所能想象,沈德符记:“凡厂卫所廉谋反杀逆及强盗等重辟,始下锦衣之镇抚司拷问,寻常止曰打着问,重者加好生二字,其最重大者则曰好生着实打着问,必用刑一套,凡十八种,无不试之。”(100)用刑一套为全刑,曰械,曰镣,曰棍,曰桚,曰夹棍,五毒备具,呼号声沸然,血肉溃烂,婉转求死不得。(101)诏狱“室卑入地,墙厚数仞,即隔壁号呼,悄不闻声,每市一物入内,必经数处检查,饮食之属十不能得一,又不得自举火,虽严寒不过啖冷炙披冷衲而已。家人辈不但不得随入,亦不许相面。唯于拷问之期,得遥于堂下相见。”(102)天启五年(1625)遭党祸被害的顾大章所作的《狱中杂记》里说:“予入诏狱百日而奉旨暂发(刑)部者十日,由此十日之生,并前之百日皆生矣。何则,与家人相见,前之遥闻者皆亲证也。”拿诏狱和刑部狱相比,竟有天堂地狱之别。瞿士耜在他的《陈时政急著疏》中也说:“往者魏崔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司法,便不啻天堂之乐也。”(103)被提者一入抚狱,便无申诉余地,坐受榜掠。魏大中《自记年谱》记:“十三日入都羁锦衣卫东司房,二十八日许显纯崔应元奉旨严鞫,许既迎二魏(忠贤、广微)意,构汪文言招辞而急毙之以灭口。对簿时遂龂龂如两造之相质,一桚敲一百,穿梭一夹,敲五十板子,打四十棍,惨酷备至,而抗辩之语悉不得宣。”“六君子”被坐的罪名是受熊廷弼的贿赂,有的被刑自忖无生理,不得已承顺,希望能转刑部得生路,不料结果更坏,厂卫勒令追赃,“遂五日一比,惨毒更甚。比时累累跪阶前,诃垢百出,裸体辱之,弛杻则受桚,弛桚则受夹,弛杻与夹则仍戴杻镣以受棍,创痛未复,不再宿复加榜掠。后讯时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卧堂下”(104)。终于由狱卒之手秘密处死,死者家人至不知死法及死期,苇席裹尸出牢户,虫蛆腐体。六君子杨涟、左光斗、顾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都是当时的清流领袖,朝野表率,为魏忠贤臣所忌,天启五年(1625)相继死于诏狱。

    除了在狱中的非刑之外,和厂卫互相表里的一件恶政是廷杖,锦衣卫始自明太祖,东厂为明成祖所创设,廷杖却是抄袭元朝的。

    在元朝以前,君臣之间的距离还没有十分悬绝,三公坐而论道,和皇帝是师友,宋朝虽然臣僚在殿廷无坐处,却也还礼貌大臣,绝不加以非礼的行为,“士可杀不可辱”这一传统的观念,上下都能体会。蒙古人可不同了,他们根本不了解士的地位,也不能用理论来装饰殿廷的庄严。他们起自马上,生活在马上,政府中的臣僚也就是军队中的将校,一有过错,拉下来打一顿,打完照旧办事,不论是中央官、地方官,在平时或是在战时,臣僚挨打是家常便饭,甚至中书省的长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记载。明太祖继元而起,虽然一力“复汉宫之威仪”,摒弃胡俗胡化,对于杖责大臣这一故事,却习惯地继承下来,著名的例子,被杖死的如亲侄大都督朱文正,工部尚书薛祥,永嘉侯朱亮祖父子,部曹被廷杖的如主事茹太素。从此殿廷行杖,习为祖制,正德十四年(1519)以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1524)以大礼之争廷杖丰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循至方面大臣多毙杖下,幸而不死,犯公过的仍须到官办事,犯私仇者再下诏狱处死(105)。至于前期和后期廷杖之不同,是去衣和不去衣,沈德符说:“成化以前诸臣被杖者皆带衣裹氈,不损肤膜,然犹内伤困卧,需数旬而后起;若去衣受笞,则始于逆瑾用事,名贤多死,今遂不改。”(106)廷杖的情形,据艾穆所说,行刑的是锦衣官校,监刑的是司礼监:“司礼大珰数十辈捧驾帖来,首喝曰带上犯人来,每一喝则千百人一大喊以应,声震甸服,初喝跪下,宣驾帖杖吾二人,着实打八十棍,五棍一换,总之八十棍换十六人。喝着实打,喝打阁上棍,次第凡四十六声,皆大喊应如前首喝时,喝阁上棍者阁棍在股上也。杖必喝踩下去,校尉四人以布袱曳之而行。”(107)天启时万璟被杖死的情形,樊良材所撰的《万忠贞公传》说:“初璟劾魏珰疏上,珰恚甚,矫旨廷杖一百。褫斥为民。彼一时也,缇骑甫出,群聚蜂拥,绕舍骤禽,饱恣拳棒,摘发捉肘,拖沓摧残,曳至午门,已无完肤。迨行杖时逆珰领小竖数十辈奋袂而前,执金吾(锦衣卫指挥使)止之曰留人受杖,逆珰瞋目监视,倒杖张威,施辣手而甘心焉。杖已,血肉淋漓,奄奄待尽。”

    廷杖之外,还有立枷,创自刘瑾,锦衣卫常用之:“其重枷头号者至三百斤,为期至二月,已无一全。而最毒者为立枷,不旬日必绝。偶有稍延者,命放低三数寸,则顷刻殒矣。凡枷未满期而死,则守者掊土掩之,俟期满以请,始奏闻领埋,若值炎暑,则所存仅空骸也,故谈者谓重于大辟云。”(108)

    诏狱、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间的距离愈来愈远,“天皇圣明,臣罪当诛”,打得快死而犹美名之曰恩谴,曰赐杖,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奴间的恩意也因之荡然无存了。

    三

    厂卫之弊,是当时人抗议最最集中的一个问题,但是毫无效果,并且愈演愈烈。著例如商辂《请革西厂疏》说:“今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网太密,官校提拿职官,事皆出于风闻,暮夜搜检家财,初不见有驾帖,人心汹汹各怀疑畏。内外文武重臣,托之为股肱心膂者也,亦皆不安于位。有司庶府之官,资之以建立政事者也,举皆不安于职,商贾不安于市,行旅不安于涂,士卒不安于伍,黎民不安于业。”(109)在这种情形下,任何人都有时时被捕的危险。反之,真是作恶多端的巨恶大憝,若能得到宫廷的谅解,更可置身法外。《明史·刑法志》说:“英宪以后,钦恤之意微,侦伺之风炽,巨恶大憝,案如山积,而旨从中下,纵不之问。或本无死理,而片纸付诏狱,为祸尤烈。”明代二祖设立厂卫之本意,原在侦查不轨,尤其是注意官吏的行动。隆庆中刑科给事中舒化上疏只凭表面事理立论,恰中君主所忌,他说:“朝廷设立厂卫,所以捕盗防奸细,非以察百官也。驾驭百官乃天子之权,而奏劾诸司责在台谏,朝廷自有公论。今日暗访之权归诸厂卫,万一人非正直,事出冤诬,是非颠倒,殃及善良,陛下何由知之。且朝廷既凭厂卫,厂卫必委之番役,此辈贪残,何所不至!人心忧危,众目睚眦,非盛世所宜有也。”(110)至于苛扰平民,则更非宫廷所计及,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中曾特别指出:“东厂原以察奸细,备非常,非扰平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而且直以快恩怨,行倾陷,片语违,则驾帖立下,造谋告密,日夜未已。”(111)甚至在魏忠贤失败以后,厂卫的权力仍不因之动摇,刘宗周上疏论其侵法司权限,讥为人主私刑,他说:“我国家设立三法司以治庶狱,视前代为独详,盖曰刑部所不能决者,都察院得而决之,部院所不能平者,大理寺得而平之,其寓意至深远。开国之初,高皇帝不废重典以惩巨恶,于是有锦衣之狱。至东厂缉事,亦国初定都时偶一行之于大逆大奸,事出一时权宜,后日遂相沿而不复改,得与锦衣卫比周用事,致人主有私刑。自皇上御极以后,此曹犹肆罗织之威,日以风闻事件上尘睿览,辇毂之下,人人重足。”结果是:“自厂卫司讥访而告奸之风炽,自诏狱及士绅而堂廉之等夷,自人人救过不给而欺罔之习转盛,自事事仰承独断而谄谀之风日长,自三尺法不伸于司寇而犯者日众。”(112)

    厂卫威权日盛,使厂卫二字成为凶险恐怖的象征,破胆的霹雳,游民奸棍遂假为恐诈之工具,京师外郡并受荼毒,其祸较真厂卫更甚。崇祯四年(1631)给事中许国荣《论厂卫疏》列举例证说:“如绸商刘文斗行货到京,奸棍赵瞎子等口称厂卫,捏指漏税,密擒于崇文门东小桥庙内,诈银二千余两。长子县教官推升县令,忽有数棍拥入其寓内,口称厂卫,指为营干得来,诈银五百两。山西解官买办黑铅照数交足,众棍窥有余剩在潞铺内,口称厂卫,指克官物,捉拿王铺等四家,各诈银千余两……蓟门孔道,假侦边庭,往来如织……至于散在各衙门者,借口密探,故露踪迹,纪言纪事,笔底可操祸福,书吏畏其播弄风波,不得不醵金阴饵之,遂相沿为例而莫可问。”(113)崇祯十五年(1642)御史杨仁愿上疏《论假番及东厂之害》说:“臣待罪南城,所阅词讼多以假番故称冤,夫假称东厂,犹害如此,况其真乎?此由积重之势然也。所谓积重之势者,功令比较事件,番役每悬价以买事件,受买者至诱人为奸盗而卖之。番役不问其从来,诱者分利去矣。挟忿首告,诬以重法,挟者志无不逞矣。伏愿宽东厂事件而后东厂之比较可缓,东厂之比较缓而番役之买事件与卖事件者俱可息,积重之势庶可稍轻。”(114)抗议者的理由纵然充分到极点,也不能消除统治者孤立自危的心理。《明史》说:“然帝(思宗)倚厂卫益甚,至亡国乃已。”

    东林党之争

    东林党之争是明朝末年历史上的一个特征。

    首先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问题,历史上所谓党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党是两回事,不能把历史上所说的党和今天的政党混同起来。历史上所说的党并没有什么组织形式,参加哪个党是没有任何形式的,既不要交党费,也没有组织生活,更没有党章和党纲。然而在历史上又确实叫作党。历史上所谓党是指的什么呢?是指政治见解大体相同的一些人的集团,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某些人无形的组合。明朝的东林党,它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在江苏无锡有个书院叫东林书院,这是一所学校。当时有两个政府官员,叫顾宪成和顾允成,两兄弟在北京做官的时候,由于他们的政治见解与当时的当权人物相抵触,便辞官不做,回家后在东林书院讲学。他们很有学问,在地方上声望很高,为人也正派。这样,意气相投的人跟他们的来往便越来越多。不但在地方上,就是在北京,有一些官员跟他们的来往也比较多。他们以讲学为名,发表一些议论朝政的意见。这样,从万历二十二年(1594)开始,一直到明朝被推翻,前后五十年间,在明朝政坛上形成了一批所谓东林党人,和另外一批反对东林党的非东林党人。非东林党人后来形成齐(山东)、楚(湖北)、浙(浙江)三派,与东林党争论不休。这五十年间,在几件大事情上都有争论。你主张这样,他反对;他主张那样,你反对。举例来说,党争中最早的一个问题,就是所谓“京察”问题。“京察”这两个字大家都认识,但是不好懂。这是古代历史上的一种制度,就是政府的官员经过一定的时期要考核,相当于现在的考勤考绩。主持考勤考绩的是吏部尚书、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内务部部长、副部长),他们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审查、成绩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当时考取进士以后,有一部分进士就安排做科道官。科就是六科给事中,道就是十三道御史。六科就是按照六部(吏、户、礼、兵、刑、工)来分的。道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当时全国有十三个布政使司,设了十三道御史,譬如浙江道有浙江道御史。科道官都是监察官,当时叫作“言官”。他们本身没有什么工作,只是监察别人的工作,提出赞成的或者反对的意见。他们的任务就是说话,所以叫“言官”。每次“京察”,吏部提出某些人称职,某些人不称职。1594年举行“京察”的时候,就发生了争论,这一部分人说这些人好,那一部分人说不好。凡是东林党人说好的,非东林党人一定说不好。争论中掺和了封建社会的乡里(同乡)关系。譬如齐、楚、浙就是乡里关系。不管这件事情正确不正确,只要是和我同乡的人,都是对的。还有一种同门的关系。所谓同门就是指同一个老师出身的。不管事情本身怎么样,只要跟我是同学,就都是对的。至于对亲戚、朋友则更不用说了。就在这样的封建关系组合之下,从1594年“京察”开始,一直争吵了五十年。

    继“京察”问题之后,接着发生了“国本之争”。所谓“国本”就是国家的根本。我们今天说国家的根本就是人民,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当时并没有这样的概念。那时候所谓“国本”是指皇帝的继承人问题。万历做了多年皇帝,按照过去的惯例,他应该立一个皇太子,以便他死后有一个法定的继承人。可是他不喜欢他的大儿子,他喜欢的是他的小老婆(郑贵妃)生的儿子福王(以后封在河南洛阳),所以他就迟迟不立太子。有些大臣就叫起来了,他们认为国家的根本很重要,也就是说下一代的皇帝很重要,应该早立太子。凡是提议立太子,万历就不高兴,他说:我还活着,你们忙什么!这样,有人主张早立太子,有人反对立太子,争吵起来了,这就叫“国本之争”。

    跟着又发生了一个案子叫“梃击案”。有一天早晨,突然有一个人跑到宫里,见人就打,一直打到万历的大儿子那里去了。当然,这个人马上被逮住了。可是这里发现了一个问题,是谁叫他到宫里来打万历的大儿子的?当时有人怀疑是郑贵妃指使的。这本是宫廷问题,却成了当时政治上的一个大问题,引起了争吵,东林党与非东林党大吵特吵。

    万历做了四十八年皇帝,死了。他的大儿子继位不到一个月又死了。怎么死的呢?搞不清楚。据说他在病的时候,有一个医生给他红丸药吃,吃了以后就死了。这样就发生了一个问题,这个皇帝是不是被毒死的?是谁把他毒死的?因此又发生了所谓“红丸案”。各个集团之间又争吵了起来。

    正在争吵的时候,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只做了个把月的皇帝死了以后,他的儿子继位,还没成年。这个短命皇帝有个妃子李选侍,她住在正宫里不肯搬出来。她有政治野心:想趁这个小孩做皇帝的机会把持朝政。这样,又发生了争论,有一些人出来骂她:你这个妃子怎么能霸着正宫?逼着她搬出去了。这个案件叫“移宫案”。京戏里有一出戏叫《二进宫》,就是反映这件事的,不过是把时代变了,把孙子的事情改成了祖父的事情。

    “梃击”“红丸”“移宫”是当时三大案件,成为当时争论最激烈的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政治上出现了什么现象呢?每一件事情出来,这批人这样主张,那批人那样主张,争论不休,整天给皇帝写报告。到底谁对谁不对?从现在来看,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一般地说,道理在东林党方面。东林党的道理多,非东林党的道理少。但是,东林党是不是完全对呢?在某些问题上也不完全对。这样争来争去,争不出个是非来,结果只有争论,缺乏行动,许多政治上该办的事没人去管了。后来造成这种现象:某些正派的官员提出他的主张,这个主张一提出来,马上就有一批人来攻击他,他就不能办事,只好请求辞职。皇帝不知道这个人对不对,不做处理,把事情压下来。这个官既不能办事,辞职也辞不成,怎么办?干脆自己回家。他回家以后政府也不管,结果这个官就空着没人做。到万历后期政治纪律松懈到这样的地步:哪个官受了攻击就把官丢了回家,以至六部的很多部长都没人做了。万历皇帝到晚年根本不接见臣下,差不多一二十年不跟大臣见面,把自己关在宫廷里,什么事情也不管。大臣们有什么事情要跟他商量也见不着。政治腐化,纪律松懈,很多重要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却专搞无原则的纠纷。大是大非没人管了,成天纠缠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面。

    这种无休止的争吵影响到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的发展。譬如日本侵略朝鲜,中国到底应不应该援助朝鲜,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争论。后来还是派兵去支援了朝鲜,第一个时期打了胜仗,收复了平壤。后来又派兵去,由于麻痹大意,打了败仗。打了败仗以后,政府里又发生争论了,主和派觉得和日本打仗没有必要,支援朝鲜意义不大,不如放弃军事办法,转而采取政治办法来解决问题。他们主张把丰臣秀吉封为日本国王,并答应和他做买卖。历史上封王叫作朝,做买卖叫作贡,所谓朝贡,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你带些物资卖给我,我给你一些物资做交换。在这种情况下,明朝政府只好一面按照主战派的主张,继续派兵援助朝鲜;一面派人暗中往来日本进行和议。后来明军与朝鲜军大败日本侵略军。日本愿和了。明朝政府便按照主和派撤兵议和的主张,允许议和。并派人到日本去办外交,封丰臣秀吉为国王。但日本国内本来已经有天皇,因此丰臣秀吉不接受王位,而且提出了很强硬的条件。结果外交失败了。日军重新侵略朝鲜。明朝政府只好再次出兵,最后打败了日军。由于追究外交失败的责任,又引起了争论。

    这种影响在“封疆案”的问题上表现得更加明显。万历死后,东林党在政府做官的人越来越多。这时北京有一个“首善书院”(在北京宣武门内),在这里讲学的也是东林党人。这些人在政治上提出意见时,非东林党人就起来攻击,要封闭这个书院。东林党人当然反对。这样吵了二三十年。这个争论最后演变成什么局面呢?当时万历皇帝的孙子熹宗(年号天启,是崇祯皇帝的哥哥)很年轻,不懂事,光贪玩。他宠信太监魏忠贤,军事、政治各个方面都是太监当家。一些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由于在魏忠贤门下奔走而当了官。凡是属于魏忠贤这一派的,历史上称为“阉党”。阉党里面没有什么正派人。东林党是反对阉党的。因此,党争发展到这个时候,就变成了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与宦官的斗争。这个斗争影响到东北的军事形势。在万历以前,东北的建州女真已经壮大起来了,不断进攻辽东,占领了许多城市。到天启时代,明朝防御建州女真的军事将领熊廷弼提出一系列军事上和政治上的主张,他认为与建州女真进行军事斗争时,明朝军队不能退回到山海关以内,而应该在山海关以东建立军事据点。当时前方的另一个军事将领叫王化贞,他不同意这个意见,他认为只能依靠山海关来据守。熊廷弼虽然是统帅,地位比王化贞高,但是没有军事实权。而王化贞得到了魏忠贤的支持。这样,熊廷弼的正确意见因为得不到支持而不能贯彻,结果打了败仗,王化贞跑回来了,熊廷弼也跑回来了,山海关以东的很多地方都丢了。北京震动,面临着很严重的军事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又发生了有关“封疆案”的争论。追究这次失败的责任,到底是熊廷弼的责任,还是王化贞的责任?从当时的具体军事形势来看,熊廷弼是正确的,但他没有军队来支持。王化贞有十几万军队,坚持错误的主张,因此王化贞应该负责。但是因为熊廷弼得罪了很多人,结果把这个责任推到他身上,把他杀了。很显然,这样的争论和处理大大地影响了前方的军事形势。

    “封疆案”以后,跟着就是魏忠贤对东林党人的屠杀。因为一些在朝的东林党人认为魏忠贤这样胡搞不行,就向皇帝写信控告他的罪恶。当时有杨涟等人列举了他的二十四条罪状。这些东林党人的行为得到了其他官员的支持。这样,东林党和阉党就面对面地斗争起来。由于魏忠贤军权在握,又指挥了特务,而东林党人缺乏这两样武器,结果大批的东林党人被杀。当时被杀的有杨涟、左光斗、周顺昌、黄尊素、缪昌期等。其中周顺昌在苏州很有声望,当特务逮捕他的时候,苏州的老百姓站出来保护他。最后这次人民的斗争还是失败了,人民吃了苦头,周顺昌被带到北京杀害了。

    熹宗死了以后,明朝最后的一个皇帝————崇祯皇帝比他哥哥清楚一点,他把魏忠贤这伙人收拾了,把一些阉党分子都杀了(魏忠贤是自己上吊死的)。但是这场斗争是不是停止了呢?没有停止,东林党人跟魏忠贤的余孽在崇祯十七年(1644)的时候还在继续斗争。崇祯五年(1632),一些东林党人的后代跟与东林党有关系的地方上的知识分子组织了一个团体,叫作“复社”,以后又有“几社”,有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参加。表面上他们是以文会友,写文章,写诗,是学术研究组织,实际上有政治内容。大家可能看过《桃花扇》这出戏,这出戏里的侯朝宗、陈贞慧、吴应箕、冒辟疆四公子都是复社里面的人。当时李自成已经占领了北京,崇祯上吊死了。这个消息传到了南方,没有皇帝怎么办?这时一些阉党人物就想拥小福王(由崧)来做皇帝。原来万历把最喜欢的那个儿子福王(常洵)封在河南洛阳,这是老福王。这个人很坏,在他封到洛阳时,万历给他四万顷土地,河南的土地不够,还把邻省的土地也给了他。老百姓都恨透了。李自成进入洛阳以后,把老福王杀掉了。小福王由崧(这也不是个正派人)逃到南京。当时在南京掌握军事实权的是过去和魏忠贤有关系的阉党人物马士英,替他出主意的也是一个阉党分子,叫阮大铖,他们把小福王抓到手中,把他捧出来做皇帝。可是政府里面另外一批比较正派的人,像史可法、高弘图、姜日广等主张立潞王(常淓)做皇帝。这个人比较明白清楚。但马士英他们先走了一步,硬把福王捧出来做了皇帝。这样,在南京小朝廷里又发生了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因为马士英和阮大铖是当权的,史可法被排挤出去,去镇守扬州。在清军南下的时候,史可法坚决抵抗,在扬州牺牲了。马士英和阮大铖在南京搞得不像样,清军一步步逼近南京。这时候小福王在做什么呢?在跟阮大铖排戏。也就在这个时候,上面说的四公子就起来反对阮大铖,他们出布告,揭露阮大铖过去是魏忠贤的干儿子,名誉很不好,做了很多坏事,不能让他在政府里当权。号召大家起来反对他。南京国子监的学生也支持他们的主张,这样就形成一个学生运动。侯朝宗这些人虽然得到广大知识分子的支持,但是他们根本没有实力。而马士英、阮大铖有军事力量。结果有的人被逮捕了,有的人跑掉了。不久之后,清军占领南京,小福王的政权也就被消灭了。

    党争从1594年开始,一直到1645年,始终没有停止过。无论是在政治问题上,还是在军事问题上,都争论不休。这种争论是什么性质的呢?这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开始是东林党和齐、楚、浙三党之争,后来演变为东林党与阉党之争。由于东林党的主张在某些方面是有利于当时的生产和发展的,因此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但是反过来说,所有的东林党人都反对农民起义,这是他们的阶级本质决定的。譬如史可法这个历史人物,从他最后这段历史来说是应该肯定的。那时候,清军南下包围扬州,他的军事力量很薄弱,也得不到南京的支持,孤军据守扬州。但他宁肯牺牲不肯投降。这是有民族气节的人,也就是毛主席所说的有骨气。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史可法就是这种有骨气人的代表。但是他以前的历史就不好追究了。他以前干什么呢?镇压农民起义。在阶级斗争极为尖锐的时候,这些人的阶级立场是极为清楚的,反对农民起义,镇压农民起义。即使在他抗拒清军南下的时候,还要反对农民起义。有没有同情农民起义呢?没有。不可能要求统治者来同情被统治者的反抗。

    对于这样一段党争的历史,要具体分析,具体研究。党争跟明朝的政治制度有关系。明太祖在洪武十三年(1380)取消了宰相,取消了中书省,搞了几个机要秘书到内廷来办事情。到明成祖时搞了个内阁,这是个政府机构。内阁的权力越来越大,代替了过去的宰相,虽然没有宰相之名,但是有宰相之实。至于给皇帝个人办事的有秘书,就是在宫廷里面设立一个机构,叫作“司礼监”。这是一个内廷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司礼监有一个秉笔太监,皇帝要看什么政府报告,让秉笔太监先看;皇帝要下什么书面指示,也让秉笔太监起稿。皇帝年纪大一些、知识多一些的,能辨别是非,是不是同意,他自己有主见。可是一些年轻的皇帝就搞不清楚,结果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就操纵政治,掌握了政权。因为用人和行政的权力都给了司礼监,结果形成了明朝后期的太监独裁。在明朝历史上有很多坏太监,像明英宗时代的王振、明武宗时代的刘瑾、天启时代的魏忠贤等。太监当家的结果,造成了政府与内廷之争,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与太监争夺政权的斗争。明朝后期五十年的东林党之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随着太监权力的扩大,不但中央被他们控制了,地方也被他们控制了。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地方上设有三司(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是各自独立的,都受皇帝的直接指挥。到了永乐时代,当一个地区发生了军事行动,像农民起义或其他的群众斗争爆发的时候,这三个司往往意见不统一,各管各的。结果只好由中央政府派官员去管理这个地方的事。这个官叫巡抚。巡抚是政府官员,常常由国防部副部长即兵部侍郎担任。巡抚出去巡视各个地方,事情完了就回来。可是由于到处发生农民战争和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战争,这个官去了以后就回不来了,逐渐变成一个地方的常驻官了。因为巡抚是中央派去的,所以他的地位在三司之上。过去三司使是地方上最大的官,现在三司使上面又加了一个巡抚。但这能不能解决问题呢?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巡抚只能指挥这一个地区的军事行动,比如浙江的巡抚就只能管浙江这一个地方。可是遇到军事行动牵涉几个省的时候,这个巡抚就不能管了。于是又派比巡抚更高的官,即派国防部部长————兵部尚书出去做总督。总督管几个省或一个大省。有了总督之后,巡抚就变成第二等官了,三司的地位则更低了。可是到了明朝后期,总督也管不了事。为什么呢?因为战争扩大了,农民战争和辽东的战争往往牵涉到五六个省。五六个省就往往有五六个总督,谁也管不了谁。结果只好派大学士出去做督师。总督也归他管。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明朝为了镇压各地人民的反抗,就派军官到各地去镇守,叫作总兵官,也就是总指挥。统治者对总兵官不放心,怕他搞鬼,因此总是派一个太监去监督,叫作监军。哪个地方有总兵官,哪个地方就有监军。监军可以直接向皇帝写报告,因为他是皇帝直接派出去的。因此,不但总兵官要听他的话,就是像巡抚这一类的地方官也要听他的话。这样,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都是太监当家的局面,明朝的政治变成太监的政治了。此外,明朝的皇帝贪图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生活上的欲望,哪个地方收税多就派一个太监去,哪个地方有矿藏也派一个太监去,叫作“税使”“矿使”。全国的主要矿区,东北起辽东,西南到云南,以及武汉、苏州等大城市都有税使、矿使搜刮民脂民膏。这些太监很不讲道理,他们的任务就是弄钱。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矿,更不懂得怎么开采,却要开矿。只要听说这个地方有金矿就要开,而且规定要在这里开三百两、五百两。如果开不出来怎么办?就要这个地方的老百姓来赔。老百姓要反抗,他就说你的房子下面有矿,把房子拆了开矿。收税也很厉害。苏州有很多机户,纺织工人数量很大。他们要加税,每一张织机要加多少钱。老百姓交不起就请愿。请愿也不行。结果就起来反抗,把太监打死,形成市民暴动。苏州市民暴动出了一个英雄人物,叫作葛贤。这个人后来被杀了。因为明朝政府要屠杀参加暴动的市民,他挺身而出顶住了。不仅在苏州,在武汉、辽宁、云南各个地方都发生了市民暴动。有的地方把太监赶跑了,有的地方把太监下面的人逮住杀了。市民暴动是明朝后期历史的一个特征。人民的生活日益困难,不但农民活不下去,城市工商业者也活不下去了,他们便起来反对暴政。

    因此,当时一些比较有见解的政治家,就在政治上提出了一些主张。譬如大家知道的海瑞就是这样。他提出了什么主张呢?他做苏州巡抚时,管理江苏全省和安徽一部分。这个地区的土地情况怎样呢?前面说到明朝初年土地比较分散,阶级斗争比较缓和。可是一百多年以后,情况改变了,土地全部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的手中,而且越来越集中。就在海瑞所管辖的地区松江府,出了一个宰相叫徐阶,他就是一个大地主,家里有二十万亩土地。土地都被大地主占有,农民没有土地,只能逃亡。土地过分集中的结果,使农民活不下去,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海瑞看出了毛病,他想缓和这种情况。当然,他不能也不知道采取革命的手段。他采取什么办法呢?他认为要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要使人民不去搞武装斗争反对政府,就必须使这些穷人有土地可种。土地从哪里来呢?土地都在大地主手里,而大地主能取得这些土地,主要的手段是非法强占。因此他提出这样一个政治措施:要求他管辖地区内的大地主阶级,凡是强占的土地一律退还给老百姓,使老百姓多多少少有一些土地可以耕种,能够活下去。这样来缓和阶级矛盾。他坚决主张这种做法。这一来,大地主阶级就联合起来反对他,结果这个苏州巡抚只做了半年多就被大地主阶级赶跑了。海瑞的办法能不能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当然不可能。把大地主阶级强占的一部分土地归还给老百姓能不能稍微缓和一下阶级矛盾呢?可以缓和一下。可是办不到,因为地主阶级不肯放弃他们已经到手的东西。海瑞是非失败不可的。类似海瑞这样的政治家当时还有没有呢?有的。他们也感到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严重性,认为这个政权维持不下去。但是能不能提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呢?谁也没有办法。不但统治阶级,就连农民起义的领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来。

    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结果,最后形成了明末的农民大起义。崇祯时期,各地方的农民都起来斗争,最后形成两支强大的军事力量,一支以李自成为首,另一支以张献忠为首。他们有没有明确地提出解决阶级矛盾的办法呢?也没有。李自成后期曾经提出“迎闯王,不纳粮”的口号争取广大农民的支持,结果他的队伍一下子就发展到一百多万人,农民、小手工业者、城市贫民都跟着他走。但是不纳粮也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有一个材料,就是山东有一个县,李自成曾经统治过那个地方,当时有人主张分田给百姓。分了没有呢?没有分。他提不出明确的办法,不但提不出消灭地主阶级的根本方针,甚至连孙中山那样的“平均地权”的办法也提不出。所以消灭封建剥削,消灭地主阶级这个根本问题,在古代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没能解决。不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官僚提不出解决办法,就是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农民起义领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这个问题只有在我们这个时代才能解决。我们研究过去的农民革命、农民起义时,不能把我们今天的思想意识强加于古人。我们这个时代能办到的事,不能希望古人也能办到。否则就是非历史主义的观点。目前史学界在有些问题上存在一些偏向,总希望把农民起义的领袖说得好一些,说得完满一些,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所理解的东西加在古人身上。这是不科学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只能根据历史事实来理解、来解释、来研究和总结历史,而不可以采取别的办法。

    附带讲一个小问题。前面提到巡按御史,到底巡按御史是个什么官?我们经常看京戏,很多京戏里都有这么一个官。所谓八府巡按,威风得很。他是干什么的呢?我们前面讲过御史,就是十三道御史,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每一道御史的职务就是监察他这个地区的官吏和政务。同时,中央有一个机构叫都察院。都察院的官吏叫左、右都御史,左、右都御史下面是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下面是左、右佥都御史,再下面就是御史和巡按御史。巡按御史是由都察院派出去检查地方工作的。凡是地方官有违法失职的,他们有权提出意见来。他们还可以监察司法工作,有的案子判得不公正,他们可以提出意见。老百姓申冤的,地方官那里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到巡按御史这里来告。这就是戏上八府巡按的来源。御史的官位大不大呢?不大,只是七品官。当时县官也是七品官。知识分子考上进士以后,有一批人就分配做御史。御史管的事情很少,可是在地方上有很高的职权。为什么呢?因为他代表中央,代表都察院,是皇帝的耳目之官。建立这样一种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呢?目的是想通过巡按御史的监察工作,来缓和当时人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解决一些问题。贪官污吏,提出来把他罢免;冤枉的案子帮助平反。于是老百姓对这样的官员寄予很大的希望,希望他们能帮助自己申冤。这种愿望,在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反映。虽然这些人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但是一些文学家、艺术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创作了许多这类题材的作品,特别是明清两代有很多剧本是反映这个思想的。这些作品大体上有这样一些共同的内容:一类是描写老百姓受了冤枉,被大地主、大官僚陷害,被关起来或者判处了死刑,最后一个巡按给他翻了案。或者是描写皇庄的庄头作威作福,不但庄田范围以内的佃农,就是庄田附近的老百姓也受他们的欺侮。姑娘被抢走了,家里面的东西被抢走了,后来遇上侠客打抱不平,或者清官出来把问题解决了。在明朝后期和清朝前期,有不少的小说、剧本是描写这些恶霸、庄头的残暴行为的。另一类作品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的出路问题。当时的知识分子无非是通过考试中秀才、中举人、中进士。中了进士干什么呢?当巡按御史。因此有很多作品是这样的题材:一位公子遇难,在后花园里遇到一位小姐。小姐赠送他多少银子。以后上京考上了进士,当上了八府巡按。最后夫妻团圆。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大体上有这几方面的题材,反映了这个时期的政治生活、阶级斗争的一些问题。

    建州女真问题

    现在讲第一部分的最后一个问题,建州女真问题。建州女真的历史和明朝一样长。在明朝初期和中期的时候,建州女真是服从明朝的。从明朝初年一直到努尔哈赤的时候都是这样,努尔哈赤曾经被明朝封为“龙虎将军”。但是清军入关以后,清朝皇帝忌讳这段历史,他们不愿意让人们知道他们的祖先和明朝有关系。因此,清朝写的一些历史书把这几百年间建州女真和明朝的关系整个取消了,把这段历史的真实情况隐瞒起来,说他们的祖先从来就是独立的,跟明朝没有关系。凡是记载他们的祖先与明朝的关系的历史书,他们都想办法搜来毁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有一部分禁毁书目,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书里面有某些文章对清朝表示不满的;另一类就是牵涉到清朝的祖先的。这也是一种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在作怪。因此这一段历史很长时间被埋没了。最近二三十年才有人进行研究。

    现在讲讲建州女真这个部族的发展变化。建州在过去叫女真,金朝就是女真族建立的。建州女真就是金的后代。为什么叫建州呢?因为他们居住的地区长白山一带就叫建州。后来努尔哈赤统治了东北,建立了政权,国号仍称为“后金”。到了他儿子的时候才改国号为“清”。建州女真在明朝初年的时候,还没有进入农业社会,还不知道种地,生产很落后,文化当然也很落后。那时他们靠什么生活呢?靠打猎、采人参过活。把兽皮、人参一些特别的物产跟汉人、朝鲜人交换他们所需要的布匹、铁锅一类的东西。所以建州人的经济生活跟汉人、朝鲜人分不开。后来由于人口的增加,对粮食的生产感到很迫切了。但是他们自己不会种,怎么办呢?找汉人、朝鲜人替他们种。于是通过战争把汉人、朝鲜人俘虏过去做他们的奴隶。有大量的汉文和朝鲜文资料说明建州族的农业生产是农奴生产。建州贵族自己是不参加农业劳动的。农奴也不是他们本族人,而是俘虏来的汉人和朝鲜人。

    他们通过以物换物的方法从汉人那里取得铁器。到了15世纪后期,他们俘虏了一些汉人铁匠,自己开始开矿、炼铁。有了铁器,生产水平提高了。到了努尔哈赤的时候,通过战争把原来的许多小部族统一起来,定居在辽阳以南一个叫赫图阿拉的地方。努尔哈赤一方面统一了东北的许多部族,另一方面又用很大的力量来接受汉人的文化。在他左右有一批汉族的知识分子。他和过去的封建帝王一样,注意研究历史,接受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来制定他的政策方针和军事斗争方针。

    上面简单地谈了一下建州女真的社会发展过程。现在我们来讲讲建州女真跟明朝的关系。在明朝初期,建州女真分为三种:分布在现在的松花江一带的叫海西女真,因为松花江原来的名字叫海西江。分布在长白山一带的叫建州女真,因为这些人主要居住在现在的依兰县。这个地方在历史上曾建立过一个国家,叫作“渤海国”。渤海国人把依兰县称为建州,因此住在这个地方的女真人称为建州女真。住在东方沿海一带的叫“野人女真”。“野人女真”的文化最落后。海西和建州又称为熟女真。“野人女真”又称为生女真。“野人女真”经常活动在忽剌温江一带,因此野人女真又称为忽剌温女真,也叫“扈伦”。从历史发展来看,熟女真是金的后代,生女真可能是另一个种族。这三种女真分布的地区大致是这样:东边靠海,西边和蒙古接近,南边是朝鲜,北边是奴儿干(现在的库页岛)。在明朝建国以后,西边就是明朝,南边是朝鲜,北边是蒙古。

    在明朝几百年间,东北建州族的历史也就是跟蒙古、朝鲜、明朝三方面发生关系的历史。明朝初期,有一部分建州族住在朝鲜境内,他们和朝鲜的关系很深,有一些酋长还由朝鲜政府封他们的官。同时,这些酋长又和明朝发生关系,明朝也给他们封官号。明朝对这三种女真采取什么政策呢?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所谓分而治之就是不让他们团结成一个力量,依旧保持若干个小的单位。所以从明太祖建国以后起,直到明成祖的几十年间,明朝经常派人到东北地区去,跟三种女真的各个地区的酋长联系,封他们的官,建立了一百多个卫所,用这些酋长充当卫所的指挥使。这样对这些女真族的上层分子有没有好处呢?有好处,他们接受了明朝的官位以后,就得到了一种权力。明朝政府给他们一种许可证,当时叫作“勘合”。有了这种“勘合”就可以在每年一定的时候到明朝边界来做买卖。没有这个东西就不行。对于那些大头头儿,明朝政府就封他们为都督。历史上最早的建州族领袖有这么几个人,一个叫猛哥帖木儿(这是蒙古名字,当时受蒙古的影响),另一个叫阿哈出。这两个人是首先跟明朝来往、受明朝政府封官的。猛哥帖木儿后来成为明朝所建立的建州左卫的酋长,阿哈出是建州卫的指挥使。根据朝鲜的历史记载,阿哈出和明成祖有亲戚关系(这点在汉文的记载中没有)。永乐时代,明朝又派了大批官员到东北库页岛地区建立了一个机构,叫“奴儿干都司”。至此,明朝前前后后在东北地区建立了一百八十四个卫所。这些卫所建立以后,明朝政府有什么军事行动,譬如跟蒙古打仗,这些建州酋长就派兵参加明朝的军队。这样,他们慢慢由原住的地方往西移,越来越靠近辽东(就是现在的辽东半岛)。他们一方面跟明朝的关系很好,另一方面也经常发生矛盾。矛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前面所说的,他们为取得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劳动力,就俘虏汉人,这样就引起了冲突;另一个就是通商,物资上的交换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也发展成为军事冲突。同样,建州和朝鲜的关系也是如此,有和平时期,也有战争时期。

    经过几十年以后,原来的一百八十四个单位发生了变化,有的小单位并到大单位里去了,单位的数目减少了,但是军事力量却强大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建州族某些酋长有时就依靠朝鲜来抗拒明朝,有时又依靠明朝来抗拒朝鲜。结果,明朝政府便跟朝鲜政府商量,在1438年,两方面的军队联合起来打建州,杀了一些建州领袖。建州因为遭受到这次损失,在原来的地方待不下去了,于是就搬到浑河流域,在赫图阿拉的地方住下来。原来左右卫是分开的,到了这里以后,两个卫所合在了一起。这样,它的力量反而比过去更强大了。到了万历时代,右卫酋长王杲和他的儿子阿台跟明朝发生了冲突。当时明朝在东北的军事总指挥叫李成梁。他是朝鲜族人,是一个很有名的军事将领。他把王杲、阿台包围起来。右卫被包围了,而左卫酋长觉昌安和他的儿子塔克世是依靠明朝的,他们给李成梁当向导。结果明朝的军队大举向右卫进攻,把王杲、阿台杀死了。同时把觉昌安、塔克世也杀死了。塔克世的儿子是谁呢?就是努尔哈赤。所以努尔哈赤以后起兵反对明朝时提出了七大恨,其中有一条就是明朝把他的父亲和祖父杀害了。

    努尔哈赤在他父亲和祖父死时还很年轻,当时部族里剩下的人很少了,明朝后期的历史记载说是李成梁把他收养下来。所以他从小就接受了汉族文化。长大以后,他就把自己部族的力量组织起来。他采取依靠明朝的方针,把建州族俘虏的汉人奴隶送回给明朝。这样便取得了明朝政府的信任。1587年,他靠自己的军事力量把附近地区的部族吞并了。1589年被明朝封为都督,力量得到了发展。这个时候,建州部族里面另外两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发生冲突和残杀,努尔哈赤就利用这次冲突来发展自己的实力。日本侵略朝鲜的时候,他表示愿意帮助明朝打日本。结果明朝和朝鲜都拒绝了他。1595年,明朝政府封努尔哈赤为龙虎将军,他成了东北地区军事实力最强大的领袖。

    正当努尔哈赤的力量越来越强大的时候,明朝政府内部发生了许多问题。1589年,播州土司起兵反抗明朝,打了十几年的仗。1592年在现在的宁夏地区,少数民族的反抗又引起了战争。同一年丰臣秀吉侵入朝鲜,接连打了七年仗。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自己的问题很多,就顾不上努尔哈赤了。努尔哈赤利用这个机会更加积极地发展自己的力量,统一各个部族。他统一的方法有两个:一个办法是用军事力量征服;另一个办法是通婚,通过婚姻关系把许多部族组织起来。到了1615年,东北辽东半岛以东的大部分地区已经被努尔哈赤统一了。军事力量壮大以后,他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制度。1600年,他规定三百人组成一个牛录(大箭的意思)。1615年又进一步把五个牛录组成为一个甲喇,五个甲喇组成为一个固山。他一共有四个固山。每一个固山有一面旗。分为红、黄、蓝、白四个旗,共有三万兵力。后来军事力量更加强了,俘虏更多了,于是又增加了四个旗,就是镶红旗、镶黄旗、镶蓝旗、镶白旗。一共为八个旗。后来征服了蒙古族,组成了蒙古八旗。再后来又把俘虏的汉人组成汉军八旗。他的军事组织跟生产组织是统一的,每一个牛录(三百人)要出十人四头牛来种地,每家要生产一些工艺品。1659年开始开金矿、银矿,并建立了冶铁手工业。这一年他创造了文字,用蒙古文字和建州语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字。这种文字后来就成为老满文。加上标点就变成新满文。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自称为皇帝,国号“后金”,年号“天命”,他认为他的一切都是上天的指示。他这个家族自己搞了一个姓,叫“爱新觉罗”。爱新觉罗是什么意思呢?在建州话里,爱新是金,觉罗是族,就是金族。用这个来团结组织东北女真族的力量。从他的国号和姓就说明他是继承金的。两年以后,他出兵攻打明朝。以上讲的就是努尔哈赤以前东北建州的具体情况。这些情况说明什么呢?

    (1)建州这个部族并不是像清朝的史书上所记载的那样,是从努尔哈赤才开始的。而是从明朝初年起,建州族就在东北地区活动。

    (2)建州和明朝、蒙古、朝鲜三方面都有关系。可以明显地看出,猛哥帖木儿就是蒙古名字。汉、蒙古、朝鲜的文化对它都有影响。它接受了这几方面的东西提高了自己。

    (3)明朝对东北女真族的政策是分而治之,但这个政策后来失败了。女真各部要求团结,从生活和文化的提高来说,从加强军事力量来说,都需要团结在一起。尽管中间遭到一些挫折,但是并不能阻止三种女真的团结。努尔哈赤一生的活动主要是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统一了东北许多部族。统一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应该说是好事情,不是坏事。努尔哈赤统一东北的各个部族,在民族发展的历史上是有贡献的。

    (4)东北建州部族社会发展的过程是:初期过着游牧生活,不善于耕种。后来俘虏汉人、朝鲜人去耕种,有了农业生产;同时也懂得了使用铁器、生产铁器,初步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生产水平。努尔哈赤取得了沈阳、辽阳以后,封建化的过程加快了,在很大的程度上接受了汉人的文化和生产方式。但是必须了解,建州族在其发展过程中是有自己的特点的。上面所说的八旗,表面上是军事组织,实际上是社会组织和生产组织,这三者是统一的。八旗军队在出去打仗的时候,明确规定俘虏到的人口和物资应该拿出一部分交给公家,剩下的才归自己。在努尔哈赤时代,八旗的头子还都有很大的权力,许多事情要经过他们共同商量,取得他们的同意后才能做出决定。这种情况一直到努尔哈赤的儿子清太宗的时候才改变,才提高了皇帝的地位。而把八旗首领的地位降低了。

    最后讲讲“满洲”这个名字的来源问题。这个名字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根据明朝的历史记载,在清太宗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满洲”这个名字。一直到清太宗时才称“满洲”,后来又称为“满族”。在外国的地图上把中国的东北叫满洲,后来我们自己也跟着外国人这样叫。现在可能的解释是:建州族信仰佛教,佛教里有一个佛叫作“文殊”,满族人把文殊念作“满住”。1348年明朝跟朝鲜合起来打建州,很多建州人被杀,其中有一个领袖就叫李满住(女真族里有不少人叫满住,用宗教上的名词作为自己的名字)。可能“满洲”就是从“满住”演变而来的。从“文殊”演变为“满住”,又从“满住”演变为“满洲”。这是一个试探性的解释,还不能说是科学的结论。其他方面的材料还没有。因此,究竟为什么叫“满洲”,现在还不能下最后的结论。

    以上我们介绍了建州的一些情况。我们对待汉族和满族的关系,也应该像对待汉族和蒙古族的关系一样。在明朝,汉族和满族之间是打过仗,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不打仗的。清太宗改国号为清,到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入关,正式建立了清朝。清朝统治中国二百多年,它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个王朝。清朝末年一些革命党人进行反满斗争,出了不少的书,宣传清朝的黑暗统治,宣传反满。这在那个时期是必要的。可是经过几十年,到了现在我们如果还是这样来对待满族就不应该了。我们是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一律平等。一方面要承认清朝进行过多次非正义的战争,有过黑暗统治;另一方面也要承认清朝统治的二百多年并不都是黑暗时代,其中有的时期的历史是很辉煌的。譬如像康熙、乾隆时代就是清朝的全盛时代,这个时代不但巩固了国家的统一,而且有所发展。我们中国今天的疆域是什么时候造成的?是康熙、乾隆时代奠定的。我们继承了他们的遗产。所以毛主席说:“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我们对清朝的历史必须要有公正的评价,对康熙、乾隆巩固国家的统一、发展国家的统一也要有公正的评价。应该给它以应有的尊重。不但对历史应该给予应有的尊重,今天在民族关系上也应该注意这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央曾经发出过这样的指示,就是“满清”两个字不要连用。清朝就是清朝,满族就是满族。要把清朝统治者和广大的满族人民区别开,并不是所有的满族人都是清朝的统治者。满族人民在清朝统治下同样是受剥削、受压迫的。至于清朝统治者,他们做过坏事,但是在有些事情上也做过好事,而且做了很大的好事。应该从历史事实出发,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论晚明“流寇”

    明末“流寇”的兴起,是一个社会组织崩溃时必有的现象,像瓜熟蒂落一样,即便李自成、张献忠这样的暴民领袖不出来,那由贵族太监官吏和地主绅士所组成的统治集团,也已经腐烂了,僵化了,肚子吃得太饱了,搜括到的财富已经堆积得使他们窒息了,只要人民能够自觉团结成为伟大的力量,要求生有的权利,这一个高高的挂在半空中的恶化的无能的机构,是可以一蹴即倒的。

    朱明政权的被消灭,被消灭于这个政权和人民的对立,杀鸡求卵。被消灭于财富分配的不均,穷人和地主的对立。在三百年前,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兵科都给事中曾应遴明白地指出这现象,用书面方式警告政府当局,他说:“臣闻有国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今天下不安甚矣,察其故原于不均耳。何以言之?今之绅富率皆衣租食税,安坐而吸百姓之髓,平日操奇计赢以役愚民而独拥其利,有事欲其与绅富出气力,同休戚,得乎?故富者极其富而至于剥民,贫者极其贫而甚至于不能聊生,以相极之数,成相恶之刑,不均之甚也。”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绅富阶级利用他们所有的富力和因此而得到的特殊政治势力,加速地加重地剥削和压迫农民,吸取最后的一滴血液,农民穷极无路,除自杀、逃亡以外,唯一的活路就是起来反抗,团结起来,用暴力推翻这一集团的吸血鬼,以争得生存的权利。

    17世纪初年的农民反抗运动,日渐开展,得到一切被压迫人民的支持、参与,终于广泛地组织起来,用生命去搏斗,无情地对统治集团进攻,加以打击,消灭。这运动,被当时的统治集团和后来的正统派史家称为“流寇”。

    “流寇”的发动、成长和实力的扩充,自然是当时统治集团所最痛心疾首的。他们有的是过分的充足的财富,舒服,纵逸,淫荡,美满而无耻的生活。他们要维持现状,要照旧加重剥削来维持欲望上更自由的需要,纵然已有的产业足够子子孙孙的社会地位的保证,但仍然像饥饿的狼,又馋又贪,永远无法满足。然而,当前的变化明朗化了,眼见得被消灭,被屠杀了,他们不能不联合起来,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加强统制,加强武力,侮蔑、中伤对方,做最后的挣扎。同时,集团的利益还是不能消除个人利害的冲突,这一集团的中坚分子,即使在火烧眉睫的时候,彼此间还是充满了嫉妒、猜疑,钩心斗角,互相算计。在三百年前,北平的形势最紧张的时候,政府请勋贵大臣富贾巨商献金救国,话说得极恳切,希望自己人能自己想办法,可是,结果,最著名的一个富豪出得最少,他是皇帝的亲戚,皇帝、皇后都动了气,才添了一点点,其他的人自然不会例外,人民虽然肯尽其所有报效国家,可惜的是他们早已被榨干了。三月十九日北平陷落后,这些悭吝的高贵的人们,经过毫无怜悯的几夹棍、几十板子,大量的金子银子珠宝被搜出以后,一批一批地斩决,清算了他们对人民所造的孽债。皇宫被占领以后,几十间尘封灰积的库房也打开了,里面堆满了黄的金子、白的银子!皇宫北面的景山,一棵枯树下,一条破席子,躺着崇祯皇帝和他忠心的仆人的尸身!

    站在相反的场合,广大的农民群众,他们是欢迎“流寇”的,因为同样是在饥饿线上挣扎的人们。举几个例子,山西的许多城市,没有经过什么战斗便被占领了,因为饿着肚子的人们到处都是,他们做内应,做先遣部队,打开城门,请“敌人”进来。山东河南的城市,得到“流寇”的安民牌以后,人民恨透了苛捐,恨透了种种名目的征输,更恨的是在位的地方官吏,他们不约而同,一窝蜂起来赶走了地方官,持香设酒,欢迎占领军的光临,有的地方甚至悬灯结彩,远近若狂。又如宣府是京师门户,北方重镇,被围以后,巡抚朱之冯悬重赏募人守城,没人理会。再三申说,城中的军民反而要求准许开城纳款,朱之冯急了,自己单独上城,指挥炮手发炮,炮手又不理会,毫无办法,急得自己点着火线,要发炮,又被军民抢着拉住手,不许放,他只好叹一口气说:“人心离叛,一至如此!”

    由于政治的腐败,政府军队大部分是勇于抢劫、怯于作战的,他们不敢和“流寇”正面相见,却会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报功,“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杀劫,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民间有一个譬喻,譬“流寇军”如梳,政府军如栉,到这田地,连剩下些过于老实的良民也不得不加入“流寇军”的集团去了。名将左良玉驻兵襄樊,奸淫掳掠,无所不为,老百姓气哭,半夜里放火烧营房,左良玉站不住脚,劫了一些商船逃避下游,左兵未发,老百姓已在椎牛设酒欢迎“流寇”了。其他一些将领,更是尴尬,马扩奉命援凤阳,凤阳被焚劫了四天以后,敌人走了,他才慢慢赶到。归德已经解围,尤玘才敢带兵到城下,颍、亳、安、庐一带的敌人已经唱着胜歌凯旋了,飞檄赴援的部队,连影子也看不见。将军们一个个脑满肠肥,要留着性命享受用人格换来的财富,士兵都是出身于贫困阶层的农民,穿不暖,吃不饱,面黄肌瘦,走路尚且艰难,更犯不着替剥削他们的政权卖命,整个军队的纪律破坏了,士气消沉,军心涣散,社会秩序,地方安宁都无法维持,朱明政权也不能不随之解体了。

    “流寇”的初起,是各地方陆续发动的,人自为战,目的只在不被饥饿所困死。后来势力渐大,兵力渐强,政府军每战必败,才有推翻统治集团的企图。最后到了李自成在1643年渡汉江陷荆襄后,恍然于统治集团的庸劣无能,才决定建立一新政权,从此便攻城守地,分置官守,做争夺政权的步骤,一反过去流窜的作风,果然不到两年,北京政府便被消灭,长江以北大部分被放在新政权之下。这是在李自成初起时所意料不及的。其实与其说这是李自成的成功,还不如说是社会经济的自然崩溃比较妥当。

    分析朱明政权的倾覆,就政府当局说,最好的评论是戴笠的《流寇长篇序》,他说:“主上则好察而不明,好佞而恶直,好小人而疑君子,速效而无远计,好自大而耻下人,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廷臣则善私而不善公,善结党而不善自立,善逢迎而不善执守,善蒙蔽而不善任事,善守资格而不善求才能,善大言虚气而不善小心实事。百年以来,习以为然。有忧念国事者则共诧之如怪物。”君臣都是亡国的负责人,独裁、专制,加上无能的结果是自掘坟墓。

    就整个社会组织的解体来说,文震孟在1635年上疏《论致乱之源》说:“堂陛之地,猜欺愈深,朝野之间,刻削日甚。缙绅蹙靡骋之怀,士子嗟束湿之困。商旅咨叹,百工失业,本犹全盛之海宇,忽见无聊之景色,此致乱之源也。”他又指出政府和人民的对立:“边事既坏,修举无谋,兵不精而日增,饷随兵而日益,饷重则税重,税重则刑繁,复乘之以天灾,加之以饥馑,而守牧惕功令之严,畏参罚之峻,不得不举鸠形鹄面无食无衣之赤子而笞之禁之,下民无知,直谓有司仇我虐我,今而后得反之也,此又致乱之源也。”驱民死地,为丛殴雀,文震孟是政府的一员大官,统治集团的一个清流领袖,委婉地说出致乱之源是由政府的上下当局所造成的,官逼民反。

    正面的指斥是李自成的檄文,他指斥统治集团的罪状说:“明朝昏主不仁,宠宦官,重科第,贪税敛,重刑罚,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师旅,掳掠民财,奸人妻女,吸髓剥肤。”完全违反农民的利益,剥夺人民的生存权利,接着他特别提出他是代表农民利益,而且他本身是出身农民阶层的,他说:“本营十世务农良善,急兴仁义之师,拯民涂炭,士民勿得惊惶,各安生理。各营有擅杀良民者,全队皆斩。”他提出鲜明的口号:“吃他娘,着他娘,吃着不尽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以除力役,废赋税,保障生活为号召,以所掠得统治集团的财富散给饥民,百姓喜欢极了,叫这政府所痛恨的军队为“李公子仁义兵”。他标着鲜明的农民革命的旗帜,向统治集团做致命的打击。在这情势下,对方还是执迷不悟,茫然于当前的危机,抱定对外和平,对内高压的政策,几次企图和关外对峙的建州部族,讲求以不失面子为光荣的和平,只用一小部分军力在山海关内外,堵住建州入侵的门户,做消极的防卫,对内却用全力来消灭“流寇”。同时,内部又互相猜嫌排斥,“有忧念国事者则共诧之如怪物”,继续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对人民则更加强压迫,搜括出最后的血液,驱其反抗。政府和人民的对立情势达于尖锐化,以一小数的腐烂的统治集团来抵抗全体农民的袭击,自然一触即摧,朱明的政权于此告了终结。

    17世纪前期的政府和人民的对立,政府军包围,追逐“流寇”,两个力量互相抵消,给关外的新兴的建州部族以可乘之机,乘虚窜入,建立了大清帝国。这新政权的本质是继承旧传统的,又给铲除未尽的地主绅富以复苏的机会,民族的进展活力又被窒息了三百年!

    附带地提出两件事实:

    其一是距今三百零一年前的七月二十五日,当外寇内乱最严重的时候,江苏枫桥,举行空前的赛会,绅衿士庶男女老幼,倾城罢市,通国若狂。

    其二是距今三百年前的四月初二,江苏吴江在得到北都倾覆的消息以后,举行郡中从来未有的富丽异常的赛会。

    这两次亡国的狂欢之后,接着就是嘉定三屠,扬州十日!

    一九四四年三月

    * * *

    (1)这本书是指作者未完稿的《明史》。————编者注

    (2)《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九。

    (3)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十,磔条,引《张文宁年谱》;计六奇:《明季北略》,记郑鄤事。

    (4)吕毖:《明朝小史》卷一,《国初重刑》。

    (5)《大诰》,奸吏建言第三十三,刑余攒典盗粮第六十九;《续诰》,相验囚尸不实第四十二;《三编》,逃囚第十六。

    (6)徐祯卿:《翦胜野闻》。

    (7)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三十二,《明祖晚年去严刑条》,引《草木子》。

    (8)《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大诰三编》二,进士监生戴罪办事。

    (9)《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10)《明史》卷一三九《周敬心传》:“洪武二十五年(1392)上疏极谏:洪武四年(1371)录天下官吏,十三年(1380)连坐胡党,十九年(1386)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三年(1390)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11)《明史》卷一三九,《茹太素传》。

    (12)《明史》卷一三九,《韩宜可传》。

    (13)《明朝小史》卷二。

    (14)《大诰三编》,逃回第十六。

    (15)《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

    (16)参看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辩史考异》;吴晗:《胡惟庸党案考》,载《燕京学报》一九三四年六月十五期。

    (17)何崇祖:《庐江郡何氏家记》(《玄览堂丛书续集》本)。

    (18)《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19)王世贞:《史乘考误》;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

    (20)刘辰:《国初事迹》;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卷三;王世贞:《史乘考误》卷一。

    (21)王世贞:《史乘考误》卷一;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卷五;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

    (22)刘辰:《国初事迹》。

    (23)《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卷一二八《刘基传》;刘璟:《遇恩录》。

    (24)徐祯卿:《翦胜野闻》。

    (25)《明史》卷一三八,《李仕鲁传》附《陈汶辉传》。

    (26)《明史》卷一三五《宋思颜传》。

    (27)《明史》卷一三六《朱升传》,卷一三七《刘三吾传》《宋纳传》《安然传》,卷一三八《陈修传》《周祯传》《杨靖传》《薛祥传》,卷一三九《茹太素传》《李仕鲁传》《周敬心传》。

    (28)《明史》卷一四〇《魏观传》,卷二八一《方克勤传》,卷一四〇《道同传》,卷一三九《叶伯巨传》,卷一三六《陶凯传》。

    (29)刘辰:《国初事迹》。

    (30)《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

    (31)《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

    (32)《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大诰》二十三郭桓卖放浙西秋粮,四十九郭桓盗官粮。

    (33)《大诰续篇》。

    (34)《大诰》,奸贪诽谤第六十四。

    (35)《大诰二编》,苏州人才第十三。

    (36)《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37)《大诰三编》,苏州人才第十三;《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38)《明史》卷一百二十六,《汤和传》。

    (39)《明史》卷一三一,《郭兴传》。

    (40)《明史》卷二百八十三,《袁凯传》;徐祯卿:《翦胜野闻》;陆深:《金台纪闻》。

    (41)《明史》卷一三八,《周祯传》。

    (42)徐祯卿:《翦胜野闻》。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第342页。

    (44)《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二卷,《哥达纲领批判》第32页。

    (45)《明太祖实录》卷六。

    (46)《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九。

    (47)《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48)《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二。

    (49)谈迁:《国榷》卷六。

    (50)《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51)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五,《施孝先墓表》。

    (52)吴宽:《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明史》卷二百九十六,《郑濂传》。

    (53)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二,《恭题粮长赦谕》。

    (54)《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55)《明太祖实录》卷七十。

    (56)《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五。

    (57)《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二。

    (58)《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四。

    (59)《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赋役》;《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

    (60)《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61)《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一。

    (62)《大诰续诰》卷四十七。

    (63)《大诰续诰》卷二十一。

    (64)黄省曾:《吴凤录》。

    (65)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

    (66)《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一十。

    (67)《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一十;《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

    (68)赵翼:《陔余丛考》卷四十一,《凤阳丐者》。

    (69)《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70)《大诰续诰》第四十五,《靠损小民》。

    (71)《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72)《贝清江集》卷十九,《横塘农诗序》。

    (73)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十二,《采苓子郑处士墓碣》。

    (74)《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处士传》。

    (75)《匏翁家藏集》卷六十一,《先考封儒林郎翰林院修撰府君墓志》。

    (76)《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77)《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78)《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三,《怡隐处士墓表》。

    (79)《匏翁家藏集》卷七十四,《山西提刑按察司副使致仕朱公墓表》。

    (80)《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处士传》。

    (81)《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

    (82)《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四。

    (83)《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五、卷一百八十。

    (84)《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一十、卷一百二十六。

    (85)张居正:《太岳集》卷三十九,《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86)王世贞:《锦衣志》。

    (87)《明史·刑法志》。

    (88)《明史·刑法志》。

    (89)《明史》,《刑法志》《职官志》。

    (90)王世贞:《锦衣志》。

    (91)傅维麟:《明书》卷七十三。

    (92)《明史·刑法志》。

    (93)《明书》卷七十三。

    (94)《明史·刑法志》。

    (95)《垂光集》一,《论治化疏》。

    (96)刘若愚:《酌中志》十六。

    (97)《明史·刑法志》。

    (98)《明史》卷九十五。

    (99)《明世宗实录》。

    (100)《野获编》卷二十一。

    (101)《明史·刑法志》。

    (102)《野获编》。

    (103)《瞿忠宣公集》卷一。

    (104)《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一。

    (105)《明史·刑法志》。

    (106)《野获编》卷十八。

    (107)《熙亭先生文集》四,《恩谴记》。

    (108)《野获编》卷十八。

    (109)《商毅公文集》卷一。

    (110)《春明梦余录》卷六十三。

    (111)《杨忠烈公文集》二。

    (112)《刘子全书》十六《痛陈时艰疏》,十七《敬循职掌疏》。

    (113)《春明梦余录》卷六十三。

    (114)《明史》,《刑法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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