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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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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疏赞曰此经空中无十八界。

    注三性各说。或说真空。并如前说。

    疏胜空者言(至)例中间十六界。

    注此文如应。亦如是为。

    疏世俗故说有(至)自性空故。

    注五四之句。大义同前。

    疏如应者言(至)名之为界。

    注约此假立。影非真实。

    疏前处次第(至)次第如是。

    注但准六根。次第如是。境识附根。不同前处。言识界随生者。是附根列。不同处也。

    疏能取于境(至)六识界相。

    注三六为释。义类同故。作用如是。非如是次。

    疏然佛说法(至)机欲待故。

    注此有两门。初依开合。互有广略。后依法数。名略中广。为愚三故。有解属上。蕴为愚所。处为愚色。界辨愚识。今恐属下。即略中广。前中但只现略广故。

    疏破我能持(至)便执为实。

    注破彼实我。遂约能持。假说为界。二乘便执也。

    疏所执都无(至)亦结此无。

    注亦具三空。初句遍计。次句依圆。依他但约圆成非执。或约离诠。

    疏经曰无无明(至)亦无老死尽。

    注已前唯说无蕴处界。于此缘起。亦说尽者。正对治故。前三远故。于四谛中。灭道便是。智得亦然。上依如应。若胜空。尽即空义。然亦便是当对治也。又如下解。

    疏赞曰胜空言(至)下无近观。

    注对前三科。名之为近。

    疏下无近观(至)说十二缘起法。

    注再牒所生别解。此观是谁观也。此上文义。如应亦同。

    疏又说无明(至)今说为谁无。

    注同前三科。说为实无。昔科为引证。非也。末句属下。亦非。应云此是解脱缘起。次下之文。解亦无尽。

    疏尽者无也(至)无老死尽。

    注此解无尽。能尽即空。说空亦无。名亦无尽。以此合前。当说俱非。然彼废诠。前以数说。

    疏十二缘起(至)今影显之。

    注此为通妨。恐外问云。前三后二。只说遣体。云何今此复遣空耶。故此通之。

    疏如应者言(至)皆有顺逆。

    注二顺二逆。如下应知。

    疏杂染顺观(至)重观法说。

    注略指顺逆。依何观智。顺相生观。名依流转。此即初观。于后加行。观心纯熟。逆推前因。由谁有等。名为逆观。本智断根。最初无明。后得重观。逆之先苦。故此顺逆。次第如是。准章净逆得无学已。方乃作之。

    疏杂染顺观者(至)具十二支。

    注初智力劣。不能逆推。殊未相准。若依作因。但有十一。此依观体。故具十二。

    疏一无明(至)谓衰变终没。

    注对即触对。对胜可意。劣等准思。余如唯识瑜伽等论。

    疏此观由痴(至)之所随逐。

    注痴即无明。世叶皆邪。本识随业。名色五蕴。根漏六处。触受为二。种子感果。通上六支。耽着即爱。滋长为取。业等为有。后二可知。

    疏故契经言(至)生缘老死。

    注先能后所。为缘生也。

    疏识等五种(至)说为后缘。

    注此是说种。约当生位。说相生也。

    疏杂染逆观者(至)安立谛说。

    注望后清净非安立观。名初名习。或望齐识。

    疏谓老死(至)历观诸谛。

    注上死字下。脱个苦字。或体即是。故更不言。此文是说支支等起。各观四谛。成四十四。

    疏由老死支(至)先逆观察。

    注此文通妨。连前亦得。

    疏以三种相(至)三非不定。

    注此依苦集。支为四类。二集五苦。三集二苦。正观之者。支支别观。有三种相。观末一支。观作因时。类类同为。故下细因。说爱取有。此在大论第九十三。若依科抄。应云以三种相。观其五支。云何但言观老死耶。故此但是观老死支三因缘也。观初二依他。后一观遍计。前二直观。后一再。即除上二因。余更无故。

    疏感生因缘名细(至)而有老死。

    注法华但二。仍先说粗。后近说也。此先说细。从前说也。邻者为近。隔者为远。近即易知。名之为粗。远者难了。名之为细。但能为缘。便名因缘。此言二生。即是粗细之二因也。论云。感生因缘自体。亦名为生。即生自体。亦名为生。此文仍是解前二因。

    疏当来老死(至)粗生为因。

    注二世料拣。未来老死。其生未有。不说粗生。现在老死爱取已灭。不说细生。故各说一。义灯更有各通二世。谈曾当有。故各二也。

    疏除生体余(至)名非不定。

    注伦疏判此以为审因。故七十七。四字为句。生因二因。所言余者。即是自在及冥性等。故是遍计。此当一支。准九十三。次下有文。例指四支。论云。如观老死。生有取爱。各由二种。如理观察。当知亦尔。此指例文法华义灯。及此并无。故使后学难见十支。问生支二因。其相云何。答至下当述。

    疏虽观老死(至)未为喜足。

    注二句总指。约支至爱。二句约世重举。后际者。要接现苦故。不言现际者。隔爱等故。已上具牒。虽观五支。各有二因。为未喜足。非只牒前。爱等为因。此并牒前。指例文也。

    疏还复观察(至)现在众苦。

    注后苦之集。即爱取有。后集之因。即现在苦。此苦即是识等五支。

    疏谓遍逆观(至)名色与识。

    注观上现苦。一一应有二因缘也。准义应悉。论文准前。已例生等。更不言此有二因缘。义应尔也。

    疏观未来苦(至)现法苦有。

    注将皈退还。再牒初观。未来老死苦由谁有。知由当集。此言集因。集即是因。复观此集。由谁而有。知由现苦。如是观时。便知现苦从前集生。疏云。知由从先集所生起。识为边际现法苦有。先集即是无明为行。

    疏既知从先(至)此云何有。

    注既观未来集因之时。已兼了知。现苦从彼。先彼先集所生。更不复观。此之现苦。云何而有。问章文似别。云无明行。不异爱取有。故释曰。即是兼了知之所以。又解。此文直说。不观识等。细因已了知故。即于此中。便知行支。亦二因缘。同爱取有。故章云。即意如此也。若不尔者。未是不观行支。所以但是识支之因缘故。细思。

    疏由识名色(至)齐识退还。

    注法华无死后一节。在瑜伽论第十之中。此说支支。等起观察。齐识退还。识由谁有。知由名色。故不复观无明与行。又九十三。次下之文。犹如束芦。还复顺上。逆回观心也。今此引者。义亦当用。由其识支。亦有二因。前文依论。了识细因。其粗因缘。识者是何。不同受等。有识为故。故此引之。识支粗因。即是名色。由此便是退还所以。如是从观老支已。次应观生。亦有二因。爱取有为近。识等五为远。即观远时。亦便知由先集所生。更不复观。识由谁有。观生支已。次观有支。近远同生。但近减有。次观取支。亦同有支。复近减取。次观爱支。近即识等。远即初二。受触六处名色粗因。同爱但渐减一。细因已知。后观识支。细因已知。但观粗因。即是名色。知细因处。便准行支。同爱取有。有二因缘。观粗因时。当九十三。犹如束芦。更不复观行支因缘。以此名为齐识退还。前节辨初观老死支。此文直至观察识支。如是一因观十支。附四十四之所为也。不尔如何在此门中。又依前说。宁观十二支。仍是属观识。为因故。前观生等。亦作因故。若此为十等起观者。应十二支。如何说言四十四智。观十一支。思之。伦判节观三相文。七十七智。后节苦等四十四智。今勘论文。直是两节。可应详之。

    疏如是顺逆观察苦集唯十支。

    注问顺观之中。观至生支。何言十支。答准章及灯。此剩顺字。或即下云。有依顺染。不说生支。机欲待故。然文非彼。或此顺字。可准瑜伽。次下文云。后还顺上。

    疏次观灭谛(至)乃至无明。

    注此虽通举。亦是属观十一支也。

    疏云何一切(至)彼若方灭。

    注此即总推。直指末后。实一一支。皆别观也。科为问答。非也。

    疏次更寻求(至)令起现前。

    注此有漏观。故忆师授断伏之道。有漏学修。故是世间。

    疏如是数观令现增长。

    注此文虽是习道谛中。或通灭道。或贯苦集。或接下势。直云顺观。

    疏是名杂染顺逆观察。

    注大文总结。

    疏清净顺观者。

    注是根本智无分别观。谈之为顺。正断因故。

    疏由先已集(至)皆不得生。

    注于此文中。先说断惑。后明业苦。初中有二。初总明断惑。受中摄取。后别证解脱。诸无明下。是第二段。于中有二。初断无明。证慧解脱。欲字宜为断字。后断受取。证心解脱。章云。无明灭故慧解脱。诸惑灭故心解脱。次无明灭故下。是断业苦。章云。无明灭故无发行。诸惑灭故无现生。惑业无故。后果不续。得无学果。得无学已。逆观所灭。(云云)今文不足。互相影显。

    疏是故经云(至)忧恼皆灭。

    注文似相连。然亦两节。具证前义。先是证断。此即进至忧悲苦恼。

    疏唯有识等(至)般涅槃界。

    注此下说得前通因果。皆为此故。此但说二界为利。

    疏清净逆观者。

    注是后得智有此推想。

    疏由谁无故(至)老死灭。

    注灭无别者。其空华等。但可言无。不可言灭。以无无故。其色心等。可说言灭。先曾有故。依此此应云直谈不有为无。先有后无。明灭故二义别。无作无常。准此二性。科为问答。非也。此但自审。

    疏知由无作(至)老死灭。

    注二种缘生。各对一义。无作破我。故是其无。无常破常。故是其灭。言二生者。即是种现。勿自粗细。

    疏如是乃至(至)行灭。

    注上言发起缠生者。种子生现。下举种现。无故行无。余文可知。

    疏是名清净顺逆观察。

    注问七十七智。同四十四。有顺逆不。答文但有逆。章云。六十二支。一一支逆顺观。各有四谛。乃至总有四十四智。逆观十一支。一一中有二因观。推因智。审因智。令智根本。过现在亦然。观十二支因缘教。名法住智。总有七十七智。

    疏有依顺染(至)机欲待故。

    注或机。谓生同识等故。

    疏说逆唯九(至)非集因故。

    注识在名色。同观便上。

    疏或观十一(至)智种阙故。

    注即是前说四十四智。诸师皆解末一句云。修无明断。智种阙也。种者类也。阙者无也。又解。此句通妨。而来恐外问云。无明无因。宁无老死。今此通之。意云。观智之中。但说一还。而相接观。智种阙也。举种彰现。谈根言种。

    疏世尊如是(至)染净缘起。

    注如是之言。指上所述。皆为获益。而彼不了。计执生也。即是下经之所遣。

    疏今说彼无令舍执着。

    注此正除遣。此文乘上。述经大意。已下之文。会经阙也。

    疏于杂染品(至)例中亦无。

    注二门文阙。顺逆之中。阙其逆故。列支门中。阙其十支。乃至起中。逆全不现。然并例准。

    疏故第六地(至)方除生灭障。

    注此或远证独觉有执。举胜类劣。或即近证有其染净。说生灭故。下释者是。

    疏生者顺染(至)老死尽。

    注障言生灭。配前染净。而无逆观。或即此文证无其逆。毕竟有不。亦须例之。胜空言尽。即是其空。如应言尽。即是净也。

    疏其所无者(至)缘起灭理。

    注或此已前。并是依无。遍计性解。遍计名空。空中实无缘起支也。非无依他。及以灭理。

    疏以契经言(至)业不云故。

    注虽观为无。入于真观。不坏依他。名为不坏。非正所断二障在也。但谈方便。观遍计空。不空依他。后二句释无。我有业名不坏也。

    疏依他既非(至)故并无之。

    注既字之下旧无非字。传者脱也。今已加说。即是无实。故依他空。无二缘起圆。成之中但。言无染文。略故。也又染易知。

    疏若善恶业(至)故应详究。

    注结责胜空。大义易解。

    疏经曰无苦集灭道。

    注苦集二谛。有杂不杂。有分全杂。如常分别。

    疏赞曰前无(至)说应四谛法。

    注赞曰之下。脱胜空者言。今已加说。此之文义。大同常途。

    疏又说四谛(至)自性空故。

    注科文甚误。应云已上成为声闻。此文正说。本性空无。

    疏然上兼下(至)方说谛无。

    注依此文意。举其上下。显成在后。问如此次第。从局向通。后无智得。宁唯菩萨。答据其名义。实是宽通。别得通观。唯目菩萨。如是六门。并是从狭。向于宽也。或前五从狭。智得是主。故在于后。

    疏如应者言(至)四圣谛。

    注问胜空岂非用此文义。便别叙耶。答彼宗多分。直拂之故。不乐多门。度彼不用。

    疏如是八圣谛非二乘所知。

    注问其安立谛。宁非彼知。答依经所说。非彼所知。亦坏缘故。或知体不尽。有说合八非彼所知。

    疏分段生死(至)名非安立谛。

    注二门各有别总名。恐繁不述。

    疏总合说者(至)生死果因。

    注合说二门苦集名义。显依总相。名义同也。

    疏四种涅槃(至)出果因。

    注合说二门灭道二谛。合意准前。然无住处。通安立不。思亦通之。菩萨亦作安立谛故。

    疏如疗病者(至)灭法亦然。

    注先喻后合。行者为疗。自疗之也。法言观故。或佛观。知疗者为佛。言病除者。约除说也。法者因法目药如道。

    疏唯圣知实名为圣谛。

    注此释圣谛得名。所以此中实字。解谛义也。

    疏或随观察(至)名非安立。

    注其非安立。总有四种。一虽说苦等。非随粗智。而安立故。名非安立。如前已说。二三心非安立。二三空非安立。四一真非安立。后三病约不作四谛。而安立故。今此即当第三门也。

    疏逆观四谛(至)道如行出。

    注七周减缘后而减。名之为逆。此虽总列意。要末后从空入见。苦四易知。但空无我。有差别者。空约无体。无我无用。故二差别。更有多义。不能具记。集四行者。爱能引苦名因。复能招集令生名集。集已令起名生。复于当来诸苦种子。摄受招引名缘。初三谈前。将正己也。灭四行者。如是集谛。无余息灭名灭。令一切苦无余寂静名静。如是灭静胜上名妙。是常住故。出系名离。道四行者。对治名道。实知名如。于四谛门。随转名行。于向能趣涅槃名出。或向灭名行。离生死故。名之为出。各有四行。不增减者。皆由苦谛。有四倒故。集有四爱。灭道治之。应勘净静。

    疏由苦谛行(至)故有通局。

    注恐外问云。谛各四行。云何苦四。通后三谛。余三不尔。以此通之。所治通故。能治亦通。余三不尔。此文意要通者存之。即存空也。正遣有故。

    疏为入真门(至)方入真故。

    注恐外问云。经说苦等。即但安立。云何强说非安立耶。以此通之。设约小乘。入真亦须非安立也。昔科不现。

    疏于非苦等(至)如言起着。

    注不了强言随言为定。

    疏今破执彼(至)由此并无。

    注执彼字倒。宜云彼执。三性为空。空中皆无真实四谛。故说言无。如文易见。问何名谛。答翻定乐等。亦称实故。

    疏故第五地(至)方除染净障。

    注此证有执。及须除遣。或以胜类劣。只证有执。

    疏染者有漏(至)灭道二谛。

    注释皈四谛显引正同。此所遣也。

    疏经曰无智亦无得。

    注得即证也。一目所得菩提涅槃。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此无菩萨近观。

    注如应亦应作如是说。

    疏能证道名智(至)所得亦空。

    注两句虽同。下便定空。义别如应。或此举能得。类所得也。

    疏如契经言(至)总合说故。

    注先举妨难。不但智故。两句通之。得字便言总名智故。昔作引证。非文意也。

    疏若法非空(至)复何名得。

    注即是释成无得所以。亦举所得。类其能得。旧云料拣。

    疏故大经言(至)菩提亦空。

    注智及菩提。是此略经。能得无故。

    疏如应者言(至)亦无智得。

    注加行资粮。名之为近。无智得。今说此正在真空。今谈加行。或即望前三科观无名近。准前言近。并在所无之上说也。约无遍计。非依真位。

    疏如有颂言(至)识无所得生。

    注上半无所取。下半无能取。依识言有。即指情也。依境言无。即谈体也。意云。依识谓有。所取实无。其境既无。识亦非有。

    疏无分别智(至)亦离二取。

    注本后虽别。而无二取。其义等也。颂文但总。何以分于两下。应以前颂。证前总文。此别解已。复引一颂。亦是通也。

    疏复有颂言(至)无得性平等。

    注上半立理。下半为结。言识之处。皆因有漏。识执有得。据实即无。故知二取。至无得位。平等无也。性即因理。理智平等。宁证后得。义通无妨。或此有得。因加行智。

    疏余位执种(至)谓有二取。

    注乃至加行。并名余位。约未分明。似故名有。非约相分。名为有得。今破执实。不在加行。或拟令远。遣亦无失。或约未明。谈为有取。遣种子也。

    疏破实能取(至)然断能破故。

    注此有二解。初无智得。各遮一取。后无智得。各双遮。无智及得。俱各遮二。言别遮者。对下遮用。别遮体也。虽言俱遮。仍分体用。各别遮也。依此解得便通能所。智中如何遮所取耶。所未句释。然断能取。所取亦无。故遮一能。俱遣二用。

    疏此释皆除遍计所执(二句结前)依他幻故(至)都无二相。

    注下文别解依他圆成。合之三性。总说名空。空中皆无实智得也。

    疏故依三性(至)一切非有。

    注结遮胜空全无也。

    疏说智及智处(至)不取相故。

    注处即所得。俱不言无。下言真者。即根本智无相之取。目见分也。不取相故。无所取也。

    疏经曰以无所得故。

    注藏疏不为释前之句。为第四段。辨其所得。依幽赞解。故有用此言所得。非前前所得。通目诸法。名无所得。通成前也。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一切皆无。

    注结释大同。但全无体。

    疏如应者言(至)十有为无有。

    注缘即缘起。应理为处。非处翻之。根即信等。谛即四谛。余者名显。

    疏由舍利子(至)近远加行。

    注虽未回心。此谈种姓。名为渐悟。为说此观。令后不执。由是此性不同中边。具说十也。三科通远。后三近。并名加行。有以根本连上加行。分为三对。恐非文意。前来不曾遣根本故。藏疏六门。科为四段。前三只云法相开合。是不能分远近观也。

    疏根本种生(至)都无所有。

    注上文说言由舍利子。渐悟大乘。故此指彼根本种子。便通二性。故今为彼说六善巧。至真观位。(云云)如下。或可此句连下而用。正辨能遣。仍乘上云近远加行。遂云根本。此通本后。故复言二。意举初生。故加种字。或可二字。元是生字。思之。初六即目第六意识。非第七者。无断用故。或即遣六。名六真观。或是入字。下言六相。即前蕴等。

    疏依他圆成(至)通释上无。

    注上是遍计。下辨依圆。文说三性皆无定相。故以无得。通释上也。

    疏如大经言(至)亦无所得。

    注证通六相。皆无所得。般若即是智得中故。经之密意。前后已解。

    疏经曰菩提萨埵(至)究竟涅槃。

    注若依胜空。故字已上。是叹因依。心字之下。是叹断利。究竟涅槃。亦是所遣。若依如应。因果分别。此是叹因。故字之上。是叹依学之德。心字之下。叹获胜利。依第二番。先叹离苦。仍举后邻。后叹圆证。正现菩提。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断障染利。

    注问何以故两宗科判便别。答胜空二二为相对故。如应涅槃不可遣故。

    疏依即前说(至)怖者惧。

    注先解能遣。后解所遣。逐难训字。如文可知。

    疏未依慧悟(至)究竟涅槃。

    注至忻涅槃。并是未悟。涅槃同梦华等也。

    疏既依般若(至)一切远离。

    注从浅至深。并遣之也。

    疏如应者言(至)圆证也。

    注两节之文。如前已指。

    疏此叹菩萨因位修益。

    注上略此字。今已加之。指此一唱。是叹因益。并皈菩萨。究竟涅槃。叹当能获。准此必是因果为科。

    疏菩萨常时(至)名依般若。

    注此解所取般若之体。具前五种。次第修习。名依般若。

    疏挂谓烦恼障(至)但通二障。

    注前解且别。后解义同。

    疏恐怖者(至)他胜所起。

    注起此在于资粮已前。此文是辨起之因由。非是出体。第四十七住品之中。极欢喜住。离五怖畏。此即彼文。若出体者。纂伦同云。不活畏。以我见我爱资生爱为体。恶名畏。贪欲为体。死畏。以我见为体。后之二种。并痴为体。

    疏颠倒者(至)谓我。

    注前三后四。总别分之。其心倒者。邻近得名。除想见二自余诸惑。以为体故。

    疏于后四种(至)谓余烦恼。

    注此解前三。想体如名。见即是下四倒中见。心当等流及根本也。谓字之下。疑略余字。今已加之。

    疏此有三种(至)谓余烦恼。

    注下出四倒。身见是无我我倒。常见是无常常倒。见取是不净净倒。戒取是于苦乐倒。贪通净乐。此文中间见字之下。少个取字。今已加之。即苦四见及贪为性。

    疏梦想者(至)故名梦想。

    注是想之梦。名为梦想。此即通取生死之位。

    疏前之七倒(至)故名梦想。

    注此望颠倒。即梦想也。应云初约颠倒即梦解。后约因果不同解。

    疏或前诸倒(至)即生死果。

    注因果不同。故非持业。可作依士。或作相违。

    疏如处梦中(至)标梦想名。

    注依第二解。恐外问云。生死为梦。因果皆然。何以于因。不言梦想。疏答大意。果中梦显。属身境故。应更问云。死生之果。亦是颠倒。何但于因言颠倒耶。疏无此答。可准答云。见等因增。故但于因名颠倒也。

    疏梵云(至)性湛然义。

    注二字别解。如文易知。

    疏离真如性(至)说有四种。

    注初二句纵。当本性净。元无二体。亦无别相。或无别者。纵说为多。亦无别也。如实除等。或体及位。下夺余三。缘即无住。约非智故。尽即后二。因果尽故。

    疏一自性(至)法真如。

    注此即出体。依唯识论。更有有十义。如彼。

    疏二无住处(至)清净真如。

    注处即生死。及与涅槃。处之无住。即是悲智。无住处之涅槃悲智。常为所有。能转如二翼也。

    疏三有余依(至)所显真如。

    注并依主释。或即无余依。即是涅槃。显处更无自余法故。若能令无。及以所无。只是依主。

    疏有处依初(至)同得解脱。

    注三文不同。其义易见。

    疏此中总说(至)契证涅槃。

    注应将此段及以下文。并为释经。分为三解。初总相通论解。次别配四位解。后别配三位解。又如新科。

    疏或菩萨(至)心无挂碍。

    注资粮加行。既合为一。于资粮位未杂五怖。故但现障名挂碍也。其资粮位。不伏但生及分别种。

    疏见道位中(至)无有恐怖。

    注正初断故。现前伏故。

    疏于修道位(至)生死梦想。

    注此位能出生死尽故。随前二解。因果别离。

    疏当无学道究竟涅槃。

    注此叹因益。故置当言。

    疏四位所彰相增说故。

    注恐外问云。修道岂不离五怖耶。见起正断。分别倒故。资加既伏。何染不制。如何作四位配耶。故此通之。增义如前。随文已说。所言四者。举总语也。

    疏又极喜住(至)无漏智故。

    注初得无碍。故独得名。尚有烦恼。再现行故。未名离怖。皮肤肉三。浅深得名。

    疏无功用无想住(至)果已断故。

    注一切烦恼。怖因不现。无由更起。方得名离。五怖名果。初地已无。准此俱生。亦令怖畏。

    疏最上成满(至)颠倒梦想。

    注出生死故。此中不说已断之位。在后句故。

    疏即是二障三住所断。

    注准此结文。勿长分四。应云初解离苦。后解当证。初中分三。却取前三。初解之中。亦准此判。

    疏由斯佛位究竟涅槃。

    注此解当证。亦谈因益。当佛位也。

    疏经曰三世诸佛(至)三菩提。

    注旧科咒文。分为四。下复为复三降。恐非文意。今恐疏意。并是从于果利中分。若是大分。前唱之下。应合科之。疏既不科。应于此下。方分为二。初总彰果利。后显胜能。此文初也。后文分二。初结即此是法义持。后彰由此说密咒持。初中分二。初明得乐。后明离恶。或可分二。初彰证果。便得二持。后彰依此说密咒持。初中分二。初明得乐。后明离恶。初中分二。初彰得果。后现四持。或云二持。若依胜空。咒下大分。如下自见。又如新科。请细详之。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得菩提利。

    注上半果依。下半得利。

    疏三者(至)正等正觉。

    注训释翻对。如应无异。所得三名。义有少别。

    疏大智度论说(至)名得正觉。

    注引智度论。证成真如。亦名菩提。与上相合。菩提通二。三世下释。上半约人。以为能得。智为所得。下半明如。智为能得。

    疏或唯空性(至)即法身故。

    注已上通依理智解。此文唯依真理解。是胜空者。有此义也。仍依世俗。谈为如是。若依胜义。准前已空。今重科此。胜空一段。分为二文。初科判。后正解。后中分二。初逐难别解果依文。后具次别解得利文。后中分二。初训释翻余。后明其体相。或先别科。得字无好。后中分二。初通依理智解。后唯依空性解。初中分二。初且依智用解。无法下是。后复依通理解。大智下是。子文可思。又如新科。

    疏如应者言(至)标以佛名。

    注因谈当出当证。此谈已出已证。既已出之。经不复现。成真之下。三觉如文。

    疏佛慧圆满(至)依于般若。

    注持即行义。故约利他。或两义别。

    疏或依即唯(至)得正觉故。

    注此依一解。前说今依。当证涅槃。此谈昔依。今证菩提。涅槃菩提。互显可知。

    疏智断圆满(至)独得全名。

    注作四义解。初义自显。后三拣他。两个正字。名义有别。初即对邪。后即望缺。故双言也。等平等也。分即不平。

    疏经曰故知(至)是无等等咒。

    注若依胜空。般若言总。遂于菩提萨埵之下。大文分之。若依如应。义亦可尔。然理在于果利之中。旧科长分。以为三段。大同胜空。然无阶降。又今旧科。更将破恶。除疑密咒。别为两阶。大迷失也。详此经文。故知之下。文义相乘。必为一段。更子分之。是其大意。下疏自云。结前二持。起下咒持。即是相对。云何咒持。作大文也。更科此段。以为乘前。起咒持即名亦非也。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般若胜用。

    注总别之门。如前已解。至下咒辞。并在总中。

    疏承前起结(至)名无等等。

    注四门训释。不别配位。

    疏大师秘密(至)故名为咒。

    注科虽在总。解言大师。却唯佛也。近合标结。两句一义。或可标结。各有两句。中间四句。或为四义。或三或二。配释易知。灵祇之言。即幽冥也。

    疏如应者言(至)四者咒。

    注总持名通。咒名但一。今此般若亦得名。者义用同也。下文自释。

    疏此咒神力广说如经。

    注此指密辞。当第四者。

    疏念慧二能(至)总立咒名。

    注顺犹同也。元虽第四。名之为咒。彼法义二。作用同此。总立名也。

    疏此承前结(至)说故知也。

    注此文兼释须总名咒之所以也。欲起向下密咒辞故。别彰法义。类别难接。据此相对。云何密辞。科在大文。不可说言。起下咒持。即大神等。何以故。犹是结故。只云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未成结辞。须详诸论。所有结辞。必更别有。即是言等。若移是字。在知字下。可成结辞。又前不是说为般若。为何故结耶。故知乘前依之得果。及离众恶。遂结故是神咒等也。结此般若之胜用。故是二持也。乘此起下密辞咒持。是此文势。

    疏由此总持(至)菩萨四道。

    注四各起一。随增义也。准此所言超菩萨道。即唯是佛。下除苦中。文义通因。依此相乘。因果不同。逆次别结。因果用也。或下即是令他除苦。异生粗易。超以神名。声闻慧劣。超以明称。独觉颇上。无上过之。菩萨近等无等别也。无等等者。无等可等。名无等等。

    疏或文字妙用(至)实相无喻。

    注妙用即神。圆鉴即明。胜益无上。喻即为等。不言境界。其义云何。可思。

    疏或四皆通(至)名神等。

    注前增随义。四体别配。此依尽理。用皆通四。或贯前。

    疏或此般若(至)即所说咒。

    注今此文义。其义深远。科者所未详。讲者所难悉。以理详察。经文头尾。此中云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等。后中云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即说咒曰。岂为异耶。故此疏文。再申一解。前后一体。经先乘前指印。然后结皈咒辞。牒前般若。标后咒也。故此疏云。即所说咒。问如何皈耶。答显说之力。修因获果。密加威灵。随心满愿。显密虽殊。以密诵显。故牒其显。而标密咒。既是预标。便指此咒。是密咒也。即是约用。同故即也。

    疏劝诸学者(至)修十法行。

    注通前诸解。谈般若力。其意为何。劝后学依修十法。不见威灵。莫能修故。应科名云。初真文显德。后意在劝修。初中有二。初前后体别解。子分可思。后以前即后解。前一段是。

    疏慈尊颂言(至)讽诵及思修。

    注五法师上。加以供养。施他及听思惟修习。问受持修习。二有何别。答前是闻持。修是修慧。

    疏行十法行者(至)由摄他不息。

    注上列十法。下行获益。一句标行。一句自益。一句叹胜。一句利他。

    疏经曰能除一切苦。

    注应只指前四咒之力。除一切苦。如何大分。若直叹前因果般若。与前怖等。有何差别。是即此言。便为重说。故只于此子文分出。此结果力。勿结因力。虽前四咒。亦有通因。总论具四。得唯果也。

    疏赞曰前明具德此明破恶。

    注科者于此不见具德是在结中。遂将破恶。大文分也。虽此破恶。亦通果位。已破不显。故此不说。前辨利中。亦不说故。又破他恶。正是果德。

    疏信学证说皆除众苦。

    注于信等四。随一现前。随分除苦。于因位中。亦分证故。或意兼果。即此便是所疑之故。令他除苦。是难事故。

    疏故大经言(至)皆不能染。

    注此总文也。障言宽故。通业报故。

    疏虽通一切(至)终不为染。

    注下三别义。假使如此。由般若力。不随转也。

    疏常与一切(至)无上菩提。

    注都为十一。随心所欲。无不随心。所欲无不成办。此下为标。

    疏所以王城(至)始受持而怨溃。

    注举劣况胜。大义易知。此之缘起。亦如余辨。溃者胡对切。逃散又乱也。取怨自散也。

    疏况复涤哀恳已(至)未之有也。

    注据此文意。直叹至佛。涤者净也。跨者越也。

    疏经曰真实不虚。

    注即近乘前。有此印辞。非大文也。余不假此。

    疏赞曰除疑劝信重说此言。

    注因前难咒。现力莫加。恐有怀疑。故斯劝信。问以不恐疑前说空。答前说法空。已是深玄。复现殊功。恐疑方劝。劝此即是劝信前也。是结前故。大经亦有此句相准。然捡瑜伽第四十七说况力文。即说除苦。有除疑文。云不唐捐。与此文同。故于除苦。难事疑也。若于前疑。非当机尔。

    疏何有(至)诚为未可。

    注显佛大圣不虚言也。饰即冠饰。

    疏所以经言(至)勿起惊疑。

    注引文已结也。

    疏经曰故说(至)莎婆诃。

    注此咒即名般若咒也。

    疏赞曰前说(至)更说咒持。

    注前虽再解。以前即后。今唯依彼。各别解也。

    疏佛以大劫(至)不易详赞。

    注藏疏虽解。未知何典有作是说。后之二句。大文谦赞。以作题名。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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