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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经》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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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传农,三十九祝发,说法利生三十七载”,也是根据《别传》,而稍有修正。《别传》记慧能一生的大事如下:

    三十四岁,到黄梅山弘忍处得法传农。

    三十四至三十九,在广州四会、怀集两县界避难,凡五年。

    三十九岁,通印宗法师,始剃发开法。但下文又说开法受戒时“年登四十”。

    七十六岁死,开法度人三十六年。

    契嵩改三十四传农为“二十四传衣”,大概是根据王维的碑文中“怀宝迷邦,销声异域,……如此积十六载”之文。(适按,柳宗元碑也有“遁德海上……又十六年”之语。刘禹锡碑说:“大鉴生新州,三十出家,四十七年而殁。”)又改说法三十六年为三十七年,则因三十九至七十六,应是三十七年。

    以上所记,可以说明《曹溪大师别传》和《坛经》明藏本的关系。我曾细细校勘《坛经》各本,试作一图,略表《坛经》的演变史:

    宋至和三年元至元辛卯

    (敦煌写本)卜契嵩三卷本——宗宝增改本一明藏本《曹溪大师别传W

    但《曹溪大师别传》实在是一个无识陋僧妄作的一部伪书,其书本身毫无历史价值, 而有许多荒谬的错误。 其中所记慧能的一生,大体用王维的《能禅师碑》(《全唐文》三二七),如印宗法师之事虽不见于《坛经》古本,而王维碑文中有之,又碑文中也说:

    则天太后, 孝和皇帝,并敕书劝谕,做赴京城。禅师于阜之·C敢忘凤阈?远公之足不过虎溪。因以此辞,竟不奉诏。逐送百销袈裟及钱帛等供养。

    《别传》敷衍此等事,捏造出许多文件。如印宗一段,则造出说法问答之辞;诏微不起一段,则造出诏敕表文及薛简问法的一大段。试一考证,便可发现许多作伪的痕迹。如神龙元年高宗大帝(高宗早已死了)敕中有云:……

    安、秀二德……再推南方有能禅师密受忍大师记传,传达磨衣钵,以为法信,顿悟上乘,明见佛性。……朕闻如来以心传心,嘱付过叶,迎叶展转相传,至于达磨,教被东土,代代相传,至今不绝。师既禀承有依,可往京城施化。……

    如果此敕是真的,则是传农付法的公案早已载在朝廷诏敕之中了,更何用后来的争论?更何用神会两度定宗旨,四次遭贬滴的奋斗呢?即此一端便可证明此书作伪的性质了。

    传中记弘忍临终付袈裟与慧能,并说:

    衣为法信,法是衣宗。从上相传,更无别付。非衣不传于法非法不传于衣。衣是西国师于尊者相传,令佛法不断。法是如来甚深般若。知般若空寂无住,即了法身。见佛性空寂无住,是真解脱。汝可持衣去。

    此一段全抄神会的《显宗记》(敦煌有残本,题为彻悟无生般若颂》)的末段,而改为弘忍付法的话。这也是作伪的证据。

    至于较小的错误,更是不可胜数。如传中说慧能死于先天二年(七一三),年七十六,则咸亨五年(六七四),慧能应是三十七岁,而传中说:

    至咸亨五年,大师春秋三十有四。

    此一误也。推上去,咸亨元年应是三十三岁,而传作三十,此二误也。神龙元年(七①五) 高宗已死二十二年,而传中有高宗之敕,此三误也。神龙三年(七0 七)武后已死二年了,而传中仍有高宗敕,此四误也。先天二年至建中二年(七八一),应是六十八年,而传中作七十一年,此五误也。传中又说:

    其年(先天二年)众请上足弟子行酒守所传衣。经三十五年。有殿中待御史韦据为大师立碑。后北宗俗弟子武干一开元七年(七一九)磨却令据碑文,自着武平一文。

    先天二年即开元元年,至开元七年只有六年,那有三十五年?此六误也。传中又云;

    上无二年(七六一)十二月、……敕曹溪山六祖传法袈裟及僧行滔…·,·赴上都。

    韩元二年(七五九)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辞老疾,造上足僧惠象及家人永和送作法袈裟入内。……酒和上正月十七日身亡,春秋八十九。

    乾元在上元之前,今先后倒置,此七误也。我疑心原文或作“乾元元年’丁敕,重元字,写作“元二年”,而误作“二年”;但又无二年十二月敕召而同年正月表辉之理,故又改乾字为“上元二年”,遂更误了。下文说袈裟留京七年,永泰元年送回。从乾元二年(七五九)袈裟至京,到永泰元年(七六五),正是七年。此可证“上元二年”之当作“乾元元年”。此或是原文不误,而写者误改了的。

    又按王维碑文说:

    〔恩大师〕临终,遂密授以祖师袈裟,而谓之曰,“物思独贤,人恶出己。吾且死矣,汝其行平?”

    神师遂怀宝达邦,销声异域。众生为净土,杂居止于编氓。世事是度门,混农商于劳侣。如此积十六载。

    弘忍死于咸亨五年(六七四),是年慧能三十七岁。《别传》说他是年三十四岁,固是错误。但《别传》说他咸亨五年三十四岁传衣得法,仪凤元年(六七六)三十九岁剃发受戒,中间相隔只有两年,那能长五岁呢?此八误也。契嵩拘守十六年隐遁的碑文,放说慧能二十四岁传农,三十九岁开法,中间隐遁十六年。但弘忍死于咸亨五年,若慧能二十四岁传衣,则碑文不应说弘忍“临终”传法了。若依王维碑文,则慧能开法已在五十二三岁,开法二十三四年而死(适按,刘碑说他“三十出家,四十七年而殁!”),则《别传》说他说法三十六年,《坛经》改本说他说法三十七年,又都是虚造的了。

    总之,《别传》的作者是一个无学问的陋僧,他闭门虚造曹溪大师的故事,装上许多年月,严然像一部有根据的传记了。可惜他没有最浅近的算学知识,下笔便错,处处露出作伪的痕迹。不幸契嵩上了他的当,把此传认作“曹溪古本”,采取了不少材料到《坛经》里去,遂使此书欺骗世人至九百年之久!幸而一千多年前最澄大师留下这一本,保存至今,使我们可以考证契嵩改本的根据。我们对于那位渡海求法的日本大师,不能不表示很深的谢意。

    民国十九年一月七日稿

    《精溪大师别传》作者似是《别传》中的“上足弟子行滔”的弟子惠象。

    《别传》尾有“上元二年广州节度韦利见奏僧行滔及传袈裟入内。孝感皇帝依奏”。孝感皇帝即肃宗。上元二年为七六一。下文又说:

    乾元二年(七五九)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辞老疾,遣上足僧惠象送传法袈裟入内。……;四月八日后对。滔和上正月十七日身亡,春秋’十九。

    此处误置“上元”于乾元之前。

    下文又有乾元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敕书。乾元三年(七六①)闰四月已改上元了!

    下文又有“宝应元皇帝送传法袈裟归曹溪敕书,‘永泰元年(七六五)五月七日下”’。

    永泰元年(七六五)去建中二年(七.一),只有十六年了。

    故我疑心‘七十年后”的悬记,正是惠象自己的悬记。此《别传》也是他伪作的。

    适之一九六——·一八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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