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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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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中。圆妙耳门。解巾示结。皆所以传心印也。大白伞盖。本以名咒。今言示彼之义。即指显文。并文所诠。莫非无外之心清净之体普覆之用。是大白伞三字。可以收尽全经。所以但举于此义。而叙所闻经也。

    △三闻经名目。

    兼闻此经了义名目。

    前之五名。皆诠尽理直指之了义。非就机覆相之名目也。盖名标总相。义演别相。得其别相。可以开悟。得其总相。可以奉持。盖开悟宜详。而奉持宜简。然总别互收。利益齐等。故双述显益也。

    △二叙悟证。分二。一同悟禅那。

    顿悟禅那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心虑虚凝。

    前标时众。非止阿难。故知此悟乃大众同悟也。首句标悟禅那者。按经。从初历谈但言奢摩他及三摩提。而未言禅那。直至此处。始一称之。下连修进圣位。足显谈圣位处乃是说禅那耳。盖即全性而修。三一圆融。妙极难思之定慧也。然其实体。即前三如来藏之正因。略兼了缘二因而已。其曰修进圣位。足见诸位多行位也。增上殊胜也。盖迥超权渐。乃圆顿之极则焉。心虑虚凝者。全经朗彻万象一心海印森罗言思不及之境也。

    △二别证二果。

    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细烦恼。

    悟虽同众。证则各别。故此二果别就阿难。非大众皆但证二果也。温陵曰。修道所断之惑。小乘于三界九地。地各九品。断欲界前六品而证二果。断后三品而证三果。断上界各九品。而证无学。

    ○思惑于修道位中断之。故曰修心。然全分即通三界故。言三界修心。所谓言通也。六品仍在欲界断之。所谓意别也。微细拣非见惑之粗耳。阿难备闻全经。而但进二果。既由示表多闻之劣。不劳曲会强增华岳之高矣。请位至此。名圆位因果周。经中具示妙定始终已竟。

    △二经后别详初心紧要。此后诸文。仍是正宗。问正宗未尽。何遽结经。答顺序而谈。无所隔间。义穷言尽。故应结成。如由悟而入由入修证。从因至果。性定归元。言义俱周。岂不应结乎。然而正谈三分。速欲知其始终故。文中虽亦略言诸趣诸魔。不暇详叙。恐葛藤恣蔓而支离间隔于本文也。其奈义有关要。理应委知。故于经后详发。是则既不隔间于正文。又以不失于要义也。其关要深故。待于各科首发明之。分为二。一谈七趣劝离。以警淹留。修楞严者。于人仙天趣。不应耽恋其果。于修罗三涂。不应误犯其因。然后能迥超有漏而速阶圣位也。故自经初。每曰轮转。曰诸趣。曰轮回。曰沦溺。乃至十二类生。皆以谓此。而不及详言。故此委谈劝离所以警淹留也。又分二。一阿难请问。又为二。一述谢前益。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无遮。善开众生微细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饶益。

    问此既谢前得益。何不分属上文。答此之礼拜。双具二意。一则谢前。一为请后。若属前文。则请后无拜礼有缺也。故属下可兼二意。经中凡诃斥处。皆属折伏之威。凡示劝处。皆属摄受之德。慈音无遮者。至教无吝惜。下愚不检择也。巧示曰善开。微细惑开。谢破妄也。身心快然。谢显真也。其实进修取证。皆所以终破妄显真之功耳。故二意谢尽全经。

    △二更请后谈。分二。一总问诸趣。又分三。一领惟心真实。又二。一心体本真。

    世尊。若此妙明真净妙心本来遍圆。

    此先直就心体。以领遍圆。所谓弥满清净中。不容他也。

    △二万法惟心。

    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即是如来成佛真体。

    此方就万法。以会遍圆。即是如来四字。应在本元之上。下言本如。即性具之理。佛体即修成之实。所谓物物阐遮那之形。名名播如来之号。

    △二问何有诸趣。

    佛体真实。云何复有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

    首句蹑上万法惟心无障无碍。云何下敌体番之。以问如何却有障碍违心之七趣。以有等字该仙。盖约方闻未证之时。观之现见。违碍自心。不得自在。故言云何复有等也。

    △三质自然因缘。

    世尊。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

    本来自有者。疑是无因本具也。因缘可知。

    △二别详地狱。七趣虽皆障碍。而地狱犹剧苦处。更当谨戒。是以复详问之。分为三。一略举堕人。淫怒痴为三毒。恶习招狱之最重者。故略举之。以该其余也。分三。一贪淫堕者。

    世尊。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已。先于女根生大猛火。后于节节猛火烧然。堕无间狱。

    此犯有三。一犯淫。二谤戒。三误人。渐至极重。故堕阿鼻。报则有二。一现报。谓身火烧然。二生报。即堕无间狱也。

    △二怒痴随者。

    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为诛瞿昙族姓。善星妄说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狱。

    此二合说。琉璃属怒。善星邪见属痴。温陵曰。琉璃匿王太子。废父自立。挟宿嫌诛释种。佛记其七日当入地狱。王泛海以避。水中自然烧灭。

    ○宿嫌旧恨也。有远近二因缘。远谓琉璃多劫前。曾为大鱼。释种前身共食之。此为远因。近谓琉璃今世为释种之甥。因礼来宾。强坐佛座。释种骂之。怀恨誓杀。此是近缘。善星亦佛堂弟。拨无因果。经文甚明。生陷者。谓连肉身陷下。具足现生二报。以业力强胜故耳。

    △二双质同别。

    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

    吴兴曰。问意有二。谓别业同报别业别报。初问淫杀妄三。即别业也。为有定处。即同报也。为复自然下。次问别业别报。据下答意。皆是别业同报耳。

    △三求示护戒。

    惟垂大慈。开发童蒙。令诸一切持戒众生闻决定义。欢喜顶戴。谨洁无犯。

    发开童蒙者。以此属人天乘事。故言开发。幼童蒙昧也。令诸下。明其严戒。正此更详地狱之本意。然于三摩提中。道场之始。所以严戒四重者。岂不大有助乎。

    △二如来详答分二。一赞许。

    佛告阿难。快哉此问。令诸众生不入邪见。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快哉者。合意而喜之赞辞也。下二句。明其所以。盖犯淫无报。法空无果。皆显然邪见。琉璃为嗔心所蔽。不复知有恶报。亦隐然有邪见为主宰也。凡堕阿鼻。多由邪巧之见。至于修罗乃至仙与人天。凡有耽恋。而视之为乐为脱。殊不知。其为苦为缚者。皆邪见摄。况皆障首楞严。故佛云耳。

    △二说示。分三。一备明诸趣。又二。一略示升坠根由。又为三一约积习分判情想。又为二。一依真妄分内外。

    阿难。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习生。因此分开内分外分。

    本真净者。盖言妄染招报之因。皆依无妄无染之真心中起也。妄见即惑。妄习即业。此二为因。故分内外。下自释之。

    △二释成坠升所以。众生但见六趣升坠。而不知正因。故与释之。分二。一释坠所以。坠谓三涂分三。一略释其名。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分内。

    但言贪恋本趣。而不求出离者。俱为内分。则不劳辩难。盖凡在升坠不定之时。若但恋于本位。而不求增进者。必至于坠。事事皆然。复何疑乎。

    △二转爱属水。人间水惟趣下。而情皆化水。足知从坠无疑矣。又二。一正明爱水。

    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

    爱有总别二意。总谓诸情皆属于爱。爱即情也。别如世说喜怒哀乐爱恶欲为七情。爱居其一而已。今总意也。良以。七情中怒恶似与爱反。而实由人之损我所爱。方怒方恶。纵曰性情之正。是亦惑境为实。皆爱情为本。故总属爱也。最初对境起着为爱染。深贪极恋坚执不舍为妄情。情积不休者。惯习深厚。潜滋贪业也。能生爱水者。坠业已成。下堕所不免也。

    △二历举验证。

    是故众生心忆珍羞。口中水出。心忆前人或怜或恨。目中泪盈。贪求财宝。心发爱涎。举体光润。心着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此但举事以验情必化水而已。恨虽恨彼害己。实亦怜己受害之苦。而发悲是即七情中怒恶。贪财光润者。曾闻有人忽拾大银一锭。举身流汗。是也。余皆易知。

    △三结坠原名。

    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内分。

    流即流水。结谓受缚。上皆从坠所以。末句原其因。此立名内分也。坠之所以竟。

    △二释升所以。分三。一略释其名。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

    明非本趣也。

    △二转想属飞。飞必上升。而想必飞腾故也。分二。一正明想飞。

    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

    初闻胜境。发心希望。为渴仰想。极神驰意。常远越为虚想。想积不休者。想久观成也。能生胜气者。必成超举之妙因也。

    △二历举验证。

    是故众生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盻雄毅。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自轻身命。

    亦举事以验想必成飞而已。然此外分。虽但局在界内。至于引事。乃是广取。岂皆局哉。持戒渐离业累故。轻清雄毅者。亦有高举无畏之状。以乘咒神力故也。轻身命亦视如鸿毛。无复重累。故亦属于超脱。余皆可知。

    △三结升原名。

    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约积习分判情想已竟。

    △二约临终别示升坠。分二。一约临终相现。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终时。未舍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相交。

    孤山曰。生从顺习。死从变流者。以一切众生皆爱生而恶死也。是故生则顺其习。死则逆其习。此文辞互略。应云。生从存住故顺习。死从变流故逆习也。未舍暖触。谓现阴之末中后阴之初也。温陵曰。逆顺相交。谓方死方生之间也。一切善恶之业。即于是时。随其情想轻重而感变焉。

    ○末二句。似乎当在暖触之下为顺。恐是誊译之讹耳。

    △二判坠升分量。又三。一升而不坠。又二。一先示纯想极升。又二一无兼止于天上。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

    论生天应从四王以上。盖生于天上。而卜居于天。不同游者。又按下纯情惟局极重阿鼻。此之纯想。乃统三界诸天。故知纯情报狭。而纯想报宽也。

    △二有兼往生佛国。

    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一切净土。随愿往生。

    兼谓除善禅之外。而有兼行六度。愿见诸佛者也。

    △二后示杂想差别。又二。一正论杂想。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

    轻举非远者。谓竖不越四天。横不出轮围。游者暂到而已。不同生者。得常居住。喻如群臣。至天子宫阙。暂时非久。去往也。真际曰。情少想多。此通举也。理宜等降四类分之。一情九想。即为飞仙。二情八想。为大力鬼王。三情七想。为飞行夜叉。四情六想。为地行罗刹。

    △二兼论护教。

    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如来座下。

    绥安也。法忍如无生法忍之类。住佛座下者。即温陵所谓八部之类是也。

    △二不升不坠。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均等即五情五想。孤山曰。由昔情想。感今聪钝。是知。言均等者。总报之业也。言幽明者。别报之业也。由所习情想。各在强弱。致有聪钝之异。

    ○圆师所说聪钝。盖于人中。分于二类。意谓想明。即是想强情弱。所以世间有聪明者。情幽即是情强想弱。所以世间有暗钝者。此说似通。但恐违于均等。然予别有说焉。但于总报。大概俱有一分聪处。如觉观知解推度事理。胜彼下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想。想体明达。所以有此聪利也。俱有一分钝处。如不具神通不能飞举。劣彼上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情。情体幽闭。所以有此暗钝也。

    △三坠而不升。分为二。一先示杂情差别。又分三。一坠畜生。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情多想少者。真际谓六情四想是也。温陵曰。横生者。情多故沦变。带想故飞举。而业重不能但为毛群耳。

    △二坠饿鬼。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焚烧。水能害己。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真际曰。七情三想。坠为饿鬼。温陵曰。俱舍说。大地最下有金水风轮。有八寒八热地狱。在三轮之上。此文说沉下水火风轮。又似地狱在三轮之下。疑此所指非地下三轮。乃地狱三轮也。言水轮火际即寒狱第八也。受气猛火。谓受火气以成身故。常被火烧。或得水饮。亦化为火。故曰水害己也。

    △三坠地狱。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真际曰。八情二想。生有间狱。九情一想。生无间狱。

    ○经文缺八情二想。意中必有。节师补之。是也。然诸师皆谓八狱。前七为有间。第八为无间。今详后文。另有极重阿鼻。独为一狱。则知前八俱称无间。但较之后一。或苦稍轻。或时少短。其有间狱。当如后文十八等狱方通也。温陵曰。下洞火轮。即八热狱也。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谓超寒狱入热狱也。

    △二后示纯情极坠。分二。一无兼止于阿鼻。

    纯情即沉。入阿鼻狱。

    温陵曰。阿鼻此云无间。谓受罪苦具身量劫数寿命五者。皆无遮间。名五无间。此惟情业最重者坠入。至劫坏乃出。

    △二有兼更生十方。

    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温陵曰。若兼谤大乘等。则此劫虽坏。更入十方阿鼻。无有出期。以谤令无穷人堕邪见故。

    △三结有处以显别同。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前问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各私受。此答造虽各私报有定处乃是别造同受也。元地即答定处耳。一略示升坠根由已竟。

    △二详示坠升因果。上科示情想为升坠因由。清浊虽殊。要之皆为系缚三界之羁锁。非解脱世间之法故。总属于惑。此科所言因果应即是业与苦也。诸天虽乐。而亦坏行二苦所摄故。不出三道也。分为七大科。一地狱趣。此虽诸趣并列。而本科兼答。别详地狱。分二。一发明因习果交。又分三。一蹑前标后。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交报。

    此文分明连结上科。似非别起。然上科情想意足。下更无文。且向下相连七趣俱有详文。故知别为详示。但前论情想自胜向劣。今详因果自劣向胜。二劣相接。语势就便蹑之以起。非仍属上也。感字非同凡小但是招意。此乃化意谓地狱本无。自心业力之所化作。悟之即空。故华严偈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能破地狱。经中所谓一一皆了元因信哉。下文因果中。一切苦具。皆显心之化作。其旨深矣。

    △二开因示果。又分二。一列十习因。以明感招十习。谓一淫。二贪。三慢。四嗔。五诈。六诳。七冤。八见。九枉。十讼。既云为习。即当属业。而贪等仍带惑名。则分属亦兼惑业。今以根随分之。贪瞋慢见四根本也。淫即贪业之首。冤即随瞋之恨。诈即随贪之谄。诳亦贪分之随。枉讼即随瞋之害。又约成业以十恶收之。淫正身三之一。而瞋冤摄杀。诈诳摄盗。诈诳又摄妄言绮语两舌之三。枉讼又摄妄言两舌恶口之三。贪嗔即意三之二。见即摄于痴分。则身三口四意三。无不周备矣。虽亦有果。但是带言说因为多故。单言十因也。就分十。一淫习。温陵曰。恶业起于情惑。而淫为情惑之最。故前后皆首明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云何十因。阿难。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

    首四字。总徴十科。凡言交者。结构之始。发者临时之动。后皆仿此。接者染心会合。磨者贪求触乐感火之故。下喻自明。舒王云。淫习研磨不休。自耗其精。则火界炽然。于其生也尚有痟渴内热等疾。则其死也见大猛火。宜矣。

    △二即喻验知。

    如人以手自相磨触。暖相见前。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

    二习现行种子也。所谓业习种习之二。盖业习所以薰种。种习所以办果。下皆仿此。相然谓成焚烧之事也。铁床等。即火床火柱。准别经中。皆言化玉女引罪人抱之即烧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色目者。命名呼召之意。犹言名色名目也。欲火者。随因示果。令知惊惧也。菩萨避淫。非是勉强忍爱。乃是惟见其为火坑。而惊避之。无毫发之爱也。以菩萨了见过去淫火剧苦如在目前故也。此盖欲人敬畏佛戒而勉学菩萨耳。后皆放此。

    △二贪习。贪乃吸取诸欲之总名。而淫为上首。既以别开。则财食等余欲。皆此习收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二者贪习交计。发于相吸。吸揽不止。如是故有积寒坚冰。于中冻冽。

    计执也。谓执我我所故。起贪也。吸者揽取为己有也。贪之感水。如人思食。口则水出而吸之感寒。下喻自明矣。

    △二即喻验知。

    如人以口吸缩风气。有冷触生。

    △三所爱苦事。

    二习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

    陵侵也夺也。业习起贪。主于侵取。种习起苦。竟以夺欲。吒吒等忍寒声也。莲冰色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如避瘴海。

    瘴者疠气也。能令人辄病。或复致死。海已当避。何况更有瘴疠之气。甚言可惊避也。余意准上。

    △三慢习分四。一正明感召。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如是故有腾逸奔流。积波为水。

    陵欺也虐也。恃倚也。如倚财倚势等也。驰流逆上奔流也。慢情本属于水。而性高举如水逆奔。故曰驰流不息。如是下。方明其感召于水也。

    △二即喻验知。

    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

    绵味即舌自绞??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吞诸事。

    鼓如风之鼓物。皆上腾之意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痴水。菩萨见慢。如避巨溺。

    见慢谓见自心之慢。非谓见他慢也。后皆放此。孤山曰。痴水者。或云西土有水。饮之则痴。如此方之贪泉也。

    ○溺者以水兼泥。易陷难拔之处。巨溺益可畏矣。

    △四瞋习。分四。一正明感召。

    四者瞋习交冲。发于相忤。忤结不息。心热发火。铸气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铁捆剑树剑轮斧钺枪锯。

    交冲。即彼此抵突也。忤欺陵也。结而不息。积久转盛也。温陵曰。心属火。气属金。瞋者由心作气。而反动其心。加之冲击抵忤。则心火转盛。气金转刚。故云尔也。

    ○肺属金而主气。亦妄理相应之谓。捆即棍也。此亦方明感招。如修罗之雨等也。

    △二即喻验知。

    如人衔冤。杀气飞动。

    望气者能见其相。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击。故有宫割斩斫剉刺槌击诸事。

    击触也亦发也。截根曰宫。刖残曰割。斫则断首。剉乃碎尸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瞋恚。名利刀剑。菩萨见瞋。如避诛戮。

    名利刀剑。直以果召因也。

    △五诈习。亦分为四。一正明感召。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绳木绞校。

    诱哄诱也。调以谄言勾引也。如是下。亦方明感召。谄盲引诱。如绳牵匣。于人故感。绳绞木校也。孤山曰。校枷也。易云屦校灭趾荷校灭耳。

    △二即喻验知。

    如水浸田。草木生长。

    行谄诈者。心浸渍之久。而后能系缚于人。不能动脱。故如水浸田。草木滋蔓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延。故有杻械枷锁鞭杖檛棒诸事。

    锁者绳类。余皆木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奸伪。同名谗贼。菩萨见诈。如畏豺狼。

    惟此即因定名。温陵曰。谗贼。奸诈败正者也。

    △六诳习。上习主于浸引。斯习主于眩惑。此诈诳之分也。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六者诳习交欺。发于相罔。诬罔不止。飞心造奸。如是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

    欺瞒也。罔诬也。诬虚为实。诬有为无等也。飞心运心也。造奸设智也。神出鬼没。令人迷惑堕其计中。温陵曰。诳者以狂言欺人。其志诬罔。其心飞扬者。是也。

    △二即喻验知。

    如尘随风。各无所见。

    温陵曰。如风鼓尘。使人无见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

    诳能陷害于人。故受没溺。诳须飞心鼓扬。故受腾举。抛掷也。飞坠自腾而溺。漂沦自溺而腾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欺诳。同名劫杀。菩萨见诳。如践蛇虺。

    此坐以至重至毒之名。乃所以深戒之也。

    △七冤习。亦分为四。一正明感召。

    七者冤习交嫌。发于衔恨。如是故有飞石投礰匣贮车槛瓮盛囊扑。

    嫌憎也。投即坠也。礰亦石也。常思以毒中人之所感也。匣贮等。皆暗藏冤害所感也。孤山曰。囊扑囊贮而扑杀之。史记始皇以囊扑两弟。

    △二即喻验知。

    如阴毒人怀抱畜恶。

    上句喻能感之心。下句喻所感之相。畜积也。

    △二所感苦事。

    二习相吞。故有投掷擒捉击射抛撮诸事。

    吞亦灭没之意。不出上二所感。惟撮属藏害。余皆毒中之感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冤家。名违害鬼。菩萨见冤。如饮酖酒。

    违害鬼。违背正理。暗中害人。鬼之最恶者也。酖鸟最毒。毛羽沥酒。令肠寸断。

    △八见习。五利恶见。执邪谤正。令无量人堕大陷坑。所以罪莫大焉。分四。一正明感召。

    八者见习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于违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证执文藉。

    明妄分别也。违拒相反诤论也。温陵曰。见习有五。一萨迦耶。此云身见。谓执身有我。种种计着。二边见。于一切法。执断执常。三邪见。邪悟错解。拨无因果。四见取。非果计果。如以无想为涅槃之类。五戒禁取。非因计因。如持牛狗戒为生天因之类。此五总名恶见。顺邪反正。故云发于违拒。出生相反。由其违反故。感王吏证执之境权诈鞠推之报。

    ○经缺边见。该在诸业之中。又见戒禁取。巧收二见。谓见取见与戒禁取见。即五利使也。

    △二即喻验知。

    如行路人。来往相见。

    温陵曰。路人相见。一往一回。喻所见违反也。

    ○邪见不特与正违反。亦自互相违反。如断常互违等。此犹违他亦复违自。如自语相违自教相违等。是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鞠察访披究照明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

    交对待也。邪见无不对待。此皆邪妄分别谤正所招诸苦事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虚妄偏执。如临毒壑。

    温陵曰。是五恶见。能陷法身。故名见坑。能致业苦。故如毒壑。行人当疾灭之。

    △九枉习。以本无之事。诬赖于人为枉。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硙耕磨。

    加谓加罪于人也。合山谓见两山来合。罪人无逃避处也。合石谓二石夹之也。余皆可知。温陵所谓逼压于人。感报如之。是也。

    △二即喻验知。

    如谗贼人。逼枉良善。

    上句喻能感恶因。下句喻所感恶境。盖谗贼逼枉良善。如恶业必招恶境。且感应相似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槌按蹙漉衡度诸事。

    排挤挫也。相排者。业习排人。种习排己。押捺压伏。槌按打扑也。蹙漉榨淋出血。衡度以迫窄孔中。衡度其身。如拔丝之状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如遭霹雳。

    温陵曰。谗能伤人。故名谗虎。以可惊怖。故名霹雳。

    △十讼习。上习诬人本无。此习诘人所覆。然以奏于君。告于官。为大讼。而私下表扬于众。亦讼之类而已。旧说反言非讼于官。岂彼官讼反非地狱之业哉。分四。一正明感召。

    十者讼习交諠。发于藏覆。如是故有鉴见照烛。

    諠诤也。藏覆者。人阴私隐暗恶事也。鉴等即所谓业镜台前。盖好发人之隐恶。而感召阴府乃照出己私。正感应之妙也。

    △二即喻验知。

    如于日中不能藏影。

    我发人覆。如好立于日中。神照我私。如不能藏身影也。今现见攻人之恶者。人亦攻其恶。此必然之理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

    陈献白也。业习中献白人事。种习中献白己事。故曰二习交陈。恶友冤家执对也。火珠照同业镜。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惟此习示戒。不同诸文皆戒本习。此文本是讼习。讼乃发人之覆也。今不戒讼而戒覆。意欲拔惹讼之根本。故自在变其文耳。温陵曰。阴贼发则自害覆罪适足以自压自坠。故如戴山履海也。

    ○问总标十习。而文中各言二习。环师释为能所一向宗之。今言业习与种习。虽亦稍明。似未极显。请更详之。答诸文首三句即业习。所为之实事。是招果之因也。第二句不休不止等。积熏成种也。如是下。即命终之初。种习所发之境。是引果之缘也。如人下取喻令验其妄理相应耳。二习下。方言果中所受实事故。皆结以诸事。良以。业习具因。种习发缘。众生平日。既以恣造业因。而不知能招后苦。命终复以领着境缘。而不达妄发。由是因缘具足。岂不成办地狱种种苦事。所以文中至此。皆承上而言。二习相然相陵等。以显由因缘而后事办耳。故知下品往生者。虽具苦因。而火车相现。急急念佛。是但不领种习所发之境缘。遂坏苦事。不成狱果。此所谓有因无缘。即不生也。但彼仗凭佛力。非己智分。则夫悟心之人。不但地狱。一切系缚。事业平日。固当努力。突绝其因。更记临终。勿领其缘。有转身处。则阴境现前。不随他去。方于生死少分得其自在。切须自忖。若也道力未充。未能作主。则念佛往生。更仗他力。万无一失矣。生死要关故此详叙。智者宜究心焉。列十习因以明感召科已竟。

    △二列六交果以明报应。分二。一徴标。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根出。

    吴兴曰。造业招报。根识必俱。今以识为业。而报从根者。盖业并由心。报多约色故也。所名六交报者。璇师云。因与果交。今则不尔。但是果时。六根于恶。报互遍也。

    △二徴列恶。报从六根出者。是上标中所释故复徴也。分六。一见报。又三。一临终见坠。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一者见报招引恶果。此见业交。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入无间狱。

    首二句。亦是总徴六报之义寄居此耳。次句仍是总标见报。此见下。方是释本科文。斯固眼根所出果报。然由果推因。是乃因中眼识及眼家俱意识。造业偏多故。恶报所出。偏以眼根为主。如世因贪美色而造罪者。是也。温陵曰。见觉属火。故感猛火。六交皆直入无间者。就重言耳。成论云。极善极恶。皆无中阴。所以直入。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此已入狱最初所发。非同上科先见等方是引果之缘。然每报俱有二相。多是前文所说十二尘相。温陵曰。畏见于境。恐藏于心。

    △三正详交报。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烧味。能为焦丸镜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生星火迸洒煽鼓空界。

    此决由于造业之时。虽眼识为主。而诸识必互助之。如贪美色者。虽由眼识所取。而耳取淫声。身着淫触等。何所不全。而今互报。固其宜矣。譬如世之罪人分正佐耳。岳师引体知用背为释不必然矣。此无本根烧见。但是阙文。不必曲为之说。温陵曰。闻听属水。故烧听能为镬汤洋铜。鼻嗅主气。故烧息能为黑烟紫??。舌主味。九糜味类也。身主触。灰炭触类也。心正属火。烧之转炽。故迸洒煽鼓。

    △二闻报。分三。一临终见坠。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

    温陵曰。闻听属水。故观听旋复。则水不能溺。依之造业。则能感波涛。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愗乱。二者闭听。寂无所闻。幽魄沉没。

    文变开闭二听。意仍动静二尘。

    △三正详交报。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蛊。周满身体。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温陵曰。注闻发声。故为责罪诘情之事。注见能为雷吼者。闻波属阴。见火为阳。阴阳相薄成雷故也。注息为雨雾。水随气变也。注味为脓血。水随味变也。注触为畜鬼。水随形变也。注意为雷雹。意出于心。水火交感也。一切物理。莫不因五行乘阴阳以变化。故此随根转变之事。皆不出此。

    ○岳师。引易经。离为目为火。坎为耳为水。亦皆意也。大抵万物不出阴阳五行。世智所知。非穷源见。万化不出自心六根。见闻等所变。乃世智之所不知。而世尊穷源之论。意在明此。诸师引之释文。就末明本。则无不可。而结归皆不出此。相符世间颠倒本末。则大不可。甚哉世智之迷人也。义学者着眼辨之。

    △三嗅报。亦分为三。一临终见坠。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涌出。入无间狱。

    资中曰。鼻根造业。贪嗅诸香。故招毒气。以受其报。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二尘显然。

    △三正详交报。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咂食。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沙礰。击碎身体。

    温陵曰。质碍也。履通也。嗅业所依。不离通塞。故冲息为能质履也。冲见为火炬。冲听为没溺洋沸。则见觉属火。闻听属水。明矣。饥馁乖爽由味随气变也。绽折烂坏由体随气变也。冲思为灰沙。气依土感也。

    △四味报。亦分为三。一临终见坠。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猛??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桂网。倒悬其头。入无间狱。

    孤山曰。准眼耳鼻。云见闻嗅。此应云尝报。言味报者。从所尝为名也。贪味。则网捕烧野。以取禽兽。故见铁网猛??之相。

    ○反逆弄兵。火攻陷阵。更是首恶。皆应堕此。言透网倒悬。足显坠时皆头向下耳。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吸气。结成寒冰。冻冽身肉。二者吐气。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不取尝苦尝淡。而取吸气吐气。亦自在变用而已。吸气必寒。吐气必热。故以发明二种苦相耳。

    △三正详交报。

    如是尝味。历尝。则能为承为忍。历见。则能为然金石。历听。则能为利兵刃。历息。则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历触。则能为弓为箭为努为射。历思。则能为飞热铁从空而下。

    孤山曰。为承为忍。谓发言承领忍声甘受也。温陵曰。舌啖生命。使彼承忍。故历尝发苦。使己承忍。依见贪味。故能为然金石。依听发恶。故能为利兵刃。依嗅恣贪。笼取群味。故能为大铁笼。触味伤物。故感弓箭以自伤。缘味思物。故感飞铁以充味。

    △五触报。又分三。一临终见坠。

    五者触报。招引恶果。此触业交。则临终时。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复出路。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虎狼狮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枪槊。驱入城门。向无间狱。

    独此见相。偏恶偏多者。以淫者染合贪触。积罪如山。败化伤伦。起杀起盗。无所不至。孤山曰。合山刀剑。并由贪着男女身分而感也。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合触。合山逼体。骨肉血溃。二者离触。刀剑触身。心肝屠裂。

    二尘显然。触身即分身。屠裂即剖析。皆离相也。

    △三正详交报。

    如是合触。历触。则能为道为观为听为按。历见。则能为烧为爇。历听。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历息。则能为括为袋为考为缚。历尝。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历思。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

    温陵曰。道趣狱路也。观狱王门阙两观也。厅按皆治罪之处。皆身触所依也。括袋所以收气也。思业飘荡。故感飞坠之事剚插刃于肉也。剚射考缚。则相因旁举也。

    △六思报。分三。一临终见坠。

    六者思报。招引恶果。此思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

    温陵曰。思属土而飘荡。故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之事。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不觉。迷极则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觉知则苦。无量煎烧。痛深难忍。

    此当生灭二尘。今改为迷觉。而又皆反言。于迷而说不觉。于觉而说不迷耳。温陵曰。思业所依。不出迷觉。荒奔迷思也。知苦觉思也。

    △三正详交报。

    如是邪思。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结见。则能为鉴为证。结听。则能为大合石为冰为霜为土为雾。结息。则能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结尝。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结触。则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万生万死。为偃为仰。

    温陵曰。思必有所。故结思则为受罪方所。见能鉴证。故结见则为证罪人事。结听则为大合石等。水土交感也。车船槛。乃息气乘乱思所变也。尝即舌根声所自发也。大小以下。皆言其身乃触业乘乱思所变也。开因示果已竟。

    △三总结妄造。

    阿难。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迷妄所造者。言其但是自心循业妄发。如梦如幻。更无外境。非如诸经且就实谈也。地狱如是。余趣皆然。经云。一一皆了元因。信不诬矣。行人倘能悟彻。尚当习住无生法忍。努力莫循其业。斯境了不可得。不然达妄虽明。仍以玩习。而循其业。则自心地狱。忽然现前。则极力摆脱。亦难矣。可不惧哉。发明因习果交一大科已竟。

    △二分析因殊果别。上科但明地狱。因以习成。果以交报。已知大分因果俱是如此。然地狱数有多少。苦有重轻。各各差别。未审何等因入何等狱。故与略分析之。令人触类而知也。然大约因以圆兼者为重。单独者为轻。果以因重者狱少因轻者狱多也。分二。一约恶业根境以分重轻。于圆造者浑言恶业。于别造者分说根境。根即六根。境即十习。盖泛论根所对境。惟云六尘。今别约堕狱之因。乃取十习中所具六尘为境。举能该所。故云境即十习也。分二。一依圆别以判。非各非兼为圆。有各有兼为别也。又为二。一极圆极重无间。

    若诸众生。恶业圆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资中曰。六根十因。具足同造。入阿鼻狱。大无间也。

    ○经无量劫。极长时也。于五无间。偏举劫数及寿命耳。因中更说。于一切时。无不圆造。方与下异时有别。又详此文。则极重无间分明独为一狱。不在下八之中故。译人不番阿鼻意在别下文耳。何必旁引曲释。狃为下八之一耶。

    △二稍别稍轻无间。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

    首句明根因全。而但不同时。及彼下。又有根境同时但缺而不具。各兼根兼境。境即因也。吴兴曰。此亦六根具造十因。但前后异时。故云各耳。若加二三等。则名兼境兼根。不经多劫。故知此罪次重于前。

    △二依具缺以判。兼三为具。不兼为缺。分为三。一具三入重狱。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

    此除上无间以下之狱。而别论三品。以分乎重轻。若望上无间。惟当是轻也。身口意兼三根也。杀盗淫兼三境也。故云具造。问此与上兼根兼境何异。答有二不同。一者注加二三。更等四五。此则惟三。二者彼约一时。兼二三等。若论一生。具犯六根十习。此则一生惟兼三者而已。故不同也。十八狱者。吴兴引泥犁经云。火狱有八。寒狱有十。数既符合。证之何碍。即谓十八鬲子意亦无差也。

    △二缺一入中狱。

    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

    一杀一盗。谓具杀盗之二。而缺一淫也。然或字表有影略之文。更当具云。或为一杀一淫。或为一淫一盗。又据下文。既双论根境之缺。此亦应然。若错落具陈。应有九句。一身口犯杀盗。二身口犯杀淫。三身口犯淫盗。四身意犯杀盗。五身意犯杀淫。六身意犯淫盗。七口意犯杀盗。八口意犯杀淫。九口意犯淫盗。方尽根境。各皆具二缺一之数也。至于此与下科地狱名目既无考据。阙之可耳。

    △三缺二入轻狱。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见见者。依吴兴。作能见所见。此指人偏见偏好之一事。但一根境。各缺于二。此不难见。亦有九句。盖以身杀身盗身淫为三句。而口意亦然。故成九句。岳师谓。各有根本方便不同。劫数长短差别等。此意应有观彼狱数之多。或亦缘此别别处之故也。又此亦但论于根业同缺。尚未论及根业互以具缺相对更有十二句。如以身口意犯二恶。则有三句。复以杀盗淫对二根。亦有三句。皆上具而下缺。可以意得。又以身口意犯一恶。则有三句。复以杀盗淫对一根。亦有三句。皆可以意得也。约恶业根境。以分重轻科已竟。

    △二结别造同受。以明妄发。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吴兴曰。上文五节。恶业不同。即别作别造也。所感狱报。各从其类。即入同分地也。妄想发生。并酬阿难疑问。

    ○阿难。前疑为有定处。为各私受。今结答入同分地。非私受也。又疑为本自有。为生妄习。今结答妄生非本有也。夫知生之由己。应悟灭亦由己。灭之何如。绝其恶业而已。学人慎勿闻其虚幻遂忽略而不绝其业。当知虚幻不但地狱。即今目前苦事。亦是虚幻。由前业力。宛然坚实。卒难得脱。卒难堪忍。岂可不自忖乎。是知佛慧不可不领。而佛戒亦不可不遵矣。地狱已竟。

    △二诸鬼趣。此与诸趣。并列为七。世俗及浅学。皆不拣别。故合中阴与地狱。一概悉谓之鬼。今与拣明。有二不同。一者与中阴不同。盖人之初死。罪福皆劣者。未即受生。倏然有身。名中阴身。此属无而忽有之化生也。类多裸形三尺自觉六根皆利。去来迅疾。无所隔碍。他观如影而已。七日死而复生。长寿者不过七七。短者于二三七。即受生矣。俗谓鬼魂。非鬼也。二者与地狱不同。世俗咸谓。地狱中即皆是鬼。若然二趣应合为一。何得分为二趣。应知多种不同。今且论其受生之异。论明地狱纯是化生。而鬼具胎卵湿化。间有父母兄弟等眷属。但其胜者称神。劣者名鬼。世俗却不知神即福德之鬼。然斯趣胜少劣多。论分九品。惟上上品。谓之多财。即诸名神。上中以下。即皆不堪。若从上趣堕者。多在上上。今从地狱出。必参中下。应非上上也。分为三。一蹑前起后。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诸余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非破下。直至烧然蹑前也。初三句。略举重罪。非谤也。破犯也。不惟犯一切戒。且谤一切戒为妄立。或言无罪无福。自陷陷人。故罪重也。次句。惟犯无谤。又菩萨律仪。该于轻细。不尽粗重。故稍轻也。第三句。属于谤法。涅槃至理。尚毁谤之。余法可知。此即断灭佛种。故罪非轻。若三句。各自单犯。略分轻得。若一人全犯。乃是戒乘双绝。其罪莫过此者。良以。佛用戒乘二事。拔济世间。互为缓急。尚且不可。何况双灭绝之。塞断众生出苦之路。故罪至重焉。四句。该余轻重诸罪也。以上略举地狱恶因。第五句。略结地狱恶报。末二句。起后鬼趣。可知。

    △二详列诸鬼。夫地狱既以十习为因。今出为鬼。离前余习。当以何为种性乎。环师谓。其不必局配是厌于推详也。若随情释之。其不至于遗背佛旨者几希。今皆推详配之。非凿也。惧遗背也。但佛语自在稍不次焉。分十。一怪鬼。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此贪之余习也。环师谓。吝着不释故附物为怪。是也。如金银镜剑等。又依石附木者。皆是也。此习分明是贪摄。

    △二魃鬼。

    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此淫之余习也。原因贪美色而造罪。不正求和。伤正和气。余习为风魃鬼。能令亢旱无雨。况淫多致杀。杀尤召旱也。

    △三魅鬼。

    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此诳之余习也。惑即诳惑也。诳者。改形变幻。迷惑于人。故为鬼附于妖兽怪禽。如枨鬼附虎及鸡鼠成精等。是也。

    △四蛊毒鬼。

    贪恨为罪。是人罪毕。遇虫成形。名蛊毒鬼。

    此瞋之余习也。瞋毒余习。故附毒虫。蛊害于人。南方有妖术。令人成蛊病。皆此鬼主之也。

    △五疠鬼。

    贪忆为罪。是人罪毕。遇衰成形。名为疠鬼。

    此冤之余习也。冤者。追想宿恨不忘伺衰求报。故为疫疠之鬼散瘟行疟等类。是也。

    △六饿鬼。

    贪慠为罪。是人罪毕。遇气成形。名为饿鬼。

    此慢之体习也。环师所谓。傲者虚骄恃气故乘饥虚气为饿鬼。是也。予谓。淫之召旱。慢之感饥。皆增上报也。虽非等流。亦非无因。以彼惑之深重转致之力也。如淫重转致于杀。杀以召旱。即其因也。论谓。余习为人种田。仍感风雹。增上报也。故知慢重转致于吝。吝以感饥。即其因也。良以。慢之随惑即是于骄。儒典谓骄吝互相资生。今观骄慢者。于己财法无不悭吝。盖护己所长。欲以骄人之短故也。问饿鬼为一趣总名。何于慢者独受其称。又饿乃苦报也。经言。腹大咽小。历劫不闻浆水。常被焚烧。今详十习。地狱苦均。何至为鬼慢独苦重耶。答唯识论说。鬼之全趣分九品。上之胜者。神通可移河岳。富乐亦如人天。下之劣者。具受小咽炬口之苦。究其从来。有四不同。一胜趣贬坠。二修带瞋杀。此二多居上品。三狱前华报。四狱后余殃。而圣人示现者不与焉。然狱前多居下品。狱后多居中品。故知此之慢感饿鬼。罪毕从轻。非下品之极苦。仍是苦均十种者也。彼九种者。亦各有苦。但慢感与饿相应故。受总中别名。非独苦也。况饿为一趣总名。乃从多受称。以此趣上中与下皆不免饥虚。但轻重之间耳。问此并论七趣。应取全分。何得只取从狱出者。答佛急欲人之厌苦。故从地狱顺序而谈一期之论也。然惟鬼趣偏取从狱出者。畜人偏取从鬼从畜而全分。则以意中该之。余趣不然。不应为例。斯就总名故辩。

    △七魇鬼。

    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魇鬼。

    此枉之余习也。罔即诬枉。逼压良善。而为鬼魇覆于人。令不能动。固其余习。分明也。

    △八魍魉鬼。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

    此见之余习也。明为私作聪明而无正慧。精如十卷说。诸年老成精。是也。求邪见。尊邪师。所谓贪明也。故余习惟附精灵为魍魉鬼焉。

    △九役使鬼。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此诈之余习也。谄诈诱人。贪成己私。所谓贪成为罪也。明咒也。此因中专以诈术牵制。驱使于人。故为鬼。专被人咒术役使。不得自在。而番以成就人之咒愿也。

    △十传送鬼。

    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此讼之余习也。讼者。结党朋证。所谓贪党也。故遇人成形。即环师谓附巫祝而传吉凶。是也。良以。因中结党以传递人隐暗之事。而讦露之。今为鬼亦附人发泄传说吉凶。正合其余习也。详列诸鬼已竟。

    △三结妄推无。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干。上出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所有。

    按前文。独阿鼻为纯情。除阿鼻外。八情二想生有间。九情一想生无间。今言皆纯情者。一者举重该轻。二者显情独为坠落根本。业火烧乾者。以情属水。情罪报尽。故曰烧干。总表地狱因穷果尽。下句方明升于斯趣。此等下结妄也。若悟下推无也。悟菩提者。如从梦醒。何法可得。妙则不受业缚。圆则不容他物。明则了无幽暗。诸趣皆空。何况鬼趣。故曰本无有也。诸鬼趣已竟。

    △三畜生趣。畜生亦有上趣贬坠及修带瞋杀者。如龙王迦楼罗王等。今亦顺序而谈。惟取从鬼来者。余以意该之。分四。一蹑前起后。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与元负人。冤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鬼业下蹑前。岳师谓。情即地狱之纯情。想即鬼趣之妄想。非前文外分之想。此意详之。非是上言七情三想。为鬼何得无想。但以纯情干得三分。便作三分之想。非新起胜想也。今言二空。亦但是旧业余习已尽。方于下。起后偿债之意耳。夫情想俱空。当以何者润生畜趣。正取前造恶因时冤对无量。今为酬钱酬命。了此二种宿债故。受畜生之身耳。

    △二详列诸畜。亦分十。一枭类。

    物怪之鬼。物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

    物销者。所著之物。毁坏也。报尽者。彼鬼随亦寿终而死也。枭不孝恶鸟也。生食父母。及其养雏。亦遭雏之食啖。此鬼生为枭类者。谓死而转生枭中。世俗不知鬼死方趣生也。后皆仿此。然所以为枭之由。固如环师所谓土枭附块。即邪着余习也。以此鸟不卵。但取污秽之土块。孚之成雏。此惟取其有似于怪鬼之着物而已。其彼余习之恶。余报之苦。岂无深故。况佛总标酬债。此酬何债耶。当知。怪鬼既由贪习。而贪习重者。多相倾夺。互为坑杀。乃是酬斯债耳。又环师谓。各言多者。约业习多分言之。未必尽然。斯言是矣。后皆仿此。由是而知。贪习之轻者。未必尽为枭类也。

    △二咎徴。

    风魃之鬼。风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徴。

    环师谓。咎徴乃凶事前验。如鼯鼠呼人商羊舞水之类。是也。夫旱魃为灾。而变畜仍以兆灾。固其余习也。

    △三狐类。

    一切异类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

    一切异类。如止观所说。十二时中察彼子鼠丑牛等一切畜鬼。是也。然魅鬼原于诳惑之习。而转为妖惑之狐。固宜。

    △四毒类。

    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

    毒颡蛇蝎等也。

    △五蛔类。

    衰疠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

    疠鬼。原由冤习作疫疠。入人身中为病。今乃囚闭人身中与之销食同其安危习使然也。

    △六食类。

    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

    慢习骄吝负欠。必多作鬼受饥。为畜充食。偿负欠也。

    △七服类。

    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

    绵着也。幽暗也。暗中魇著于人之鬼也。服类。环师谓蚕虫牛马二意也。蚕虫能成衣服。则服类者衣服之类也。牛马可以服乘。则服类者服乘之类也。枉魇之习作鬼魇人为畜。乃被人衣之乘之者。酬其逼压于人之债也。

    △八应类。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明见之习作鬼。和诸精灵。故为应类之畜。环师谓。能知节序。即社燕塞鸿之类。是也。

    △九休徴。

    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徴。

    明灵者。于明咒呈灵验也。灭者咒力尽也。盖咒以持力发灵。力尽无验。鬼亦报终而转生。休徴之畜。环师谓嘉凤祥麟之类。问此习此鬼何幸为此吉善美庆之畜耶。答此鬼由业力故。虽被咒所驱使。而或遇三宝。咒力资薰。稍稍销其恶习罪苦。故得参预祯祥善类也。若遇邪驱杀盗等咒。未必尽为休徴也。问如来总标酬债。此等萧散之物。酬何债耶。答或被网罗售卖笼系玩好。或利益人。或递相吞啖。如斯等类。何者非酬债处耶。

    △十循类。

    一切诸类。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首二句。明附巫之鬼亦多种也。所附巫死。而鬼亦报终。为循类者。如猫犬等依顺人者。是也。详列诸畜已竟。

    △三结妄推无。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干枯。酬其宿债。旁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

    是等下。蹑狱鬼二趣。旁者横行也。故亦名旁生。然旁宽畜狭。以畜者养也。明其无力自活。待人畜养。不该有力自养者。故狭也。此等下。方是结妄推无以亦皆之言。准上可知。

    △四通前结答。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三途已毕。将入善趣。故此总申结之意。欲塞断三涂之路耳。如汝下。牒前所问堕狱之人。如是恶业四字。是例上三人。并该一切堕落三涂之恶业也。盖阿难偏详地狱。如来并结三途明其同一罪罚之苦趣故也。本自发明者。良以众生自心如来藏中。无所不具。倘自循于何等之业。即自发明。何者之报。譬如米中诸味皆具成糖成醋成酒。随其造时。即自发明。不从外得。非从下乃至来受。正明不从外也。此意学人还更着眼。不同世间所说自惹官刑之意。盖世间虽知祸是自招。而犹执官刑乃是外境。今表三涂皆是自心变化妄境。全如梦中。并无外物。故云菩提心中虚妄凝结。彼韩欧等谓。佛自私造。恐吓于人。何曾梦见斯旨耶。由是应悟。不但三途。现今目前所对世间山河大地苦事乐事。皆是虚想凝结。住此悟境。则万法本空。岂待造作。但须时中不昧而已。祖云放过即不可。钦哉至训也。畜生趣已竟。

    △四人趣。此趣来处。除圣人示现。诸趣皆通以人趣为修进通途。诸趣皆愿为之求转身之速也。故诸佛但于人中成佛。裴公序圆觉勉劝详矣。且胜劣无量差别。富贵慈善者似天。聪明者似仙。刚暴似修罗。贫贱者似鬼。愚痴者似畜。囚系者似狱。夫相似既多。则知来处必多。今此亦由顺序而谈。故偏取从畜来者。余并意中该之耳。分三。一蹑前警起。夫此一科。颇似前趣。余文再四研之。当是警起人趣之文也。良以。狱后诸趣。皆以复次发端。今谈畜毕。而以复次起之。至下列人。科头别无复次之语。意可知也。且夫地狱苦尽。鬼趣习终。而畜又债毕。今起为人。将何为润生之由乎。故此文中徴剩索命二意。乃诸畜所以润生而为人也。然则斯段经文。非畜起为人之端乎。而科言警起者。用表佛意欲人警悟。于诸畜生。存心而不可过其力。止杀而不可贱其命也。分二。一负债反复徴偿。又分为三。一明本偿先债。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

    鬼之为畜。元以酬债。为润生之端。故前趣起结。皆有酬债之言。既云酬债。债满即住。则两无干矣。

    △二因越分反徴。

    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徴其剩。

    分越者。所偿过于本债也。徴剩者。索远所过之数也。即乘此因缘。还复为人矣。问酬满寿终。或转别生。则可无越。若酬满而彼自不死不转。则凡心何以知其当止乎。答喂养不到非礼。苦役鞭?过度。则必分越于此。切宜存心。至于死转。必有冥主之者。不足虑也。

    △三随胜劣偿直。分为二。一有力人偿。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

    有力。谓有保持人身之力也。兼有福德者。则不但不失人身。且为富贵之人也。有力而遇反徴。必遭彼之负夺。福德而遇反徴。但惟滥叨过偿之类而已。

    △二无力畜偿。

    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余直。

    无福当是无力。若有力而但无福。仍以人偿。已现上科。还为畜生者。是人转为畜也。偿彼余直者。酬还彼畜生余剩之债也。负债反覆徴偿已竟。

    △二负命吞杀不已。又分三。一先明剩债易偿。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

    此科乃是说反偿余直者元所欠也。若用钱物。如?脚售钱之类。或役其力。如自供使用之类。盖言于此二端分越所酬。则止欠彼之钱力。而不欠彼命。或以人偿。或变畜偿。偿足自停。言无难也。

    △二正明负命难解。

    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轻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

    此科方言。若不但过用钱力。而又于中杀命食肉。则生生相仇相杀无了期也。高下即强弱也。强则能食能诛。弱则被食被诛。互换强弱。递相食诛也。

    △三惟许法佛能止。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奢摩他是法。乃返妄契真之正定。明自力得道也。佛出世。则与之释冤。明他力解救也。惟二事方得停止。若除此二事之外。必不能止。甚言当警戒之不宜恣杀食也。蹑前警起科已竟。

    △二正列人类。亦分为十。一顽类。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顽谓恶而且愚。不可化为一毫之善者也。则师谓枭以附块相食故。余习顽嚚不义是也。言参合者。杂厕于其中也。盖人之每类。亦有胜劣。十畜但以类习相似者。参杂于中。非彼顽之一类皆枭所化也。且如顽嚚。亦有富贵等者。必非枭化。以彼初自三涂而出必鲜福力。是知十类参合皆取近贫贱者是也。

    △二异类。

    彼咎徴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异类。

    则师谓咎徴本于妖淫余习复为妖异者是也。然即旱时所生顶上口眼等小儿及一切身根返常怪异者。皆是也。魃鬼无形。此已人形。出必兆灾。仍咎徴之余孽也。

    △三庸类。

    彼狐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庸类。

    庸者鄙也。则师所谓庸鄙无识。是也。惑人之报。理必感愚。今此类原因诳惑之习。堕为妖惑之狐。初得为人。岂不庸鄙无识哉。

    △四狠类。

    彼毒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狠类。

    害物无慈曰狠。此类易知。

    △五微类。

    彼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微类。

    则师谓蛔以衰气附物故衰微不齿。是也。如鄙贱寒苦百事不利者。是也。

    △六柔类。

    彼食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柔类。

    则师所谓食伦出于饿啖。故柔怯不勇也。

    △七劳类。

    彼服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劳类。

    则师谓劳役不息者。是也。然既云酬足。非复酬债。秪为自劳耳。又观此服参劳类。足知前取牛马服乘之义居多也。

    △八文类。

    彼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文类。

    参文类者。通字义解阴阳流落不偶人也。

    △九明类。

    彼休徴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明类。

    由乘明咒之力故。附世智辩聪之类。效人小用。无大智焉。

    △十达类。

    彼诸循伦。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达类。

    达者。谙练世故。晓解人情者也。循畜久久依人。故为人附于斯类。则师云。是等皆非正报。乃余习所偶。故云参合。后三皆便巧杂伎世智辩聪者。非贤达文明之事也。正列人类已竟。

    △总结可怜。

    阿难。是等皆以宿债毕酬。复形人道。皆无始来业计颠倒相生相杀。不遇如来。不闻正法。于尘劳中法尔轮转。此辈名为可怜愍者。

    宿债毕酬者。齐为畜时。偿债已满。少有不满。不得为人。足知十类复形多取徴剩一分。非论全趣。故此等凶多吉少。苦多乐少。是以动佛哀愍耳。业计颠倒者。不忘债与命也。为徴债而相生。为索命而相杀。皆非好缘聚。会遇如来方与解释。修正法方得解脱。不逢此二。则生杀无休。所以可怜悯也。观此结处。与前警起全合。足知彼科乃人趣正文也。人趣已竟。

    △五诸仙趣。前三途顺序而谈。不出十习为业种。人趣虽善。以蹑诸畜酬足复形。是以偏取一类初得人身下劣众生。故皆犹带十习余气。今惟从此仙趣以上。方与十习无干矣。夫仙道。起于众生厌惧无常。想身常住。妄设多途。无非志于长生不死。不知此身乃真心中颠倒错认。与依草附木者。胜劣虽殊。而克论颠倒。一等无异。今因怖死。而又妄修长生。是错之又错。展转支离。迷不知返。可胜惜哉。然西竺上古外道宗。摩醯首罗天为主。及佛出世。号一切智人。随机权立。尚列人乘。岂无仙道。亦闻观音为仙乘教主也。顾此方大乘机纯。小乘犹不传习。岂务杂乘。故藏教未闻其至也。此方仙道。与儒同源。而老庄皆儒之太上清净者也。学仙者附会之。及详味于张马丘刘等方术。皆略祖老氏。而盛宗太极。乾坤坎离之说。渊源于易。然亦志在于长生不死而已。分三。一蹑前标后。

    阿难。复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别修妄念。存想固形。游于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从人者。但从人身修。即人身证。非局前十类之人。正觉即本觉真心。三摩地即首楞正定。不如是正觉正修。而邪悟五蕴身中有性命可修养之。使长不死。所谓存想固形十类修法不同。而存想固形。乃总妄念也。山林人不及处。即名山洞府神仙隐迹之乡。经中谓七金山中有一山。乃神仙所居。道家谓昆仑倒景。应即此山。非须弥也。夫人既不及。纯是仙居。即同分总报。长水谓无别总报非是。

    △二正列诸仙。此但约其固形之术不同而分之也。未及论其持戒积德之事。至下练心处明之。分十。一地行仙。

    阿难。彼诸众生。坚固服饵。而不休息。食道圆成。名地行仙。

    前五行字。作平声读之。从地至天。皆约步履重轻近远高下。分胜劣也。应是从劣至胜为序以见。渐至遗世高蹈之意。然此科与下科。分重与轻也。且二俱是药。而此言饵者。盖炮炼和合为丸作饼之意。于此服食。而得功效。故曰食道圆成。地行仙者。但百体康壮寿年延永。而未得轻飞。止于地上行者也。

    △二飞行仙。

    坚固草木。而不休息。药道圆成。名飞行仙。

    草木。如紫芝黄精菖蒲松柏之类。然此且作久服。身轻行步如飞。乃至升高越壑之意。以飞空尚在后文故也。此言药而异前饵者。熟与生之别也。又此对下科近远之分耳。

    △三游行仙。

    坚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圆成。名游行仙。

    坚固金石。如烹煎铅永炼养丹砂。号九转大还者是也。化道游行者。化销凡骨。而成轻妙之身。瞬息万里。周行不怠者也。

    △四空行仙。

    坚固动止。而不休息。气精圆成。名空行仙。

    坚固动止者。如抚摩搬弄。运气调身。动静以时。起居必慎者也。气精圆成者。所谓炼精还气。炼气还神。炼神还虚也。空行者。方是羽化飞升虚空游行也。然与下科。仍有高下之分。以空非天上故也。

    △五天行仙。

    坚固津液。而不休息。润德圆成。名天行仙。

    此是吐故纳新。如环师所谓鼓天池咽玉液。是也。能令水升火降而结内丹。故曰润德圆成。此复超空行。而能至天上。故号天行也。

    △六通行仙。

    坚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圆成。名通行仙。

    此下五行字。方作去声读之。功行之谓也。坚固精色名通行者。如环师所谓。服虹饮雾粹气潜通。是也。予亦曾见仙书。言朝闭目以向东方。而采日精饮之。夜采月华。乃至服五星等。是谓精色。而言通行者。亦以精神流贯。而与造化交通也。

    △七道行仙。

    坚固咒禁。而不休息。术法圆成。名道行仙。

    此专持咒。自成仙道。内教持准提等。亦许成仙道。是也。兼以咒枣书符。以愈疮病禁毒驱魅。以利群生等。有济世道心。故名道行也。

    △八照行仙。

    坚固思念。而不休息。思忆圆成。名照行仙。

    环师所谓。澄凝精思。久而照应。或存想顶门而出神。或系心脐轮而炼丹。皆思忆圆成也。此文似失次。应以或存二句。释坚固思念思忆圆成。后以澄凝二句释照行。方为顺序。予又见仙书。初系心脐下透尾闾升夹脊。乃至达泥洹。方以冲顶出神。皆思忆所为也。

    △九精行仙。

    坚固交遘。而不休息。感应圆成。名精行仙。

    环师谓。内以坎男离女匹配夫妻。是也。所谓婴儿姹女。即坎离交遘。而取坎填离。以结仙胎之谓也。至于用女子为鼎器。而采助淫秽。内教固辟为魔论。而仙道亦鄙为下品。此为投人之欲。狂迷者多惑之。正人君子绝口远之可也。尝谓道教末流顺人之欲。故人易从。内教本来夺人之欲。故人难奉。今夫财色长寿人之大欲也。道者以铅汞泥水二钟金丹。投其财色之欲。又以精气内丹。顺其恋生之心。谁不乐从。至于内教。檀度梵行。逆其财色之心。而又令观身如毒蛇。弃身如涕唾。苟不达其深故。谁不难之。曾不知。存三为生死之根。弃三为解脱之要。兹欲穷其深。故更待后文详之。

    △十绝行仙。

    坚固变化。而不休息。觉悟圆成。名绝行仙。

    此悟通化理能大幻化。如刘根左慈之类。甚至移山倒水。妙绝一世者。故称绝行仙也。此中觉悟。如庄子观化谭子达化之悟。非正觉中真悟。正列诸仙已竟。

    △三判同轮回。

    阿难。是等皆于人中炼心。不修正觉。别得生理。寿千万岁。休止深山或大海岛绝于人境。斯亦轮回。妄想流转。不修三昧。报尽还来。散入诸趣。

    上之十种。乃修门各别。此之炼心。乃操行总同。如持戒积德救济累功。而言不修正觉者。以不达本心真常万形自体。又不了死因生妄生死二非顾乃怖死留生。长生为号。岂觉言长仅以胜短说生终以待灭。讵识无生之至理本常之妙体哉。故云不修正觉也。别得生理者。谓于正觉外。别得延生妄理。寿千万岁者。妄修功满。妄理相应也。问世无不贪生为乐恶死为苦。今罗汉菩萨动经累劫方成。纵一生得归净土者。亦不免于现死。忽闻仙道现世寿千万岁。志见不定者。多兴苟就之心。何以示之。答妙哉问也。谁不为斯言所误哉。盖彼言现世长生者。亦约多生功满。至末后一生。方见其现得也。若推彼前身其苦修不得。而死者不知其几世也。岂人人初修而即现得哉。若但观其果之现成。而不推其因之久积。则佛惟六年成道。而佛会闻法者。立谈之间。证果入位。不可胜数。岂独神仙现世可成哉。问初修何知必不现得。答初修者前生已成短寿定业因种或数世仙业未圆。则无生成仙骨。故不现得。必宿世仙道染心。生生苦积功力。乃成长寿定业因种。方得生有仙骨自然现求现得矣。是知末后成仙。必不易形。方得长生。纵令尸解。亦是隐形而去。非真死也。吴兴谓。其命终转生。非是休止。下明其不杂人居亦非天上。宛然自为同分耳。斯亦下方是正判轮回。是知神仙千万岁满。但是后死。非真不死。譬如松柏。但是后凋。非真不凋。第以过人之寿。人不见其死而已矣。妄想流转者。以身中本无性命主宰。而迷执为有生死。俱如梦幻。而妄生爱憎。非妄想而何。不修三昧者。不习住楞严定也。报尽受轮者。以仙劣于天。天尚不出轮回。况于仙乎。夫初修不能现得。得之不出轮回。何如念佛求生西方。一生即得金身。浩劫永出轮回。而无缘不信者。痛哉痛哉。问修仙者。妄谓释教修性不修命。万劫阴灵难入圣。惑此言者甚多。请此附辩。以觉深迷。答彼所说性命二俱非真。盖指身中神魂为性。身中气结命根为命。故说单修性者。但得阴魂鬼仙无长生身形。兼修命者。方得轻妙长生之身。而夸形神俱妙。安知佛所说性。是人人本有。真如性海。乃无量天地无量万物之本体。证此性者。岂惟但能现无量妙身。兼能现无量天地万物。其所现者。岂惟但能令住百千万岁。虽尘沙浩劫。亦可令住。且欲收即收。一尘不立。欲现即现。万法全彰。得大自在。得大受用。方谓真如佛性。斯言信不及者。请细阅前文显性处。自然悟彼无知而妄谤矣。诸仙趣已竟。

    △六诸天趣。天趣与仙趣。迥然不同。世人仙天不分。而学仙者。滥附于天。且谓诸天皆彼祖仙。今略辩之。仙以人身。而恋长生。最怕舍身受身。诸天皆舍前身而受天身。岂其类哉。又仙处海山。如蓬莱昆仑。皆非天上。四王忉利。尚无卜居。况上界乎。况色界乎。是知天趣最为界内尊胜之流。迥非仙与鬼神之类也。分二。一正列诸天。又分为三。一六欲。此乃自须弥腰顶二天。以至空居四天。共有六重。皆有饮食淫欲睡眠。具足三欲。故号欲天。其男女嫁娶妻妾。亦如人间。又二。一分欲重轻。就分六。一四王天。

    阿难。诸世间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诸妻妾恩爱。于邪淫中。心不流逸。澄莹生明。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如是一类。名四天王天。

    六欲天福。固总由十善而致。今惟约欲以分者。因名究实也。以此六总名欲天。而淫为上首。故约淫之重轻。以分下上次第。至于十善。乃三界总因。不待言也。不求常住四字。亦三界总因。以不求出世间修本常理。但希世间有尽乐果。诸天皆然。况于仙乎。当知此句又局于此。而义通最后也。己色为淫。非己之色为邪淫。此人妻妾皆具。而但于非己之色。不外流逸。必言心者。言其不但身不敢犯。而心亦无一念也。澄莹生明者。以欲念有节。意多收敛。皎洁不污心地光明。然须更兼十善精研。方能如是。后皆放此。言命终之后。显是舍前身而方受天身。非同仙道。问转生何反胜于长生。答长生如补浣旧衣。终无殊胜。诸天转生。如脱弊垢而换珍御。胜劣天渊。特愚人扭于恋身鄙习颠倒。谓长生为胜耳。况天身化生研妙。岂同胎生苦秽。诚非彼所梦见也。此天住须弥腰。正齐日月。故邻之也。名四王者。以山腰四面有持国等四王。各据一面而居之矣。

    △二忉利天。

    于己妻房。淫爱微薄。于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终之后。超日月明。居人间顶。如是一类。名忉利天。

    此人但有一妻。仍于妻之淫爱。减少疏淡。而不频数浓厚。净味不全者。间有淫念起时。然亦胜前多矣。超日月明者。前天仅齐。此高一倍故也。在须弥山顶。以非空居故。犹为人间之顶。又首二句胜前。次二句劣后。孤山曰。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释统焉。

    △三??摩天。

    逢欲暂交。去无思忆。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命终之后。于虚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类。名须??摩天。

    此人不逢欲境。淫念必不自起。逢时未交之前。亦自起念。暂交者。但了一时之念。无留恋之情。去即释然。不复追想。此于净中。必有全味。渐向定心。故言动少静多。齐此能感空居朗住也。问空居者。宫殿池树。皆何所踞。答七宝琉璃大地无异。但欲下时。即虚豁无碍。例如人间大地圣贤天鬼。皆能上下虚豁无碍。当知万法虚妄。业力使然。故虚实并现。昧者诚未达也。此天较须弥。更高一倍。故日月不及。而身殿自光。遍周互照。须??摩此云时分。环师谓。以莲华开合分昼夜。是也。又当知。此人不逢无念胜前天也。逢之暂念劣后天也。

    △四兜率天。

    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名兜率陀天。

    此人比前人。一切时中。自己全无淫念。但应彼淫境迫触。不能拒绝。准下详此。必于交时不能无味。精微即内院妙境。精而非粗。微而难见。粗心众生所不能窥。外院尚不知处。何况余天。故言不接等也。三灾不及者。即法华所谓。我此土不毁而众见烧尽之意也。问此论七趣轮转之事。似与外天相应。何乃单举内院而反遗外天。以致余天不伦。尝闻三菩萨修兜率内院尚未全升。当必别有修门。岂此少欲即能升耶。答按后文。诸天中圣凡备悉。如五那含等。是也。岂此处肯不言内院耶。但疑梵本。或先言外天。而后兼内院。译者于过省文。而分析欠详。以致宛似全遗外院。而实不全遗。今私意推度。首三句似正外天之因。而缺其果。命终下似正内院之果。而缺其因。因果互影略耳。不知是否。不然此天何幸以少欲劣功。而遽获超三禅之胜报哉。或者曰。佛自省文。以胜该劣。而外天但令人意得之亦通。

    △五变化天。

    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

    此人无念应境。皆同前人。但交时无味。胜前人耳。横陈者。即现前淫境迫拶。力不自由也。彼则毕竟无心。故全无味如嚼蜡。然越化者。能超越下天。能变化乐具。乐其自所变化故。名乐变化。此以心拘自化。因果俱劣后天。

    △六他化天。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遍能超出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无世间心者。心希上界。不乐世间。但随世间。权同妻室。至于交时。不但无味。而且神游外境。了不干涉也。温陵曰。化即第五天。无化即下天也。诸欲乐境。不劳自化。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名他化自在。

    ○是因之心超胜前心拘果之他化胜前自化。分欲重轻已竟。

    △二判属欲界。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以还。名为欲界。

    动字单约欲躁动为言。世人于此。无节制者。其动最乱。莫可羁勒。若瀑流若逸火若奔马。无可为喻。昏狂累坠。常溺三途故。此六欲诸天。以渐节制。而向于静。故曰出动。盖初天且止外动。二天内动亦减。三天遇境方动。四天境迫不违。五天交中无味。六天形合心超。皆是以渐出离欲中乱动。心迹尚交者。谓前四天。尚兼心交。以有味故。后二天但是迹交。以无味故也。自此以还者。齐此天以下。直至阿鼻。皆欲界摄也。以三欲事同男女相具也。岳师引天台言。十善外前三天各兼功行。后三天各兼禅定。不但只轻淫欲。希生天者。不可不知。其引俱舍六天受欲重轻。乃果中事。非今经修因之旨也(俱舍颂云。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彼解异予所闻。曾闻教中有偈云。四王忉利同一道。焰摩执手兜率笑。化乐相视他暂视。此是六天真快乐。一道应即交抱而分形交勾抱。亦可且统纪。谓形交无液。非同人间也)夫淫欲乃坠缚根本。六欲以轻而渐升。四禅以绝而高举。是则不舍欲心。上界犹不可希。况望出三界修三摩地耶。此所以阿难必缘是而起教也(缘缚习重卒不能断者。亦须惭厌发愿。或往生求毕竟离。慎勿附会华严等上圣境界。以自欺自陷于魔说也)此间别有欲界魔天。欲境威权皆出诸天之上。此经摄于第六。故不别说。六欲已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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