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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行合一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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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作过这番批评的工夫,而只知根据片面的事实,作理论的武断。故浮象评论之说,既违背斯氏平行论的基本原则,又缺乏逻辑上的批评工夫。

    詹穆士——兰格的情绪说其实就是浮象论,也可以说根据情绪心理的研究,以替浮象论张目,而且他们的情绪说直接与知行合一问题有关,开后来手术论者的先路。甚至有人附会詹穆士——兰格的情绪说以解释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殊不知王阳明之说正与他们相反,王阳明虽没有作过他们那种笨的心理实验,但阳明的见解却远比他们高明多了。

    他们的学说大约是这样的:行为在先,知识或意识产生在后。先有某种表示情绪的生理动作发生,由对于这些生理动作的回忆、反省或觉察,才产生情绪如喜怒哀乐等的意识。举例来说,当我们看到老虎时,不假思索,立刻就发生跑避的行为。等我们跑得离老虎很远了,息住气了,我们才回忆着或意识着一种恐惧的情绪。又如当我受了一种凄惨的刺激,无意间便起了一种生理的变化,如流泪哭泣之类。直到这种生理的动作慢慢地传达到神经中枢,我们才开始意识着一种悲哀的情绪。根据类似这样的事实,照他们讲来,情绪的意识为生理活动的产物(甚或副产),为生理变化所决定。故他们对知行问题自然要持行先知后、行主知从之说。他们与阳明的说法恰好正相反对:

    阳明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詹穆士——兰格说:“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正好将阳明之说,颠倒过来。

    就事实来说,类似这种“行而不知”或“行而后知”的心理事实,倒是很多。就我上面所举的士兵受伤不自知,事后方知受伤,而生悲苦的情绪,又如受坏朋友引诱,不知不觉间养成恶习惯,发生恶行为,及事后反省觉悟,方发生忏悔的情绪,都是属于此类心理事实的例子。但欲据此以成立一个浮象的情绪论,替唯物论张目,则陷于下列几点错误:

    第一,不能解释许多普通的经验事实。如由黑夜谈鬼而生恐怖情绪,由恐怖情绪而起毛发悚然、身体战栗的生理状态。又如读动人的小说,或读亡父或亡友的手迹,心受感动,而欷歔流泪,或类似此种的事实,均足以证明知识在先,由知识而引起情感发生生理动作。无论如何,皆是知决定行,并不是行决定知,可以断言。此种仅就常识举例,至于坎郎(Cannon)教授推翻詹穆士——兰格的情绪说的种种实验,我们此处用不着引证。

    第二,此说既不就整个事实立论,亦无坚实理论基础。既以见虎而跑一事而论,更足以表示逃避老虎的生理动作乃是起于老虎的一“见”,和平时对老虎吃人可怕的知识。假如,不看见老虎,即使老虎走近身边亦不知跑。又假如见老虎而不知畏虎,如三四岁之儿童然(阳明有“东家儿童不识虎,执竿驱虎如驱牛”之语),亦未必跑,亦未必发生恐惧的情绪。由此足证跑避老虎的生理动作和恐惧的心理情绪,皆为见虎的“见知”和知虎可畏的“闻知”所决定。就常识分析起来,此事的知行次序应如下:(1)见虎(知),(2)畏虎(情绪,亦属知),(3)跑避(行,见虎畏虎所产生之结果),(4)回忆刚才见虎畏虎避虎之紧张情形,而生惊喜之情(知)。若另就自然的知行合一论或平行论分析起来,其次序应是这样:(1)见虎(显知隐行),(2)畏虎(心理生理同时皆呈紧张状态,知行同等程度,难分显隐),(3)跑避(显行隐知),(4)惊喜之情(显知隐行)。而且就理论讲来,恐惧的情绪是跑避的行为的本质,跑避是恐惧的表现,两者乃是同时发动的,是整个心理生理历程的两面。在停止跑避时,亦即表示最紧张的恐惧情绪的停止(也许在停止跑避时,“余惧”犹存,常另有某种生理动作以表现此余惧)。同样,悲哀是流泪的本质,流泪是悲哀的表现,不能谓停止流泪之后,慢慢地才有一种悲哀的情绪产生。今谓在生理上紧张跑避的动作停止时,恐惧的情绪方产生,不惟违反常识,而且理论上讲不通。固然,回忆快乐的行为和快乐的情绪,也可产生快乐,回忆恐惧的情绪和跑避的行为,也可产生某种轻微的恐惧情绪,但后者与前者乃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因此,单就见虎而跑一事的分析,我们可以说“跑避老虎的‘行’不是‘知’之始,见虎畏虎的‘知’不是‘行’之成”。反之,我们可以依照王阳明说:见虎畏虎的知,是避虎的行之始;避虎的行,是见虎畏虎的知之成。兹可进而讨论知难行易问题。照自然的知行合一讲来,知行既然合一,既然同时发动,平行并进,当然知行同其难易。就高程度的知行合一的活动言,如知高深科学的知识,行高深科学的研究或实验,知和行同样艰难。就低程度的知行合一活动言,如知食堂在何处的知,和动身往食堂的行,两者皆同样容易。孙中山先生以易知易行的事(如吃豆腐)与难知难行的事(如研究豆腐制造的化学原理)相比,认前者为行,后者为知,而成知难行易之说。若从自然的知行合一论看来,他乃是说显知隐行(如科学研究)难,而认显行隐知(如日常饮食的动作)易。照我们上面知主行从的说法看来,显知隐行永远决定显行隐知,较高级的知行合一体,永远支配较低级的知行合一体,则显知隐行————较高级的知行合一体(即中山先生所谓科学研究及革命先觉的工作)当然难,而显行隐知————较低级的知行合一体(即中山先生所指的日常饮食的动作)当然容易。故照这样讲来,知难行易不惟是一定的真理,而且与知主行从之说互相发明。

    又从价值的知行合一论看来,亦系知难而行易。盖因显行易,显知难,由显行之行到显知之知难,由经验中得学问,由生活中见真理亦难。反之由显知之知到显行之行,由原理到应用,由本质到表现,由学术到事功、则皆易。犹之,有根自易长枝叶,有源自易衍支流。且内充实自易流于外,知充实自易发为行。故孙中山先生所谓“能知必能行”,不仅是一种信仰,而乃是一种事实。至“不知亦能行”,若善意解释(因为我认为人不能行他所绝对不知之事,故在某意义下,不知即不能行。但此处所谓“不知”并非绝对不知之意,乃不知高深原理,不知科学根据之意。)亦是事实,盖不知者可服从他人,受人指导而产生行为也。但能知能行方是主动之行,不知能行,则是被动的行为。总之,难易是价值问题,主从是逻辑问题。既从逻辑上将知行主从问题解答,则价值上知难行易问题,自可迎刃而解。

    以上系说明我们对于知行合一的看法,现在且让我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来印证我们的说法,并且以我们的说法来解释、发挥、批评王阳明的学说。

    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本有两个涵义,亦可以说是有两个说法:

    一是补偏救弊的知行合一。

    一是本来如是的知行合一,或知行本来的体段。

    所谓补偏救弊的说法,即是勉强将知行分为二事,有人偏于冥行,便教之知以救其弊;有人偏于妄想,便教之行以救其弊。必使他达到明觉精察之行,真切笃实之知,或知行合一而后已。这样一来,知行合一便成了理想,便须努力方可达到或实现的职责(Aufgabe)。所以他说: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若行而不能明觉精察便是冥行,所以必须说个知。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便是妄想,所以必须说个行。原来只是一个工夫。凡古人说知行,皆是就一个工夫上补偏救弊说,不似今人截然分做两件事做。如今说知行合一,虽亦是就今时补偏救弊说,然知行体段亦本来如是。(见《语录》)同样的意思复见于《传习录》上:古人所以既说知又说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任意去做,便不解思维省察,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只是个揣摩影响,所以必须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此古人不得已补偏救弊的说话。今若知得宗旨,即说两个亦不妨,亦只是一个。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只是闲说话。阳明所谓冥行以教真知,略相当于我们前面所谓向上的途径,即由行以求与知合一的途径。阳明所谓对空想教以笃行,略相当于我们前面所谓向下的途径,即由知以求与行合一的途径。我们这种分知行为二于先,又求合一于后的说法是常识为方便计的抽象说法,而阳明则认为是补偏救弊的说法。这是阳明的学说可以印证我们的说法,我们的说法可以解释阳明的学说之第一点。

    至于阳明所谓知行本来的体段,或本来的知行合一说,似亦相当于我们所谓自然的知行合一论。阳明说:

    学之不能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有辨,思辨即学也,即行也。(《答顾东桥书》)

    这与我们认学问思辨皆为知行合一体,皆为显知隐行的看法,几可说完全相同,不过阳明未明言学问思辨即显知隐行罢了。他又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是行了。(《传习录》)照此说,不论善念恶念,只要一念发动处便是行,当然与我们所谓自然合一论完全契合。不过我们更分辨清楚,一念发动应属于显知隐行,并指出一念发动之所以是行,因有生理动作陪随此一念之故。

    我们认知行为同一活动的两面的说法,正可作阳明认知行为说明一个工夫的两个字之说的注脚: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这一个工夫,须著此两个字,方说得完全无弊病。又说: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我们认知行合一为知行平行,亦正好发挥阳明知行合一并进之说。阳明说: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分为两节事矣。又自然的知行合一论,认知行是有等级的差别,阳明之意似亦认为有等级的差别,至少可分为至低与至高两级:最低级为空想之知与冥行之行合一或平行,最高级为真切笃实之知与明觉精察之行合一或平行。

    根据以上各点可以明白见得阳明所谓知行合一的本来体段,与自然的知行合一论,有许多地方,均可互相印证发明。但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只有时间观念一点没有说清楚,就是,究竟阳明所谓知行合一系指知行同时合一呢?抑指异时合一呢?若指同时合一,则人与禽兽同为知行合一,不论智愚贤不肖亦同为知行合一,此种不加修养即可达到之纯自然的知行合一,似非阳明之本意。至于有长时间的距离,须积年累月,苦辛努力方可达到之知行合一或知行兼有,如先做博学,审问,慎思,明辨之知的努力,然后实施笃行,似此种之知行合一当亦非阳明之所倡导。且此种朱晦庵式的知行合一观,正是阳明之所反对者。我们试仔细理会阳明的意思,则知他所谓知行合一的本体,既非理想的,高远的,亦非自然的,毫无价值意味的,而乃持一种率真的或自发的(spontaneous)知行合一观。所谓率真的或自发的知行合一观,就工夫言,目的即手段,理想即行为,无须悬高理想,设远目的于前,而勉强作积年累月之努力,以求达到。就时间言,知与行紧接发动,即知即行,几不能分先后,但又非完全同时。换言之,可以说,就时间言,知与行间只有极短而难于区别之距离,如见父自知孝,见兄自知悌,见孺子入井而自往救等便是阳明所谓知行合一的真体段。所谓“自知”亦即“自行”,即是自动的,率真的,不假造作的,自会如此的知行合一。此种见父自知孝,见兄自知悌,见死自知救命的知行合一,既非高深的理想,亦非自然的冲动,更非盲目的本能。阳明叫做心与理一的本心,他又叫做即知即行的良知,所以他说:“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本心或良知,就是知行合一的本体或本来体段。且参考下面一段:爱问:今人尽有知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知行分明是两件事。曰:此已被私欲间断,不是知行本体。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不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后别立个心去恶。(《传习录》)照现代的话讲来,见好色,闻恶臭是刺激;好好色,恶恶臭是反应。刺激与反应究有相当的距离————时间上和动作的距离,亦可分为两事。阳明之意,以为此种见与好,知与行是如此的率真,如此的自然流出,如此直接、当下、迅速因而指出此种事实来,表示知行合一的本来体段。总之,第一,我们要知道阳明所最着重的知行合一说,虽近于自然的知行合一,而实非自然的知行合一。第二,他虽反对高远的理想的分而后合的知行合一,但他所持的学说,仍是有理想性的,有价值意味的,有极短时间距离的知行合一说。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价值的知行合一观可分两派,一派为理想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一派为直觉的或率真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前一派以朱子为代表,后一派则是阳明所创立、所倡导的。

    此外对于知行主从问题,阳明亦持知主行从说,值得我们特别提出。他对于知行的关系有几句很精到深刻的话: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后二句我们于批评詹穆士——兰格的“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行主知从说时,已有所阐明。“知是行的主意”一语,尤其是讨论“知识”问题的不朽的名言。知既是行的主意,则知不是死概念,更不是被动的接受外界印象的一张白纸。反之,阳明认为知是动的,是发出行为或支配行为的主意。这个学说与鲁一士“观念是行为的计划”(idea is a plan  of  action)或“观念是行为的指针”(idea is guide to action)的说法,如合符契,一扫死观念、空观念、抽象的观念之说。至阳明所谓“行是知的工夫”,即系认行为是实现所知的手续或行为是补助我们求真知的工夫之意,意思亦甚深切,且亦确认知主行从的关系。只可惜阳明所谓知行,几纯属于德行和涵养心性方面的知行。同样的意思,只消应用在自然的知识和理论的知识方面,便可以作科学思想,以及道德以外的其他一切行为的理论根据。

    知道了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且让我们进而考察朱子对于知行问题的思想。试看阳明与朱子知行说之异同何在,并试看阳明与朱子的知行说之异同何在,并试看朱子的知行说有没有足以印证我们的说法之处,或我们的知行合一说是否有足以发挥朱子的说法之处。

    最足以印证并赞助我们说法之处,即在于朱子之坚持知先行后,知主行从之说。他的意思大约可分三层来说。第一,朱子认为不知而行,不穷理而言履践,不惟是冥行,甚至简直如盲人然,不知如何去行。他说:万事皆在穷理后,经不正、理不明,看他如何履践?也只是空!又说:义理不明,如何履践?如人行路,不见便如何行?此外《语类》还有一条,意思比较复杂。但确认知先行后则无可疑: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所谓“行为重”亦指知行合一之行,或受知识指导之行,较不产生行为之抽象之知为重而言。

    第二,朱子认为人之不能行善事,皆由于知不真切,若知得真切时,则不期而自行,而不得不行。试引下列两段话:若讲得道理明时,自是事亲不得不孝,事兄不得不弟,交朋友不得不信。

    只争个知与不知,争个知得切与不切。如人要做好事,到见得不好事,也似乎可做,方要做好事,又似乎有个做不好事的心从后面牵转去,这只是知不切。朱子论见得道理明可以医治行为的懒惰,可以养成坚卓不拔的人格一段,尤说得亲切:人之所以懒惰,只缘见此道理不透,所以一向提掇不起。若见得道理分明,自住不得,岂容更有懒惰时节耶?……盖使真有所见,实有下工夫处,则便在铁轮顶旋转,亦如何动得他?(《宋元学案》卷四十九)第三,朱子指出若不知而硬行,则少成就而有流弊。他说:而今人只管说治心修身,若不见这个理,心是如何地治?身是如何地修?若如此说,资质好底,便养得成只是个无能的人。资质不好底,便都执缚不住了。

    见不可谓之虚见,见无虚实,行有虚实。见只是见,见了后却有行有不行。若不见后,只要硬作,便所成者狭窄。(《语类》卷九)。朱子之对于知先行后,知主行从的道理,不厌反复陈说,说得如此深切著明,我看得力于伊川甚多。伊川关于此点,尤说得真切透澈:未致知,怎生行得?勉强行者安能持久?除非烛理明,自然乐循理。循理事本亦不难,但为人不知旋安排着便道难也。知有多少般数,煞有浅深……学者须是真知,才知得便是泰然行将去也。

    如眼前诸人要特立独行,煞不难得,只是要一个知见难。人只被知见不通透。人谓要力行,亦只是浅近语。人既能知见,岂有不能行?(两条皆见《宋元学案》卷十四)黄黎洲在伊川此语后加一句案语道:“宗羲案:伊川先生已有知行合一之言矣。”我看伊川此语是否包含知行合一之意,颇待考究。若此段话是知行合一之意,则前面所引朱子几段话,亦应是知行合一之意。即使程朱皆持知行合一说,但程朱之知行合一说,与阳明之知行合一说是否相同,亦是问题。但程子这段话,至少包含有下列几段意思,却毫无疑义:(1)知先行后,知主行从。(2)知有不同种类,知有深浅程度,所谓“知有多少般数,煞有浅深”即此意。(3)知难行易。所谓特立独行煞不难,只是要一个知见难,何等简易明白!苏格拉底提出“道德即是知识”之说,使与知行统一,使道德与学术携手并进。程朱关于知行的见解,甚深切著明,实不亚于苏格拉底,只是后人不能把握住程朱的真精神,只是从风俗习惯的仪节,从制度礼教的权威,从独断冷酷的命令中去求束缚个性的道德,而不知从格物穷理中去求知主行从的道德,从知识学问中去求学养开明的道德。于此足以见得程朱见解的高明,和对于知行问题的伟大贡献。

    至于朱子关于知行的见解,最受人误解指斥的,莫过于白鹿洞书院学规所列,“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五条。批评他的人都说他这样呆板地排列,将知行分作二截,陷于支离。其实他这种看法,可以说是正代表我们所说的典型的价值或理想的知行合一观。任何持价值的知行合一观的人,他不能不为方便计,根据常识,将知行分作二事,有时间先后的距离,然后再努力使知行合一或兼备于一身。朱子平生所坚苦用力的“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的功夫,就是现实价值的知行合一的最大努力。所以朱子对于知行问题的根本见解,可包在下列二命题:

    1.从理论讲来,知先行后,知主行从。

    2.从价值讲来,知行应合一,穷理与履践应兼备。

    至于就教人或自修的方法而论,他完全采补偏救弊、因材施教、方便说法的办法而无定准,但大要不外下列三途:

    1.有时他主张知与行并进,双管齐下,内外交养。用现代话说,他主张一面致知、一面力行。“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之教,属于此类。

    2.有时他又主张若自觉学问欠阙,则可姑且先从致知着手。

    3.有时他又主张若自觉欠阙笃行工夫,则可姑且先从力行着手。

    但是他根本认为无论先从致知着手也好,先从力行着手也好,结果都是互相发明,殊途同归————同归于知行合一的理想。下面两段话,最足以表示此意:问:南轩云,致知力行互相发。曰:未须理会相发,且各项做将去。若知有未至,则就知上理会。行有未至,则就行上理会。少间自是互相发明。

    学者工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工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工夫日益密。譬如人之两足:左足行则右足止,右足行则左足止,其实只一事也。(《语类》卷九)总之,朱子的问题只限于“知行何以应合一”及“如何使知行合一”方面。他完全没有涉及自然的知行合一方面,也没有王阳明即知即行的说法。他认为学问思辨为知,笃行为行,不容混淆的。虽则知行可以相发,知可促进行,行可促进知;但知自知,行自行,界限分明。

    总括起来,关于知行合一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1.自然的知行合一观。这是作者所提出来的。

    2.价值的知行合一观:

    (1) 理想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朱子为代表。

    (2) 直觉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王阳明为代表。

    自然的知行合一观与任何一种价值知行合一观都不冲突(在学理上持自然的知行合一观的人,于修养方面,可任意选择理想的朱子的路线,或直觉的阳明的路线)。不唯不冲突,而且可以解释朱王两种不同的学说,为他们的知行合一观奠立学理基础。其实朱子虽注重坚苦着力的理想的知行合一,但他讲涵养用敬,讲中和讲寂感时,已为王阳明的直觉的知行合一观,预备步骤。王阳明虽讲直觉的率真的知行合一,但当他讲知行之本来体段时,已具有浓厚的自然的知行合一观的意味。故自然的知行合一论,实由程朱到阳明讨论知行问题的发展所必有的产物。

    由于对知行问题的重新讨论,希望第一,认识了知行真关系,对道德生活可得一较正确的理解:离知外无行,离开学问外无涵养,离开真理的指导外无道德。由于指出行为的理智基础,可以帮助我们打破那不探究道德的知识基础的武断的道德学;打破那使“由”不使“知”的武断的道德命令;并打破那只就表面指责人,不追溯行为的知识背境的武断的道德判断。第二,希望可以指出一些研究的新途径。如由意识及行为之有等级种类而提出意识类型学、行为类型学之研究。又由知行平行,以知释知,以行释行之说,而提出研究纯行为的心理学,与研究纯意识活动的精神科学。兹于结束本文之时,愿更根据知主行从,知是行的本质,行是知之表现之说,而提出行为现象学的研究。行为现象学与行为学不同,行为学是以行为释行为的、客观的、实验的纯科学。行为现象学乃系从行为的现象中去认识行为的本质————知或意识。是由用寻体,由外观内,由行为的现象去认识借行为而表现的意识或知识。更进而由意识现象学或知识现象学之研究,而发现意识的本质,而认识借意识或知识而表现的理念。最后由理念释理念,由理念推理念,而产生理则学。如是,则行为现象学及意识现象学均可作理则学之引导科学或预备科学,而理则学因之亦不致陷于抽象与形式。此三种学问之所以可能,由于行为所以表现意识,意识所以表现理念,而理念自明自释,故可形成纯理则学。

    麟按:此文撰成后,翻检典籍,又得到几条材料,足以赞助“知行合一”“知主行从”“知难行易”诸说之处。程子云:“书云:‘知之匪艰,行之惟艰’,此固是也,然知之亦自艰。”朱子云:“譬如人欲往京师,必知是出那门,行那路,然后可往。若不知,虽有欲往之心,其将何之?自古非无美材能力行者,然鲜能明道,以见此知之迹难也。”又云:“须是识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得光照。”又云:“为人常言才知得非礼不可为,须用勉强。至于知穿窬不可为,则不待勉强,是知亦有浅深也。”又云:“知至则当至之,知终则当遂终之,须以知为本,知之深则行之必至。虽有知之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饥而不食鸟喙,人不蹈水火,只是知。人为不善,只为不知。”……“尊所闻行所知。须是知得,方始行得。”德修曰:“自志学至不逾矩,皆是说行。”朱子曰:“须先知了,然后能志。”以上各条均见真西山之《读书记》卷二六所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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