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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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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出故乡沉郁而干燥无味的空气后,我开始高举挥动欢欣和自由的羽翼。在人生的其他方面都是亏损,但青春时代的热力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欣喜,已足够让我饱尝,仿佛一个喘气不迭的青年战士,在森林尽头的花丛中,疲于奔命地往来于奋斗和爱欲之间。同时,又像一个能知往察来的预言家,站在黑暗深渊的边缘,集中心志侧耳谛听急湍洪流或暴风雨的轰隆声,俾能听出万物归一,一切生命融合为一的声响。我畅快地啜饮那满溢的青春之酒。为了把思慕之情奉献给美丽绝色的女性,我曾悄悄体验过那甜蜜的苦恼,体味到那种只有年轻人才能具备的纯洁友情所迸发的高贵喜悦。

    我穿上新棉绒西装,提着装满书籍和日用品的小箱子,踏上旅途。我兴致勃勃一心想支配其他的一部分世界,尽早让故乡的父老知道,我这个人和其他的卡蒙晋德可不能相提并论。以后3年的美好时光,我住在一间空气流通、宜于眺望的二楼房间,在那里读书、写作和幻想,只觉得大地所有的美,充满温馨地包围着我。虽然也有三餐不继的时候,但每天每夜,有欢乐也有悲伤,激动的心灵狂热地紧抱着可爱的人生。

    苏黎世是我这个乡下出身的毛头小伙子所看到的最大都会,最初的几个星期,简直使我眼花缭乱,样样感到新奇。但我既不羡慕,也不赞美都市生活————也许是我身上的泥土气息太重。这世界上每个人的脸孔固不相同,连道路或建筑物也形式不一,有时想想也着实有趣。我看到车辆拥塞的街路、港口、广场、公园、有装饰的建筑物和教室等,看到勤奋的人群行色匆匆地赶赴各自的工作场地,也看到悠闲的大学生漫步街头,上流缙绅乘车遨游,一些油头粉面的男人昂首阔步,几个外国游客在街头流连踟蹰。富家淑媛,个个浓妆艳抹,打扮得很时髦,显得美丽而高贵,但我总觉得那犹如鸡舍中的孔雀,实在有点滑稽。我原本不是胆小怯懦的人,只是以稍微顽固的心情来观察这些。无疑,这样子我也能充分学习都市的活泼生活,由此慢慢构筑自己的坚实立足地。

    青春,首先化成一个美少年的姿态对我招呼。这位青年,在我所住的二楼租了两间漂亮的房间,他是本地大学的通学生。我每天都听到他在底下弹钢琴,就是此际,让我开始领略到音乐实是最女性化、最具魅力的艺术。因此,这位美少年出门时我悄悄地看他的背影。他,左手拎着不知是书本还是乐谱,右手夹着香烟,潇洒地迈步而去,背后升起袅袅烟雾,我的心也被他吸引去。而我一直过着完全孤立的生活。我深恐倘若糊涂跟这些公子阔少交往,必将自己的贫穷和自己的粗俗暴露无遗,而叫我羞愧到无地自容。我虽这样想,他却主动向我伸出友谊之手。有一天晚上,忽然有人敲门,我微微吃惊,前此,我这里从不曾有过来访的客人。一看,原来竟是那位俊美的青年学生。他一进门就自报名姓,热情地伸出手来,神情愉快,举止不拘谨,简直像造访一个多年的老友。

    “我想跟你一起共同切磋音乐,好吗?”

    他亲切地说道,但我不论什么乐器都不曾摸过。只有坦白告诉他,我除了民谣之外,其余的一无所知,又附带说,他弹的琴很美、很有诱惑力。

    “我猜错了!”他豪迈地说道,“奇怪!从你的外表看来,我还以为你一定是音乐家呢!有了,你不是会山歌吗?请你唱一首看看,好让我欣赏欣赏。”

    我大为惊慌。向他说明我的歌喉见不得人,不敢班门弄斧,再说,在房间里也不适宜唱山歌。山歌要在山上,至少是野外,随兴之所至,唱起来才有韵味。话一落他就接道:“那么!到山上时再请你唱唱。明天去怎么样?太阳快要下山时,我们开始动身,沿路慢慢溜达闲聊,到山上后你唱歌。然后一起到村庄的食堂吃晚餐。怎么样?有空吧!”

    “好的!当然有空。”我受宠若惊地点点头。之后,我要求弹一支曲子,于是两人一起走下他那宽敞漂亮的房间中。两三张镶框的绘画、钢琴、高级香烟的香味以及一些高级用品,虽令人有纷然杂陈的感觉,但身在屋中,只觉气氛高雅,心情舒畅。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感觉。理查掀开琴盖,弹了二三小节。

    “你知道这支曲子吧!”他停止演奏的手转头望着我,美好的脸庞微微偏着,满脸笑容。那种模样,实在饶富魅力。

    “不!”我答道,“我什么也不知道。”

    “这是华格纳的作品,”他答说,“《名歌手》中的曲子。”说着,又继续弹奏。顿时轻松、愉快、热情的琴音缭绕屋梁,使我沉浸于温煦的兴奋中。同时,出神地凝望他那音乐家特有的修长白皙的手,他那纤细的颈和背,似乎在体味一股神秘的快感。那时,我心里所涌起的敬佩和热爱的心情,就正如当时对那黑发的学长所滋生的渴慕一样。所不同的是,此时我有一种保守的预感,预感到这位俊美高贵的青年或许将会成为我的好友,我多年来渴望友情的心愿终将实现。

    第二天,我去找他。两人悠游地漫步闲聊,爬上小丘陵,从山上俯瞰城镇、湖沼、公园的景色,享受着夕阳西下时那种富有诗意的美。

    “喂!怎么样?可以高歌一曲了吧!”理查叫道,“如果还觉得不好意思唱的话,我背过身子好了,不过可要尽情地纵声大唱哟!”

    理查总算满足了。我无可奈何地仰起首,向涂满彩霞的西天唱了一曲节奏极富变化的歌谣。唱完时,理查嘴唇噏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旋即改变主意,默默朝着山对面。远山那边传来回声,幽微地、缓缓地,宛如起伏的波浪,那种声响像是牧羊人或旅人的招呼声,我俩一直愉悦地听着。两人并肩伫立,凝神倾听之际,我全身倏起一种激动的颤抖。这是我第一次和朋友比肩站立,我深深感到我们仿佛在凝视那如飘浮的彩霞一般的人生美丽的远景。黄昏的湖面上水光潋滟,色彩柔和优美。远山雾霭弥漫,灰蒙蒙一片,偶尔露出阿尔卑斯山脉的两三座山峦。

    “那边就是我的故乡,”我用手指道,“正中耸立的是赤色崖壁,右边是吉斯霍恩,左边的尽头处是圆形的圣纳尔帕斯特克山。我第一次站在那山巅,是在10岁又3星期的那一天。”

    我再凝神细看,想看出南边的连绵山峰是哪个山岭。理查在旁似乎说了些什么,但我没听清。

    “你方才说什么?”我问道。

    “我说呀!我知道你是搞哪一种艺术的人了。”

    “是什么?”

    “你是诗人!”

    我耳根飞红,微有愠意,同时,也为他的一语道中而深感惊奇。

    “不,”我叫道,“我才不是诗人,不错,以前在学校时也曾涂涂写写的,不过,近来一直都没动过笔。”

    “能不能让我看看?”

    “全部付之一炬了,就是还存着,也不好意思让你看。”

    “一定是现代诗吧!你恐怕有尼采的风格。”

    “什么风格?”

    “鼎鼎大名的尼采呀!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没有必要知道他的道理吧!”

    理查似乎因我不认识尼采,而显得扬扬得意。我恼羞成怒之余,立刻还以颜色,反问他曾渡几次的冰河,他答说一次也不曾,于是我也摆出他刚才的那种发愕的神色。他若有所悟,便把手放在我的手腕上,满脸诚挚地说道:“你太善感了,善感得令人羡慕。你自己不知道,目前世上这种人已非常难得。我想,过一两年后,你不但会知道尼采,还可知道其他许许多多的文学家或思想家,并且比我们这般人还详尽。总之,你脑筋好又缜密细致,前途大有可为。不过,我还是喜欢现在的你,不知道尼采,也不认识华格纳,提起雪山景色倒是如数家珍,健壮精悍的你。不错,你很有诗人的气质,从你的眼神和头额的形状一眼就可看出。”

    他心平气和、毫不拘泥地望着我,滔滔陈述自己的意见,对着他这种神情,我倒慌了手脚,感到自惭形秽。

    更令我惊异和兴奋的是,在那一周后,理查在宾客满座的宴会中,公开宣布和我结为异姓兄弟,他当着满堂宾客,跳起来抱着我接吻,两个人像疯狂一般绕着桌子舞个不停。

    “别人会以为我们是怎么回事哟!”我惶恐地责问他。

    “大概会以为我们俩非常投缘,或者认为我们醉得厉害。但大部分伙伴已习以为常,不会有其他念头的。”

    理查稍长我几岁,黠慧有教养,经验丰富,知识也渊博,我常想,我跟他相比简直有如小孩。我们在街上散步时,他兴致一来,就对路过的女学生半开玩笑地说几句奉承话;在专心一意的练琴中,他也会突然中止下来,跟我谈些孩子气似的玩笑。有时两人以消遣的心情上教堂,坛上的讲道师正说得十分起劲时,他突然会郑重其事地说道:“喏!你看,那牧师的模样活像是白发苍苍的老兔子。”这个比喻的确很恰当,但我告诉他,最好不要在这种场合说出。

    “你说的有理,”他噘着嘴道,“但恐怕稍过后,我就忘得干干净净啦!”

    理查所表现的机智,未见得贴切,在引用布许5的诗句时,也经常如此,但大家都不介意这些。他的可爱、他的令人激赏处,不在他的聪明或才智,而是与那股快活、明朗的孩子气的本质相随俱来的吊儿郎当劲儿,只要他足迹所至,整个场子都笼罩着轻松活泼的气氛,他的一举手一投足或微微一笑或他那淘气的眼神,都在表现他的快乐,他也从不隐饰爱开玩笑的个性。到现在我还常想,他在睡觉时一定也常微笑着,甚至不时发出喧笑声。

    理查引介我认识许多年轻朋友,其中包括学生、音乐家、画家、文学家、形形色色的外国人等,堪称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因为这都会中的杰出人物以及艺术爱好者和一些较风趣的人,大抵都和他有交情。那里也有精神旺盛、认真而进取的知识分子,有哲学家,美术家,也有社会主义者。我从这些人身上学到了各种东西,片断地投入各种知识的领域中,一方面再参看有关书籍,把那些知识融会贯通。就这样,我逐渐得以捕获目下最活跃的精神工作者,到底是为何事所烦恼、所热衷的又是些什么;冷眼观察国际精神界的现况,心中也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这些新朋友的工作、人生目标以及愿望或见解等等,我也能摸得很清楚,这些对我不无一点诱惑力,只是他们的观点还不致引起我积极的赞成或反对。那般人的思考和全部的热情似乎全针对着社会国家、学问、艺术或教育方法的现状和计划而发,几乎没有一个人能不被那些外在的目标所羁绊,而把它化成自我存在的意念,以寻求时间、永恒和人类之间的关系,至于我,当时的意念中也没有明显的迹象和自觉,去钻研那些问题。

    我全心全意、彻头彻尾爱着理查,再没和其他朋友另结金兰的事。他有时也会被一些交往较密切的女人拉开,但我对他的约束,即使极微小的事,也始终信守不渝。所以,每逢要我等他时,那种焦躁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有一天,理查邀我一起去泛舟,要我在某个时间去找他,到时候一去,他竟不在家,我在那里足足等了3个钟头,他仍没回来。第二天我责备他的食言背信。

    “你为什么不独个儿去划船呢?”他别扭地笑道,“说实话,当时我已把约定的事忘得干干净净了。不太严重吧!”

    “我一向都有守时守信的习惯,”我的语调很不客气,“本来嘛!你有许多朋友当然对我满不在乎,至于我也很习惯等人了!”

    理查猛吃一惊,一直盯着我。

    “这些芝麻小事,你也一一看得那么认真?”

    “我俩的友情对我而言,绝不是些微小事儿。”

    几句披肝沥胆的话深深打动他的心弦,立刻发誓以后绝不再犯……

    严肃的气氛一散,理查拥着我的头,模仿东方的爱的习惯用鼻子互相摩擦,爱抚我,我在生气之余也被逗得笑着把他推开,友情就此恢复如初。

    我住的顶楼房间里满满地堆积着借来的书籍,其中不乏价值高昂的。有现代哲学家、诗人或评论家的著作,有德国和法国的文艺杂志,有新出版的剧本,有法国的各种文艺记事,有唯美派作家的作品,这些书都是走马看花地翻过去,真正倾注心神去读的,只有特定几个意大利短篇小说家的作品和史籍的钻研。我的希望是尽早把语言学整理出眉目,然后才专心致力于历史的研究。我一方面研读综合性的历史和有关历史研究的书,一方面选择些法意两国中世纪末期的纪录或特殊的研究论文,重点地一一研读。从那时起,我对亚西基的圣·法兰西斯6的事迹,知道得更为详尽,使我更深一层了解,诸圣哲中谁的品格最为高贵,世上我所喜欢的是哪一类型的人。

    前此只在梦境出现的那些丰饶的生命力和精神力,现在仿佛每天出现在现实中。我的心热烘烘的,填满名誉和幼稚的虚荣心。大学里是庄严的,多少还带点阴郁,有时还非得把心思放在枯燥无味的学问上不可。一回到家里,便读些充满朴实温情的中世纪小说或读来毛骨悚然的传奇,或置身于古代短篇作家的愉快世界中。这些作家所描绘美丽清爽的世界,好像童话中的黄昏情景,一层一层地包围着我;理想和热情的怒涛巨浪,在我身上汹涌澎湃。课余,或听听音乐,或和理查一起谈笑,或参加他的朋友的聚会,或和法、意、俄等国人交往,或听听古怪的现代诗朗诵,或到处参观人家的画室,或出席夜晚的舞会。舞会中出没的净是打扮不伦不类的年轻伙伴,那兴奋的气氛有如欢度狂欢节。

    有一个星期天,理查带我去参观现代画家的小画展,他走到一幅画前,突然屹立不动。那是描绘阿尔卑斯牧场的景色,图上稀稀落落几只山羊,技法细腻,颇为悦目,但因略带古风而予人缺乏艺术核心的印象,这乍看很美其实完全没有个性的绘画,并不稀奇,不论进入哪个画廊都能看到。话说回来,那幅画把我故乡的榆树相当忠实地描画出来,倒也让我引为快慰。我问理查到底是被这幅画的什么地方吸引住。“是这个!”他指着画纸角隅的作者姓名。

    纸上署名是用深褐色写出,我没法看清字迹。

    “这幅画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作品,”理查说道,“比它好的画可说比比皆是,但她是女画家中最出色的美女,名叫叶密妮·亚蕾蒂。如果你有兴致的话,我们明天到她家去造访,即使向她介绍说,你就是个伟大的画家也无妨。”

    “你认识这个人?”

    “是的。如果她的画和她的漂亮一样杰出的话,她老早就成富翁了,现在她大概也不会干这行业了,因为她曾说画画并不是一件乐事,她还告诉我,因为没习得其他足以糊口的技艺,在偶然之下才走上绘画这条路的。”

    理查又把这件事忘光,好不容易过了几个星期后,才把这位女画家的事扯到我们的话题上。

    “昨天我碰到叶密妮,曾告诉她我们将在近日内前往拜访,我们现在就去怎么样?但你可要把领子弄干净,她最注意人家的衣领了。”

    我刷净衣领,于是动身前往。我内心原本有一股强烈的拂逆之心,因为我早对理查及他的朋友,对于女画家、女学生的那种亲昵态度,有所不满。男性朋友,有的骄横,有的心眼儿坏,有的丝毫不懂礼数。女性朋友是精明、狡猾。我心目中的那种明朗、高雅等值得尊敬的对象,连一个也没有。微微犹疑一下,我终于走进画室。画室的气氛我虽很熟稔,但踏入女性的画室还是生平第一遭。屋里的布置非常简朴,井井有条。三四幅完成的画,镶着框子挂在壁上,画架上摆的都是画稿,其余的壁面,贴着一些非常清新引人的铅笔写生和摆不到一半书的书橱。女画家冷淡地接受我们的招呼,她搁下画笔,仍一直系上围裙倚着书橱,看神情,似乎不希望我们逗留太久。

    理查对她在展览会展出的作品,大捧特捧,她只付诸一笑,要他收回那些褒奖的话。

    “总之,我真想买下那幅画。那头母牛真是画得栩栩如生。”

    “那是山羊呀!”

    “山羊?哦!当然是山羊。你的观察实在非常细腻周到,那真是活生生的山羊,名副其实有血有肉的山羊。不信你可问问我这位朋友卡蒙晋德君,他是道地山上生长的,相信他一定同意我所说的话。”

    我困惑地听着他们的对答,同时也颇觉有趣。那时,女画家才把视线移到我身上来,似乎要对我做个详尽的观察,她毫不拘束地凝视久久。

    “你是出身高地的吗?”

    “是的!”

    “嗯!我也有那种感觉。那么你对我画的山羊有什么高见?”

    “的确画得很美,至少,我和理查一样,不致认为那是一头母牛。”

    “谢谢。你是音乐家?”

    “不,我还在就学中。”

    问到这里,她就没再跟我交谈。现在轮到我对她做仔细地端详。在长围裙的覆盖下,看不出她的身段如何,脸庞也不算美,脸孔紧绷,显得聪敏机智,眼神有点严肃,头发浓密、柔软、乌黑。最引人注意————不,该说最刺眼的是她的脸色。如果硬要举个比喻的话,那就像是Gorgonzola7。在她那如同乳酪一般的脸上,即使发现到青霉色的裂缝,我大概也不会有丝毫的惊奇。我第一次看到这种都市人特有的苍白。大概是早上画室的光线对脸庞的颜色不利的关系,她的肤色就像石头一般可怖,不是大理石,而是一块长年受风吹雨打褪色的石头。而且,当时的我还没有以脸形来鉴定女性美丑的习惯,看女人的脸容但凭少年人的直觉,观察对方是否明媚艳丽、娇俏可人。

    那一天的访问,理查也是怅然扫兴而归。但在过后几天,他转告我说,叶密妮想请我做她的模特儿画幅画。这使我大吃一惊,也觉得莫名其妙。她说,我肩宽背厚,肌肉结实,是标准的男性体格,准备以此画两三张素描,但不须画脸庞。

    在未进行这些谈话之前,另外还发生一件小事,虽是芝麻小事,却改变了我此后的生涯,决定我未来若干年的人生。有一天早上,一觉醒来,我在一夜之中摇身一变而成作家。

    因为理查喋喋不休地催促我写些东西,我也当它是一种练习性质,经常涂涂抹抹的,其中有对周遭朋友的人物描写,或者把我的一点体验或会话尽可能忠实地记录下来,此外还有几篇有关文学或历史的随笔。

    却说,有一天早上,我还躺在床上,理查闯进来,在被上放着35法郎。“这是你的钱。”他以生意人的口吻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搜索枯肠询问他这笔钱的来历,但无论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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