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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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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通论卷十四

    新安首源姚际恒

    定公襄公庶子,昭公弟,在位十五年。

    元年

    凡新君踰年改元,其始年为元年。今定公六月方即位,此犹是昭之三十三年,而先称元年者,盖以一年不可有二君,此追书之法,从权也。

    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

    凡新君踰年即位,必于正月,故书「春王正月,公即位」。若上年已即位,则不书「即位」。虽正月无事,亦必书「春王正月」,所以重新君之元年也。若其余,非新君元年,则正月无事,不书「春王正月」矣。其余一春无事,则书「春王正月」,夏、秋、冬同。今定公六月即位,此犹同先君之年,亦如非新君元年,正月无事,不书「春王正月」,三月有事,始书「春王三月」,盖元年犹可从权追称说见上。,正月无事,则不可书「春王正月」,如新君元年然矣。此自一定书法,愚夫不解,无故而张皇倡为邪说,谓之曰「定无正」,一人倡之,后之千万人从而和之,真不堪一笑也。今世三传本及时本皆以「春王三月」四字截断,作「春王」二字为一条,而以「三月」连下事为一条,尤惑人耳目,殊可怪叹。晋人,晋大夫也,以大夫执大夫,前此未有也。执于京师,以其时诸大夫城京师也。京师,即成周也,此非归于京师之谓,左氏谓晋人执仲几以归,三月,归诸京师,既添晋人执以归「归」字,又以「执于京师」为「归于京师」,其误谬如此。

    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干侯。戊辰,公即位。

    昭公之丧,阅七月而始返,亦足见季氏之不道也。此以丧至之日为始死之日,诸侯五日而殡,自癸至戊为殡日。古嗣君于奠殡之礼毕,即于柩前即位为君,至明年改元,于朝正后复行即位之礼,亦有柩前即位,明年改元,不复再行即位之礼者,盖以奠殡即位之礼兼改元即位之礼也。今定公亦然,况在事势更有不得不然者,无可议也。公、谷谓正棺于两楹之间,然后即位。按:檀弓「孔子梦奠两楹之间」,说者谓殷礼,周则殡于西阶之上,如此说礼已属可笑,而胡氏者又引书顾命成王崩在四月乙丑,宰臣太保即于是日迎得王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宅忧,为天下主,今公子宋自坏隤先入,犹未得立,是为意如所制,不得以时定。定公,意如所立,意如又何为制之,使不以时定?即此已见其妄。按:成王乙丑崩,逆得王入翼室宅忧,越三日丁卯,又越七日癸酉,凡十日,天子十日而殡奠,殡毕即于柩前即位。今公子宋自坏隤入,即逆得王入之日也,戊辰即位,即得王癸酉即位之日也,与顾命之礼正合,今乃以顾命王崩始入之日误认为新君即位之日,如此不通,公然解经行世,何哉?因其言礼,故及之。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九月,大雩。立炀宫。

    立炀宫,自必季氏所为。按:炀公,旧传,伯禽子、考公之弟,庙毁已久,不知何故而立其宫也?左氏谓「季平子祷于炀公」,夫群庙之主多矣,未祷之前,未知炀公之应祷也,何独于炀公而祷之耶?万孝恭氏谓炀公以弟继兄,亦如定公之继昭公,故立其宫以明旧制,此说亦巧矣,然所据者史记也,史记孝公亦以弟继兄者,何独立炀公耶?

    冬,十月,陨霜杀菽。

    周十月,夏八月,陨霜杀菽,灾异也。

    二年春王正月。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

    若书「雉门两观」,嫌若「雉门之两观」,故书「及」。不通之儒从「及」字生论,可恨。

    秋,楚人伐吴。

    楚伐吴,以来四年吴入郢之祸。

    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

    新作,既毁复旧也。按:天子五门之说不见于正经,若?门、应门见于太王之诗,雉门见于此,则皆侯国所应有者也。两观者,雉门外之两观,即礼郊特牲所谓台门,诸侯亦应有者也。今毁而作之,常事也,妄夫执常事不书之谬说,谓雉门两观皆为诸侯僭天子,春秋讥不当复。若然,岂宫阙有毁者皆不许其复耶?且鲁之雉门两观创始不知起于何时,不讥创始而讥复旧,斯已奇矣。假如不灾,则圣人讥贬之意终无以见,岂不幸乎其灾者耶?

    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晋,至河,乃复。

    公即位朝晋也,乃亦见拒,蹈昭公之辙,自此鲁君亦不复如晋矣。

    二月辛卯,邾子穿卒。夏四月。秋,葬邾庄公。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

    邾快及黑肱来奔鲁,皆受之,至是邾子新立,来为此盟,修好也。

    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

    此刘子为楚纳子朝,合十八国诸侯之师以侵之也。刘子定敬王之难,使复辟于成周,故能合诸侯之师如此其盛,亦可见人心之依周,虽衰之甚,至此犹一振也。是年秋,特书「刘卷卒」,及「葬刘文公」可见矣。左氏谓此会晋侯为之,晋之合诸侯止乎平丘,是时晋失伯久,且定公不强,安能合十八国之师如此其盛哉?不独闇于经旨,亦昧于事势矣。又谓蔡侯以裘马故受拘于楚,归,请师于晋,亦非实,不可信。盖以下蔡灭沈之事而附会者也。杜氏谓入楚境,故曰「侵」。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

    以沈人不会也。然蔡为已甚,故来楚人之围。沈本属楚,使晋为主盟,必不咎沈而伐之,于此益见为刘子之会也。

    五月,公及诸侯盟于?鼬。

    言诸侯,以见刘子不与也,刘子既不与,则无主盟者,故书「公及」。或因书「公及」,遂谓「公志」,后人又遂谓「公求为此盟」,并谬。

    杞伯成卒于会。六月,葬陈惠公。许迁于容城。

    许至此凡五迁,六年卒为郑所灭。

    秋七月,公至自会。刘卷卒。

    王卿士不卒葬,此卒葬者,为三月为召陵之会,今七月卒,故特书之。卒,如诸侯书名,然当书子爵,今不书者,以上见之也,春秋岂有例哉?

    葬杞悼公。楚人围蔡。

    报灭沈也。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代鲜虞。葬刘文公。

    说见前。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楚囊瓦出奔郑。

    蔡屈于力,向久服楚,今从中国,被围,以晋方伐戎,坐视不救,知不足恃而通于吴以败之,蔡侯之能也。吴称「子」者,文配「蔡侯」也,楚称「人」者,以下囊瓦见之也。若曰「蔡侯以吴人」,又若曰「及楚囊瓦战」,文义皆不顺矣,故须知文义方可解经义。

    庚辰,吴入郢。

    称吴者,配郢也。入,言邑不言国者,郢乃楚都之邑,若言楚,则泛矣。左氏载申包胥乞秦师救,及楚屡败吴之事,经皆不见,未可信。

    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夏,归粟于蔡。

    蔡必因饥而求赈于鲁,故归粟于蔡,鲁之善政也。

    于越入吴。

    于,发声也,从越之本音也。越乘吴在楚,故尾其后而入之。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前同卫伐,未得志,故又围之。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郑、许世雠,今乘楚败而晋伯衰,因修旧怨以灭许。许前避郑,凡五徙,亦可矜矣,乃卒灭而以其君归,不亦甚乎!凡书「灭」者,未全灭也,故哀元年许复见经。

    二月,公侵郑。

    左氏谓郑伐周邑,晋使鲁侵郑。按:是时晋已失伯,而鲁亦以三年如晋不克之后,亦不复如晋矣。虽外事晋,未必从晋使也。李廉氏曰:「自宣十八年书『公伐杞』之后,鲁无君将者八十年,至是而后侵郑、侵齐皆书『公』,则三桓既微之征。然本非公室能张,实以陪臣公山不狃、侯犯、阳虎之专,故托公以出师耳。」

    公至自侵郑。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

    报侵郑也。左氏谓季桓子献郑俘,孟懿往报夫人之币。按:斯、何忌二人每相辅而行,观后围郓、侵卫、堕费皆可见。左氏因二人,遂捏造二事,凿也,围郓等亦有二事乎?

    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

    左氏谓晋卿争贿,故执之。然则列卿分晋之端见于此矣。

    冬,城中城。

    防齐、郑之怨也。

    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郓。

    前齐侯取郓以居昭公,郓溃,遂属于齐。今二卿围之,欲取之齐也。齐、鲁构兵又始于此。「忌」上脱「何」字。

    七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齐侯、郑伯盟于咸。

    郑为鲁伐,齐以其围郓,亦憾鲁,故为此盟。两君特相盟,始叛晋,见其时之无伯也。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齐侯、卫侯盟于沙。

    齐、郑为盟,征会于卫,不至,使北宫结往谢,而齐遂执之以侵卫,卫亦服焉,乃重与盟。按:齐景公欲复图伯以致郑、卫,然不度德量力,自是伐鲁图晋,适以启祸尔。

    大雩。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齐叛晋与郑盟,故报去年围郓,且为郑报公之侵。

    九月,大雩。

    一秋两大雩,旱甚也。

    冬十月。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

    报国夏之伐。

    公至自侵齐。二月,公侵齐。

    未得志,故再侵。连月侵齐,已甚也。

    公至自侵齐。曹伯露卒。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报再侵也。

    公会晋师于瓦。

    晋救不及,故不书救。书「晋师」则见其救矣,此书法之妙也,若书「公会晋某」,安见其有师?既不见其有师,安见其来救乎?竖儒安足与语!

    公至自瓦。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晋士鞅帅师侵郑,遂侵卫。

    二国皆叛晋而从齐故也。

    葬曹靖公。九月,葬陈怀公。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鲁为晋讨卫。二国不惧晋、鲁,益坚事齐之盟。

    从祀先公。

    未详。左氏及杜氏以从作顺解,谓正僖、闵二公之位,其非有三。文公时跻僖公而降闵公,经明言跻僖公,今降僖公而升闵公,独不可明言闵公乎?何为泛言先公?一也。又当或言「升」或言「复」,乃曰「从祀」,其义不明,二也。诸侯五庙,二昭二穆,闵、僖亲尽已祧,不应于此复升降之,三也。若胡氏引冯山之说谓昭公始得从祀于太庙,其非亦有三,较左氏尤劣。果若为昭公,直当称「我昭公」,不当泛称「先公」,一也。如其说,以「从」作去声,则「从祀」云者,乃人臣配飨之谓,君公入庙,不可言「从祀」,二也。经已书「葬我君昭公」,则后此入庙之礼自具,如群公皆不书也,何独此书之?且安有定公立八年之久而尚无祢庙者,若谓制于意如,意如即不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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