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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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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自然界不是特殊的,自然界虽有特殊的,然而自然之所以为自然是因为它有普遍的相对性。它底相对性既是普遍的,这相对性不是属于某时某地的。在这一点上,自然界和事实不一样。经验也化自然的呈现或所与为事实,这就是说,化 为某时某地的“n”这一东西。说某时某地的“n”这一东西在经验中,或说事实在经验中,这的确是可以的。自然界不同,它不是某时某地的,它是相对于知识类的本然。经验两字无论宽义或狭义都有已经或正在底意义。这一点非常之重要。“可能的经验”虽有意义,然而不是经验。就这一点说,它与事实相似,与自然不相似。可能的自然仍是自然,可能的自然界仍是自然界。

    C.所与能

    1.所与能底对待问题 。所谓自然界在经验中,也许有另一表示,我们也许会说这样的话:“如果X是自然界的东西,它一定是可以经验的东西。”可是,反过来,我们不说这样的话:“如果X是可以经验的东西,它一定是自然界的东西。”这也许就是普通所谓自然界在经验中,可是,我们不说后一句话底理由,一方面是自然两字底用法,一方面是经验两字底用法。就头一方面说,我们可以经验到桌子、椅子,而桌子、椅子不是自然界的。这显而易见是把自然两字限制到非人类所创作的东西上去。这用法不是本书底用法。就后一方面说,我们可以经验饥饿,经验痛苦,然而所经验不大容易说是自然界的事体,这里除自然两字问题外,还有经验两字底问题。经验饥饿底经验不是知识经验,而本节所谈的经验是知识经验。我们这里所说的自然界既然包含呈现或所与,当然有创作的东西在内,而经验两字只是知识经验而已。照我们底用字法,我们也可以说:如果X是可以经验的,X是自然界的。如果我们可以说自然界在经验中,我们也可以说经验在自然界中。这里的在中牵扯到两个问题,一是命题底蕴涵问题,一是“所”、“与”、“能”底相对待底问题。

    2.命题底彼此底蕴涵 。命题底彼此蕴涵并不一定表示命题中所牵扯的类有包含底关系。何谓蕴涵,这一问题我们不必提出讨论,讨论时费工夫太多。单就不回头的蕴涵说,显而易见,“如果天晴,我上西山”,并不表示天晴类属于上西山类,或天晴在上西山中。即回头的蕴涵也不必就表示两类底包含。X是Y底父母和Y是X底子女有彼此蕴涵底关系,可是,X与Y这两特殊的个体没有上段(2)条所说的在中关系,X既不占Y所占的一部分的时空,Y也不占X所占一部分的时空。同时父母类和子女类也没有彼此包含底关联,父母类并不属于子女类,子女类也不属于父母类。从以类底包含为在中说,父母类既不在子女类中,子女类也不在父母类中。虽然如此,X是Y底父母的确蕴涵Y是X底子女,而Y是X底子女的确蕴涵X是Y底父母。在这情形下,如果我们一定要引用“在中”意念,我们只能说,“X是Y底父母”在“Y是X底子女”中已经表示。如此则“X是自然界的”在“X是可以经验的”这句话或这一命题中已经表示了。可是,这并不表示自然界在经验中。即令它表示自然界在可能的经验中,它仍不表示自然界在经验中。显而易见,可能的经验不是经验。

    3.无能不所,无所不能 。我们暂且把经验撇开,谈一谈自然界与官觉类底关系。它们之间有能所底关系。如果有S1 ,S2 ,S3 ……官觉类,他们当然彼此不同,他们所能得到的呈现当然属于不同的自然界。设以N1 ,N2 ,N3 ……表示不同的自然界,则S1 ,S2 ,S3 ……与N1 ,N2 ,N3 ……有一一相应的情形。我们称S方为能,N方为所,我们很容易感觉到二者底能所关系。能与所一方面固然是有限制的,S1 这一官觉类只能有N1 这一自然界,N1 是一特别的自然界,别的官觉类无法得到。这就是限制。另一方面,能与所也表示类型,S1 与N1 底相对是共相底关联。不是S1 不能得N1 ,不是 N1 也不能为S1 所得。从这一点着想,它们彼此是彼此底必要条件。不仅如此,是S1 就可以得N1 ,是N1 就可以为S1 所得。从这一点着想,它们彼此又是彼此底充分条件。根据(2)条底讨论,所和能仍不是一件事。无能亦无所,也许使我们感觉到所在能中,而无所亦不能,也应该使我们感觉到能在所中。

    4.能所底相对没有已经和正在成分 。以上所说的所与能底相对是普遍的相对。就相对之为普遍说,所谓所,所谓能都不受时间底限制。我们虽不必谈可能的所或能,然而我们可以谈可能的所或能。假如我们谈可能的所或能,我们只表示它不是事实上的所或能而已,这并不影响到所之为所或能之为能。我们虽不必谈将来的所或能,然而我们可以谈将来的所或能。假如我们谈将来的所或能,我们只表示它不是现在的所或能而已,这并不影响到所之为所或能之为能。这和经验大不一样。经验总有已经或正在底意义,所以可能的经验不是经验,将来的经验也不是经验。即令所在能中,自然界也不在经验中,何况所根本不在能中。

    D.自然与经验

    1.经验普遍和经验特殊不一样 。自然界与经验不但没有那简单的在中关系,而且关系复杂。前面已经说过,自然界有普遍的世界,有特殊的世界,前者是各官觉类底共同的世界,后者是一官觉类底特别世界。经验是官觉者收容与应付所与,它是事体。这样的事体一方面是官觉者底事体,另一方面是自然界中的事体。我们现在不讨论官觉者这一方面的问题。就自然界这一方面说,自然界有普遍的,就普遍的说,我们也许用牵扯两字,自然界有特殊的,就特殊的说,我们也许要用接触两字。其所以如此说者,因为我们在经验中虽可以经验到普遍与特殊,然而所经验到的普遍与特殊和经验底关系不一样。

    2.自然界底项目与经验中的东西和事体 。在经验中我们所经验的特殊的呈现或所与是东西、事体或事实。对于东西或事体或事实,以后会有讨论,现在不必提出。自然界底相对性是普遍的、类型的,有此相对性的项目只有此相对性而已,不必同时是呈现或所与。这些自然界底项目当然是属于自然界的,可是,如果它们不同时是呈现或所与,它们与官觉者没有接触。这就是说,它们虽是自然界的项目,然而它不必是东西或事体或事实。东西或事体或事实,可以说是在经验中的,自然界的项目既不必是东西或事体或事实,也不必在经验中。经验有已经或正在底意义,自然界没有此意义。可是,自然界虽没有这意义,然而自然的呈现或所与有此意义。呈现的确是在经验中的。在官能我们与个体接触,在官觉我们与呈现或所与接触。在经验我们总与特殊的接触。能接触就容易得到亲切味。大致说来,说特殊的呈现或所与在经验中没有问题。

    3.经验中的普遍的内容 。自然界有普遍,经验牵扯到普遍。普遍的在自然界中与普遍的在经验中大不一样。在自然界,普遍的潜存于特殊项目之间,它就是共相底关联,它的的确确是“自然”,它无所谓“错”。经验不能与普遍的相接触,好像它能与特殊的相接触一样。经验只能牵扯到普遍,或涉及普遍,或与普遍的交叉。可是,就经验说,普遍的有两种。有普遍的对象,有普遍的内容。普遍的对象就是在自然界底普遍的。普遍的内容是意念、概念、意思、命题等等,这些是在思议中的显现所代表的。我们现在暂且忽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显现与意念、概念、意思、命题等等底关系,我们可以退一步着想,视显现为意念、概念、意思、命题,这就是说,我们暂且以意念、概念、意思、命题为思议底直接的内容。另一方面的问题是所谓普遍。我们在第六章已经表示过,说意念普遍和说共相普遍不一样。严格地说,对于意念,我们最好只说抽象,不说普遍。我们现在也退一步着想,说意念、概念、意思、命题都是普遍的思议内容。既然如此,我们可以说思议有普遍的内容。思议既有普遍的内容,经验也有普遍的内容。就内容说,我们可以说有普遍的在经验中。就这样的普遍的说,我们也可以说,我们在经验中也与普遍的内容相接触。

    4.普遍的内容和普遍的对象不一样 。可是,普遍的内容不就是普遍的对象。普遍的内容也许表示普遍的对象,也许不表示普遍的对象,无论如何,它不就是普遍的对象。如果经验中的普遍的内容没有错,则它表示普遍的对象,而所表示的就是自然界底共相底关联。假如普遍的内容有错,则它不表示它所要表示的普遍的对象,而所表示的不是共相底关联。表示不是所表示的。如果表示是一方面的,所表示的是另一方面的。如果表示是在经验中的,所表示的不因此也就是在经验中的。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经验中有没有普遍的而是自然界底普遍的是否在经验中。以上只表示,自然界底普遍的,不因普遍的内容之在经验中,而就在经验中而已。现在我们要表示,自然界底普遍的不在经验中。自然界底普遍的,是货真价实的普遍,它是独立于特殊的时间与空间的。它与经验既无所谓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在中关系,也没有类与类之间的在中关联。经验只牵扯到或涉及自然界底普遍而已。它们也许交叉,这也只表示它们碰头而已。总而言之,经验与自然界底关系复杂,自然界有普遍的,也有特殊的,经验与特殊的关系和经验与普遍的关系不一样。

    四、自然律

    A.“自然律”底解释

    1.“律”字底用法 。律字底意义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表示意志的,相当于拉丁文底lex;一是不表示意志的,相当于拉丁文底 jus。这两大类又可以分成不同的种。前者可以分为天底意志,或上帝底意志与人底意志。人底意志又可以分为特别的人底意志或多数的、普通的人底意志,专制君主国底法律代表前者,民主共和国底法律代表后者。不表示意志底“律”也可以分为有应该意念夹杂其间的和没有应该意念夹杂其间的。自然律底“律”字底用法,是不表示意志而又没有应该意念夹杂其间的用法。自然既与上帝底意志不相干,也没应该遵守底问题夹杂在内。

    2.表示与所表示的 。自然律有表示与所表示的问题。表示有工具,而工具有两种。一是语言或符号的工具,一是意念工具。语言或符号是表示意念、概念、意思或命题的;语言就是普遍的语言文字,符号是各门学问所用的符号。意念、概念、意思、命题(特殊的命题底问题现在不讨论),是表示共相底关联或固然的理的。这两种工具不一样,因为它们所表示的不一样。我们利用语言文字或符号是表示意念或意思的,我们利用意念或意思是表示事或理的。所谓自然律有时是就表示而说的,有时是就所表示的而说的,有时二者都有,所以自然律底意义有时不甚确切。“我们受自然律底支配”这样的话底注重点,似乎是在所表示的;“这不是自然律”,或“这是自然律”,这样的话底注重点,似乎是在表示。可是,虽然注重表示,所注重的仍是意念或意思而不是语言文字或符号。大致说来,以自然律为语言、文字或符号的似乎没有。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必特别讨论。

    3.重提“普遍”底所谓 。自然律当然是普遍的,从意念上的表示说,这表示是一普遍的命题;从语言、符号上的表示说,这表示是一句普遍的话;从所表示的说,所表示的是普遍的理。无论如何总逃不出普遍,关于普遍,前此已经讨论过,在这里我们得再提一下。普遍的当然不是特殊的,这不必再说。它也不是一时代一区域的普通情形,例如“清朝人有辫子”所表示的不是普遍的情形,而是普通的情形,所以普遍与普通不能相混。普遍是独立于特殊的时空的,也不能与大外延相混。我们不能因为动物类比人类底外延大,所以说动物类比人类更普遍。类的外延的确有大小,有等级或程度底分别,而所谓普遍根本没有等级程度底分别。普遍的只是独立于特殊的时空,就所谓动物与人之为普遍说,它们同样地普遍。自然律,无论就表示说,或就所表示的说,都是普遍的。它们底普遍性也许不一样,然而这普遍性和外延底大小不相干。万有引力律底外延也许比曼得耳定律底外延大,可是,同样的普遍。

    4.自然律是能以名言去范畴的 。自然律是属于名言世界范围之内的。就表示说,它或者是分别地说出来的话或分别地断定的命题。就所表示的说,它是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所谓分别地说或分别地断定,就是说所说的不是综合的情形。假如一个人研究唐朝底历史,“唐朝”综合地形容一时代一地域底综合的情形,假如一个人研究《红楼梦》,“林黛玉”三个字综合地形容一个人。这些都不是分别地说或分别地断定的。自然律是就理之分而说的或断定的,不是就理之全而说的或断定的。自然律既是名言世界的,当然离不开表示。可是,上面已经说过,表示有二,一是语言、符号,一是意念。语言、符号虽有达意与否或恰当与否底问题,然而对于自然律可以说是不相干。假如有不同的符号与语言系统,每一系统都有一恰当的方式表示自然律P,则显而易见,任何一语言、符号上的表示,与P这一自然律,都没有变更性质底影响,所以都不相干。自然律虽离不开表示,然而可以离开语言、文字、符号上的表示。它所不能离开的表示是意念上的表示。自然律总是一命题,不过它是表示固然的理的真命题而已。它的确有表示与所表示的底分别,就表示说,它是一真的、普遍的命题,就所表示说,它是划分出来的、固然的理。

    B.固然的理底性质

    1.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 。固然的理这名词是把自然律底对象,总起来说的,或笼统地说的。固然的理有它底特别的性质。我们在这里说固然的理底性质,也就是就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联合起来而表示其性质。论道书中说,个体底变动,理有固然,也就是总起来而说的话。在本节我们既以自然律为主题,我们所注重的是自然律之所表示的,而自然律之所表示的固然的理,是分开来说的固然的理,所以是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我们在本段先表示我们何以谈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然后表示何以称这一条一条的理为固然。

    2.现实与一条一条的理 。自然界为名言之所能达的世界。它能够呈现种种等等,形形色色,这这那那,无论在何时何地,自然界底项目都有彼此底分别,这就是说,它总有那是此即非彼,是彼即非此底情形。既然如此,则如果把自然界划分为时间地点,所有的一条一条的理,绝不能都在同时同地现实。这就是说,个体底变动虽理有固然,而一时一地底情形,绝对不会现实所有的一条一条的理。理是普遍的,一条一条的理也是普遍的。就它们本身说,它们没有冲突。可是,在一时一地如果它们都现实起来,其结果当然是矛盾。一时一地的情形,也是是此即非彼,是彼即非此底情形。有所是就表示它属于一理,有所非就表示它不属于另一理。理与理虽无冲突,而在一时一地都现实起来,就有冲突。我们很可以有这样的情形,根据甲理,X非生不可,根据乙理,X非死不可;甲乙两理虽没有冲突,而在X身上甲乙不同时现实。谈固然的理而又从一条一条的理着想,我们免不了这一条现实,就有另一条不现实底问题。

    3.所谓现实 。所谓现实与不现实,意义如下:假如一个人有盲肠炎,不施手术,他会死,施手术,他会活。假如这一命题表示不同的两条理(从医学着想,话决不会如此简单,但我们可以不管这一点),则无论那个人以未施手术而死或因施手术而活,他现实了这两条理中之一条,而不现实另一条。根据上条底讨论,在一时一地只有一部分的理现实,或者反过来说,一时一地底情形只遵守一部分的理。如果我们用支配两字,一时一地底情形只受一部分的理支配。就在这一部分之中,有可能而不会现实的理,有可能而会现实底程度小的理,有可能而同时会现实底程度大的理,也有终究现实的理。终究现实的理总是这一部分中的极小部分而已。这一极小部分的现实的理底现实,当然就是其余部分底不现实或未现实。在此情形下,我们日常大都不说某某条理现实,而只说某某事实发生。可是,说某某事实发生,也就是说另外好些可能发生的都没有发生。由此也可以看出,事实一定是有条理的,因为它本身就现实一条理。事实决不会是一团糟。它一定是名言之所能达的世界,一定有名言底秩序。

    4.固然非必然 。自然律所表示的是理,但是,何以是固然的理呢?从一方面着想,理总是固然的,固然两字表示此理本来就是如此的。不是官觉者或知识者所创造的。论道书中有必然、本然、当然、固然字样,它们都有不同的地方,我们在这里不必一一讨论。可是,我们要表示一下,固然的理不是必然的。本然的理我们在这里不论,当然两字以后再论。上面曾说,相对于一时一地,只有一部分的理现实。兹以P,Q,R……表示此部分的理(实即一群普遍的真的命题),……s,t,u……表示相对于该地底所有的一直到tn的情形,这就是说,s,t,u……表示该地底所有一切的历史上的情形,以p,q,r……表示该地在tn时遵守P,Q,R……所发生的情形。问题是s,t,u……和p,q,r……是不是一逻辑命题?如果这是一逻辑命题,理就是必然的理,如果不是,理就不是必然的理。我们认为s,t,u……和p,q,r……不是一逻辑命题。这命题是表示事实的命题,所以不是一逻辑命题,这命题是对于某地为真的命题,所以它不是一逻辑命题。既然如此,P,Q,R……虽是固然的理而不是必然的理。

    5.没有逻辑上的理由担保P,Q,R……现实 。以上谈一时一地也许有难于分界底问题,我们可以推广到一时间底整个的世界上去。设以s,t,u……表示一时底世界所有历史上的情形,而该时为tn,以p,q,r……表示tn世界所有的情形,而这些情形都遵守P,Q,R……诸理。我们可以同样地问s,t,u……和p,q,r……是不是一逻辑命题。我们要知道s,t,u……这一套特殊的命题只表示tn以前的事实,并不表示所有的可能发生的情形,p,q,r……同样,而P,Q,R……仍是一部分的理而已。即令我们把问题推广到整个的世界,这一如果——则的命题仍只是表示事实的命题,仍只是相对于tn的命题。它仍不是一逻辑命题。这就是说,P,Q,R……等等虽是固然的理,然而它们不是必然的理,我们没有逻辑上的理由,担保P,Q,R……等等在tn时必然地现实。

    6.固然非当然 。以上表示固然的理不是必然的。固然的理,也不是论道书中所谓当然的。那一本书所说的当然是指事实究竟会如何发生。或理究竟会如何现实而说的。它是对于“数”而说的。我们这里所说的理既不是必然的,也无所谓当然,但是,何以又为固然呢?就理之全说,理的确是无可逃的,此所以我们说,个体底变动,理有固然。但是,就一条一条的理说,在任何时地,它不必现实。这一点非常之重要。所谓征服自然,实在就是利用固然的理去阻止另外的固然的理底现实,医病就是利用固然的理去阻止另外的固然的理底现实。一时一地底情形虽无所逃于固然的理,然而它可以现实此理而不现实彼理。一条一条的理底现实,是要合乎该一条一条的理底现实底条件才能现实的,而一时一地底条件究竟如何,是论道书中所论的几数底问题而不是理底问题。自然律之所表示的就是一条一条的理,就理说,它是本来如此的,不是我们所创作的,也不是相对于官觉类或知识类的,它是固然的。可是从一条一条的理底现实说,非要求相合的条件不可。

    C.自然律底发现与科学

    1.自然科学不仅是以发现自然律为目标而且是以引用自然律为研究底工具 。归纳原则是接受总则,归纳是在此总则之下的接受。在接受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条理。根据这些条理,我们可以更精细地接受。这些条理,就自然说,也许是自然律,也许不是,我们可以把问题暂且简单化,假设它是自然律。无论如何,就接受说,这些条理是我们底接受方式。所谓科学方法即以自然律去接受自然,或以自然律为手段或工具去研究自然。这是非常之简单的说法。科学愈进步,自然律底发现愈多,而发现自然律底能力也愈大,其结果是科学更进步得快。科学方法,或者说自然科学的方法,不仅是以发现自然律为目标,而且是以引用自然律为手段。此所以自然科学底进步是几何式比率的进步。所谓利用自然律以为手段,就是引用在试验观察中所用的方法底背后的理,以为手段或工具。在社会科学方面,我们不大能够利用自然律以为工具或手段,去研究社会现象。这至少是这些学问底进步赶不上自然科学底理由之一。

    2.概括论断 。上条曾说我们由归纳可以得到许多条理,我们说就自然说,我们假设这些条理为自然律。这当然只是便利于以上的讨论而假设的。实际上在归纳或研究科学中所得的条理,是普通所谓概括论断。这样的概括论断是由a1 ——b1 ,a2 ——b2 ,a3 ——b3 ,…… an ——bn 而得的A——B那样的命题。这样的概括论断当然是普遍的命题,这是从表示着想。若从所表示的着想,所表示的是否为固然的理,颇有问题。这就是说,这样的概括论断是否是自然律颇有问题。也许我们根本就弄错了,也许我们以为A——B是自然律而它不是。也许我们盼望它是自然律,有理由相信它是自然律,可是,究竟它是自然律与否,我们只能说它大约是的或大概是的。有些底大约或大概程度高,有些底大约或大概程度低。如果这一类底论断,彼此之间,是没有联络的,大约或大概底程度不会如何地高,可是,假如它们之间,彼此有密切的关联,使它们成为整个的图案,则大约或大概底程度非常之高。我们对于一概括论断,很容易弄错,对于有图案的整套的意念,要我们完全都错,就不容易了。

    3.两种大概 。大约或大概不是概括论断中的意念成分,或者说不是概括论断中的部分。当然有些论断中有大约或大概成分,我们暂且以A——大约——B表示之。在此情形下,大约是这一命题所断定或肯定底一部分,例如“他大约在一两天之内就到李庄”。这一命题本身就有大约意念在内,可是,断定或肯定这一命题的人不见得以为这一命题底真假只有大约性,或这一命题底真是大约地真,也许他断定这一命题底时候,他认为这一命题的确是真的,而不止于大约是真的而已。这样的命题当然同样地有真假问题,而它们底真假也有大约问题。后一面的大约我们可以用“大约‘A——B’”表示。大约,在此情形下,不是A——B这一命题之所断定或肯定或表示的,而是形容这一命题底真假值的。它不是这一命题底一部分而是表示我们底信仰,或者根据某某计算表示我们何以相信底理由。我们现在所注重的是命题外的大约,不是命题内的大约。这句话有毛病,也许我们应该回到概括论断上去,说我们所注重的,不是概括论断本身中的大约,而是表示概括论断之为真底大约,或我们相信其为真底大约。

    4.概括论断底大概性 。假如科学进步,我们所得到的概括论断也愈多。这些之中也许有好些的的确确是自然律,也许有好些的确不是。照本段底说法,说一概括论断“是自然律”是大约地是,说它不是,除有否证的例证外,也是大约地不是。我们在心理上也许对于某概括论断之为真有一定底感觉,也许我们在所引用的方法上,有理由使我们相信此概括论断之为真,也许我们遵照一时代底标准,有根据使我们相信此概括论断之为真。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超时代的证据,或纯理论上的理论,表示某概括论断之一定为真或一定为自然律。这就是说,对于A——B,C——D,E——F……等等概括论断,我们虽可以有种种理由相信其中有自然律,然而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没有纯理论上的理由,保证我们相信为自然律的的确是自然律,我们只能说它们大约是自然律而已。大约有程度高低底问题,但是,无论如何高,大约仍为大约。

    D.自然律底支配

    1.积极与消极的支配 。我们已经说过好几次,个体底变动理有固然。我们也许要说,自然界底种种等等,形形色色,受自然律底支配。支配两字用的非常之多,意义如何颇不易说。我们常说受环境支配,或受时间支配,或学问受语言支配,或思想受语言支配……等等。这些用法,一一讨论起来,颇不容易且费时太多。我们在这里只谈两种支配,一是消极的,一是积极的。消极是必要条件式的,积极是充分条件式的。说p是q底必要条件,就是说,非p则非q,在此情形下,我们说p消极地支配q。其所以说消极地支配者,因为假如p所表示的事体p′发生之后,q所表示的事体q′发生,我们会说如果p′不发生,q′不至于发生。积极的支配是充分条件式的支配。说p是q底充分条件,就是说如果p则q,在此情形下,我们说p积极地支配q。因为假如p所表示的事体p′发生之后,q所表示的事体q′也发生,我们会说p′既然发生q′当然发生,这两种支配大不一样。p′消极的支配q′,p′发生之后q′不一定发生,p′积极地支配q′,p′发生之后q′一定发生。说你不发气,我也不发气,并不表示你发气之后我一定要发气,不过事实上也许你发气之后,我也发气而已。说你发气我就发气,的确表示你发气之后我一定发气。

    2.自然律消极地支配自然 。自然律支配自然是消极的支配。这句话或这一命题也许很难得到大多数的人底赞同。大多数的人也许要想到如此说法,自然律根本就不是一定的共相底关联。假如A——B是自然律,照此说法,也许有人以为A,B没有一定的“——”关联。我们底意思不是这样的。A——B既是自然律,它们底关联仍是一定的。照我们底看法,问题不在A,B底关联,而在an ,bn 底关系。问题根本不是A支配B,而是an 支配bn ,或A——B支配an bn 。我们底意思是说,A——B消极地支配an ,bn ,或an 消极地支配bn ,这就是说,an 不发生,bn 不至于发生。从一条一条的理着想,或从一件一件的事着想,这情形也许不容易看清楚。若从历史着想,也许我们容易感觉到,与其说从前是那样,所以现在是这样,不如说,从前不是那样,现在不会是这样。或者从环境着想,环境支配个人,也是消极的支配。如果我们知道一个人底环境,我们不一定就知道那一人是如何的人,可是,如果环境不是那样的,那一个人不会是这样的。从事体底发展着想,与其说因为董卓看见了曹操,所以曹操没有刺他,不如说,如果董卓没有看见曹操,曹操会刺他。这也就是说,董卓看见了曹操消极地支配曹操底行为。自然律支配自然界也是消极地支配。自然界底项目综错杂呈,在两不同的时间或地点,它们不会完全是一样的。这就是说,现实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底条件,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根本不同。自然界虽无所逃于自然律或固然的理,然而那一自然律现实我们无法决定。在试验室我们可以局部地决定,因为我们可以局部地、积极地支配环境;可是,我们可以如此办者,因为我们可以利用一部分的自然律去阻止另一部的自然律底现实,而这也就是说后一部分的自然律不积极地支配自然界。假如所有的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都积极地支配自然界,我们根本没有设立试验室底可能,因为我们根本不能支配一部分的环境。前此已经说过,我们能够征服自然,因为我们能够利用自然律去征服自然。假如自然律积极地支配自然,我们无法利用自然律去征服自然。

    3.分与合底支配法不一样 。我们虽表示势无必至,然而我们也表示理有固然。我们可以从分与合底不同,表示理有固然,和某某自然律底现实,是两件事。分与合底分别,逻辑教科书论错误一章讨论到,此处不讨论。论道书中曾举以下的例:例如(一)“如果一个人吃砒霜,他在二十分钟之内会死”,(二)“如果一个人吃吐药,把毒吐出来,他不会死”,(三)“如果一个人底心为枪弹所穿,他即刻就死”,这三命题,都是真的,而X又吃了砒霜。问题是他会不会死。这问题当然牵扯到环境,我们现在假设环境是这三真命题所表示的情形是都可以发生的环境。在此假设下,(一)X可以在二十分钟内死去,(二)X可以遇救,(三)X可以被Y打死,这三种情形不能都发生,如果第一命题所表示的情形发生,其它的情形就不发生了。如果第二情形发生,其它的情形也就不发生了。上面(2)条底讨论表示究竟那一情形发生,在X吃砒霜时无从决定。另一方面,从X底死活着想,X不现实某一条固然的理,他现实另一固然的理,他虽可以设法阻止某一固然的理底现实,然而他无所逃于固然的理。自然律也有分合问题。合而言之,自然律可以说是积极地支配自然界,分而言之,消极地支配自然界。但是,对于自然律,我们总是分开来说的,因为我们所说的自然界是名言世界。

    4.继续讨论以上 。我们可以继续以上的假设,假如X吃了砒霜,可是吃了之后,Y医生在旁给他吐底药吃,吃了之后,大部分的砒霜吐出来了。可是Z是X底仇人,他看见X又要活了,马上就照心部一枪打出而X跟着就死了。在此假设的情形下,Y利用自然律去阻止吃砒霜底结果发生,Z也利用自然律去致X于死地。我们现在当然是假设(3)条所说的三命题都是自然律。如果头一自然律积极地支配X底死活,Y就没有法子利用第二自然律去阻止头一自然律底支配。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假如所有的自然律都各积极地支配自然界,Y就没有法子执行医生底任务。这和以上所说的,如果自然律积极地支配自然界,我们根本没有试验室底可能底道理一样。在我们底假设之下,第二自然律现实了,可是,它底现实并不是头一自然律底推翻。头一自然律根本没有推翻,它只是在X底身上没有现实而已。Z利用第三自然律去打死X,他也没有推翻第二自然律。从X着想,第二自然律虽现实,而他仍死了。从整个的文化着想,这里有一重要的问题。自然律可以善用,也可以恶用,保存文化非善用自然律不可。这一问题虽重要,然而在知识论我们可以撇开不论。我们在这里只注重,所谓征服自然,要靠自然律支配自然界是消极的支配。

    5.自然律底支配和官觉 。自然律支配自然界还有直接影响知识论底地方。我们说事物与官觉者底关系有类型的,或者说官觉者底呈现可以是一官觉类底所与,或者说 底相对性是普遍的。这许多说法,都表示官觉类与个体类底关系本身是自然律,官觉者与个体受自然律消极的支配,此所以官觉者底官觉可以不是客观的,客观的呈现就是现实自然律的呈现。这是一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有科学方法上的问题。我们曾经提到过,科学底难能可贵不仅是以发现自然律为目标,而且是以引用自然律为研究工具。我们能以自然律为研究工具,当然是利用自然律底支配力量。有此力量我们才能局部地支配环境,才能试验,才能观察。大致说来,我们不谈知识底用处则已,谈用处,就不能忽略自然律底支配力。

    五、自然界底种种

    A.自然史

    1.天演与自然史 。论道书中我们已谈及道演。在宇宙洪流中有个体底变动,有殊相底生灭,有几有数,有得于时有失于时;所以在此洪流中有保留,亦有淘汰。此保留与淘汰,我们称为道演。道演当然就是无极而太极底整个历程。道演是本然的,本然的道演原则也是适者生存,不过本然是无观的。从知识论着想,我们还是谈自然。就自然说,所谓道演就是前多少年常常说的天演,不过现在的人不大谈它而已。天演虽不就是自然史,然而与自然史总是分不开的。我们暂且混在一块讨论。我们现在所谈的是历程,并不注重此历程中究竟哪一类的事体先发生,哪一类的事体后发生。这是研究自然史的人所研究的对象。我们在这里所要表示的,一方面是自然虽有史,然而和人文史不一样;另一方面,自然史是史不是自然律。

    2.自然史即天演底历程 。自然史包括天文、地理、地质……各方面的自然史。论自然的书说到太阳底年龄、地球底年龄等等,都是说些自然史底话。可是,也许许多人所注重的是动物史或植物史。就植物史说,我们也许会说某某树木花草从前有而现在没有了,有些现在有而从前没有的,有些简直是非常之摩登。银果树似乎就是在植物史中相当老的树,菊花就是在植物史中相当新的花。就动物史说,我们也许会说某某禽兽是从前有的,现在没有了,有些是现在有的,而从前没有的。恐龙、长牙虎、大蝙蝠……等等是从前有的,现在已经没有了。人这一类的动物是多少年前所没有的,现在有了,并且也许是相当摩登的。至于狗、马、鸡、猪有非常之摩登的种类。自然史的确是史,它的确是自然界在时间上的历程。

    3.自然史和人文史底分别 。可是,自然史和人文史不一样。不一样的地方也许很多,我们在这里所注重的只有两点。一是自然史完全是从种类着想,或者完全从普通的情形着想,而不从特殊的个体或情形着想。谈到各地质时代,所谈的是普通的情形,多少年至多少年前的普通情形,而不是该时代内的特殊情形。谈到动物或植物史,所谈的是种类底兴起,种类底灭亡。谈恐龙与银果树所谈的是恐龙类与银果树类而不是某一恐龙如何如何,或某一银果树如何如何。在研究底历程中,我们的确研究某某恐龙,可是,我们底兴趣完全是执一以概其余。这和人文史不一样。二是自然史所用的方法中大都没有普通所谓记载问题。研究自然史当然要靠实物,没有实物是无法研究的。这和研究人文史相似。可是,对于观察实物所引用的原则推论等等,差不多都是科学所供给的。在人文史中研究实物,我们不容易说这样的话。人文史底一部分,总有写出来的史作材料,自然史差不多没有这样的材料。从这一方面着想,人文史一部分的困难,自然史根本就没有。就这两方面说,自然史和人文史有很大的分别。

    4.自然史和自然科学 。自然史虽与人文史大不一样,然而它仍是史而不就是自然科学。研究自然史的人所研究的对象不必是自然律,它是自然底变更历程。动物有史,动物史不就是动物学;生物有史,生物史不就是生物学;植物有史,植物史不就是植物学。有些学问,从对象说,没有史。物理学底对象没有史,物理学当然不是物理史;物理虽然没有史,然而物理学有史。物理学是科学,物理学史是历史,物理学当然不是物理学史。前者是科学,后者是人文史。天文学也许是混合的学问,一大部分就是物理学,另一部分也许就是自然史。自然史与科学也许不容易分开,但是,它们底分别不容易抹杀。科学底对象是自然律,自然史底对象是历史。也许研究自然史的人,同时是科学家,这显而易见并不表示自然史是科学。

    B.自然与归纳

    1.自然的项目和官能 。归纳与官能是两件事。官能化一部分的本然的项目为自然的呈现或所与,或者说化无观的Om 为有观的 。后者就是呈现或所与。呈现或所与与官觉类是相对的,这当然就是说,呈现或所与是有观的,官能之所供给的是相对于某知识类的自然界底项目。对于官能,本然的现实或个体或项目是原料,呈现是出品,所与当然也是出品。自然也是官能底出品。它与官能有这里所说关系。

    2.归纳和官能不同 。归纳不是官能,它与自然也没有上面所说的关系。它与自然虽然没有上面所说的关系,然而它们底关系象官能与本然的个体底关系。归纳是化自然的呈现或所与为事体、东西或事实的。呈现或所与对于归纳是原料,事实对于归纳是出品。官能化Om n 为 而归纳化 为n。假如 是一有某形色的东西,我们以“树”去接受而无误,那么我们说,我们看见了一棵树或一个“n”,而Om n 就代表本然的树类中的m树。官能与归纳都是经验中的事。经验总这两方面底成,此所以我们前此说经验一方面化Om n 为自然的呈现或所与 ,另一方面化呈现或所与为事实。前一方面是官能作用底结果,后一方面是归纳作用底结果。

    3.呈现或所与和事实底分别 。我们也可以用事实与呈现或所与底分别,来表示官能与归纳底分别。呈现或所与,严格地说,是无法说的。我们在这本书谈呈现或所与,是就呈现之为呈现或所与之为所与而说的,至于这一呈现或那一呈现,这一所与或那一所与,我们实在是无法可说的。事实是可以说的。视而见红,所见者是红,红是可以说的;所视者只是一呈现而已。我们对于这呈现没有甚么可说的;若勉强而说之,至多是手指它而口所说的仍是所见的红。听而闻警报,所闻的是警报,所听的只是一呈现或所与而已。对于这一呈现或所与,即警报背后的呈现或所与,我们没有话可说,我们只能听。事实上我们底行动也是这样。当此呈现呈现底时候,我张着耳朵去听,等到闻其为警报底时候,我们就跑警报了。知色者才能见,知声者才能闻,有知或有相当程度的知才能说甚么。说一呈现或所与是红的,就是以红这一方式去接受呈现或所与,说一呈现或所与是警报,就是以警报方式去接受呈现或所与。我们似乎有误会底可能。我们底立论似乎是从“红”与“警报”着想,也许有人说,“红”虽是我们底接受方式,该呈现或所与总要是红的才行,也总要是颜色才行。这话的确是如此的。但是这问题是对错底问题,而不是呈现或所与本身底问题。假如呈现本身不是红的,那么,我们弄错了。至于“颜色”,它和“红”一样也是一接受方式,就呈现之所呈现说,颜色也是我们所见,不是我们所看;我们所看的仍只是那样不可说而已。听而闻警报,所闻的不止于警报而且是声音,至于所听也仍只是那样不可说而已。

    4.自然与官能相对,事实与归纳相对。 以上是表示呈现或所与同事实底分别。照我们底说法,如果我们能够假设一个完全无知无识而又有官能作用的人,他同样地有呈现或所与,可是,他不会发现事实。发现事实就是以接受方式正确地接受呈现或所与,能够正确地接受就是有知有识。呈现或所与虽是不可说的,然而在正确的接受这一条件之下,对于事实或事体或东西所能说的话,间接地表示所与或呈现是如何的所与或呈现。就呈现之为呈现或所与之为所与说,它是不能说的,就官觉者可以化呈现或所与为事体、东西或事实说,它是可以说的,不过所说的底直接的对象不是呈现或所与而已。请注意我们要表示知识不仅以研究事实为对象而且以发现事实为结果,或者说,不仅知识底对象是事实,而且知识底结果是发现事实。这一点以后也许会再提及,此处不多讨论。我们在这里所要表示的,是自然与归纳底关系。我们在上条与本条表示呈现或所与和事实底分别,借以表示官能与归纳底分别。官能是化本然的个体Om n 为 呈现或所与的,或者说官能形成自然的呈现或所与,而归纳形成事实。归纳底原料就是自然。

    C.种种等等,形形色色,这这那那

    1.一知识类底自然界 。自然界是与一官觉类相对的。我们当然也可以说它是与官能类相对的。它有各类底共同的世界,也有各类底特别世界。这两世界合起来成为一知识类底自然界。在这里我们回到第三章所说。第三章所说的表示呈现有主观客观底分别,客观的呈现就是所与,而照本章所说,所与就是相对于官觉类底自然界底特别世界。所与只是客观的呈现而已,它还是呈现。自然界对于一官觉类底官觉者不呈现甲,就呈现乙,不呈现乙,就呈现丙……,所以自然界呈现甲、乙、丙、丁……等性质。自然界不呈现R关系,就呈现S关系,不呈现S关系,就呈现T关系……,所以自然界呈现R,S,T,U……等等关系。这些关系与性质都是从普遍的着想,所以它们都代表共相底关联。照本书底说法,共相不是像,我们只能以抽象的意念去表示它,不能以类似具体的意像去代表它。另一方面共相底关联不是相对于一官觉类的,所以它不属于一自然界底特别世界,而属于各不同自然界底共同世界。

    2.自然界底种种等等,呈现界底普遍 。上面所说的甲、乙、丙、丁……,R,S,T,U……就是自然界底种种等等。对于这种种等等向来是有问题的。问题不在自然界有这种种等等而在呈现中有没有这种种等等,简单地说,问题是呈现中有没有普遍。有一部分的人说呈现中没有普遍。他们也许会这样地说呈现中有x,即令x是甲,而呈现中决没有甲,假如有的话,呈现中又有另外的呈现甲,如果我们更进一步说甲是“丙R丁”,则呈现中又有第三呈现……等等。这是没有的事,因为假如呈现中有x,我们说它是“书桌”,呈现中决不会再有一个呈现而该呈现为书桌呈现。这似乎表示呈现中没有普遍。可是,我们要记得有普遍的底有和有特殊的底有是不一样的。普遍的底有是实在,特殊的底有是存在;说呈现中没有某普遍的是说该普遍的不实在,说呈现中没有某特殊的是说某特殊的不存在。普遍的根本就无所谓存在,因为所谓存在就是占时空位置,而普遍既超特殊的时空,当然不占时空,既不占时空,当然无所谓存在。我们根本不能说x既是甲,呈现中一定有另一呈现为甲呈现。呈现中的确有甲那样的方式可以接受的呈现,可是,它不是另一呈现,它就是x。把甲视为另一呈现,就是把甲视为x之外的另一特殊的呈现。但是,甲是普遍的,不是特殊的,根本不能是x之外的另一特殊。甲根本不存在,可是,如x是甲,则呈现中有甲,而呈现中的甲就是x甲 。假如呈现中有x,而x是书桌,则呈现中的确有书桌,呈现中的书桌就是那x。呈现中的确有普遍,自然界的确呈现种种等等。

    3.特殊的形形色色 。呈现中不但有普遍而且有特殊。有特殊的底有就是存在,说有特殊的就是说特殊的存在。呈现中的特殊的可以分成相当于甲、乙、丙、丁……,R,S,T,U……两套。这就是说呈现中有特殊的性质也有特殊的关系。特殊是唯一无二,不能重复的。书桌子上有一酒杯,里面是绿的,外面是宜兴瓦器色的,这特殊的颜色是没有法子表示的,我们只能用眼睛去看,至于说,我们只能说它里面底颜色是绿的,外面底颜色是宜兴瓦器色而已。不但性质有特殊的,关系也有特殊的,我这酒杯在书桌子上,这一特殊的在上不是任何其它的在上。对于这特殊的在上,我们也没有法子说它,也只能看它。呈现中的特殊我们叫作形形色色,虽然特殊的呈现不只于形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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