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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万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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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旨一下,锦衣卫把四个犯官逮到午门之外。两个翰林各受廷杖六十下,并被予以“削籍”,即褫夺了文官的身分而降为庶民。另外两个官员因为言辞更加孟浪,多打二十下。打完以后再充军边省,终身不赦。掌刑人员十分了然于犯官的罪恶,打来也特别用力。十几下以后,犯官的臀部即皮开肉绽,继之而血肉狼藉。受责者有一人昏死,嗣后的复苏,也被公认为是一个奇迹,另一人受刑痊愈之后,臀部变成了一边大一边小。刑罢以后,锦衣卫把半死半活的犯官裹以厚布,拽出宫门之外,听凭家属领回治疗。有一些官员向犯官致以慰问,被东厂的侦缉人员一一记下姓名,其中的某些人且在以后被传讯是否同谋 [41] 。

    皇帝的行动如此坚决而且迅速,无疑大出于反张派的意料之外。皇帝紧接着又降下敕书,内称,参奏张居正的人假借忠孝之名掩盖一个大逆不道的目的,即欺负朕躬年幼,妄图赶走辅弼,使朕躬孤立无援而得遂其私。此次给予杖责,不过是小示儆戒,如果有人胆敢继续顽抗,当然要给予更严厉的处罚。这样严肃的语气,等于为再敢以行动倒张的官员预定了叛逆罪,使人已无抗辩的余地。这一恐吓立即收到应有的效果。除了一名办事进士名叫邹元标的又继续上疏弹劾以外,没有别人再提起张居正的不忠不孝。事情就此结束。最低限度在今后五年之内不再有人参劾元辅,非议夺情。至于那个邹元标,由于奏章呈送在敕书传遍百官之前,因此加恩只予廷杖并充军贵州。此人在以后还要兴风作浪,这里暂时不表。

    张居正用布袍代替锦袍,以牛角腰带代替玉带,穿着这样的丧服在文渊阁照常办事。皇帝批准了他的请求,停发他的官俸,但同时命令宫中按时致送柴火油盐等日用品,光禄寺致送酒宴,以示关怀优待。倒张不遂的官员大批挂冠离职,他们推托说身体衰弱或家人有故,所以请求给假或退休。此时北京城内还发现传单,内容是揭露张居正谋逆不轨。东厂人员追查传单的印制者没有结果,只好把它们销毁,不再呈报给皇帝,以免另生枝节。

    次年,即1578年,张居正服用红袍玉带参与了皇帝的大婚典礼。礼毕后又换上布袍角带回籍葬父。他从阳历4月中旬离京,7月中旬返京,时间长达三个月。即使在离京期间,他仍然处理重要政务,因为凡属重要文件,皇帝还要特派飞骑传送到离京一千多公里的江陵张宅请张先生区处。

    张居正这一次的旅行,排场之浩大,气势之烜赫,当然都在锦衣卫人员的耳目之中。但锦衣卫的主管者是冯保,他必然会合乎分寸地呈报于御前。直到后来,人们才知道元辅的坐轿要三十二个轿伕扛抬,内分卧室及客室,还有小僮两名在内伺候。随从的侍卫中,引人注目的是一队鸟铳手,乃是总兵戚继光所委派,而鸟铳在当日尚属时髦的火器。张居正行经各地,不仅地方官一律郊迎,而且当地的藩王也打破传统出府迎送,和元辅张先生行宾主之礼。

    队伍行抵河南新郑县,张居正见到了被废乡居的故友高拱。两人相见,恍如梦寐。张居正尽力弃嫌修好,指着自己的鬓边白发,对高拱感慨不已。高拱当时已经老病,两人见面后仅仅几个月,他就与世长辞了。张居正绝对没有预料到,他和高拱之间的嫌隙,不仅没有随着这次会面而消弭,而且还在他们身后别生枝节,引出了可悲的结果 [42] 。

    1578年前后,年轻的皇帝对张居正的信任达到最高点。这种罕见的情谊在张居正离京以前的一次君臣谈话中表现得最为充分。张先生启奏说,他前番的被攻击,原因在于一心为朝廷办事,不顾其他,以致怨谤交集;万历则表示他非常明白,张先生的忠忱的确上薄云天。说完以后,君臣感极而泣。张居正回籍葬父,这三个月的睽违离别,是他们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所以更显得特别长久。待至元辅返京,万历在欣慰之余,更增加了对张先生的倚重。这年秋天,张居正的母亲赵氏,经由大运河到达北京。不久她就被宣召进宫与两位太后相见,加恩免行国礼而行家人之礼,并赠给她以各项珍贵的礼品 [43] 。在接受这些信任和荣宠之际,张居正母子不明白也不可能明白这样一个事实:皇室的情谊不同于世俗,它不具有世俗友谊的那种由于互相关怀而产生的永久性。

    1578年皇帝的大婚,并不是什么震撼人心的重大事件。当时皇帝年仅十四,皇后年仅十三。皇后王氏是平民的女儿,万历和她结婚,完全是依从母后慈圣的愿望。她望孙心切,而且是越早越好,越多越好。皇后一经册立,皇帝再册立其他妃嫔即为合法,她们都可以为皇帝生儿育女。

    王皇后是一个不幸的女性,后来被谥为孝端皇后。她享有宫廷内的一切尊荣,但是缺乏一个普通妻子可以得到的快乐。实际上,她只是一种制度的附件。按照传统的习惯,她有义务或者说是权利侍候皇帝的嫡母仁圣太后,譬如扶持太后下轿;皇帝另娶妃嫔,她又要率领这些女人拜告祖庙。这种种礼节,她都能按部就班地照办不误,所以被称为孝端。但是,她也留给人们以另一种记忆,即经常拷打宫女,并有很多人死于杖下 [44] 。

    万历并不只是对皇后没有兴趣,他对其他妃嫔也同样没有兴趣。在他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女人还要在几年之后才与他邂逅相遇。这时,他感到空虚和烦躁。宫廷固然伟大,但是单调。即使有宫室的画栋雕梁和其他豪华装饰,紫禁城也无非是同一模式的再三再四的重复。每至一定的节令,成百成千的宦官宫女,把身上的皮裘换成绸缎,又换成轻纱;又按照时间表把花卉从暖房中取出,或者是把落叶打扫,御沟疏通,这一切都不能改变精神世界中的空虚和寂寞。在按着固定节奏流逝的时光之中,既缺乏动人心魄的事件,也缺乏令人企羡的奇遇。这种冷酷的气氛笼罩一切,即使贵为天子,也很难有所改变。

    大婚之后,年轻的皇帝脱离了太后的日夜监视。不久,他就发觉大婚这件事,在给予他以无聊的同时,也带给了他打破这单调和空虚的绝好机会。他完全可能获得一种比较有趣的生活。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有一个名叫孙海的宦官,引导皇帝在皇城的别墅“西内”举行了一次极尽欢乐的夜宴。这里有湖泊、石桥、宝塔,风景宜人,喇嘛寺旁所蓄养的上千只白鹤点缀其间,使得在圣贤经传的教条之中和太后的严格管教之下长大的皇帝恍如置身于蓬莱仙境。新的生活天地既经打开,万历皇帝更加厌倦紫禁城里的日月。在西内的夜游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他身穿紧袖衣衫,腰悬宝刀,在群阉的簇拥之下,经常带着酒意在园中横冲直闯。1580年,万历已经十七岁,在一次夜宴上,他兴高采烈地传旨要两个宫女歌唱新曲。宫女奏称不会,皇帝立即龙颜大怒,说她们违抗圣旨,理应斩首。结果是截去了这两名宫女的长发以象征斩首。当时还有随从人员对皇帝的行动作了劝谏,此人也被拖出来责打一顿。全部经过有如一场闹剧。

    这一场闹剧通过大伴冯保而为太后所知悉。太后以异常的悲痛责备自己没有尽到对皇帝的督导教育,她脱去簪环,准备祭告祖庙,废掉这个失德之君而代之以皇弟潞王。年轻的皇帝跪下恳请母后开恩。直至他跪了很久以后,太后才答应给他以自新的机会,并且吩咐他和张先生商量,订出切实的改过方案。

    元辅良师责令皇帝自己检查过失。引导皇帝走上邪路的宦官被勒令向军队报到,听候处理。经和冯保商议之后,张居正又大批斥退皇帝的近侍,特别是那些年轻的活跃分子。他还自告奋勇承担了对皇帝私生活的照料,每天派遣四名翰林,在皇帝燕居时以经史文墨娱悦圣情 [45] 。

    但是不论张居正如何精明干练,皇帝私生活中有一条他是永远无法干预的,这就是女色。皇宫里的几千名宫女都归皇帝一人私有,皇帝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发生关系都合理合法。以法定的妻子而言,天子有皇后一人,经常有皇贵妃一人,还有数量更多的妃和嫔。有鉴于正德皇帝死而无后,朝廷内外都一致认为皇帝应该拥有许多妃嫔,以广子嗣。万历一天而册封九嫔,就得到过张居正的赞助 [46] 。

    大量的宫女都出身于北京及附近郊区的清白之家。经过多次的甄别与淘汰,入选者被女轿夫抬进宫门,从此就很难跨出宫门一步 [47] 。这些女孩子的年龄在九岁至十四岁之间,她们的容貌和生活经常成为骚人墨客笔下的题材。其实以容貌而论,一般来说仅仅端正,惊人的美丽并不是选择的标准。至于她们的生活,那确实是值得同情的。皇宫里真正的男人只有皇帝一个,得到皇帝垂青因而风云际会,像慈圣太后的经历一样,这种机会不是没有,但毕竟是极为罕见的。绝大多数的宫女在使婢生涯中度过了青春,中年以后也许配给某个宦官作伴,即所谓“答应”,也可能送到紫禁城的西北部养老打杂。经历过这可悲可感的一生,最后老病而死,还不许家属领取尸体。她们的尸体经过火化后,埋葬在没有标记的坟墓里 [48] 。

    极为罕见的机会居然在1581年来到。这一年冬天,慈圣太后跟前的一个宫女偶然地被皇帝看中。这个年轻的宫女就是后来所称的孝靖王娘娘,万历称之为恭妃王氏。她在和万历发生关系以后不久就有了身孕。万历起初还不敢让母后知道这件事,所以到1582年阳历3月,他一日而娶九嫔的时候,她还不在其选。等到后来太后发现了这件事,不仅没有发怒,反而因有了抱孙的机会而大为高兴。王氏在七月被封为恭妃,八月生子,就完全合法。此子被命名为常洛,是万历的长子。当时宫廷内外喜气洋洋,诏告全国减税免刑,而且特派使节通知和本朝关系友好的朝鲜国王 [49] 。但在各种正式文书之中,常洛的头衔只是皇长子而不是太子。太子或任何“王”的头衔必须经过正式的仪式郑重册封。

    1582年可谓多事之秋。朝廷上另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接着发生,元辅张居正没有来得及参与这次大庆,竟溘然长逝。开始得病,据说只是腹疾,有的医生建议用凉药下泄即可痊愈。但不久即病情转剧而至不治,这实非意料之所及。张先生一心想整理全国赋税,曾于1580年终以万历名义实施全国耕地丈量。量后统计还未开始,而他竟然赍志以没,抱恨终天。像他这样具有充沛精力的活动人物享年仅五十七岁,使很多人为之惊悼,但也有很多人在私下额手相庆。在他去世前九天,万历加封他以太师衔,这是文臣中至高无上的官衔。在本朝二百年的历史中从未有人在生前得到这个荣誉。但是由于疾病很快夺去了他的生命,他已经无法利用这个新的荣誉再来增加自己的权威 [50] 。

    万历长子朱常洛,即明光宗。

    在这里,我们暂且放下万历皇帝失去了张先生的悲痛而接着叙述他和女人的关系。在九嫔之中,有一位后来被封为皇贵妃、当时被称为淑嫔的郑氏。万历时年已经十八,但对这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一往情深。当她一经介入万历的生活之中,就使皇帝把恭妃王氏置于脑后。更不寻常的是,他们的热恋竟终生不渝,而且还由此埋伏下了本朝的一个极重的政治危机。

    但是热恋并不等于独占皇帝的枕席。万历共有八子十女,为八个不同的女人所生 [51] 。郑氏之所以能赢得万岁的欢心,并不是具有闭月羞花的美貌,而是由于聪明机警,意志坚决,喜欢读书,因而符合皇帝感情上的需要。如果专恃色相,则宠爱决不能如此地历久不衰。

    自从张居正去世以后,万历脱出了翰林学士的羁绊;而自从他成为父亲以来,慈圣太后也不再干预他的生活。但是,我们的皇帝在这个时候确实已经成年了,他已经不再有兴趣和小宦官去胡闹,他变成了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他命令大学士把本朝祖宗的“实录”抄出副本供他阅读,又命令宦官在北京城内收买新出版的各种书籍,包括诗歌、论议、医药、剧本、小说等各个方面 [52] 。

    据说,淑嫔郑氏和万历具有共同的读书兴趣,同时又能给万历以无微不至的照顾。这种精神上的一致,使这个年轻女人成了皇帝身边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可以说,她是在最适当的时机来到了他的生活里,填补了他精神上的缺陷。凭着机智和聪明,她很快就理解了命运为她所作的安排,因而抓住现实,发挥了最大的能动性,从而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她看透了他虽然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但在实质上却既柔且弱,也没有人给他同情和保障。即使是他的母亲,也常常有意无意地把他看成一具执行任务的机械,而忽视了他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既会冲动又会感伤的“人”。基于这种了解,她就能透彻地认清了作为一个妻子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别的妃嫔对皇帝百依百顺,但是心灵深处却保持着距离和警惕,惟独她毫无顾忌,敢于挑逗和嘲笑皇帝,同时又倾听皇帝的诉苦,鼓励皇帝增加信心。在名分上,她属于姬妾,但是在精神上,她已经常常不把自己当作姬妾看待,而万历也真正感到了这种精神交流的力量。据宦官们私下谈论,皇上和娘娘曾经俪影双双,在西内的寺院拜谒神佛,有时还一起作佛前的祈祷。她对万历优柔寡断的性格感到不快,并且敢于用一种撒娇讥讽的态度对他说:“陛下,您真是一位老太太!” [53]

    当时的一幅版画表明,在十六世纪晚期的明代中国,罗曼蒂克的爱情越来越流行。

    万历决心破除他带给别人的这一柔弱的印象。在这忙碌的1582年,他励精图治,一连串重要的国家大事,尤其是有关人事的安排,都由他亲自做出决定 [54] 。可能就在这个时候,他观看了宫廷内戏班演出的《华岳赐环记》;戏里的国君慨叹地唱着《左传》中的“政由宁氏,祭则寡人”,意思是说重要的政事都由宁氏处理,作为国君,他只能主持祭祀一类的仪式。当日伺候万历看戏的人都会看到他的反应,戏台下的皇帝和戏台上的国君同样地不舒服 [55] 。

    但是如何才能成为大权独揽的名副其实的君主?对万历来说,第一件事情是使他的朝廷摆脱张居正的影响。那张居正的躯体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的影子仍然笼罩着这个朝廷。朝中的文武百官根据对张居正的态度而分为两派,要么就是拥护张居正,要么就是反对张居正。拥张派的官员过去依靠张太师的提拔,他们主张夺情留职,在张太师得病期间公开出面为他祈祷;反张派则认定张居正是巨奸大猾、伪君子、独裁者。在1582年,当皇帝本人还没有对过去的种种彻底了解的时侯,朝廷里的钟摆已经摆到了有利于反张派的一边。皇帝也还没有明白,继张居正而为首辅的大学士张四维,虽然也出于“大张”的提拔,但和自己的外祖父武清伯李伟相善而与大伴冯保有隙。他更没有想到,这时的张四维还正在利用反张的情绪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56] 。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故太师张居正的被参是从一件事情开始的。皇帝下了一道诏书,内称,过去丈量全国的土地,出现过许多不法行为,主要是各地强迫田主多报耕地,或者虚增面积,或者竟把房屋、坟地也列入耕地,而地方官则以此争功。鉴于弊端如此严重,那一次丈量不能作为实事求是的税收依据 [57] 。年轻的皇帝认为,由于自己敏锐的洞察力而实施了一大仁政,给了天下苍生以苏息的机会。他没有想到,这道诏书虽然没有提到张居正的名字,但一经颁布天下,过去按照张居正的指示而严格办理丈量的地方官,已一概被指斥为佞臣;没有彻底执行丈量的地方官,却被田主颂扬为真正的民之父母。反张的运动由此揭开了序幕。大批严格办理丈量的官员被参劾,他们都直接或间接与故太师张居正有关。他们劣迹多端,而细加推究,其所以胆大妄为,后边盖有张居正的支持。这一运动慢慢地、但是有进无退地蔓延开去,而参与者也清楚地知道现在和当年劝谏夺情的时候,政治形势已经大不相同,他们揭发事实,制造舆论,使张居正的形象逐步变得虚伪和毒辣。到1582年年底,张居正去世仅仅半年,他已经被盖棺论定,罪状有欺君毒民、接受贿赂、卖官鬻爵、任用私人、放纵奴仆凌辱缙绅,等等,归结到最后,就是结党营私,妄图把持朝廷大权,居心叵测云云 [58] 。

    这一切使年轻的皇帝感到他对张居正的信任是一种不幸的历史错误。张先生言行不一,他满口节俭,但事实证明他的私生活极其奢侈。他积聚了许多珠玉玩好和书画名迹,还蓄养了许多绝色佳人,这些都是由趋奉他的佞幸呈送的 [59] 。得悉了此项新闻,万历又感到十分伤心。这十年来,他身居九五之尊,但是被限制到没有钱赏赐宫女,以致不得不记录在册子上等待有钱以后再行兑现 [60] ;他的外祖父因为收入不足,被迫以揽纳公家物品牟利而被当众申饬。但是,这位节俭的倡导者、以圣贤自居的张居正,竟如此口是心非地占尽了实利!

    从1582年的冬天到1583年的春天的几个月之间,皇帝的情绪陷于紊乱。大学士张四维提议建造寿宫,即预筑皇帝的陵墓,以此来分散皇帝对张居正事件的不快 [61] 。1583年春,适逢三年一度的会试。按照传统,皇帝以自己的名义亲自主持殿试,策文的题目长达五百字。他询问这些与试举人,为什么他越想励精图治,但后果却是官僚的更加腐化和法令的更加松懈?这原因,是在于他缺乏仁民爱物的精神,还是在于他的优柔寡断?毫无疑问,这样尖锐的试题,如果不是出于皇帝自己的指示,臣下是决不敢擅拟的 [62] 。

    如果说万历确有优柔寡断的缺点,他的廷臣却正在勇往直前。清算张居正的运动继续发展;事情一定要弄到水落石出。这几个月之中,几乎所有因触犯故太师而得罪的官员一律得到起复,降为庶民的复职,充军边地的召回。至于这些人所受的处分是否咎由应得,则不在考虑之列 [63] 。但是清算运动还有一大障碍,就是司礼监太监冯保。他和张居正串通一气,至今还掌握着东厂的锦衣卫特务,如果不加翦除,毕竟后患无穷。于是又由冯保的下属,两个司礼监宦官出头直接向皇帝检举:万岁爷的亲信之中,以冯保最为狡猾。他假装清廉,但前后接受的贿赂数以亿万计。甚至在张居正去世之日,他还亲自到张家取出珠帘五副、夜明珠九颗,都是无价之宝 [64] 。万岁爷理应把他的罪状公布于天下,并籍没其家产。他们的说辞娓娓动听,除了冯保的遗缺司礼监太监和东厂应由他们两人分别接替以外,所有想说的话都已说尽。但是皇帝还在犹豫:

    “要是大伴上殿吵闹争辩,又当如何应付?”

    宦官启奏:“万岁爷,冯保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如此妄为!” [65]

    于是依计而行,下诏宣布冯保有十二大罪,欺君蠹国,本应判处极刑,姑念尚有微功,从宽发往南京闲住。这位大伴从此终身被软禁于南京孝陵,死后也葬在孝陵附近。他的财产全部被没收。从法律观念上来说,皇帝拥有天下的一切,私人之所以得以拥有财产,这是出于皇帝的恩典和赏赐。皇家的恩典在冯保身上一经撤去,抄家即为应有的文章,无须多作解释。没收所得的财产,虽然不能像别人所说的那样骇人听闻,但也极为可观。万历皇帝对此既喜且怒:当时皇弟潞王成婚在即,这批珠玉珍异正好用得其所;而一个宦官居然拥有如许家财,可见天子的大权旁落到了什么程度 [66] !

    依此类推,还应该没收张居正的财产,因为他比冯保罪恶更大,而且更富。但是万历一时下不了这个决心。一提到张居正,各种复杂的记忆就会在他的心头涌集。所以,在冯保被摈斥后,有一位御史继续上本参奏张居正十四大罪,皇帝用朱批回答说,张居正蔽主殃民,殊负恩眷,但是“侍朕冲龄,有十年辅理之功,今已殁,姑贷不究,以全始终” [67] 。

    然而在两年之后,即1584年,万历就改变态度而籍没了张居正的家。这一改变的因素可能有二,其一为郑氏的作用,其二为慈圣太后的干预。郑氏在1583年由淑嫔升为德妃,1584年又进为贵妃,这几年间已经成为皇帝生活中的重心 [68] 。在朝臣的心目中,她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妇女,万历的种种重大措施,很难说她未曾与闻,因为对皇帝,在当时没有人比她有更大的影响。也许正是在她的影响之下,皇帝的心肠才陡然变硬。至于慈圣太后家族和张居正之间的嫌隙,已如上文所述。张居正在世之日,武清伯自己曾被申饬,受到监视,对自己的言行不得不十分谨慎检点。等到张居正一死,情况就急转直下。三个月之后,武清伯被提升为武清侯,整个朝廷的倾向,由于对张居正的怨毒而转到了对他有利的方面。他如何利用这种有利的形势而向慈圣示意,这同样也非外人所能获悉 [69] 。

    在上述两个因素之外,高拱遗著的出现,在彻底解决张居正问题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高拱生前,曾经暗中和李伟结纳,希望通过李伟向皇室婉转陈辞,说明加在他身上的罪状属于“莫须有”,全系张、冯两人所构陷。当时李伟自身难保,高拱这一愿望因此无由实现。现在张居正已经死后倒台,但皇帝还没有下绝情辣手,这时高拱的遗著《病榻遗言》就及时地刊刻问世。书中历数张、冯的罪恶而为自己洗刷,主要有两大问题 [70] 。

    第一,高拱坚持他在隆庆皇帝驾崩以前就已看出了冯保的不端并决意把他摈斥。冯保一贯卖官鬻爵,但最为不可忍受的是,当1572年皇太子接见百官时,他竟利用扶持之便,站在宝座旁边不肯退走。百官向皇太子叩头行礼,也等于向阉人冯保叩头行礼 [71] 。这种做法充分暴露了他的狼子野心。书中接着说,当著者摈斥冯保的行动尚未具体化之前,冯保抢先下了毒手,和张居正同谋,骗得了皇太后的懿旨,把自己逐出朝廷。著者承认,他当时确实说过皇上只有九岁,但并没有任何不敬的话,而只是说新皇帝年轻,怕为宦官所误,有如正德皇帝十四岁登极后的情况一样。张、冯二人却把他的话故意歪曲,以此作为诬陷的根据 [72] 。

    第二,即所谓王大臣的案件。1573年阳历2月20日,也就是万历登极、高拱被逐以后半年,当日清晨有一个人乔装宦官在宫门前为卫士拘留。经讯问,此人供称名王大臣,以前在别人家里充当仆役,现在没有雇主。这种闲杂分子在禁卫森严的宫门口出现而被拘留询问,过去也不止发生过一起,但这个王大臣究竟目的何在,则始终没有弄清楚。

    《病榻遗言》的作者高拱,坚决声称王大臣来自总兵戚继光的麾下。戚继光当时正在张居正的提拔下飞黄腾达,要是这个莫名其妙的王大臣果如高拱所说,岂不要招来极大的麻烦?经过一番策划,冯保等人定下了反守为攻之计,决定借用王大臣作为把高拱置于死地的工具。于是冯保就将两把精致的短剑放在王大臣衣服内,要他招认是受高拱派遣,前来谋害当今皇帝。如果王大臣的口供得以成立,他可以无罪并得到一大笔报酬。张居正则运动鞫讯此案的文官,要他们迅速结案,以便处死高拱灭口 [73] 。

    冯、张的计划没有实现。负责审讯的文官不愿参与这项阴谋。王大臣也觉悟到如果供认谋刺皇帝,下场决不能美妙到不仅无罪,而且领赏,于是在东厂主持的初步审讯中翻供,暴露了冯保的教唆和陷害。这时冯保陷入困境,乃以毒药放在酒内,逼令王大臣喝下去,破坏了他的声带。两天之后公开鞫问,由于犯人已经不能言语,无法查出真正的结果。王大臣仍然被判死刑,立时处决,以免牵累这项阴谋的参与者。

    皇帝听到这一故事,距离发生的时候已有十年。他虽不能判断这一切是否全系真实情况,但至少也不会毫无根据。他还模糊地记得,十年以前,宦官告诉他有坏人闯进宫内,而且张先生叮嘱皇帝要谨慎地防备这种图谋不轨的报告,还仍在文书档案之内。他满腹狐疑,立即命令有关官员把审讯王大臣的档案送御前查阅。查阅并无结果,因为审讯记录上只写着王大臣胁下藏有短剑两把,别无详情。此案的结果则是王大臣经过审讯后在1573年阳历3月25日处决。这一重案竟如此不了了之,使已经成年的皇帝大为不满。他一度下旨派员彻底追查全案,后来由大学士申时行的劝告而中止。申时行说,事情已经过去十年,除了冯保以外,所有与本案有关的重要人物都已去世,如果再作清查,不仅水落石出的可能性甚少,于事无补,反而会有不少人无端被牵连,引起不安。

    高拱在生前就以权术闻名于朝官之间。这一《病榻遗言》是否出自他的手笔还大可研究。即使确系他的手笔或系他的口述,其中情节的真实性也难于判断。但当日确有许多人坚信书中所述真实不虚,许多证据十分可靠。遗憾的是此书问世之时,差不多所有能够成为见证的人都已离开了尘世。

    此书内容的可靠程度可以另作别论,但至少,它的出版在朝野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成为最后处理张居正一案的强烈催化剂。在这以后,在万历皇帝对张先生回忆之中,连勉强保留下来的一部分敬爱也化为乌有。他发现,他和他的母后曾误信张居正的所作所为是出于保障皇位的忠诚,而现在看来,张居正不过是出于卑鄙的动机而卖友求荣,纯粹是一个玩弄阴谋与权术的人。

    更加严重的问题还在继续被揭发。有一种说法是张居正生前竟有谋反篡位的野心,总兵戚继光的精锐部队是政变的后盾。持这种说法的人举出两件事实作为根据。其一,一次应天府乡试,试官所出的题目竟是“舜亦以命禹”,就是说皇位属于有德者,应当象舜、禹之间那样,实行禅让。这样居心险恶的题目,对张居正为劝进,对天下为舆论的准备。其二,张居正经常处于佞幸者的包围之中,他们奉承张居正有人主之风,而张居正竟敢含笑不语。对于前者,即使真像旁人所说,过错也并不能直接归于张居正;对于后者,不妨目之为骄奢僭罔,这些都还可以容忍。最使万历感到不可饶恕的是张居正对别人奉承他为当今的伊尹居然安之若素。伊尹是商代的贤相,辅佐成汤取得天下。成汤去世,又辅佐他的孙子太甲。太甲无道,伊尹就废之而自代。经过三年,直到太甲悔过,伊尹才允许他继续做商朝的君主。由于十年来的朝夕相处,万历对张居正毕竟有所了解,他并不相信张居正真有谋逆篡位的野心,然而张居正以师尊和元辅的身分经常对皇帝施加压力,难道不正是当年伊尹的翻版吗?张居正成了伊尹,皇帝自己又岂非无道的太甲?

    对于张居正及其遗属的处理,在1583年夏季以前,万历已经褫夺了张居正三个儿子的官职,撤销了张居正本人生前所得到的太师头衔。尽管情况仍在进展,但是他仍想适可而止,以全始终。又过了一年,即1584年阳历5月,辽王的王妃控诉张居正生前出于个人恩怨,又为了攘夺府邸而蒙蔽圣聪,废黜辽王,理应籍没。这时万历觉得张居正竟敢侵犯皇室以自肥,实属罪无可逭,因此下决心同意了这一请求 [74] 。

    张居正死后两年再被抄没家财,在技术上还造成了一些更加复杂的情况。按本朝的习惯,所抄没的家财,应该是张居正死后的全部家财,这两年之内被家属花费、转移的物资钱财必须全部追补,即所谓“追赃”。而应该追补的数字又无法有确切的根据,所以,只能根据“情理”估计 [75] 。张居正生前毫无俭约的名声,负责“追赃”的官员即使意存袒护,也决不敢把这个数字估计过低。张居正的弟弟和儿子在原籍江陵被拘留,凑缴的各种财物约值白银十万两以上。这个数字远不能符合估计,于是执行“追赃”的官员对张居正的长子张敬修严刑拷打。张敬修供称,确实还有白银三十万两寄存在各处,但招供的当晚他即自缢身死。几天之后,张家的一个仆人也继而自杀 [76] 。

    抄没后的财物一百一十台被抬进宫门,其中包括御笔四纸,也就是当年皇帝赏赐的、称颂张先生为忠臣的大字。财物中并没有值得注意的珍品。万历皇帝是否亲自看过这些东西,或者他看过以后有无反应,全都不见于史书的记载。当日唯一可能阻止这一抄家措施的人是慈圣太后,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也许她正在为她父亲武清侯李伟的去世伤悼不已而无心置问。李伟死后被封为国公,并允许长子袭爵。要是张居正还在,这种本朝前所未有的殊荣旷典是决不可能被授予的,他一定会用爱惜朝廷名器这一大题目出而作梗。仅凭这一点,慈圣太后也不可能再对张居正有任何好感 [77] 。

    在抄家之后,有两个人呈请皇帝对张居正的老母额外加恩。万历一面批准以空宅一所和田地一千亩作为赡养,一面又指责了这两个呈请者。大学士申时行遭到了温和的申诫,刑部尚书潘季驯则由于夸大张氏家人的惨状而被革职为民 [78] 。

    事态既然发展到这一地步,万历已经无法后退。对这两年的一切措施,也有必要向天下臣民作出交代。要说张居正谋逆篡位,一则缺乏证据,二则对皇室也并无裨益,所以,在抄家四个月之后,即1584年阳历9月,才正式宣布了总结性的罪状:“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箝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本当剖棺戮尸,仅仅因为他多年效劳,姑且加恩宽免。他的弟弟和两个儿子被送到烟瘴地面充军。

    元辅张居正死后被清算,大伴冯保被驱逐出京,皇帝至此已经实际掌握了政府的大权。但是不久以后,他就会发觉他摆脱了张、冯之后所得到的自主之权仍然受到种种约束,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过是一种制度所需要的产物。他逐渐明白,倒掉张居正,真正的受益者并不是他自己。在倒张的人物中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人物强硬而坚决,同时又顽固而拘泥。张居正的案件一经结束,他们立即把攻击的目标转向皇帝。在劝谏的名义下,他们批评皇帝奢侈懒惰,个人享乐至上,宠爱德妃郑氏而冷落恭妃王氏,如此等等。总而言之,他们要把他强迫纳入他们所设置的规范,而不让他的个性自由发展。另一类人物则干脆是为了争权夺利。他们利用道德上的辞藻作为装饰,声称只有他们才能具有如此的眼光及力量来暴露张冯集团的本质。而张冯被劾之后在朝廷上空出来的大批职务,他们就当仁不让,安排亲友。

    现在到了1587年,万历皇帝还只有二十四岁,但登上天子的宝座却已经十五年了。对他来说,这十五年似乎显得特别漫长,因为有许多重复的事件和不变的礼仪要他去应付;即使是一年以前,他的爱妃郑氏生下皇子常洵,也并不能给他多少安慰。接近他的人可以看出,皇帝陛下正在越来越感到生活的单调和疲劳。上一年,他主持殿试,试题的内容是“无为而治”,他对生活的厌倦已经越出了内心世界而要开始见诸行动了。

    然而万历陛下的一朝,是本朝历时最长的一朝。此后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在他当政的年代里发生,1587年不过刚刚是一个契机。这一年阳历7月,正当元辅张居正先生去世五周年,皇帝端坐深宫,往事又重新在心头涌现。他降谕工部,要工部如实查报,张居正在京内的住宅没收归官以后作何区处:是卖掉了,还是租给别人了?如果租给别人,又是租给谁了?工部的答复没有见于记录 [79] 。大约史官认为记载了这道上谕,已经可以表明皇帝当时微妙复杂的思绪,至于房屋或卖或租,对国家大事则无关紧要,就不必琐碎饾饤地加以记录了。

    【注释】

    * 本书中所叙皇城及紫禁城的轮廓及各宫殿的名称,所据为《春明梦馀录》。宫廷中的生活,以《酌中志》所记为最详,《宛署杂记》也有记载,《菽园杂记》所记各节,则在本书所叙述的时代之前。

    [1] 见《神宗实录》页3398,《万历邸抄》卷1页349所记与《实录》稍有出入。万历并没有举行这次午朝。《大明会典》卷44页10所叙万历午朝,实际上是张居正当国时代召集少数大臣在御前询问,和一般的朝会不同。参见《实录》页1568。

    [2] 据《大明会典》卷39页1~7;《春明梦馀录》卷27页5; 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页48、184。

    [3] 《穆宗实录》页1537~1543、1585~1586。

    [4] 各种仪式的记述,可参阅《大明会典》及《春明梦馀录》的有关章节。献俘的详情据《涌幢小品》卷1页18~19所记加以描述。该书所叙献俘的时间稍后于1587年。

    [5] 《神宗实录》页1432~1434、3339。

    [6] 《酌中志》卷16页112;《神宗实录》页95~96、2900、4948。

    [7] 《神宗实录》页3100~3101、3117~3118、3131。

    [8] 《大明会典》卷60页1~31。

    [9] 《明史》卷49页555~556;《大明会典》卷51页1~6;《春明梦馀录》卷15页16~18;《宛署杂记》页116。

    [10] 《大明会典》卷44页11~12、22~32。

    [11] 《中华二千年史》卷5上页114。

    [12] 《孝宗实录》页2449。

    [13] 《武宗实录》页3689。

    [14] 《穆宗实录》页246;《春明梦馀录》卷23页27。参见《病榻遗言》卷1页14、19。

    [15] 《神宗实录》页145~146。

    [16] 《神宗实录》页3341、3375、3455。

    [17] 《神宗实录》页4104。

    [18] 《明史》卷213页2479,参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60。

    [19] 《明史》卷14页1483;《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8;《神宗实录》页1369、1529;《酌中志》卷5页29、卷22页195。

    [20] 《神宗实录》页151~153、1009、1040、1465;《大明会典》卷52页5~6。

    [21] 《酌中志》卷16页112;《神宗实录》页95~96、2990、4948。

    [22] 《神宗实录》页229~230; 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卷3页425~426。

    [23] 《神宗实录》页2、279、606、774、1737;《酌中志》卷7页30;《春明梦馀录》卷6页13;《宛署杂记》页179。

    [24] 《神宗实录》页520、778~779、139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1。

    [25] 《春明梦馀录》卷6页15~17; 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页8~9、256、359n。

    [26] Hucker, Traditional State 页11、31、56;“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页24~25;又见《神宗实录》页186、392、3415、4172。

    [27] 《春明梦馀录》卷6页60;《酌中志》卷16页98、卷22页198。参见丁易著《明代特务政治》;《野获编》卷6页35~36。

    [28] 《明史》卷300页3367;《神宗实录》页838、1449;《张居正书牍》卷4页18。参见 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页153、296。从这些记载来看,李伟事件之被揭露与处理,张居正是幕后的主持人。

    [29] 《神宗实录》页618、628、685~686、726、1461~1462、1753、1761、1784。

    [30] 《春明梦馀录》卷13页2和页23、卷28页30、卷25页1、卷49页1~4;《酌中志》卷16页97;《野获编》卷2页46。

    [31] 《神宗实录》页810~811、814~815,1017、1023、1043~1044、1051~1053。参见《明史》卷229及富编《明代名人传·刘台》。

    [32] 《春明梦馀录》卷6页51;Hucker, Traditional State 页8~9、13;Huck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页28。

    [33] 《国朝献征录》卷3页47。

    [34] Huck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页29;杜乃济著《内阁制度》页197~198;邓之诚著《中华二千年史》卷5上页164~170。

    [35] 《神宗实录》页933。王世贞曾批评这一做法,见《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

    [36] 《明史》卷304页3417~3418。参见《太祖实录》页1848,《神宗实录》页2821。以宦官参与税收见 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页47。

    [37] 《酌中志》卷13页67~68、卷16页97、101、卷19页161、卷22页193、卷23页301。

    [38] 《明史》卷213页2479、卷309页3422,卷305页3427;《国朝献征录》卷17页65;《酌中志》卷5页29。

    [39] 《大明会典》卷11页2。

    [40] 《神宗实录》页1473~1476、1524~1525、1506;《明史》卷213页2480、卷225页2595;《国朝献征录》卷17页77~78;《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22。

    [41] 《神宗实录》页1480~1486、1490~1491、1501~1502、1506~1507;《明史》卷243。

    [42] 《神宗实录》页1476、1555、1586、1640;《国朝献征录》卷17页85;《张居正书牍》卷4页16、卷6页17。

    [43] 《明史》卷213页2481;《神宗实录》页1051、1586、1631~1632、1640;《国朝献征录》卷17页88。参见朱东润著《张居正大传》有关章节。

    [44] 《神宗实录》页1430、1528、1556;《明史》卷114页1483;《酌中志》卷22页196。

    [45] 《神宗实录》页2052~2054、2081~2083;《明史》卷114页1483、卷305页3428;《酌中志》卷5页2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6。张居正责成万历悔过的两件奏疏载《张文忠公文集》,《皇明经世文编》卷326曾加收录。

    [46] 《大明会典》卷46页24~36;《神宗实录》页2276;参见Huck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页10。

    [47] 《宛署杂记》页125。

    [48] 《春明梦馀录》卷6页61;《宛署杂记》页77~78;《酌中志》卷16页114。

    [49] 《明史》卷114页1483;《先拨志始》页1;《神宗实录》页2332、2364、2373、2389、2397;《光宗实录》页1。王氏于1582年阳历7月3日册封恭妃,8月28日生常洛。

    [50] 《神宗实录》页2321、2329、2334~2335;《国朝献征录》卷17页100~101;《明史》卷213页2482。

    [51] 《神宗实录》页2797;《酌中志》卷22页186~187、196。

    [52] 《酌中志》卷1页1~2;《神宗实录》页3683~3684、4104。

    [53] 《先拨志始》页1、2、27;《野获编》卷3页39。

    [54] 《神宗实录》页2404。

    [55] 《酌中志》卷16页112。

    [56] 《明史》卷219页2534;《国朝献征录》卷17页104。参看《明代名人传·张四维》。

    [57] 《神宗实录》页2378、2530、2732;《明史》卷77页819;《湮林续纪》页30; 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页301。

    [58] 《神宗实录》页2435、2436、2438、2440、2454、2460。参见《明代名人传·张四维》。

    [59] 《国朝献征录》卷17页75。

    [60] 《神宗实录》页1884。

    [61] 关于陵墓的详细情况,见本书第四章。

    [62] 《神宗实录》页2520~2522。

    [63] 《神宗实录》页2442、2451、2471、2489,并参看页2393。

    [64] 《神宗实录》页2438。

    [65] 《酌中志》卷5页29~30;《明史》卷305页3428。

    [66] 《神宗实录》页2436、2438、2473;《明史》卷305页3428。冯保积赀巨万,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记其事,傅衣凌著《商业资本》页23~24曾加引用。

    [67] 《神宗实录》页2440。

    [68] 《神宗实录》页2607、2814、3117。

    [69] 《国朝献征录》卷17页89。

    [70] 《明史》卷305页3428。

    [71] 高拱的《病榻遗言》,有《纪录汇编》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以史考之,亦不尽实录”,见子部小说家存目一,卷27页2929。

    [72] 高拱自述其与张居正的冲突,见《病榻遗言》页32,参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23;《明史》卷213页2478~2479;《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54。高拱免职经过,见《神宗实录》页34。申时行当日曾目击其事,《赐闲堂集》卷40页22于高拱之骄慢与冯保之恶毒均有批评,但未归罪于张居正。

    [73] 《神宗实录》页332、338、356、2494。此事高拱于《病榻遗言》中曾详加说明,见该书页37~42。参见《国朝献征录》页17、24、39;《明史》卷213页2478、卷214页2487、卷305页3428;《赐闲堂集》卷40页23。据史料所载各种迹象,张居正曾间接牵入。高拱墓志铭为郭正域所撰,见《国朝献征录》卷17页26~40。

    [74] 《神宗实录》页2440、2460、2509、2610、2713~2714、2756~2759、2771、2778~2779、2797~2798、2802、2805、2816~2817、2819。

    [75] 明代“追赃”的程序,详 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页247~249。

    [76] 《明史》卷213页2482;《国朝献征录》卷17页104;《明史纪事本末》卷61页668。

    [77] 《神宗实录》页2756~2759、2771、2819。

    [78] 《神宗实录》页2778、2796、2801、2859、2975。参见《明代名人传》页1109~1110。

    [79] 《神宗实录》页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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