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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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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惯得太懒,索性也不叫佣人打理,非要我亲力亲为。

    冬真的来了。

    察觉异样,我的眼皮和心都跳得飞快,抓着男子西服衣襟,神色急迫。

    当然,谣言止于智者。但深陷爱情和嫉妒的女人,永远不是智者。

    明明只来过一次,他却轻车熟路地找到开关,啪一声亮后,将我扔到床上。

    不久前,我去看守所看望齐悦英,曾失控问她。

    他用了大力气,我呼吸完全不顺,眼底竟是他的狰狞,耳边的话断断续续。

    “怎么,不同床共枕你不开心?”

    对我的触碰,他似乎很抵触,猛一踉跄,厉声威胁,“别碰我。”

    “妈!”喊得撕心裂肺的一声。

    见叶慎寻神色不像开玩笑,我立马趔趄着后退几步,认怂,“好、好男不和女斗。”熟知他直接越过我,打开衣柜开始翻找多余的被子。

    我能感觉出,叶慎寻很想丢下我们撒手不管。但此刻,我已无心顾忌他的表情啊心理状态啊什么的,我只知道,这样吼一吼,心里痛快。

    能让叶慎寻露出温情脉脉的一面,那必然发生了大事情。我眼皮一阖,终忆起发生了什么,猛地掀开被角从床上坐起,“我妈呢?!”见他哑口无言,跳床就要逃。

    要不要每次告白都这么猝不及防?

    “怎么?发生什么变故了吗?是不是魏光阴反悔了?还是……我去找他!”风一阵火一阵的性子到底改不了。

    没料……

    可时至今日回首,她怀念的,竟不过和那人在公寓楼顶,三杯两盏淡茶。但这样的机会,因为那个叫盛杉的女孩,不会再有。

    论忍耐,才是解绫最擅长的事。当年母亲抑郁而终,她剜了心,才答应回解家,不过为打入敌人内部,将解家搅得鸡犬不宁。原以为,她和周印不过利益所趋,各取所需。但真正婚礼前夕,她才发现,不是那样的。

    知道为什么只有刘大壮肯陪我喝酒吃小龙虾了吗?因为我喝醉就打人。上海那回,也不知靠着多惊人的意志力,才没对魏光阴下手……

    须臾,他转身逃出门外,砰一声将我锁在里边。而我,已无心顾及姿态,趴在冰凉地面放声哭嚎,只觉心口处空洞洞地,涌着血,灌着风,好痛。

    错愕中咬到舌头的我,很快镇定下来,心尖儿不自觉挂上丝丝窃喜,佯装没事人般地盘腿而坐,捡起碎成两块的凤梨,安安静静掰进嘴里慢慢品尝,“这么甜,也是没谁了。”竭尽所能夸奖他。

    现下谶语灵验,齐悦英笑中有泪,兀自想:傻女儿,我早劝过,你和这个少年是孽缘,永不能修成正果,你偏不信。

    “我保证,里面的东西一旦暴露,任她盛杉万千风光,也永不能进周家大门。”

    “如果我跟你走呢?”

    我重新激动起来,这次还企图抓花面前人的脸,被严肃呵,“冷静点!”

    我不怕与全世界为敌,但我怕,怕知道你曾真心……爱我。

    按照约定,合同一签,魏光阴那边会立即撤销对我母亲的控诉。

    难道,这就是她不认我的原因?

    “我不!除非你把她还给我!”

    因为惧怕结束,所以避免开始。他却面色生风,眉梢扬得更厉害,“送你朵永不凋谢的怎样?”

    说着,在我惊慌的视线下,将长剑放到我掌心,“这就是她当日舞台自刎的那把剑,算作遗物,你带走吧。”

    解绫走近,在解冉对面落座,尽量控制胸腔翻滚的巨浪,不出声响。

    再说,我现在被他那串凤梨给震得,酒醒了大半。

    “是你……我变成今日不人不鬼的模样……是你?!”

    看来最近应该去寺庙拜拜,叶慎寻捂着额头暗自下定决心,出口却是温和的问询,“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医生说你只是暂时性休克,可也休得太久了,油盐不进的,如果哪里不对立马告诉我。”

    “她选择的药阴毒,死状不堪入目,完全没给自己留后路。你没见到最后一面,也好,心中永远都是她气势凌人的形象,夜晚不会做噩梦。”

    “这样我怎么吃得下东西?!”

    定睛,发现是半块切好的凤梨,用白色筷子攒着。

    尽管,他是个贱人,什么重要的事情都不会和我商量,还总喜欢听从自己天马行空的臆断,整颗心也都偏向少女程穗晚,可……我只有这么一个肯陪我吃小龙虾的朋友了啊。

    然后,我也跟着他唱,“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发会雪白!土会掩埋!思念不腐坏!”

    见哭也讨不到好,我闹得更厉害,回到家却接到父亲二度打来的电话,要我接。

    当然,一起离开的,还有齐悦英的骨灰。我说过,他总是能用各种方法,解决各种我无能为力的问题。

    没成想,第二天便有小报消息,拍到叶慎寻的车在我们小区内停了整晚,绯闻甚嚣尘上,大家都猜测是哪位姑娘得叶家长公子宠幸。更有甚者,不知从哪儿找来几张PS照片,说此女住A楼A号,两人昨夜火热缠绵BALBLA……还有窗帘影作证啥的,啼笑皆非。

    梦做了许久,久到我不愿睁眼,傻兮兮笑出声来。

    魏光阴大震,抽身往后退,缩在墙角,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好不容易流利地背完稿子,以为叶慎寻会打退堂鼓,没成想,他的反应比预料中迅速,甚至趁我不注意,掰过我的脸,逼我正视他的眼,墨黑墨黑的,“你就能保证,人生中做的每件事都有始有终吗?是,我的确无法证明,对你的这份新鲜能撑多远,但我清楚,对你的那种感觉,永远不会改变。”

    “先生!”

    简洁二字,化为冰锥,扎心刺骨。

    太有内涵了,好喜欢,当即一拍即合。

    他终于找到床薄的,回过身来继续揶揄,我扭捏得紧,“不是,您要真想留,我可以睡沙发。但我想说,我的床只长一米八,您睡着可能……”

    叶慎寻箍人的力气太大,我逃不掉,急得在他手背上挠了几爪,红痕立见。

    我只知道呜呜呜地哭,刚开始哭诉我妈不要我,后来哭诉魏光阴不要我,最后说,“苍天吶,居然连叶慎寻也不要我了。”好像潜意识里,我想过被任何人抛弃,却唯独没有他。

    “每一天。”

    魏光阴正仰头吃药,何伯忽地走近道,导致青年吃药的动作顿了顿。

    待到正午,等在看守所外的我彻底急眼,闷头要冲进去。叶慎寻却不知什么时候到的,将我从背后拦腰一抱,贴着耳畔,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乖,先回家。”

    诚如以前对魏光阴所言。

    “程、改、改。你为什么……老是要和我作对?”

    这样的自信,也不知何时植入脑海的。兴许,从他给我发的那张自|拍开始……

    “啊呸!”我被羞到没礼貌地啐一口,“我生怕你不走,毁我清誉!”

    送完他俩,叶慎寻才将我送回小公寓。

    “喂,叶总吗?那个、程程姐喝醉了,在东桐路第一家大排档……”

    “啊?”

    之前叶慎寻出差,就是为这项技术的引进做前期工作。他费了多大力气,才将专利拿到手,在政策正式出台以前,为叶氏抢得先机。到头来却为了渺小的我,将大块五花肉送到别人嘴边,叶忻如何不着急上火?

    男子轻易躲开,随意摸上那块淤青,“哦,没事,不小心被文件夹砸了一下。”我半信半疑收回手,正要试探,岂料他忽然探过身,近距离地打量我,喉结耸动。

    “那就买给她嘛。”

    “长本事了你!”

    “每一天。”

    我正吃烤翅呢,察觉有怪兽拉我的胳膊,想抢,索性我操起小板凳砸向怪兽,接着听见怪兽闷哼一声。唔,怎么那么像叶慎寻的声儿?睁眼,便见自己的手已握成拳头,砸向床边人。

    似乎猜到U盘里有什么东西,解绫明眸一转,遥望院中,霜气四溢。

    回忆是我的软肋,加上又提到齐悦英,我正伤神,忽听得“刷”一声。

    沛阳在门外候着,尖着耳朵听里边的动静,为防我突然冲出,却听闻他老板低三下四的声音,当即无语问苍天。

    显而易见,好好一场告白,又给我搅黄了。

    “谁叫你老是喜欢抄着手?今天干脆还放进西服口袋,深怕碰到我似地。你要是这么讨厌我,直接告诉我,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我发誓,再也不会麻烦您。”

    小龙虾照例三份起上,却因为刚出院的缘故,不能太辣,不够过瘾,干脆罔顾好淑女的阻拦,要老板上半打啤酒助兴。

    说着,就要伸手拿照片儿,我即刻猛虎扑食飞了上去,制止他的行为,万分讨好地笑。

    话没完,青年瞳孔放大,喉头真真切切地咳出几丝红。

    “我也想过正常人生,被大家喜欢,做全世界的温暖……但那个女人!是她……把我变成这样!”

    “我们两的关系?是不可告人啊!虽然没走心,可至少走肾,难道不是吗?!”

    “多大仇啊?”我下意识皱眉。

    听我反反复复念叨,叶慎寻是说话不算数的魂淡,明明说保护我,真需要他的时候,人呢?!为了赶紧解脱,好淑女立马掏出我的手机,给通讯录上一个恶魔头像的人打过去。

    要有多大的恨意,才会将曾经共有美好记忆的人,置之死地?

    等叶慎寻被一个电话匆匆叫走,沛阳忍了又忍,才偷偷告诉我说,叶慎寻脖子上的淤痕,是被他爸,叶忻砸的。

    “先生,齐女士来电话,说想见您。”

    “如果哪天,我一无所有,你还会跟着我吗?”

    语毕,刘大壮这才注意到好淑女,伸出戳了戳女孩白生生的额头说,“诶,那这个怎么办?”好淑女苦笑,枉她名牌大学毕业,在学校面对众人的追求自视甚高,最终竟沦落到陪着说酒话的境地。

    意识涣散间,齐悦英想起,某日在餐厅与程改改的对峙。她不死心,追着想着要与魏光阴有个结局,齐悦英斩钉截铁回:“你俩要是有好的结局,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先生分明心软了,想物归原主。可他何不自己出面,非要成全那叶家公子的深情?”

    犹记女孩当日的表情,从惊诧之极,到逐渐平静,最终安然带笑。她嘴角那对浅浅酒窝,盛着春的雨,长出两颗最相思的红豆。可惜,无人珍惜。

    魏光阴不知何时放了手,突如其来的新鲜空气呛我一口。他转身将正要拿去扔的杂物踢到,翻出七零八落几个药瓶,“你想要她的骨灰?可以,变得和我一样吧,嗯?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改改。有你陪着,我至少不孤单。”男子语气从厉变轻,后又恢复到不善,扣了我的手腕往身前拖。

    “这张随便说句话就撩人的嘴,到底随了谁啊!”我捧着饭,嘻嘻讨好。叶慎寻没忍住,偏头英俊一笑,却叫我发现他脖颈处青了半块。

    “你为什么要接到通知?全世界除了我们几个,还有谁清楚你和她的关系?”

    见我稍有安静,叶慎寻的理智也回来七八分,但这件事终究瞒不过,只好换了方式告知,“我刚刚接到消息,你妈……喝药自尽了。”

    殊不知,门的另一面,也有个清瘦少年,跌跌撞撞缩到地上,泣不成声。

    “二十多年,我吃了二十多年她亲手喂下的毒药,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被避若瘟疫,都是她为了毁掉我的人生,精心布下的局。甚至……她还亲手捅了我唯一的父亲,好个三贞九烈的虞姬!此刻,程改改,你还有脸叫我要我放她安息,那谁来放过无辜的我?难道我天生姓魏,就活该倒霉?难道我一点不冤枉?你说?”

    “改改?”

    “来啊,吃下去,吃!”

    他面色不善瞥我,“程改改,我最讨厌你这幅模样。”

    “《霸王别姬》。”

    原本,我全身挣扎着想吐,想跑。忽然,我看见一双蕴含泪意的眼。

    她语气轻飘,似乎在讨论橱柜中的某件衣裳。于魏光阴而言,却是五雷轰顶,喉头霎时感觉到半口腥甜涌上。

    每一天都爱着,记挂着,我有没有在这世间,好好生活。

    没得到齐悦英的骨灰,我始终不愿走出魏家。叶慎寻很了解我,没来过。

    而齐悦英的答案,我现在才等到。

    “你不吃她就能活过来?”

    “那……她、她的……”

    那人最后一次来看我,如是说。

    一时间,无数的白色药片死命往我嘴里灌。

    听见滴滴滴的忙音,我霎时哭不出来,腔一闭,仰头又喝了大半瓶。

    说完就要走,我一把拉住他,“究竟要怎样才肯将她还给我,你说个条件。”楚楚可怜。

    至此,齐悦英才算真正笑到花容失色,许久才止住,吐气如兰。

    叶慎寻不禁感慨,自己母亲突然离世,他的反应更甚,于是耐心便跟着累积了,堪堪抓住我的胳膊:“你先吃点东西。”

    一个女人能发出多大悲鸣?到那日,魏光阴才理解,甚至发怵地向后踉跄几步,齐悦英却仿佛要说完隐忍一辈子的话。

    接到我电话,丫来得很快,还拖上了好淑女,因为我曾经说,看见刘大壮与好淑女同框的画面,就叫人忍不住想起“小美好”三个字。

    “你、说!”

    所以,这又是在告白……?

    新招的助理,是何伯的远房亲戚,人可靠,却还需要历练,不太懂事,私下询问何伯。

    眩晕中,我还做了个小梦。

    解冉呢,看她不食烟火咸淡皆宜的模样,憋不住了,当即努嘴笑道,“姐姐这副模样叫外人看去,还真以为我能欺负得了你?别逗了,论心机,我可不敌你万分之一。在商,你说服刘柄陷害魏光阴,表面帮着周印,实际不过将脏水往慎周泼,好叫双方都没心思管其他小业务,解家跟在后头捡了多少便宜?否则,你以为父亲会让你坐上副总的位置?至于私嘛……”

    梦中的自己不过几岁光景,有人牵我的手,一大一小。

    饶是聪灵如魏光阴,当下也没理解她话中意思。直到齐悦英绾了绾头发,突然若有所指问,“那位一直帮你做心理理疗的黎医生,最近找不到了吧?”

    片刻,他刷地从西装外套抽出一直藏着的右手,然后将一坨黄色的东西摔到我面前,表情尴尬又怒极。没等我看清,黄色已啪啪裂成小块,清冽香甜的味道窜进鼻腔。

    为吸引我注意,他亲自给我舀半碗汤,默了默道:“其实前几日,我见过她。”

    “知道世界上有人变得与我一样,至少没那么孤单。”

    他闲闲地偏了下脑袋,“那我倒是不走了。你硬要把照片放我钱包,毁了我的清白,毁你一次,不过分吧?”说着,开始朝床边靠近。

    说着,将之前没机会奉还的迷谷红绳摸出,递过去。

    抬眼,发现不远处的人抽出一把长剑,身法周正地舞了个剑花。透亮玻璃与剑锋相呼应,斑驳光点挨着从他轮廓闪过,一时间只容我想起四个字,惊才风逸。

    但凡我心情不好,就要给刘大壮打电话,要他陪我出来吃小龙虾。

    “哦,谢谢。”我应下,将咬破嘴皮的程穗晚扔到后面。

    为阻止我们继续鬼哭狼嚎,叶慎寻刻意甩方向盘,令我两飘了飘,却合了刘大壮的意。

    门口的人抄手,回头,“你的意思,是想留我过夜?就这么吃不得亏,给我一个肾也要物尽其用?”

    魏宅四周的警戒比平时多,却没有缟素白绫。毕竟结下世仇,期待他还能像从前一样周到,是我想多。

    上了车,我摇摇欲晃坐在副驾驶,好淑女陪着刘大壮坐后面。

    可能吧,我有时真倔得无可救药。

    “还记得我们儿时在祥和里,经常玩的表演游戏吗?你老念不好台词,最后还要我代劳。刘大壮当时就说,这姑娘得多笨啊,哪户人家的基因啊?所有人都没料到,你母亲竟是当初名动京城的角儿。”

    “然后,”我将勇气鼓了又鼓,“希望你能将她的骨灰……也还给我。”

    青年眼眸浅眯,泄漏一丝危险气息,“你的意思是,走到今天这地步,都是我魏家负了她?所以,她用这把剑捅了全世界,是我们罪有应得?!”

    “来吧,我的第一粉丝。”

    可越是这样,我的不安越成倍扩大,赶忙扑去司机位置,转人家的方向盘,非要回去看看,得出个所以然,气得叶慎寻叫停车,却啪一声落了锁,回过头来的面色黑不溜秋,“回去?回去做什么?看她七窍流血的模样吗?!”

    回应的却只剩长笑,“哈哈哈哈哈……”

    “你以为这么多年,我呆在你父亲身边,是靠什么支撑下来?我大好年华,却坚持跑去做绝孕手术,就怕生下孽种!每当我想杀他却不能时,都特别喜欢与你说说话。因为看见你,看见他这辈子唯一的骨血,慢慢被我亲手摧毁的感觉,实在太痛快了。”

    这座城市留给我的记忆,都是失望和泪影怆怆,看不到半点希望。尤其齐悦英死后,我经历了与魏光阴那场真正的诀别,离开的想法早已在心里扎根。所以,更不敢给他任何回应。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有些急了,却见他一把将迷谷红绳扫到地面,就着我手里的间,挥成两段,“程小姐,我们立场不同,多说无益,以后想必也没了见面的理由,请自便。”

    话没完,男子眼帘扇了扇,“谁告诉你我要睡床?”语毕,抱着薄被正人君子地去了客厅,往沙发上扔去。

    我摆明心情欠奉买醉来的,好淑女如何劝得住?偏偏刘大壮也是个经不住煽动的角色,我一提程穗晚三个字,他立马莎士比亚附身似地,悲情难敌,仰头半瓶啤酒就下了肚。

    见解绫狐疑打量,年轻女子纤细的手指有规律地敲着桌面,下谶语般。

    去到厨房,发现叶慎寻正洗手做羹汤。不多会儿,他将一碗蛋炒饭摆在我跟前,“将就吃吧。”表情淡淡,看不出悲喜。

    说完,摸出藏在宽宽衣袖里的褐色小瓶儿,仰头灌下。一时间只听警卫的戒备声,和魏光阴远远近近的威胁。

    见我发疯,男子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

    他对我的用心,值得我抛下骄傲,给彼此一个开诚布公的机会。

    我嚼着饭,想也未想,“不会。”

    “你、你说……什么?”

    我眼前白光闪过,怔怔地,怪不得。

    “程改改。”

    见伤了人,我咬唇,低了气焰,却还想摘清自己的罪过。

    其实,我知道叶慎寻是怕我半夜出问题,才考虑半晌决定留下。

    “可是,我不想再留在滨城。”掷地有声。

    我呛人的能力,是叶慎寻与齐悦英联手调|教出来的,程穗晚显然不够资格做我的对手,胸脯起伏许久,正要还嘴,何伯突然出现在池子边,躬身道:“程小姐,先生有请。”

    “是不是我吃了,你就能高兴一点……是不是啊?光阴。”

    “天啦噜,程程姐,你慢点儿啊,本来酒量也就那样儿,和他逞什么能?”

    明明并非两情相悦的男女,却总能让我回忆起最纯白青葱的高中岁月。

    齐悦英释放当日,我早早穿戴规整,甚至画唇描眉等在看守所外,想给她焕然一新的感觉。因为,她总嫌弃我不够漂亮端庄。可临近中午,我也没等到那抹清瘦却铿锵的身影。

    瞅了眼桌上的美味佳肴与摇曳烛光,男子的惊喜只有片刻,之后却十分恼火般,伸手去口袋里摸香烟与打火机。我看穿他的意图,搜了他外套里的盒子往垃圾桶一甩,努努嘴,“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忍忍呗,我两现在可是绑一条绳上的蚂蚱。”

    齐悦英忍住笑,神色从头至尾都晴朗,翘起二郎腿摇摇头,“不。严格讲,你吃的药没什么问题,毕竟当初还在魏延眼皮子底下呢。但你这么多年不见好,反而出现幻症的频率只增不减,难道从没想过,为什么?”

    “我?我就算了,我比较喜欢当观众。以后你们爱信不信组合开巡回演唱会,我铁定第一个买票。”

    叶慎寻说,我妈自杀那日,被送去医院抢救无效,魏光阴当场便以家属身份,将她的尸体带去了殡仪馆,化为一把灰。

    曾经的大学校园,斯文男子找到自己,盈盈一笑,“喜不喜欢种花?”

    看守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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