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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掌心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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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见到风尘仆仆的我,她差点从摇椅处摔下,趔趄几下后立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握住我的手,跟见到总理般激动,“程改改,你丫怎么才找来?!”

    “嘶……”

    见护士面带惧色,又加上两个字:“尽力。”

    我参与了他两岁,十二岁,和二十二岁的人生,却没能像小说里那样,获得他死心塌地的爱慕。相反,他喜欢上了我的妹妹,因为她长得比我美。

    当晚,我就拟好了启程回去的时间,刘大壮却出了幺蛾子。他突然冲上阁楼,鼻青脸肿地对我吼:“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受欺负!”

    刘大壮从急救室出来,右眼角包着一大块医用布,被我嘲笑了很久。盛杉似乎有些内疚,我安慰她别放在心上。

    我的掌心有颗痣。

    “往死里打!!!”

    即便编辑给我寄的是炸药,我也无能为力。因为后来,关于他的记忆,我就跟干完整瓶伏特加似的,悉数遗忘了。

    飞机落地前,我有点儿忧心忡忡。害怕照片上的人不是盛杉。更怕她是,却不愿随我回去。

    “你此刻应该转身就逃啊……为什么剧情是这样子?我准备好劝你的台词要怎么办?!”

    有个少年曾经告诉我,掌心有痣的人,今生会面临九九八十一难,跟西天取经似地。每历完一难,将丢失一个珍爱之人。直到对所有的失去都心如止水,方能立地成佛。

    她说,我用相同的心情记挂着一个人,那么我应该比谁都懂,一个已经破碎的她,拯救不了另个破碎的人。既然无法拯救,与其一起跳火成灰,不如放手成全。

    此前,盛杉真的想过,在这座小城,与何渊度过余生。可,周印来了。

    语毕,迅速将牛肉塞进嘴里,生怕何渊抢回去似地,咯咯笑得没有防备。我就坐在对面,看着。

    在我昏迷那段时间里,盛杉快速拨打了120,刘大壮却突然想起什么,搜了我的手机往外跑去。半分钟后,他回房间,却被面色凝重的盛杉单手摁到墙上,美眸浅眯,“你两究竟瞒了我什么?”

    我整个人一哆嗦,就真跟黛玉似地,眼前发黑,被吓得倒地不起。

    来之前,刘大壮已知会,盛杉就在望城。所以面对她,周印佯装淡定。实际,再见故人,自己的世界早已山河喧嚣。

    “然而后面是?程改改,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没头没尾的故事放在合集里?相信我,读者会给你寄刀片的,我也会!”

    始作俑者是个青年男子,特别爱开玩笑的样子。寒风呼啸中,他紧了紧刘大壮的手掌说:“抱歉啊兄弟,还好牵走的不是姑娘,否则,我可能就不还回来了。”

    “没问题,头等舱。”

    此刻,面对刘大壮发来的围脖截图,我连看一眼都懒得,他却一而再发送窗口抖动,满屏幕都是一只鸡吐血的表情。

    说完,将乳白色的贝壳手链推还给他,“我只是无数道路中的一条,你走过,就过了,千万别记得。”

    盛杉借着身高优势,将我的脸用力挤成一团,“你再不来,我就要客死他乡了!”

    那时,因为盛杉的缘故,我已经与他熟悉起来,忍不住开启嘴贱模式。

    那一刻,盛杉特别委屈。

    譬如,偷|拍我对着奥尔良烤翅张开血盆大口的模样,放上网。爆料我只要不出门就能做到四天不洗头。吐槽我每次一起吃火锅,到了买单的时刻都假装肚子痛去厕所。嫌弃我一片绿箭口香糖能嚼半小时以上。

    何渊开车,要和盛杉一起送我们去机场。我张开双臂,想给盛杉一个离别的拥抱,结果胳膊无力地一滑,一耳光抽到了盛大小姐的耳廓处。下秒,耳边只听见她愤怒的咆哮,“程、改、改!”

    幸好,她肯回来。

    男子用特别荒诞的眼神巡视我许久,喃喃道,“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你有些眼熟。”

    盛杉这才松手,却不打算罢休,“见面那天,她吹点风就叫头疼,现在还莫名其妙昏倒,完全不是她彪悍的作风。”刘大壮沉默以对。

    那次“意外”后,我再没见过盛杉这样无忧虑的笑容。现在得知,她离开我们,过得依旧快乐,还有什么理由不满足?

    “败笔。”

    然而……

    为了她的人身安全,我总算调整状态,开始闭关。

    盛杉狐疑地看我两眼,“哟,以前扛桶水上楼也大气不喘的主,现在学林黛玉了?”嘴里话虽刻薄,却下意识将身上的披肩扔给我,“进去吧。”说完,人就往里走。

    刘大壮还在喋喋不休,我故意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他才收声,重新坐直看书。

    她不是打定了主意要一辈子和以前的人事断绝关系?!

    来者都训练有素,过几招,还分不出胜负。眼看行动受阻,其他奉命行事的只管达到目的,仗着人多势众,一记扫膛夺了盛杉重心,接着面壁的人,变成她。

    新修的几条泊油道直通盛宅,见她好奇打量,掌着方向盘的周印不动声色道,“你开车没什么耐心。”有次,还差些出车祸,于是去年搞城建规划,他索性去插了一脚。现在四面八方,都大大缩短了她回家的路程。

    “是啊,刘维可厉害了,到了高中,作文也经常被老师拿来当范本。反面的。”

    男子姓何,叫何渊。他打车将我何刘大壮送到市区酒店,还留下了电话,说我俩在望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

    顷刻,身后冷静自持的人,呼吸浓重。

    索性,我说,“原本打算省钱坐火车的,现在看来有飞机伺候了。”

    周印刚把盛杉送回家,正在去医院的途中,“只有这里的医疗条件跟得上。”医院不对外开放,却是国际技术率先引进的地方。

    好半晌,感觉脖颈处有冰凉砸下,凉得我一哆嗦,想转身,却被盛杉扣着肩膀。

    起初,盛杉不同意,说他骨骼已成型,朽木不可雕。刘大壮不罢休,为了证明自己有资质,成日找盛杉切磋,便有了脸上的花里胡哨。盛杉心软,松了口。还答应他,在我们离开望城前,如果刘维能够将她撂倒,就引荐他也拜高人为师,导致刘维马上就要参加世界联赛般亢奋。

    “能不能别提那一毛三分钱了?我会还的!回去就还!”

    身后人再走近,语气慎重。

    我和她只对视那么一眼,往事便像海浪拍打礁石,汹涌得越来越厉害。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令我欲语泪先流,岂料盛杉并未如想象般,对我的出现产生排斥。

    正当我俩滔滔不绝地畅想美好未来,盛杉适时出现,“你俩确定想开的是间互联网公司?”

    滨城靠北,望城在南,航程近三小时。好在有刘大壮,导致我不是特别无聊。

    最先冷也最先暖起来的城市,太阳开在天际,像一朵花,印进女孩儿的眼,鲜鲜地。

    一同丢失的,还有刘大壮的黑色书包。

    “其实,你不知道吧?我早就认出了光阴。认出他就是儿时让我崇拜的少年,你还为了给他买灌篮高手的贴纸,向我借过一毛三分钱,至今没还。后来,你为他心心念念,跋山涉水,做了诸多努力。而我,却还跟小时候一样没出息。”

    青年男孩紧了紧书包带,语气三分祈求。

    一众黑衣纷纷向来者颔首,盛杉回头,那张无数个午夜梦回闪现的脸,真切出现在眼前。

    二十二年来,能够让她面壁的人,除了父母,只有周印。

    刘大壮一语中的,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凭一时冲动飞到这座陌生城市的。我对它的一切都不了解,也没本地朋友,甚至没考虑好阔别一年多,应该以怎样的对白开场,才能令重逢看起来充满戏剧性。

    所以,纵世上千面万相,能够将毒舌气质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的,我想,别无二人。

    Excuse-me?明明只嚼了二十分钟!

    我想过在和盛杉交谈间,会涉及到一些敏感词语,只没想她话锋转如此之快。快到光是听见他的姓名,那颗不敢见的心,就鼓噪跳动起来。

    不加这句,盛杉或许不心慌。可周印是谁?是孙中山班房里的金佛都能弄给她的人。此刻,他却道,尽力而为。

    周印克制地瞧她一眼,嘴唇翕动半晌,脱口却是——

    感情这个害羞的东西,最爱藏的地方,就是眼睛。那日在酒店,当他得知我竟是盛杉的朋友,那眼底闪烁的光芒,非同寻常。后来,他引我们去咖啡馆,站在玻璃外,远远看盛杉熟睡在窗边的眼神,柔比丝绸。

    “我问他,盛杉也消失了,你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你会放弃寻找吗?”

    “我得招出租还得看行李!我又没有站在矩阵里!不可能什么都看得见!”我悲愤回。

    我不好意思,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远走他乡的事情呢哼!但我没来得及吐槽,她反倒说起我来了。

    “作为一个称职的竹马,就算出危险,我也要说:别成天疯疯丫丫的,最好也控制下胃口,毕竟哪家大人会喜欢那么能吃的啊?”

    但因为这个少年,我最终放弃了成佛,甘愿成灰。

    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个易冲动坏事的大男孩,变得坚韧起来。当他无数次被踩在脚下,无数次我以为他会放弃的时刻,他都强撑着,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

    望城海边有家木制咖啡屋,叫沧海一杯,建在一颗特别大的榕树下,老板是何渊。

    “我的妈啊。”

    为了不添乱,我坐在医院走廊查看脚底伤势,伤口不大,破了皮而已,遂找了张创口贴,应付了事。只没想,生活中一些可以被忽略的细节,到最后,竟成为致命伤口。

    抱着“脸可烂,不能不吃饭”原则的刘大壮,强忍着疼痛的伤口大快朵颐,还抢了属于我的那份海鲜。诡异的是,我没有奋起反抗,因为没胃口。

    上午时分,眼一睁,他就掐准点推门而入,将我房间里的小板凳搬到海边,强迫我看他各种张牙舞爪扎马抬腿的招式。没想,我竟因为他的举动,想出了一条发财之道。

    后来,盛杉讲,当初她一意孤行离开滨城,的确想过,不再与以前的人事产生联系。她要找个小岛,看潮起潮落,听风过无痕……

    “呸!”

    “当初在KTV,若不是盛杉出手,我根本没办法保护你。连保护朋友的这点能力都没有,我一度怀疑自己。”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她现在应该是生物科技领域里的人才,如今只能在海边打零工赖以为生,计算着买完一瓶香水后还剩多少钱吃饭,因为香水对她来讲是发型乱了也不能舍弃的东西。

    清风微拂,久别重逢,他说的第一句话竟不是问候。而是像每个她犯错误的时刻那样,板着脸苛责。

    打定主意后,我开始收拾行李,要去望城一探究竟。没想刚下楼,却见到风尘仆仆的刘大壮。他背着黑色书包,刚剪的短寸头刺刺的。

    对于我的建议,刘大壮惊为天人。他可能没想到,众人眼中的天才少女,竟不是浪得虚名。

    他分明什么挽留的话也没说,只单单往她眼前一站,她想做的,居然只是扑进那清淡的怀抱,将积蓄已久的心事诉说。顷刻,盛杉完全理解了程改改。

    我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偷|拍的盛杉照片递出,道明来意:“其实我俩来这儿是找人的。我有个非常重要的朋友失去了下落,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望城。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留意一下。”

    可生活似乎特别关爱我,知道我想要成为小说女主角,特意在出了机场没多久后,安排我手边的行李不见踪影。

    大家对程改改的病守口如瓶,送到最近的医院后,只有带来的那支医疗团队能近身。

    正值冬天,图片上的女孩,脸颊隐约有着高原的红色。她用一条大格子围巾将整个脑袋捂住,只露出灵动双目。再细看,她身上那件外婆花棉袄,径直扎瞎了我的狗眼。

    何渊接过照片看了几眼,然后像撞见世界奇迹般膛大瞳孔,眉毛不自觉挑了挑,“我就说,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我的头依然疼,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我本为蝼蚁,是因为他才长出了翅膀。既身为飞蛾,还能不敢扑火?”

    幸好,她还是那个喜欢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女孩。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佯装怒道:“程改改,你好有心计,死活还是把那些准备好的台词用上了,啧啧。”

    周印是刘大壮打电话通知的。

    刘大壮的激动稍有平息,“也对哦,不过真的好像。但她只露了眼睛我不敢确定,所以叫你来鉴定嘛。”

    这看起来铜墙铁壁的姑娘,怎会甘心做飞蛾?直到见她眼泪毫无防备落下,他恍然大悟,原来是真的啊。

    当你突然找到一个消失很久的人,那种小心翼翼接近的心情,好似接近神明,生怕惊扰到对方,她又倏地消失。可盛杉向来机敏,容易被惊动,我们刚推门而入,她已从酣睡状态幽幽转醒,侧头望来。

    如果一个时时刻刻都在刷存在感的人,叫你将她忘了,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为你好。

    基本刘大壮的话对我只有催眠作用。正待我熏熏欲睡,他忽然读到《钗头凤》,猛拍大腿摇晃我说,“我去,程改改,这诗完全为你量身创作的啊!”

    期间,连我都不忍心,跑过去要扶他,劝他适可而止,“只是爱好,强身健体就好,没必要追求多高的境界啊。”他缓缓擦拭着嘴角血迹,“这不是爱好,是决心。”目光定定。

    作为准计算机系毕业生,这点还难不倒他。没多久,聊天对话框里赫然弹出两个字:望城。

    “伤口没及时处理感染了,细菌发散速度很快,引发了一系列败血症状。重要的是,程小姐情况特殊,她……”

    那一个月,我大多时间就围着她盛杉转悠,还搬来了琼瑶经典语录相劝。剩余时间,就抱着笔记本写字。好吧,写字的时间很少,直到编辑崩溃在屏幕前。

    “好了,你别再处心积虑地黑我了,大不了以后吃火锅我!和你AA。”

    看起来,她厌透了过往生活,觉得这里一切都刚刚好。虽没有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衣裳,闲暇时刻却有人愿为她梳妆。

    让所有伤害过她的人都余生不安,要那个人后悔没能亲口对她说出一句喜欢,孑然一身跑到没有我们的城市疗伤,多么拉风的事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体变得很差。以前去肯德基,我能一个人吃完八十多元的全家桶,现在,只能吃个五十几块钱了。

    所以他决定,人丑就要多看书。

    之后,刘大壮与何渊比赛谁烤的东西好吃,我趁机拉盛杉去楼下拿菜。路上,我问她,何渊,是不是她不想回滨城的理由之一。女孩长长的头发垂下,遮住眼睛,嘴边的酒窝恍惚深了深。

    她一反强硬姿态,禁不住扁嘴,白水水的眼泪已丢脸地滑到鬓角,“谁叫师父偏心,最好的,都留给了你。”

    女孩侧身,下意识揪着男子衣角布料,“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一个细菌感染都能严重到要人命?!”

    照片是在斯里兰卡拍下的。那日,我穿了白纱,身后站着的男子,垂眼含笑,帮我打了最漂亮的蝴蝶结。盛杉在一旁,忍不住偷偷记录,可很多事情,直到今日,我才恍然大悟,却已无力回头。

    “用心的,一生一次就够。生活需要细水长流。”

    “不是叫你看着的吗?!”

    “是你答应的,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重点是,这家海边咖啡店的老板,何渊,就是在公交上叫她天山童姥的男子。

    因为砸了小女生送他的盆栽,被喝斥,为了取得原谅,自己扯着耳朵,乖乖去面壁博同情。好像还有一次,因为生气他不肯搭理自己,一个人开艇出海,被滞留在无际的大海中央,他和父母将自己找回……

    她说,道理很动听,但是,人很难做到无情。就算做了成千上万次的心理建设,有的人只要一见,就溃不成军。

    “欸,你看哪!快看!!这女的怎么那么像盛杉?!”

    我短叹,“人生艰难,不要拆穿。”

    大约半分钟过,他实在忍不住了。

    当晚,迷迷糊糊一夜没睡着,觉得脚心越来越疼。第二天早上,收拾行李,整个人也飘飘忽忽的,头昏脑胀,脚底似乎肿了起来。

    记忆中经久不息的大雨里,我曾用尽力气嘶吼,“我珍视的东西就剩那么一点了,你真忍心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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