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它随身携带着。为了不引起别人窥觑它的肉身,他最终还是扒拉了那个死去修士的一个兽皮囊,把任屠塞了进去背了起来。
任一羞窘万分的把书合上,胡乱塞进兽皮囊里,抬脚就要离开,却是被那声音尖锐的女修叫停了。
“窃”这个词,还是他有一次,路经一个小酒馆的时候,听到一个撩倒的穷酸秀才说的。
她的同伙也是不甘寂寞的,纷纷响应起来,
……
任一一路上被戳得踉踉跄跄的走着,心里即使不服气,咬咬牙还是把不满咽了回去。
那家伙狗爪子胡乱抓挠,经常把任一的衣服扯烂,一点都不可爱。
修士杀凡人,也就凡人屠鸡狗差不多,都不费吹呼之力。
“喂,站住!跟你打听一个人,一个八尺多高的壮硕汉子,手里牵着一个瘦小的男人,把人当做狗养,且露着肩膀,说话瓮声瓮气。这样的粗糙汉子,你这一路可曾见过?”
到时候,两帮人要是有嫌隙打起来,他一介凡人,想跑都跑不掉,就是个悲催的炮灰命。
里面可比外面暖和多了,任屠很是乖巧的,也不挣扎,可比狗子任凶温柔多了。
“哈哈哈……可不咋地,差点没把我肚皮笑破了。这人好傻啊!”
“都说流浪汉里大多滥情浪荡子,被人从家族里赶出来自生自灭的。这话果然不假,大家离他远点,免得沾染上不洁之病!”
这书,分明就是套了个别的书的书壳,其实里面的内容,和《金品梅》里描写的一点都不一样。
好在书上有很多的图片,解了他的疑惑。也不知是出于何人之手,这些图片画的惟妙惟肖,最神奇的是,书里的小人儿居然会动,看着特别有灵性。
修道之人查究天地,一丝一毫的变化都逃不过他们的眼。任一已经掩饰得很好了,还是被冷酷男子捕捉到仇恨的目光,随即又给了他一戳子。
因为封面上画着一些男男女女交叠在一起的图片,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看得任一面红耳赤起来。
她不是别人,正是昨夜时,在缝隙里扒拉蓝精灵矿石的女修。此时笑得花枝乱颤,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
“哼唧啥?居然敢摆臭脸,嫌命长了是不?”
小人书的上面有很多密密麻麻的小字,任一只认得几个简单的。太过复杂的,在七岁之前没有接触过,也就看不懂了。
来时不容易,回去更加艰难。
面对女修的催促,任一脸皮有些抽搐的道:“大哥大姐们,小人还有要事在身,不方便……”
“此人我见过,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七八个修士,你们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在十米开外有条岔路,选择左边那条,一直走到有颗歪脖子树的地方,绕过它,朝右边继续一直走,你们会遇到一颗才刚被人劈断的大树。跳过去,然后……”
哼!终有一天,他要加倍的还回去,让这些辱他,鞭挞他,看扁他,瞧不起他的人,也尝尝这样的滋味。他心里默默的发誓着。
“这种天气,还穿着破衣烂衫四处乱跑,居然还没冻死,果然是傻人有傻福啊!”
说话的是个尖锐的女声,听着有些耳熟,任一打量了她一眼后,通过衣衫款式颜色,却是把她认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