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尼去柜台里提出酒来,为魔山斟上。
这是具有先民传统血脉的一支古老贵族,曾经在河间地称王,势力延伸到了北境的狼林。后来家族力量衰落,就好像西境的维斯特林家族一样。
艾德慕·徒利淡淡说道:“魔山,你烧了我奔流平原的数百里庄稼、树林和几百座村庄,我只留下你们一行人的马鞍、马缰、食物、酒、马蹄铁和旗帜,还有你们身上的铠甲、斗篷、刀剑、金龙、银鹿和铜星,让你们和你们的马安全过境回到西境,你有不同意见么?”
魔山身材很高,他还看见步兵和骑兵们都还带着火油桶,这是要对他进行火攻的前奏。
魔山慢慢站起来:“布林登·布莱伍德,屈膝之栈是你们的了!”
除了六百弓箭手,一边大约还有两百名骑兵。
“嗬!”
少年笑道:“魔山,带着你的人走罢,我们人多,你让一步,不吃亏。我们河间地的人可没有西境的人粗鲁,不会出手把你们丢下红叉河的。不过,你要是不识相的话,那就不一定了。”
老板下意识的接住金龙,看看魔山,根本不敢回答这位贵族少年的话。
右边路口的一名将军没有戴头盔,大胡子,相貌粗豪威猛,和电视剧里的白瘦懦弱的演员完全是两个人,他正是奔流城的继承人,未来的河间地大领主:艾德慕·徒利爵士。
魔山虽然无敌,乌龟壳上插满了箭矢的话,也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这一招很毒辣,魔山等一行人如果从屈膝之栈走到西境的金牙城去向里奥伯爵借马,路程超过了千里远。河间地的首府奔流城到西境的金牙城,六百里以上。
在三百年前的征服战争开始的时候,布莱伍德家族配合征服者伊耿起义,反抗当时的河间地统治者赫伦堡之王。战争结束后,臣服于河间地新的领主——徒利家族。
两边队伍的前面,是数名身材高大的马上骑士,个个都放下了面罩,显然做好了冲锋战斗的准备。
对方要对付他们马厩里的马?!
少年的衣襟上绣着家徽:一群乌鸦围绕着一棵黑盾上的死鱼梁木。
“还不快去?”魔山又端起酒碗,淡淡对老板说道。
弓箭手远射,然后四百名骑兵左右夹攻,策略不错。
大门口,布林登·布莱伍德已经让开路并退得远远的,他也知道挡住魔山的路是有多么的不明智。让魔山近身,只需要一拳,他就死定了!
魔山的兄弟们‘嚯’的站了起来,锵锵锵,刀剑出鞘,凶相毕露。
少年说道:“魔山,我是鸦树城的布林登·布莱伍德。你要是不走,你马厩的马,可能就保不住了。”
这些牲口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已经很久没有进行这种兄弟联谊的娱乐活动了!
兄弟们都是一愣!
魔山的兄弟们发出欢呼声,他们举起刀剑,敲打在桌子上,发出整齐的节奏。
这少年来自河间地最忠义的古老家族布莱伍德家族,他向魔山宣布了全包掉‘屈膝之栈’后,就对被惊呆的老板抛出了一枚金龙:“老板,这是定金。等我们明天走后,一并算账。”
他没有看见魔山的暴怒,但他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魔山很厉害,但还抵不过箭矢和大火,这是确定无疑的。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